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中国共产党反对不平等条约的历史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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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中国共产党反对不平等条约的历史考察

[摘要] 在中国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斗争历程中,中国共产党自始至终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奋斗。大革命时期,党以废约作为反帝的基本目标和内涵,开启了废约反帝运动的新阶段;末期,党的反帝方针转变为彻底清除帝国主义势力,废约从属于这一方针。随后在极其艰难的处境下,党继续进行这一斗争,给国民党的修约交涉以巨大压力。瓦窑堡会议后,党调整了废约反帝方针,抗战时期废约的基本实现,中共起了不可磨灭的实质性作用,是中共实行正确路线的历史必然。抗战胜利后,党又独立领导反对各种形式的不平等条约斗争,彻底清扫了残留的条约特权,真正解除了百年来套在中华民族身上的不平等条约锁链。
[关键词] 中国共产党 反对 不平等条约
不平等条约是中国在近代遭受外国列强侵略的主要标志,中国人民为解除这一束缚,进行了长期艰苦卓绝的斗争。从整个废约历程来看,实现废约有着各种因素,特别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最先提出废约,最后真正结束不平等条约的政党,自始至终进行了坚持不懈的奋斗。但以往对废约史的研究,多注重政府交涉,对其他因素有所忽略,尤其是对党的废约反帝方针的演变,对党所作长期努力及其作用的研究和估计不够,本文拟对此作一系统的初步探讨。
一、开启废约反帝斗争新阶段
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是中国共产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基本内容之一。如何推翻?党是从反对不平等条约开始的。1922年6月15日《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改正协定关税制,取消列强在华各种治外特权,清偿铁路借款,完全收回管理权。”这是以党的名义第一次公开表示反帝。中共三大通过的党纲草案提出:“取消帝国主义的列强与中国所订一切不平等的条约”。此后党一再提出,至大革命末期,这一主张是党反帝的基本目标和内涵,但在主张全面废约的同时,党侧重于反对经济方面,尤其是关税方面的条约特权。[1]
大革命是中国废约反帝斗争历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也是党进行的第一场斗争。作为一个诞生不久的政党,中共不可能单独领导废约反帝斗争,也不可能与列强进行废约交涉。她采取了革命的废约反帝方针:一是联合国民党结成统一战线,领导反帝反封的国民革命;二是发动民众作为后盾,集全民族之力投入斗争;三是推翻军阀政府,建立一个革命政府来废除不平等条约。这一方针打破了中国对外关系的被动局面,开启了废约斗争史的新阶段,为中国最终实现废约奠定了基础。
如所周知,中国共产党实行国共合作,推动国民党采取废约反帝的方针,为大革命确立了反帝的基调,不少论着对此已作详细探讨,此不赘述。党在大革命中另一具有独创意义的重要贡献,是将广大民众真正发动起来投入斗争,这是另一种形式的统一战线,即“民众联合战线”,或“国民的联合战线”。它提出并解决了废约反帝运动中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为进行这一斗争找到了取之不尽的力量源泉。
此前中国反对不平等条约斗争中的一个根本缺憾,是没有得到群众的广泛响应。北京政府曾在巴黎和会和华盛顿会议提出过修改不平等条约的要求,但为帝国主义列强所敷衍、拒绝。除了“列强对华毫无诚意”外,政府缺乏“民众之督促”,而运用“柔弱之外交手腕”则是一个基本原因。[2]“五四”运动虽促进了民族觉醒,但并未真正将广大群众发动起来,仍存在着种种不足。运动的目标“仅及于日本帝国主义”,运动的中坚分子是学生,“因生活环境所关,根本就缺乏革命性”。[3] 时论也认为,“五四”运动“是消极的一时的运动、没有积极的永久的要求”;“是单反对政府和一时的外交政策、不是主张改革外交制度”。[4]也就是说,这场运动没有提出全面废约的要求,没有唤起全民族废约反帝的持久意识。因此尽管经过“五四”运动的洗礼,中国民众仍处于麻木状态,“漠视”国事,“对外力惧怕挑战”,“遂使中国的革命家对群众失望而欲抛弃群众,别谋解决国事之方”。另外,不少人认为,帝国主义的侵略,“只是军阀所诱致”,决不能盼望工农群众革命,中国当前只有通过军事运动推翻军阀,“排货与排外运动,无甚重要之可言。”[5]
中国共产党在大革命中改变了这一格局。党吸收了以往的教训,认为只有将广大民众发动起来,才能取得废约反帝和反对军阀的胜利,为此作了艰苦的努力。从第一个纲领开始,党即提出“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各地党组织也在着手解决如何在工农和知识分子中进行宣传的问题,中共二大进而“号召全国工人农人”起来奋斗。在中共三大,陈独秀针对打倒帝国主义的口号还没有产生很大影响的状况,提出须“更加注意”。在实际斗争中,共产党人作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有利时机发动群众,采取示威、游行、排货、罢工、罢市等斗争手段。尤其是经常组织发动学生“持着种种粗浅的小册子,传单,图书,歌词,到商店,到工场,到田间去散布,去讲演”。[6] 党刊《向导》编印了《中国关税问题》、《不平等条约》两书共十万本,“分散各地以广宣传”。废约反帝的工作基本上以共产党人为中心,对于群众运动,“国民党人几乎是完全没有过问”。[7] 事实上,“共产党作了革命民众的领袖”,当时代表各种倾向的刊物如《自强》、《东南论衡》、《独立评论》等指责中共“操纵民众,把持民众”,有的则指责学生宣传废约反帝是“受了共产党的利用”,[8]也从反面说明了这一点。
党的废约反帝主张逐渐将广大群众真正动员起来了。当党最初提出这一主张时,知识界中如胡适,以及一般群众“说我们是海外奇谈”,但经过党的宣传,又加上帝国主义坚持条约特权的顽固立场,这一主张逐渐广泛为群众所接受。1923至1924年间,知识分子中已有人采用反帝的口号,并有反帝的民众运动发生,随后“不独不说我们是海外奇谈,并且跟着我们来反对帝国主义了”。[9] 自《向导》问世以后,“政论界里幼稚的谬见和幻想,渐渐减少起来,民众的组织亦日见扩大,民族解放运动成了全国人民的实际运动。”[10] 废约反帝意识深入到民众之中,对于“改变一般国人心理,使之更明切认识条约上悖谬蛮横之意义,则其功自不可没”。[11] 中国开始了完全意义的民族觉醒,废约反帝运动也由此出现了新的面貌。
在大革命的一次次风暴中,共产党人逐步将这一意识在民众扎下根,推动了废约反帝形势的发展。1924年5月,苏联与北京政府签约,主动废止与中国订立的不平等条约,激起中国兴起废约运动。《向导》发表文章,指出:“国际间不平等的条约不废除,中国是不会独立自由的”,提出了这一运动的指导方针:一是不能“倚靠帝国主义者的什么恩惠”,而是要通过自己的斗争;二是反对“修约”,主张“废弃一切旧约,从新订立新约”;三是不要“各自为战”,而要“在一革命旗帜之下去做废约运动”。[12] 同时,《向导》和其他党刊进行了广泛的宣传鼓动,登载、报道《北京八校联席会废约宣言》和反帝国主义运动大联盟会议及其宣言,等等。并发表一系列反帝文章,号召“各地继续组织,作大规模的活动”。[13]尤其是颂扬义和团的“排外精神”,认为这是“中国国民革命史上悲壮淋漓可歌可泣的遗产”。[14] 与此同时,党刊发表了不少文章,鼓动收回教育权运动。
