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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北方土改中的“翻身”与“生产”(二)
“翻身”与“生产”:北方土改的一个话语—历史矛盾
“矛盾”曾是中国革命进程中的重要历史话语,或者舒尔曼(schurmann,1971[1968])所谓意识形态核心理念。作为历史话语的矛盾,其在土改时期的主要表述形态为乡村社会中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与斗争。此后,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也一直是土改历史的正统叙事基调(董志凯,1987;杜润生,1996)。
然而,近年来这一历史叙事所描绘的传统乡村社会以及土改阶级斗争图景已经受到一些经验研究的质疑(Huang,1995;秦晖、苏文,1996:第2、3章)。例如,黄宗智先生在大量村、乡层次的经验证据(如张庄、十里店等)基础之上重新刻画了土改前中国乡村的社会阶级状况。这些证据显示,土改前许多村庄(特别是华北地区)中根本没有在村地主。因此,在革命政党的宏观阶级矛盾分析转化为村庄层面的阶级斗争行动这一过程中,革命表述与社会实在之间出现了错位。①秦晖先生则通过考察关中这一“特殊”地区——“关中无地主”而“关中有封建”——的土改而含蓄地挑战正统土改叙事(所谓“太湖模式”)。这些开创性的经验研究之重要意义并不在于彻底颠覆革命叙事,而在于为反思中国革命注入了可贵的实证精神。②当然,除了在经验层面上质疑正统叙事以外,学者们还就北方土改提出新的理论问题(方慧容,2001[1997];郭于华、孙立平,2003;张鸣,2003),探索新的分析路径(Esherick,1998;张佩国,2003),或者实验新的叙事方式(李康,1999)。这些出色的研究都不同程度地撼动了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话语的叙事支配地位,从而为我们将“矛盾”与“阶级”析离开来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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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此外,黄先生在这篇论文中不仅试图在经验基础上解构农村阶级斗争叙事,而且试图引入革命政治文化的视角来重新认识从土改运动直至文化大革命的“中国革命”。
② 近来有学者甚至明确提出“没有地主的村庄”的说法来概括土改前中国乡村内部社会分化状况,以图颠覆阶级(地主—农民)斗争之革命叙事(卢辉临.2003)。经验地看,这一矫枉过正的说法(如作者本人所言)当然值得商榷。仅以40年代初张闻天曾调查过的陕北杨家沟为例,土改前这个村庄在不到三百户家庭中就有大、小地主五十余户,是陕北出名的“地主窝” (张闻天,1994[1942]:124~135)。这个庞大的同姓地主继嗣群体集中聚居在杨家沟及邻村寺沟,并控制着远近40华里、覆盖周围3县的大片土地。杨家沟地主在当地通称“堂号”,虽雇佣掌柜,但地主们往往直接管理土地并开设字号经营土地窑房典买、粮食买卖及借贷等业务。张闻天曾经对该村的大地主马维新的字号经营、土地租佃及历年收支等经济情况进行过深入的典型调查(详参张闻天,1994[1942]:169~190,194~217,229~239,249~260)。显然,这是与江南“不在地主制”不同的乡村地主经济形态(其具体经营形式则是多样的)。从而,也提供了一幅不同的乡村社会生活图景。1947年初杨家沟搞征购地主土地试点,当时全乡从六十三户地主手中征购土地两万余亩。而在此之前,经过减租运动与地主自动献地,已有近一半土地转入农民手中(李维汉,1987:598~99)。当然,即使在杨家沟这样的“典型”中“阶级”与“矛盾”、“斗争”的联系也并非如我们想像的那么自然、简单。事实上,杨家沟土改在当时曾被视作发动群众失败、农民与地主直接斗争不够的例子(《康生言论》,127;马光华:《米脂县杨家沟清算斗争的前后》[1947/7/25])。而在经历过“翻身”的“阶级斗争”洗礼的村庄记忆中,至今还弥漫着对过去那个“封建堡垒”中地主们的各种田园式记忆。其中尤其是“恩德财主”成为村庄历史记忆与情感结构中一个活跃的传统话语要素。此外,正是由于当地不乏活生生的地主,村民们围绕“具体地主”(各堂号老爷、财主)的日常生活记忆构成对革命历史叙事中的“抽象地主”的“抵抗”或“逃逸”,或者说历史地形成“黏合中求生存”的记忆“策略”或“战术”,从而在口述记忆中呈现出“分化的心灵”这一集体叙事心态(李放春,2000:31~34,106~08,112~15)。在类似的经验感受推动下,曾在杨家沟从事田野工作多年的罗红光先生则提出“生活关系中的地主”来质疑作为阶级分析要素的“生产关系中的地主” (详参罗红光,2000:第l章)。此外,历史学家周锡瑞(Eshcrick,1998)有关杨家沟土改的一篇研究论文则从革命过程的视角出发挑战阶级结构分析。回到我们所讨论的问题,杨家沟的例证提示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经验层面质疑革命叙事,而必须在分析层面开拓新的可能路径。
本文试图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之上进一步追问:我们如何从分析上超越“阶级”与农村阶级斗争,而不只是在经验层面质疑或“证伪”它?我们如何在摆脱阶级矛盾框架之束缚的同时又不落人历史唯意志论的分析陷阱(如政治功利论)?换句话说,我们在扬弃土改的阶级斗争镜像时是否也要随之废弃矛盾分析的穿透力?在经验基础上,有没有可能提出不以阶级斗争为主线的矛盾分析路径或者一种新“矛盾论”?这些问题把我们的视野从社会经济或政治经济的实证分析引向话语—历史分析。
大量的土改史料显示,农民翻身斗地主的革命叙事并不能涵盖北方土改中“反封建”的话语—历史实践。在话语一历史层面,“地主”在“土地斗争”中并不是唯一的“问题”,甚至可以说不是主要的“问题”。换句话说,从话语分歧与“斗争”的角度来看,其“问题化”的程度还不及围绕“农民”形成的诸话语一历史因素。在北方土改的历史实践中,虽然也有过诸如开明绅士刘少白被斗之类事件所引发的话语波折,但打倒地主剥削阶级基本上构成话语默契。①相比而言,“贫雇农”、“中农”以及更富争议的“新富农”等则成为北方土改的话语—历史焦点所在,而这些“问题”与本文要探究的“翻身”—“生产”之话语—历史矛盾紧密联系在一起。②这构成本文分析与叙事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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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文中会提到,在《五四指示》执行过程中围绕“地主”也存在政治分歧,而许多干部也在斗争过程中被指斥有地富思想、“坐在地主怀里”。但是,在翻身话语中,地主作为一个不事农业生产、阻碍生产力发展的“封建”剥削阶级而在消灭之列则是一种逻辑“共识”。这一点,我们也可以通过比较“(新式)经营地主”与“新式富农”这两个曾同被视为代表资本主义先进生产力的群体在北方土改中的不同话语一历史际遇而得到进一步认识。
② 话语一历史的矛盾可以与“阶级”相关,却不必然还原为或推演到阶级矛盾。当然,土改实践中的话语一历史矛盾与斗争恰恰时常会通过阶级斗争语言而表述出来,这是研究者需要保持高度谨慎的地方。例如,在其关于土改的高度浓缩的社会学分析中,舒尔曼(Schurmann,1971 [1968]:427~431)曾把内战时期共产党走向激进(土改与革命恐怖)的原因归结为乡村内部矛盾而非革命意识形态,并颇富洞见地将矛盾分析聚焦到“农民”而非“地主脓民”。然而,他又套用阶级矛盾理论而把村庄内部矛盾理解为富农与贫农之间的斗争——共产党则在二者之间来回摆动——则显得过于轻率(事实上,他的这段“阶级分析”也几乎没有任何经验证据的支撑)。
话语—历史矛盾分析不是要揭秘式地建立新的历史逻各斯,而是试图把握史料中展示的话语分歧与历史张力的一种策略。“翻身”、“生产”是土改史料中最为频繁出现的语汇,而围绕二者所形成的话语—历史关联也是研究者借助史料贴近北方土改的直观经验感受。此外,在一些亲历过土改的普通骥村村民的口述回忆中,翻身与生产或革命与日常生活的交织、两难也构成他/她们的历史体验的组成部分。因此,本文所考察的北方土改中“翻身”与“生产”的话语—历史矛盾并不仅仅是一个理论构想,而是有其坚实的经验基础。
不过,为便利于理解,我们不妨先来考察与本文研究问题相关的革命话语之逻辑关系。前文已经指出,正统土改叙事围绕的一条话语主线是地主与农民之间的阶级矛盾与阶级斗争。与此相关联,革命叙事的另一条主线则是农民翻身从而激励生产发展的现代政治经济话语逻辑。①在革命话语中,翻身与生产是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的革命要素——特别是翻身(生产关系的改变)成为发展生产的逻辑必要前提。②而在土改过程中,与阶级斗争话语相联系,翻身促进生产的话语逻辑也是发动群众的合法性论证与政治动员的一个重要策略。此外,我们还将看到,生产在翻身运动过程中也一度成为革命党政权力的主要焦虑之一。因此,土改运动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生产与翻身的话语关联的历史实践形态。
然而,在以往的土改研究中,翻身与生产的话语—历史关系却并没有得到充分关注。许多研究简单化地把土改运动等同于通过阶级斗争来完成土地分配的翻身实践而孤立地进行考察,忽视了土改过程牵涉更为广泛的关联性内容(如生产、民主等),从而未能对土改期间诸方面、诸因素之间的话语—历史关系展开充分探讨。本文在考察北方土改时则专注于这些话语—历史关系,并着重探究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翻身与生产之矛盾。③这样一种关系分析的起点,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是直接回到历史话语本身的现象学式态度,以求直观地把握到土改过程中的话语一历史关系。④当然,话语—逻辑关系与话语—历史关系是不同的,而这正是本文的立论所基:历史话语及正统土改叙事试图突出翻身与生产的逻辑整合,而我则强调二者的话语一历史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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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美国左派人士韩丁最近一篇激情洋溢地捍卫土改的文章(Hinton,1998)。
