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张闻天的农民土地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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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张闻天的农民土地思想


张闻天在他丰富多彩而坎坷不平的一生中,对中国革命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他对农民土地问题的深入调查研究及为解决这一问题作出的贡献,虽然不如他在制定中央的政治路线和战略策略以及理论宣传、干部教育、外交工作等方面的成就就那样突出,但也是非常重要的。
一、土地革命时期对农民土地问题的研究及对富农政策的解决 张闻天开始接触和研究农民土地问题,是从1933年1月他进入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以后开始的。当时,正是贯彻执以王明为代表的“左”倾冒险主义的时期。毋庸避讳,张闻天在这个时期的领导工作中,也贯彻了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农民土地政策。
1933年7月11日,《斗争》杂志发表了张闻天答复李同志的信——《论农村中的阶级斗争》,正确地指出土改后会产生新的富农,对新富农也要展开阶级斗争,不过方法不同于对旧富农,“一般的不能再以没收他们的好田,给他们以坏田为同他们斗争的方法”;过去闽西的错误,就是由于“把中农或富裕的中农当成土豪打”,“把对于地主的办法去对付富农,即消灭富农”。但文章又根据王明“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左”倾土地政策,批评闽西“当时没有彻底解决土地问题,地主还分得土地,富农还分得好地”,“实际上是投降了富农”。
1934年1月,张闻天在中共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和书记处书记;2月,又在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人民委员会主席。从此以后,他在贯彻执行王明“左”倾农民土地政策方面的错误就更加严重了。3月15日,他签署发布了人民委员会训令中字第一号《关于继续开展查田运动的问题》。本来,从1933年6月开展的查田运动发生了许多“左”的错误,为纠正了这些问题及其以前的错误,由毛泽东主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于1933年10月10日作出了《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可是,张闻天签署发布的这个训令,却说这个决定发表后,各地查田运动中“发生了许多严重的问题”,“给了地主富农以许多反攻的机会”,因此错误地规定:“在暴动后查田运动前已经决定的地主与富农,不论有任何证据不得翻案。已翻案者作为无效”;在查田运动中“如富农被错误决定为地主,则可分给以相当坏地与荒田”;“在继续开展查田运动中必须坚决反对拿‘算阶级’来代替查阶级、拿百分数的计数代替阶级斗争”;“必须坚决打击以纠正过去‘左’的倾向为借口,而停止查田运动的右倾机会主义。开展查田运动依然是目前的中心工作。右倾机会主义是目前的主要危险。” 3月26日,张闻天又给一位王同志写出《关于开展查田运动中的一个问题的答复》,说个别错划为地主富农的是“地主富农在暴动后冒充‘贫苦工农’,分得好田或坏田”,消灭这类“极大的不公平”,“使地主根本分不到一寸土地,使富农只能分得坏田,依然应该是我们继续开展查田运动的中心任务” 。5月26日,张闻天签署发布关于地主富农编制劳役队与没收征发问题的训令中字第三号,规定“地主应该编入永久的劳役队,富农则应编入临时的劳役队”,在所有战区“地主的家产全部没收,地主家属一律驱逐出境或移往别处”,对富农则“征发其粮食与现金”,并应“在主要市镇向商人资本家募捐款” 。以上这些训令和文章,实行上否定了《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提出的正确政策,使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农民土地政策得到了进一步贯彻执行。
