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变法-民族主义与戊戌维新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戊戌变法-民族主义与戊戌维新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民族主义与戊戌维新
在近代中国历史上,1898年发生的维新运动是一次最为有声有色的社会变革,它曾经带给人们的希望,不仅是将要结束一个旧时代,埋葬传统的旧体制,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它给人们的希望是中国就此必将强大,必将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恢复或重振中华帝国在往昔的雄威。然而遗憾的是,这次维新运动犹如昙花一现,西太后只需举手之劳就将维新事业全案推翻,一切仍旧。中国依然在旧有的轨道上前进。中国的改革何以如此艰难,本文无意探讨戊戌维新的功过是非和之所以失败的全面原因,只拟就民族主义与维新运动的内在关联检讨这一运动之所以失败的文化背景。当然,如同历史上的任何事件一样,戊戌维新的失败不可能是单一的原因所造成的,而是各种因素机缘巧合的结果。因此,本文的探讨只是揭示研究者向来忽略的一个方面,并不是说民族主义是导致维新运动失败的终极原因。
民族主义情结
民族主义与戊戌维新的内在关联,需从维新运动之所以发生的背景说起。毫无疑问,这又必然牵扯到1894年的甲午中日之战。
甲午之战对中国来说,是一次极其严峻的考验,它的成功与失败远不是台湾宝岛的割让和几千万两黄金的赔款,而是关系到中国未来的前途,关系到对清政府执行半个世纪之久的基本国策的正确评估。也就是说,如果甲午之战以中国胜利而结束,那么清政府在19世纪中叶制定并积极推行的洋务国策便基本正确,中国沿着这个道路继续走下去,便终有恢复往昔盛世的那一天。然而,甲午战争恰恰以中国失败而告终,而且失败的如此之惨,屈辱如此之甚,不仅是中国历史亘古未有的奇耻大辱,更是有清一代二百余年所罕见。
罕见的奇耻大辱震动了国人,“世间无物抵春愁,合向沧溟一哭休。四万万人齐落泪,天涯何处是神州?”震动之后便是怀疑、困惑与愤怒,人们怀疑清政府长时期以来基本国策的正确性,困惑何以堂堂中华帝国竟然败于日本这一弹九岛国之手,愤怒满清政府的无能,这既是民族精神的大觉醒,也是此后中国一变再变的正式起点。梁启超说:“吾国四千余年大梦之唤醒,实自甲午战败割台湾偿二百兆以后始也。我皇上赫然发愤,排群议,冒疑难,以实行变法自强之策,实自失胶州、旅顺、大连湾、威海卫以后始也。……及乙未之役,〔康有为〕复至京师,将有所陈,适和议甫就,乃上万言书,力陈变法之不可缓,谓宜乘和议既定,国耻方新之时,下哀痛之诏,作士民之气,则转败为功,重建国基,亦自易易。书中言改革之条理甚详。既上,皇上嘉许,命阁臣抄录副本三份,以一份呈西后,以一份留乾清宫南窗,以备己览,以一份发各省督抚会议。康有为之初承宸眷,实自此始,时光绪二十一年(1895A.D)四月也。”(梁启超《戊戌政变记》。)
很显然,甲午战争的失败,唤醒了国人的民族主义情绪,不论清朝的统治者,还是康、梁维新派,还是一般的民众,都已深刻地意识到中华民族已经到了危机的关头,光绪皇帝“日夜忧愤,益明中国致败之故,若不变法图强,社稷难资保守,每以维新宗旨商询于枢臣。”(丛刊《戊戌变法》第1册,第330页。)在光绪帝的心目中,他“对于他的国家之被击败于日本之手感到耻辱,亟于要采用一切维新的政策,以期使这种耻辱不再发生。”(丛刊《戊戌变法》第3册,第518页。)表现出浓厚的民族主义情绪。