随后进行的国民会议运动,是党发动的又一次废约运动。10月北京政变,曹锟被推翻,共产党人认为带来了“一线新的希望”,这希望就是召集国民会议。早在1923年8月,中共就提出这一主张,但条件不成熟,响应者寥寥无几。这次为孙中山所接受,并北上促其实现,国内由此掀起了规模浩大的国民会议运动。运动的目的虽不仅仅是废约,但“此种运动孕育于反帝国主义怒潮之中”,始终将废约摆在首位。共产党人一再强调,“解决时局的先决问题即在推翻帝国主义在中国之一切不平等条约”,作了大量宣传。遍及全国的国民会议促成会,都有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并大多列为首条。如上海国民会议促成会提出的16条要求,第一条便是“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海关租界,取消领事裁判权”。[15] 运动广泛开展之后,《向导》号召起来成立一个统一的“‘全国国民会议促成会’”,“并产出临时的执行机关”。[16]在国共两党的努力下,1925年3月,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大会将废约反帝作为第一个议题,详细讨论了不平等条约的历史及其各项条约特权,指出:中国国民欲求恢复民族独立与自由,即在依国民会议产生国民革命政府,宣告“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 “国民会议的职任,不在制定一部空文无力的宪法,而在为一实现废除不平等条约而战斗的人民机关”。[17] 国民会议虽最终未能召开,但对掀起废约浪潮产生了巨大的作用。
国民会议主张反映了党在这个时期废约反帝的基本思路:一是将民众动员起来,建立“民众联合战线”,召开国民会议,产生一个代表民众的强固的新政府,因为这样一个政府才有实力废约。二是由中央政府作为废约的主体,通过某种外交方式,而不是以群众自发斗争作为废约的手段。三是将废约反帝与推翻军阀结合在一起,“召集国民会议,产生真正人民的国民政府,内而废除军阀,外而修改不平等条约”。[18] 四是通过和平方式来实现这一目标,“给民众一个撇开军阀官僚议员政客,自己出来解决国事的一条和平道路”。[19]
“五卅”惨案发生后,中国共产党因势利导,更将废约运动推向高潮。6月6日党发表告全国民众书,最先提出解决之道不在法律而在政治,即“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推翻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20] 随后共产党人纷纷撰文阐述“五卅”运动与废约的关系,并组织发动这一斗争,使之发展成为一个空前的全国性的废约运动。广州国民政府也在6月7日发表了类似主张。[21]斗争中心上海的外国人,认为废约宣传品多“与赤化有关”,试图用武力予以取缔。“其结果反使共产品[党]之宣传品,益易多得万千之读者”,“反致废除不平等条约之运动,如野火燎原,被及中国全部”。[22] 列强不得不同意召开延宕已久的关税会议,帝国主义者说“五卅”运动“是共产党利用了各阶级的大成功”,[23] 无疑说明党所起的巨大作用。这是一个重要的转折,“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口号,五卅运动以后,已深入一切民众,谁都认定这是要从半殖民地的地位解放出来的唯一的方法”。[24]
和平方式不是党的唯一方针,这条道路实际上行不通,中共更主张用武力推翻军阀。从一开始党就提出打倒军阀,北京政变后曾对段祺瑞抱有一线希望。但段很快承诺信守条约,“此种举动,不啻曹吴第二”,党因此对此次的国民会议“采一种革命的实验态度”,不抱“过分之希求”。[25] 国民会议运动毫无结果,使共产党人更坚定了用武力推翻军阀政府再来废约的信念。1926年2月下旬,中央就考虑了北伐问题,认为根本解决“始终在于广州国民政府北伐的胜利”,如此才能“开发反帝国主义的斗争”。[26] 因为“军阀的统治却是维持这些条约的力量”,必须用民众的武力推翻他们,“才能实行废除不平等条约!”[27] 北伐战争开始后,中共发表时局主张,提出自动召集国民会议,推翻军阀政权,建立人民自己的政府,实现“废除不平等条约”等要求的政纲。
接着,党又领导了关税自主运动,在北方更发动了反对关税会议的声势浩大的群众运动。在这场运动和反对法权会议的斗争中,共产党人发表了大量文章。尤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文章揭露了帝国主义固守条约特权的实质,阐述了中共彻底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的坚定立场。对于关税问题,共产党人要求实行真正的关税自主,并将它与整个废除不平等条约联系起来,认为:“关税协定制度完全托庇于不平等条约之保护,不平等条约不废除,欲求关税无条件的自主,是犹椽木而求鱼也。”关税自主运动,是“取消不平等条约运动之下的一部分工作”,它与废约运动“互相关联,互相因果的”。因此,“应该在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运动之下高喊喊收回关税自主权!”[28]对于领事裁判权问题,在揭露法权会议欺骗性的同时,共产党人也阐述了同样的观点,认为:领事裁判权是最重要的条约特权之一,“是整个不平等条约中一不可离开的部分”。因为,帝国主义要“保护因不平等条约在中国所掠得的特权及殖民者的生命财产之安全”,就离不开这一特权。所以,这只是一个骗局,它们决不会放弃,“撒废领事裁判权非取消其他重要的不平等条约是不能成功的”。[29] 事实上,不仅是这个法权会议的结果,而且整个废约斗争的历史均证实了这一结论。共产党人从更高的角度来审视这一问题,这对于纠正仅主张废除某几项条约特权的模糊观念,将具体要求和总体目标结合起来,把握废约运动的正确方向和根本任务,产生了积极影响。
需要指出,由于党主张废约,而不是“枝枝节节”修约,因此不赞成对条约内容作细致的探讨,“研究某国某约某条不对”。这就不免对废约理论探讨不够,废约主张大多流于口号。这也是当时《向导》总的特色,“《向导》中的文字简直是宣言和传单式的,没有政策和策略的讨论”。[30]
除了上述事件之外,党还利用一切机会鼓荡废约反帝风潮,如针对1926年的“三、一八”惨案,号召全国民众,“废除辛丑条约及其它不平等条约”;在省港大罢工中,提出“我们排英的总要求,就是取销不平等条约”,[31]等等。党掀起的一个又一个废约反帝浪潮,形成了全国民众同仇敌忾的局面,在当时产生了前所未有的实际效果。一是给帝国主义以极大的震动,不得不正视中国的要求,如美国表示愿与中国谈判修约问题。二是给“正统”的北京政府以极大的压力,也给它以助力。在修约交涉中,它不得不稍微直起腰杆,“抛弃以前柔弱之积习,而取决然态度”和“强硬手段”。[32]尤其是毅然废除中比条约,开了中国单方面废约的先例。在某种意义上,北京政府在修约方面有所作为,得益于中国共产党鼓荡废约运动之力。三是推动国民政府的废约反帝斗争,并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1927年1月3日,英国水兵在汉口砍杀中国民众,惨案引起了武汉民众和全国人民的极大愤慨。5日,群众举行了大规模的集会游行,收回了英租界。接着九江英租界也被收回。收回租界虽是群众的自发斗争,不是党事先策划的行动,但群众反帝情绪的高涨,则是中国共产党宣传发动的结果。因此,从根本上说,汉口英租界的收回,是党所领导的废约反帝斗争的成果,而不是旧式的自发斗争。
此后,在党的发动下,全国各地的群众反帝斗争广泛发展起来,尤其是两湖地区,出现了令人鼓舞的局面。国民政府外交总长陈友仁充满信心地预言,“取消不平等条约,最近将来定可实现。”[33]但由于蒋介石叛变革命,国共分裂,很快葬送了这一有利的形势。
二、新的反帝方针与废约斗争
大革命失败后,在遭受围剿的艰难处境中,党仍继续进行废约反帝斗争。这个时期,党的反帝方针发生了变化,反对不平等条约的斗争则从属于这一基本方针。
变化在大革命末期就已开始。当北伐雄师大力推进,大半个中国从军阀手里解放出来之际,中共于1927年1月28日发表时局宣言,对国民革命的反帝内涵作了新的阐释:“什么是国民革命的胜利?必须是:收回海关矿山航权路权为国有,一切帝国主义者无条件完全放弃他们对于中国政治上经济上的统治权力,及打倒帝国主义在中国雇用的军阀,解除其武装。”“推翻一切帝国主义者在中国所有之政治的经济的统治权力!”并批评“稳健温和”的方法是“帮助帝国主义”,是“失败的旧路”,提出“不断的争斗与牺牲”,“取急进的革命行动”。[34] 接着,党的领导人和中共中央又作了多次阐述,如瞿秋白认为,“现在,取消不平等条约的口号是不够的了”,应该“澈底剥夺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特权”。[35]陈独秀提出“没收外资的银行、矿山、铁路、航业、工厂及外人所购土地,归中国国有”。[36]而且,他一改起初对汉口事件的冷淡态度,[37]提出,“上海的运动要得到胜利,也须和汉口一样,……不妥协的和帝国主义决死战!”[38] 这是新的反帝方针,一是明确提出了以前没有提出的收回矿山航权路权,没收“一切公司工厂银行矿山铁路轮船等”为国有等;二是公开提出了急进的斗争方法。这些均超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范围,反映中共反帝斗争的内涵已发生了变化,即由废约发展到彻底清除帝国主义势力,其废约斗争也随之成为从属于此方针的内容之一。
