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事-杜继东:20世纪50—60年代美国对台湾的军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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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杜继东:20世纪50—60年代美国对台湾的军事援助


美援对台湾政治、军事、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均产生了非常重大的影响,海内外学术界虽然对美援问题做了一些研究[1],但主要着眼于经济援助,对军事援助未作全面系统的探讨。造成这种局面的重要原因是资料匮乏,因为军援属于机密,无论在当时还是后来,开放的相关资料都比较少。笔者拟以目前能够看到的资料,勾勒美国对台军援的概貌,以期对美援的军事方面有更多的了解。
一、 美国对台军事援助的背景
1948年2月,国民党政府与美国签订《中美共同开发台湾协定》,规定双方共同开发台湾的矿产资源。6月,美国派遣技术调查团到台湾考察,决定向台湾提供价值800万美元的化肥,共8.4万吨,台湾则以茶叶540万磅、凤梨罐头6万箱、樟脑260万磅偿还这笔债务。[2]其后,美国对台湾的援助在整个对华援助中均占很小的比例,且以经济援助为主。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12月8日,国民党政府迁到台湾。面对如此巨变,美国一方面对新中国采取“不承认”的立场,一方面开始重估其对台政策。10月6日,美国国务院向国家安全委员会提交了一份关于美国对台立场的报告(NSC37/8号文件),认为美国应“致力于采取外交及经济手段阻止中国共产党占据这些岛屿”,因为美国采取军事行动“会使中国共产党为维护中国的领土完整而为自己赢得支持,从而妨碍我们为对付苏联在满洲、蒙古、新疆的活动而利用中国人的民族统一感情的做法”。这份文件指出,美国政府“可以通过大量扩大经济援助计划以及不动用美国军队的军事援助计划,尽力继续保证福摩萨免于为共产党所控制。援助计划可以包括重新设立军事顾问团,以及作为援助计划的前提,让福摩萨的中国政权进行管理和组织上的调整,以改善该岛屿的总体防御地位。”但是,鉴于国民党政权在把大量黄金和美钞抢运到台湾的同时,也把贪污腐败行为带到了该岛,“任何外部援助将收效甚微并被大量挥霍”,所以,美国政府可以根据已有法律继续向台湾提供经济援助,但任何进一步的援助将取决于台湾当局的“未来表现”。[3]
美国军方对这份文件很不满意,主张美国应该做出更多努力,不让中共取得台湾,这些努力应包括“政治、经济的援助,以及除了公开的军事行动之外的军事指导和援助。”[4]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后只好交由总统杜鲁门做出裁决。杜鲁门对国务院的对台政策投了赞成票。
1950年1月5日上午,杜鲁门举行记者招待会,就美国对台政策发表正式声明。他说,按照《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宗旨,台湾被归还给了中国,“在过去4年中,美国和其他盟国接受了中国对该岛的管辖。”他接着说:
美国对福摩萨和其他任何中国领土没有掠夺性意向。美国目前无意在福摩萨获取特别权利和特权,或建立军事基地。美国亦无意使用武力干预现在局势。美国政府将不遵循足以使之卷入中国内争的方针。
同样,美国政府将不向福摩萨的中国军队提供军事援助或建议。在美国政府看来,福摩萨的资源足以使他们得到他们认为保卫该岛所必需的物资。美国政府建议依据现有的法律授权继续实施经济合作署的经济援助计划。[5]
杜鲁门的声明似乎表示美国要“放弃”台湾,不再介入台湾问题了。对台湾的援助仅限于已有的项目,不再增加任何军援和经援。1月12日,艾奇逊在全国新闻俱乐部发表了长篇演说。他在讲到美国在太平洋的军事安全问题时,划出了一条从阿留申群岛到日本,经冲绳往南到菲律宾群岛的防卫线。[6]他把台湾排除在了美国承担军事义务的范围之外。
