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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从洋务运动看中国近代化早期的特点
中国的近代化,是在中国社会已经沦为半殖民地的历史条件下,由洋务派倡导的洋务运动开始起步的。洋务运动发轫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终止于九十年代中期,持续了三十多年,这段时间是中国近代化的早期阶段。
洋务派是清朝封建统治集团中具有资本主义倾向的官僚士绅,也可以称之为地主阶级开明派。他们与封建顽固派不同,敢于正视现实,承认中国在器物技艺方面落后于西方国家,主张学习西方国家的“长技”,使中国富强起来,以适应变化了的世界形势。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至九十年代间,他们掀起了一个学习西方谋求富强的运动洋务运动,先后创办了一系列的军事工业和民用企业,训练新式海陆军,设立新式学,翻译西方书籍,派遣留学生出国学习,等等。通过这些措施,古老的中国出现了第一批资本主义性质的近代工业,培养了第一批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联系的企业家、工程技术人员、知识分子和产业工人,具备了一支与传统的八旗、绿营、水师迥然不同的新式国防力量。洋务运动虽然没有使中国真正富强起来,但却使中国在近代化的道路上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通过洋务运动来考察中国近代化的早期阶段,可以明显地看出它具有如下几个不同于西方国家近代化的特点:
第一,在西方国家中,实现近代化的任务始终是由资产阶级承担的;在中国,情况则不同。中国没有发生过象欧洲那样的文艺复兴、启蒙运动、资产阶级革命、产业革命等一系列运动,直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中国社会还没有出现资产阶级。中国越落在世界资本主义的后面,就越有被资本主义列强侵吞的危险。历史迫使中国作出抉择:要么走向近代化,迎合世界资本主义的潮流;要么守旧不变,自取灭亡。
早在明朝中叶,中国封建社会内部便已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但发展十分缓慢,始终没有达到具有独立性格的程度。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外国资本主义势力的入侵扼杀了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独立发展的前途,使中国不可能沿着正常的道路走向资本主义。太平天国农民战争对封建统治秩序进行了一次有力的扫荡,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但农民阶级不代表新的生产力或生产关系,不能够建立新社会,由洪仁玕设计的、学习西方走近代化道路的《资政新篇》只能是一纸空文,他们没有而且也不可能把它付诸实现。昏聩腐朽的清朝封建顽固势力因循守旧,不图振作,幻想回到闭关自守的时代,反对向西方学习。因此,在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实现近代化的任务最初不能不依靠地主阶级开明派来承担。
“近代化”所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诸多方面,但它的核心是资本主义工业化。有的论者认为,洋务派是封建统治集团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他们双手沾满了农民起义的鲜血,怎么能够承担近代化的任务呢?的确,洋务派首领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人都曾经镇压过太平大国、捻军等农民起义,罪恶累累,但镇压之后,他们不是全面倒退,而是有所进取,把林则徐、魏源等地主阶级改革派提出的学习西方的主张付诸实现,使中国开始走上近代化的道路。因此,他们是从清朝统治集团中分化出来的开明派,虽然他们的阶级属性仍是封建地主阶级,但由于从事洋务活动,兴办资本主义性质的近代工业,他们已开始向资本主义方向挪动。尽管他们主观上是企图借西方国家的器物技艺来维护清朝封建统治,并不怀有什么高尚的动机或善良的愿望,但客观上却担负起了使中国走向近代化的任务,就这方面来说,他们不自觉地充当了历史的工具。我们不能因为他们镇压过农民起义而否认他们在中国近代化早期阶段中所扮演的主要角色。
