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值得重新体味的清民之际的“封建”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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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值得重新体味的清民之际的“封建”观


摘要:清末民初,黄遵宪、梁启超、严复、章太炎、孙中山等先进中国人参考日译新名“封建”,初步形成兼容古义与西义的封建观,用以表述中国、日本、欧洲的相关历史时段,较成功地实现了古今“封建”义的承袭与转换、中西义的对接与涵化。由于尚未能做深入的学术论证,清民之际学人的封建观无力抵御后来兴起的强势的泛化封建观,退隐而去,但其包蕴的合理精义,值得我们重温。
关键词:封建/郡县/封建时代/封建制度/封建社会
在汉字文化圈,日本率先于19世纪70年代以“封建”对译西方史学术语feudalism,至19世纪80~90年代,“封建”已在日本成为一个流行的新名,它是这一汉字词古典义(封土建国、封爵建藩)与feudalism西方义(封土、采邑)相通约的产物。而恰在此时,中国人开始注目于日本的明治维新,借用包括“封建”在内的日译新名也自此开启端绪。经过一段消化吸纳,清末民初一些先进的中国人形成自己的封建观,并以之表述、诠释中国乃至世界历史的特定段落。
一 黄遵宪《日本杂事诗》《日本国志》的“封建”用例
以笔者阅览所及,中国人最先称日本前近代社会为“封建”并介绍明治维新“废封建”举措的,是清朝驻日本外交官黄遵宪(1848~1905)的诗文。
(一)《日本杂事诗》的“封建”用例
黄氏是中国深入考察、介绍日本明治维新的第一人。1877~1882年,他以清朝驻日使馆参赞的身份,在日本渡过四年多,直接观察、感受明治维新,并留下史志体的《日本国志》以及吟咏日本政事、民情的《日本杂事诗》。两书多有述及“封建”的处所。
《日本杂事诗》卷一第6首,有“剑光重拂镜新磨,六百年来返太阿”之句,黄氏自注云:“源、平以还,如周之东君,拥虚位而已。明治元年德川氏废,王政复古,伟矣哉中兴之功也。”[1](p36)Cf的是自源氏、平氏形成武门政治格局、导致封藩林立以后,天皇成为类似东周天子那样的虚君,直至明治间废除德川幕府,才由六七百年的封建制复归王政(中央集权制)。
第31首有“国造分司旧典刊,华花莫别进贤冠。而今指令诸台省,押印唯凭太政官”之句,讲的是明治维新改变武门柄政、集权于中央的太政官。黄氏对这段诗句作注曰,“犹变封建为郡县也”,此为画龙点睛之笔。光绪十六年(1890),黄氏在伦敦改订《日本杂事诗》,上述诗句变为:“国造分司旧典刊,百僚亦废位阶冠。紫泥钤印青头押,指令惟推太政官。”大意略同,而变封建制为中央集权制的含义更加明确。黄氏对这段诗作的注文曰:
上古封建,号为国造。奉方职者,一百四十有四。后废国造,置国司,犹变封建为郡县也。天智十年,始置太政大臣(三公首职,犹汉相国)、左大臣、右大臣,相沿至今。然自武门柄政,复为封建,太政官势同虚设。明治维新后,乃一一复古,斟酌损益于汉制、欧逻巴制,彬彬备矣。曰太政官,有大臣参议,佐王出治,以达其政于诸省。[1](p67)
黄遵宪此一诠释,用语古雅,然其历史观念却相当先进,对日本从古代到近代政治体制的变迁,梳理得十分清晰:日本古代由封建变郡县,中世又从郡县复为封建,明治维新时期,参酌中国秦以下的郡县制、欧洲各国近代政制建立起以太政官为主官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
《日本杂事诗》光绪十六年改订本,对原本删7首,增53首,所增之一为:
呼天不见群龙首,动地齐闻万马嘶。甫变世官封建制,竞标名字党人碑。[1](p38)
