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韶九-论AB团和富田事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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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论AB团和富田事变


1930年5月,赣西南苏区反AB团的斗争在党群机关中普遍开展,9月进入高潮,11月由地方发展到军队,12月初地方和军队同时并进,于是爆发了红二十军一部分反抗滥捕、滥杀AB团的富田事变。之后,“左”倾临时中央认定“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因此,又进一步掀起捕杀AB团的高潮。反AB团和富田事变,是两个互相关联至今仍未彻底平反昭雪的历史大冤案。
一、AB团的产生和灭亡
江西历史上确实存在过AB团。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江西的国民党组织是共产党帮助建立起来的,因此,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在国民党省党部占优势。1926年11月8日,蒋介石率部分北伐军攻克南昌后,发现江西国民党的省、市党部,完全由共产党人“把持党务”,这是他要把南昌变成反革命基地的极大障碍。于是,蒋介石指示国民党中央特派员段锡朋组织国民党右派组织——反共反人民的AB团。
AB团产生后的首要目标,就是篡夺省党部的领导权。1927年1月1日至15日,国民党江西省第三次代表大会召开。大会选举结果,共产党和国民党左派在17名执行委员中竟占了14名。一些AB团分子吵吵闹闹,说共产党包办选举不算数。段锡朋借机玩弄阴谋诡计,提出把选出来的17名执委再加一倍上报,由蒋介石转国民党中央圈定的办法解决,圈定谁,谁就当执行委员。蒋介石圈定的结果,得票多的共产党人和国民党左派大都被圈掉了,得票少的AB团分子,反而被圈进了省党部,于是AB团从此篡夺了省党部的领导权。
AB团篡夺了省党部后,很快把一些地主豪绅组织起来,以省党部“特派员”的身份派往各县、市。他们每到一地便纠集同伙,拉拢流氓打手,无恶不作,为所欲为,遭到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对。
在江西中共党组织的领导下,广大工农群众同AB团把持的省党部进行了坚决的斗争。3月中旬,南昌市的党组织召开市民大会,公开揭露AB团反共反人民的种种罪行。同时宣布被封闭的市党部恢复办公,它的机关报——《贯彻日报》继续出版。
3月17日,共产党员邓鹤鸣率10余人赴武汉,向国民党中央和国民政府汇报和揭露江西AB团把持的省党部反共反人民的大量罪行,得到了国民党中央的大力支持。汉口《民国日报》于3月19日至25日,连续把AB团的罪行公诸于众。这给AB团分子以极大打击,大大鼓舞了江西人民的革命斗志。
3月30日,国民党政治委员会作出了改造江西省政府的决定,由朱培德代替李烈钧任省主席,一些共产党人和左派人士任委员和厅长。消息传来,江西人民奔走相告,兴奋异常,趁势于4月2日组织了大暴动,一举打垮了AB团把持的省党部。
4月3日,南昌各群众团体3万余人在皇天侧公安体育场举行揭发控诉AB团罪行大会,并组织了裁判委员会,除了少数逃到京沪的AB团分子外,被捉到的30余名AB团骨干,批斗后被进行了处置。从此,AB团的组织彻底崩溃,其“寿命仅三个月”。
二、AB团既未恢复也未重建
1931年4月,曾经是AB团头子的段锡朋说:AB团在四二暴动后,“一般忠实同志,纷纷逃避京沪,此时适奉中央开始清党,是AB反赤团之目的已达,非但按诸党纪,党内不得再有组织,即环境之变迁,人事之移易,亦万无可以存在之形势,AB反赤团因以无形解散,并将其经过情形呈报中央,即在中央党务刊物,亦曾正式备载其事实。”段锡朋这段话是符合历史事实的。
