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社会文化史的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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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社会文化史的兴起


社会文化史的兴起
李长莉
20世纪下半叶以来,人文社会科学综合化和分析化趋势愈益剧烈,在原有学科的边缘、结合部、交叉部和空隙,不断有新的学科分支出现,八十年代中期就有人统计说出现的新兴学科已达数千种。1这些分支学科的涌现,反映了人们对自身和社会的认识不断深化、细化、多角度与多元化。历史学作为一门人类认识自身发展历史的综合性基础学科,也随着人们认识的深入和认知方法的推进而不断深化和细化。近二三十年来,西方史学界在经历了几十年以法国年鉴学派为代表的提倡总体史、长时段及社会结构等“新史学”的热潮之后,又进入了一个反省、分化、创新、变革的新阶段,一些新学科和新流派不断出现,如微观史、心态史、新叙事史、新社会史、新文化史及后现代史学等,反映了西方史学界正在经历一个新的变革时期。近二十年来,中国史学界也经历了一个剧烈变动时期,从总体上看,由于中国社会发展的自身特性,这种史学变动主要是在本国内部进行的。虽然对西方史学思潮也有相当高程度的关注和借鉴,但以研究中国历史为主体的中国史学界,主要还是伴随着中国近二十多年社会的剧烈变动,面对本国自己的问题和社会变动的需要,基于对本国以往史学的反省,而出现了史学变革,进入了一个史学发展的新时期。这种史学变革的主要趋向,就是打破了此前三十余年间史学的政治化、单一化、教条化局面,而日益多元化、多样化,呈现出繁荣景象,一些新学科和新流派出现,其中“社会文化史”就是近十年来兴起的一个新史学流派。
一、“社会文化史”概念的提出
社会文化史,是介于社会史和文化史之间的新兴学科,是社会史与文化史相结合的交叉学科。作为一种新的史学研究视角,它是在经过80年代中国史学的变革,文化史和社会史相继复兴的基础上,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提出来的。
具有现代分科意义上的文化史和社会史,在中国20世纪早期开始出现,直至中叶以前,也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2但总体来说,还处于初创阶段,一般成果比较宏观、综合,还没有形成比较规范的分科理论和方法。后来自50年代至70年代的近三十年间,由于社会政治的原因,历史学研究日益呈现高度政治化、教条化、单一化的状况,阶级斗争及僵化的社会发展阶段论成为历史学的主要内容,文化史和社会史的研究基本上中断。自80年代伴随着中国社会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文化学术界出现了思想解放运动,史学界也开始打破旧框架,出现了反省和创新的浪潮,文化史和社会史又成为相继复兴的两个主要学科,并出现了长期繁荣发展的局面。
首先开始复兴的是文化史,这是由思想解放运动所直接引发的。人们由思想解放和现代化的需要,开始对与现代化有关的许多文化问题进行反省,这就引起了人们对以往的文化,包括中国传统文化和近代以来的文化,以及西方文化等进行思考。由此在80年代初在中国文化学术界出现了“文化热”,由这种文化反思热潮,自然引发了对以往文化史,特别是近代文化史的回顾反省,因而出现了文化史的复兴。1982年12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文化史研究室、复旦大学历史系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科学文化史》中国编委会,共同发起在上海召开了“中国文化史研究学者座谈会”,汇聚了来自全国三十多个单位的专家学者。会议呼吁大力开展中国文化史研究,以填补这一“巨大空白点”。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文化史学术研讨会。会议还决定并在1984年正式创刊发行了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文化史研究室和复旦大学历史系中国思想文化史研究室共同主办的建国以来第一份文化史研究刊物——《中国文化》研究集刊。31982年的会议及1984年正式创刊的《中国文化》研究集刊,可以说是新时期中国文化史学科开始复兴的标志。此后,文化史研究蓬勃开展起来,陆续出版了数量众多的研究论着,文化史刊物也不断出现,成为80年代史学界的一个热门学科。文化史研究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对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的关系、近代以来中西文化关系等问题的认识。这一文化史研究热潮一直延续至今,持续未衰。