这一方针的变化,与共产国际的指示有关。此前共产国际提出,中国反帝斗争的口号应当是“‘不许干涉中国’,承认中国完全独立,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从中国撤出所有帝国主义政府的军队。”[39] 1926年底,鉴于中国革命形势的发展,共产国际改变了这一方针。斯大林认为,中共“现时所提出的要求,不能限于废除不平等条约”,“应该前进些”。[40] 12月16日共产国际通过决议,提出中国革命的“非资本主义”前途,把反帝的任务更提高了一步,要求“把属于外国资本的铁路、租让公司、工厂、矿山、银行和企业逐步收归国有”。[41]另外,中共本来也只是把废约作为反帝的“初步工作”,而不是最终目标,具有这一转变的思想基础。当共产国际的决议传来之后,中央政治局据此重新分析中国革命的性质,对反帝方针作了上述调整,并在随后的致中国国民党书中表明了这一新的主张。
宁汉合流后,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于1927年11月和1928年1月3日作出决议,认为民族问题“比前一时期更有严重的意义”,重申废除不平等条约的主张和新的反帝方针。随后明确提出,“打倒帝国主义的主要口号是取消帝国主义一切特权,没收外国资本主义在华的企业和银行”。[42] 这个时期,反对不平等条约与新的反帝方针紧密结合起来,主要进行了三方面的斗争。
一是在白区发动群众进行废约反帝斗争。在白色恐怖之下,中共仍将废约反帝斗争作为一项基本任务。由于国民党的搜捕和镇压,中共在白区的工作非常艰难,这项工作也难以开展起来。各地党部迫于环境,对此亦不重视,甚至将废约反帝看成是国民党的工作,临时政治局因此作出决议,强调:“我党必须发动群众的斗争反对帝国主义”。[43]又根据党在城市群众中没有基础,废约反帝运动“领导不起来”的状况,中央明确提出,“反帝运动应当和一般的群众运动有密切的联系”,[44]并反复强调。
为了将废约反帝运动开展起来,党还作了具体的部署,包括斗争目标、口号和方式。针对国民党的对外宣言及其修约外交,党提出清除帝国主义势力,“自动的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等等,[45]作为发动和动员群众的口号和目标。这个新口号实际上是单方面废约的方针,如周恩来所说,“决不是再放弃什么特权,而是收回特权,而是要发动更广大的群众有决心的来收回特权”。[46] 此外还专门作了一个决议,要求全党深入群众进行反帝的具体工作,包括:(一)在党报及群众团体的出版物上经常登载反帝运动的系统文章和各种材料。(二)在各种反帝纪念节和临时反帝事变,召集群众反帝会议,组织反帝罢工、罢课、罢操、罢耕、罢业与示威。(三)建立各种形式的反帝性群众组织,如收回租界委员会、废除不平等条约委员会、撤退帝国主义驻华海陆军委员会,等等。并责成中央宣传部与江苏省委加强对上海反帝同盟的领导,帮助组织全国反帝同盟。[47]
二是在苏区彻底清除条约特权和帝国主义势力。1930年8月14日,中共发表时局宣言,表示苏维埃政府成立以后,立刻要“宣布一切不平等条约无效”,要“没收帝国主义一切银行及各种公司企业”等等。同时,中央要求苏区党更加努力地去进行群众的反帝工作。接着,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宪法原则的指示,1931年11月7日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对上述内容作了规定,首次将废除不平等条约载入宪法。但为了解决苏区的生产供给的困难,在目前允许外国企业重新订立租借条约继续生产,但必须遵守苏维埃政府一切法令。[48] 同时发表对外宣言,公开向各国宣布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49] 随后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又重新作了规定。
根据这一方针,中国共产党在苏区彻底清除了帝国主义的势力和影响。不仅“消灭了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特权”,[50]而且“牧师神父是被民众驱逐了,教会侵占人民的财产是被收回了,教会学校是取消了。”这样,“在中国境内,只有苏区是脱离了帝国主义统治的地方。”[51]
三是评析和抨击国民党的“修约”外交及其成果,进行废约反帝的理论宣传。国民党控制全国政权之后,虽仍在进行反对不平等条约的斗争,但其外交方针却发生了变化,较大革命时期软弱得得多。1928年6月15日,国民政府发表对外宣言,宣称“遵正当之手续,实行重订新约”,[52]从“废约”退到了“修约”。中国共产党发表告民众书、通告,以及大量文章,对此作了充分的剖析。
关于“修约”方针,党指出:第一,这一方针仍是此前北京政府“外崇国信”的翻版。国民政府“现在所说的只是‘修约’,这完全与段祺瑞‘执政’‘外崇国信’时代之请求帝国主义修改不平等条约,没有两样。” [53] 第二,这一修约外交并无实际内容,只是一种利益交换。“所谓修约,实际上是以更具体实际的利益换取某种不重要的修改”,“而把不平等条约经过一种新的手续更加延长数十百年”。[54] 此后,“各帝国主义国家都能普遍的由中国取得‘最惠国’的待遇”,“从中国剥夺去最优益的利权。”第三,“修约”方针反映了国民政府实行对帝国主义妥协的政纲。蒋介石集团是以“妥协帝国主义来反对帝国主义”,仅仅“‘修改不平等条约’,而反对‘没收帝国主义在华的一切银行企业’和‘不还外债’,便是妥协帝国主义的政纲。”[55]
关于新订关税新约,中国共产党人对列强承认中国关税自主作了详尽的评论,客观地分析了“修约”外交的这一成果。首先,新的关税条约仍是一种协定关税,中国并未实现关税自主。“国民政府实行关税自主后,所采取的还是段政府时代,关税会议时所议定的七级等差税率。”这一税率,“完全谈不上保护税率,对于削弱帝国主义的经济侵掠,帮助中国工业的发展的意义上,实在是异常之轻微。”[56]“实际是采用一种协定的税率,无所谓自主可言,而且订定了许多最惠利益的条约,完全束缚了自己,使无一点自由运用关税政策之余地。”[57]其次,新的关税条约表面上是平等互利,实际上是不平等的,仍然制约着中国民族经济的发展。第一,外国的生活程度本来较高,他们所收本国与他国货物的税项亦较高,中国货至少也要完同样的税。而外国货输入中国,中国收本国货与他国货的税本来较低,因此收他的税也较低,这样便无平等可言。第二,中国出口的不是原料便是奢侈品,如果是原料,因为是它本来所需要的,一般完税都低,亦乐得使中国完低税。如果是奢侈品,一般完税都高,中国亦仍旧要完高税。洋货到中国来,多半是日用必需品,对于本国同类货物,我们不能加重税,因此对外国货物一样亦不能加重税,甚至反要随本国货物减轻税率。[58] 再次,由于存在其他条约特权,如设厂制造、租界、租借地、领事裁判权、驻军等等,再加上它们的在华金融势力和其他势力保护其产品销路,新的关税条约不可能实现关税自主,促进中国工业发展。[59]
对于国民党政府常常自夸的其他修约成果,共产党人也作了剖析。如关于中意、中比、中挪等国的所谓“平等互惠”条约,共产党人指出:所谓“平等”,“只是一个假面具而已”,其结果,“帝国主义在中国都‘平等’底受了待遇,都‘平等’底取得利权,但中国却派遣什么东西去外国领受这种‘互惠’呢!”“国民党的‘平等’,就是这样‘有往无来’的‘平等’”,即使是这种“平等”,也“还只是向几个不重要的帝国主义取得了”。[60] 威海卫租界地虽然收回,却保留英国在刘公岛的驻军权,保存帝国主义者的私产等等,“真是再丢脸也没有的外交”。其他天津比租界镇江英租界之所谓收回,都是这套把戏。都是“用摇尾乞怜的办法,牺牲更多的利益来换取一个租界的空名”,“重订一个新的永远租地的条约来代替旧租界条约”。[61]
