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孙黄理念之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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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孙黄理念之差异



孙黄理念之差异
马勇
孙中山与黄兴都是20世纪中国最伟大的人物,也是辛亥革命前后的政治搭挡和私人朋友,正是由于他们二人的亲密合作与默契配合,才使同盟会由小到大地迅速发展起来,并终于领导完成推翻帝制、建立共和的历史性转换,为中国的未来发展开辟了通途与奠定了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如果没有孙、黄二人的亲密合作,辛亥革命当然也会发生,但时间与后果可能与已经发生过状况并不完全一致。故而我们没有理由怀疑或夸大孙黄二人之间的分歧与那些冲突。
问题在于,孙黄二人之间的分歧与冲突也是一种本然的事实。假如没有这些分歧与冲突,我们固然不能说辛亥革命的结果和辛亥后中国政治的发展一定要比已经发生的情况要好些,但是至少要与已经发生过的情况大不一样。当然,历史的进程从来不以后来者的善良愿望为转移。孙黄二人之间的本该始终如一地合作,却不幸在中国政治发展最需要通力合作的几个关键时刻发生了冲突和分歧,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也制约了中国的政治发展,铸成了历史性的错误。
对于孙黄二人之间的分歧与冲突,学术界多年来并不讳言,只是在价值评估上,基本都碍于孙中山的影响而对黄兴多有指责。近年来,情况稍有改变和好转,开始有学者以同情和理解的态度看待孙黄之间的分歧与冲突,甚者站在黄兴的立场上对孙中山稍有指责。所有这些,其主观意图无疑都在于力图辩明孙黄分歧与冲突的是非曲直,尽量分出个你对我错来。
其实,从更为广阔的背景来观察,孙黄之间的分歧与冲突并不仅仅是他们个人之间的恩恩怨怨或私事,更无法以个人的人格或个人好恶论曲直。实在说来,他们之间的这些分歧与冲突不仅反映了进步的中国人在现代化过程中对西方思想影响的不同回应模式,而且正是他们在理念上尤其是在政治理念上的深刻分歧开启了20世纪中国政治思潮中的各个不同流派。因此,我们不应就事论事评孙黄,而应该在中国近代思想史的背景下探讨孙黄二人在政治理念上的种种差异,进而分析这种差异何以故?
1、绝对的共和主义与革命的实用理性
孙黄之间的真正分歧与冲突,就其大略而言基本上发生在辛亥革命爆发之后。在辛亥革命之前的那些年,他们之间虽稍有分歧,但那只不过是一些策略尤其是军事策略的不同而已。这种分歧不仅在革命的进程中是正常的,而且并不会因此影响二人之间的感情,更不会影响他们通力合作去推翻帝制,建立民主国家的目标和决心。但是,辛亥革命军事行动的发生尤其是成功之后则不然。因为此时的民主共和已不再是一个单纯的理念、信仰和口号问题,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政治实践问题,是如何将那些政治理念转化为实际运作的技术性问题。
毫无疑问,孙黄二人在民主共和的理念上基本是一致的。如果一定要说他们二人在这方面究竟是谁影响了谁的话,那么,当时人所公认的“孙氏理想,黄氏实行”的传言便是基本可信的。孙中山不仅是一个革命的实践家,而且确实是具有理论天才的领袖人物。他在辛亥革命前鼓吹的那些民主共和的理论,实实在在地发挥了作用,深刻地影响了包括黄兴在内的所有革命党人。从而使这些革命党人普遍相信,只要遵循孙中山所宣传的那些民主共和理论,中国的问题一定能够获得真正解决,民主共和的国家一定能够建立。正是出于这种绝对信仰,因此我们看到,武昌起义成功之后,在中国未来政治体制设计方面,黄兴不仅毫无保留地推举孙中山,而且对孙中山的设想与建议言听计从,几乎从不表示任何反对意见。尽管当时谁都知道,就辛亥革命的实际情形而论,以功则黄兴。但黄兴确实心悦诚服地支持孙中山,协助孙中山。究其原因,当然是黄兴对孙氏理论上的信仰和崇拜。
