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第一个皇帝是忽必烈吗 元朝皇帝不懂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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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元朝第一个皇帝是忽必烈吗
  2. 懂汉语的元朝皇帝
  3. 元清皇帝当真姓赵吗
  4. 元朝是怎样被汉化的
元朝第一个皇帝是忽必烈吗

准确的说 元朝前身是蒙古. 忽必烈称元世祖 元朝第一个皇帝是忽必烈 但他给成吉思汗 也就是他的爷爷铁木真 取谥号元太祖 真正意义上忽必烈是第一个元朝皇帝.但是他 给成吉思汗(元太祖)和窝阔台(元宪宗)都有谥号.成吉思汗是蒙古的创建者. 但也享有元朝皇帝的谥号 . 再现代汉语词典 附录的年表中 是把成吉思汗作为元朝第一个皇帝的. 但是真正意义上 还是普遍认为是忽必烈!

懂汉语的元朝皇帝

几个皇帝也是非常推崇汉族的儒家文化的,比如仁宗,英宗,文宗以及惠宗,元仁宗不仅推崇汉化,还学习汉语,并且还在全国范围内复行科举,史称“延祐复科”。英宗也是十分通晓汉族文字的,只是英宗后来因为皇室政变而过早的离世,因而没有太大的建树。元朝最后一个皇帝惠帝不仅会说汉语,还会书法,并且工诗。

由上可见,元朝还是有一些皇帝推崇汉化,会说汉语的,元朝最后灭亡的原因也不尽然都与汉化有关。

元清皇帝当真姓赵吗

不可能的事情!元清皇帝,都来自少数民族。元朝开国皇帝忽必烈,姓孛儿只斤。清朝皇帝,姓爱新觉罗。

不是的,元朝皇帝的姓氏为孛儿只巾氏,为蒙古族,其开国皇帝为铁木真,称为蒙古帝国,之后忽必烈改国号为元;而清朝皇帝的姓氏为爱新觉罗氏,为女真族,其开国皇帝为努尔哈赤,国号为金,后来皇太极改国号为清。元清两朝皆为以少数民族统治中原。

元朝是怎样被汉化的

忽必烈的汉化,本质上是披着汉化皮的中央集权。

按照蒙古扩张的方式,除了西道诸王和东道诸王外,在中原和南方必然分封南道诸王。这样一来,中国必然会分封成为若干汗国。

然而,忽必烈改变了这一切,他使得蒙元变成了一个中央集权的王朝,从长远来看,给国家造成了危害。中央集权下的元朝,无力抵挡叛军,最终朱元璋摘了桃子。换句话说 忽必烈是造成元朝灭亡的根本原因。

如果蒙元继续分封统治,那么朱元璋,陈友谅,这类人只会被剿灭,蒙古会统治下去。

元朝自1206年大蒙古国建立,到1368年元亡,共一百六十三年。元朝是中国古代唯一由北方游牧民族所建立的全国统一王朝。作为大一统王朝,它的寿命并不长久。尤其值得提出的是,中国古代许多大一统王朝都是在内忧外患交织的情况下走向灭亡的,而元朝则有所不同。终元一代,基本没有强大的外患,元朝短命而亡,主要亡于内忧。由于内部治理不善,使得这样一个盛极一时的大帝国,过早地崩溃了。对于元朝,恐怕需要从文化背景方面去找原因。也就是说,元朝的短命而亡,主要是亡于统治集团与被统治地区的文化差异未能弥合。

中国古代诸北族王朝,在入主中原后受到汉族农业文明的熏陶,走上汉化道路,是一个总的历史趋势。就元朝而言,它的汉化道路与北魏、金、清等进入内地的北族王朝相比,显得尤为艰难。忽必烈即位后,改弦更张,推行汉法,将统治重心由漠北移到汉地,从而在汉化道路上迈出了关键的一步。然而忽必烈推行汉法的方针,从一开始就是不彻底的。随着政权设置大体完备和仪文礼制初步告成,进一步推行汉法、弥合文化差异的工作趋于停滞。此后终元一代的汉化进程,虽在个别问题上还有发展,但总体来看并未越出忽必烈所画的圈子。大量阻碍社会进步的蒙古旧制,因为牵涉到贵族特权利益。

忽必烈即位后,采纳汉族士大夫许衡、刘秉忠等建议,采取“汉化”治理国家。考察元代主要政治措施,大体上有如下几点。

(1)迁都

为便于控制全国,将统治中心由开平迁至燕京,以为中都。世祖至元四年,于中都东北营建新城,改称大都。

(2)建立国家机构,加强中央集权

参考前代制度,在中央设中书省,下辖礼、吏、户、兵、刑、工六部,管理全国行政事宜,并置枢密院掌管军事,御史台职司监察。

(3)健全地方行政建制,强化对地方管理

地方行政建制分路、府、州、县四等,边疆则按各地情况,分设宣抚司、安抚司或招讨司等机构。除中书省外,另置十个行中书省,分别统领各辖区之各级地方行政机构。

(4)改革军事制度,实行军民分治,集中军权,并建立侍卫军加强中央防卫力量,以为中央集权之保证。

(5)整顿户籍,加强差役统一管理

按职业分全国户口为民户、军户、匠户、盐户、站户等,并按社会地位分作“良”、“驱”(奴隶)两大类。此外,又按资产、劳力,将各户分作上、中、下三等。如此划分的目的在于便利摊派赋役。

(6)整顿赋税制度

元代赋税包括税粮和科差两类。大抵南方多因袭南宋旧制,北方则将成吉思汗以来各项賦税加以统一。不过总的看,仍是名目繁多,税法杂乱,征敛过重。

(7)加强思想统治

尊儒崇孔,积极提倡理学,并明令规定五经、四书以程、朱注释为准,以加强思想统治。与此同时又广泛利用各种宗教,作为统治的辅助手段。

除上列几点外,元仁宗时还恢复科举制度,不过每科录取人数有限,元代选拔人才大率来自两个主要途径,一为蒙古人及色目人多以皇帝侍卫为进身之阶而入仕途;另一则为汉人多由“吏”选拔。这是与前代有所不同的。其次,终元之世迄未正式颁布法律,只是援用敕旨令条及断案旧例,辑成《至元新格》、《大元通制》等来断理狱讼。这又是与前代不同处。总的说,元人虽采取“汉法”治国,但仍有漠北政治传统旧俗影响,所以有些举措实又与“汉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