但是,张闻天对于那些极“左”的做法也是反对的。在他于1934年3月26日写的《关于开展查田运动中一个问题的答复》中,虽说对于个别错划为地主富农的现象值不得多大的注意,但也同意这种情况在大多数群众同意下可以“翻案”。6月24日,他专门写了《反对小资产阶级的极左主义》一文,指“极左主义”的危险性,在党内思想斗争、检举运动、对待地丰富农问题、执行经济政策以及查田运动中,都明显地表现出来。在某些地方“赤色恐怖变成了乱捉乱杀”,“在一些同志中间形成‘杀得愈多愈好’的理论”。而且在利用地主富农的劳力与资料方面不加区别地“采取了消灭富农的路线”,给了地主富农欺骗群众“甚至反抗我们的最好材料”,所以“不能不使我们最尖锐的提出同这种‘极左主义’进行坚决斗争的极端重要” 。6月25日,他接着写了《是坚决的镇压反革命还是反革命面前的狂乱?》一文,指出“我们从没有说过,我们要拿赤色恐怖去对付不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地主富农”;“我们所说的消灭地主阶级,是消灭使地主成为一个剥削阶级的土地财产,而不是杀尽地主。至于反对富农,只是在经济上削弱富农,而不是在经济上消灭富农,更不是杀尽富农” 。毫无疑问,这些主张是正确的。
如果说张闻天在进入中央苏区以后,在执行农民土地政策方面错误大于成绩,他在对农民土地问题的研究方面却是很有成绩的。1933年,他曾在中央苏区马克思共产主义学校(中央党校)讲授《中国革命基本问题》。在这本讲稿的第一讲《中国革命的社会经济基础》中,以大量的材料说明了帝国主义、中国政府、各省军阀及地主、商人、高利贷者对农民压迫剥削,说明了田赋、捐税、兵差、高利贷、田租的加重,水旱灾荒的频繁,耕地面积和收获量的减少,农民的贫困化和农村经济的急速破产,从而说明中国革命在农村是有广泛基础的。
讲义中还批评了托洛茨基主义者企图以中国乡村中土地的集中,证明中国资本主义在乡村的急速发展,或是以中国地租的货币形式来证明中国的地租是资本主义的地租,借此以证明中国的农村为资本主义乡村的错误,明确指出帝国主义的侵略虽使中国的农村经济商品化,但帝国主义并没有提高农村的生产力,并没有改变农村中的封建剥削,相反使这种封建剥削更其加紧。农村中的土地所有权很快集中到地主、军阀、官僚、商人、高利贷者的手里,但他们并不是把这些土地拿来进行资本主义的生产,而把它一小块一小块地拿来分给无地与少地的农民,经过出租来剥削农民,这种剥削仍然是封建式的剥削,而不是资本主义的剥削。中国的货币地租不过是生产品地租的一个简单的转变,并不是资本主义的地租。当然农民中阶级分化的过程,也造成了农村中富农的资本主义的成分,但是富农一方面雇佣工人(雇农),别方面仍旧要出租土地,造出所谓半地主的富农。很多民族资产阶级也在乡村中购买土地,利用封建式的剥削剥削农民。因此,“像中国这样的经济,我们称做半殖民与半封建社会的经济,这种经济决定了中国革命的任务与性质,决定了中国革命中各阶级的关系,决定了中国革命的动力” 。
在当时,像张闻天这样系统、全面地分析中国革命的经济基础,特别是在农村中的经济基础,还是不多见的。
张闻天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在农民土地问题上的第二个功劳,是他主持改变了对富农的“左”的政策。1934年10月,张闻天开始参加长征,于1935年10月到达陕北。12月6日,他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根据中国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的客观形势,指出如继续“采取加紧反对富农的策略,把他们推到地主豪绅方面去,显然是不适宜地”,因此,“要改变我们对富农的策略”,要纠正“对于富农的‘左’的办法” 。他说:“过去苏区工作的经验表明,加紧反对富农,变成了消灭富农,以致动摇中农,影响到农村中不安定,以及中农对生产不发生兴趣。这样,不但把富农推到坚决反对苏维埃的道路上,而且影响到中农。在白区,加紧反对富农,也不易为群众清楚了解,群众觉得在苏区有钱就危险。”“现在,在白区,在反对地主豪绅的斗争中,一般可以联合富农,造成统一战线。”在斗争深入时,“则要求得富农善意中立”。在苏区,“只取消富农的封建剥削”,即取消其出租的土地、耕牛、高利贷,多余的耕牛、骡牛应该捐助给农民,对于他们自己雇用劳动力耕种的土地、钱及用具,都不应该没收。在平分土地时,“富农也应平均分得土地,不能特别分给坏田地”。他说:“我们必须了解,在目前革命阶段上,资本主义的发展对我们不是可怕的,而是有利的。” 就在这天的会议上,由张闻天主持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这种政策的改变,纠正了长期没有解决的对富农的“左”的政策,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重要的意义。
1936年上半年,张闻天积极从事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工作。这年7月22日,中共中央根据形势的新变化,作出了《关于土政策的指示》,规定对地主没收土地之后,“仍分给以耕种份地及必需的生产工具和生活资料”,而且“生活状况很坏的小地主”的土地不没收,“一切抗日军人及献身于抗日事业者的土地,不在没收之列”。以于富农的“土地及多余的生产工具(农具、牲口等)均不没收”。这个文件,比《关于改变对富农策略的决定》的规定更前进了一步,更加符合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张闻天在当时是负责中共中央主要领导责任的,这个文件即使不是他主持制订的,也是经他同意的。