第一,“AB反赤团之目的已达”,没有恢复之必要。AB团被冲垮之后不久,蒋介石即在上海发动了震惊中外的四一二政变,4月18日,在南京建立了反革命政权,接着进行了屠杀共产党人的全面“清党”活动。蒋介石的反赤比段锡朋AB团的反赤更坚决更彻底,所以AB团没有再恢复之必要。
第二,蒋介石为巩固其反革命统治,在其上台清党之后,立即宣布不许任何人在党内有任何派别组织,否则予以党纪制裁。按照蒋介石“整党”的要求,也不允许重新恢复AB团。
第三,环境之变迁,人事之移易,AB团失去了存在的条件。AB团在四二暴动中被摧垮,当时支持武汉政府的朱培德,按共产党和国民党左派的要求,把被捉的30余名AB团分子禁闭起来,准备处理,没有被捉到的AB团分子不敢留赣,逃之夭夭。5月,以方志敏为首的共产党人,又重新召开江西省国民党第三次代表大会,重新组建了以共产党和国民党左派为领导的国民党省党部,各县、市也随之变化。在这一段时间里AB团没有活动的余地,更没有重建和恢复之可能。6月,形势朝着不利于革命而有利于反革命的方向急剧变化。武汉政府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宁汉合作、蒋汪合流正在酝酿之中。在这种形势下,善于投机钻营、望风使舵的朱培德投靠了蒋介石。他在6月5日“礼送共产党人出境”后,立即公开倒向了蒋介石一边。他虽然释放了AB团分子,但一手操纵了“党务”、“政务”、“民运”大权,使AB团分子失去了重建或者恢复的条件。
在南京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里,存有一份时间为1928年9月6日的《江西省政府主席朱培德等致国民政府的呈文》,并《钞呈AB团七月二十六日举行第四次会议议决案》原文。有的同志据此认为AB团在四二暴动后因蒋介石得势又恢复了组织活动,这完全是误解。
详细研究一下两个材料,可以看出,所谓AB团的决议案,纯是朱培德呈文给强加的。其理由是:
第一,根本不是AB团的议决案。呈文中所说“搜获AB团重要决议案印刷品多张”是朱培德的话,“此次呈送AB团第四次会议议决案”也是朱培德的话,“钞呈AB团七月二十六日举行第四次会议议决案”,还是朱培德的话。两个材料所有AB团字样,无一例外都是朱培德强加的。老奸巨猾的朱培德,从1927年9月以后就支持以汪精卫为后台的改组派,但又不敢得罪蒋介石。因此,他明明知道议决案是蒋介石派来江西的党务指导委员所为,可他惹不起蒋介石,就硬给那些党务指导委员加上AB团的罪名,这样就把党务委员的合法地位,变成了AB团的非法地位。有的党务指导委员,也就这样被赶出了江西。
第二,清楚地说明是江西党务指导委员会的议决案。朱培德的呈文中说:“惟查该会主席刘抱一暨曾华英邹曾侯三人均系本省党务指导委员”。议决案开头即说:“本会于七月二十六日举行第四次会议”,是AB团的议决案,怎么开始不称“本团”而称“本会”呢?“本会”显然是指党务指导委员会。议决案中说:“主席刘抱一记录邹曾侯”,AB团根本没有“主席”的称号,刘、曾二人均是党务指导委员,无疑“主席”也就是党务指导委员会主席。议决案中第一项议案说:“省府屡次摧残党务侮辱同志应如何反抗案——决议向中央控告”。“摧残党务”表明了改组派与指导委员会的对立和矛盾,证明所谓AB团的议决案,就是党务指导委员会的决议案。
第三,不能把党务指导委员中的AB团分子说成是AB团组织的存在。蒋介石派到江西的党务指导委员中的确有AB团分子,如周利生、王礼锡、刘抱一、曾华英等都有老AB团的印记,但他们都是以党务指导委员的身份被派到江西的。不仅党务指导委员中有AB团分子,在朱培德呈文中签名的杨赓生、熊育锡也是老AB团分子。这种状况不仅不能说明AB团组织的存在,相反说明了AB团组织垮台后AB团分子各投其主的情况。如果把AB团分子各投其主后参与的国民党内部的派系斗争,看成是AB团组织的存在,那是历史的误会。
三、内部肃出的AB团纯是逼供信的产物
在“寿命仅三个月”的AB团解体3年之后,赣西南苏区却把AB团说成南京有总部各地有分部并已大量打入共产党内的庞大的特务组织。因此,从革命队伍内部一批又一批肃出那么多AB团,造成数以万计的冤假错案。是怎样肃出那么多AB团来的呢?最主要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多种多样的严刑拷问,受刑不过就乱供,供了又抓,抓了再用刑,恶性循环,AB团越肃越多。