对于一个战败的民族来说,民族主义情绪的唤醒确乎必要,“知耻而后勇”,如果将这种情绪调动得当,举国同心,发奋图强,那么,亡羊补牢犹未晚,中国终有雪耻的一日。然而,我们看到,由于民族主义情绪在甲午战争之后没有得到适度的协调,国人无法建立起码的共识,反而因民族主情绪日趋高涨而引发对自身历史、内在潜力等诸方面的怀疑。不仅维新派、革命派怀疑清政府的动机、能力以及半个世纪以来的基本国策,即使清政府统治集团内部也对先前的政策产生动摇,以为甲午战争失败的根本原因是早在洋务运动开始即已铸定,洋务新政“不知其本,故仍无补于国势之孱弱。”(《清鉴辑览》第26卷。)也就是说,在甲午战败之后,中国人基于民族主义情绪,对战争失败原因的反省几乎无不归结于半个世纪以来的洋务运动、基本国策和政治体制。
这种反省不能说没有足够的理由和合理的价值,然而,当我们再来重新检讨甲午之战失败的真正原因时,我们也不难看到,这种反省实在是基于一种民族主义的情绪,并没有找到问题的真正症结,反而将问题引上了歧路。
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惨败,有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内在原因。就国际背景说,是英、日、俄、美诸列强相互斗争的结果,李鸿章正是看到了这场战争的复杂背景,因而在相当程度上依赖外交上的手段制止战争或取得战争的胜利。然而由于诸列强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使李鸿章的外交努力彻底失败,并由此延误了中国诸多有利的战机。就内在原因说,甲午战前,中日两国的综合国力和军事实力的差距相当明显,中国持续将近半个世纪的洋务运动确实使中国的综合国力尤其是军事实力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中国的国势不仅不比日本弱,而且正如法国权威人士所评论的那样,“亚洲现在是在三大强国的手中——俄国、英国和中国”。(转引自丁名楠等《帝国主义侵华史》第1卷,第319页。)因此,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惨败虽然是对洋务运动的沉重打击,但很难以此证明清政府以洋务自强为核心的基本国策是错误的和不可取的。
然而,中国在甲午战争中的惨败毕竟是不容抵赖的事实。于是,在有着以成败论英雄的悠久传统的国度里,李鸿章便成了众矢之的,遭到了“朝野上下的唾骂”,国人皆曰可杀。于是,连带所及,李鸿章主持几十年的洋务新政便也成了人们的攻击目标。李鸿章只好以一己之身承担中国失败的罪责。
李鸿章在甲午战争过程中的主张、决策诚然可议,但是,是否就必须以中国的失败而追溯洋务运动的责任,是否能因为洋务运动没有触动中国的旧体制而应承担甲午战争失败的责任呢?答案显然不能非此即彼。事实上,如果不是洋务运动几十年积蓄的力量,中国可能更是不堪一击,中国可能将要遭受更大的损失,甚至全国沦为日本的殖民地。因此说,以甲午战争的失败而追论洋务运动的责任,在某种意义上可能是找错了问题的方向,可能是陷入了民族主义的误区。而且尤当注意的是,因甲午战争的失败而追论洋务运动的责任与清政府内部的派系斗争密切相关,是李鸿章的政治对手借机发难。他们有意识煽动的爱国主义情绪,可能正深藏着他们一部分不可告人的丑恶目的。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甲午战争之后对洋务运动的检讨与批判,以及由此而引导的戊戌变法,实际上只是陷入了民族主义的误区,是基于民族情结的张惶失措,是一个民族政治意识并不成熟的表现。
正是基于民族主义情结,我们看到,在甲午战后,虽然维新思潮毫无疑问地成为时代的主流,但这一思潮并没有唤起国人的共识。一方面,因维新思潮过分否定洋务运动的历史地位与价值,从而引起那些顽固派、乃至稳健派的强烈反对,愈趋加重中国进步的阻力;另一方面,鉴于维新与保守的争论持续不决,遂引导另外一部分人唤起更加狭隘的汉民族意识,以为维新与保守的争论,在本质上无关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而是满汉之间的冲突。因此,甲午战争唤配了民族意识,民族意识的觉醒促成了戊戌新政,然而戊戌新政乃至新政的主体清政府最终却又被民族主义的冲突所扼杀,所有这些,都是近代中国民族主义的直接后果。