正是由于黄兴的带头支持,中华民国最初的政治体制比较顺利地建立起来,南京临时政府也比较顺利地宣布成立。而且在此后向袁世凯和平交接权力的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黄兴也基本上以孙中山的马首是瞻,充分表现了个人的极端忠诚和写作精神。
按照孙中山的后来分析以及当时的实际情况看,由孙中山向袁世凯有条件地和平交接权力,不仅避免了大规模的流血牺牲,而且也符合当时的实际需要。此点正如孙中山反复分析的那样:“依我所见,现在时局各方面皆要应付,袁公经验甚富,足以当此困境,故吾谓第二期总统非袁公不可。且袁公以练兵着名,假以事权,军事必有可观。”[1]他甚至向国民党内不理解此举之用意的人解释道:“余在京与袁总统时相晤谈,讨论国家大政策,亦颇入于精微。故余信袁之为人,很有肩膀,其头脑亦甚清楚,见天下事均能明彻,而思想亦很新。不过,作事手腕稍涉于旧,盖办事本不能全采新法。革命起于南方,而北方影响尚细,故一切旧思想,未能扫除净尽。是以北方如一本旧历,南方如一本新历,必新旧并用,全新全旧,皆不合宜。故欲治民国,非具新思想、旧经练旧手段者不可,而袁总统适足当之。故余之荐项城,并不谬误。”[2]
孙中山的这些分析和做法确实无可挑剔,如果他能始终如一坚持这些说法和做法,如果袁世凯也真能如自己信誓旦旦地所说的那样,始终遵守共和的原则,那么,不仅中国政治的发展将是另外一种样子,而且我们所探讨的孙黄之间的分歧与冲突也就不会发生。无奈,这些“如果”不幸都成为事实,故而孙黄之间的分歧与冲突也就不可避免了。
孙黄之间的分歧与冲突从表面上看是如何对待袁世凯的问题,但究其实质,在这种分歧的背后则深藏着政治理念上的显着差异。我们知道,在孙中山提议有条件地向袁世凯和平交接权力的时候,黄兴并没有表示什么不同意见,他不仅鉴于南京临时政府的实际状况觉得应该如此,而且似乎也大体赞成孙中山对袁世凯个人人格与能力的分析。然而问题在于,袁世凯毕竟是旧官僚出身的新人物,他虽然发誓遵守民主共和的基本原则,但遇到某种特殊情况时则不自觉地常常逸出民主共和的常轨,采取非民主非共和的手段或做法,具有极强的个人独裁倾向。
对于袁世凯的个人独裁倾向,应该说孙黄二人都早有觉察,但在采取怎样的对策上,孙黄二人之间实在存在着一些并非枝节的分歧。按照孙中山的估计,袁世凯的个人独裁倾向固然存在,但只要他敢于向中外公开宣誓遵守临时约法和民主共和的原则,相信他从做人的立场上也不致于怎样敢背信弃义,矢信于国民和天下。更何况孙中山在移交权力时曾自以为设计了集中制约方案呢?尤其是孙中山此时同意将自己原先竭力坚持的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于是他似乎觉得对袁世凯的个人独裁可能上了双重保险。
如果从革命的策略上来说,孙中山在权力交接时的种种做法与设想固然无可厚非,但如果联想到他在此之前所宣传的那些民主共和理念及原则,则不免使人觉得孙中山既是一个民主共和主义者,但似乎又具有高度的革命灵活性,他有时为了目的可以牺牲原则,故而孙中山的根本精神与其说来源于绝对的民主共和主义,不如说来源于革命的实用理性。
而黄兴则不然。虽说黄兴在民主共和的理论建构上没有孙中山那么多的素养和贡献,但就其信仰而言,黄兴似乎是一个绝对的共和主义者。他一方面同意和赞成孙中山对袁世凯个人人格与能力的分析,也并不反对孙中山为了制约袁世凯所作的那些技术性设计。但是另一方面,黄兴似乎始终如一地相信和遵守民主共和的原则,由此便铸就了他们二人之间的所有分歧和冲突。故而在孙中山让权之后如何制衡袁世凯,并防止袁世凯个人独裁倾向恶性发展的问题上,二人的间接虽未构成直接的冲突,但差异则甚为明显。