明确指出,明治维新的重要举措——废藩置县的要领,是改变职官世袭的封建制,代之以郡县制,进而形成近代政党政治。黄氏将近代政党与汉唐宋明之党社相比拟,担心因政党政治引发党争之流弊。
《日本杂事诗》运用新名不少,据统计约120个,源于日译欧美的新名约70个,如“国会”、“政党”、“民权”、“解放”、“自由”、“共和”、“改选”、“中学”、“记者”、“博物馆”、“警视厅”、“火轮舟”、“窥朦镜”等;取自日本固有词语约50个,如“国学”、“国字”、“权妻”、“艺妓”、“太政官”、“伊吕波”等。黄遵宪所用“封建”、“封建制”,既是对日本当时流行的新名的采用,也是对汉语旧名的袭用。
(二)《日本国志》的“封建”用例
黄氏的《日本国志》(该书虽于1896年出版,但1887年已经撰成)也论及“封建”,称日本古代各州遍设朝廷任命的国司、郡司,“一变而为郡县”。至镰仓幕府时期,“裂地以授家臣”,“地头往往世袭,国司不复赴任,于是封建之势渐成”。至足利幕府时期,这种分权态势更加明显——
分国郡而封家臣,称为守护,三管领四职以下,皆以地传之子孙。……于是形势一变而为封建。……关原役毕,德川氏统率诸氏,分封其子弟功臣;其后加削增减,颇易旧封。[2](《地理志》)
在介绍镰仓、足利、德川三个幕府时期的封建制以后,黄氏论述明治维新在“复古”的名义下,变封建为郡县,文曰:
明治四年废藩置县,复为郡县之治,凡五畿七道七十三国,二京三府六镇三十六县。[2](《地理志》)
黄氏《日本国志》的上述文字,精要地概述了日本封建制从成长到消弭的全过程,反映了日本政制变迁的实况。
黄遵宪在诗文中并未对“封建”一词重新下定义,然考其语境,他的“封建”,古义与近义、中义与西义贯通无碍,实属高明之语用,是清末民初开眼看世界的士人使用新名“封建”的先导。戊戌变法前夕,中国报刊常称日本江户时代为“封建”、称明治维新为“废封建”,如《时务报》1897年7月29日载文曰:“日本既废封建制度”,“当是时民间风气大开”;《知新报》1898年7月9日载文曰:“善夫,日本之维新也……削大将军之权,移封建为县郡,知县以亲王领之,故下情无不上达。”此种“封建”用例,都与黄遵宪诗文一脉相通。
二 梁启超兼容古义与西义的“封建”观
中国人较自觉地将“封建”作为表述历史时代的新名使用,开端于黄遵宪的友人梁启超(1873~1929)。
(一)“封建世卿之世”
梁启超以“封建”一词用之于划分历史段落,始于1896年撰写的《论君政民政相嬗之理》。该文仿公羊传“三世说”,将历史分为“多君为政之世”、“一君为政之世”、“民为政之世”三个阶段,这种划分显然参酌了西方史学的古代“多头政治”、中世“君主政治”、近代“民主政治”的三段划分。梁启超又将古代的“多君为政之世”区分为前后两阶段:
一曰酋长之世,二曰封建及世卿之世。[3](第一册,p96)
“酋长之世”,即氏族制时代;“封建及世卿之世”,即实行分封制、世卿世禄制的封建时代,他解说道:
封建者,天子与诸侯俱据土而治……诸侯与天子同有无限之权,故谓之多君。[3](第一册,p97)
以“多君”释“封建”,点化出“封建”古义的精髓。又明确地将“封建及世卿之世”视做一个历史时代,上承氏族时代(“酋长之世”),下接专制帝制时代(“一君为政之世”)。
该文还比较中、日、西洋封建制的变迁,指出“封建世卿”制难以退出政治舞台,表明梁氏已将“封建”视为一种世界性的历史现象。梁氏说:
世卿之多君,地球各国,自中土以外,罕有能变者。日本受毒最久。藤原以后,政柄下移,大将军诸侯王之权,过于天皇。直至明治维新,凡千余年,乃始克革。今俄之皇族,世在要津。英之世爵,主持上议院,乃至法人既变民政,而前朝爵胄,犹潜滋暗窥,渐移国权。盖甚矣变之之难也。[3](第一册,p97)
梁氏1898年秋开始流亡日本,其后所撰论史文章,继续在“分封”、“分权”的古义上使用“封建”一词,并参考日译西方历史分期专词,采用“封建时代”、“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等新短语。
