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圣公-《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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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前言


山东曲阜是孔子的故乡,也是孔子的后裔聚居的地方。历代封建王朝,为了巩固他们的封建专制制度,都利用儒家学说作为思想统治的工具,对孔子格外尊崇,对孔子的后裔也是“恩渥备加”,“代增隆重”。汉朝以来孔裔的封号屡改,从封君以至公侯,自北宋开始,孔子的嫡系子孙便被册封为世袭的“衍圣公”,在曲阜城内建有规模宏伟的府第。这个“衍圣公府”,通称孔府,是中国封建社会世袭贵族地主的一个典型。解剖这个典型,对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特别是封建社会后期的政治、经济、思想、宗法关系等各个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
孔府由于其世袭罔替和不随封建王朝的改换而衰落的特殊贵族地位,得以保存了大量的档案资料。现存孔府档案主要是清代档案,明代以前的已经没有了。明代的档案也较少,并且限于后期。民国时期档案为数也不多。这些内容丰富而具体的档案,是剖析孔府的第一手材料。象这样的封建贵族地主的第一手私家档案,在中国为仅有,在全世界也不多见。
这样珍贵的档案资料,在解放前完全被湮没了。在孔府的严密控制下,不为世人所知。解放后,各级党委对这批档案资料十分重视。曲阜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在国家文物局和省文化局的领导下,在南京档案馆大力协助下,为整理保护这批珍贵档案做了大量工作。留存下来的明清两代孔府档案,总数不下二十万件。解放前,孔府只照“千字文”开头的天、地、玄、黄、宇、宙、洪、荒,粗分大类,别无细目。而且散置各处,任其尘封霉烂。曲阜县文管会根据国家文物局的指示,在国家档案馆的专家指导下,对所有档案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妥善的保护,成绩斐然。至一九六五年共整理订成八千九百八十三卷(近年来又继续整理,已达九千余卷),并全部归类编号,上架入箱,存用两便。在林彪、“四人帮”横行的日子里,曲阜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又以对国家文物高度负责的精神,顶住压力,为国家保全了这批珍贵档案。
把这些档案用于历史研究工作,开始于一九六二年。先是原哲学社会科学部(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抄录了一些档案资料,做过专题研究。随后,历史研究所与曲阜县文物管理委员会、曲阜师范学院历史系合作,选录了大批孔府档案(主要是明档和一八四0年以前的清档),并初步完成分类、断句、逐件拟题等工作;再后,山东大学历史系与曲阜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合作,选录了一批近现代档案资料;最后,曲阜县文物管理委员会又整理抄录出孔府档案全宗目录索引。一九七八年,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的领导下,由山东省社会科学研究所、曲阜县文物管理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山东大学、曲阜师范学院、山东省文化局、山东省出版局等有关单位组成了曲阜孔府档案史料编辑委员会,组织各单位专业人员成立编辑部,对上述选抄的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校点,进一步加工整理,形成了这部《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由齐鲁书社正式出版。