对于国民党的领事裁判权谈判,以及宣布自1930年1月1日起取消领判权的滑稽剧,共产党人也作了评析。针对国民党自诩“中国自动的撤废领判权”的“革命外交”,共产党人一方面揭露“帝国主义是必不肯自动放弃的”,另一方面又指出“国民党决没有能力与决心来做这一件事”。并提出,“没有广大工农群众的革命高潮”,是不可能的,国民党只是“欺骗群众”而已。[62]事实也是如此,国民党片面取消领判权,实际上是做给人看的,真相很快便昭然若揭。
共产党人对国民党修约外交的抨击是客观的。国民党虽也希望废约,但却有着软弱性和种种局限,其“修约”外交不仅受到舆论的攻击,而且还遭到党内的批评。有人指出:“所谓修约,即变相的屈服于帝国主义者之前,不特与中山先生打倒帝国主义,及废除不平等条约之主张相背驰,更非国民政府,革命政府所应出。”[63]共产党人在废约问题上的认识和反帝的坚决性,远远超过国民党人。例如,王正廷认为条约中不平等的内容只有关税协定、领事裁判权、租界及租借地、外兵之驻扎、内河航权五点,“所谓取消不平等条约,乃是取消这些不平等的部分之意。”[64]共产党人嘲笑说,“亏他做外交部长,连不平等条约有些什么东西都装着不知道。王正廷不但不敢不提出来说废除,并且连提一提也不敢。我们觉得不平等条约多得很,我们小百姓比这外交部长还要记得多些”。[65]
同时,共产党人坚持新反帝方针,认为废除不平等条约并不能推翻帝国主义的统治。“即没有任何形式上的不平等条约的束缚”,帝国主义“统治中国也绰绰有余”。[66] 领事裁判权有可能废除,但是“根本推翻帝国主义在华的政治经济统治,是驱逐外国的一切海陆空军和没收外资的一切企业和银行,绝不是仅仅简单的一个废除领事裁判权”[67]他们还认为,1927年1月以群众斗争的力量夺取汉口、九江租界的方式,“是永远不能忘怀而且应当学习和发挥的”,但也是不彻底的。因为“租界内的外人财产,都丝毫未动,炮舰陆战队依然存在”,“仅仅是形式上变更一下租界的行政权,而帝国主义还是有一切可能来剥削,压迫中国劳苦群众,和干涉中国革命的”。[68]
党对国民党的抨击以及所开展的各项工作,也如大革命时期一样,对于进一步动员群众,给国民党以巨大压力,推动它进行修约交涉,起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
三、废约反帝方针的调整与废约的实现
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在共产国际的影响下,中国共产党尚未认识到形势的变化,没有及时调整自己的废约反帝方针。直到1935年华北事变发生,中共中央于12月召开瓦窑堡会议,以此为标志,党的废约反帝斗争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为适应形势的变化,党对废约反帝方针和策略作了较大的调整,促使了抗日统一战线的形成,为英、美等国放弃条约特权打下了基础。
废约方针已由原来废除所有不平等条约改为废除中日间的条约,旨在争取其他国家对抗日救国的支援。此前在《八一宣言》中,中共就已基本上提出了这一精神。瓦窑堡会议则进而确定了此后外交政策的原则:“同一切和日本帝国主义及其走狗卖国者相反对的国家,党派,甚至个人,进行必要的谅解,妥协,建立国交,订立同盟条约等等的交涉。”[69] 这一原则包括了对不平等条约所采取的态度,以此为转折,党的废约方略开始发生变化。在此后的宣言及文件中,党没有提出废除日本之外的其他国家的不平等条约。1936年2月21日,苏维埃中央政府“宣布中日间的不平等条约与卖国条款的完全无效。”[70] 随后在北上抗日宣言中提出的八大纲领,七七事变后发表的第二次宣言和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均提出了同样的主张。
中共改变废约方针,是新形势之下的权宜之计,并非放弃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总目标。第一,这一改变是为服从挽救民族危亡这一中心任务所作的暂时调整。共产党人认为,由于日本的侵略,中国人民“不特丧失了裁判权,并且失掉了生存权”,“实际上问题的严重远远超过了这一个领事裁判权的问题”。“今天中国的最大急务是在如何救亡”,“废除领事裁判权运动,只能是整个抗日救亡运动的一部份,不能够将废除领事裁判权来忘掉了十倍重要的抗日救亡工作”。[71]毛泽东指出:“什么更为迫切?是修改条约,还是民族救亡?显然,对我们来说更为重要的是抗日,因此苏维埃政府和中国人民将把主要力量集中在这个任务上。”[72] 第二,由于日本的侵略,其他各国同中国订立的条约事实上已失去效力。“日本在其统治地区内早已不需要这劳什子”。如毛泽东所说:“日本人事实上已在破坏这些条约。他们通过对东北的军事占领,在华北走私,以及各种非法活动,正在逐步破坏这些条约。尤其在东北,我们可以看到各国丧失其条约地位,正常的商务和外贸正在被日本破坏。”第三,中共对与各国建立平等的条约关系,真正实现中国的独立等问题,作了一定的思考和筹划。例如,共产党人认为,“领事裁判权的废除,要澈底做”,“中国独立平等的必须条件之一的司法主权应该拿回来”。毛泽东更明确提出,“我们赢得独立之后,中国将同友好国家商订互助、互利和互相同意的条约”。“同南京的政策相反,对影响中国独立政治权利的外国投资,一概不予承认。”[73]
调整废约方针是一个正确决策,这是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关键和必经之路。因为打败日本侵略者,“意味着中国人民大众已经觉醒了,已经动员起来,并已取得了独立。因此,帝国主义的主要问题也就得到解决了。”[74] 以后历史的发展印证了党的设想和预见。
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正式对德、意、日宣战,宣布“一律废止”与它们订立的“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1943年1月11日,经过谈判,美英接受了中国的废约要求,分别与中国签订了《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和《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权及处理有关问题之条约》。其后中国陆续与其它国家订立了类似条约。至此,除了香港问题外,帝国主义在华主要条约特权已被取消,中国恢复了曾经丧失的部分国家主权。
废约得以基本实现,虽然不可否认国民政府的作用,但同样不可否认中国共产党为此所作的努力,并在实际上推动了这一进程。在某种意义上,这一成果是中国共产党实行正确路线的历史必然。
首先,中共在反帝斗争中最坚决,在各政党中最早提出废约反帝主张,推动了中国的废约运动,尤其是促使国民党坚持民族主义立场。党把中国从帝国主义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视为革命的首要任务,始终站在全民族的前头,她的发展和壮大,是和民族解放斗争相关联的。“没有人能够否认的,在中国首先明确地提出‘打倒帝国主义’和‘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口号的,乃是中国共产党。”[75]正是由于中共的参加,孙中山的民族主义和轰轰烈烈的大革命,才具有了以废除不平等条约为主要内容的反帝内涵,中国也因此出现了废约运动的高潮。正如《解放日报》一篇社论所指出的:“没有中国共产党,就不可能有国民党的反帝国主义的民族主义,也就是说,不可能有革命的民族立场。”[76]