然而,国际局势的演变和美国国内的反共声浪,使得有意“放弃”台湾的杜鲁门和国务卿艾奇逊等人不得不采取折衷立场,对台湾暂时采取“放”而不“弃”的过渡性政策,把1948年“援华法”确定的款项中未用完部分的有效期(1950年2月15日到期)延长到1951年6月30日,并由国会通过1950会计年度援台金额4000万美金[7],以有限度的对台援助保持与台湾当局的关系。
1950年6月25日凌晨朝鲜战争的爆发为美国对台政策的逆转提供了契机,本来准备“放弃”台湾的美国改变初衷,开始采取全面扶持台湾的政策。美国军方也乘机再次提出了援助台湾之事。随着中国与美国在朝鲜战场、联合国和双边关系中的军事和外交斗争的全面展开,美国“遏制”和“孤立”中国的对华政策逐渐形成,对台湾则开始大规模提供军事和经济援助,以加强国民党的军事和经济实力。原来就坚决主张援助台湾的麦克阿瑟在朝鲜战争爆发后更加活跃起来。当他被任命为联合国军总司令时,以共和党为主的亲蒋反共势力感到非常高兴,因为这样一来,在负责执行美国政策的人员中,就有了“一个他们的自己人”,使美国政府不可能再“出卖”蒋介石和“姑息”中共。[8]
1951年1月20日,艾奇逊致电美国驻台湾“大使馆”,要求“大使馆”向台湾方面通报,美国政府“准备向中华民国提供一定的军事物资,用来防御台湾,抵制任何可能受到的进攻”。艾奇逊同时提出了台湾方面必须遵守的4项条件,并要求台湾方面出具书面保证,如果台湾当局做不到,就违背了美国政府的意图,美国将考虑停止援助。[9]
1月30日,美国驻台“大使”兰金将此文件呈送给台湾“外交部长”叶公超。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美国对美援的运用没有严格的监督之权,致使大量美援被贪污浪费或不当使用。美国政府吸取以前的教训,对台湾当局接收和运用美援提出了前提条件。对于这样的条件,急于向美国求援的台湾当局自无不答应之理。2月9日,美国与台湾当局达成《共同防御援助协议》,[10]这个协议成为美国向台湾提供援助并予以监督的法律文书。
2月16日,美国政府决定拨交国防部6711.89万美元,作为对台湾和泰国的军事援助,其中5000万美元是给台湾的。除了先前拨交的用于陆军计划的6434.45万美元外,美国政府又于5月给台湾提供2120余万美元用于海、空军计划。[11]5月17日,国家安全委员会通过的“NSC48—5”号文件决定:美国政府应提供军事和经济援助,以增强台湾军队的实力,用于台湾的防卫和其他目的。[12]至此,美国开始执行大规模援台的政策。除军事援助外,1951年6月底美国又增拨台湾经援款4170万美元,使得1951年度的经援总额达到9770万美元。[13]
二、美国对台军事援助概况
二战结束后,美国与台湾之间就有了军事联系。1945年10月,美国海空军的一部分官兵,以协助中国接收台湾为名,进驻台湾。不久,美国“联合军事顾问团”派大批现役军官常驻台湾,负责“组织、装备和训练”蒋介石急需的“国民党新军”。1946年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中规定,美国在台湾有自由经营各种企业,使用基隆、高雄海港等特权。1947年12月,美国和国民党政府签订《中美海军协定》,规定中国提供基隆和高雄作为美国的海军基地。1948年7月,台南机场禁止中国民用飞机降落,完全由美国空军占用,新竹机场也变成美国第十三航空队的基地。1949年11月,美国与台湾当局签订秘密军事协定,规定美国继续向台湾提供5个师的武器装备,16只军舰,以及雷达装置和飞机零件等。同月,美国开始利用“中国商业国际公司”把各种武器运到台湾,并以陆、海、空军人员充任该公司的“顾问”,协助布置台湾的“防务”。1950年2月,美国西太平洋舰队前司令柯克上将以该公司首席顾问的名义到台湾,担任蒋介石的高级顾问。[14]即使在杜鲁门总统打算“放弃”台湾的情况下,美国对台军援也未曾停止。
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海军第七舰队的6艘驱逐舰、2艘巡洋舰和1艘运输舰开始巡弋台湾海峡,美台关系迅速升温,美援政策由原来的经济复兴为主转为军事安全为主,美国对台军援比例随之提高。