当时刑讯逼供不是哪一个机关哪一个人违法乱纪的行为,而是领导机关提倡而普遍采用的手段。1930年9月24日,赣西南特委印发的第20号《紧急通告,在“最近破获赣西南AB团的经过”一题中说:“团特委发行科朱家诰,因工作消极,言论行动表现不好……万安县委破获,AB团告朱是团员,写信告知特委,特委即把他拿起审讯,在初坚决不肯承认,我们采取软硬兼施的办法严审他,才供出来,红旗社列宁青年社,赣西南政府,都有AB团的小组织,组织赣西南AB团的总团长是谢兆元,当即把谢兆元及总团部的一切人员全部捉拿,严加审问,所有混入党团特委和赣西南的AB团分子全部破获,并将各县区的组织通通供报出来。”这里叙述了逼供信的经过,也是逼供信的历史证据。紧急通告还在“彻底肃清AB团的具体方法”一题中强调说:“AB团非常阴险狡猾奸诈强硬,非用最残酷拷打,决不肯供招出来,必须要用软硬兼施的办法,去继续不断的严形〔刑〕审问……找出线索,跟迹追问,主要的要使供出AB团组织以期根本消灭”。【注:以上引文均见《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第646-649页,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我们可以想一想:“最残酷的拷打”、“继续不断的严刑审问”,不招行吗?事实上AB团就是这样肃出来的。
江西苏区中共省委给中央的报告说:“所有AB团的破获完全是根据犯人的口供去破获的,并没有耐心去考查犯人的口供和搜查旁证,审犯人的技术,全靠刑审”。还有“所谓软硬并施办法,软要诚恳,硬要庄严。所谓诚恳者,就是用言语编出犯人口供……所谓硬的方法,通常捆着双手吊起,人身悬空,用牛尾竹扫子去打,如仍坚持不供的,则用香火或洋油烧身”。仅胜利一县就有120余种刑罚,“不招供,不停刑”【注:《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上)第478页。】。不仅要招认自己是AB团,而且还要招出AB团的组织系统;不仅要招认谁发展了他,而且要招认他发展了谁;不仅要招认谁领导他,而且要招认他领导谁;不仅要招认准备杀谁,而且要招认派谁去杀;不仅要招认何时暴动,而且要招认谁组织和谁指挥。就这样,不仅觉得AB团到处皆是,而且是无孔不入的凶恶敌人,于是捕杀AB团之风,越刮越烈。
四、富田事变的起因和定性处理
富田是江西省吉安县的一个大村庄,土地革命时期一度是江西省委省苏维埃政府所在地。1930年12月12日,由于红一方面军总前委派李韶九前去抓AB团,引起了令人震惊的富田事变。
赣西南地区反AB团的斗争,随着多种刑讯方法的普遍施用,被肃出的AB团与日俱增,仅在四万红军中就肃出4400人之多。12月初,总前委从军队和地方AB团口供当中,发现富田的江西省行委内有一个AB团省总团部,段良弼、李白芳、谢汉倡为其首要分子,立即派肃反委员会主任李韶九前往捉拿。
李韶九带红十二军一个连队和总前委给省行委曾山、陈正人亲收的信,于12月7日下午3时来到富田。他把队伍摆在省行委大门口,自带10余人荷枪实弹,闯入行委办公室内,先后将段良弼、李白芳、金万邦、马铭等8人全部捆起。然后即关押刑讯,边审边抓。从7日下午开始到12日晚,共抓120余人,据说其中有几十个“骨干”,11日还处决了24人。
12月9日李韶九把省行委肃AB团的任务交给古柏和曾山,他带红十二军一排人,捆绑着红二十军政治部主任谢汉倡,前往军部所在地东固,帮助红二十军肃AB团。
因为12月7日晚刑审时,谢汉倡胡乱招出红二十军一七四团政治委员刘敌是AB团,于是立即通知刘返东固。刘敌9日接到通知,率一七四团第一营11日抵达东固。李韶九同刘敌谈话时,开口便说:“刘敌!你很危险嘚?”刘问:“我什么危险?”李说:“哼,很多人供了你咧!”刘问:“供什么?”李答:“AB团哪。”刘笑着说:“你看咧,我像不像一个AB团?”李说:“是呀!我也不信哪,但是现在有人供你呀!”刘问李说:“你相信不相信AB团有乱咬共产党员的阴谋?”李说:“那也不会,为什么单报你呢?”刘敌知道强硬的不承认会受酷刑,于是装出诚恳的态度说:“AB团要乱咬也是没有办法,只要求党放理智点去详细考查,死是不要紧,刑法是受不得的。”