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史-章清:“通史”与“专史”: 民国史“写法”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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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章清:“通史”与“专史”: 民国史“写法”小议

编纂时间历时40 年之久的《中华民国史》,在辛亥百年之际全部出齐,自然值得特别祝贺。因为工作关系,近些年有机会了解主持此项工作的李新先生及众多作者为此付出的辛劳,深知这套大书得以全部出版,殊属不易。政治上触及“易代修史”的敏感性,以及学术上遭逢“史料丛出”的时代,都为该书的完成增添了重重困难。无论如何,在民国史研究上,这套书籍的出版无疑构成具有象征意义的“事件”,在民国史实重建上取得的成绩自是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它促使相关领域的研究者进一步思考中华民国史的“写法”。私意以为,编纂《中华民国史》,最大的挑战是确立具操作性的编纂架构,即解决如何“写”的问题,这既是编纂者面临的问题,也是检讨该书得失的枢机所在。这其中,“通史”、“专史”的编纂架构如何更好配合,即构成问题的关键。所谓总结既往,开拓方来,正其时也。
①黄兴涛: 《文化史研究的省思》,《史学史研究》2007 年第3 期。
②王笛: 《大众文化研究与近代中国社会———对近年美国有关研究的述评》,《历史研究》1999 年第5 期,第185 页。
③杨念群主编: 《空间·记忆·社会转型: “新社会史”研究论文精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年版,第55—56 页。
④王先明: 《新时期中国社会史研究述评》,《史学月刊》2008 年第12 期。
民国史作为一门新的学科领域,诸如研究对象的确定、研究主题的设置、研究时段的划分等重大问题,乃至名词术语的定名、历史资料的考辨等具体问题,都需要认真面对。就“写法”来说,《中华民国史》大致确立了以重大历史事件为核心的编纂体例,并且按“中华民国的创立和南京临时政府统治时期”、“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历史时段,分为12 卷16 册。换言之,主要是按照“通史”的思路勾画民国的历史。配套出版的《中华民国史大事记》( 全12 册) 、《中华民国史人物传》( 全8 册) ,则试图弥补可能的“遗漏”。《大事记》吸取编年体史书的优点,以“大事突出,要事不漏”为取材原则,逐年、逐月、逐日编排1905 年至1949 年间发生的历史大事。《人物传》则选取民国年间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文化等领域的代表人物近千人,撰写人物简传。编纂者的良苦用意,由此也不难揣度。这是承袭了民国史学所确立的“通史”与“专史”的架构,试图尽可能反映这一时期历史的方方面面。只是这样的设想未必能完全实现,其得与失,于此也有较为充分的体现。
编纂民国史配合着民国时期史学发展的基本趋向,无疑是值得重视的一面,对此略加说明,或也能更好检讨《中华民国史》在编纂体例上的“得失”。
检视20 世纪中国史学,不难获悉史学书写传统发生转变的诸多迹象。最突出的是,撰写“通史”与“专史”构成了20 世纪中国历史书写蔚为大观的一幕。《民国时期总书目》( 1911—1949) 的“历史·传记·考古·地理”卷,中国史之“通史”,收书就有80 种。而有关“专史”的着作,更是远远超过“通史”之作,到了难以统计的地步。20 世纪中国之历史书写之所以展现出这样的特色,原因必多,最基本的即在于“历史之范围”较之过往有了较大拓展,对历史的认知逸出了传统范畴,重新提出了“历史是什么”的问题。梁启超20 世纪初年发表的《新史学》,对此就有所说明: “欲创新史学,不可不先明史学之界说。欲知新史学之界说,不可不先明历史之范围。”①所谓“史学之界说”以及“历史之范围”,明显是立足于“学科”意识生发的问题,意味着伴随史学在晚清作为现代学科的成长,也致力于探讨书写历史新的方式。