(二)“封建时代”
梁氏1899年在《清议报》第17册(6月8日)、第26册(9月5日)连载(后又于9月在日本刊物《太阳》第5卷第20号发表)的《论中国与欧洲国体异同》一文,论及中国与欧洲的国体相同之处: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封建时代。他指出:
中国周代国体,与欧洲希腊国体,其相同之点最多,即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是也。彼此皆列国并立。[3](第一册,p312-313)
梁氏把中国周代国体与古希腊国体相类比,又将“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做近义短语并列使用。值得注意的是,梁氏明确地将秦以后的两千余年排除在“封建时代”之外。文曰:
秦废封建置郡县以后,二千年循其轨而不易。中间如汉时封子弟为王,功臣为侯,晋时之八王,明代之燕王、宸濠等,虽有封建之举,不移时而遂变灭,不成其列国之形也。[3](第一册,p313)
梁启超区分了狭义封建与广义封建,指出秦行郡县制,已结束狭义封建制,而此后封爵建藩虽持续不辍,但并不构成社会制度主流,故秦以后已告别“封建时代”。梁氏将“封建时代”的特点归之为“贵族政治、列国并立、阶级之风”,兼合“封建”古典义和西洋义。至于“秦汉至今日”,梁氏则名之为“统一时代”,并认为“是为中国国体与欧洲大异之一事”。[3](第一册,p313)又称秦以后为“无贵族之国,其民可谓之无阶级之民。是又为中国国体与欧洲大异之一事”。[3](第一册,p314)这一论述表明,梁氏既采用来自西方的术语,又能区分中西历史的差异,不以西方史序列套用中国史。
1901年,梁氏着《中国史叙论》,其“第八节时代之区分”,参照西洋人所着世界史的“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的划分,将中国史分为“第一上世史。自黄帝以迄秦之一统,是为中国之中国”,“第二中世史。自秦一统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为亚洲之中国”,“第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以至于今日,是世界之中国”。在论及上世史时,指出此一阶段的特点:
是为中国之中国,即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也。其最主要者,在战胜土着之蛮族,而有力者及其功臣子弟分据各要地,由酋长而变为封建。[3](第一册,p453)
将周人东进、实行封建制,作为中国上世史最主要的标志性内容。至于中国的中世史(自秦一统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梁氏则称之为“君主专制政体全盛之时代”[3](第一册,p453),而决不冠以“封建时代”。
总之,梁启超将“封建时代”视为中国古史的一个阶段,并不与他所处的时代相衔接,在“封建”与“近代”之间有一漫长历程,梁氏或名之“统一时代”,或名之“君主专制政体全盛之时代”。他还致力于探究中国封建制的特色,并由此追究中国历史走向的缘由。
(三)“封建制度”
1902年梁氏撰《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其第二章为“封建制度之渐革”,内称:“封建何自起,起于周。封建云者,以其既得之土地而分与其人之谓也。”又论及春秋战国至秦由地方分权趋于中央集权,“及秦始皇夷六国,置郡县,而封建之迹一扫”。显然是从“封土建国”之义上谈“封建制度”的,明确地称周制为“封建制度”,秦以后则“封建之迹一扫”。
该章“附论中国封建之制与欧洲日本比较”,提出并试图解答一个相当尖锐的问题:
封建之运,东西所同也。中国有之,日本有之,欧洲亦有之。然欧洲、日本,封建灭而民权兴,中国封建灭而君权强,何也?欧洲有市府而中国无有也。日本有士族,而中国无有也。[3](第二册,p777)
梁氏认识到中国、欧洲、日本都有过土地、人口分封的时代,而中国与欧洲、日本的差异在于,欧洲有市民社会、市民政权,中国则无;日本有士族阶层,中国则无。这便导致了欧、日“封建灭而民权兴”,中国“封建灭而君权强”。这一论述卓有见地,却又稍嫌简单,然所使用之“封建”一词,较好地实现了中—西—日史学术语的通约,其关于中、欧、日封建制历史演进路径的思考,又显示了一种政治理念的前沿性。
(四)“封建社会”
旅日十余年的梁启超,对明治维新的“反封建”及其艰巨性是深有领悟的,他1910年撰文曰:
日本当维新伊始,八百年封建社会一旦破坏,而天予无尺土,府库无一钱,其艰难为如何?[4](卷23,p62)
这里使用的新短语“封建社会”,既是古典词“封建”的延伸,又是日制新名的采用。
第一次世界大战刚结束,梁启超游历欧洲,其所见所思,书之于1920年3~8月连载于《晨报》副刊的《欧游心影录》,其中在论及欧洲近世文明的三个来源(封建制度、希腊哲学、耶稣教)时,梁氏对“封建制度”所做界定,吸取了西欧史学界的观点,又与“封建”古义保持联系。
综观梁启超论着,可以发现,以观点多变着称的梁氏,在新名“封建”的运用上,却做到了概念的首尾一贯,坚持了古义与西义的统一。而且,梁氏是中国较早使用“封建时代”、“封建制度”、“封建社会”等新名的学者,从梁氏使用这些新名的上下文考析,含义相当准确。梁氏不愧为中国近代史学的开山者。
三 严复以“封建”译feudalism
严复等从事中—英翻译的中国学者,将feudalism与“封建”在“封土建国”之义上加以对接,这虽在日本以“封建”翻译feudalism之后约20年,但并非转用日本译名,而是直接从西语译来,故仍可视做中国富于中西文化通识的翻译家的独立制作。
(一)从音译(拂特)到意译(封建)
严复先生(1854~1921)对中、西“封建”义兼有认识,而且在对译时取慎重态度。1897~1900年间,严氏翻译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严译名《原富》)时,对feudalism取音译,谓“拂特”,或取音意合译,谓“拂特之制”、“拂特之俗”。以后,严氏1903年把英国学者甄克思(E.Jenks1861~1939)的A History of Politics(可直译为《政治学的历史》)译为《社会通诠》,该译本将feudalism意译作“封建之制”(有时也音译“拂特”)。严译《社会通诠》称,社会进化的三阶段为图腾社会(又称蛮夷社会)、宗法社会、军国社会(又称国家社会),而宗法社会过渡到军国社会,中间经过了封建时代,译文有这样的表述:
封建者,宗法、军国二社会间之闰位也。[5](p75)
严复在《译社会通诠自序》中介绍甄克思的历史分期观点:社会进化之阶段为“始于图腾,继以宗法,而成于国家”。而“由宗法以进于国家”,有一过渡形态:
而二者之间,其相受而蜕化者以封建。方其封建,民业大抵犹耕稼也。[6](第1册《译社会通诠自序》,p135)
这段文字值得注意处有二:其一,把古代宗法社会向国家社会(指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国家)过渡演变的中间环节称之“封建”。其二,封建社会是定居农耕文明的产物。这是颇富世界史通识的见解。
(二)严译“封建”兼及古义与西义
经严复的翻译与诠释,“封建”从原指一种政制举措(封爵建藩)的旧名,演变为指一种社会形态、历史时段的新名。而严译“封建”在向新名转化的过程中,并未与旧名本义(封土建国)脱钩,而是沿着旧名本义指示的方向做合理引申。这种引申义又与对译词feudalism的含义(领主制、采邑制)彼此契合,从而达成古义与今义的因革互见、中义与西义的交融涵化。
严复还论及欧洲步入封建社会的时间:
其趾封建,略当中国唐宋间。及其妻之也,若法若英,皆仅仅前冷一一百年而已。[6](第1册,《译社会通诠自序》,p136)
称唐宋之际(即公元9世纪左右)欧洲迈进封建社会门槛,18世纪前后方结束封建制度。这一论述遵从欧洲史学界关于中世纪的起讫判断。严氏未将中国与西欧封建社会的时间段强行拉扯到一起,指出中国的封建时代大大先于西欧,他说:
乃还观吾中国之历史,本诸可信之载籍,由唐虞以迄于周,中国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而所诵宗法,亦于此时最备……物穷则必变,商君、始皇帝、李斯起,而郡县封域,阡陌土地,燔诗书,坑儒士,其为法欲国主而外,无咫尺之势。此虽霸朝之事,侵夺民权,而迹其所为,非将转宗法之故,以为军国社会者欤?[6](第1册《译社会通诠自序》,p136)
严氏特意点明:尧舜至周两千载为“封建时代”,而商鞅变法、秦始皇统一天下,行郡县、开阡陌,乃一巨变,从而将“封建”与“郡县”对称,其所说“封建之时代”指实行分封制的时代。
在严复看来,中国的封建时代,下迄于周代,不包含秦以后,与西欧封建制在时段上相错甚远。至于秦汉以后,严复称为“法专于国主”的“霸朝”(即专制帝制),并将秦以后的社会用设问句名之——“以为军国社会者欤?”
综论之,严复所用“封建”包蕴的概念,兼及该词的古汉语义与feudalism的西义。他用此一古今融会、中西通约的新名“封建”,表述中国、西欧历史中不同时段的近似制度,从而指示了“封建”这一新名运用的合理途径。
四 章太炎“封建”观的前后变更
近代学者关注“封建”论题的突出人物还有章太炎先生(1869~1936)。
(一)从抑制君主集权角度肯定“封建”
与严复有别,章太炎是从中国传统史学视角讨论“封建”,大体承袭顾炎武,从“分治”意义上探究“封建”的价值。1899年10月,章氏撰《藩镇论》,开篇即说:“自封建之法不行于后世,于是策时事者每以藩镇跋扈为忧,是其言则孤秦陋宋之冢嗣也。”[7](上册《藩镇论》,p99)他把批评封建制导致藩镇割据的言论斥之为“孤秦陋宋”,原因在于,章氏痛恶专制君主集权,向往宪政,并寄望藩镇在君主专制向宪政转变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章氏说:
夫削藩镇以立宪政者,天下之至公也;削藩镇以遂一二肺腑贵人多专欲者,天下之至私也。……今藩镇虽离于至公,而犹未合于至私。若皇德贞观,廓夷旧章,示民版法,陶冶天下,而归之一宪,藩镇将奔走趋令,如日本之萨、长二藩,始于建功,而终于纳土,何患自擅。[7](上册,《藩镇论》,p102)
章氏期待中国的封疆大吏仿效日本萨摩、长州等西南强藩支持维新,维新后又能将藩地交还朝廷,如能这样,藩镇就化消极为积极,成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因素。
同年,章太炎又作《分镇》,在征引唐人马周、李百药、柳宗元批评封建制、倡导郡县制的名论之后,指出这些言论产生在国家清明之时,“未有外侮,其论议固足以自守也”。而宋代外患严重,“李纲始有分镇之议”,由此章氏认为“封建”并非一概皆坏,“郡县”并非一切都好,他说:
然后知封建之说未必非,而郡县之说未必韪也。[7](上册《藩镇论》,p104)
1900年,章氏鉴于戊戌政变以来的事实,对封疆大吏全然失望,称“今督抚色厉中干”,遂作《分镇匡谬》,修改前说。[7](上册《藩镇论》,p107)
综上可见,章太炎是从“封建”古义(封爵建藩)上讨论中外封建制的,他并不认同将“封建”对应西洋术语。严复的译作《社会通诠》,在中国首次以“封建”对译feudalism。该书的面世,为中国人引入了一种新的历史分期框架[蛮夷社会—宗法社会(其前段为封建时代)—军国社会]。梁启超及陈独秀都受到严译的影响,而章太炎则立足于中国文化本位,力驳严译,他于1907年3月在《民报》第12号发表《社会通诠商兑》,批评《社会通诠》构筑的历史分期,章氏指出,“泰西群籍”所列“条例”,不能照套“亚东之事”,若论及亚东史迹,“则其条例又将有所更易矣”。他说:
心能流衍,人事万端,则不能据一方以为权概。
这里的“一方”即指西方,章太炎不赞成以西方史学框架概括中国历史实际,因而不能认可严复将“封建”对应feudalism的译述。
(二)以“封建”比附代议政体
随着西学知识的增长,后来章太炎的观点有所发展,他1908年10月作《代议然否》,将“封建”比附西欧代议制的贵族院,文曰:
代议政体者,封建之变相,其上置贵族院,非承封建者弗为也。[7](上册《藩镇论》,p456)
章氏论“封建”的可贵之处在于,他敏锐地洞察到,前近代中、日两国政制的重大差异:中国“去封建远”,日本“去封建近”,因此两国政制近代化的基点不同:
议者欲逆反古初,合以泰西立宪之制,庸下者且沾沾规日本,不悟彼之去封建近,而我之去封建远。去封建远者,民皆平等;去封建近者,民有贵族黎庶之分。[7](上册《藩镇论》,p456)
章氏认为,民皆平等、无贵庶之分的中国,不宜设上院(贵族院),也就不宜实行代议制。章氏还认定,作为“封建之变相”的代议制,“必不如专制为善”,遂从否定代议制走向否定“封建”,从而与早年因倡导分治而肯定“封建”发生了大的改变。可见,章氏的封建观是随其现实的政治主张的转换而变更的。然而,章氏的封建观虽有大的更革,但所用“封建”一名的内涵,始终保持着与本义的联系。同时,他在论述中已把封建制作为一种世界性现象考察,并进行中西、中日之间的国别比较,其用语固然古色古香,所透露的政治理念也可能在激进与保守间摆动,但他围绕“封建”提出的论题(如反专制的政治改革问题、代议制是否符合中国国情问题)却颇富前沿性,视野可谓宽阔而深邃。
五 孙中山论“封建”
作为兼通中西之学的政治家孙中山先生(1866~1925)准确地把握了史学术语“封建”的内涵(封邦建藩)和外延(中国殷周时期、欧洲中世纪),他力倡的政治革命,即“民权主义”,其“一扫而尽”的目标是君主专制政体。①
(一)慎拒“反封建”提法
孙氏一生提出过许多革命口号,如早年的“振兴中华”、“驱除鞑虏,恢复中国,创立合众政府”,中年的“民族、民权、民生”三民主义,乃至晚年的“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等等,却从未提过“反封建”的口号,即使在五四新文化运动高举“反封建”旗帜之际,孙中山也没有苟同“反封建”的提法。直至晚年,孙中山继续在“封土封臣”、“贵族世袭制”的意义上使用“封建”一词,并在此一含义上比较、品评中西历史。
值得一提的是,孙中山晚年仰慕列宁及俄国革命,称列宁为“人师国友”,又有“今日革命非学俄国不可”之说,[8](下册,p1052)然而孙氏并不一概信从来自苏俄的提法。1922年以降,苏俄和共产国际关于现实中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的论说传人中国,但孙中山只采纳前者,1924年1月的国民党一大宣言取“半殖民地”说,孙中山本人在此前后的用语是“次殖民地”,而对中国“半封建”说则加以抵制。孙中山认为封建制在中国已结束两千多年,他终生未提“反封建”一类口号。
(二)综合古义与西义的“封建”观
孙中山对“封建”的认识有两大特色,一是会通中西,二是首尾一致。直至晚年,孙氏认为,秦代已结束了中国的封建制度,这比欧洲直到中世纪末、近代初的“打破封建”早了两千年。孙氏1924年1~8月在广州作《三民主义十六讲》系列演说,其中《民权主义六讲》的第三讲说:
欧洲两百多年以前还是在封建时代,和中国两千多年前的时代相同。因为中国政治的进化早对欧洲,所以中国两千多年以前,便打破了封建制度。欧洲就是到现在,还不能完全打破封建制度……。
欧洲没有革命以前的情形,和中国比较起来,欧洲的专制要比中国厉害得多。原因在什么地方呢?就是世袭制度。当时欧洲的帝王公侯那些贵族,代代都世袭贵族,不去做别种事业;人民也代代都是世袭—种事业,不能够去做别种事业。……中国自古代封建制度破坏以后,这种限制也完全打破。[8](上册,p164)