随着文化史研究的深入,一些学者开始感到,决定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因素除了文化这一精神层面的因素之外,还有更为广阔、更为深厚的社会因素,因而必须通过对中国社会结构的深入研究和了解,才能求得对中国现代化问题的深入认识。于是,一些学者又开始关注中国社会史的研究,社会史成为继文化史之后复兴起来的又一学科。其标志就是1986年10月,由天津南开大学历史系、《历史研究》编辑部和天津人民出版社共同发起召开了首届“中国社会史”研讨会。会后在《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上,刊登了关于这次会议的综述,以及冯尔康的《开展社会史研究》等一组专家学者们有关社会史的文章,呼吁大力开展社会史研究。这一呼吁得到了史学界的热烈响应,此后每两年召开一次社会史年会,至2002年16年间,已经召开了9次,并于1992年正式成立了以着名明清社会史专家、南开大学历史系冯尔康教授为会长的中国社会史学会。中国社会史遂迅速发展为一个热门学科,仅在1986至1990年短短四年间,就出版了中国社会史着作130多部,发表论文约900篇。4中国社会史研究的内容主要是社会结构和社会生活,并借鉴社会学、统计学、人类学等方法。到了90年代以后,社会史以更为强劲的势头兴旺发展,并愈益成为史坛的新主角,每年发表的论文都达数百篇之多5。
文化史主要研究社会的精神领域,社会史主要研究社会生活领域,二者各有侧重,又互相补充,成为新时期历史学复兴的两翼。然而,到80年代后期,随着文化史和社会史的持续发展,也显露出一些问题。如文化史往往只注意精神层面,特别是精英思想层面的研究,而忽视大众观念及与社会生活之间的联系;而社会史又多注重社会结构和具体社会问题的描述而或显空泛,或显细碎,缺乏对人这一社会主体的关注,及与观念领域的联系。因而,一些学者开始思考文化史与社会史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可能。
首先提出文化史与社会史相结合问题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的刘志琴。她在1988年发表《复兴社会史三议》6一文,首次论述了文化史与社会史之间的连带关系。指出:社会史“不同于其他史学范畴的特点,是在于突出社会的主体,以人的问题为研究中心。人的生存、发展环境、习俗、生活、群体结构、文化观念的变迁都是研究的对象。古往今来,不同时代人们的生活风貌、行为模式、价值取向和人际关系的组合又形成文化体系的特质和传统。换言之,以研究人为主体的社会史的最高宗旨,是研究社会文化特质的形成、变易和流向的变迁史。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史实际上是文化的社会史,文化史则是社会的文化史。”在这篇文章中,她首次提出了社会史与文化史相交织的“社会文化”及“社会的文化史”这一概念。她在同年发表的另一文《社会史的复兴与史学变革——兼论社会史和文化史的共生共荣》中7,对这一看法进一步加以阐发。文中指出:“社会和文化问题的交错、重叠、伴生已成为常见的规律性现象。社会史研究的终极对象是人,这与文化史异曲同工,从根本上说,是这两门学科的性质决定了它们的依存关系。……这两个领域最广阔而又关系最密切的学科,它们的区别在于,文化史是从文化的要素、结构和功能上认识文化现象,融合社会、思想和文化人类学的成果,揭示社会文化的形态和特质;社会史则从社会的构成和生活方式上认识社会现象,融合文化和社会学的成果,揭示社会文化的形态和特质。社会史和文化史从不同的方位出发,实际上是沿着同一目标双轨运行的认知活动。”在这两篇文章中,虽然还没有明确提出“社会文化史”这一学科概念,但致力于社会史与文化史的相互结合,以及将“社会文化特质”和“民族文化心理”作为研究的重心这一基本思路已经形成。因此,刘志琴1988年发表的这两篇文章,可以说标志着“社会文化史”这一新学科概念的最初形成。
此后,在刘志琴领导下的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文化室,开始明确提出以社会史和文化史相结合的“中国近代社会文化史”为以后一个长时期的主攻方向,并开始进行系列性长期研究计划,组织编写多卷本《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套书。1990年,在成都召开的中国社会史第三届年会上,该室李长莉又发表了《社会文化史:历史研究的新角度》8一文,明确提出了“社会文化史”这一学科概念,并引入文化学的方法,对这一新学科概念作了比较完整的解说,对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意义,以及与文化史和社会史的区别等作了集中系统的论述,提出社会文化史“主要研究历史上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其重心是“对历史上某一时期社会的整体精神面貌作出描述和解释”。