“一部十七史,何从说起?”有着悠久史学传统的中国,一直为这样的问题所困惑,往往通过新的书写样式化解由此产生的“紧张”。在“历史之范围”拓展为“全体之史”,甚至毫无边界可言的情形下,“通史”与“专史”的书写方式也应运而生。而且,看起来是两种不同的编纂架构,实际却互相作用。周予同1941 年的一篇长文,就注意到中国史学体裁上所谓“通史”包含两种意义,一是中国固有的“通史”,即与“断代史”相对的“通贯古今”的“通史”; 另一种是中国与西方接触后输入的“通史”,即与“专史”相对的“通贯政治、经济、学术、宗教等等”的“通史”。② 萧一山在《清代通史》“叙例”中对此也有所说明: “普通史之内容的评价,为文化、政治、生计三者: 文化在社会上占最高地位,故能指导一切; 政治握社会上最大权力,故能支配一切; 而个人之生存,社会之维持,又端赖生计,其感受性最敏速最普遍者也。本书取普通史例,故三者亦均衡诠叙之。”③这里清楚说明了“通史”的写作,往往将“专史”书写的内容涵盖其中,只不过有的是以经济为主导,有的则突出政治或文化的地位。至于“专史”基于“通贯古今”的“通史”展开,更难以避免。此亦意味着,“通史”与“专史”形成彼此交融的关系,“通史”内部的架构往往是各“专史”,按照经济、政治、文化等环节叙述历史的进程; “专史”所展开的线索也依从于“通史”,往往成为历史上的“专史”,而非“专史”的历史。马克思主义史学在中国的奠立,更凸显了这方面的特征。
①梁启超: 《新史学》,《饮冰室合集》文集之九,中华书局1989 年影印版,第1 册,第7 页。
②周予同: 《五十年来中国之新史学》,朱维铮编: 《周予同经学史论着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年版,第535 页。
③萧一山: 《清代通史》第1 册,中华书局1985 年影印版,“叙例”,第1 页。
这其中较为突出的便是翦伯赞的《中国史纲》,该书每一个单元基本都是三大板块,生产力及经济构造、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亦即是按照经济史、政治史、文化史的架构进行写作。① 而且,三大板块之间并非平行并列的位置,而是依重要性排列,在篇幅上也是涉及社会经济史的内容极为丰富,其他的篇幅却大为压缩。
用不着特别指明,“通史”与“专史”的结合是致力于拓展书写历史的范围,其不能完全解决史家之困惑,也是可以想见的,钱穆对此的思考即颇具代表性。钱在北大历史系最初开设的课程有指定必修课《中国上古史》和《秦汉史》,选修课则为《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从治学上说兼有“通史”与“专史”。据余英时先生所忆,钱穆对于民国时期史学发展所面对的处境,有深切体会。中国传统学术一方面自有其分类和流变,另一方面又特别注重整体的观点,这是“专”与“通”的大问题。这一传统和现代西方学术的专门化趋势接触以后,引起了许多有关如何沟通和融化的困难,一时无法解决。如果单纯地依照西方的分类,各人选一专门的范围去进行窄而深的断代研究,当然会有成绩。但在熟谙中国传统的人看来,总不免有牵强和单薄之感。如果过分注重“通”的传统,先有整体的认识再去走专家的道路,事实上又是研究者的时间、精力、聪明都不能允许的。② 钱穆之所以走向“通史”的写作,撰写《国史大纲》,多少也是基于这样的认知。