在十九世纪六、七十年代,清朝封建顽固势力还相当强大。只有这些从封建统治集团中分化出来而又掌握地方实权的洋务派能够有条件、有力量引进西方的机器生产,引进西方的科学技术,从而使古老的中国社会出现新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这是当时的半殖民地中国实现资本主义工业化的一条重要途径,另一条途径。则是民间兴办资本主义企业,但是,这些企业规模很小,资金有限,力量微弱。单纯依靠民间力量兴办规模巨大的兵器工业、造船工业、煤炭工业、钢铁工业、棉纺织工业以及轮运、铁路、电讯等事业,在当时的条件下几乎是不可能的;而没有这些工矿交通企业,民族资本主义工业就缺乏起码的基础。洋务派通过“官办”、“官督商办”等形式兴办的近代工业,构成了当时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主体,是中国近代化早期阶段的经济基础。如果没有洋务派的积极倡导和大力经营,在古老的中国要出现这些近代工矿企业、近代电讯交通、近代科技教育,可能要推迟许多年,而推迟的严重后果是人们很难设想的。
第二,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工业的先后顺序不同,洋务派创办近代工业,是先从军事工业开始,然后扩展到民用企业;先从重工业开始,然后扩充到轻工业。这是当时中国的社会历史条件所决定的。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第二次鸦片战争刚刚结束,英法侵略军虽已撤出北京,但外国侵略势力已由我国东南沿海伸入华北地区和长江流域,而国内太平天国农民起义与清王朝之间的阶级大搏斗尚处于胜负未分的紧张阶段。清朝统治者受到来自外国侵略势力和国内农民起义的双重威胁,力图加强自己的军事力量,建立一支新式的海陆军部队,以维护摇摇欲坠的封建统治。因此,他们首先引进外国的军事装备和军工生产技术,开始创办一系列的军事工业,沪、宁、闽、津四局是其中规模最大的局厂。随着这些军事工业的创办,亟待解决燃料、原料、交通运输、电讯设备等问题。于是,从七十年代开始,他们的洋务活动从军事工业向工矿交通等民用企业伸展,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电报总局、湖北铁政局、上海机器织布局等企业就是这样创办起来的。从他们创办近代工业的先后顺序来看,他们创办军事工业在前,民用企业在后;重工业在前,轻工业在后。这是半殖民地国家发展资本主义近代工业的一种特殊模式,符合当时中国社会的实际需要。
有的论者强调,洋务派兴办近代工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镇压人民群众的反抗,根本不是搞什么近代化。这个说法偏颇失当,不符合实际情况。1862年李鸿章率领淮军到达上海后,亲眼看到了洋枪洋炮具有“神奇”的功效,在深以“中国兵器远逊外洋为耻”、力图“学得西人一、二秘法”以利攻剿的同时,深深感到了来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长远威胁,并表示了严重的不安和忧虑。他一再指出:“洋务最难着手,终无办法,惟望速平贼氛,讲求洋器”;“长江通商以来,中国利权操之外夷,弊端百出,无可禁阻。英、法于江浙各口力助防剿,目前小有裨益。但望速平此贼,讲求戎政。……我能自强,则彼族尚不至妄生觊觎,否则后患不可思议也”;“目前之患在内寇,长久之患在西人。”<《李文忠公全集》,朋僚函稿,卷3,第13、19页,卷4。