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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潘光哲:《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补编》出版的意义
胡适先生(以下敬称省略)的贡献,众所周知。研究他的生命与思想,汲取无尽的“思想资源”,往往也是“功不唐捐”。胡颂平先生(以下敬称省略)编着的《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4;以下简称《年谱长编》),堂皇十大册,正文篇幅近4000页,则是开展这项工作始终不可或缺的基础。
胡颂平是胡适晚年的秘书,亲闻哲人謦咳,勤加纪录;胡适逝世后,胡颂平奋力笃志,辑录各等史料,汇为巨帙,于1970年完成,定名《胡适先生年谱初稿》,受限于当年的政治气氛,暂以油印方式行世;几经删削,始以《年谱长编》为名,正式出版。胡适生命旅程的整体图象,因此无奈地被有意涂抹。当禁忌不再,让胡颂平的心血,也让胡适的生命纪录,“还他一个本来面目”,后来者责无旁贷。笔者有幸承司胡适纪念馆行政工作,领导同仁比勘《胡适先生年谱初稿》与《年谱长编》之歧异,尽可能恢复原稿的面貌。工作所得,再度得到联经公司支持,并蒙余英时院士赐序,以《胡适之先生年谱长编初稿补编》(以下简称《补编》)为名,在2015年7月正式问世。
试以1960年的“雷震案”为例,足可证明,《补编》可以让我们对胡适的了解,更为细腻。胡适毕生想望民主,与他怀持同一立场的雷震等人,在那年却因为筹组反对党而被冠以“匪谍”罪名入狱受枷,他自然起而立言相争。胡适或是批评威权当道,“不曾到过国外,不明了国际上对于此案的重视。如其说是匪谍案子,更应该移送司法审判,不可妄加罪名,贻笑大方”(1960年10月23日);他或是直接向副总统陈诚进言,“希望政府对于新党,能予谅解”(1960年10月27日)。胡适还喟叹,承司雷震等人审判工作的军法官欠缺专业能力,因为“在美国的军法官,至少也有一个法学博士的基础,再有军法的知识才能胜任”,所以他批评判决书的内容“实在太差了”(1960年11月2日)。即便胡适的努力俱为幻影,批评进言也毫无作用;重温这几段当年被删削的文字,胡适关心之殷,跃然纸上。
胡适纪念馆是缅怀想念胡适的天地,也应该是推动“胡适研究”的火车头。《补编》的出版,如果能为“胡适研究”的进步,加柴添火,那就是我们最大的荣幸了。(作者系台湾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兼胡适纪念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