就大略而言,黄兴起初当然也相信袁世凯的个人人格与能力,但在建立这种信任的同时,黄兴更看重如何从民主制度的建立上去制衡袁世凯。因此当孙中山让权,特别是黄兴自动解职之后,黄兴并没有像孙中山那样一度盲目乐观,一味相信袁世凯的个人人格,而是思考如何从制度层面,从民主共和的原则出发,防止国家出现新的动乱。为此,黄兴接受宋教仁的政党政治理论,以为坚持民权主义的根本出路就在于争取实现政党政治。正是在这一点上,黄兴与孙中山虽然没有发生直接冲突和分歧,但二人理念上的差异已甚为明显。因为我们知道,孙中山虽然毕生没有对政党政治提出直接的批评,但在其政治理念中最为相信的当然还是由优秀人才领导的一党专制,似乎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国家权力的有效执行。
孙中山此时之所以产生如此的看法,除了国内国际环境的制约外,如果从民主共和的思想资源来说,孙中山则与黄兴明显不同。毫无疑问,黄兴所坚持的那些绝对民主共和的信念主要来自十七、十八世纪西方经典的民主共和理论和模式。而孙中山虽然曾经相信并竭力宣传过这些经典理论和模式,但毕竟由于他个人的特殊经历,使他对西方社会尤其是西方先发国家的民主共和的实际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和体认,从而使他相信民主共和虽然有着一般的模式与原则,但并不存在通用的模式和形式。因此在他看来,黄兴所坚持的那些信念可能过于“传统”,并不一定合乎中国的特殊国情,中国民主政治的未来发展,有待于中国能否在西方经典模式之外开辟出一条独特的道路来。
而且,由于孙中山对西方民主共和的实际情况有更多的了解和较为直接的感受,从而又使他较早地深切感到民主共和的体制并不是人类最好的政治形式,因而他念念不忘地是在为中国引进西方民主共和基本理论和原则的同时,总是期望为中国人创造出一种超越西方经典模式的“后民主主义”的政治形式。他早在1905年就朦胧地意识到,中国人既要采用欧洲的生产方式,适用机器,但因素要设法避免西方社会的种种弊端。中国要在将来建立一个没有任何过渡的新社会,在不得不吸收西方近代文明成果的同时,而决不能成为西方文明的糟粕的牺牲品。他曾不无豪迈地对西方人说:“几年内我们将实现我们梦寐以求的理想,因为届时我们所有的行会都是社会主义的了。那时,当你们还在为你们的计划而努力的时候,我们将已生活在最纯正的集体主义制度之中了。”[3]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超前的考虑,我们看到孙中山在辛亥革命之后中国新的政治架构的设想,与其说是民主共和的信念与原则起支配作用,不如说他试图超越民主共和而进行“后民主主义”的尝试。于是,他与黄兴等绝对的民主共和主义者不发生分歧与冲突,可能吗?
2、政治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
西方民主共和的经典理论当然存在诸多的内在缺欠,西方民主共和的实际运行当然也是弊病丛生,不一而足。因此孙中山试图改造和超越西方民主共和的一般模式,也在情理之中,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孙中山不仅过于自信自己政治选择与理论创造的唯一正确性,而且实在说来,他的这种政治选择与理论创造毕竟带有相当浓郁的主观浪漫色彩,是20世纪中国政治浪漫主义最为集中的体现。故而极容易与素持现实主义态度的黄兴发生分歧与冲突。