② 例如,一份1946年12月21日的《太行区第二届群英大会宣言》中这样写道:“翻身是为了扫除生产障碍,生产是为了发财致富,改善生活,保证杀敌练武物质供给,杀敌练武又是为了保卫翻身和生产的果实,三者缺一不可。”(见《太行财经》 [下],1233)1947年的一份晋冀鲁豫的财经工作总结中在谈及太行大生产运动经验时也认为:“大生产运动是群众运动,必须经过土地改革(减租减息与耕者有其田)的群众翻身运动,生产关系有所改变,才能开展起来,否则限于形式主义。”(见《太行财经》[上],395)
③ 需要指出的是,本文的话语—历史分析不同于一些土改研究学者所采用的政治功利论或者功能论分析。这里仅以土改与战争的关系分析为例。战争是北方土改的重要历史情境,而土改实践中的很多问题都与战争有直接联系。例如,杜润生先生在回顾北方土改时曾指出:“(战争)环境迫使我们不能不经常把‘一切为了前线’作为制订政策必须考虑的因素。这就形成了在战争中要充分考虑到贫雇农的要求。因为贫雇农占农民的大多数,是革命性最坚定的一个阶层。”(1996:6)而在最近一篇讨论北方土改的重要论文中,张鸣先生甚至完全把华北土改理解为中共打内战、争天下的动员手段(张鸣,2003)。本文的分析则无意强调战争与土改的因果关系,以避免使分析陷入现实功利论与历史唯意志论的双重陷阱,而忽视了革命话语与资源现实对历史意志与行动的双重制约以及话语实践与历史现实之间的互动。这当然不是说土改的唯一动机或目的是农民翻身,而与政党功利因素无关。事实上,毛泽东在1946年5月初的延安土地会议上曾明确指出,“如能在一万万几千万人口中解决了土地问题,即可长期支持斗争,不觉疲倦”。(《毛年谱》,78)当年10月,毛指出,《五四指示》以来,凡深入彻底地解决了土地问题的地方,“农民即和我党我军站在一道反对蒋军进攻”。(《毛选》第四卷,1208)次年,他在十二月会议上分析内战敌我形势时明确说,在经济方面“我们的困难可以解决,从根本上说,是我们搞了土地改革”(《毛文》第四卷,328)。但是,这并不是本文的分析所关注的。本文的主要关怀在于北方土改的话语一历史矛盾及其对于中国革命现代性构型的重要影响。它既不是土改的深层因果分析,也不是革命政党的主观动机分析。
④ 例如,本文关于“发动贫雇”的讨论所关注的是土改实践中这一话语—历史因素与其他要素(如“团结中农”)的复杂联系,而不是论证土改如何成为革命政党的社会动员手段。
通过考察翻身—生产的话语—历史矛盾,本文意在勾勒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话语—历史结构的谱系渊源,而无意加入关于土改是否真正促进农业生产的持久争论。①换句话说,本文所关注的并非翻身是否促进生产,而是翻身与生产的矛盾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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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了土改运动的话语一历史情境。上文中已经指出,二者虽然有一定联系但在分析上却是不同的。
本文把研究时段限定在1946~1948年间的北方土改时期,并非暗示革命与生产的矛盾此时突然凭空出现。事实上,早在瑞金苏维埃政权时期,土地革命与农业生产以及军事供给的矛盾已经初显端倪。②但是,当时的党政权力尚未真正开展渗透与领导农业生产的实践。权力与生产的密切关联是在延安时期——特别是在40年代上半期——逐渐形成的,这一点下文中还会谈到。不过,这一时期的革命色彩并不浓厚,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主要针对地主阶级,对乡村的生产主体则没有构成冲击。③实际上,这一时期各边区的农民多数向上发展,而许多处于上升的农民正是在这一时期得以从走向没落的地主手中购买到土地。④因此,直到北方土改时期,革命与生产的矛盾才在贫雇翻身运动中全面浮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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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长期以来,土改是否促进农村经济增长一直是经济史家争论的一个重要问题,而正统马克思主义叙事也不断受到怀疑与挑战(Perkins,1969:108; Chao,1970:36~44;Ash,1976;Brarnall,2000)。这些研究对于理解翻身与生产的矛盾很有启示性。但是,对土改的经济后果的消极评估并不能抹杀翻身与生产的话语—历史关联。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套用福柯的历史研究思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辩证法这套革命元话语(与阶级斗争的元话语)如何在中国乡村土改的历史实践中具体部署、如何在实践中塑造历史意识与行动,以及——更为重要的——这些话语—历史实践产生了什么样的革命现代性后果。
② 例如,王明在1933年关于苏区经济政策的论述中曾警告:“有一种现象阻碍苏区农业生产底振兴,这就是再三不断地重新分配土地。……这种办法一定减低农民对于改良土地及提高生产率的热心,而有时简直使农民不愿意耕种自己的土地。”(《中央文件》第九册,652)另参博古对苏区经济的一些政论(《红色中华》第51,76期)。关于这一时期革命党政权力的主要特征,我们可以从查田运动(参《红色中华》,1932~34年各期)以及特别
是张闻天对“赤色恐怖”的鼓吹(《红色中华》,第193,208期)中管窥一二。
③ 例如,1941年,时任北方局书记的彭真在向中央汇报晋察冀边区阶级动向时曾描述了减租对地主阶级的冲击:“当群众起来时,有的农民在减租减息之后,又根本不缴租还债了,甚至在地主讨租时,大算旧账,反要地主倒贴;有的在村民大会上指骂顽固地主,剥夺地主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的雇农在选举中要求雇主投自己的票,美其名曰‘劳资合作’;有的在街上故意撞犯地主,反责备地主瞎眼并向之挑衅。总之,一切都翻过来了。”(彭真,1991:4)当然,彭指出上述情形是“逾越环境与政策许可范围的斗争,是会走向两败俱伤同归于尽的” (同上)。这一时期,各边区的地主经济在减租与累进负担的双重打击下大幅下降(张闻天,1994[1942]:152,197,200.297~299,364;李锐,1998[1945]:318~320;另参Friedman, Pickowicz,and Selden,1991:84~86;Esherick,1998:353~357)。对中农阶层的生产构成直接影响的只是公粮负担(张闻天,1994[1942]:365,367)。当然,考虑到农民之间存在的租佃关系,情形相对就会更复杂一些。
④ 例如,张闻天在其1942年的晋西北调查日记中描述阶级变化时曾提到:“四大动员后,地主富农卖地,中农买地。……地主转化为富农的倾向,已开始。利用亲属关系,雇佣工人,借贷亦然。” (张闻天,1994[1942]:368)另外,后文中会提到的陕北骥村佃农刘旺就是一个上升农民买地、圈窑的例子。
那么,本文为什么集中讨论土改的早期阶段——北方土改,而不是1950年土地法颁布后全国范围内展开的土改或者泛泛而论土改运动?①这是由于土地法颁布前后的两个土改阶段存在实质性的不同。简单地说,新中国成立后的土改是在和平环境下相对有组织、有控制地开展的运动,而北方解放区土改则是在战争环境下仓促展开,也没有缜密的政策规划与具体的实施办法。例如,主持北方土改的中央工委负责人刘少奇在1948年中央九月会议上曾经坦承:“在土地问题上,有土地法大纲,但没有具体办法。”②相比而言,主持华东土改的饶漱石在两年后谈到土改时底气则已相当不同:“土地改革大体须经过下列步骤,即‘小心谨慎,创造典型’;‘典型突破,逐步推跳’;‘点面结合,全面展开’。全部过程,都是大刀阔斧和精细深入两种方式的结合;‘带’、‘推’、‘跳’三种方法的结合。土地改革的每一步骤都是以典型乡的先行经验,结合各地具体情况,带领和推动后续地区有阵地的前进,前一步骤为后一步骤准备好条件。这种做法既稳且快,不致‘煮夹生饭’和‘吃回头草’。其具体经验如下:……”③饶的总结中那种运筹帷幄的自信,显示共产党已经在土改问题上积累了相当的实际经验。事实也表明,1950年以来江南等新区的土改较之内战时期的北方土改要和平、有序得多,特别是许多被认为过左的政治实践(如极端贫雇路线、“搬石头”整干部等)都已被制止。④然而,就历史探究而言,北方土改复杂而矛盾重重的经历却值得我们更加关注。特别是当我们考虑到这一事实:后期全国土改中制止的那些政治实践并未就此销声匿迹,而是在此后的社会主义“继续革命”实践中不断卷土重来、时隐时现;而这些实践所包含的内在矛盾也因此不断以新的面目爆发并持续困扰党政权力与革命社会中的人们。这就促使我们在对北方土改复杂过程的细致梳理中来追溯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些话语—历史源头。因此,本文分析的一个特点就是保持对北方土改具体历史过程之复杂性的高度敏感,并尽可能将话语—历史矛盾的分析与历史过程的梳理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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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以往有许多学者曾就土改运动(如Wong,1973;Lippit,1974)或者是新区土改(如Shue,1980)做过出色的经济、政治分析。
② 转引自《西柏坡》,109。
③ 饶漱石:《华东第二次土改典型试验会议的经验总结》(1950/11),《土改史料》,698。