总之,张闻天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的农民土地问题上既犯有错误,又有很大的功劳。过去只看到他执行王明“左”倾政策的错误,未看到他纠正的这种“左”倾政策的功劳,是不对的。事实上,他在纠正“左”倾土地政策方面的功劳,远远大于他执行“左”倾土地政策的过失。
二、抗日战争时期对农民土地问题的深入调查 张闻天在抗日战争时期对农民土地问题的贡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农民革命运动经验教训的总结,二是对农民土地状况的深入调查研究。
早在1936年,张闻天就在红军大学讲授过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1937年4月初,他受中央的委托,在抗日军事政治大学组织了一个研究委员会,研究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的问题,由他分工并提示要领、加工修改,于1937年冬出版了一本《中国现代革命运动史》,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本正式出版的这方面的教本。这个教本从太平天国运动讲起,一直讲到1925—1927年大革命的失败,有许多非常精辟的见解。书中在谈到大革命时期的农民运动及大革命失败的原因时,明确指出陈独秀的机会主义除在政权与军队的问题上犯了极不可宽恕的错误,在与同盟者的问题上缺乏独立的政策,放弃了对领导权的争取,还表现在把国民革命与工农利益机械地分裂开来,为适合资产者的愿望,压制工农革命运动。书中说:“机会主义者始终不了解:对于土地问题的解决可以进一步地激发绝大多数的人民起来反对帝国主义,可以造成极大量极坚强的民族革命军。土地革命与民族革命虽则不可以混为一谈,但却是互相关联的,而且在某种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中(如在党史的武汉),为着推动民族革命洪流的开展,还应不怕把土地革命放在民族解放运动政纲上的主位。”在当时土地革命运动中,下层曾有些自发的“过火”行为,而且有些反革命奸细及土豪劣绅故意制造过火现象,以破坏国民革命军人与农民之间的感情。为着打击和孤立农村中主要的敌人——大地主,对于革命军人、小资产阶级、小地主的土地政策应该灵活,应该做必要的让步,应该警戒过火的行为,“但机会主义者的问题却不是为着警戒这种过火的行为,以求农民土地问题的解决,而是借口反对这种‘过火行为’,以反对土地革命” 。应该说,张闻天对大革命失败的原因和在农民土地问题上的教训的总结,是十分深刻的。
从1938年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以后,张闻天逐渐离开了中共中央的主要领导岗位,主要从事理论宣传和干部教育工作。1941年,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开展调查研究的决定,反对主观主义、教条主义。张闻天率先响应党中央的号召,决定组织“延安农村调查团”,奔赴抗日前线的边区根据地,亲自进行农村调查。他于1942年1月26日从延安出发,先后在神府县直属乡贺家川、兴县高家村区、米脂县杨家沟及米脂县城等地调查基本情况及土地问题,后又在绥德县西川、双湖峪等地调查花户经济状况及公粮、户地、盐滩、炭窑等情况,在绥德市调查商业情况,直到1943年3月回到延安。
在这一年多时间的调查中,张闻天深入各阶层农户以至地主和商人的家庭,亲自翻阅和核算几十年的地租、高利贷和商业的原始帐簿,听取各调查小组的汇报。他不仅口问手写,而且事后立即对调查材料进行整理,有时还请教乡、区、县干部,询问他调查的材料是否属实,他提出的意见是否切合实际。 通过调查,他写了《贺家川八个自然村的调查》、《碧村调查》、《兴县十四个自然村的土地问题研究》、《杨家沟地主调查》等调查材料。1986年,人民出版社将贺家川调查及兴县土地问题研究这两个调查材料合为《神府县兴县农村调查》一书,正式出版。仅从这两个调查材料中,便可以看出张闻天调查的细致、全面、深入和见解的正确。
贺家川调查,即书中的《陕甘宁边区神府县直属乡8个自然村的调查》,是继毛泽东的《寻乌调查》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所作的一个最全面的农村调查。整个材料共41节,包括环境、条件、革命简史及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情况,对于土地革命后农村阶级关系的变化、各阶层的经济状况及政治态度以及当时的租佃关系、雇佣关系、借贷关系、物价变化、经济负担等问题都提供了比较详尽的材料。
看了这个调查,不仅可以对当时抗日根据地农村的基本情况有个了解,还可以弄清一些很不容易弄懂的问题。例如典地,一般认为对贫苦农民是不利的,典价应该越高越好。可是看了这个调查,便知典地比借贷容易,可解决贫苦农民的困难。典进者所得的利益虽高,但它与高利贷不同,是从典来土地上生产得来的,其作用对生产有利,并不是典价越高越好,典价出得多的目的是典进者想把地典死,使典出者无法赎回。