在黄兴看来,中国在推翻帝制之后的政治选择,毫无疑问应该是遵循民主共和的原则,建立民主政府,并以政党的力量监督政府,制衡政府,而不必过多地考虑个人人格的作用。他在1912年11月致杨度的一封电报中明确表示:“政党内阁制度创始于英法,各共和国均采用之。即君主立宪如日本,近亦倾向此制。盖欲使内阁得一大政党之扶助,与国会多数议员成一统系,其平日所持政见大略相同,一旦发表,国会乃容易通过,不致迭起纷争,动摇内阁,陷国家于危险。故对于内阁可令负完全责任,对于总统可永远维持尊荣,而大政计划始能贯彻。国民党主张此制,纯为救国起见,亦不能反于各国先例而轻为尝试。至来电以为与总统有妨,并指为不信袁总统之证,于学理事实均属误会。国民党于今日政府,专取维持主义。袁总统经营国事,不辞劳怨,兴在京亲见,实所钦佩。公前与兴面谈,亦曾极力主张政党内阁。今忽变更前议,并别生枝节,恐非出自本心。望始终赞同,勿为浮言所动,大局幸甚。”[4]由此可见,黄兴对政党政治的信仰就其根本来说是出之于对西方国家民主政治一般发展模式的理解,相信中华民国的近期与未来如欲坚持民主共和的原则到底,舍政党政治则别无他途:“亦不能反于各国先例而轻为尝试”,即只能遵循循序渐进的公理。
当然,从另外一个方面而言,即从当时的政治实际情况看,黄兴主张政党政治的目的,并不排除以政党的力量制衡政府,监督政府和袁世凯,防止袁氏逸出民主共和的常轨,走向个人独裁的近期目的。他说:“中华民国,不数日间,由专制而造成共和,此诚吾人之幸也。欲民国现象日臻良好,非政党不为功。本党改组以来即本此意。惟政党本旨在监督政府,指导国民。又贵随时变迁,以图匡济。我国自共和告成,外人尚未承认,内部时起纷争,本党对此应有如何态度?大凡改革之后,党派蜂起,必有大党全力维持,始能一致进行。设小党互起,是非不一,精神不固,断难免扰乱之祸。所谓大政党者,必党员均有责任心,以改造为精神,以促进为目的,以爱国为前提,其党德乃日高。一党必有党纲,党员必确守不移,乃能秩序井然,进行迅疾。”[5]显而易见,我们虽然不能说黄兴已真正明白政党政治的基本原则和游戏规则,但毫无疑问,黄兴在孙中山让权袁世凯之后,确实自愿甘居在野党的地位,并愿意在民主共和的前提下从事政党政治,以在野党的力量监督政府,从而防止袁世凯逸出民主共和的常轨。显然,这是基于现实主义的考量。
如前所说,孙中山对政党政治并不十分感兴趣,他在让权之后虽然接受改组后的国民党人的推戴出任领袖,但就其本意而言似乎并不甘于以在野党的身份从事议会斗争。尤其是在“宋案”发生之后,孙中山的反应虽然强烈,但实在说来,却已逸出政党政治、议会政治的游戏规则,大有以牙还牙的味道。这就不仅开启了孙黄直接冲突与分歧的先例,而且也为此后中国政争动辄凭借武力以解决开创了一个并不太好的先例,实为20世纪中国政治发展之大不幸。
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那样,在对“宋案”的态度上,孙黄二人主张各异。黄兴竭力主张法律解决,孙中山坚决主张武力讨袁,并就此以袁划清界限,彻底分手。对这种分歧,如果仅仅站在革命党人的立场上,似乎孙中山更有道理;特别是结合袁世凯后来的所作所为,更觉得孙中山去袁的主张不仅无可厚非,而且实在具有先见之明。然而问题在于,政党政治的游戏规则必须讲究合法性,当袁世凯的合法地位并没有改变的情况下,就想单凭军事上的力量进行报复和厮杀,实在有违政党政治、议会政治的基本原则。
孙黄在“宋案”问题上的分歧与冲突的是非曲直我们在此不必过多讨论,我们现在最感兴趣的是这种分歧与冲突的理论背景和法理资源。我们知道,黄兴之所以主张以法律手段解决“宋案”,就其实质而言,不过是为了寻求一个合法的依据,因为他在考虑法律解决的同时,并不反对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只是武力的反对应在合法斗争不能达到目的之后。而且,黄兴对法律解决的可能性充满着自信,一来他相信“宋案”的真相已大白于天下,无论袁世凯怎样有能力一手遮天,但只要依法成立特别法庭,此案的合理解决便不应有什么问题。二来黄兴相信,从当时议会成员的基本构成看,国民党人既然战友议会中的绝对多数,焉有不能凭借法律主持正义、监督政府的能力。他在“宋案”发生的那个月就说过:“吾党今日所处之地位如何?国会议员发表,吾党实占多数,足征吾党之政见合乎公理,所以得人民之赞同,占优胜之势力,而有左右政治之机会。”[6]如此说来,何劳逸出民主共和的常轨,从事武力反袁呢?更何况从当时双方的军事力量对比来看,南军未必一定能胜袁军呢?