④ 毛泽东在1949年8月10日致华中局的电报中就曾明令要求:“在南方及其它新区实行改革土地制度时,必须在某些政策上(例如不要使地富扫地出门等)及工作方法上(例如要开区乡农民代表会议等)改正过去在北方土改中做得不好的地方。”(见《毛文》,第五卷,324)当然,我们对1950年后土改情况的判断也只是相对而言,而不是绝对抹杀新区土改的暴力因素。特别是朝鲜战争的突然爆发促使中共新政权再次把土改运动与战争动员的需要结合起来,并且基于国防考虑而加速了土改进程,从而激化了运动的烈度。
另外,本文的分析与叙事还试图观照到不同区域间的“政治生态”差别及其对北方土改的话语—历史实践进程的复杂影响,这一点对于我们把握“生产”与“翻身”的矛盾非常重要。在一定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夸大地认为,“翻身”与“生产”这两种声音源出不同的政治生态空间。“生产”的主要话语空间在西北中央所在地——陕甘宁边区及北方其他“老区”,而“翻身”的激进潮流则是从华北、东北各地“新区”(革命政党在抗战胜利后控制的区域)首先涌起并迅速扩散开来。①这样一种看似粗糙的“比较”眼光,将非常有助于我们理解北方土改的话语一历史过程。虽然“翻身”成为土改运动的话语基调,但北方土改的曲折部分地却是不同政治生态下形成的不同话语之间“斗争”、僵持及至暂时妥协的结果。②当然,必须指明的是,所谓“政治生态”并不对应固定的空间实体,而“政治话语”也并不是指涉诸如“两条路线”之类的政治派系纷争。③本文真正关注的乃是围绕“翻身”与“生产”这两大轴心所形成的话语一历史矛盾关联。
本文认为,革命与生产的矛盾构型是北方土改的主要现代性后果之一。要深入理解土改运动中翻身与生产的话语一历史矛盾,就不能只看到翻身与革命党政权力的话语与利害关系,而必须同时看到生产与革命政权的话语与利害关系。因此,我们首先来考察一下权力与生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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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当然,不能把这里所谓政治生态差异简单混同于“老解放区”与“新解放区”之间的差异。所谓“老区”、“新区”都是历史相对范畴:同一地方抗战甫胜时成为“新区”而到军事反攻阶段就成了“(新)老区”;而另一方面,“老区”内部的政治生态也千差万别(如位于陕甘宁边区的骥村在土改前属于“警备区”,没有经过土地革命,地主经济保留得相当完整)。而且,随着军事的进展,“老区”、“新区”的相对范围不断变化。此外,还需要看到,实际上一些土改史家(如董志凯,1987)所运用的“老区”“半老区”及“新区”的类型划分是1948年初北方土改已进入尾声时才形成的(参毛泽东:《在不同地区实施土地法的不同策略》11948/2/3],《毛选》第四卷;周恩来:《老区半老区的土地改革与整党工作》[1948/2/22],1980[上]),它本身是一个话语斗争与妥协的产物(这并不是说这一分类没有现实基础)。因此,本文的叙述并没有采用这一晚生的类型划分来充当一般性叙事范畴。
② 例如,中央下达《五四指示》之后,陕甘宁边区最初的土改计划是征购地主超额土地,而前边区政府秘书长李维汉明确指出这是当时一种“和平土改”的尝试(李维汉,1987:597~99)。但后来胡宗南部队进攻边区并于1947年3月攻陷延安后,这条土改道路遂告夭折。康生在1947年2月的一次土改报告中曾总结两种土改办法:一种是自下而上,即华北、东北、华中等地农民的清算斗争;另一种是自上而下,即政府向地主征购土地。康提到,有人认为“清算适于华北,不适于陕甘宁”;康本人则坚持边区也应算账,外加土地公债,“农民自上而下,政府自下而上,两面夹攻,就把地主搞光了。”(康生:《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 [47/2/8],载《康生言论》,126~7)毛泽东在1947年12月的中央扩大会议上谈到全国土地会议前后的土改情况时说,“晋冀鲁豫和东北在这方面做得最好”,而“山东和西北的土地问题最严重”(《毛文》第四卷,329)。当然,在晋绥土改遭严厉批评后,毛又出面维护了西北工作。以上这些零散的评论直接或间接地透露了北方土改时期的地区政治生态差异。此外,以往研究中也有一些学者注意到这一点,如日本学者天*[上旧下儿]彗(1984)关于陕甘宁边区与晋冀鲁豫边区基层干部之比较研究。天*[上旧下儿]先生认为,活跃于乡村基层的“晋冀鲁豫型干部”是推动毛式激进政治的车轮。刘一皋先生关于华北抗日根据地社会变革的一篇短文(1995)中对此也有涉及。
③ 例如,1940年代晋绥边区逐渐与陕甘宁边区一体化,同属西北局,但土改过程却迥然不同。
“吴满有方向”与“革命的富农” 权力与生产发生关联并不奇怪,因为所有政权都会出于财政需要而关注生产。然而,在二者联系的形式、渠道以及紧密度等方面,我们不难发现帝制时期皇权与根据地时期党政权力的重要差异:皇权主要通过祭天、春耕、祈雨等仪式来象征性地展示其对生产的关注,其与生产的直接关联则一般只限于农业赋税的征收,而没有对生产领域的组织性渗透。与皇权相比,现代党政权力与生产的联系则有了性质的不同:它密切地关注如何发展生产,积极地介入生产,强烈地企图领导生产。①简言之,现代权力不只是消极地与生产发生关联,而是把生产作为建设乡村领导权的重要政治场域。② 1940年代上半期,党政权力实践与农业生产的密切关联逐步建立起来。③在这段相对稳定的时期,党政权力把大量精力集中到生产问题,并在生产运动中取得了相当的组织经验。④随着动员与领导生产成为党政权力实践的重要内容,一系列围绕发展生产的“新英雄主义”话语、制度,也相应地滋长起来并在各边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效应。⑤ ————————
① 当然,这样的一般性陈述只是一种社会学式的理念型概括,从而必然是对权力之复杂历史演变的简约性认识。但是,它有助于我们理解“生产”、权力与现代性的话语—历史关系。我们认为,现代党政权力对生产持续的高度关注(乃至话语—历史化为现代权力经常性的合法性焦虑)与积极渗透(在这一权力实践过程中生成新的权力形式)构成中国革命现代性的一个重要特征。当然,我们不能否认农业社会基础上的皇权与帝国官僚体制对农业生产的关注,但却不能想像帝国权力展开诸如制定农产生产计划这样的“生产领导”式权力实践。此外,顺便提及一下,与西方“现代民族—国家”建设的历史实践不同,中国乡村革命情境下的现代党政权力实践并不简单地是一个自上而下的组织扩张过程。可以说,权力就在下面,而问题在于怎样展开实践。
② 例如,早在1940年,时任晋冀豫分区党委书记的李雪峰在指导整党建党工作时就曾撰文强调干部要尽量不脱离生产,要参加生产。在这篇题为《论深入群众和自下而上的工作方式》的文章中,李雪峰写道:“只有在生产中才更容易了解群众和使群众了解自己,才能了解群众的各方面,创造群众化的工作方式和群众打成一片,便于在群众中提高群众领导群众。”他呼吁道:“到村乡去,到生产中去,从群众最多的地方,从最易与群众额促达成议案的地方去深人群众。”(转引自李雪峰,1998:108~09)李的论述清楚揭示了生产如何通过“群众”观念而与权力发生话语—历史关联。另一方面,也正是在生产这一重要的世俗领域中,革命政党才逐渐学会了如何自下而上地建设其乡村领导权。另外,这种在领导生产中形成的常规性权力实践与在征粮、扩兵等突击性工作中形成的“动员”方式的权力实践非常不同,如晋绥边区1943年的一篇《农业生产调查》中在谈到农业生产的领导问题时就批评了“动员”式作风,并讥之为“跑腿主义”(《晋绥财经》,711)。但是,本文的研究任务不允许我们在这里就这个重要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③ 需要指出的是,这部分是由于边区政权面临的生存困难而激发的现实抉择,部分则是由于现代性话语影响而致的政治实践。权力与生产的密切关联,是实际财政需要与革命话语实践相契合的历史效果。
④ 一些早期的相关探讨请参见Schurmann,1971[1968]:416~25;Selden,1971:237~67。不过,本文分析的侧重点并非以“组织起来”为标志的生产互助运动,而是鼓励“新式富农”发展的吴满有运动。
⑤ 当然,这并非暗示这些话语的与制度的因素全然是现代的。例如,勤劳致富一直是传统社会经济伦理而非一种现代观念。然而,重要的是现代权力实践如何与这种传统资源建立话语一历史关联。
在这些话语鼓动与制度激励中,一个值得特别关注的政策性措施就是在边区乡村社会中大量扶植劳动英雄与生产积极分子。这一新崛起的社会精英阶层,大多为出身贫苦,但通过勤劳致富而上升为新富农或者富裕中农。其中影响特别大的是陕甘宁边区大生产运动时期涌现出来的党员劳动英雄吴满有。①1928年,吴满有逃荒到延安。1934年当地闹土地革命,他分得一架60多垧的荒山。这个庄户人勤劳动、善经营、会计划,遂成为当地模范的劳动英雄。1942年春耕运动时,《解放日报》登载了吴满有的专访报道,并引起高层关注。②此后,吴被树立为全边区的劳动英雄。大生产运动期间,吴满有已经是富裕农民,“雇有两个长工和一个拦羊娃,农忙时还雇短工”。1943年,李锐为《解放日报》撰写社论《开展吴满有运动》,鼓吹“吴满有方向”,号召全体边区农民“向吴满有看齐”。该社论一度引起读者质疑,即“能不能把富农的方向(吴满有的方向)当作边区全体农民的方向?”当时,王若飞主持的党务研究室以《本报编辑部》名义在答复中肯定吴满有是“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一种新型的富农”,是“革命的富农”。此后,“吴满有方向”一度成为各边区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政策方向,成为所谓“延安精神”的一个象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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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本文关于吴满有的故事主要转引自李锐,1998:294~306。李锐是延安大生产运动时期吴满有方向的主要鼓吹者之一。
② 据李锐记述,朱德曾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说该报道的社会价值不下于20万石公粮(这是1941年陕甘宁边区征粮总数)。