其次,在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中国共产党以民族利益为重的高风亮节,为抗战的胜利奠定了基础。与国民党“攘外必先安内”,排除异己的反动政策不同,中国共产党不是考虑一个政党,一个阶级的利益,而是坚持民族团结,积极主动地谋求国共合作。毛泽东指出:“将阶级利益服从于民族利益。国内任何政党与个人,都应明此大义。共产党人决不将自己观点束缚于一阶级与一时的利益上面,而是十分热忱地关心全国全民族的利益,并且关心其永久的利害。”[77]洛甫也说,中国共产党“诚心诚意的把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看做高于一切,把一切服从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真正实现了‘民族利益高于一切’,‘国家至上,民族至上’的原则”。[78]中国共产党人正是这样做的,华北事变后,首先提出捐弃前嫌,共同抗日。尤其是“西安事变”发生,中国共产党没有落井下石,乘机报仇雪恨,而是以此为契机,与蒋介石国民党握手言和。这充分说明,中国共产党不仅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而且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在它的努力之下,形成了全民族团结一致,共同抗日的局面,从而为抗战时期废约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再次,中国共产党提出了推翻帝国主义统治,废除不平等条约的正确方法,即统一战线的方针。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历史来看,在反对帝国主义的斗争中,只有实行统一战线,团结全民族的力量,才能取得胜利,抗日战争尤其如此。至1941年夏,欧洲有14个国家被德意法西斯所侵占,而中国的抗战却一直坚持下来。主要原因,“是由于在国内有了一个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有了一个国共合作,在国外联合了苏联,并且联合了一切援助中国抗战的国家”,而欧洲的这些国家,“大多数是没有这样做,或者做得不够充分”。日本曾企图破坏中国的国共合作和统一战线,但却不能得逞,“因为抗日是中共的总路线”。[79]
最后,中国共产党坚持抗战,反对投降,对鼓舞全国军民进行艰苦卓绝的奋斗,树立必胜的信心,起了中流砥柱的作用。英美在抗战时期同意取消领事裁判权等条约特权,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中国在抗战中显示了自己的坚强决心和军事价值,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中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中国抗战的这一重要地位,党起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在政治上提出并促成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而且在军事上也作出了决定性的贡献。抗战初期,国民党还比较努力,但很快走向消极,在进入相持阶段之后,党的敌后战场成了抗战的主要战场。在这个阶段,日本改变了对华军事战略,以巩固占领区为“第一位的基础性工作”,“配备充分的兵力”,而正面战场的兵力配备则“限制在最小限度内”。[80]在空前的巨大压力之下,党领导敌后抗战,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实际上担负起了抗战的历史重任。1941年,仅八路军就“胜利的牵制了敌寇进兵中国总兵数五分之二兵力”,正因为此,“日寇侵入四年了的华北今天仍然是属于中国人民”。[81]叶剑英在1944年对中外记者参观团说,“八路军、新四军抗击了敌人64.5%,友军(国民党军队)抗击了35.5%.”“我党担负抗击的敌人,占全部敌伪军总数的134万人中之110万。即84%,或5/6以上。而国民党抗击的敌人仅占16%,即不足1/6。”[82]正是以敌后战场为主要战场的中国抗战,牵制了大批日军,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英、美等国的高度赞誉。它们深知中国抗战的重要价值,为了推行“先欧后亚”战略,以放弃条约特权来加强与中国的团结。此外,中国共产党积极开展对美外交,使美国对中国的抗战有了较深的了解。如卡尔逊来延安考察后,给罗斯福写了不少信,“生动地叙述了他在共产党人当中发现的‘奇迹’……激起了他的想像力,描绘了一幅展示游击战价值的扣人心弦的图景。”[83]这些无疑有助于美国认识中国抗战的价值和地位。
另外,八路军英勇抗战,成为当时所有抗日军队的表率,在整个中国抗战中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无形作用。它“提高了一切军队与人民对抗日战争的抗战信心”,“推动了抗日军队改进对日作战的战略战术”,“影响抗日友军逐渐改进军队与居民的关系”,促进它们“开始改善军队中的政治工作”,起了“在政治上、军事上和政治工作(包括地方群众工作)上的模范和推动作用”。蒋介石在国民党军队作战无能的情况下,也不得不对八路军表示信赖,曾拨出山西战线上的七个师和一个旅归八路军指挥作战。[84] 一个日本议员无奈地说:“要想消灭中共军,则必须依靠百年战争才能解决”。[85]
毋庸置疑,抗战时期废约的基本实现,中国共产党所起的实质性作用是不可磨灭的。废约之后,党未沉浸在盲目的欢庆之中,仍保持清醒的头脑。共产党人看到:英美放弃条约特权,并不意味着不平等条约的真正废除。如不打败日本帝国主义,“中国的独立解放便无法实现,中美中英间不平等条约之废除也还是一纸空文。”[86]而且,“平等条约的订立,并不就表示中国在实际上已经取得真正的平等地位”。[87]共产党人批评了中美新约中将通商口岸全部开放的规定,认为,“此种海岸洞开的办法,对于我国工业前途的影响如何,实在值得我们极大的注意”。“法律上的平等,不就是实际上的平等,更不就是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平等”。[88]此后的历史发展正如中国共产党人所预料的,形式上的平等并没有给中国带来真正的平等。
四、真正结束不平等条约时代
抗战胜利后,反对不平等条约的斗争面临着新的形势和特点,党独立领导了这一斗争,主要是反对在平等形式下的不平等条约,以及处理中苏间的不平等条约关系。可以1947年下半年人民解放军转入战略大反攻为界,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主要是反对1946年1月10日以后蒋介石政府与美国签订的,涉及经济、文化、军事各个方面的一系列条约和协定、换文,尤其是11月4日订立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该约将整个中国向美国开放,标榜双方相互享有同等的权利,貌似平等,但实际上仍是不平等的,使美国原来通过不平等条约所享有的一些特权,又得以巩固和发展。加上其他协定、换文给予美国的种种特权, 中国面临着在平等形式下国家主权受到新的损害,沦为美国殖民地的危险。条约刚签订,便受到国内外舆论的谴责和揭露,如《大公报》发表社评说:通读一过,“我们觉得它几乎是一个新的不平等条约。”[89]
针对“蒋介石政府之美国殖民地色彩亦日益显着”的事实,党于1946年8月29日、1947年2月1日两次发表声明。指出这些条约、协定和换文都是非法的,郑重声明:1946年1月10日以后,由国民党政府单独成立的一切条约和协定,“本党现在和将来均不承认,并决不担负任何义务。”[90]
对蒋美所订的一系列新约的不平等实质,中共作了深刻的揭露。认为这些条约是“拿祖国的利益去交换外国的武器取得外国的援助来屠杀和欺侮自己的同胞。”[91] 尤其是中美商约,“这是历史上最可耻的卖国条约,是蒋政府把中国作为美国附属国的重大标志之一,是中华民族又一次新的大国耻。”文章揭示了该约的主要内容,剖析了它的实质:“概括说来,在这一个以双方‘平等’为绝对虚伪的烟幕、实际上绝对不平等的条约之下,中国对美一切开放,美国帝国主义在中国领土上如在其本国领土上一样,可以为所欲为。美国企业在华享受了各种特许的待遇。中国完全断丧了关税自主权,断丧了沿海及内河的航行权。”蒋介石签订了这张“卖身契约”,“就把中国一切经济命脉双手奉献与美国金融财阀了!把中国变成美国商品所独占的殖民地市场了!把从水上到陆上的全部中国领土,中华民族的生存权利,拍卖得干干净净!无怪纽约的官员要夸耀他们从此‘以明确而合法的形式’,取得剥削中国的‘特权’。而英国议员则称这个条约,是对中国‘从未见过的最野蛮的经济侵略’。”“在近代中国历史上,这是最大、最残酷苛刻的一个卖国条约。”日本帝国主义通过“二十一条”和日汪密约攫取的经济特权,其范围远不如该约之广。《解放日报》社论明确表示:“我们中国人民要和反对历史上所有的卖国条约一样,坚决反对这个蒋美商约!”[92]