黄兴的主张与分析,不仅具有法理学的基础,而且现在看来也更合乎实际,既坚持了民主共和的原则,也体现了他对政治现实的深刻洞察和精辟分析,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黄兴毕生信守不渝的绝对民主共和主义及革命现实主义相结合的一个典型范例。
和黄兴的主张明显不同,孙中山之所以从一开始便放弃法律解决的可能性,除了他对袁世凯的人格已有信任变为彻底的不信任外,另外一个更为重要的背景是他素来所具有的浪漫主义情绪在起支配作用。对于当时南方军队的力量是否真的有把握打败袁军,孙中山似乎拒绝予以考虑,他所需要的不是结果,而是动机与过程。然而问题也正在于此,由于他不计后果地强调动机与过程,结果并不难想象,而更重要的则是这一举动本身实在逸出了民主政治、政党政治的常轨,不幸成为袁世凯进一步走向个人独裁的最佳借口。
3、激进主义与稳健主义
孙中山在1912年夏谈到与袁世凯晤面之后的感想时说过:“袁总统可与为善,绝无不忠民国之意。国民对袁总统万不可存猜疑心,妄肆攻讦,使彼此诚意不孚,一事不可为,转至济迫袁总统为恶云。”[7]可惜的是,孙中山并没有坚守自己的判断,不幸以一念之差开启民国史上凭借武力解决政争的先例。
孙袁之争的是非曲直也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我们之所以提及此事的唯一原因,是欲借此透视和分析孙黄分歧与冲突的思想背景的第三个方面,即政治激进主义与政治稳健主义之别。
政治激进主义不仅是20世纪中国的一个主要思想流派,而且因为近代中国转型期的特殊背景,政治激进主义并不仅仅停留在思想的层面,而是每每与现实政治相结合,化为一种实际的政治运作。政治激进主义的最大特点是不满足于现状,对现实中的不完美无法理解而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每每幻想“毕其功于一役”,以一揽子的解决方案彻底痛快地尽早完成近代中国社会的转型,故而其思想见解不仅超越了现实社会的实际承受力,而且每每期望“迎头赶上”,跨越了社会发展过程中的某些必经的阶段。
近代中国的政治激进主义的思潮并不始于孙中山,事实上在孙中山之前的一代人,即康有为、谭嗣同、梁启超等人面对甲午战役的契耻大辱,就无法冷静地评估内外情势,而是一口认定先前几十年的洋务运动只知治末,不知治本,未能从体制上真正解决中国问题,这才是导致甲午战败的根本原因。于是他们倡言维新,鼓吹变革,结果便是极端保守派的反扑,从而使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再一次地人为延误。
孙中山的政治激进主义与康、梁、谭的政治激进主义当然有着本质的区别,他所要达到的目标更是康梁等人想也不敢想的。问题在于,孙中山的政治激进主义同样犯了超越社会实际承受力的毛病,因而不仅无法获得社会的同情和支持,而且即便是那些曾经和他一起同甘苦、共患难的战友如黄兴等也无法理解和支持,由此便使他们之间的分歧进一步扩大,大有势不两立的味道。据孙中山1914年致黄兴的信说:“以‘宋案’发生之后,彼此主张已极端冲突;第二次失败后,兄仍不能见及弟所主张是合,兄所主张是错。……及今图第三次,弟欲负完全责任,愿附从者,必当纯然听弟之号令。兄主张仍与弟不同,则不入会者宜也。此弟之所以敬佩而满足者也。弟有所求于兄者,则望兄让我干此第三次之事,限以二年为期,过此犹不成,兄可继续出而任事,弟当让兄独办。如弟幸而成功,则请兄出而任政治之事。此时弟决意一到战场,以遂生平之志,以试生平之学。”[8]原本一对好搭挡,竟然闹到如此地步,显然并不是一般的分歧和冲突。
孙黄之间分歧的是非曲直我们依然可以不必讨论。但我们由此看到的一个明显事实是,在孙中山让权袁世凯之后的那些年,黄兴之所以落了个对袁“退让”、“妥协”的评价,孙中山之所以落了个一斗再斗永不屈服的好评,实在说来主要是因为他们对现实的观感不同,对策有异。前者相对能够容忍现存社会的缺点和不足,只要不是原则性问题,大可不必动辄闹翻,彻底推倒重新来过,或打倒别人我来干;后者不仅悬有高远的理想,而且对现存社会的缺点与不足根本不能容忍,于是动辄动武,以求彻底解决。
