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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七十九章 和大怨,必有余恕,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 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易解】 和解深重的怨恨,必然还会残留难以消解的余怨,这怎么能算是完善?因此,圣人凭契约关系来确立自己的主导地位,绝不无依据地责成于人。有德的统治监察契约的订立与履行,无德的统治注重于税赋的收敛,只索取无条件的单向供奉。完善的系统运营机理是普遍平等,无所偏爱,但又具有奖掖良善的健全功效。
道德经全文讲解(本章节出自钱怡岳老子感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