1950年11月28日,麦克阿瑟为挽救“联合国军”在朝鲜战场上的颓势,曾要求蒋介石派遣第52军赴朝增援。30日,由麦克阿瑟派来的7艘运输舰、3艘货船抵达台湾基隆港,30架C-47型运输机也在新竹和松山机场着陆。第52军获得各种军车200余辆,火炮约千门,各种器材2万余吨。[15]虽然由于美国政府的反对,第52军最终未赴朝鲜,但该军却乘这个机会实现了美械化。
1951年5月1日,美国军事援华顾问团(简称“美军顾问团”)团长蔡斯将军抵达台北,这是美台军事联系进一步加强的明显标志。此后美国对台湾的军事援助数量呈逐年增加之势。以军事援助款项为例,1951年度为7100万美元,1952年度为2.75亿美元,1953年度为3亿美元,1954年度增加至3.2亿美元。[16]
美军顾问团到达台湾后,提出了军事援助的目标,即让台湾军队发展到如下规模:
(一)陆军:10个军,每个军25000人,每个军2个步兵师,并有后备力量;1个独立步兵师(10837人);1支装甲部队(30040人);1个团的伞兵作战部队(3660人)。
(二)海军: 6艘驱逐舰、7艘护航驱逐舰、10艘坦克登陆艇、6艘登陆艇、3艘车辆登陆艇、13艘扫雷舰、1艘布雷舰、2艘辅助摩托扫雷舰、1艘内河炮舰、11艘炮舰、5艘摩托炮舰、2艘巡逻艇、1艘巡逻护卫艇、3艘猎潜艇、1个旅的海军陆战队、1个团的海军警卫队、2个营的海军履带式登陆车。
(三)空军:1个全天候战斗机中队、12个战斗轰炸机中队、6个轻型轰炸机中队、6个运输机中队、1个侦察机中队、6个团的高射炮部队、1个团的探照灯部队。[17]
在美国军事顾问的支持下,到1952年末,台湾军事水平有了显着提高。军力重整工作完成25%,陆军、空军的作战能力提高到同等建制美军的50%、海军达100%。[18]
1953年上半年,美国军事援助的主要内容是:提供由20个师、1个独立师和1个装甲旅组成的10个兵团部队的培训和设备。[19]1951—1953年,美国为台湾的军事发展提供了大约3.829亿美元,帮助台湾当局发展了一支由重新组建的21个师组成的陆军(每个师约10000人),据估计,这些陆军拥有大约40%的实际战斗力效率(按美国的标准),一支战斗力效率约为40%的小型海军以及一支战斗力效率约为35%的小型空军。1954年美国军事援助的目标是实际增加这些部队的战斗力。[20]
1954年1月18日,美国参谋长联席会议在一份题为《中国国民党军队水平回顾》的备忘录中指出,根据美台共同防御援助计划,台湾陆军应从294500人增加至357000人,这就需要另外提供价值1.11亿美元的初级装备;维持军队的费用,应在每年3500万美元的基础上再增加740万美元。参谋长联席会议认为,应加强台湾海军参与防卫台湾、澎湖列岛及沿海岛屿的能力和两栖作战的能力,并且与地面部队相协调;海军陆战队应扩大至3个,这就需要支出1000万美元为海军陆战队增加初级装备,其维持费用则从每年2800万美元增加至5000万美元。至于台湾空军,参谋长联席会议要求用更新式的喷气式飞机装备全天候的作战中队,这个计划估计在1957年6月30日能够完成,1955年提供6900万美元,1956年提供2.32亿美元,以后每年提供4200万美元。[21]
1954年9月3日的第一次台海危机促成了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的签订,双方军事联系进一步加强。1955年4月,美国在台湾成立“台湾联络中心”,其任务是“统一调配”台湾地区的美蒋军队。11月,该机构扩大并改名为“美军协防台湾司令部”。[22]
1956年2月28日,美军协防台湾司令殷格索中将致函台湾军方称,他“以美军协防台湾司令身份为美国最高指挥官”,他本人担任海军部门的指挥官,并指派美国军事援华顾问团团长为陆军指挥官,第十三特种航空队司令为空军指挥官。美军顾问团团长除担任陆军部门的指挥官外,还“继续在太平洋美军司令直接指挥下负责办理各项联防互助及直接军事援助业务”。[23]1956年底,该司令部通知台湾当局,此后“美军协防台湾司令”是台湾地区最高长官,台湾的“各项有关军事政策的防务”,都由他决定。[24]