第17页。>很明显,他把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侵略看作是“长久之患”,他讲求“洋器”和“自强”的意图,除了对付农民起义之外,更主要是着眼于防患外来侵略。洋务派的另一些首领奕䜣等人也指出:“自强以练兵为要,练兵又以制器为先。……现在江浙尚在用兵(按:指镇压太平军),托名学制以剿贼,亦可不露痕迹,此诚不可失之机会也。若于贼平之后始筹学制,则洋匠虽贪重值而肯来,洋官必疑忌而阻挠,此又势所必至者”。根据这个认识,他们主张趁此机会“将外洋各种利器实力讲求,以期尽窥其中之秘,有事可以御侮,无事可以示威。”<《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25,第1—2页。>从这些话中可以看出,他们主张“制器”的目的,虽然是出于“剿贼”的需要,但主要仍是着眼于“御侮”。在他们看来,为了镇压“内寇”,只需要临时向外国购买洋枪洋炮,便足以应付裕如,但为了抵御“外侮”,则非设厂制造、谋求“自强”不可。
从洋务派经营军事工业的实际状况来考察,也可以看出,在1864年清军攻陷太平天国首都天京前,洋务派为镇压太平军而建立的军事工业,仅有安庆内军械所和上海三所洋炮局。这四个军事局所中间,除了由英国退役的助理军医马格里主持的一所上海洋炮局之外,其余三所都是规模很小,没有任何机器设备,完全采用手工劳动,可以说它们不属于近代军事工业的范畴。马格里主持下的洋炮局最初也是手工生产,规模也不大,后来虽然买到了一部分机器,但“机器仅值万余金”,“不全之器甚多”。洋务派创办的大型军事工业,如江南制造总局(1865年)、金陵机器局(1865甲)、福州船政局(1866年)、天津机器局(1867年)等,都是在太平天国失败之后兴办起来的,天津机器局的大力扩充也在捻军覆没之后。随着国内农民战争的逐渐平息,各项军事工业却越办越多,越办越大,除少数边陲地区之外,几乎各省都设立了机器局。如果没有这些军事局厂,当时的中国就根本谈不上国防的近代化。至于七十年代以后洋务派创办的民用企业,和镇压国内农民起义没有丝毫关系,它们构成了当时中国资本主义近代工业的主体。总之,洋务派创办近代工业,标志着中国开始走向近代化;尽管其中有些军事工业曾经在清政府镇压国内农民起义过程中起过反动作用,但不能因此抹煞洋务派创办近代工业的进步意义。
第三,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民办”方式发展工业不同,洋务派通过“官办”、“官督商办”的方式创办近代工业。这是半殖民地中国在近代化早期阶段发展工业的一种特殊形式,适合当时中国的国情。
洋务派创办的军事工业,一律采取了“官办”的方式。1865年李鸿章在筹设江南制造总局时曾上折奏称:“臣料数十年后,中国富农大贾,必有仿造洋机器制作以自求利益者,官法无从为之区处。不过,铜钱、火器之类,仍照向例设禁,其善造枪炮在官人役,当随时设法羁縻耳。”<《李文忠公全集》,奏稿,卷9,第34—35页。>他主张将制造“铜钱”和“火器”的权利保留在清政府手中,不许民间任意设厂经营。这项主张获得了清政府的批准,成为此后洋务派奉行的一项准则。
官办的军事工业,所需经费全部由官款拨充,产品不参加市场交换,它们所生产的枪炮、弹药、船舰等,一般是由清政府调拨给各地驻军和沿海各省使用,不计算产品价格。有的论者根据军事工业不生产商品这个特点,否认它们具有资本主义性质。其实,这个意见是站不住脚的。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中,军火厂商生产的产品,也不是一般的商品,并非满足市场的需要,而是按照国家的订货进行生产的,这并不改变那些军火工厂的资本主义性质。洋务派创办的军事局厂,大都采用了机器生产,把大批工人组织在机器周围,尽管受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种种限制,机械化的程度还很低,各局厂内部仍大量使用手工劳动,但它们毕竟引进了西方先进的机器和工艺,在生产技术方面发生了空前的大变革。同时,各军事局厂较普遍地采用了雇佣劳动,工人大都是自由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劳动者,他们的工资大体上是按照技术熟练程度而决定的。这些事实说明,这些军事局厂已经具备了资本主义性质。它们是近代中国最早的一批资本主义近代工业。