需要说明的是,“革命的富农”的提法并非偶然,而是具体体现了当时党政权力在边区乡村发展“新式资本主义”的理论构想。这一构想与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直接相关,而其早期倡导者首推党内主要理论家张闻天。1942年,张闻天在晋陕乡村调查基础上提出“发展新式资本主义”,具体阐发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方向与内容。①所谓中国乡村的新式资本主义,就是“富农经营自己土地,并雇长工”的经济形式,是在革命政权的调控下“靠农业积累资本”的乡村发展道路。张指出:“现时,不要怕富农。因为今天的富农,每户平均剥削不到一个雇工,垄断不到一百垧土地,这有什么了不得了呢?”他批评把改善农民生活完全放在分配别人财富上是不对的,而“应主要从发展生产、增加社会财富来求民生之改善,才是比较妥当的”。当然,张闻天讨论的并非当时晋陕乡村经济状况,而是他对乡村经济发展趋势的估计。实际上,他就陕甘宁边区神府县八个乡村的生产力状况的调查显示,占各村户口总数45%的中农构成农村经济的主要力量。②然而,张观察到中农的政治地位虽然提高,但在经济上则与富农一样,“少数上升,大多数缩小,一部分停滞”,也就是说“整个经济是缩小的”。③令他特别不安的是,直到1941年,乡村生产力仍未恢复到1934年土地革命前富农与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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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张闻天:《发展新式资本主义》 (1942/10/7)(见张闻天,1994:323~325)。张闻天的表述刻意运用马克思的(资本论>理论,这显示了其理论雄心,也体现了当时党内高层的表述习惯。他在《出发归来记》中曾写道:“马克思《资本论》的原理,可以成为研究中国资本主义的原则指导,但决不能以他的公式套在中国资本主义的头上。中国资本主义发展的特点,是必须加以单独研究的。”(1994:338~9)毛泽东后来也曾采用“新资本主义”一词来概述新民主主义经济,及至1948年中央九月会议上他才提出“这个名词不妥”,而仍直接用新民主主义(《毛年谱》,343~44)。
② 张闻天:《陕甘宁边区神府县直屑乡八个自然村的调查》(42/4/12)。据张所述,当地在三十年代已经历过土地革命,阶级关系发生很大变化。地主已不存在,富农减少或削弱,雇工也几乎绝迹,村庄中80%以上为中农与贫农(张闻天,1994:32~34)。
③ 张闻天:《关于当前农村阶级变化问题》(42/7/9)(张闻天,1994:301)。关于政治情况,见张闻天《调查日记》(42/5/2)。张写道:“(贫农)对政治没兴趣。村干部均为中农。区干部中农。政权在中农手里(中农家庭的高小生)。地主在政治上吃不开。”(1994:367)
地主的生产力水平。①与此同时,他还观察到乡村中代表较高生产力的富裕中农(占总户数10%)的经济动向:土地革命后,“租入土地,平均以富裕中农、中农为多,租出者以贫农、贫民为多”。因此,“租佃关系的发展向着资本主义”。此外,雇佣关系虽不发达,也以富裕中农雇工最多。在这些经验观察的基础上,张试图从理论上为农民致富的正当性进行论证:“这些富裕中农现在已经感觉到土地的不够使用及资本的某种过剩。他们正在用一切办法增加他们的财富,他们采用租田、典地、借牛、贴牛、养羊、放羊等方法,来扩大他们的经济活动。他们从雇用短工,发展到雇佣1/3、1/2、2/3的长工。他们中间的一部分,必然要从这条路发展为新富农,成为新式的农村资产阶级。”而另一方面,一部分贫农则会转化为‘新的农村无产阶级”。总之,“农村资本主义,将是农村经济将来发展的前途”。② 1942年以来,党政权力对发展农村资本主义的政策性鼓励及以“吴满有方向”与“组织起来”为主旋律的大生产运动在陕甘宁以及其他边区产生过广泛的社会效应,特别是边区中农与新富农阶层的崛起。例如,1945年李锐在对北岳、太行等5个华北解放区农村阶级关系变化的统计趋势分析中指出:“最近两年特别是去年,由于军事方面的胜利,大生产运动的开展,变工互助的提倡,劳动政策中偏差的纠正,累进负担扣除成本,特别是吴满有方向的号召,富农经济的发展便通畅起来了。”③当然,根据李锐统计,这一时期获得较大发展的主要是中农经济,新增富农数量并不很多。但是,新富农经济的增长趋势却显示了新英雄主义与生产致富的话语一历史效果。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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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张闻天:《调查日记》(42/3/25)(1994:356)。
② 以上见张闻天,1999:45,61。
③ 李候森:《农民在解放中——解放区农村阶级关系的变化》 (1945/5/22)(《土改史料》,225~6)。
④ 从李锐给出的几个零散例证来看,新富农经济的增长速度也在逐渐加快。如1941~1942年间北岳富农户数增加0.02%,滨海到1943年增加o.86%,涟东县1942~1944年间则增长2%,而太岳的阳城固隆村在1943~1944年之间富农从33户突增到77户(《土改史料》,226)。
对于本文分析特别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围绕生产形成的实践性话语在后来的土改运动期间仍持续地发挥政治影响。①这一点在北方各解放区农业生产的有关史料中清晰地显示出来。例如,一份1946年3月完成的太行分区当年大生产计划写道:“我们要明确的开展吴满有方向的运动。吴满有的路线,便是组织起来进行生产。他的方法,便是深耕细作。”②当年6月,党委调研室仍试图倡导吴满有方向:“富农经济今天是经过了停滞下降后的向上发展,是有其发展前途。但目前就全区来说,富农经济的土地条件是不够充足具备,再加上普遍的不愿当富农,不愿上升为富农的思想阻碍, 目前富农经济发展还不够畅达,需要我们去奖励提倡开展吴满有运动。”③ 即使在出台《五四指示》的1946年延安土地会议上,会议召集者、主管陕甘宁边区财经工作的任弼时也曾强调“必须向农民解释吴满有方向,提倡农民发财致富,以提高他们的生产积极性”。他在代表中央起草的文件中竭力论证发展解放区经济的政治重要性:“我们若不能在经济建设上表示我党组织经济的力量,若是在经济建设上表示无能,则不独不能进一步改善人民生活,而且一定要丧失我们的政治地位。经济战线上的无能与失败则将导致政治上、军事上的失败。”④此外,据曾积极鼓吹吴满有方向的李锐回忆:“解放战争时期,各解放区仍坚持延安精神,开展大生产运动,支援前线。我在热河主持《冀热辽日报》时,1947年4月1日,我还写了一篇《提倡向吴满有方向发展》的社论。开篇即说:‘今年开展大生产运动,有个问题还待很好解决,就是必须广泛宣传勤劳致富的思想,提倡向吴满有方向发展。’”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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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特别是在陕甘宁边区等“老区”,生产话语对贫雇翻身话语的扩散构成了有力的抵抗,并深刻影响了土改的话语—历史实践。
② (太行财经),1203。
③ 《太行财经》,1207。
④ 以上见任弼时,1987:396,401。
⑤ 李锐,1998:301。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即使在翻身运动的高潮时期,生产话语也从未销声匿迹。这一点在西北的陕甘宁边区尤其明显。1947年12月召开的陕北米脂县土地会议上,时任县委书记的白治民做总结报告时就富农问题的发言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在全国土地会议精神的影响下,白治民明确了米脂土改对富农是“打击政策”。但是,与此同时,他也提出:“新旧富农应有区别,米脂有些富农(为数不多)是在八路军接防以后经过减租,由中农上升起来的,这种人在态度上和旧富农不同,土地要平分,财务的留法可以稍微照顾一些。吴满有方向是对的。吴满有下南路一无所有,他是革命才发了财的,对党是拥护的,以后战争也证明了。不过有的地方把吴满有方向误解了,如未进行土地革命和没有进行减租的地方,也提吴满有方向,实际上是发展旧富农。新富农不仅在现在有,在分地后,一定会有一批中农上升为新富农。”① 不过,除了生产的实践性话语与话语性实践的持续影响之外,还应看到发展生产在北方土改时期也是非常现实而紧迫的考虑。不论革命多么猛烈,粮还是得打,饭还是要吃,何况一场没有后方生产与支援(公粮、战勤、支差等)的战争也根本不可想像。②因此,在战争形势下,对党政权力来说,如果说发动群众闹翻身刻不容缓,那么组织群众闹生产也刻不容缓。这正是北方土改实践的话语一历史情境。 然而,土改实践中的生产与翻身的话语—历史关系并非如其话语逻辑关系一般顺畅明了,而是充满了矛盾与斗争。生产运动靠的是劳动英雄带领群众,而翻身运动则靠的是翻身英雄冲锋在前。然而,闹翻身与闹生产的“英雄主义”逻辑毕竟不同,而“积极”与“落后”也可以翻转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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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米脂县委:《白书记在米脂土地会议上的传达报》)(1947/12/22)(米脂县档案馆)。
② 由于战争的原因,农民生产与负担问题在北方土改期间越发显得严峻。例如,晋绥首脑李井泉在1948年2月的一次讲话中谈到团结中农问题时说,“假如中农不生产,我们的军队吃什么?”(《晋绥财经》,475)
“发动贫雇”与“翻身英雄”
翻身是北方土改的政治代名词,是中国乡村革命的象征。①正如“土改”一样,“翻身”的具体内涵变动不居,而这个说法也并非到北方土改时期才出现。翻身曾一度是致富的同义词,其与生产的关系也就非常直观。但是,北方土改运动期间,翻身与“发动贫雇”的阶级斗争话语相结合而高度政治化,并逐渐成为通过阶级斗争的革命方式解决中国土地问题的政治隐喻。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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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韩丁(1980[1966])关于晋南潞城张庄土改的着作即以《翻身》命名。该书当年历经曲折才得以在美国出版,直到今日仍然是中国革命研究的经典书目。