1957年1月3日,美台达成协议,由美国拨款在台湾中部修建可以起降B-52战略轰炸机的大型机场。[25]5月7日,美国和台湾同时宣布,一支装备“斗牛士”战术导弹的美国空军部队将驻扎台湾。[26]这种导弹是美国较先进的武器,既可携带普通弹头,又可携带核弹头,其实际效用主要在于携带核弹头。5月8日,美国协防台湾司令殷格索中将说;“这种富有机动性的战术新武器,在台湾使用,是中美两国为强化防务措施,共同阻遏共产党侵略时所采取的合乎逻辑的行动。”[27]与之相呼应的是,4—5月间,美国、南朝鲜和台湾举行联合军事演习,并试射了“斗牛士”导弹。[28]
1957年10月4日,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通过题为《美国对台湾和中华民国的政策》的文件(NSC5723号),阐述美国的对台立场。该文件重申了如下3点:(1)台湾和澎湖作为美国在西太平洋岛屿安全链中的一环具有至关重要的战略价值;(2)国民党政府作为“以自由中国取代共产党中国的活动中心”具有重要地位;(3)台湾军队不仅对保卫国民党控制的领土,而且对美国东亚基本军事安全战略都做出了重要贡献。该文件强调美国将继续支持台湾当局。[29]11月18日,美国国防部宣布另外一支“斗牛士”导弹部队将于11月底抵达台湾,以加强台湾的导弹部队实力。[30]
1958年2月11日,美国副国务卿赫脱致函蒋介石说,美国同意为国民党训练一支3000人的空降部队,以应付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但是,这一项目要纳入1958财政年度之内,而不额外增加拨款;且这支部队的使用要根据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换文的规定,事先必须征得美国的同意。[31] 3月14日,美国宣布把“美军协防台湾司令部”和美国军事援助顾问团等17个美国驻台机构合并为“美军驻台协防军援司令部”,其司令官有指挥在台湾地区的美军和蒋军的“全权”。[32]
1958年7月,伊拉克发生军事政变,亲西方的政权被推翻。美国为防止伊拉克革命蔓延,公然出兵黎巴嫩,同时宣布其驻在东亚的军队进入戒备状态。在这种形势的“鼓舞”下,台湾当局也调兵遣将,加速进行反攻大陆的准备工作。8月4日,蒋介石同美国驻台“大使”庄莱德和美军协防台湾司令部司令兼驻台军事顾问团指挥官史慕德会谈,要求美国在台湾部署“逆风”式导弹和F-86战斗机,在台湾永久性部署一个空军大队的F-100战斗机,并要求第七舰队在台海地区炫耀武力。除部署F-100战斗机大队外,蒋介石的其他要求都得到了满足。[33]
1960年3月16日,美台海军在台湾南部沿海举行大规模的名为“蓝星”的海上登陆联合两栖作战演习。5月11日,美国空军部长夏普访台,决定向台湾军队提供F-104战斗机,以加强其战斗力。9月27日,美台空军在屏东空军基地,第一次举行名为“天兵一号”的联合空降作战演习。1960年12月,美军顾问团团长戴伦宣布:自1951年5月美国军事顾问团成立到1960年11月,美国给予台湾当局的军事援助总额达20亿美元。戴伦还说,美国军事顾问团正在对国民党军队进行“适应原子战争情况的训练”。[34]
1962年12月12日,美国空军部长储克特访问台湾,授权美军顾问团团长宣布美国将向台湾提供最新式的F-104C战斗机。1964年2月26日,美军顾问团代表美国政府,向台湾当局交付了一批F-104C战斗机。[35]
三、美国对台军援的类目及运作
美国对台军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军事援助(Military Assistance),一类是直接军协(Direct Forces Support,亦称军协援助)。军协援助包括若干军民通用的物资,及一些在当地加工后即可使用的半成品,“如部队给养副食品及服装所需的黄豆、小麦、棉花等;若干军用之消耗品及保养器材,如汽油、机械配件及兵工所需之的各式五金器材”[36]。上述物资虽然也属于普通的民用品,但却是指定供军方专用的。军协援助由国外进口的物资以美金拨款支付,1951—1958财政年度,美国约拨款1亿美元,占经援总额的8.4%;其中计划型援助仅占13.3%,大部分均为物资援助;在台采购者则由相对基金支付,共约109.5亿台币,占该基金赠款支出的55%。[37]