这样说当然也不是为了要把他们之间的分歧分出来个孰对孰错,但毫无疑问,过分激进的政治主张不论能否成功,都势必大伤社会的元气,甚者得不偿失,从根本上说并不利于社会的持久进步与发展。对此,黄兴似乎始终如一地具有较为清醒的认识。他在1913年初就说过:“惟现今最大者,乃民国宪法问题。盖此后吾民国于事实上,将演出何种政体,将来政治上之影响良恶如何,全视乎民国宪法如何始能断定。故民国宪法一问题,吾党万不能不出全力以研究之,务期以良好宪法,树立民国之根本。若夫宪法起草,拟由各政团先拟草案,将来由国会提出,于法理事实,均无不合。至于吾党自身,则当养成政党的智识道德,依政党政治之常轨,求达利国福民之目的,不可轻易主张急进,以违反政党进步之原则。本党于各省选举既占优势,亟宜讨论政见,主张一致,共谋平和稳健之进行,则本党幸甚,民国幸甚。”[9]黄兴在这里所说的虽为宪法问题,但由此我们可以得出两个基本的观念:一是黄兴真诚地期望国民党能够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的智识道德水准,遵循政党政治的游戏规则,以政党政治、议会政治去推动中国社会的进步;二是黄兴真诚地期望国民党不论是在野,还是在朝,都不可轻易地主张激进,应当遵循政党政治的基本原则,以全体国民的根本利益为政党的最大目的,稳健地推动中国的进步与发展。显而易见,黄兴的这种政治理念虽说与孙中山的主张并不构成直接的冲突,但二人之间的分歧我们并不难由此揣测,由这种根本理念的分歧而衍生出来的一些表面的冲突,也就不难理解了。
在孙中山及其他的那些紧密追随者看来,辛亥革命之后中国的政治发展之所以如此糟糕,除了袁世凯等革命的反对派一再阻挠外,最为关键的其它在于革命党人内部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愿听从孙中山的指挥,不太相信孙中山的理想,以为孙氏理想过于高远,并不一定合乎中国社会的实际。陈其美在1915年写给黄兴的信中说:“溯自辛亥以前,二三同志如谭、宋辈过沪上时,谈及吾党健者,必交推足下。以为孙氏理想,黄氏实行。夫谓足下为革命实行家,则海内无贤无愚,莫不异口同声,于足下无所增损。惟谓中山先生倾于理想,此语一入吾人脑际,遂使中山先生一切政见,不易见诸施行。迨至今日,犹有持此言以反对中山先生者也。然而征诸过去之事实,则吾党重大失败,果有中山先生之理想误之耶,抑认中山先生之理想为误而反对之,致于失败耶?”[10]陈其美的指责与判断是否正确姑且不论,但由此却道出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在革命党人内部确实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孙中山的理想过于高远,并不合乎中国社会实际。而这一部分人中确实包括黄兴。由此而论,孙黄之间的分歧与冲突从表面上看可能关涉到诸如“宋案”、中华革命党的组织形式及手续,以及对待袁世凯的态度等问题,但从根本上说则是二人在政治理念上的差异,是政治理念的差异反过来导致他们在这些事件上的分歧与冲突。
原载《近代史研究》1994年增刊《黄兴研究文集》。



[1] 孙中山:《与<亚细亚日报>记者的谈话》,《孙中山全集》(二),417页,中华书局,1982。
[2] 孙中山:《在上海国民党欢迎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二),484-485页。
[3] 《访问国际社会党执行局的谈话报道》,《孙中山全集》(一),273页。
[4] 黄兴:《复杨度电》,《黄兴集》,300-301页,中华书局,1981。
[5] 黄兴:《在国民党湘支部大会上的演讲》,《黄兴集》,293-294页。
[6] 黄兴:《<国民>月刊出世词》,《黄兴集》,316页。
[7] 孙中山:《与某人的谈话》,《孙中山全集》(二),412-413页。
[8] 孙中山:《复黄兴函》,《孙中山全集》(三),87-88页。
[9] 黄兴:《在国民党上海交通部欢迎会上的演说》,《黄兴集》,309页。
[10] 陈其美致黄兴书(1915年2月4日),《黄兴集》,39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