实际上,“通”与“专”同样困扰着今天的史家,在中国近代史领域对此即不乏争议。于今而言,“专门史”仍然是中国史学学科建制的基本特征,不仅有所谓的“专门史”二级学科,按照各“专门史”组织学术活动,也颇为盛行。在此过程中,“写法”问题也再度成为焦点。譬如,围绕“社会史”就产生了较大分歧———社会史是一门历史学的分支学科,还是一种研究历史的方法或角度。赵世瑜就坚持应把社会史理解为一种新的史学范式,而不应理解为一个学科分支,这样才能避免社会史研究的庸俗化; 社会史是一种整体研究,不应被误解为“通史”或“社会发展史”。③ 其他的“专门史”,如政治史、经济史、思想史、文化史,也有相似的声音传递出来。罗志田注意到近年来各“专门史”的区分较以往更受关注,并致力于划清学科的“边界”。他也明确表示,这些“边界”更多的是人为造成并被人强化的,史学本身和治史取径都应趋向多元,虽不必以立异为高,不越雷池不以为功;似也不必画地为牢,株守各专门史的樊笼。④ 这当可看作经历差不多一个世纪的尝试后史学新的自觉,主要体现在对“全面的历史”的追求。
①翦伯赞: 《中国史纲》第1 卷,重庆五十年代出版社1944 年版。
②余英时: 《犹记风吹水上鳞———敬悼钱宾四师》,余英时: 《钱穆与中国文化》,上海远东出版社1994 年版,第14—15 页。
③赵世瑜: 《再论社会史的概念问题》,《历史研究》1999 年第2 期。
④罗志田: 《近代中国史学十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3 年版,“自序”,第12 页。
在此一背景下审视目前出版的《中华民国史》,即可更好把握此书的得失所在。很显然,《中华民国史》大体上偏重于政治、军事、外交层面的叙述,甚至可以说,因为政治压力一度考虑采用的“中华民国兴亡史”书名,更能与现在的内容相匹配。换言之,该书从一开始就舍弃了“专史”部分的内容,主要在“通史”层面用力,并且大致按照三个时段勾画中华民国的历史。相应的,所谓的“通史”实际成为“专史”,不免给人以民国“政治史”的感觉。这也算有可以理解的地方,如在“通史”的基础上纳入“专史”的内容,则会面临诸多难以处理的问题。譬如说,如在每一卷中都同样安排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内容,由于各“专史”的时间线索未必完全与“政治”的演进相配合,在写作上势必困难重重,所成的书稿同样会有不少“遗漏”。甚至可以说,《中华民国史》作为“断代史”,要寻求“通史”与“专史”的配合,殊为不易; 反倒是跨“断代”的历史书写,基于不同的“王朝”加以分割,尽管未必理想,倒是容易解决写作上的问题。对此,该书的编纂者,对此即有所反省,只是最早出版时所确立的“基调”,制约着这样的调整。罗志田在第5 卷“前言”中就表示: “当时的社会变迁、集体心态和思想、学术等方面的演变,其实都与政治活动关系密切”,然而,“为了不与整个《中华民国史》的体例和论述重心疏离,本卷对这些因素基本略过,偶有涉及,也仅点到为止。”①汪朝光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尽管未必满意这样的编纂架构,但他还是说明: “本卷仍然以政治史为中心为记述的中心内容,旁及军事、外交、经济、社会层面的叙述。其利在线条清晰,着重阐释历史的政治演进及其大格局,而其弊在忽略了历史的多样性及其互相影响的关系。”②
编撰者的“遗憾”,也正是该书出版后评论者所表达的“意见”。原中国史学会会长金冲及先生即提出: “我们历来的正史是分四个部分,纪、传、表、志,每个部分都不能少,如果少的话,后人要给它补起来。现在《中华民国史》的十二卷,相当于本纪。《人物传》相当于列传,《大事记》相当于表,缺一个志。《中华民国史》是要拿出来传至后代的,应该有‘志’这一部分。”③很显然,金先生所持意见,最基本的是既称“中华民国史”,当涵盖更为广泛的内容。如联系章太炎对书写中国历史的思考,则尤能体会其中的深意。1904 年章太炎重新修订《訄书》,其中《哀清史》附录之《中国通史略例》、《中国通史目录》,也成为其书写“中国通史”的重要见解。从具体开列的《中国通史目录》看,仍是以“表”、“典”、“记”、“考纪”、“别录”为主干,《中国通史略例》尤其还说明: “西方作史,多分时代; 中国则惟书志为贵,分析事类,不以时代封画: 二者也互为经纬也。彪蒙之用,斯在扬确,大端令知古今进化之轨而已。故分时者适于学校教科; 至乃研精条例,各为科目,使一事之文野,一物之进退,皆可以比较得之,此分类者为成学讨论作也。”④