美国对台军事援助主要是以赠予为主的,其中贷款占的比例极少,这也说明美国对台湾的战略地位非常重视,提供近乎无偿的军事援助来发展台湾的军事力量。
1951-1965年,台湾国民党政权通过直接军援和军协援助所获得的军援资金大概可分为五大类:
1.装备:如船舰、飞机、坦克、军火武器等直接的军用装备,机场、港口等军事设施及零件供应、装备维修等服务。
2.培训:包括现场在职受训、赴美进修及高级专业调训所需的资金及美军顾问团日常生活工作所需费用。
3.发展:基本武器弹药的大量生产与研发。
4.行政:全面改革受援部队的组织以提高行政效率。
5.运输:承运、分类并督导军援物品确实运至使用单位。[38]
美国对台军事援助工程的办理主要通过“国防部军事工程委员会”会议来决定。“国防部军事工程委员会”成立于1951年11月17日,其主要职责是协调美国对台军事援助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监督事宜,以使物资、设备、原料和技术的利用达到最高的效率和最优的结果。军事工程委员会除了承担军事建设项目外,也要承担非军事援助项目或对这些项目提供帮助。军事工程委员会必须与“联勤总部”紧密合作,并听取美援会、共同安全署、美军顾问团及怀特公司的建议。
军事工程委员会在“国防部”的直接领导下,由“国防部”、“经济部”、“台湾省政府”、“海军部”、“陆军部”、“空军部”、“联勤总部”的代表组成,主任委员由“国防部”的代表担任。
委员会下设工程总处,负责如下事项:(1)军援建设项目的计划、实施和监督;(2)支付和保管被划拨给军援建设项目的相对基金;(3)审查和签署工程合同;(4)购买(或征用)、分配和掌控建筑物资;(5)雇用和管理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接收和处置设备。工程总处设总处长1名,负责工程的实施、监督和核查工作;设副处长2名,协助总处长工作,其中一人为军官,另一人为文官。总处长由“国防部”提名,获经济安定委员会同意后任命。
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商议工程总处处长提交的所有事项,以及委员会负责的军援建设事务,如有必要,可召开特别会议,具体时间由主任委员决定。每个建设项目都设项目工程师,根据计划、预算和程序在项目现场履行职责。[39]
参加这类会议的人员有:“军事工程委员会”、“国防部”、“财政部”、“经济部”、“陆军部”、“海军部”、“空军部”、“联勤总部”、共同安全署、怀特公司、美国“大使馆”及美军顾问团各有关成员。军事工程委员会会议先后讨论了嘉义机场的修建工程、海军活动房屋增加工程、1A-5专案实践营房工程、1A-1炮兵学校专案工程、油池油管工程、运输署14A汽车修理工厂专案工程等等。还商议改革空军建筑工程处,制定了空军工兵总队的职责和其他各项规定。
1965年一般经援终止后,美国对台军援的质与量,均起了根本的变化,军援款项逐年缩减,且赠予性军品逐年减少,代之而起的是信用贷款采购。美国还鼓励国民党政权自行购买防卫性装备与物资。当台湾的经济实力已经可以自立负担防卫军费后,美国在减少军援的同时,也开始设法增加对台军售。
四、结语
美国对台军援有以下几个特点:其一,持续时间长。自二战结束以来,美国与台湾的军事联系一直未曾中断,即使在1950年上半年美国打算“放弃”台湾且拒绝增加经济援助的情况下,对台军援仍未停止。朝鲜战争爆发以后,美国对台军援的力度进一步加大,美台并于1954年底签订《共同防御条约》,形成同盟关系。美国致力于提高台湾军队的防御能力,提供了大量最新式的武器装备。1965年6月30日美国停止对台经济援助之后,军援没有停止,而是一直持续到1970年代。其二,军援金额大于经援金额。截止1965年6月,美国对台军援总价值为23.8亿美元,经援总价值约15亿美元。 这与美国对外援助的总体趋向也是相符的。