满汉冲突的实质
戊戌变法的主要当事人之一梁启超在谈到变法失败的背景时,首列满汉冲突是导致变法失败的第一原因。他说:“戊戌三月,康有为、李盛铎等同谋开演说恳亲之会于北京,大集朝士及公车数百人,名其会曰保国。后李盛铎受荣禄之戒,乃除名不与会。已而京师大哗,谓开此会为大逆不道。于是李盛铎上奏劾会,御史潘庆澜、黄桂均金继之。皇上概不问,而谣诼之起,遍于京师。”(梁启超《戊戌政变记》。)于是埋下变法失败的祸根,此点应当引起研究者的注意。
变法失败后,清政府在正式文件中对康有为的指控是:“主事康有为,首倡邪说,惑世诬民。而宵小之徒,群相附合,乘变法之际,隐行其乱法之谋,包藏祸心,潜图不轨。前日竟有纠约乱党谋围颐和园,劫持皇太后,陷害朕躬之事,幸经觉察,立破奸谋。又闻该乱党私立保国会,言保中国不保大清。其悖逆情形,实堪发指。”(《光绪朝东华录》。)也以保国会作为康有为的主要罪行之一。在保守的满族贵族的心目中,康有为的保国会将忠君爱国分为二事,在本质上也是保中国而不保大清,因而势必推动汉族士人起而反对满清政府。如此说来,所谓戊戌变法,在起因上未尝不含蕴有满汉冲突的意味。
满汉之间的冲突在清朝由来已久,即使在清朝最为鼎盛的康、雍、乾时代,汉族知识分子也没有完全放弃反对满清统治的企图,更没有与满族人形成民族认同。而从清朝统治者方面来说,他们虽然在入主中原之后更加竭力地吸收汉族文化,但在他们的内心深处依然深藏着不可逾越的民族畛域,他们深怕满族汉化,担心征服民族被被征服民族所同化。只是到了19世纪后半叶,鉴于内忧外患交迭而至,满族统治者愈感到势单力薄,于是不得不重用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这些有才干的汉人,但在重用的同时,实际上也有所提防,因而许多重要的关键职位依然由满族人所把持。如果从这个意义上说,康有为在倡建保国会的时候,虽然没有公开揭橥反对满清的旗帜,但在内心深处显然也深恶满族贵族把持。
如果说康有为的这一心态在戊戌维新之前和进行中尚没有办法表现的话,那么他在政变之后逃亡的日子里则讲的相当明白,他在一次与外国人的谈话中说:“陷害光绪帝的阴谋,纯粹是旗人策划执行的。并认为这是光绪帝倾向变法的结果,因为高级旗人和西太后都顽强地反对变法。……高官中的旗人,多半是顽固的,新法对于他们,比对于高级汉官,更不合意。他们的不满伴随着变法诏谕连续公布而逐渐加深。到光绪意欲改变中国辫子风俗的诏令一传出,(据康说:这是真的。)旗人的不满意达到顶点。对满洲人说来,割掉象征旗人征服汉人的辫子,即等于否认旗人在中国的统治。”(丛刊《戊戌变法》第2册,第485页。)很显然,在康有为的心目中以及外国人的印象中,戊戌变法之所以失败的真正原因,未尚不包括满汉之间的冲突在内。
不过,此时的满汉冲突极为复杂,它已远不是原来意义上的民族之间的全面冲突。从满族方面说,并不是全体满族人都站在汉族的对立面,这种状况不仅存在于满族的下层民众中,即使是满族贵族、皇族中也因种种原因而同情、信任汉人,比如光绪皇帝,作为满族人的领袖,然而他更多的不是站在满族人的利益立场上思考问题,恰恰相反,他所信任和倚重的却是汉族下层或中层知识分子,并以此作为基本力量与满族贵族相抗衡,光绪皇帝之所以这样做,显然与其自身的地位和目标追求密切相关,一方面,光绪帝深知他的地位与权力来自满族贵族的支持,但这一批贵族作为既得利益者不可能容忍丝毫有损于他们利益的任何改革;另一方面,光绪帝不能不知道汉族知识分子尤其是中下层知识分子与满族贵族有一种本能上的冲突,他们瞧不起满族贵族的无能,因而光绪帝欲有所作为便不能不凭借这一批汉族士人去与满族贵族势力相抗衡。再加上帝党中坚翁同和在甲午战争之后,深感帝党势力日趋孤危,于是意识到康有为是一支可以利用的力量,遂改变先前的态度,不仅以帝师之尊突然造访小小工部主事康有为,而且在光绪帝面前竭力举荐。