根据这些档案资料的内容,我们在下面对这个世袭贵族地主做一个概略的介绍,由此可以看出对中国封建社会任何其他贵族的研究,都不能象对孔府的研究这样具体而微;这就有力地说明了孔府档案的重大的史料价值。
从现存的档案资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孔府拥有大量的土地,自北宋以后,并不断增加。其土地分称祀田(或称祭田)、学田和例地。来源大致有三种:一种是钦赐官拨的;一种是用价契购买的;一种是捐献的。祀田、学田是钦赐官拨的土地,其中一小部分来自捐献。据有些记载说,例地是自置田产;但也有来历不明的。
钦赐田地,始于汉代,代有增给。档案中有这样的记载:“衍圣公田土之制,由汉及宋,时赐时替。自大中祥符间,始有祀田,沿及金、元,代有增给。明洪武时定给祭田二千大顷(一大顷三官顷),岁收其租入,以供庙祀。余悉为衍圣公廪禄。……永乐五年二月,又赐赡庙田七十三大顷。正统四年八月,户部奏存佃户五百户,凑户人两千丁,专以办纳粮粒,以供祭祀。”另外还赐给了尼山书院祀田、四氏学学田,加上庙基、林地以及孔府自置田产,约有土地二千二百多大顷,折合官亩七千余顷。在明朝,这可算得上是显赫的贵族大地主了。
清朝入关,历代对于孔府的一切赐予和典章制度均沿袭下来。顺治元年即降旨“圣门典例,俱应相沿”。而且“皇清隆眷”,逐渐更盛于前朝。康熙、乾隆都到过曲阜,对于“圣人后裔”,也就“皇恩屡加无已”了。辛亥革命以后,北洋军阀政府通令全国:衍圣公“应受前代荣典,均仍其旧。”国民党政府名义上把衍圣公改称奉祀官,但孔府享有的特权并无任何实质性的改变。孔府照样是大官僚地主。
孔府土地编及山东、河南、直隶、江苏四省。在山东的祭田“坐落兖、曹、泰三府,郓城、鱼台等十六州县境内”,“分五屯、四厂、十八官庄”。五屯为郓城屯(郓城等县)、巨野屯(巨野县)、平阳屯(菏泽等州县)、东阿屯(东阿县)、独山屯(鱼台等县)。四厂为郓城、巨野、平阳、独山四厂。十八官庄在曲阜者十二:张羊庄、大庄、春亭庄、红庙庄、齐王庄、南池庄、安基庄、颜孟庄、齐王坡、马草坡、下地屯、胡二窑。在泗水县四:西岩庄、安宁庄、魏庄、戈山厂。在邹县者二:鲁源庄、黄家庄。后来又官拨滋阳、东平、曲阜三厂。此外还有一个洸河屯(滋阳等州县)。所以实际上分六屯、七厂、十八官庄。
坐落于直隶漷县、武清、香河、东安、宝坻等县的孔氏庄田“汤沐地”,据《阙里文献考》,有八十二顷多。其实远不止此数。在孔府档案中,曾提到这项田产,共计三百九十一顷多。
在江苏沛县、铜山及安徽萧县一带有衍圣公的产业一千余顷。在河南宁陵等县有祭田二百一十余顷。据孔府档案记载,这些土地尚不在明朝初年拨给的二千顷祭田之内。
为了经营这些土地,孔府设立了一整套管理机构。孔府内设“管勾厅”,管勾一员,五屯都有屯官一员到两员,七厂无屯官,系孔府委任属员办理。屯下各庄有孔府指派的总甲、小甲。
孔府大量土地的耕种依靠着大量的佃户。明朝规定孔府佃户五百,佃丁二千,实际上并不止这些。经过明末清初的变乱,到康熙五十二年,据记载:“佃户在五屯者有四千一百二十丁”,“在官庄者有八百九十四丁”。到乾隆二十五年,五屯佃丁增至八千六百零三人;官庄佃丁增至一千六百四十人。
孔府向佃户征收的税租很重,实物与货币兼收。地分上中下次四等征纳。租银有每亩多达一两二钱者,租粮有每亩多达七斗者。因地区不同,征收办法也有不同。顺治十七年的独山屯岗上庄收租办法规定:“上地均分籽粒,中地每亩租籽粒三斗,下地租银三钱。”上地每年保收,分租对孔府有利;中地丰歉不一,规定为定额租,无论旱涝,孔府都可以收到租粮;下地是不一定能够有收成的地,干脆征收租银,而且还规定“荒歉无减免之例”。耕种下地的往往是最贫苦的佃户,他们幸而收下谷物,还要呈缴折色的租银,可见这种剥削之残酷!
在租银折色中,收银或收钱均由孔府规定。银钱比价时有涨落,孔府屯田管勾收租银时,“顺则定银,否则听伊银钱两便。若能每两长钱百余文,即可听伊折钱。如不愿长钱,即将征银告示张挂,令伊完银。”田租折银,再由银折钱,折来折去,无非是加重对农民的地租剥削。
管事人的中间剥削也是很厉害的。这些管事人员名义上都有自己的俸粮或粮饭地,但他们的主要收入还在于对佃户的敲诈勒索。对佃户收租,他们从中私加斗秤,花样百出。在量租谷时,“斗外之米,往往多于斗内”;“每于贫穷地户无力赴城者,向其收租,辄用大斗收纳,以多为少”;征银随意加耗,竟至十分;如“诈财不遂,则诬告抗违”。顺治十七年的一件档案材料中说,独山屯“去岁催征,屯民无奈,有破家罄产者,有货男卖女者。”