李也装着诚恳的样子说:“绝对不会,这绝不是简单的AB团的问题,完全是政治问题,只要承认错误接受教育,绝不是杀和打的问题。”刘知道“李韶九素来观念不正确,无产阶级意识很少的一个惯用卑鄙手腕制造纠纷”的人,因而,认定李抓AB团是杀害赣西南干部的阴谋。但为了不被抓起来用刑,故意软化李韶九,向他表示,我相信毛泽东、刘军长和你总不是AB团,“我总为你们三位是追是随”【注:以上引文均见《刘敌给中央信》(1931年1月11日)。】。李韶九被软化了,又加之同乡关系,谈话后放刘回一营营部。刘敌越想越认为李韶九是借抓AB团之名搞阴谋。于是在12日晨立即和营长张兴、政委梁学贻紧急商议,决定扣留李韶九,抓起刘铁超,让他们讲出阴谋。他们发动一营包围军部,捆起军长刘铁超,释放了谢汉倡等所谓AB团犯,李韶九闻风逃走,为救出省行委那些被诬为AB团的同志,刘敌同谢汉倡率部于当日晚由东固冲到富田,包围了省行委,缴了红十二军一排人的枪械,误捕了中央提款委员易尔士,释放了12月7日至12日被捕的近百名同志,古柏、曾山闻枪声逃走。这就是富田事变。
12日当晚,富田事变领导人召开了紧急会议,认定这次抓AB团有阴谋,“非刑拷问是一个完成阴谋的办法”【注:《江西省委关于十二月七日事变报告》(1931年1月12日)。】,13日上午召开士兵大会揭发控诉李韶九刑讯逼供的罪行,同时放出误捕之易尔士,14日下午把队伍拉到河西的永阳市,15日召开省行委第一次扩大会,决定派丛允中随易尔士到总前委,段良弼到党中央报告事变经过,请求处理。红二十军在永阳住到春节后,由富田事变领导人带到永新一带坚持和敌人作斗争。
富田事变发生后,总前委认为“叛逆的原形完全现出来了”,将其定性为“AB团取消派合作的叛变”【注:《总前委答辩的一封信》(1930年12月20日)。】,要决心消灭“叛逆”。
苏区中央局宣布成立的第二天,即1931年1月16日,作出了《对富田事变的决议》。决议没有肯定富田事变是“AB团取消派合作的叛变”,只是强调:客观上是一种反革命行动,但在组织上还不能证明他们全部是AB团取消派。苏区中央局在2月19日的第11号《通告》中更明确地表示:“根据过去赣西南的斗争历史和党的组织基础以及富田事变的客观行动事实,不能得出一个唯心的结论,肯定说富田事变即是AB团取消派的暴动,更不能有事实去证明领导富田事变的全部人纯粹是AB团取消派,或者说他们是自觉的与AB团取消派即公开联合战线来反党反革命。这种分析和决议正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唯物辩证论的运用,是铁一般的正确。”【注:《苏区中央局通告》第11号(1931年2月19日)。】
以项英为代理书记的苏区中央局,认为双方都有错误,应用教育的方法、会议的方法,予以解决。基于这种认识,项英一方面责成富田事变时在家养病的红二十军政委曾炳春过河西,作说服教育工作,把红二十军带过河东来;另方面通知肃AB团的领导人和富田事变的领导人双方都到中央局来开会,以分清是非,解决矛盾。
中央政治局于2月20日开会决定派出全权处理富田事变的中央代表团。在代表团未达赣西南苏区前,政治局于3月28日作出了《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肯定富田事变的行动“毫无疑问的是阶级敌人以及他的斗争机关AB团所准备所执行的反革命行动”。4月中旬,中央代表团到达,并以中央局的名义作出了《关于富田事变的决议》,这个决议明确定性说:“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以立三路线为旗帜的反革命暴动,更清楚的说: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与立三路线的一部分拥护者所参加的反革命暴动”。中央政治局及其代表团的决议,一致认定富田事变是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是敌我矛盾,因而,把遵照中央局通知4月间回到中央局开会的富田事变的领导人一网打尽,先后处决。对于7月间回到于都县平头寨的红二十军副排长以上干部,也一律作为AB团骨干缴械关押,并大都先后处决,甚至连为教育红二十军作出重要贡献的曾炳春及后任军长肖大鹏,也未能幸免。红二十军战士,被编入红七军。这就是富田事变的经过和结局。