洋务派兴办的民用企业,大都采取了“官督商办”的方式。关于“官督商办”,人们往往产生一些误解。例如,有的论者认为,在当时的官督商办企业中,由“官”掌握企业的大权,“商”承担企业的亏损,所以这种方式是洋务派压抑和吞噬民族资本的工具。实际上,这是一种“想当然”的说法,缺乏事实根据。如果在官督商办企业中,单纯是“官掌大权,商认亏损”,那么,它是不可能在社会上募集到巨额股份的,一般的官僚、地主、商人都会裹足不前,不愿意对它进行投资。
按照创办官督商办企业最多的李鸿章历次所作的阐述,所谓“官督”,除了官方委派代表对企业进行监督、稽查外,还由官方对企业提供保护、扶持;所谓“商办”,除了企业盈亏均由商人自认外,企业的经营管理全由商人负责,官不过问。当时,清朝封建顽固势力反对引进机器生产,排斥一切新事物,外国侵略势力也竭力反对中国建立新式企业,因为这些企业一旦成长起来,就会影响它们在华的既得经济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掌握实权的封疆大吏的保护和扶持,大型的新式企业是建立不起来的,即使勉强建立起来,也会朝不保夕,很难维持下去。所以,当时官督商办制度为官僚、地主、商人投资于新式企业开辟了一条重要的渠道。
洋务派给予官督商办企业的保护和扶持是多方面的。一是他们出面积极倡导,遴派委员公开招募商股,购机设厂。正是由于他们的倡导,清政府才予以承认或批准,使新式企业取得合法的地位,一般的官僚、地主、商人才肯踊跃认股投资。二是他们对官督商办企业提供垫款或借款,给予减免税厘以及专利等特权。例如,轮船招商局从清政府手中曾得到借款二百余万两,此外还享有运漕的专利权,以及运漕船只回空载货免纳北洋三口出口税二成的权利。电报总局初创时不仅获得清政府的垫款,而且得到巡路津贴。上海机器织布局享有十年的专利权,产品销售还获得减免税厘的权利。洋务派提供的这些优惠待遇,有利于这些新式企业的成长和发展,大大加强了它们与洋商竞争的能力。三是他们对官督商办企业予以庇护,防止封建顽固势力的干扰和破坏,以及遏制外国侵略势力的排挤和倾轧。如果没有务洋派提供的种种庇护,这些新式企业早就已经被扼杀于摇篮之中了。
当然,官督商办企业得到的这些保护和扶持不是无偿的,需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有时候这种代价甚至是相当高昂的。例如,官督商办企业必须接受洋务派委派的人员担任企业的督办、总办、会办等职务,使企业逐渐衙门化;它们还必须向清政府提供“报效”,所谓“报效”,实质上是清政府对官督商办企业的一种变相的敲诈勒索;此外,它们还必须为清政府的特殊需要效劳,如轮船招商局的船只须随时听候南北洋大臣的调遣,并减收水脚为清政府运送军队或军火;电报总局须优先拍发清政府有关军务、洋务的“头等官报”;等等。不过,总的说来,在中日甲午战争前,洋务派对官督商办企业提供保护和扶持是主要的,超过了官督商办企业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因此,当时一些大型的官督商办企业几乎都获得了不同程度的发展,赢得了人们的信任。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电报总局等企业的股票,除了在八十年代初金融风潮那段短暂的期间外,市场上的价格一般都大大超过了它们各自的票面值,人们争先恐后地抢购。
有的论者认为,“官督商办”制度一开始出现,便受到了所谓“早期维新派”的严厉指责和批评。其实,这个说法是不能成立的,因为他们所援引的材料大都是发表在中门甲午战争之后,有的材料甚至发表在二十世纪初年,用这些材料来论证中国近代化早期阶段的官督商办制度,显然不是实事求是的态度。