② 前引太行土改报告中曾提到:“分配果实的时候,下中农要求分些果实缓缓气,一般中农和富裕中农要求分些果实顺顺气。只要他分到一条腰带他也高兴,足以证明自己是‘根上的人’,是‘翻身户’。”(《土改史料》,370)由此,可见土改中“翻身”的政治化与“斗争果实”的符号化。寺沟村(骥村邻村)中农王亮的故事也例证了这一点。王在骥村清算地主运动中是积极分子,他回忆起当年分配的斗争果实时兴高采烈:“我分得喝烧酒杯子,这么粗啊这么高,给我分那四个。回(家)来啊我们老人(即他父亲)那阵说,‘你那是些甚?’我说‘这是喝清酒杯子’。‘你还要喝清酒了?!你连黄酒也喝不上,还要喝清酒!’我咱放得那柜子上,就放那圪头了。这可是好杯子,喝清酒杯子可是好杯子了!那(我)这回来呀睡下,第二天早晨我还起来不晓得做什么去了。(返)回来呀,我说‘那几个杯子哪里去了?’那(即他父亲)早就端那(即杯子)出去打(即摔碎)了! (笑) ‘要那做甚了?!那给你抹黑了嘛!’打它驴日的倒一把圪渣啦!”(2000年1月15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58)显然,在王亮的讲述中,“斗争果实”的意义并不在于让他经济上翻身,而是成为他参与“翻身”的历史见证。
翻身为的是贫雇农,靠的是贫雇农。一句话,翻身就是贫雇农的翻身。①这一点,党内着名农民专家邓子恢讲得至为清楚:“土改有无成绩,土改是否彻底,其主要标准,应以贫雇农是否得到足够土地为断。”②而在整个土改过程中,贫雇农始终被视为革命的主力、骨干,“发动贫雇”成为革命政党开展翻身运动的战略要旨。因此,在翻身运动中,贫农、雇农以及赤贫农所组成的庞大农民群体(而非笼统的“佃农”)成为乡村革命的真正主力军。③事实上,贫雇农翻身的利益要求与话语鼓噪直接推动了土改政策从最初《五四指示》的“耕者有其田”到全国土地会议期间明确提出“彻底平分土地”之方针的激进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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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在毛泽东、胡乔木起草的《中共中央关于土地改革中各社会阶级的划分及其待遇的规定(草案)》[1948/2/15]中,贫农、雇农被分别刻画为“半无产阶级”、“无产阶级”,以与处身乡村的革命政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之政治自我想像相呼应。草案中写道,雇农、贫农是“农村中最受痛苦而有革命翻身的强烈要求的人们”(参《土改文件》,199~201)。在北方土改时期,革命政党甚至视贫雇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阶级(同上,176,200,201)。当然,革命政党的自我想像也是话语一历史地变动的。例如,贫雇闹革命危及到革命党政权力后,便出现“贫雇农的领导权”与“无产阶级领导权”(党的领导)的话语区别。但这已不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
② 邓子恢:《给少奇同志转中央的一封信》 (1947/7/3),《土改史料》,379。邓子恢的政策建议主要针对《五四指示》的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富农路线错误”而来,因此他主张明确提出满足贫雇农土地要求。邓曾是土改方针政策制定的主要参与决策者之一,还曾主持过华中土改,是党内高层中对土改有深刻见识的人物。例如,邓同时提出:“贫雇农要土地,只能引导他向地主、富农要,决不能引导他向中农及新富农要,这是土地改革中与满足贫雇农要求同样重要的基本政策。” (同上)然而,北方土改实践(特别是柯鲁克夫妇、韩丁所展示的“老区”、“半老区”土改的情形)表明,贫雇翻身必然会把斗争烈火烧向党政权力的另一重要社会基础——中农与新富农。在这个意义上,邓子恢的建议可谓是翻身与生产的话语—历史矛盾的一个写照。
③ 北方土改中许多佃富农(后来被列为“新式富农”的一种)与佃中农成为阶级斗争对象。例如,后文中会提到的陕北骥村的劳动能手刘旺就是一例。不过,佃富问题(及相关
的青苗处理问题)在东北土改中最为突出。1948年2月7日,刘少奇给中央的报告中就曾提到:“东北土地斗争中打击面占人口25%,实在太多,其中定有很多佃耕地主土地但又雇人耕种的农家。”(《东北财经》第一辑,368~369)。
翻身实践与贫雇化的“群众”话语相配合,在北方乡村中一度造成以贫雇赤为主体的“翻身英雄”们的天下。与劳动英雄、生产积极分子不同,这种新型革命积极分子往往不是(也不必是)庄稼能手,其中许多人甚至根本没有过从事农业生产的机会。①他们过去在经济上是贫困的,在政治上是无权的,在社会中是边缘的。然而,这些处于乡村秩序底层乃至游离于乡村秩序之外的人们,历来是最具颠覆性的社会力量。②
早在北方土改的20年前,青年毛泽东就曾在其着名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大力鼓吹贫农阶层的革命角色。这位当年国、共两党的农运专家为驳斥“痞子运动”论,大胆提出贫农是“革命先锋”的论断。他认为,贫农大众“乃是农民协会的中坚,打倒封建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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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例如,骥村清算地主时的农会主任刘荣就是跟工汉出身,家里没有土地;而另一位积极分子民兵连长刘发也不是“受苦人”出身,而是村里的“黑皮”(流氓)。当然,不能把这一判断绝对化。例如,一份关于陕北义合延家川土改的汇报材料中讲道,西北土地会议后当地的群众自发斗争中领导人物“一般为中农,个别为中农以上成分”。究其缘由,“时正催粮,中农想把地主浮财底财都搞出顶公粮,以减轻自己负担,上中农最积极。”(《陕甘宁财经》,119)不过,这份材料在当时是为了说明贫雇农还没有掌握革命的领导权。
② 许多学者曾探讨过这一阶层群体的历史形成及其对社会秩序与结构变迁之影响,如参Perry,1980;Huang,1985;Friedman,Pickowicz,and Selden,1991。
的先锋,成就那么多年未曾成就的革命大业的元勋。没有贫农阶级(照绅士的话说,没有‘痞子’),决不能造成现时乡村的革命状态,决不能打倒土豪劣绅,完成民主革命”。一言以蔽之,“没有贫农,就没有革命。若否认他们,便是否认革命。若打击他们,便是打击革命。”① 20年后,当毛从军事中抽身出来指导土改时,其贫农闹革命的情结不减当年,而且更进一步在组织上落实其独特的先锋论:“为着坚决地彻底地进行土地改革,乡村中不但必须组织包括贫农雇农中农在内的最广泛群众性的农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而且必须首先组织包括贫农雇农群众的贫农团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以为执行土地改革的合法机关,而贫农团则应当成为一切农村斗争的领导骨干。”②这样,贫农团这一群众性组织在北方土改中一度成为临时的权力与执法机关。③在毛看来,土改的基本任务就是“必须满足贫农和雇农的要求”;而贫农团则是实现这一任务的组织保障。从毛的先锋论可以看到“贫雇农”在中国革命话语中的重要位置,而“发动贫雇”也成为翻身运动中的轴心式话语一历史实践。当然,这并不是说贫雇闹翻身是毛泽东个人意志的体现。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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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毛选》第一卷,21。
② 毛泽东:《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1947/12/5),《毛选》第四卷,1250。
③ 1947年9月13日颁布的《中国土地法大纲》第五条已经规定:“乡村农民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乡村无地少地的农民所组织的贫农团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区、县、乡等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土改史料》,422)。
④ 贫雇闹翻身的思想不仅仅是革命话语的逻辑延伸,而且也是革命政党在领导群众运动的过程中逐渐积累的实际政治经验。例如,晋冀鲁豫边区在1947年7月的土改总结中曾记述了“发动贫雇,团结中农”的土改指导思想的形成过程:这是我们历史上纠缠最久的一个问题。四二年以前,由于某种现象的迷惑曾经存在过先发动中农然后才能发动贫雇的思想。四二年减租运动中,实际体验到发动贫雇之重要。四三年豫北新区的群众运动及四四年查减运动中,就一再强调发动贫雇,可是又产生了忽视中农讨厌中农的偏向。……四五年十二月会议明确提出了发动贫雇团结中农,明确说明在发动群众的观点上,中农也是基本群众,也在发动之列。在农民内部的关系上,贫雇是主力,是骨干,同时必须团结中农。四六年十一月会议,经过反复讨论之后,统一了这一思想。并且在一年来的土地改革中证明了这一思想是正确的(见《土改史料》,394)。但是,北方土改的进程表明,统一了思想不等于问题就不再缠身。事实上,贫雇与中农的关系一直是困扰着北方土改的严峻问题。究其缘由,在话语实践与历史现实相互制约与影响下的土改实践过程有其特殊的话语一历史逻辑。这一点,后文还会详细讨论。
革命要依靠贫雇,革命要满足贫雇。在翻身的话语一历史实践中,“贫雇”、“农民”、“群众”三者的语义界限是暧昧的,而在语用过程中常常是可以相互置换的。在发动贫雇的话语鼓动中,“走贫雇路线”的口号也曾一度公然出现并产生了相当广泛的影响。这当然不是要刻意模糊“发动贫雇”与“贫雇路线”的重要政治差别。事实上,“走贫雇路线”在北方土改中一经实践后很快被明确定性为“左”倾错误而遭到严厉批评。然而,一个值得分析的问题是,“贫雇路线”是如何形成的?其话语—历史实践的逻辑何在?