随后,在1992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文化室和《社会学研究》编辑部共同在北京召开了“社会文化史研讨会”。来自不同单位的历史学、社会学和文化学等学科的学者们,围绕建立社会文化史学科的意义、研究对象和内容、研究方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对于“社会文化史”这一新的研究视角给予了认可9。1993年,刘志琴又发表了《从社会史领域考察中国文化的历史个性》10一文,提出以社会史的方法来研究中国文化问题的思路,指出:“伦理价值通过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双重作用积淀到民族文化心理的最深层,成为群体无意识的自发意识,这样的文化才真正具有在各种波澜曲折中得到稳定传承的内在机制。”
总之,在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通过上述系列文章和会议的讨论,“社会文化史”这一新的学科概念被明确提出来,并在学术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此后至今的十余年间,社会文化史的学科理论建设和研究实践逐渐展开,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吸引了越来越多研究者,特别是年轻研究者的兴趣,使这一新学科日渐发展成熟,也日益得到学术界的关注,并作为社会史的一个分支学科而得到认可11。
二、社会文化史的理论与方法
自从“社会文化史”作为一个新学科概念被提出来以后,有关学者对于这一新学科概念的理论和方法曾有过一些讨论,发表了一些文章,召开过几次会议,提出了一些或同或异、有同有异的看法。这些讨论主要集中在社会文化史学科概念的内涵与定义、研究的对象和内容,以及研究方法等方面,下面分别作一评述。
关于社会文化史学科概念的内涵与定义,继1988年刘志琴提出社会史和文化史相结合的“社会文化”概念之后,1990年李长莉发表的《社会文化史:历史研究的新角度》一文,对“社会文化史”概念进一步明确地提出了界说。文中对“社会文化史”定义为“是社会史和文化史的结合形式”,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的生活方式及其观念的历史。即一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组织、制度、道德、风俗习惯、娱乐方式、传播方式、语言文字等与思想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12在社会文化史经过十余年的发展之后,2001年由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文化室主办,来自北京七个大学和研究所30余位学者参加的“近代中国社会生活与观念变迁”研讨会上,学者们对社会文化史的内涵和定义又进行了讨论13。李长莉提出,社会文化史作为一种研究视角,可以定义为:“凡是从文化史的视角来研究历史上的社会问题,或用社会学的方法来研究文化问题,都可称为社会文化史;把社会生活现象与思想观念结合起来的方向,把民众和社会这些可变的社会现象,与观念形态和文化思想结合起来进行研究,都是社会文化史。”左玉河强调社会文化史的独特视角,即“从社会史的角度考察中国文化,从思想史的角度对社会史的内容进行阐释,强调贴近社会下层看历史。”黄兴涛提出社会文化史内涵可概括为两个方面:“既是对文化现象的社会考察和探究,同时也是社会生活的文化提炼和抽象。”
虽然学者们对于社会文化史内涵和定义的表述不尽相同,但对于社会文化史是社会史和文化史相结合的交叉学科或交叉视角,应当打通两种学科,综合运用两种学科的方法进行研究这一点已取得了基本共识。依笔者之见,社会文化史的定义可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表述。广义而言,主要指其研究范围,即社会文化史是研究以往社会发展过程中各种社会文化交织现象的历史。狭义而言,主要指其研究视角或研究方法,即社会文化史是研究以往社会发展过程中社会生活与思想观念的相互关系的历史,是用社会史的方法来研究历史上的文化问题,或用文化的视角来研究历史上的社会问题。
关于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学者们也有不尽相同的表述。刘志琴在1988年提出“社会史实际上是文化的社会史”这一论题时,曾提出这种意义上的社会史,其研究对象应当是“围绕人的生存发展的环境、习俗、生活、群体结构、文化观念的变迁”。14到了90年代后期,她又提出:“社会文化史是以大众文化、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的变迁为研究对象。”15李长莉在1990年提出,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对象是历史上的整体社会生活,如“社会组织、制度、教育、法律、风俗习惯、文化传播方式、娱乐消闲方式等等”,这些内容与社会史有所重合,但社会文化史“主要研究历史上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与思想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它关注的是隐蔽在人们社会行为后面的精神因素,……主要揭示社会的精神面貌。”