张闻天在这个调查中提出的许多见解,是很有见地的。例如调查中指出,平均分配一切土地的办法,“是农民们平均主义理想的最高理想之体现”,但“这使土地所有,更加分散”,“对于农民们的小生产说来,也当然不很便利” 。
又如调查中指出,当时是某些富裕中农、中农感觉到土地不够用,而贫农、贫民则有的土地不能耕种,所以“这种租佃情形与革命以前的根本的区别”,“租佃关系的发展是向着资本主义,而不是向着封建主义”的。以后农村经济的发展,将是中农经济的继续发展,一部分贫农将上升为中农,中农将变为更加富裕的中农,“这种大多数农民的向上发展,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特点”。不过一部分贫农必然要下降,“他们将逐渐觉得过去分得的土地,对于他们不是幸福的源泉,而是极大的累赘。当然,他们还将挣扎,还将死咬住他们的土地不放,然而他们必将决然抛掉他们的土地,而取得行动的自由,即当雇佣劳动者的自由,成为从这一点土地私有财产中‘自由’出来的农村无产者,新的农村无产阶级”,“这就是说,在农村经济继续发展的过程中,将发生与发展资本主义。农村资本主义,是农村经济将来发展的前途”。
再如调查中指出,“小生产经济的发展,使农村中生长着个人主义的倾向。这种倾向在经济向上发展着的一 部分富裕中农中,特别表现的明显些。这种倾向当然也影响到了以中农、富裕中农为骨干的一部村干部”,“他们有时利用个人政治地位,假公济私”,“在他们中间,官僚主义生长起来了”,因此“依靠全体农民对于公平的共同要求,克服一部分村干部中这种倾向,是当前严重的政治任务”。
另外,调查中还指出,居民对于空洞的政治号召与议论表示出很少兴趣,“我们的新民主主义政治,应该是适合群众需要、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政治,才能提高大多数人民在政治斗争中的积极性”,并说“在代耕问题上,不管抗属与工属的生活好坏及劳动力有无的平均主义办法,是值得注意的” 。
调查中提出的这些见解,不仅指明了当时一些问题的性质,预见到了事物的发展趋势,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即使今天读起来,也很有启发性。
兴县土地问题的调查即《晋西北兴县二区十四个村的土地问题研究》,虽然只是一个报告大纲,但具有同神府县调查一样丰富的内容和深刻的见解。这个调查着重分析了土地革命后阶级关系、土地占有与使用、租佃关系、借贷关系等方面的变化以及如何调整租佃关系和发展农村经济的问题。他认为当时的土地买卖带着土地调剂、调整、解决一部分土地问题的进步性质,应让其自由发展;以后土地问题的解决,除继续采取“迫”、“挖”的方法外,还应采取“拉”的方法,即转变其生产方式的方法,提倡资本主义式的经营,使地主(部分的富农)分散使用土地的、吃租子的经营转为集中使用土地的雇工经营。应研究修改减租法令,于秋收前公布之,口号为“实行减租交租,调整租佃关系,提高土地生产力”。对旧债应依法令清理,以后借贷利息可超过一分半,依照过去习惯办。以后应“切实掌握新民主主义的经济(政治)政策(三分封建、七分资本主义),加强对干部的政策教育,扫除一部分同志对发展资本主义的两种害怕心理”(一怕富农控制不住,二怕贫农受苦);“认真实行减租减息,交租交息”;“切实解决农民在生产上的实际困难问题”等等。
兴县调查结束以后,张闻天还于1942年10月7日写了《关于在农村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的一个问题》,专门论述在新民主主义政权下的落后农村如何发展生产力的问题。这篇文章与兴县调查的思想完全一致,认为晋西北封建势力还强大,农村资本主义只是萌芽,相对于落后的封建剥削制度而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现时比较进步的,可使社会进化的”,“发展新式资本主义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全部方向和内容,也是将来社会主义的前提”。因此,为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并为将来的社会主义奠定基础,必须发展新式的资本主义。文章明确指出:我们今天实行的新民主主义,“就是新式资本主义”。“为要发展新式资本主义,第一,不要怕晋西北资本家多”;“第二,不要怕农民受苦,就是说,不要怕雇农多,没法安插,失业、工资低、生活恶化”。为了解除一些干部的顾虑,他还指出:“有些农民出身的干部,体贴农民疾苦,这是对的。但把改善农民生活完全放在合理分配别人的财富上,则是不对的。应主要从发展生产、增加社会财富来求民生之改善,才是比较妥当的。”“在新民主义主义政权下,只要资本主义发展了,工人生活一定会改善。”我们的理想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但因为中国太落后,只有走过新式资本主义的第一步,才能走社会主义的第二步,因此“发展新式资本主义,是我们现时的任务,也是我们当前的具体工作。若把理想当现实,乱来一阵,会弄糟糕的”。