抗战胜利后,革命政党在华北、华中广大新区反奸清算及随后的减租斗争过程中看到发动群众、逐鹿中原的战略形势。次年,在内部传达的《五四指示》主要体现的是革命政党在“要地主?要农民?”的严峻政治的最后抉择。①这个大决心就是“坚决拥护群众在反奸、清算、减租、减息、退租、退息等斗争中,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实现‘耕者有其田’”,也就是所谓“一条批准”。然而,在明确支持“广大群众这种直接实行土地改革的行动”的同时,该指示的主要篇幅是花在规定一系列照顾各色人等的有关措施,如“一般不变动富农的土地”、“决不可侵犯中农”云云。此即所谓“九条照顾”。②显然,此时革命政党审时度势,仍是两手准备。此外,这个已有相当政权经验与统战经验的革命政党也不会在新形势下贸然走得太远。因此,在指示中,“贫雇”尚没有得到突出。
这样一来,在《五四指示》的传达与执行过程中,难免出现“批准”派与“照顾”派的尖锐分歧。1947年8月,时任太行区地委书记的陶鲁笳在一次检讨工作的发言中历数指示传达以来出现的各种“错误”,并认为这些错误“归根到底,都是从强调九条照顾而来的”。例如, “有的地方在接到五四指示后,忙于纠正对中农的偏向,要贫雇给他们退果实,结果地主从旁利用,贫农在哭,中农更加不安”。当然,这一阶段土改中出现的话语分歧与斗争主要围绕“彻底消灭地主阶级”而展开。陶提到一次会议上还为此一一“特别看到战争打起来了,如果把地主阶级消灭了,不是把我们的社会基础缩小了吗?”——而有过激烈辩论。主持晋冀鲁豫土改的薄一波则明确提出,在批准农民土地要求与照顾地主各色人等同时执行发生矛盾时,解决办法应是“强调一条批准,不强调九条照顾”。他在解释“发动贫雇,团结中农”的方针时还指出:“在执行时特别在运动初期,又必须适当注意不要因过分强调团结中农而限制了贫雇农的积极性。某些地方在运动尚未开始,而过分强调团结中农(中农病),结果是把新的束缚加在群众的手足上,使运动软弱无力”。③不难看出,在这场政治斗争中,贫雇话语渐占上风,而“照顾”则成了右倾乃至地富思想的表现。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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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关于《五四指示》的制定情况,参见薄一波(1996:398~405)的回忆;另参《薄一波同志传达中央〈五四指示〉》(46/5/27),《华北财经》,862~65。一些学者已经注意到,《五四指示》并不见得是从减租运动到土改运动的革命性突变的标志(如Pepper,1999[1978]:245~49;刘一皋,1995)。这样的看法有助于分析从政策与策略层面深化到运动发展进程;不过,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五四指示所标示的一些重要变化。
② 《土改史料》,248。
③ 《河南土改》,27。
④ 其中最为着名的牺牲品大概要算曾主持山东土改的原华东局第二副书记黎玉。黎也曾是参与制定《五四指示》的高层领导之一。1947年下半年由他主持的山东土改遭到批判,并于次年因“富农路线”等错误而受到华东局整肃(参《山东大事记》,315)。
可以说,《五四指示》以来的一个话语趋势就是“群众”一度“贫雇”化,以致《五四指示》在运动过程中也逐渐遭到质疑、批评乃至否定。①例如,曾参与制订指示的邓子恢后来就批评指示“束缚了广大贫雇农不敢起来”,“起来亦因分不到多少地而不感兴趣,因而难于发动”。因此,他在谈及贯彻土改的群众路线时说:“我们的群众路线是与阶级路线分不开的。即是说,我们的群众路线是以贫雇农为中心再去团结中农;而不是以富农或中农为中心。所谓倾听群众呼声,也是倾听雇贫中农的呼声,而不是去倾听富农的呼声。或者专门倾听中农的呼声。犯富农路线错误的同志,除他主观上错误的阶级立场外,便是错听这种呼声之故。”②
在注意到话语实践的逻辑之时,我们还必须看到一个重要的现实因素:随着运动的展开,“发动贫雇”与“满足贫雇”之间的现实矛盾很快表现出来。发动贫雇翻身的一个政治依据在于“解决土地问题是百分之九十以上人民群众的正当要求”,而《五四指示》也确曾含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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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此外,与贫雇话语逐渐强势相伴随的一个重要话语现象(或话语策略)就是——借用社会性别(gender)理论的分析逻辑——贫雇的“阳性”化。笔者发现,翻身实践中有关“发动贫雇,团结中农”的话语所隐含的一个逻辑就是“阶级”的社会性别化。这突出表现在,一方面把贫雇比喻为革命的“骨干”,另一方面则把中农形容为“软弱无力”。不难看到,乡村革命话语的修辞逻辑与传统社会的社会性别逻辑存在很大差异:在传统乡村社会文化中,阳性与田产、田力有直接联系(这一联系或可透过“男”与“田”的文字关系而直观地体会到)。在这样的文化逻辑下,边缘化了的贫雇农往往与“无能”联系在一起,而不具备乡村秩序认可的阳性特征。在这一意义上,“翻身”何尝不是一次社会性别的翻转?但是,我们不能在此就这个有趣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② 《土改史料》,380。
提到一个所谓“农村中雇农、贫农、手工工人及其他贫民共计约占百分之九十二,地主、富农约占百分之八”的数据。①然而,这一总体判断中却居然没有提到中农!②事实上,特别是在许多“老区”,地主经济在减租减息与累进负担政策的双重打击下早已大幅下降,而中农经济成为乡村经济主体。③在这种情况下,土改要在不触动新富农、富裕中农乃至一般中农的前提下而单靠重新分配地主的土地来“满足贫雇农的要求”是不可能的。④在这样的情形下,《五四指示》所规定的“照顾”也就完全不现实了。
1947年9月新华社社论提出“彻底平分土地”——“平”的分配原则随后在全国土地会议上被写入《中国土地法大纲》——后,贫雇翻身被进一步推向高潮。⑤主持东北土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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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土改史料》,250。
② 1950年,刘少奇在政协会议上所作《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中则补上了“中农”的字眼(《刘少奇选集》[下],32)。1952年土改结束后,廖鲁言的总结报告中进一步把贫雇农的比例明确为70%,中农则为20%(《土改史料》,841)。除社会阶级构成之外,各阶级土地占有情况则是有关土改的另一个数字迷思(有关的考证,参金一鸿,1951;Esherick,1981)。
③ 例如,在《解放日报》1945年的一篇社论中,李锐曾分析北方解放区农村阶级关系变化。根据他提供的太行等五个分区的土地变动统计资料,地主占有土地从战前的29.5%下降到13.5%,而中农占有土地却从29.5%飙升到42.5%。特别是在北岳、太行和晋绥,“中农已差不多拥有全部耕地之一半,土地比重大过于人口比重”(《土改史料》,226)。
④ 例如,柯鲁克夫妇所记述的十里店土改就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五四指示》之时,十里店已经是一个中农化的村庄,因此不得不靠割“封建尾巴”(即有过地富家庭背景的中农)来开展“翻身”运动(Crook and Crook,1959:127~28)。即使在给“斗争对象”们“摘帽子”(“纠偏”)后,十里店在1948年初春土改复查中搞“填窟窿”时还是要许多中农抽出或献出土地给贫农(详参柯鲁克夫妇,1982[1979]:233~265)。
⑤ 参社论《学习晋绥日报的自我批评》、中工委的请示与西北中央的复示,《土改史料》,419~421。早在1946年延安土地会议时,毛泽东就曾说过:“不要怕农民得到土地,推平平均分配一次不要紧。农民的平均主义,在分配土地以前是革命的,不要反对,但要反对分配土地以后的平均主义。”(《毛年谱》,78)当年底,刘少奇给林伯渠的复信中也说:“不要怕农民的平均主义,这种平均主义是贫农的要求,是彻底革命的,我们必须拥护并实行这种平均主义,才能彻底改革土地。”(《刘年谱》,59)但是,本文认为彻底平分土地的政策与实践并不简单地是极端农民平均主义思想的一般逻辑延伸,而是“发动贫雇”的话语—历史实践的逻辑结果。“耕者有其田”运动不能实现“满足贫雇”,这里有政策性原因(以现耕为基础或物归原主的分配方法,结果是原佃户得地,出现所谓“大佃农”),也有操作性原因(如干部得利,分多分好地,还有出租现象,被称为“新地主”),当然还有资源的现实约束(土地总量有限)。一场“依靠贫雇”的运动结果却不能“满足贫雇”,土地分配中出现“富农路线”这种说法就在话语—历史演变逻辑之中了。(参《刘年谱》,62~63;《河南土改》,312)而在这样的话语一历史困局下,鼓吹“农民中的均产思想是革命的”也就顺理成章了(参《康生言论》,130)。当然,战争形势也对土地政策的转折有很大影响。1947年7月,毛泽东在中央小河会议上已经提出平分土地的原则(参《毛年谱》,208)。其时延安失陷不久,西北中央正被胡宗南部队穷追不舍。