中共对该约的谴责,激烈的言辞虽含有反蒋的因素,但并非是耸人听闻,当时许多党外人士即提出了类似的评论。如千家驹说,“它是出卖中国主权最露骨最具体的体现”,“是不平等条约的新版,是新的二十一条约!”即使“二十一条”“也不如本约断送主权之甚”,“抗战抗了八年,结果抗出了一个美国殖民地来”。[93]郑森禹也认为该约“前无先例”,超过了“二十一条”,说:“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条约。对过去说,其所及事物之广泛,权益之优厚,地域之深远,是打破任何条约的纪录的。”[94]这些无疑揭示出一个明显的事实,即在平等的形式下,美国对中国的经济渗透更为广泛,更为深入。中国在新条约关系中所面临的这一严峻现实,是所有爱国的中国人所担心和忧虑的问题,它提出了如何建立真正平等的条约关系的重要课题。其后,党报继续载文揭露,反对蒋介石把中国变为美国殖民地。
第二阶段是在即将和已取得全国政权的形势下,党领导中国人民从根本上清理不平等的条约关系,包括帝国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苏联的条约关系。基本原则是清除所有不平等条约,但处理的方式却有所不同。
对于帝国主义国家主要是美国,采取的是法律上不予承认,单方面废约的方针。1947年毛泽东起草的《双十宣言》,明确提出废除一切卖国条约,把这一问题提到了议事日程。1949年1月19日,中央发布《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95]提出“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实际上也就是处理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条约特权的具体方针,包括两个要点:
第一,“在原则上,帝国主义在华的特权必须取消,中华民族的独立解放必须实现,这种立场是坚定不移的。”八个月后,《共同纲领》又以法律的形式,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取消资本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96]根据这个指示,“凡属被国民党政府所承认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使馆、公使馆、领事馆及其所属的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在人民共和国和这些国家建立正式外交关系以前,我们一概不予承认”。不承认与这些国家的外交关系,也就根本上否定了与它们所订立的条约。毛泽东在七届二次全会上更明确提出,“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任何外国外交机关和外交人员的合法地位,不承认国民党时代的一切卖国条约的继续存在”。这一坚定立场,“不受过去任何屈辱的外交传统所束缚”,真正“自动的废除一切不平等条约”,在废约斗争史上开创了新的一页。
第二,“在执行步骤上,则应按问题的性质及情况,分别处理。”分为四种情况:一是“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有利而又可解决者,应提出解决。”二是“其尚不可能解决者,则应暂缓解决。”三是“凡问题对于中国人民无害或无大害者,即使易于解决,也不必忙于解决。”四是“凡问题尚未研究清楚或解决的时机尚未成熟者,更不可急于去解决。”对于侵害国家主权最大者,“例如内河航行等,发出立即禁止的命令”。经济方面,首先在法律上否认它们的合法性,“对于一切资本主义国家政府的和私人的在华经济特权、工商业和投资,均不给以正式的法律的承认”。但在目前,则不忙于禁止、收回或没收,而是根据为害国计民生的程度和自己的需要,分别对待。随后在七届二次全会上的报告中,又明确提出“在全国胜利以后再去解决”。但建国后党和国家并未实行没收外国企业、公司和银行的政策,[97]这较之大革命末期的反帝主张,显然是一个重要的变化。
这一变化至少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反映中国共产党在处理对外关系上更为稳重成熟。1944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外交工作的指示,批判了近代史上排外和媚外两种错误观念,提出正确的民族立场是:“一方面加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而不是排外,另方面要学习人家长处,并善于与人家合作,但决不是惧外媚外。”[98]这说明中共放弃了过去那种极端的反帝观念,并不赞成笼统排外,完全断绝与帝国主义国家的联系。二是这一变化有着现实的需要。新中国建立,百废待举,作为执政党不能不考虑国家建设的大局,在经济贸易上与帝国主义国家建立必要的联系。如香港、澳门问题,当时党完全有能力解决,但认为现在急于解决,没有多大意义。“相反,利用这两地的原来地位,特别是香港,对我们发展海外关系,进出口贸易更为有利些。”[99]如周恩来所说,“它将是我们突破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阵营对我国实行经济封锁的前沿阵地。”[100]
处理国民党政府与苏联于1945年8月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是党面临的一个棘手问题。该约具有不平等的性质,在当时历史条件下,因有利于加速抗日战争的胜利,党从大局出发,对该约表示支持和谅解。但是,党对其中的不平等内容并未打算接受。同年10月,聂荣臻指出,“我党的政策,则决不能为苏联与中国的外交关系所约束。”[101]
如果说,中国共产党单方面废除与帝国主义国家的条约关系,是实行“另起炉灶”和“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外交方针的必然,那么,“一边倒”的外交方针则需要用另一种方式解决与苏联存在的不平等条约关系。中国共产党的态度既坚定又慎重,其坚定是一定要改变这种关系,其慎重是希望在恰当的时候通过友好的方式妥善解决,以避免将关系弄僵。在涉及对外的文告和内部指示中,中央始终未明确提出这一问题。周恩来在1949年4月17日的《关于和平谈判的报告》中,谈到“废除卖国条约”问题时,曾表示“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是很谨慎的。对外条约有的要废除,有的则要加以修改,有的还可以保持”,[102]显然是为此留下回旋的余地,也表明中央还在思索这个问题。但同时他又坚定地表示“民族独立”、“独立自主”的“基本立场”,即使对于苏联等,“也不能有依赖之心”,无疑又表明中共解决这一问题的决心。至迟在《共同纲领》确定时,中央已明确了解决中苏条约关系的原则和方式。纲领宣布:“对于国民党政府与外国政府所订立的各项条约和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应加以审查,按其内容,分别予以承认,或废除,或修改,或重订。”[103] 这里未给任何条约留下合法存在的余地,其针对性显而易见。同时,也提出了解决中苏条约的方式,即:“或修改,或重订”。
不久,党开始解决这个棘手的问题。1949年12月毛泽东出访苏联,希望获得的成果,“首先是现有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问题”,[104]而斯大林却无此意。毛泽东在忍受冷落的同时,仍坚持这一目标,终于利用一次适当的机会,促使斯大林接受了中国的正当要求。1950年2月14日,周恩来与苏联外长维辛斯基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条约申明“遵照平等、互利、互相尊重国家主权与领土完整及不干涉对方内政的原则”,取消了苏联通过《中苏友好同盟条约》在长春路,旅顺口及大连所获得的特殊权益。新的中苏条约的订立具有重要意义,它表明中国共产党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坚定立场,在国际上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使人民共和国处于更有利的地位,使资本主义各国不能不就我范围,有利于迫使各国无条件承认中国,废除旧约,重订新约,使各资本主义国家不敢妄动。”[105]