除了佃户以外,孔府还有供应各种专门需求的贡纳户。有花户,专门供应孔府的装饰之用;有猪羊户,专供祭祀、婚丧及年例所需。凡是孔府所需要的一切物品及差徭,都由佃户或庙户承担。这些户人一经承担了贡纳义务,就世世代代承袭下来。户人本身的租役负担已很繁重,再加上额外的贡纳,实在是苦不堪言。
佃户为了交纳租银,和购买自己需要的日用品与生产工具,必须出卖自己的农产品,因此在屯地所在区域发展成许多集市。这些集市均由孔府管辖,而且经封建朝廷允许,可以收税。
孔府管辖的屯集有十二个。此外尚有更多非屯厂所在地的义集,它是经孔府许可,不正式向孔府交纳集税的集市。
每集有若干行,每行都有经纪。经纪由孔府任命,任期五年,每年交给孔府税银若干。从见到的档案材料中统计,屯集、义集内共有二十多行,即:棉花行、布行、银行、斗行、大秤行、小秤行、粮行、猪羊行、牛驴行、铁行、木行、屠行、鱼行、杂货行、绸行、线行、地力(肥料)行、水行等等。每行都有经纪。每集都有集头。据有关材料说,为了当一个屯集集头,有人情愿使银三百两来“钻干”。可以想见,一个集头五年中的渔利一定会大大多于三百两无疑。
市集税银在孔府的收入中占有相当的比重。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集税的剥削量比起地租有相对的增长。清初,五屯钦拨集税共有一百六十两六钱二分,但到嘉庆以后,仅肖皮口、王家屯、张家楼三个屯集的税银就增加到二百二十多两。水涨船高,孔府的索取多了,经纪们更是加倍勒索,横征暴敛。
孔府还经营商业,并且放高贷。明代衍圣公进京朝贡时,常常夹带土产私货去卖。从档案中得知,孔府在济宁还开设了“官店”。到清代,孔府继续开办店铺,还把本钱发出去,利用庙户、佃户、属官、仆役的人力做贩运贸易。孔府高利贷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当铺、银债、物债等,剥削极其残酷。顺治年间,孔府放银帐,年利率往往是“十分起利”,“八分行利”。放出粮食,当年收成时加倍偿还,甚至放出“水泡过烂麦”也要“加五利”。这种剥削,确实是敲骨吸髓。
以上事实说明,在所谓“文章道德圣人家”不是“只有清明元宋官”,而且也充满了“货殖斗牙市侩气”!
孔府是一个贵族地主,在它统治的范围内也表现为一个具体而微的宗法社会。孔氏宗族,现宋末元初发展为十二派,到元末明初已发展到六十户。在孔氏宗族中有极其严密的宗法组织。除了衍圣公作为最高统治者外,六十户中,设有孔氏家族族长一人,有族长衙门,管理孔氏族人。设有林庙举事一人,辅佐族长,管理孔林、孔庙和孔氏族人。六十户每户设户头一至三人,管理该户族中事务;户举一人,是户头的助理。所有以上各职,都由衍圣公委派。衍圣公府是六十户之首的大宗户。衍圣公是整个孔族的大宗。大宗有领导管辖本族的责任,即“礼记”所谓的“收族”。除了上述的宗法组织外,他们收族的重要法门是修宗谱。
在孔氏族谱中有许多条规,在这类条规文字中,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孔府颁布的“祖训箴规”;一部分是外地孔氏族人自订的家规。孔氏族人不能触犯这些条例与家规。从孔府档案资料中,可以看到许多对族人惩治与查禁的事例,什么严惩以卑凌长、匿丧不报,以及禁止“邪教”、同姓为婚、擅充练地,等等,不一而足。
孔府是把政权和族权结合在一起的。衍圣公是世袭罔替的公爵,是孔氏族人中的宗主。违反了他的条规,既是违反了政府的法纪,也是违反了孔氏的家规,他可以代“天子”立言,也可以代“孔夫子”致训。衍圣公对于全族处于绝对统治的地位,大宗领导小宗,家法等于国法。
不但孔氏大宗如此,就是外地孔氏族人的“家规”也是十分凶恶的。如《福建建宁孔氏家规》中有这样的规定:
通族公举长而贤者一人,立为族正,而以房长绅士佐之。族遇争角,祭祀鸣鼓,
族长及房长绅士等必至。是非曲直,立即秉公处分。处分不正,方许鸣官。如未经族正
理论,擅行控告,着令房长拘出,以不遵家规笞三十,事听官断。
忤逆父母,凌辱尊长,及纵容妻妾等辱骂祖父母、父母,一经闻族,开祠笞三十,
甚,革胙除派,至大反常,处死,不必报呈,致累官长。大盗亦家法处死。