通过美国对台军事援助,台湾海陆空三军军队得到了较好的改造。1949年底国民党军队撤退到台湾时的情形非常糟糕,正如当时的“国防部长”郭寄峤所说:“各部队自大陆抵台后,番号繁多,兵员不足,装备残破,素质低劣,战力有限。”美军顾问团来台后,美援武器陆续运到,国民党军官纷纷赴美受训;同时“国防部”改制,军政与军令分开,全力推行科学化与制度化。至1954年3月,郭寄峤报告军事情形时说:“国军经数年整建,已有长足进步,军纪、士气、战斗力已提高,后备力量之培养积储,已奠下反攻复国的坚厚基础,并且树立了现代化国防军的宏久规模。”[40]
台湾军队的后勤工作是由联勤部队负责,他们主要承担军人保险、军中福利、军眷服务、外事服务等,最重要的是美援物资的受收工作,其处理效率颇高。台湾军需生产水平也有较大提高,火箭、无后坐力炮、汽油弹等均可自制,并已达到出口水平,两度接受美援订货,足以说明其产品已具有国际水准。联勤生产的汽油弹,其威力与美军朝鲜战争中使用者已不相上下。
自1949年以来,如果从人均的角度来看,台湾供养着世界上最大的一支军队。据估计,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台湾约有60万军队,军事对台湾社会有着巨大的影响。在五六十年代的大部分年份里,台湾的军事设施始终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2%左右,而作为“国防”负担的防务支出占台湾“政府”支出的65%左右。据美国学者何保山统计, 1946—1967年,美国向台湾提供的军援约有27亿美援。[41] 正是依靠了大量的美援,台湾才未被沉重的军事负担压垮,使台湾当局在保证防务的同时,能够稳步进行经济建设。
美台之间虽然存在诸多分歧,但是由于有比较多的利益重合点,美国军援在台运作的成效还是很明显的。通过美国的军事援助,台湾军队的训练制度得以确立,军事装备得到改善,重整或新建了不少规模庞大的军事基地。在美国的帮助下,台湾军队实现了现代化,使台湾当局在军事上获得了与中国大陆隔峡相峙的资本。
台湾当局在接受美国军援增加军事实力的同时,也不得不接受美国的军事约束。由于美国从全球战略出发,坚决反对国民党军队反攻大陆,对台湾当局采取了一定的制约措施。美国军援的种类和数量都是依据美国对本国敌人的能力、意向及军事威胁的评估来确定,而不是以受援方台湾当局的意志为转移。这是台湾当局十分不情愿但又不得不吞下的一颗苦果。
美国还通过对军援物资的控制,并以军事顾问团对于台湾军队的渗透,使台湾当局在军事、外交及发展策略上均受制于美国,成功地造成台湾在军事等方面依赖美国的局面。
通过援助,美国获得了台湾这个可靠的远东军事基地,从而有效地节省了美国的国防成本。美国总统艾森豪威尔曾在援外咨文中强调:由于“自由世界”的军力能在共产势力范围的邻近地区建立起来,美国空军、海军与中距离导弹所构成的吓阻力量,藉“友好国家”基地的使用更增强其威力。这样,美国在对中国大陆以及苏联保持相当的军事威慑力的同时,有效地避免了美军的牺牲。艾森豪威尔还指出:如果没有“盟国“的武力,美国将变成一个军营,人民将被广泛征召,而且每年的经费预算要比目前超出上亿美元。[42]
从1960年代初开始,美国在亚洲的视线越来越多地聚焦于南越。考虑到台湾日趋经济繁荣,财力日渐丰厚,美国开始削减对台湾的军事援助。1964年度美国通过军事援助顾问团向台湾提供的援助总额从1.33亿美元下降到9480万美元。1965年,在国会的压力下,约翰逊政府进一步削减对外援助金额,台湾在9个“前沿防卫国家”中是军事援助份额削减最多的一个。
其后,美国对台军援的削减经历了三个阶段。1964—1965年为第一阶段,由于国会的掣肘,美国行政当局开始着手大幅度削减对台军援。国民党方面虽然感到不快,但由于联合国代表权问题、中国大陆试验核武器问题等一系列因素的困扰,并没有与美国方面进行频繁之交涉。1966—1967年为第二阶段,美国决心加大削减对台军援之幅度,制定的削减计划曾遭到台湾当局的强烈反对。1968年美国削减对台军援之活动进入第三阶段。由于美国执意削减对台军援,蒋经国等部分国民党高层不得不面对现实,思考军援削减后的对策,考虑按照美国的意图调整其军力结构。1969年,国民党终于着手削减军队,台湾“国防部”从1969年6月开始实施裁军减员和改善装备的计划。从1971年开始,美国对台军事援助的方式有了明显的改变,由原来的无偿援助为主过渡到以军事销售为主。1974年美国宣布停止对台湾的无偿军事援助。此后,军事销售成为美国对台湾当局进行援助的另一种方式。美国军售壮大了台湾的军事实力,反过来,台湾作为美国的一个重要军火倾销市场,又为美国的军火商带来了大量的美元收益。
