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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元璋的真实身份
- 元朝皇帝把自己的国家称为什么
- 元朝设行省增大宰相权力的原因是什么
朱元璋的原名叫朱重八,父亲朱五四,母亲陈四娘。1328年,朱元璋出生在毫州钟离东乡一座破旧的二郎庙里。祖上三代贫农。
朱元璋只得离乡为游方僧。少时穷苦,一度入皇觉寺当和尚。25岁时参加郭子兴领导的红巾军反抗蒙元暴政,郭死后统率郭部,任小明王韩林儿的左副元帅。
接着以战功连续升迁,至正十六年(1356年)诸将奉朱元璋为吴国公。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即吴王位
朱元璋出生于1328年(天历元年)在家里排行第四,家族兄弟排行第八。所以叫朱重八,后改名朱元璋。朱元璋这一朱姓宗族,出自金陵之句容,家住朱家巷,地属通德乡,其地在今江苏省句容,朱元璋以上几代人都以农业为生。
他的父亲和祖父以及曾祖父等数辈人都是拖欠税款者,在淮河流域到处躲债,想找一个地方做佃户,以便在这里能过仅能糊口的生活。
他在兄妹中是大难不死的最小的孩子,除了最大的孩子外,其余孩子都因无力抚养而送人或嫁出。由于家里贫困无法读书,朱元璋从小就给村里的地主放牛为生。说白了小时候就是一个贫穷的放牛娃。
长大后家里蒙难,无奈朱元璋在走投无路之下,就去投奔了皇觉寺的高彬和尚,在寺里剃度为僧,做了小行童。当然,后来参加抗元斗争的朱元璋就成了明朝开国皇帝。
朱元璋原名朱重八,因为在家排行第八,所以被取了这个名字。早年生活贫穷,做过很多职业,如放牛娃,和尚和乞丐,后来因生活所迫投奔了郭子兴,经过多年的打拼,终于开创了历史上著名的大明王朝。
元朝皇帝把自己的国家称为什么蒙古入主中原,建立元朝之后,以中原王朝自居,对四周的“夷狄”颐指气使,也是中央帝国的心态,从这个层面上来讲,元朝是认可自己“中国”身份的。
而在非汉文化圈,元朝以“契丹国”自居,也就是西亚欧洲人眼中的“中国”。
在非汉文化圈,由于在外语语境里并无“中国”这个词,只有“契丹国”。金灭辽时,辽国贵族耶律大石率部西奔,1124年在现外蒙古地带称帝,后又不断向西扩张,甚至击败了强大的塞尔柱帝国,威名远扬疆土大约是贝加尔湖到咸海之间,这个疆域维持了差不多两个世纪。
辽国后期其实已经汉化,并自称为中国,西辽的官方语言也是汉语,欧洲和西亚人误以为契丹国就是中国。后来蒙古人打到欧洲,自13世纪至15世纪长期占领欧洲,所以欧洲地区的民族均以契丹为中原政权的代名词,泛指中国。
至今俄罗斯、西亚和东欧(乌克兰、保加利亚等)仍有十几个国家将中国称为“契丹”。
元朝给欧洲教皇发的国书中,自称“大元大契丹国皇帝”。东欧、西亚与元朝的交往的历史文献里,基本上都将元朝称作“契丹国”,当然他们也把明朝称作“契丹国”,汉人称作“契丹人”,实际上从地理角度讲“契丹国”就是中国。
元朝疆域
综上,在汉文化圈里,元朝在对外活动中,大都是以“中国”自居,这样有利于树立中央帝国和宗主国的合法性,在对西亚和欧洲国家时,也是以“契丹国”自称,这些都是对自己“中国”身份认同
元朝算是我国极少出现的一次由蒙古统治的朝代。当时元朝,忽必烈是将其命名为大元,所以外界都称其为大元帝国。而在之前,铁木真统治的时代中,这个国又被称之为大蒙古国
元朝设行省增大宰相权力的原因是什么1行省的二元化特点有利于中央集权
元朝行省最初只是临时性的中央派出机构,到元世祖忽必烈在位后期,始基本定型,转变为常设的地方大行政区。但即使在行省完全定型并地方化之后,它仍然带有中央派出机构、或者说是中书省分支机构的性质。“行省演化为地方最高官府,只是言其性质的基本方面”;“即使上述演化完成以后,行省仍长期保留着朝廷派出机构的某些原有性质,……并非纯粹的地方官府”(李治安《行省制度研究》),这就使得行省具有二元化的特点,这是其他朝代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区关系所不具备的,这种特点使得行省既要服从中书省的制约又共同为元代统治服务。