工委常委彭真曾在全国土地会议上所作报告中详细论证彻底平分土地的政策。彭自陈,他从东北到冀东后才看到“不动富农,贫雇农的问题不能解决”。他清楚地知道富农问题牵涉是否影响生产、是否影响中农乃至是消灭封建还是消灭资本主义的革命性质问题;然而,在他看来根本问题仍是不动富农就解决不了雇贫农土地。因此,彭真明确表示分地要走贫雇农路线,而“五四指示要清算”。至于中农问题,他提出“要分开来看,不要笼统提中农”:在平分土地的原则下,富裕中农势必要被推平,但彭真认为只是“小部动一下”而已;中中农会吓一跳,发生动摇;下中农则不受影响。因此,彭乐观地以为,平分土地“大部中农是拥护的,小部动摇的,只小部动一下,但动了之后又很快稳定了”。此外,他还主张对待中农“方针上是团结,为了团结必须进行斗争,对中农团结如无必要斗争是不可能”。①如此一来,《土地法大纲》不但明确了要“推平”富农与富裕中农,而且也成为“侵犯中农”的话语铺垫。②
因此,在“发动贫雇”的话语鼓动与不能“满足贫雇”的现实困境下,“团结中农”很难兑现,而诸如“侵犯中农”此类的话语一历史问题也就浮现出来。③当然,在本文的分析视角下,此类问题的话语一历史位置不仅限于阶级斗争之统一战线的政治策略部署,而且在其与翻身—生产之话语—历史矛盾的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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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以上见《彭真在全国土地会议上的报告》,转引自李昌远,2002:324~331。
② 曾参加过晋冀鲁豫土改的齐武先生在反思《土地法大纲》时指出:“人们从条文上也找不到保护中农不受侵犯的专列条款。倒是可以明确无误地可以理解为:‘不动中农’的藩篱拆除了。”(齐武,1995:565)
③ 与“平分一切土地”一样,“侵犯中农的利益”并非北方土改中的话语发明。此类话语因素早在1930年代初就已经形成,并在土改历史实践中再次被激发、调动、部署。早期有关文献,如可参苏区中央在1931年12月24日发布的《中央关于‘平分一切土地’的口号的决议》(《六大以来》[上],192~94)。该决议批评有些苏区党部由于怕成为“富农路线”、“机会主义”而“机械的(地)去平分一切土地”,结果妨害中农利益。该决议说:“这种‘左’的反中农的路线,是富农路线的另一表现,实际上同拥护富农路线的机会主义,根本没有丝毫的不同。”(同上,194)
“穷人打腰”与“生产情绪”
北方土改中所谓“发动贫雇,团结中农”的方针,首先是出于开展土地斗争的统一战线考虑。《五四指示》曾强调,“保持反封建的广泛统一战线”才不会犯“冒险主义”错误,而“如果侵犯中农土地或者打击富农太重,或不给应该照顾的人们以必要的照顾,那会使农村群众发生分裂,因而就不能保持百分之九十以上人口和我党一道,就要使贫农、雇农和我党限于孤立。”①然而,北方土改在贯彻“团结中农”的指导思想过程中,却一直问题重重,“弯路”不断。
例如,陶鲁笳在前引报告中回顾豫北土改的历史时曾说.五四指示下达后,大批贫雇积极分子迅速被训练出来,运动随之也开展得更为猛烈。在这种情况下,“中农被斗争的更多了些,有的是割封建尾巴,或者是防空洞,有的是敲‘狗腿’,有的是动员献田,也有的是斗争假中农(地富化形来的),中农问题很快叫唤起来了。”②“中农”的问题化,首先展示的是革命党政权力的政治焦虑。陶在谈到豫北敲狗腿运动时主要批评该运动“相当普遍地打击中农和一部分贫雇,实际上形成了农民内部的混战”。③但是,陶的用意并非质疑贫雇路线,而是反把其原因归结为深入发动贫雇不够。他指出:“团结中农必须在运动中发动贫雇阶层去团结,不是我们自上而下的空喊所能办到。”因此,团结中农的关键还是先树立贫雇优势。“我们的屁股没有坐稳,就不能解决谁去团结中农的问题。”此外,他还认为在豫北“中农的情况是很复杂的”,所以要由贫雇“领导中农划阶级,把各种变形的地主富农区别开来”。④
诸如“化形地主”、“破产富农”之类的范畴大大拓展了“封建”的社会范围。不难看到,这是贫雇路线的翻身实践在阶级斗争的鼓动与现实资源的约束下所发明的一个重要话语策略。⑤不唯如此,在革命恐怖的气氛下,斗“封建”与斗“富”之间也产生模糊。例如,太行区党委在1947年6月的一份土改总结报告中指出:“贫雇起来的时候,往往有斗‘富’思想,比他‘富’的他都想斗,所以很容易盲目的排斥中农。”⑥特别是在“谁最穷(谁)就是基本群众”的“重贫轻品”风气下,一些“二流子流氓”混入并操纵贫农团,更对乡村秩序造成极大破坏。例如,一份陕北佳县1947年冬土改的总结报告中记述了许多事例:如某二流子由于最穷而进了贫农团并当上团长,“二百五成神”。其人宣扬道:“先搞地主和富农,再搞中农,好一些贫农也要搞,斗争好比割韭菜,割了一层又一层,当村栽起烤肉架(吊人架子),一个一个来拷打。”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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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土改史料》,250。
② 《河南土改》,305。
③ 陶提到某个村庄,全村120户人家在运动中就有80户被当作狗腿敲了。
④ 《河南土改》,306。
⑤ 正统叙事的主体结构不变,但具体情节却灵活地适应政治需要。例如,土改叙事中的一个重要“情节”就是把“化形地富”、“查三代”等土改中出现的“错误”归罪于康生、陈伯达此类后来政治上被打倒的人物的个人影响(当时,与康、陈在同一土改工作组的还有田家英、毛岸英等)。本文则希望表明,这些“错误”都是话语鼓动与现实约制下的话语一历史产物,而诸如晋西北的木栏岗土改不过是这一产物的一个典型例子而已。此外需要提及一下,张佩国先生(2003)在最近一篇有关山东土改的论文中提出一个具有启发性的思路.即从农民日常生活中的话语与道德逻辑来认识土改实践的逻辑。但是,张先生把山东五莲土改划成分时出现的“化形地主”、“破落地主”、“查三代”等说法与做法拿来论证“农民虽然可以搬用官方的阶级话语,但其背后起支配作用的仍是村落社会日常生活的话语与道德观”的观点似不妥当。本文认为,这些说法与做法是在群众崇拜(“有事同群众商量”)这一现代革命话语的驱动与现实资源的约束下的产物。这样的理解并不否认它们有“群众的创造”因素,但也并不因此而认为它们仅仅是农民话语与道德观的体现。
⑥ 《土改史料》,371。
⑦ 《陕甘宁财经》,133。
贫雇翻身的革命恐怖造成当时乡村经济主体——中农、富裕中农及新富农的社会恐慌。例如,太行区党委在前引报告中写道:“土地改革运动开始之后,中农一般跟着走,但是心里不安,多数怕平均土地,关心自己的祖业,计算着自己的家当。……运动达到最紧张的时候,特别是斗到富农甚至刺伤个别中农的时候,中农的动荡更厉害。武安一个中农,一次农会没有叫他,他一夜没有睡着。潞城潞河村一个富裕中农早上拾粪,一个平素和他开玩笑的人说他:‘你还拾粪嘿,快回去把现洋预备好吧,就轮到你了!’这是一句耍话,可是他心里放不下,心想‘说是不斗中农了,为什么又斗呢?’左思右想过不去,正好村里打锣开会,他便上吊自杀了。其实群众并没有准备斗争他……”①陕北米脂的民权、民丰两区土改总结报告则写道:一般贫雇农在划阶级时都想提高“有粮户”的成分,因此部分富裕中农被定作富农而进行斗争。此时,“富裕中农便像惊弓之鸟,心慌意乱,不知所措,唯恐斗争跌在自己头上,引起大吃二喝”。②
总而言之,在贫雇化的群众路线驱动下的翻身运动中,“侵犯中农”之类的问题可谓势在必然。这种情况在老区尤为明显.而史料中此类例子也比比皆是。更有甚者,晋绥边区一度发展到明确提出“反对走中农路线”的口号,而太岳区则在1947年冬季生产运动中贯彻贫雇路线并发生“管制中农”的现象。③
然而,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本文讨论“侵犯中农”的目的不是要暴露北方土改过程中的“偏差”与“错误”(正统土改叙事对此并不隐讳,而且正好构成拨乱反正的叙事基础),而是要借此引出本文所关注的翻身与生产之话语—历史矛盾。