从康有为方面说,满汉之间全面的民族冲突意识确已淡薄,但他鉴于“国地日割,国权日削,国民日困”的现实,提出“讲求保国、保种、保教之事,以为论议宗旨”,(《康有为政论集》第233页。)在实质上便不能不与满族贵族相冲突,不能不是一种民族主义的自醒意识。他在保国会第一次集会上说:“吾中国四万万人,无贵无贱,当今一日在覆屋之下,漏舟之中,薪火之上,如笼中之鸟,釜底之鱼,牢中之囚,为奴隶,为牛马,为犬羊,听人驱使,听人割宰,此四千年中二十朝未有之奇变。加以圣教式微,种族沦亡,奇惨大痛,真有不能言者也。”(《康有为政论集》第237页。)凡此种种罪责将归之于谁人,在康有为的心目中不是相当明显吗?正是基于这种态度,我们看到在康有为全部改革主张中,说他的矛头一直对准清政府内部的保守派未尝不可,说他的矛盾一直对准满洲贵族集团恐怕也没有过多地曲解康有为的心迹。因为事实上,清政府内部的保守派与满洲贵族集团不能说是同义语,但二者之间交相重叠则为显明的事实。
在维新派看来,中国之所以在外国列强面前一败再败,除去其他复杂的背景和原因外,满清贵族的腐朽统治未尝不是主要原因之一,而在满洲贵族方面看,他们并不是不期望大清王朝的繁荣与昌盛,更不是坚决反对一切变革,事实上,假如没有包括西太后在内的满族贵族的默许和支持,维新思潮决不可能由理论上的准备而转化成政治实践。但是,满洲贵族毕竟是清王朝的既得利益者,他们所默许和支持的改革,不仅具有维护满清统治的坚定原则性,而且以不损害满洲贵族的既得利益为前提。也就是说,任何改革都不能无视满清作为统治民族的既成事实。
矛盾的焦点已相当明显,现在的问题是冲突的双方如何尽最大可能地淡化民族意识,求同存异,建立共识,推进改革。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维新派无意就此作出丝毫让步,他们以为拉住光绪皇帝这面大旗就可能全面抵抗住满洲贵族的反击,于是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地请求光绪帝“罢斥”守旧大臣,并鼓励光绪帝仿效赵武灵王等故事,促使满族汉化,以期消除满汉之间的民族印记。
维新派的设想未尝没有一定的道理,假如光绪皇帝具有历史上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领袖那样的权威、地位,问题或许比较容易解决。然而症结恰恰在于,光绪帝在满族内部毕竟没有足够的权威,他的命运实际上操纵在满洲贵族之手。因此,当他采纳维新派的建议,着手罢斥守旧官僚和对满族进行一定的改革时,反对的力量便首先来自满洲贵族内部。据记载:“太后自归政后,避居颐和园。一日,上诣园朝谒,太后责上曰:‘九列重臣,非有大故,不可弃;今以远间亲,新间旧,徇一人而乱家法,宗神其谓我何?’,上泣谏曰:‘祖宗而在今日,其法必不若是,儿宁忍坏祖宗之法,不忍弃祖宗之民,失祖宗之地,为天下后人笑也。’置酒玉澜堂,不乐而罢。”(丛刊《戊戌变法》第1册,第376页。)很显然,光绪帝的基本思路并没有背离满族人的利益,但在西太后看来,其客观效果则是另外一回事。
如果说罢斥守旧大臣尚不足以激起满洲贵族的全面抵抗的话,那么,康有为等人断发、易服、改元,以及裁绿营、放旗兵、君民合治、满汉不分的建议则无疑将矛头直接对准了满洲贵族,它的直接后果不仅是要剥夺满族人的特权,而且事实上是要为满族的历史划个句号。康有为说:“皇上身先断发易服,诏天下同时断发,与民更始,令百官易服而朝,其小民一听其便,则举国尚武之风,跃跃欲振,更新之气,光彻大新。”(《康有为政论集》第369页。)如此这般,固然痛快,然满族人的最后印记便也从此永远消失,这不仅将激起整个满族人的恐慌与反对,而且实际上超过了西太后对改革的最大承受力。西太后曾明确对光绪帝说过:“汝但留祖宗神主不烧,辫发不剪,我便不管。”(丛刊《戊戌变法》第1册,第342页。)既然光绪帝、康有为超出了这个极限,那么,西太后便有足够的理由带领满族贵族进行疯狂的反扑。百日维新不失败,可能吗?