美国对台军事援助和军火销售,使美台在战略、军事、政治和经济等诸多方面形成了特殊的关系,对中美关系和海峡两岸关系造成了重大且持久的影响。



* 本文的写作得益于2007年9—10月我在台湾的研修活动,在此谨向邀我赴台的政治大学历史系和提供资助的中华发展基金表示衷心感谢。[1] 主要论着有:Neil H. Jacoby,US. Aid to Taiwan:A Study of Foreign Aid,Self-Help and Development (New York: Praeger,1966);赵既昌:《美援的运用》,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5年版;文馨莹:《经济奇迹的背后——台湾美援经验的政经分析(1951—1965)》,台北,自立晚报社文化出版部1990年版;张健:《美援与台湾经济发展》,《美国研究》1991年第1期;牛可:《美援与战后台湾的经济改造》,《美国研究》2002年第3期。此外,海峡两岸还有几篇以美国援台为主题的硕士和博士论文,在此不一一列举。这些论着的共同特点,都是重经援,轻军援。
[2] 黄嘉树:《国民党在台湾》,南海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20页。
[3] 《国家安全委员会就美国对福摩萨的立场提交的报告稿》,陶文钊主编:《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1949—1972)》第2卷上册,第8—13页。
[4]陶文钊:《中美关系史(1911—1950)》,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483页。
[5]《1950年1月5日总统的记者招待会》,陶文钊主编:《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1949—1972)》第2卷上册,第26—27页。
[6]《亚洲的危机——对美国政策的检讨(国务卿艾奇逊的讲话),陶文钊主编:《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1949—1972)》第1卷上册,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88页。
[7]《中美经济合作》,“中华民国年鉴社”编:《中华民国年鉴》,台北,“中华民国年鉴社”1951年版,第691页。
[8] [美]约翰·斯帕尼尔着,钱宗起、邬国孚译:《杜鲁门与麦克阿瑟的冲突和朝鲜战争》,复旦大学出版社1985年版,第74页。
[9] 《艾奇逊致驻中华民国大使馆》(华盛顿,1951年1月20日),陶文钊主编:《美国对华政策文件集(1949—1972)》第2卷上册,第71—72页。
[10] 《中华民国外交部部长复美国驻华代办照会全文》,周琇环编:《台湾光复后美援史料》第2册《军协计划(二)》,台北,“国史馆”1997年版,第428页。
[11] 苏格:《美国对华政策与台湾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164页。
[12][12] Foreign Relations of the United States (hereafter FRUS), 1951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Washington, 1977), Vol. 6,pp. 37—38.