五、富田事变是历史错案
在敌人10万大军“围剿”革命根据地的严重关头,对领导机关肃AB团的错误采取武装反抗的手段,无疑是错误的。尤其是把队伍拉过河西并提出“打倒毛泽东;拥护朱彭黄”的分裂口号等更是十分严重的错误。给以适当处理,无可非议。但认定为“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则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错案。
首先,富田事变的领导人同AB团毫无关系。刘敌、谢汉倡、段良弼、李白芳、马铭、丛允中、金万邦、曾炳春、刘经化等,都是大革命时期参加革命,大革命失败后在赣西南组织暴动领导革命斗争的领导人和骨干。他们不仅是赣西南革命根据地的开拓者,而且是红三军、红二十军等江西地方武装的组织者与创始人。毛泽东亲自指挥和领导的红一方面军的发展壮大,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兵源是他们动员群众输送进来的。毛泽东1929年1月率红四军主力下井冈山,经过极端艰苦的转战于2月来到东固革命根据地,也是他们竭力给予帮助和支持,使红四军得以休息整顿一个星期,开辟、壮大了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力量。1930年5至9月,毛泽东率领的主力红军不在赣西南苏区,这时的赣西南革命根据地和地方红军,在他们领导下得到继续巩固和发展。总之,他们的斗争历史,投身革命的实际行动以及他们所创造的光辉业绩,证明他们同AB团毫无关系,“AB团”纯系强加的罪名。
其次,事实证明富田事变不是反革命暴动。富田事变的领导人,虽然把队伍拉往河西,使防地空虚,有错误,但在那种历史条件下,也避免了红军互相残杀的悲剧。虽然他们有这样那样的错误,但在对敌斗争的大目标上,始终没有任何动摇。省行委1930年12月15日召开的第一次扩大会和1931年1月1日召开的第二次扩大会,都把对敌斗争作为前提进行了部署,实际上他们一直把发动群众,消灭敌人,攻打吉安作为活动准则。无论多么艰险的环境,没有任何一个人投敌叛变,而是始终如一坚持和敌人作斗争。这是有案可查的确凿无疑的历史事实。历史已充分证明,“反革命暴动”的结论,是不实之词,必须彻底推翻。
第三,富田事变的领导人始终心向着党。在富田事变后第一次行委扩大会议上,他们就决定派丛允中随中央特派员易尔士去总前委、段良弼去党中央汇报富田事变的经过。他们听易尔士说共产国际从1930年8月起,不再给我党经济上的接济,中央活动经费困难,扩大会就马上决定筹集200斤黄金送给中央。在易尔士向中央的书面汇报中,也可证明有这件事。段良弼于1930年12月下旬即给中央写了较为详细的关于富田事变的书面报告,刘敌也于1931年1月11日给中央写了一封较长的信,讲述富田事变的经过,并承认自己的错误时,请求中央给以处分,表示要始终在党中央领导下坚持斗争。当易尔士指出他们提出的反毛口号错误,他们接受意见,承认错误,并作了自我批评。当苏区中央局通知双方都到中央局开会,用会议方法,分清是非,解决纠纷时,他们服从决定,按期到达。这一切都不仅说明他们同AB团、反革命格格不入,而且证明他们始终心向着党,一切听从中央和中央局的安排。
纵观富田事变及其处理的全过程,是非是清楚的,原定性是错误的。同时也可看到,富田事变的行动,也确有某些错误,如何看待他们的错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作分析。如果当年不以逼供信的手段抓AB团,绝对不会有富田事变;如果富田事变后按犯错误进行处理,今天也就不存在平反的问题。
在敌我斗争十分尖锐、战争极端频繁的时代,保持高度警惕性是应该的,在肃反斗争中出现一些错误也是难免的。但像中央苏区肃清AB团和富田事变中,错杀那么多人,而且长期不给予平反,实在是不应该的。现已时过近60年,“AB团领导的反革命暴动”的定性结论,应该纠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