16在1992年的“社会文化史研讨会”上,学者们对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形成了三种意见:第一种观点,认为是历史上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反映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准则。第二种观点,认为是上层文化与下层文化的相互渗透,精英文化的社会化过程,以及大众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文化意识。第三种观点,认为可分为社会结构、人际关系、生活方式、风俗习惯、价值观念、社会心理等六个方面,以及这六个方面的互动、连动关系。17
以上表述的具体内容虽不尽一致,但也可以归纳出一些基本共识:即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对象和内容可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来说,可以视为是一个学科领域的划分,即凡属社会文化交织领域如风俗习尚、教育、宗教、文化传播、生活方式、大众文化、民众观念等,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都属此范围。狭义来说,可以视为是一种研究视角,即社会生活、大众文化与观念的联系,及大众文化和精英文化的互动。
关于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方法,由于这一学科本身就是社会史与文化史的交叉学科,因而从这一学科概念提出,就意味着其研究方法首先是综合运用社会史和文化史的方法。刘志琴在1988年发表的《社会史的复兴与史学变革》一文中,就提出了社会史和文化史的相互补充、相辅相承的研究方法。李长莉在1990年《社会文化史:历史研究的新角度》一文中,提出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方法是“主要运用文化学及文化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更注重社会现象各元素之间的联系,它们的相互关系,及其各元素所反映的某种具有共性的、隐藏其后的精神因素。它主要运用分析和比较的方法进行综合性研究。”在1992年“社会文化史研讨会”上,学者们对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方法也提出了一些看法。有的提出,社会文化史应当“把微观研究与宏观研究结合起来,进行开放性的、有机的研究。”有的提出,要“注重考察各种社会现象之间的文化联系”,“主要运用资料综合分析、个案研究、比较方法及抽象理论分析相结合的综合性方法,更具思辨性和多样性。”有的提出,应当借鉴结构主义的方法,将一种文化现象放到整体的社会文化结构关系中去研究。此外,还有学者提出,除了运用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的研究方法之外,还应当借鉴人类学、传播学、跨文化比较等学科方法。更有学者提出,“社会文化史研究因为其研究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所以不应拘于某种特定的研究方法,而应当是多样性、灵活性的,无论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任何方法,只要研究需要,都可以借用。研究方法不应是主观选择和规定性的,而应当根据研究内容的需要而决定。这更体现了当今社会科学发展综合化的趋向,应当从一种综合的、更广阔的视野着眼,以综合的、多样化的方法进行研究。”18在2001年“近代中国社会生活与观念变迁”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对于社会文化史的研究方法再次进行了集中讨论,又出现了一些新的提法。如葛兆光提出,应当注意社会和文化诸因素的有机联系。杨念群提出,对于历史上的社会文化现象,“在研究过程中必须恢复当事者的声音,不能用研究者的主观看法去代替被研究者的实际想法;不应该在研究之前确定基本的价值判断,只应做客观的历史事实的陈述……,从中分析出在那个场景下人们的不同心态,折射出社会观念的变化来。”并应注意从弱势群体和强势话语的互动关系中观察观念的变动。赵世瑜提出,社会文化史研究有一个“立场转移”的问题,“实际上是自下而上看历史,站在大多数民众的立场来观察整个社会,包括制度史、甚至精英思想史,看待二者之间的互动关系。”高翔则认为,“把求信和求是结合起来,是社会文化史研究的要求。既要弄清当时场景下的民众文化心态,对它做出客观的事实描述,还要弄清为什么具有这种文化心态,给它一定的价值判断。”19