张闻天的这些主张,对于帮助人们澄清思想上的一些模糊认识,深刻理解中共中央于1942年初作出的《关于抗日根据地土地政策的决定》和《关于如何执行土地政策决定的指示》,正确认识当时抗日根据地农村的实际情况及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性质,搞好减租减息,发展农业生产,无疑具有重要的作用。
这次调查结束以后,张闻天于1943后3月27日向中共中央写了《出发归来记》的报告,谈了自己的亲身感受,并总经出了一套调查研究的方法。他说:“这次出发使我深切地感觉到,我知道中国的事情实在太少了。”“要做一个真正的唯物论者,首先必须承认,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从客观的实际出发,而不能从主观的愿望出发。”“如果我们在农村中工作的同志,都能调查清楚土地的种类,各种土地的质量,一垧地有好大,每垧地需要好多布袋粪,好多种籽,需要几多人工、牛工来耕种、锄草、收割,何时耕、何时种、何时锄草、何时收割、每垧地能打多少粮食等等,以及谁是地主,谁是富农、中农、贫农、雇农,谁是二流子,调查清楚他们相互间的各种关系,如租佃关系、借贷关系、劳动互助关系等等,以及他们间的各种斗争形式等等问题,那我们的事情就好办得多了。” 这些话,今天读来也很有启发。
三、解放战争时期对东北土地改革的正确指导 抗日战争胜利后,张闻天根据中共中央开辟东北根据地的指示,到了东北,随后以中共中央北满分局代表的身份,到牡丹江、宁安地区发动群众,开辟革命根据地。1946年5月,他到佳木斯任中共合江省委书记兼省军区政治委员,一直到1948年5月离任到哈尔滨。在这两年多的时间中,他深入地调查了那里的农民土地状况,成功地领导了那里的土地改革。
牡丹江、佳木斯地区处于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会合处的三江平原,自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长期被日本帝国主义占领,土地占有状况同关内各地有着不同的特点。日本帝国主义先后通过“东北劝业会社”和“满洲拓植株式会社”(后扩大为“满洲拓植公社”),以低价强行“收买”和无偿没收等形式,掠夺了大量的土地,其中分配给日本移民和移民团(称为“开拓民”和“开拓团”)的称“开拓地”,暂时租给中国农民以待分给日本移民的称为“满拓地”。如何处理这批 “开拓地”、“满拓地”,是抗日战争胜利后首先遇到的重要问题。张闻天到了牡丹江、宁安地区以后,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于1946年1月18日向中央提出关于处理满拓地、开拓地的意见。他针对一些地主要求归还土地的要求,从发动群众、建立根据地需要出发,明确提出“被没收土地不应退还原主,而应重新分配给无地与少地的农民,变为他们的私产”,并按以往土地革命的经验,提出“分配土地按应得土地者每户人口之多少为标准,以达到平均分配之目的”。在分配方法上,他提出上面可由政府颁发布告,派出工作组,下面则“组织以少地无地农民为主的分地委员会”。 这些意见无疑是正确的,不仅从本地实际情况出发,正确解决了这一问题,而且为以后的土地改革打下了很好的基础。3月21日,延安新华总社将宁安分配满拓地、开拓地发动群众的经验播发到全国解放区。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决定采取反奸、清算等方法从地主手中取得土地。7月9日,中央致电各地询问关于解决土地问题的意见。8月20日,张闻天在致中共中央东北局并中共中央的电报中,表示对“五四指示”总的是同意的,但又根据东北的具体情况,如实地提出由政府以法令征购地主的剩余土地办法,“在北满一带新地区还是不适合的。这里首先的问题是在放手发动农民群众,以革命的手段把地主阶级的政权打倒,建立起以工农为主题的民主政府。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需在反奸清算中使农民直接的无代价的取得敌伪及豪绅恶霸地主的土地、房屋与牲畜。否则,农民的真正发动是不可能的” 。这个意见,无疑是符合东北的实际情况的。
据当时跟随张闻天参加合江省土地地改革的同志说:“自土改开始,闻天同志不仅亲自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蹲点,还经常教育干部要善于作调查研究,掌握情况,绝不能粗枝大叶,道听途闻。” 正是由于他重视调查研究,倾听群众意见,所以能制订出正确的政策,及时纠正运动中所发生的偏差,领导土地改革顺利开展。1946年7月24日,桦川县的土地改革刚刚开始,他就在答复工作团同志信中,及时地指出那里最穷的人分最好的地,富人分坏地,即人分几等,地分几等,然后一等人分一等地的原则是不恰当的,提出“我们今天在农村中的政策,还是在团结大多数农民(其中包括中农、富裕中农)同汉奸、特务、豪绅、恶霸、买办奸商做坚决的斗争”,而“要争取大多数,我们还必须紧紧抓住中农” 。即分地办法要有利用团结大多数农民。