2中央政府对行省的有效控制有利于中央集权
行省虽然“军国重事,无不领之”,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无不受到中央政府各方面的牵制与制约,故 “有诸侯之镇,而无诸侯之权”(《历代名臣奏议》卷二七三“理财”门引赵天麟奏议)。如在人事权方面,元代地方官吏的选用主要由中书省和吏部负责,行省几无任官和诠调权,在这方面远不如汉唐地方大员;在财政方面,行省只是充当了朝廷集中财赋的工具,所收取的财赋行省必须执行上供中央与地方留用七三分成的悬殊比例规定,行省还有义务遵照朝廷的命令,额外提供钱谷,以弥补中央财赋支出的不足;在军事方面,行省不能独立行使军权,军权掌握在中央的枢密院;在司法方面,朝廷也对行省制定了严格的规则典制,不能逾越。
3行省内部权力的相互牵制有利于中央集权
行省内部权力的
相互牵制有利于中央集权 元代行省内部实行的是群官负责和圆署会议制,即通过行省官员集体开会共同负责,各官员之间既有所分工、互相配合又互相牵制,每个行省官员都不可能独立行使权力,而要受到其他同僚的协助或制约。同时中央在行省也构制了监察行省、防范其擅权坐大的特殊机制。如江南、陕西行御史台的设置及其与二十二道廉访使司所构成的地方监察网络,是元代地方监察的创举。终元一代,行省与行御史台及廉访司大多处于某种程度的彼此对立、相互攻击的状态,从而正有效的起到了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4行省大权的归属有利于中央集权
作为民族统治的得力工具,元朝行省主要由蒙古、色目官员掌握权力,以最关键、最敏感的统军权为例,行省官员中只有平章以上得掌军权,而平章以上又不准汉人担任,通常只能由蒙古、色目贵族担任,“虽德望汉人,抑而不与” (《元史》卷一八六《成遵传》),这些人更多地是元朝中央集权统治的忠实维护者,很难成为地方割据势力的代表。因为作为一个异族身分、文化背景迥然不同的行省长官,即使大权在握,也很难想象他会策动汉族或者能够策动汉族搞分裂。总之,元朝统治的民族色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行省主要代表朝廷的意志和利益行事,成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得力工具,而不会走向中央的对立面。所以在理解元朝行省制度的时候,不能完全从汉族社会历史发展的自然趋势去解释,而更要从当时特殊的历史环境、从蒙古统治集团特有的统治意识当中寻找原因。这就是为什么元代行省制度起到了巩固统治的作用而到了明初朱元璋仍然
将其权力一分为三的原因了。
5行省的划分特点有利于中央集权
秦汉以来,地力行政区划大抵依山川地形的自然界限或历史传统等因素来确定,政区的自然属性与经济、文化一体化趋势较强,容易产生割据局面。从元代开始,行省区划主要以中央军事控制为目的,采取“犬牙交错”的原则,任意将自然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削弱地方的经济、文化认同感,人为地造成犬牙交错和以北制南的局面。从而使行省官失去了扼险而守、割据称雄的地理条件,朝廷就比较容易控制了。如:秦岭以南的汉中地区被划归陕西行省,使四川盆地的北向门户洞开,无险可守。这种划分行政区域的方法自然就加强了中央集权,客观上也促进了各族人民之间在经济、政治与文化方面的交流。
元朝宰相权力很大更深层的原因:
主要原因是元朝大多数皇帝权力欲不强,只满足于深居宫中,垂拱而治,对亲自处理政务并没有太大兴趣。元朝皇帝不行常朝,其处理政务的主要方式是居于宫中坐等大臣奏事,并且似乎没有批阅文书的传统,多数时候对大臣所奏之事都只是简单复事。与其他王朝一些事必躬亲的“勤政”型皇帝相比,元朝皇帝的日常工作量远为逊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