此外,社会文化史在技术方法层面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民间史料为主,即主要利用非官方的历史记述材料,如家谱族谱、文集笔记、报刊传单、戏剧唱本、蒙学读物、民间善书、神话传说、民谚俚语、野史小说等,包括实地调查,即使利用一些官方资料,也主要是从中搜求有关民间的记述,如方志、判案记录及近代以后的社会调查报告中的民间情况。这是由社会文化史主要关注民众这一特点所决定的。
由上述关于社会文化史研究方法的种种说法,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点共识:第一,社会文化史需要综合运用社会史、文化史及其他多种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进行综合灵活的研究。第二,社会文化史应当注重各种社会和文化因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互动关系。第三,社会文化史应当区分民众与上层立场的不同,及当事者与研究者立场的差异,排除历史上及史学家形成的不符合历史客观情况的“话语霸权”的影响,同时注意历史的客观性与价值性的辨证关系。
综上所述,关于社会文化史的理论与方法,经过十余年的讨论和积累,虽然在各个问题上都存在着诸多不同的表述,但也已初步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如果大而化之作一概括的话,依笔者之见,社会文化史学科可以定义为:它是一门社会史和文化史相结合的新兴交叉学科,是要综合运用历史学、社会学、文化学、文化人类学、社会心理学等人文社会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生活、大众文化与思想观念相互关系变迁历史的史学分支学科。
社会文化史作为一个新兴学科,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日渐显示出自己的学科特点,这些特点更多地体现在十余年来日益增多的研究成果上。
 三、社会文化史的研究实践
社会文化史自学科概念提出十余年来,伴随着社会史和文化史的兴盛而不断发展,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特别是年轻研究者自觉或不自觉地进入这一研究领域,并陆续作出了不少研究成果。集中体现这些研究成果的是一批代表性研究着作,下面从社会文化史的广义范围里,主要以近代史领域为重心,兼及古代史领域,作一简要评介。从这些着作的内容和形式来看,可以归纳为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专史。即本身就兼有社会史和文化史相交叉的性质,反映社会生活和文化观念相交织的一些专史,如风俗史、宗教史、教育史、报刊或传播史等。
这些专史领域以往就存在,50-70年代只有少许继续,80年代后开始恢复,起初或归于社会史,或归于文化史范畴,却往往与同领域的其他内容有所不协,现在则可归于社会文化史范围。近十余年来这些专史呈现兴旺之势,论着数量较多,下面仅就一些主要着作作一介绍。如风俗史方面,有严昌洪在90年代初出版的《西俗东渐记——中国近代社会风俗的演变》(湖南出版社1991年版)和《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二书,对中国近代社会风俗,特别是西方文明影响及社会变迁所引起的社会风俗的变迁作了比较系统的、综合性的论述,是有关中国近代社会风俗史的开拓之作。此后关于中国近现代社会风俗史的着作还有李少兵的《民国时期的西式风俗文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4年),梁景和《近代中国陋俗文化嬗变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等。关于中国古代风俗史方面的着作就更多了,比较有特色的如章义和、陈春雷的《贞节史》(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还有数种丛书问世。如有林牧、韩养民任主编的《中国风俗丛书》(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起分批出版)。上海文艺出版社于1995年一次性推出《中国社会民俗丛书》十种。经过十多年的发展,中国风俗史研究已经积累了比较丰硕的研究成果,到2001年,出版了由陈高华、徐吉军主编的大部头、多卷本的《中国风俗通史》(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自原始社会至民国时期,按时代划分共计12卷,各卷40-60万字不等,是第一套贯通中国古代与近现代的大部头风俗通史。这套大书记述了中国自原始社会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个时代人们的衣食住行、婚丧节庆、生产娱乐、宗教信仰等诸项社会风俗发展演变的历史轨迹,可以说是中国风俗史研究的集成之作。宗教史方面如顾卫民《基督教与近代中国社会》(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对基督教在中国近代历次社会大变动中所经历的曲折及历史作用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此外,民间宗教史在近年也有较快发展,教育史和报刊史更有多种问世。这些社会文化专史由于以前就有,所以大多是沿着原有的研究领域和方法进行更广、更细、更深的开掘。