绅士族长们,给自己规定了“处死族人,不必报呈”的大权。
在这种族规家法的统治下,妇女的地位更属低下。《江西临川孔氏家规》有这样的规定:
妇人,伏于人也,是故无专制之义,有三从之道。……教令不出于闺门,事在馈
食之间而已矣。……女子者,顺男子之教而长其理者也。
这种把妇女完全置于屈服顺从的地位,把她们的活动囿于闺门之内,馈食之间,反映出父权家长制的绝对统治。外地孔氏族人所订立的《家规》是呈报过衍圣公府验印的,实际上也是代表孔府对宗法制度的维护。
宗族不仅是孔氏贵族用来维系血缘关系的纽带和束缚孔氏族人的绳索,而且是用来统治异姓户人的工具。孔府管理庙佃户人,除了依靠百户、管勾、屯、厂、官庄之外,还设置户头族长。在选补府庙属官的时候,应选者要出具履历三代甘结,这样遇有户人脱漏户丁和府庙属官逃走,孔府可以按各家谱牒查讯或票拘户头族长讯问,追捕脱漏的人户员役。
从孔府档案资料中我们看到,贫苦佃农辛劳终年不得温饱,有的甚至活活饿死。孔氏贵族则优游卒岁,醉生梦死,过着挥金如土的寄生生活。贵族地主的消费,无论是对水平低下的小农生产,或者是对极端贫苦的农民生活说来,都是过度的畸形的消费。千家万户农民生产出来的财富,都被“侯门似海”的孔府吞噬了,留下来用与农业在生产的,只有很小的部分。翻开官庄上财产数株帐册,上面记载的是古老的(还有枯死的)数株,破旧的磨房,粗劣的农具,残缺的门窗,收租用的条案椅凳和责打农民用的板杖,而根本看不到农具和耕作方法的改进。孔氏贵族专门消费现成的东西。他们对某官庄交纳某种实物租,某店铺采办何种货物,某人户提供某种贡纳,某地块交献某些产品,都有具体规定。这就对农民的生产和商人的商业活动带来粗暴干涉。所有这些,都说明世袭贵族地主制度严重阻碍着生产力的发展,阻碍着历史的前进。
孔府虽然田园广大,宗族繁庶,势力雄厚,但如果没有当时朝廷的支持,它是很难维持下去的。越是贵族地主,和朝廷关系就越密切。当然,朝廷和贵族地主之间也存在着矛盾。由于贵族地主掌握了大量土地、大批农民,土地可以合法的免税,或者暗中脱漏,农民则变作贵族地主的“私属”,不属于国家的“子民”,因而贵族地主的庞大,对于朝廷来说,又是一种分散的力量。因此当时的朝廷、地方政府和孔府之间争端屡起,始终无法解决。但在涉及整个封建统治阶级的共同利益时,他们又是一致的。特别是在对付农民起义的问题上,孔府和朝廷、地方政府更是合作无间。例如,当邹县东北一带白莲教起义时,孔府立即咨文山东巡抚说:“照得邹县东北一带,白莲教陡起,……探知共计一百余村……约有数万余人。”当天理教徒和捻军在曲阜周围活动时期,孔府经常提供消息,促请地方当局加意防范,派兵保护,并自行措借武器,召募“乡勇”,纠合地主武装,直接参加对起义军的镇压。当太平军起义的时候,孔府给户部的咨文说:“窃念本爵世受国恩,涓埃未报。当此粤楚逆氛未靖,军需吃紧之时,自应竭力输将,谨措捐库平宝银三千两,稍助微忱”。清朝山东地区的农民起义,往往利用宗教形式从事组织活动。嘉庆皇帝曾就此召见七十三代衍圣公孔庆镕,当面一再叮嘱他“好生与我严拿邪教”。
压迫愈厉,反抗愈烈。孔府的佃户、庙户抗租抗差的斗争层出不穷,有时达到很大的规模。乾隆二十四年,滕县孙家庄发生了大规模抗租斗争。佃户宋之荣等约会各村地户四十余人公同盟誓:“抢劫官场,与府主相抗,定不分收。”嘉庆十一年泗水县魏庄的抗租斗争规模也很大。十一月初三日晚,魏庄四庙大钟齐鸣,佃户群集,“围定官宅”,警告催租人,如“迳敢来催,今日定要结果你合家性命!”在农民起义和佃户抗租斗争的打击下,孔府不断遭到削弱。进入近代以后,孔府在阶级对抗中苟延残喘。直到全国解放,孔府终于最后垮了台。
以上就是我们对孔府的概略的介绍。从中可以看出,它涉及到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的许多重要方面。可以肯定地说,广大史学工作者利用这批档案资料,在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进行深入的研究,一定能够做出若干新的概括,把中国封建社会史的研究向前推进一步。在完成《选编》工作的时候,我们相信可以抱有这样的期待。
(资料来源:《曲阜孔府档案史料选编》第3编第1册,齐鲁书社1980年版,中华文史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