孙中山在这里较准确地把握了“封建时代”、“封建制度”的含意,将中国两千多年前的“封建制度”(指殷周封建制)与“罗马亡了之后,欧洲列国并峙”相类比,认为“罗马变成列国,成了封建制度”。[8](上册,p150)讲演中,孙氏流露出因中国比欧洲较早结束封建历史而产生的自豪感,却没有回答先期终结封建的中国近代何以会落后于欧洲。而前文提及的梁启超《中国专制政治进化史论》一文,其第二章的“附论中国封建之制与欧洲日本比较”则对此有所解答:“欧洲、日本,皆封建灭而民权之代兴。”“中国不然,数千年来曾无有士民参与政治之事……兴封建者君主也,废封建者亦君主也,以封建自卫者君主也,与封建为仇者亦君主也。”梁氏指出,这便是“何以中国封建之运之衰,远在欧之先,而专制之运之长,反远在欧洲之后也”的症结所在。[3](第二册,p777)就此而论,梁启超有更深一层的识见。
清末民初是“封建”演为近代史学术语以后作为新名在中国使用的第一阶段。其时所用新名“封建”,既远衔古汉语义,也切合西义,在概念上都保持了前后一贯。清民之际学人议“封建”,较少从社会经济立论,而多从政制角度着眼,认为中国的西周封建制与欧洲中世纪的feudalism、日本中世及近世的武门柄政颇相近,其共同特征是:封土建国、领主执掌封地、世袭贵族执政、国家主权分散,与秦汉以降实行的帝王君临天下、土地自由买卖、官僚考选产生,由非世袭的流官制、郡县制所确保的中央集权政制恰成对照。
黄遵宪、梁启超、严复、章太炎、孙中山大体代表了清末民初先进的中国人的封建观。他们论“封建”,当然有深浅之别,却有着基本的相似之处:既不坐井观天、固守本义,又不尽弃本义,妄意引申,而是遵循概念演化的合理路线——坚持古今义的既因且革、中西义的兼容并包。如此重构再造之新名“封建”,其外延不仅指殷周政制,也涵盖欧洲中世纪、日本中世及近世的同类政制,成为一个世界性的历史形态的共名。这种封建观较好地实现了历史继承性与进步性的统一,又初步达成中国传统史学概念与西方史学概念的通约与整合。然而,清民之际的论者,还缺乏深广的学术准备,尚未能全方位考察社会形态,尤其缺乏经济的、社会结构的分析,故其封建观在理论上尚显单弱,不足以抵御后来兴起的强势的泛化封建观的挑战,故在20世纪30年代以下,逐渐隐退于主流之外,然其蕴藏的合理精义,值得我辈认真体味。
注释:
①参见其1906年发表的《[民报]发刊词》、《民族的国民的社会的国家》等文。
参考文献:
[1]钟叔和.日本杂事诗广注[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
[2]黄遵宪.日本国志[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
[3]梁启超.梁启超全集[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9.
[4]梁启超.饮冰室合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9.
[5]严复.社会通诠[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
[6]严复.严复集[M].北京:中华书局,1986.
[7]汤志钧.章太炎政论选集[Z].北京:中华书局,1977.
[8]孟庆鹏.孙中山文集[Z].北京:团结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冯天瑜,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湖北武汉430072)
原载《史学月刊》(开封),2006.2.4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