建国后,党领导中国人民按着《共同纲领》的方针,对帝国主义通过百余年来的不平等条约所获特权的残留,进行了彻底的清扫,帝国主义势力及影响被清除干净,真正解除了套在中华民族身上不平等条约的锁链。
(本文作者 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 长沙 410081)
(责任编辑:薛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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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见拙文:《中国共产党早期反帝目标探析》,《湖南师大学报》2002年第1期。
[2] 周胤之:《废约运动之鸟瞰》(三),《晨报》1928年2月2日。
[3] 王星华:《共产主义与中国革命运动》,《政治生活》第67期。
[4] 涵庐:《民众运动的目的》,《每周评论》第33期。
[5] 敬云:《中国革命之前途》,《中国青年》第5期。
[6] 一鸿:《反帝国主义运动星期》,《政治生活》第10期。
[7] 包惠僧:《回忆大革命时代》,《包惠僧回忆录》,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220、237页。
[8] 求实:《今日颇有些妄言家》,《中国青年》第6卷,第1期;鉴君:《消灭学生运动的三个口号》,《中国学生》第18期。
[9] 蔡和森:《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提纲)》,中央档案馆编:《中共党史报告选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2年,第75页;《中央局报告》,《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253—254页。
[10] 心诚:《民族解放运动的新时期》,《向导》第127期。
[11] 评论之评论:《反帝国主义与废除不平等条约之运动》,《东方杂志》第21卷,第16号。
[12] 为人:《废约运动》,《向导》第76期。
[13] 文恭:《国民革命与反帝国主义运动》,《向导》第80期。
[14] 和森:《义和团与国民革命》,《向导》第81期九七特刊。
[15] 超麟:《国民会议之怒潮》,《向导》第95期。
[16] 述之:《勖国民会议促成会》,《向导》第95期。
[17] 罗敬:《国民会议促成会全国代表大会之经过与结果》,《向导》第113期。
[18] 述之:《段祺瑞执政与不平等条约》,《向导》第94期。
[19] 独秀:《本报三年来革命政策之概观》,《向导》第128期。
[20]《中国共产党为反抗帝国主义野蛮残暴的大屠杀告全国民众》,《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第421页。
[21]《广州革命政府宣言》,罗家伦主编:《革命文献》第18辑,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8年,第12页。
[22] 记者:《评论国民运动之一句公平话》,《国闻周报》第2卷,第27期。
[23] 蔡和森:《中国共产党史的发展(提纲)》,《中共党史报告选编》第67页。
[24] 龙池:《废约运动与九七纪念》,《向导》第170期。
[25] 述之:《中国共产党对时局主张的解释》,《向导》第93期。
[26]《关于现时政局与共产党的主要职任议决案》,《中共中央文件选集》(2),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56页。
[27] 瞿秋白:《“五卅”周年大示威中之上海问题》,《向导》第154期。
[28] 菩海:《关税自主与民众政权》,《政治生活》第56期。
[29] 超麟:《帝国主义又一骗局:法权会议》,《向导》第143期。
[30] 尹宽:《对于〈布尔什维克〉的希望》,《布尔什维克》第4期。
[31] 邓中夏:《中英谈判中的我见》,《工人之路》第380期。
[32] 周胤之:《废约运动之鸟瞰》(五),《晨报》1928年2月3日。
[33]《中国国民党第二届中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速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国国民党第一、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史料》(下),江苏古籍出版社,1986年,第808页。
[34]《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宣言》,《中共中央文件选集》(3),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16页。
[35] 瞿秋白:《中国革命之争论问题》,中共中央书记处编:《六大以前》,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716页。
[36] 陈独秀:《赤的运动与中国外交》,《陈独秀文章选编》下册,三联书店,1984年,第355页。
[37] [美]罗伯特·诺思等编着,王淇等译:《罗易赴华使命》,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1年,第50页。
[38] 陈独秀:《我们目前的奋斗》,《陈独秀文章选编》下册,第379页。
[39]《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第六次扩大全会的提纲和决议》,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翻译室编译:《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第1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第138页。
[40] 斯大林:《论中国革命的前途》,《六大以前》,第640页。
[41] 《关于中国形势问题的决议》,《共产国际有关中国革命的文献资料》第1辑,第278、284页。
[42]《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告全体同志书》,《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第695页。
[43]《广东暴动之意义与教训》,《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43页。
[44]《中央通告第四十八号》,《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第214、213页。
[45]《中央通告第五十四号》,《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第272页。
[46] 恩来:《关于传达国际决议的报告》,《中共中央文件选集》(6),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9年,第371页。
[47]《动员群众扩大反帝运动决议》,《中共中央文件选集》(7),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279—281页。
[48]《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共中央文件选集》(7),第774页。
[49]《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对外宣言》,《红色中华》第2期。
[50] 王明:《革命、战争和武装干涉与中国共产党底任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9),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581页。