1947年春天,合江省的土改第一阶段结束。张闻天经过调查研究,发现许多地方存在着群众发动得不够充分的问题。地主的土地虽然分了,但有的是明分暗不分,地主的威风还没有打倒。当时把这种情况叫作“半生不熟”,或叫作“夹生饭”。张闻天针对这个情况,提出深入土改运动,“煮夹生饭”,同时要求团结中农和保护私营工商业,并在实际工作中对如何发动群众和掌握政策进行具体指导。 2月12日,他在全省群众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中,批评了有的同志把放手发动群众与执行政策相对立的观点,指出二者完全是统一的,“只有正确的执行阶级政策,我们才能真正的去放手发动群众” 。他还指出,必须把解决土地问题同生产与战斗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达到使农民真正翻身的目的。
1947年7至9月的全国土地会议召开后,东北的土地改革运动达到高潮,但也出现了一些“左”的做法。如有的地方片面理解充分满足贫雇农要求的精神,认为贫雇农要怎么办就怎么办,想干什么就可以干什么,甚至乱抓、乱打、乱杀,还在一些地方刮起了一般“打堂子”风,不仅把地主、富农扫地出门,而且大大扩大了打击面。与此同时,还派人到城市,一要斗工商业者,二要分浮财,甚至有的不经同意就把人抓走了。当时的《东北日报》和有的省报以大量篇幅报道了所谓“扫堂子”的经验,并发表社论,宣扬这种“左”的做法。而张闻天掌握的《合江日报》,对这些社论和经验都不予转载。 这年12月当汤原县的同志去向他请示汇报工作时,他明确指出:“土改中‘扫堂子’的做法是‘左’的东西,不能搞,搞起来,党的土改政策就不易贯彻落实,特别领导弱的地方,就会把中农的浮财也给分掉,那就会搞乱农村的阶级陈线,人为地造成农民群众之间的分裂和对立,把土地改引向邪路,破坏党的土改政策。……我们党领导土改斗争,既要充分发动和依靠贫雇农,又要紧紧的团结中农,一切由贫雇农说了算的想法和做法都是把放手发动群众和党的政策对立起来的观点,是错误的,也是危险的。”
为了彻底纠正土地改革运动中这种“左”的错误,张闻天于1948年1月26日为中共合江省委起草了《在平分土地运动中保护城市工商业》的指示,2月19日、20日又在合江全省群众工作会议上作了《合江农村的新形势与新任务》的总结报告,批评了这些“左”的做法,并提出了纠正的措施。
在2月的总结报告中,张闻天明确提出合江全省大部分地区已经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的任务,今后应该从土地斗争转入生产斗争,领导农民发展生产。为了从思想上解决一些干部中的错误认识,他从理论上分析了斗封建,领导农民翻身,要斗到什么地步,翻到什么程度才算彻底的问题,批评了那种“‘左’比右好”、“宁‘左’勿右”的错误思想。他说:“现在我们主要是要反对一部分干部中的‘左’倾思想,所谓‘左比右好’、‘宁左勿右’的思想。这些‘左’倾思想,是小资产阶级的急性病、疯狂性与迎合性的产物,也是一种机会主义的表现……应该给以无情的批判。”“我们做领导工作的同志,必须在热烈的群众中,经常保持头脑的冷静与清醒,而不要冲昏头脑,失掉方向。”他还说:“土地改革的目的,原来也就是为了发展生产,提高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民的生活”,所以在土地改革以后“就应当将斗争转入生产,在生产中发财致富”,那种“越穷越光荣,‘永远斗争’、‘循环斗争’的思想是不对的,必须打消” 。
在1948年1月26日为合江省委起草的指示中,张闻天针对那种破坏工商业的“左”倾错误说:“对农民、贫民行为不加领导,是一种尾巴主义。这种违反政策的情况若不及时加以改变,则我合江各城市私营工商业在短时期内将有全部被搞垮之危险。这对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支援前线与满足农民本身的需要都是不利的。”为纠正这种错误,指示中明确规定:“对地主兼工商业者,除没收其封建剥削部分外,即除没收其乡村的土地及其出租的牲畜与房屋,并废除其高利贷外,其他一律不动。”“农民不得直接查封工厂商店,或直接没收工商业者的财产,或私自捕人罚款。”由于这个指示是完全正确的,对于别的地方纠正这种“左”的错误也有指导意义,因此中共中央于1月31日指示中共中央东北局:“合江省这一指示,经修改后,可适用于整个东北各地。”
正是由于张闻天的正确领导,合江省一些地方“扫堂子”和破坏工商业的“左”倾错误很快得到纠正,土地改革运动进行得比较顺利,并很快地引导农民转入到了生产中,为其他地区的土地改革作出了榜样。他在当时批评“‘左’比右好”、“‘左’勿右”、“越穷越光荣”、“永远斗争”、“循环斗争”等错误思想的话,至今仍有教育意义。