民族主义误区
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导致了满汉之间的冲突,于是以汉族士大夫为中坚的维新运动终于被满洲贵族势力所扼杀。不过,这毕竟尚属于内部事务方面,还不足以充分说明维新派是怎样陷入民族主义误区,而维新派对外国列强的矛盾心态及其政策取向,则更有助于我们重新认识民族主义在现代中国的真正价值。
在某种意义上说,戊戌维新是中国人民族意识的大觉醒,是中国人基于传统的爱国主义情怀在面临灭顶之灾之际的本能反映,因而具有极其强烈的雪耻意味。康有为说:“皇太后皇上知旧法之害,即知变法之利,……尤望妙选仁贤,及深通治术之士,与论治道,讲求变法之宜而次第行之,精神一变,岁月之间,纪纲已振,十年之内,富强可致,至二十年、久道化成,以恢属地而雪仇耻不难矣。”(《康有为政论集》第59页。)变法富强的目的不仅在于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而且是为了报仇雪恨,恢复往昔中华帝国的中心地位。
雪耻意识对一个失败的民族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如果全体中国人都能树立这种意识,“忍大辱,安大苦,发大愿,合大群,革大弊,兴大利,雪大耻,报大仇,定大难,造大业,成大同”(梁启超《饮冰室文集·论中国之将强》。),那么,中国终有强大之日,终能坦然面对外部世界。然而,如果将这种意识夸大到一种不适当的地位,则势必产生与主观愿望相异乃至相反的效果,形成极其自卑的民族心理状态,既无法寻求对手的长处,也无法正视自身问题之所在,于是不可避免地陷入民族主义误区。
我们看到,在甲午战争之后,思想界实际上陷入极度的怀疑主义,他们不仅怀疑清政府的动机、能力,以及洋务新政基本国策的有效性,而且开始从根本上怀疑中国千百年来的文化传统及精神遗产的现实价值。康有为说:“伏念国朝法度,因沿明制,数百年矣。物久则废,器久则坏,法久则弊,……窃以为今之为治,当以开创之势治天下,不当以守成之势治天下;当以列国并立之势治天下,不当以一统垂裳治天下。盖开创则更新百度,守成则率由旧章,列国并立则争雄角智,一统垂裳则拱手无为。言率由而外变相迫,必至不守不成;言无为而诸夷交争,必至四分五裂。……窃以为皇上筹自强之策,计万世之安,非变通旧法,无以为治。”(《康有为政论集》第122—123页。)从根本上怀疑中国精神遗产、典章制度的有效性,主张全盘更新,一切推倒重新开始。
康有为的这些主张在当时并不是个别现象,举凡忧国忧民的知识阶层或官僚士大夫中稍具良知者无不具有这种思想倾向。不消说,这种倾向是基于一种严重的民族主义情结,是堂堂中华帝国何以败在东邻蕞尔小国之手的必然困惑,因而具有极其强烈的功利主义意味。
基于这种功利主义思考和民族主义情结,维新派在对外国列强的认识上必然发生偏差,一方面,他们认为列强之所以强大,除去诸多的背景和原因外,最根本的在于他们的国家体制,政治制度远比我中华优越,因而他们所鼓吹的变法改革,其真实目的就是要效法他们的制度。康有为说:“尝考中国败弱之由,百弊丛积,皆由体制尊隔之故。……咨谋无人,自塞耳目,自障聪明,故有利病而不知,有才贤而不识,惟有引体尊高,望若霄汉而已。比之外国君主,尊隔过之。”(《康有为政论集》第219—220页。)我们不必怀疑维新派对中西政治体制认识的合理性,但我们很容易感到,维新派的主张与期望明显地脱离中国国情,无视中西文化传统的根本差异,至少是超出了中国社会改革的实际承受力。
另一方面,维新思潮的兴起与发展毕竟直接导源于外国列强的欺凌与入侵,它的改革内容虽然取法于外国,实施于内政,但其目标也只是民族自强,报仇雪仇。因而维新派在对外国列强的认识上,既看到他们的长处值得中国效法,主张全面的引进和吸收,同时又时刻提防着外国列强对中国不怀好意,怀疑外国列强对中国的援助与支持在根本目标上都是为了从内部瓦解中国,演变中国。郑观应说:“凡中外识时务者佥谓:倭当日设兴亚会令人钦羡不已,不知特欲懈我中国之防耳。其时倭人处心积虑,日夜以图我中国,借口于问罪生番以发兵端。故王广文《台事窃愤录》云:“倭人之侵台湾,即灭琉球之渐也。其灭琉球,即将来据朝鲜,扰中国之渐也。兴亚之会言犹在耳,而为朝鲜一役陵侮我上国,侵轶我边疆,震惊我几辅。及我遣使议和,犹且据台湾,割辽东,索赔兵偿二百兆,反为天下之罪魁祸首。”(《盛世危言·边防七》。)兴亚会的是是非非不在本文评论之列,但我们于此不难看到维新志士们基于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结而在内心深处对外国列强的怀疑与防范,不难想象他们内心的困惑与犹豫。
