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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朝中期议罪银制度历史介绍
国家的发展离不开经济,而经济的发展与调控,则离不开政策。在历朝历代中,如何能让国家富裕,一直就是执政者面临的最大难题。为此,各个时期的无数名臣和帝王都想尽办法进行改革,希望国家能走向富强。按理说,在清朝乾隆皇帝执政期间,是根本不需要考虑这个问题的。毕竟随着几代的传承,康熙退位时曾给雍正留下800万两白银,而到雍正退位时,当年的800万已经变成了6000万两白银。这是非常庞大的一笔数字,然而,乾隆仅用了20年,就将国库掏空,内务府更是出现自清朝建国以后,都没有出现的空虚。
清朝-清朝中期议罪银制度历史介绍
乾隆手脚本来就大,也正因此,为了改善国家现状,提高国库收入,更能满足乾隆的日常需求,和珅便向他提出了一项政策,这便是大名鼎鼎的“议罪银”政策!
啥是议罪银呢?议罪银就是:如果有官员不慎违反了大清律例,则可以缴纳议罪银来争取宽大处理,根据犯罪的性质及缴纳的银两,或减刑,或干脆就免去罪名,使其在犯法后合法的继续呆在这个位子上。和珅曾和阿桂有些不对头,虽然互相都扳不倒对方,但却一直在寻找机会落井下石。当时,浙江巡抚李志颖正是阿桂派系中的一员。和珅查到他曾包庇贪官王燧,并在私下大肆敛财,就整了他一波。李志颖见状,立刻备好十万两议罪银献于皇帝,免去了罪名。
清朝-清朝中期议罪银制度历史介绍
李志颖不是唯一使用议罪银的官员,当时,大多能贪、能敛财的官员,几乎无人不曾使用它。时任苏州织造、两淮盐政的全德,多年来捞了不知道多少笔数量庞大的白银。因为收受贿赂被揭发后,他当即准备了19万两白银赎罪,还得到了皇帝的表彰。为了“公平”起见,后来乾隆干脆就搞了一个“分期付款”。他宣布,即便一次无法付清也没有关系,多次结清也没问题。
在这样的政策下,清朝国库虽然充盈,乾隆也不用过于担心自己的私人财政。但是,这样做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该政策纵容了清朝的腐败风气,令贪的更贪,不贪的也开始想办法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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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乾隆曾表示,该政策只是偶尔为之。但是这的确是朝廷官员心知肚明的一项政策,乾隆之所以能六次南巡,议罪银居功甚伟。这也就让人明白了,为何他明知不对,却偏向“虎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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