四、建国前夕关于发展农村经济和互助合作运动的正确主张 1948年6月,张闻天到哈尔滨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常委兼组织部长,12月兼任东北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1949年5月,他到安东任中共辽东省委书记。在这个期间,他对发展农村经济和互助合作运动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正确的主张。
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土改后农村经济中的新趋向,是当时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正如张闻天1949年4月24日给中共中央东北局的信中所说:“经过去年生产运动以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问题,已经成为一个现实问题了。是向着资本主义农村经济的老路走呢?还是向着新民主主义合作经济的道路走?这个历史性的原则问题,已经现实地摆在千百万经过土改以后的农民面前,已经不是农村党领导工作上的理论问题,而是农村党迫切需要严肃认真解决的实际工作问题了。”
张闻天于1949年5月致电中共中央东北局并毛泽东,认为土地改革后东北经济中表现出以下几种趋向:(一)多数农民的生活有改善。(二)阶级分化已开始。(三)农业人口向城市工矿业转移。(四)土地的所有与使用,有更趋于合理的新的调整。他说“这些趋势是农村生产力与社会生产力要求向上发展的各种不同的表现”。根据这些新的情况和趋势,他提出在农村中的经济政策的基本方针应该是:(一)继续采取具体办法,尤其是发展供销合作社与劳动互助等办法,以进一步提高农村生产力,改善大多数农民的生活,为农村集体化准备有利条件。(二)清醒地正视农村中阶级分化的实际情况,既不要粗心大意,熟视无睹,也不要过分夸大阶级分化的危险,而表示恐慌,或采取不必要的行政手段来加以限制。(三)凡有利于土地的合理使用及有利于工矿业副业的发展,即凡有利于社会事业的发展的租佃关系及买卖、移居,我们不应反对。(四)继续在各方面帮助贫雇农解决其生产中的困难,并保护贫雇农不受新富农的过分剥削。(五)凡不愿从事生产的地主富农分子及一小部分二流子,则仍应加以监督,使之在劳动中得到改造。在这5条方针中,最重要的是两点:一是凡有利于生产发展的租佃关系及买卖移居不应反对,正确对待阶级分化的情况,也就是说要正确对待当时正在发展的新富农经济;二是发展供销合作社与劳动互助。
关于如何对待新富农经济,张闻天早于1948年2月在合江省群众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中,就明确提出新富农经济是一种与旧富农经济不同的“新的资本主义性的经济”,这种新富农“对于发展农村的生产力,有其一定的进步作用。所以,民主政府对于这种新富农是应该而且必须容许其存在与发展的”。但同时他又指出,这并不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今后发展农村经济的总方向,还是发展农民个体经济间的互助合作” 。在1949年5月致中共中央东北局并毛泽东的电报中,他更明确地提出:“土改后的农村,在一个较长时期内,必然是资本主义方向与合作社方向即社会主义方向之间的顽强的斗争。我们党在农村中一方面不能不容许少数新富农的产生与其在某种程度内的发展,但同时必须为农村的合作化而奋斗,以争取农村社会主义前途的胜利。” 这就是说,对于新富农必须而且应该允许其存在和发展,但农村经济的正确方向却是发展互助合作运动。这样,张闻天就在中国共产党内比较早地指明了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以及对待新富农经济的态度问题。
关于发展到助合作即合作社会经济问题,张闻天1948年2月在合江全省群众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以及1949年5月为中共中央东北局起草的《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就指明了合作社经济的性质和发展的必要性。他说:“农民的生产合作,这是一种新的生产关系” ,“是在各种不同程度上带有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是国营经济的最可靠的有力的助手”。因此,把小生产者(主要为农民)组织在劳动到互助组一类的合作社中的工作,今后必须“使之继续发展” 。
关于发展互助合作经济的方法,张闻天提出了3个原则。第一,必须“严格根据自愿和互利的原则”,用经济的方法加以引导,绝对不能用行政命令手段。在《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他一再强调“必须采用小生产者所能接受的经济上的办法”,采用行政手段“将是完全不中用的,而且是很危险的”;“如果采取行政的强迫命令的办法,那是一定会失败的,只有采取毛主席所指出的‘耐心说服,典型示范’的办法,才能生效”。在1949年5月致中共中央并毛泽东电中,他又再次提出,“在农村工作中违反毛主席‘耐心说服,典型示范’的方针的强迫命令的工作作风,必须加以坚决的转变”,当然,这“决不能等同于主张放任自流”。