第二类是综合史。即对历史上某一时段、某一地域、某一群体或某一历史现象,从社会和文化的多个方面进行综合研究,以求比较全面地展现社会文化的整体风貌。如综合史、群体史、地域文化史等。综合史如刘志琴主编,李长莉、闵杰、罗检秋执笔编写的三卷本《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就是从社会文化的各个不同方面,对1840至1921年80 余年间社会生活、风俗习尚、大众文化、社会思潮等进行了系统梳理,描绘了这一时期整体社会文化面貌的变迁轨迹。群体史如李长莉《先觉者的悲剧——洋务知识分子研究》(学林出版社1993年),对洋务运动时期形成的新式知识群体,从社会角色、思想观念、社会困境及文化心态等方面作了比较全面的分析。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学苑出版社1999年),对于以往极少注意的游民阶层所形成的文化现象进行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还有如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江湖文化丛书》等。综合研究地域社会文化史的成果近年大为增多,如关于上海、天津、武汉等城市史,及江浙、湖湘、岭南、燕赵等地域文化史,都出版了一些研究着作。例如忻平《从上海发现历史——现代化进程中的上海人及其社会生活》(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年)一书,从人口结构、社会结构、上海人社会人格、生活方式、社会和文化生活及价值观等多方面,对于1927-1937年十年间的上海社会作了全面论述,作者自称为是“全息社会生活史”。现象史如王子今《中国盗墓史:一种社会现象的文化考察》(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等。
第三类是结合史。即将社会史和文化史相结合进行综合性研究的方法,注重探求社会生活、大众文化与思想观念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是最能体现社会文化史学科创新的研究路向,即“从文化史的视角来研究历史上的社会问题,或用社会学的方法来研究文化问题”,因而在这里需要多说几句。这方面类别主要有心态史、社会与思想变迁史、社会生活与观念变迁史等。心态史方面如乐正《近代上海人社会心态(1860至1910)》(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一书,运用城市史与心态学相结合的方法,对清末时期上海社会生活的变化对上海人社会心态的影响作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还有周晓虹《传统与变迁:江浙农民的社会心理及其近代以来的嬗变》(三联书店1998年)、王跃《变迁中的心态:五四时期社会心理变迁》(湖南教育出版社2000年)、韩进廉《无奈的追寻:清代文人心理透视》(河北大学出版社2001年)等。
社会与思想变迁史,是指把以往的思想史和社会史打通,结合一些社会史方法,对于精英思想作更深入、基础更广阔的研究。如杨念群《儒学地域化的近代形态——三大知识群体互动的比较研究》(三联书店1997年)一书,从地域文化与知识群体的关联性角度,对于江浙、湖湘和岭南知识群体的各自特点及互动关系进行了比较及深入探讨,由此提出中国历史上“知识类型”的内在演化形态,及其知识分子、社会情境的互动关系。罗志田的论集《权势转移——近代中国的思想、社会与学术》(湖北人民出版社1999年),从思想与社会互动的角度,探讨了近代知识分子思想学术与社会生存状况变迁的相互关系。高翔《近代的初曙:18世纪中国观念变迁与社会发展》(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一书,明确提出该书是以知识阶层的社会观念、时代精神与社会变革之间的密切互动关系为主线,并围绕这一主线从理欲之争与生活方式的变迁、学术观念的多元化趋势、政治观念的变革、时代精神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论述,因而作者称该书是一部“观念文化史”。