[51] 毛泽东:《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与人民委员会对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报告》,《红色中华》第3期。
[52] 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编:《外交部公报》第1卷,第3号,第131页。
[53]《中国共产党告全国民众书》,《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第683页。
[54]《中央通告第六十一号》,《中共中央文件选集》(4),第545页。
[55]《中央通告第三十四号》,《中共中央文件选集》(5),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年,第111页。
[56] 李立三:《目前政治形势的分析与我们的中心任务》,《中共中央文件选集》(5),第648、649页。
[57] 代英:《关税自主与工农生活问题》,《红旗》第5期。
[58] 代英:《卖国殃民的“关税自主”》,《红旗》第8期。
[59] 代英:《革命不成功中国不得太平》,《红旗》第16期。
[60] 立三:《最近帝国主义侵略中国之形势》,《红旗》第4期。
[61] 情涉:《收回租界的两种方式》,《红旗》第55期。
[62] 问友:《帝国主义与领事裁判权》,《红旗》第44期;一新:《揭破“革命外交”的假面具》,《红旗》第66期。
[63] 郑公弼:《废约与修约》,励志书局,1929,“周序”第4—5页。
[64] 王正廷:《外交胜利全靠国民的实力》,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72辑,台北中央文物供应社,1977年,第175页。
[65] 黎锦云:《王正廷之卖国外交的理论》,《红旗》第7期。
[66] 慕石:《两个策略与两个政纲》,《红旗》第56期。
[67] 情涉:《废除领事裁判权问题》,《红旗》第56期。
[68] 情涉:《收回租界的两种方式》,《红旗》第55期。
[69]《中央关于目前政治形势与党的任务决议》,《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0),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617页。
[70]《中华苏维埃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关于召集全国抗日救国代表大会通电》,《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1),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第794页。
[71] 志:《关于废除领事裁判权》,《解放》第1卷,第2期。
[72]《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毛泽东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392、页。
[73]《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393、394页。
[74]《和美国记者斯诺的谈话》,《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399—400页。
[75] 陈伯达:《我们继续历史的事业前进》,《解放》第43、44期。
[76]《国民党与民族主义》,1943年9月18日《解放日报》社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4),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567—568页。
[77]《中日问题与西安事变——和史沫特莱的谈话》,《毛泽东文集》第1卷,第482—483页。
[78] 洛甫:《论共产党的阶级立场与民族立场的一致》,《解放》第75、6期。
[79] 朱德:《八路军新四军抗战四周年》,《解放》第131、132期。
[80] [日]《现代史资料〈9〉日中战争〈2〉》,美铃书房,1964年版,第554页,转自沙健孙主编:《中国共产党通史》第四卷,湖南教育出版社1999年,第76页。
[81]《十八集团军抗战四周年战绩总结》,《解放》第133期。
[82] 金城:《忆中外记者参观团访问延安》,《中共党史资料》第27辑,第86—87页。
[83] [美]迈克尔·沙勒:《美国十字军在中国1938—1945》,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4—25页。
[84] 任弼时:《中国抗日战争的形势与中国共产党的工作和任务》,《文献和研究》1985年第4期。
[85] 朱德:《八路军新四军抗战四周年》,《解放》第131、132期。
[86]《中央关于庆祝中美中英间废除不平等条约的决定》,
《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4),第18页。
[87]《目前的国际形势和中国共产党外交政策的基本原则》,《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1994年,第44页。
[88] 高扬:《自由独立新中国的起点》,《群众》第8卷,第3期。
[89] 燕京大学学生自治会研讨股编:《评中美商约》,燕京大学学生自治会,1947年,第16页。
[90]《关于不承认蒋政府一切卖国协定的声明》,《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402页。
[91]《中国共产党与中国》,1946年7月1日《解放日报》社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第667页。
[92]《评蒋美商约》,1946年11月26日《解放日报》社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6)第700—702页。
[93] 千家驹:《评中美新商约》,《评中美商约》第10、13
页。
[94] 郑森禹:《商约的国际意义与政治意义》,《评中美商
约》第8页。
[95] 《关于外交工作的指示》,《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8),
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2年,第44页。
[96]《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共中央文件
选集》(18),第585页。
[97] 参见宋仲福:《建国初期党和国家对外资在华企业的政策》,《中共党史研究》1990年第4期。
[98] 中央档案馆:《中国共产党抗日文件选编》,中国档案出版社,1995,第440页。
[99] 师哲回忆、李海文整理:《在巨人身边》(修订本),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年,第380页。
[100] 转自余科杰:《对“暂时不动香港”战略方针的历史
考察》,《四川党史》1997年第4期。
[101]《聂荣臻回忆录》,解放军出版社,1984年,第595页。
[102]《关于和平谈判问题的报告》,《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第321页。
[10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共中央文件
选集》(18),第595页。
[104]《答塔斯社记者问》,《毛泽东外交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等,1994年,第118页。
[105]《周恩来赴苏参加谈判及签订条约》,《毛泽东外交文选》第122页。
文章出处:《中共党史研究》2003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