第二,发展互助合作必须坚持从低级到高级逐步前进的原则。他说要“承认农民中自发的插犋换工,是最能为农民接受的组织起来的初级形态”,“至于一切比较高级的劳动互助组织,只能是从这种初级的形态出发,根据生产力的发展程度与群众的觉悟程度,而加以提高的结果。它是不能主观地任意提高的” 。
第三,应重视供销合作的作用,先供销合作,然后生产合作。就在《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他明确地提出:“把一切小生产者和劳动人民组织在供销合作社中的工作,今天更必须引起我们的严重的注意。只有生产合作社,而没有供销合作社,则在小生产者与国家中间,还缺乏一条经济的桥梁和一根经济的纽带,把小生产者与国家在经济上结合起来,把小生产者的生产合作社与国家的国营经济结合起来。反之,如果我们在农村中,城市中普遍地有了供销合作社,国家就可以经过这种合作社去和小生产者在经济上直接结合起来。” 在1949年5月他致中共中央东北局并毛泽东电中,他再次强调:“今后使农村走向集体化的道路是先供销合作然后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是今天促进农村生产的发展与准备农村集体化的中心环节。”
为了建立和发展供销合作社,张闻天还于1948年12月22日为中共中央东北局主持起草了《关于发展农村供销合作社问题》的决议草案,于1949年4月24日向东北局写了《关于农村供销合作社赢利分红等问题的意见》。决议草案除再次强调了发展供销合作社的重要性、必要性,还明确提出“合作社的方针应当明确规定为群众的供销和生产服务。发展合作社的道路,必须遵守‘从供销到生产’的规律”,“必须遵守自愿和两利的原则。不能强迫入股,禁止摊派股金”等。关于赢利分红等问题的意见,则针对一些同志反对供销社分红、把合作社为群众服务与合作社的赢利分红对立起来的观点,明确提出对于赢利分红问题应当进行分析,“我们不应当一概否定一切合作社的赢利分红,而应当正面确定一切合作社都要在贯彻正确方针下取得合理的赢利分红”,那种“根本反对分红的思想,实际上是一种平均主义的思想在合作社问题上的反映” 。
综上所述,可看出张闻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夕,就已经正确分析了土地改革后农村经济中的新趋向,提出要容许新富农的存在与发展,以发展生产,但同时又要坚持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正确方向,努力发展互助合作,引导农民组织起来。在发展互助合作经济的过程中,不能采取行政命令手段,要用经济方法加以引导,即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从低组合到高级、从供销到生产逐步发展。这一系列发展新民主义农村经济的主张,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中他是提得比较早也比较系统的,许多思想后来被吸收到了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及开展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决议中,为中共中央制定土地改革后的农村政策作出重要贡献。如果联想到后来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的“左”倾,就更可以看出张闻天这些思想的正确及其价值。
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张闻天在农民土地和农村经济发展问题上所作的贡献是巨大的。他虽然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执行过王明“左”倾冒险主义的农民土地政策,但长征结束后立即主持改变了对富农、地主的“左”倾错误;自此以后,他对农民土地问题作了深入的调查研究,正确地指导了合江省的土地改革,对发展新民主主义的农村经济及开展互助合作提出了许多正确的主张。可以说,自1938年以后中国共产党的许多正确的农村政策的制定,与他的努力和贡献是分不开的。他的农村调查,在中国共产党内可算作第二人。
从以上所述还可以看出,张闻天自1935年特别是他1942年进行农村调查以后,非常强调调查研究,强调从实际出发,从群众的利益和需要出发。他对东北土地改革的指导,对“左”倾错误的批评,以及对发展新民主义农村经济、发展互助合作的主张,都充分体现了这一特点。也正是由于他坚持了这一特点,他从1935年以后对农民土地政策的制定,对农村工作的指导以及对此提出的许多主张,都是正确的。他在这方面作出的业绩和留下的思想遗产,永远值得后人怀念和学习。
(载《山东社会科学》1991年第1期,后收入中共党史出版社1993年出版的《张闻天研究文集》第2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