社会生活与观念变迁史,是指研究以民众为主体的社会生活、大众文化与民众观念或社会思想的互动关系,这是最具新视角特色的一种路向。最早自觉运用这种方法进行研究的当首推社会文化史的倡导者刘志琴,她在1984年发表的论文《晚明城市风尚初探》20一文中,分析了晚明时期消费生活的启动引发了伦理道德观念的变迁,揭示了民情风尚与精英观念的互动关系。李长莉1993年发表的《晚清社会风习与近代观念的演生》21一文,通过对晚清通商城市出现的新社会风习与民间观念的互动,揭示了社会风习与近代观念孕育演生的关联关系。左玉河的《评民初历法上的“二元社会”》22一文,从民国初年政府推行阳历与下层民众习惯势力坚持阴历的冲突与调适中,揭示了上层与下层民众文化的互动关系。在2001年出版的《近代中国社会生活与观念变迁》(薛君度、刘志琴主编,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论集中,也汇集了多篇以这种方法所作研究的论文。如李喜所《民国初年生活观念和习俗的变迁》,罗志田《新旧之间:近代中国的多个世界及“失语”群体》,冯尔康《20世纪上半叶中国人的家族观》,左玉河《由“文明结婚”到“集团婚礼”——从婚姻仪式看民国婚俗的变化》,史建云《手工业生产与农民观念更新》,侯杰《近代社会文化与民间历史观念》等。随着研究的积累,这方面也开始出现比较深入系统的研究专着。李长莉《晚清上海社会的变迁——生活与伦理的近代化》(天津人民出版社2002年)一书,明确提出从社会文化史的视角,“以社会史的方法来解读文化观念的变迁”,以民众生活方式与伦理观念变迁的互动关系为该书主线,从西器洋货流行与近代工商观念、尊卑失序之风与社会平等观念、享乐崇奢之风与消闲消费商业化观念、妇女走上社会之风与男女平等观念及台基、姘居之风与自主择偶观念等方面,对晚清上海社会生活与伦理观念变迁的相互关系作了多面的分析,从而揭示了中国近代伦理观念变迁的社会机制及特性。孙燕京《晚清社会风尚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一书,也定位于“生活与思想之间”的视角,对于晚清社会风尚的变化,及其地域差异、社会群体差异作了考察,提出了晚清社会风尚的影响和基本特征。此书被论者视为“从文化史、社会史结合的角度考察晚清社会风尚的变化”。23
总之,近年来社会文化史方面的研究成果迅速增加,以上仅是以着作为主的择要介绍,至于相关专题论文更是数量繁多,举不胜举,而且近年来更有日益增多之势。
四、社会文化史研究的问题与展望
社会文化史作为一种新兴交叉学科或学派,在中国大陆史学界自诞生以来仅仅才有十余年的历史,虽然对这一学科的理论方法还没有形成公认一致的意见,作为新学派也还在走向成熟过程之中,甚至是否能够作为一个学科还经常受到质疑,但从研究实践来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特别是年轻一代研究者,受到这一新领域的吸引而投身于社会文化史方向的研究探索,研究成果迅速增多。但从现状来看,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有待解决的问题:
第一,这方面的历史资料数量庞大,但非常分散、芜杂,以往也十分缺乏整理,因而需要进行一定的资料整理,以方便研究者利用,尽量减少重复劳动。这方面我们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文化室诸位同仁已经作了一些基础工作,但因没有资金而难以出版。
第二,这一新学科总体上来说还处于初创阶段,相当多的研究者尚缺乏运用新视角、新理论、新方法的自觉性和经验积累,缺乏研究范式上的建树,还需要有既具有鲜明学科特点、又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高水平研究着作,需要比较集中的学术园地,以促进这一新学科尽快成长。
第三,在学科理论方法上,需要形成一些比较规范的体系,形成一些可以不尽相同,但有一定规范体系的学派,由此才能支撑起这个新兴学科,促使其成熟发展。
展望社会文化史今后的发展,大致可以预计有以下几种趋向:
第一,社会文化史由于其综合社会史和文化史的优势,给研究者开辟了一片新研究领域,提供了新的研究思路,具有十分广阔的开掘和发展空间,因而必将吸引更多的研究者投入其中,会成为史学发展和创新的生长点。现在正是方兴未艾,今后若干年间,也会成为一个愈益兴旺、发展前景十分广阔的新兴学科。
第二,关于这一学科的理论方法会有进一步的清理和讨论,但有可能是几种观点并存,如宏观体系和微观体系并存,而且研究者们不会太看重学科理论方法的争论,而会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实际的研究工作中,而随着研究实践的积累,对理论方法的认识也会不断深入和精细化。
第三,这一学科的发展,主要还会表现在研究成果的大量涌现,并在这一发展过程中,依研究的领域或方法而形成不同的流派。如地方文化史学派、社会生活与观念互动学派等。这也标志着这一新学科将日益走向丰富和成熟。