维新派基于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结,无法对外国列强建立一种正确的认识,无法以坦然的心态面对外部世界。他们在对外政策的基本取向上,虽然时时处处无不以民族利益为至上原则,但却每每陷入难堪的境地。事实上,不论外国列强对中国的维新事业是持同情、支持,抑或反对的态度,他们的真实心态都不可一概而论。一方面,他们基于自己的价值观,以为维新、改革可以给中国带来进步,进步的中国远比野蛮落后的中国更合乎他们的价值取向。另一方面,他们基于他们国家的利益,不可能真正支持中国通过改革走向繁荣昌盛之路,因而,一旦改革事业受到阻碍或扼杀,他们并不愿意牺牲自己的国家利益而义无反顾地同情、支持中国的改革派。我们看到,在戊戌政变发生之后,几个主要的外国政府尽管对落难中的维新人士予以庇护和同情,但这些政府实际上很快转到维新派的对立面——以西太后为中心的清政府方面去了。
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使维新派看不清外国列强的帝国主义本质,他们对外国列强既充满着担心与提防,又产生出一种莫名其妙的依赖感,以为维新运动果能获得外国列强的全力支持,便不难取得维新的成功和中国的富强。于是,在维新思潮酝酿之初,维新派不但提出要效法日、俄等国的改革模式,而且提出一旦时机成熟,礼聘伊藤博文等外国人士作为中国政府的高级顾问,指导中国的改革与发展。甚至到了维新力量即将遭到反对势力推残的关键时刻,在维新派的心目中似乎依然只有外国列强的保护才能使他们度过难关,寄希望于外国列强的干涉。然而,维新与保守毕竟是中国的内部事务,外国列强和外国友好人士基于自己的价值原则,可能或适当地表示自己的同情、理解和遗憾,或在不损害国家关系的前提下提供适度的保护、帮助和支持。但是,这种支持毕竟以不损害国家关系为前提,因此,我们看到,虽然维新志士在政变发生之后都尽可能地受到了外国势力的保护流亡他国,但维新事业却并没有因为外国列强的支持而得以进行下去。中国问题的真解决永远只能依靠中国内部的进步力量,任何完全寄希望于外国支持与帮助的想法都难以获得真正的成功。这或许也是戊戌维新留给后世中国人的重大教训之一。
这样说,决不意昧着指责维新派在从事国内改革时不该利用国际背景,无视国际潮流的变化。事实上,在国际关系日趋紧密的近现代,国内政治的任何大变动都不可能不受到国际背景的影响和制约。问题在于,维新派基于强烈的民族主义情绪,无法真正辨认国际潮流中的进步与反动,而是基于自己的民族利益在国际舞台上施展中国传统政治中的纵横捭阖之术,企图利用外国列强之间的矛盾,通过与英、日结盟而与保守势力的亲俄政策相抗衡,从而力争中国的权益,进而有助于维新事业的成功。他们认为:“英真救人之国也。日本也我唇齿,俄德得志东方,非彼之利者,昔东事之后,彼以国小变法自强已久,欲奋扬威武,以求自立,既得势,得辽东而不得,其势不得不恨俄德,其来请联助,乃真情也。英海军甲地球,又扼苏伊士河之权利,若英不欲战,欧西各国不能飞渡,若联英日,则东西南三面如环玦,皆可晏然。今地球大势东流,皆以我为土耳其,若我与联,英人必出。”(丛刊《戊戌变法》第1册,第138—139页。)英、日、中三国联手,“通财协力,我以保民,英以保商,无俟密约联盟,邦交自固。由是更与日本相结,三国合纵,势将无敌,计莫便于此者。”(《戊戌变法档案史料》第26页,中华书局1958年版。)这种分析虽然有着相当的道理,但毕竟是基于狭隘的民族利益的一厢情愿,因而在内外政策上都势必陷入民族主义的误区,这或许是戊戌维新运动之所以夭折的根本原因之一。
(资料来源:《江汉论坛》1993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