就此而言,也引起了不小争议,甚至牵扯出“民国史”能否构成第二十六史的问题。联系民国时期编纂的《清史稿》,当更能了解编纂中华民国历史具有的敏感性,引出诸多争议也在所难免。中国向有“易代修史”的传统,清朝覆亡,民国肇建,纂修清史的工作即告启动。后来所成的《清史稿》,其体例一如历代正史,分为本纪、志、表、列传四个部分,凡本纪25 卷,志142 卷,表53 卷,列传316 卷,共计536 卷。尽管历代所修正史都难免遭人诟病,而像《清史稿》这般甫经出版即被“封存”的,并不多见。这其中,除了“史观”上存在的问题,袭取“正史”的体裁,也是引发争议的原因之一。商议《清史稿》体裁时,梁启超“颇偏重创新史体裁”,只是其主张没有被接受。正是沿袭以往“正史”之旧例修史,导致《清史稿》一书,不免进退维谷,难满人意。以吾人之“后见之明”,既然是为中国最后一个王朝撰史,沿袭旧史之体例,并不为过( 事实上今天编纂清史,仍不乏主张沿袭旧例者) 。然而,当王朝终结,“新史学”主张已成燎原之势的民国年代,如何修史,却不免产生种种歧义。可以说,《清史稿》没有能够吸收当时产生的新的史学见解,难为学界所接受,也属自然。
①《中华民国史》第5 卷,中华书局2011 年版,“前言”,第13 页。罗志田在同页的注释中还说明,“本卷的最初设计包括稍多思想、社会、教育和学术方面的内容,但李新先生在1996 年面示: 本书只写政治,其余留给别的专史去论述。我的理解,李新先生所说的‘政治’不是从文化、社会、思想、行为等视角进行观察的广义政治,乃将相关的五章尽行删去,今后或当以专书形式陈述之。”
②《中华民国史》第4 卷,中华书局2011 年版,“前言”,第4 页。
③石剑峰: 《〈中华民国史〉: 从“险”学到“显”学》,《东方早报》,2011 年9 月15 日,第B03 版。
④章太炎: 《中国通史略例》、《中国通史目录》,见《章太炎全集》第3 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 年版,第328—334 页。
《中华民国史》的编纂,实际面临同样的问题。汪朝光曾阐明: “所谓二十四史或二十五史,是中国史学的宝贵财富,但是,毕竟时代不同了,今后可能也不再会有当年那样的二十四史了,至少二十四史那样的体裁,有许多方面不适合现在及未来的史学研究。比如,帝王的本纪不再会成为历史叙述的主体或最主要的方面,甚至根本就没有本纪这种体裁存在的必要。因此,从20 世纪新史学在中国诞生以来,所谓二十四史的传统或许就不再会延续了。我们这套民国史实际也没有自比为二十四史那样的体裁,而是适应了现代要求的史学样式。”参与该书编纂的金以林更是直截了当强调该书并非“官修史书”: “虽说中国古代有官方修史的传统,但我们编纂的这套《中华民国史》,完全是由一个学术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团结了国内许多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同编写,不存在个别台湾媒体所说的这是官方修史。”①诚哉斯言。我们完全可以猜想,如若不然,其所引发的争议或许会更为激烈。
不过,“写什么”与用什么样的“体例”,并非一回事。袭取“正史”之“体例”,固难为现在所接受,但必须看到的是,问题的关键并非体例,而是写什么的问题。金先生建议应该有“志”这一部分,最基本的是希望中华民国史能结合“通史”与“专史”,使民国史所包含的内容更广泛。当然,这或许是编纂中华民国史的“下一个任务”。现任中国史学会会长的张海鹏先生即提出,除考虑补“志”的部分,今后对“中华民国史”的研究更重要的还是中华民国史的史料建设。“今后应该把中华民国时期史料的收集整理、编辑出版放到未来中华民国史研究的日程上来,重新编辑民国时期的综合史料,包括散落在世界各地的档案资料。”②两位前辈在言说中,多少表达了对未来编纂中华民国史的期许。或许这是需要通过国家工程才能完成的工作,我们也有理由期待作为中华民国史编纂工作的“下一个任务”早日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