以上是对中国大陆史学界“社会文化史”这一新兴学科的回顾与展望。环顾世界史学界,我们还欣喜地看到,在其他一些国家的同行当中,也有一些与我们的思路相接近的动向。如西方史学界近些年出现的以“社会与思想互动”为特征的观念史(history of idea)、语境论(contextualism)等史学方法,以及英国学者彼得·伯克(Peter Burke)致力于民众态度和价值观念研究的“新文化史”(他的着作《历史学与社会理论》[History and Social Theory,1992年]和《制作路易十四》[Fabrication of Louis ⅩⅣ,1992年]都已被翻译成中文出版),美国学者艾尔曼(Benjamin A Elman)致力于打通思想史与社会史的“新文化史”(他的着作《从理学到朴学》[From Philosophy to Philology,1984]和《经学、政治与宗族——中华帝国晚期常州今文学派研究》[Classicism,politics,and kinship:the Chang-chou school of new text Confucianism in late imperial China,1990]也已被译为中文出版),德国学者罗梅君(Mechthild Leutner)从民间文化与上层文化的关联中讨论北京民俗所反映的中国社会现代化变迁的研究(《北京的生育婚姻和丧葬:十九世纪至当代的民间文化和上层文化》中华书局2001年)等。他们的研究路向,可以说与我们社会文化史的视角是一致的。可见,这种关注社会与观念的互动、民众生活与观念的互动,是各国史学家在致力于史学深入发展中不约而同选择的一个重要取径。
我们以后更应当加强与各国史学界的广泛交流,借鉴其研究成果,吸收适合于研究中国历史问题的理论和方法,并根据研究中国历史的需要,创造出一套适合于理解和分析中国社会文化历史变迁的理论和方法,形成具有中国学术特色的“社会文化史”,或叫做“社会文化史”的中国学派。
注释:
1 参看金哲等主编:《世界新学科总览》“出版说明”。重庆出版社1986年。
2 主要着作如张亮采:《中国风俗史》(商务印书馆1911年);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商务印书馆1928年);陈登原:《中国文化史》(世界书局1935年)等。
3 该刊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1984年3月出版第1辑,1985年2月出版第2辑。
4 吴吉远、赵东亮:《中国社会史主要书目和论文索引》,见赵清主编:《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成都出版社1992年。
5 参看邹兆辰等:《新时期中国史学思潮》,当代中国出版社2001年,第86页。
6 《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1期,署名为刘志琴笔名“史薇”。
7 《史学理论》1988年第3期。
8 后收入赵清主编会议论文集《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成都出版社1992年。
9 李长莉:《社会文化史:一门新生学科——“社会文化史研讨会”纪要》,载《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1期。
10 《传统文化与现代化》1993年第5期。
11 这反映在后来一些学术综述性论着中对于“社会文化史”的介绍和定位。如常建华:《中国社会史研究十年》(《历史研究》1997年第1期)一文中,将“社会文化研究”与“社会生活研究”和“区域社会研究”并列为1986年至1996年十年间中国社会史研究兴旺发展的三个研究领域。另外,邹兆辰、江湄、邓京力合着的《新时期中国史学思潮》(当代中国出版社2001年)一书中,也在论述“当代中国社会史的实践”一章中,以“社会文化史悄然兴起”为题作了专门评述。
12 赵清主编:《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第384-385页。
13 关于会议讨论内容,可参看左日非:《“近代中国社会生活与观念变迁”学术研讨会综述》,载《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
14 刘志琴:《社会史的复兴与史学变革》,《史学理论》1988年第3期。
15 刘志琴:《青史有待垦天荒》,载刘志琴主编、李长莉撰:《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一卷序,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页。
16 李长莉:《社会文化史:历史研究的新角度》,载赵清主编:《社会问题的历史考察》,第386-387页。
17 李长莉:《社会文化史:一门新生学科——“社会文化史研讨会”纪要》,载《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1期。
18 李长莉:《社会文化史:一门新生学科——“社会文化史研讨会”纪要》,载《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1期。
19 左日非(左玉河):《“近代中国社会生活与观念变迁”学术研讨会综述》,载《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2期。
20 载《中国文化》研究集刊,第1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
21 载《社会学研究》1993年第6期。
22 载《近代史研究》2002年第3期。
23 见该书龚书铎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