一般地说,在中日甲午战争前,“早期维新派”是欢迎和赞许官督商办制度的,对采矿业实行官督商办尤为支持。例如,王韬说:“近日所有开矿公司,弊窦丛滋,请皆一切罢之。而悉由国家发出帑金,自行开掘,责以成效。但使总办得人,纲举目张,所出必有可观”;“最要者莫如官商相为表里,其名虽归商办,其实则官为保护。”<王韬:《弢园尺牍续钞·拟上当事书》;《弢园文录外编》,卷10,《代上广州府冯太守书》。>薛福成说:中国应采用机器开采矿产,开采之法有二:一曰“官采”,由官酌拨款项,雇洋人,购机器,随时办理;二曰“商采”,即“仿照淮盐招商之法,查有殷实华商,准其集资报名,领帖设厂,置备机器,自行采取,官为稽其厂务,视所得之多寡酌定收税章程,严禁隐漏。”<薛福成:《庸庵全集》,文编,卷1,第24页>薛福成所说的“商采”,实际上就是“官督商办”。经元善说:“此时如欲创兴一业,开手先借招股,则议论多而难成,不得不借支官款开办。……苟一、二年大着明效,利息已有把握,然后招商入股,自必闻风响应。缴还官款后,仍存官督商办名目,仍统于肇造之大宪,始终节制。”<经元善:《居易初集》,卷1,第31—32页。>郑观应于1894年出版的《盛世危言》(五卷本)中说:“商务之战,既应借官力为护持,而工艺之兴,尤必借官权为振作”;“开矿之事,似宜商办而官为护持”,因为“全恃官力,则巨费难筹,兼集商资,则众擎易举。然全归商办,则土棍或至阻挠,兼倚官威,则吏役又多需索。必官督商办,各有责成:商招股以兴工,不得有心隐漏,官稽查以征税,亦不得分外诛求,则上下相维,二弊俱去。”<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第590、704、896页。>陈炽说:“商办非,官办亦非也。然则奈何?曰:考之于古,则增设矿人;参之于今,则官督商办。”<陈炽:《庸书》外编,卷上,《矿人》。>王韬、薛福成、经元善、郑观应、陈炽等五人都是当时着名的“早期维新派”,他们的出身和经历各不相同,在社会上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但在中日甲午战争前一致赞许官督商办制度,说明这种制度迎合了官僚、地主、商人(包括买办商人在内)投资干新式企业的愿望,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当然,中日甲午战争之后,洋务运动已经失败,维新运动蓬勃发展,商办企业获得了清政府的正式承认,“官督商办”制度已经完成了它本身的历史使命,日益丧失了原来的积极作用。那时,不仅康有为、梁启超等维新派人士对官督商办制度进行了猛烈抨击,而且原来支持过官督商办制度的所谓“早期维新派”如经元善、郑观应等人也纷纷起来反戈一击,对它进行尖锐的批判。这是近代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结果。官督商办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起了不同的历史作用。
在半殖民地的中国,实现资本主义近代化的任务是繁重而又艰难的。在其早期阶段,由于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这个任务落到了地主阶级开明派即洋务派身上。他们引进西方的机器生产和科学技术,从创办军事工业开始,逐步扩展到兴建民用企业;从创办重工业开始,逐步过渡到兴建轻工业。对创办军事工业,他们一律采用“官办”的方式;对经营民用企业,他们主要采用“官督商办”的方式。这些构成了中国资本主义工业化早期阶段的特点,是它区别于西方一般资本主义国家实现工业化的地方。
中国的近代化一开始就是在坎坷不平的道路上蹒跚跛行的。洋务派兴办资本主义近代工业,遇到了来自国内外的重重阻力,首先是帝国主义排挤和倾轧,其次是国内封建顽固势力的反对和阻挠,从而使中国资本主义得不到健康的、长足的发展。洋务派本身又具有较浓厚的封建性,他们用封建主义的方式经营管理资本主义近代工业,使这些工业不可避免地具有一定程度的封建性。洋务派没有而且也不可能为中国近代化奠定一个坚实的基础,这是他们的阶级的和时代的局限性所决定的。
掌握中国近代化早期阶段的特点和局限性,有助于我们理解中国所走过的资本主义近代化的道路是多么曲折和艰难。
(资料来源:《人文杂志》199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