我们注意到,所谓“侵犯中农”(当然也包括富裕中农、新富农)不仅仅是一个运动出现个别“偏差”的问题,而且是翻身的话语—历史实践的逻辑结果。特别是在老区,土地平分造成的触动波及面甚广,而在这些地区的中农、富裕中农以及新富农是党政权力的重要政权基础。例如,据绥德地委统计,该地区在1948年春平分土地时共抽出11万余垧(1垧约为3亩)土地补给贫雇农,其中从中农、富裕中农、新富农手中抽出的土地占28%,远多于从地主手中抽出的土地(16%)。④白治民在米脂县土改总结报告中也曾提到:“平分土地时,有很多中农的土地都要动,有的地方要动到百分之六十到八十中农的土地。甚至还有所有中农土地都要或多或少抽出一些来,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因此,这位书记感慨地说,“又要团结他们,又拿他们东西,这是不容易两全的事”。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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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土改史料》,370。
② 《陕甘宁财经》,234。
③ 《晋绥大事记》,366;《太岳大事记》,805,807。
④ 绥德地委:《1948年春土地改革总结报告》(1948/7/13) (转引自董志凯,1987:147)。
⑤ 米脂县委:《白书记在米脂土地会议上的总结报告》(1947/12/22)。
事实表明,平分土地也不像党内高层期望的那样为大多数中农拥护。例如,一份山西代县的土改报告这样记述平分土地时中农的反应:“有的在抽地会议上心疼得满头大汗,有的抽地后几夜不睡觉。有的抽地后,气得脖颈也肿啦,有的见工作人员就诉苦。甚至有的说,‘你们抽吧,我自有主意(意思是要服毒自杀)’。也有的故意少出门,怕抽他的地。有的说:‘我那地分给好受苦人,我就满意,若分给好吃懒动的人,我永不会满意。’有的说,‘我那地分给谁,我也得常到地里看看去’。”①
贫雇翻身必然对勤俭节约、劳动致富的乡村经济伦理形成冲击,从而也使党政权力一向关注的所谓“生产情绪”问题成为新的话语焦虑。例如,在全国土地会议上所做报告中,中工委常委董必武忧心忡忡地指出中农由于“怕斗争,怕割韭菜,怕共产,怕负担重”而对生产大不感兴趣。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地富乘机造谣”说“要共产了”、“割了高粱割黑豆”,中农也就觉得“够吃就算了” “打得多,要得多”云云。他指出:“在老解放区,由于贫农上升,中农是农村中的多数。他们的生产积极性如何,对我们的农村生产是有颇大影响的。这一点应引起我们特别注意。”此外,董必武还总结土改对生产的消极影响达十二点之多。因此,他警告说,如果土改后对这些消极影响“不采取有效的补救办法,我解放区的生产在一年内是会降低的,两三年内也很难恢复,更说不上向前发展了”。②又如,一篇1947年6月的文章中也曾提出“中农的生产情绪不高”的问题。这篇文章记述了东北哈东宾县阿城生产动员大会上关于团结中农的讨论,并列举了一些农民思想上存在的“糊涂观念”。其中一个例子是:“现在开口闭口说‘我们是穷哥儿们,我们穷人翻身了。’已经形成了穷人有力量的空气,在地主富农的口气里是‘穷棒子打腰’。”该文作者认为,以穷为荣的思想伤及了劳动致富光荣的观念。因此,他呼吁道:“必须把穷人打腰的思想和观念打消,因为这样使中(富)农不敢致富,使游不登子借口耍穷。今后穷人吃得开的口号,已经不是工农的革命的口号而是二流子口号了。”③然而,这些呼吁与警告在当时尚不能冷却贫雇翻身的热潮。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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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晋绥财经》,423~24。
② 董必武:《土地改革后农村的生产问题》(1947/8/27)(1985:138~140)。
③ 马宾:《关于团结中农问题》(1947/6/10),《土改史料》,361,362。
④ 例如,刘少奇在会议结论中就生产问题仅一句“董老讲了,我赞成”就带过了(刘少奇,1981[上]:394)。
对于本文的分析而言特别重要的是,翻身的话语—历史实践不仅冲击乡村传统经济伦理与道德秩序,而且与党政权力在生产领域中的日常权力实践以及围绕生产而形成的话语相悖。如前文所示,生产话语所鼓励的是新富农发展方向,而革命党政权力的一项重要权力实践就是在乡村社会中大力扶植劳动英雄与生产积极分子。然而,在“贫雇坐天下”的局面下,不但普通中农与新富农受到冲击,连劳动英雄们在运动中也不能幸免。下文中的一些生活史个案具体展示了革命党政权力的自相矛盾的话语—历史实践。
康生在其1947年初的土改报告中曾提到:“陇东很多劳英是新富农,新富农的好处是在于表现他拥护共产党、八路军、毛主席。但就是看不起雇农的。吴满有乡全村通过要给雇农增资,只有吴满有不同意。”①这席话已反映出乡村“劳、资关系”中的“资本家”一方——新富农劳英在新的话语—历史布局下的不利处境。不过,吴满有个人在土改时期的特殊经历主要由于一个政治意外所致,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不具说明价值。②因此,不妨来看晋冀鲁豫边区一位吴满有式人物——冀中饶阳县五公村的耿常锁在土改中的遭遇。常锁出身贫苦,成家后靠耕种自家及租来的10亩薄地以及打绳副业的收入过活。1944年,他的命运才翻转过来。由于常锁是远近闻名的庄稼能手,他被邀请加入五公的第一个“土地合伙组”,并担任组长。耿常锁土地组刚建立时“穷光棍对穷棒槌”,但这“老四户”的合作很成功。当年秋收,土地组粮食平均亩产223斤,远高于五公村170斤的平均产量。1946年,常锁代表合伙组出席了饶阳县群英会。然而,1947年冬在全国土地会议后开展的一轮土改中,农业合伙组因为有骡子、副业作坊等集体财产而被工作组视为“富农组织”,常锁也一度被工作组当作妨碍翻身运动开展的“石头”而搬掉。③
晋察冀边区阜平县草场口村的劳动英雄李文德在翻身运动中也一度受到冲击。该村曾经过两次划阶级成分。第一次时,全村117户中有19户被划为地富。其中李文德也名列其中,财产被登记。这一打击使他“躺了三天未吃饭,并说:过去八路军奖励我是劳动英雄,现在又把我划到富农中去了”。村里一些中农乃至贫农见状便开始“藏粮食、藏财物、吃好的喝好的,也不拾粪了,造成一时的恐慌”。④
骥村佃农刘旺的生活史则例示了陕北上升农民在土改时的遭遇。1923年出生的刘旺从13岁就开始点地,是村里出名“苦”好的庄户人。由于“人气”好,他与父亲曾伙种到地主40余垧土地。“庄稼闹大了”,生活蒸蒸日上:“那会儿不是粮多?!我们两个就种四十来(垧)地呢,粮就(多得)没个放处!”土改前,他家已经买了十几垧地,还盖了三眼窑。当刘旺还在一门心思继续酝酿买地时,骥村土改打断了他的计划。不仅如此.新盖的窑房也没住成,而农会派给他的公粮任务更把他彻底压垮:“出公粮出了七次了!咱说唉呀没办法了,这庄里农会的一群人!我说‘甚也没了’……这出干了。人家进家偷偷看了一下,(说) ‘没了?没吊你你还受屈啦?!’当面就说了嘛!我说‘再要的话那就要命了’,没粮了嘛!”⑤
这些个例子显示,土改中贫雇翻身的话语一历史实践对以中农与新富农为主体的乡村生产能手们造成了巨大冲击,特别是党政权力在乡村基层精心扶植的劳动英雄们也一度被打倒。因此,翻身实践不但冲击了乡村经济伦理,而且与“生产”实践——“生产”与党政权力存在深刻的现代性关联——构成了土改的话语一历史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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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康生言论》,131。
② 吴满有于1948年4月被国民党军队活捉。国民党方面通过制造吴满有叛变的假新闻以攻击共产党。这一意外事件彻底改变了吴满有的命运,他以一个叛徒的身份而屈辱地被逐出历史舞台。详见李锐《劳动英雄吴满有真的叛变了吗》(1998:301~304)。
③ 这个故事主要引自Friedman,Pickowicz,and Selden,1991:58~62.65,87,97;另外也参考了南开大学历史系与五公大队村史编写组编(1978):(五公人民的战斗历程)中的有关章节。当然,耿常锁在中国现代政治史上主要与农业合作化运动联系在一起,并一度成为“农村社会主义”的政治象征;这一符号的政治经济涵义与“新民主主义”时期的政治象征吴满有存在实质性差异。但是,这一重要差异在土改时期尚未形成。
④ 李昌远,2002:244。
⑤ 2000年1月14日访谈,转引自《骥村人》,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