[13] 《中美经济合作》,“中华民国年鉴社”编:《中华民国年鉴》,台北,“中华民国年鉴社”1952年版,第583页。
[14] 郑留芳:《美国对台湾的侵略》,世界知识出版社1954年版,第8、10页。
[15] 赵学功:《朝鲜战争中的美国与中国》,山西高校联合出版社1995年版,第238页。
[16] 郑留芳:《美国对台湾的侵略》,第26页。
[17]FRUS1952-1954,Vol. 14,pp. 66-70.
[18] FRUS,1952-1954,Vol 1,p. 554.
[19]FRUS1952-1954,Vol. 14,pp. 196-197.
[20]FRUS1952-1954,Vol. 14,pp. 318-320.
[21]FRUS1952-1954,Vol. 14,pp. 351-352.
[22] 李之信编:《美蒋奴役下的台湾》,河北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13页。
[23]1956年3月1日《中央日报》。
[24]李之信编:《美蒋奴役下的台湾》,第13页。
[25]戴超武:《敌对与危机的年代——1954—1958年的中美关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303页。
[26]《美台在台北发表的联合公报》(1957年5月7日),梅孜主编:《美台关系重要资料选编》,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318页。
[27]1957年5月9日《中华日报》,转引自陈志奇《美国对华政策三十年》,台北,中华日报社1981年版,第133页。
[28]刘绪贻主编:《战后美国史,1945—2000》,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89页。
[29]戴超武:《敌对与危机的年代——1954—1958年的中美关系》,第306页。
[30]谢仁钊:《外交》,教育与文化社、中华年报编辑委员会合编:《中华年报(中华民国四十六年度国内外事情总汇)》,台北:中国新闻出版社1958年版,第10页。
[31]FRUS, 1958-1960, Vol. 19, pp. 4-5.
[32]李之信编:《美蒋奴役下的台湾》,第14页。
[33] 戴超武:《敌对与危机的年代——1954—1958年的中美关系》,第311页。
[34]《美台关系大事记》,梅孜主编:《美台关系重要资料选编》,第340页。
[35]《美台关系大事记》,梅孜主编:《美台关系重要资料选编》,第342、343页。
[36] 文馨莹:《经济奇迹的背后——台湾美援经验的政经分析(1951-1965)》,第110页。
[37] 赵既昌:《美援的运用》,第44页。
[38] 文馨莹:《经济奇迹的背后——台湾美援经验的政经分析(1951-1965)》,第109页。
[39] 《军事工程委员会组织规程》,周琇环编:《台湾光复后美援史料》第1册《军协计划(一)》,台北:“国史馆”1998年版,第162-170页。
[40] 《美援与军事(中)》,1955年12月4日台北《工商日报》,周琇环编:《台湾光复后美援史料》第2册《军协计划(二)》,第602、603页。
[41] [美]何保山着,上海市政协编译工作委员会译:《台湾经济的发展:1860—1970》,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版,第121页。
[42] 艾森豪威尔:《美国共同安全计划咨文》,台北《国际经济资料月刊》1959年第5期,第15、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