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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雍正朝的大臣与档案
春节前,中央电视台黄金档播出的43集电视连续剧《雍正王朝》,其中众多大臣如:马齐、张廷玉、李卫、田文镜、李绂、隆科多等人物丰满逼真、接近史实的形象,已在人们的脑海中打下了深深的烙印,无论男女老少,只要提起他们之中某一个如何,都能唠上几句。然而,对于他们与档案有关的史实,却鲜为人知。其实,在史官笔下,很早就记录下了他们与档案有关的轨迹。
马齐(1652—1739),满洲镶黄旗人,萌生,康熙英武殿大学士,雍正朝保和殿大学士、军机大臣、加太子太保衔。清初,沙俄不断侵犯我国领土,烧杀抢掠,横行无忌。为此,康熙帝在平定三藩之乱后,即挥师北上,先后于康熙二十二年(1683)、二十五年(1686)两次同侵略者展开激战,最终以沙俄军队战败被困雅克萨城、请求谈判解决两国边界争端而结束。二十七年(1688),康熙帝答应俄方请求,准备派员参加。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下,时任左都御史的马齐上书曰:“俄罗斯侵略疆土,(被)我师困之于雅克萨城,本可立时剿灭,皇上宽容,不忍加诛。今悔罪求和,特遗大臣往议,垂之史册关系甚巨。其档案宜兼书汉字,使臣并参用汉员。”诏如议行。康熙二十八年(1689)7月14日,两国代表经过多次谈判后,终于达成协议,签订了我国让出尼布楚,收回雅克萨,两国以额尔古纳河为界的平等的《尼布楚条约》。这个条约当时虽然以满俄两种文字书写,但不久即将副本翻译成汉文归档保存,开清初官方外交档案由满文翻译汉文之先河。同时,马齐的这一建议也为以后满汉文化的广泛交流以及汉文字在官方的普遍运用铺平了道路。
张廷玉(1672—1755),清安徽铜城人,康熙进士,雍正朝保和殿大学士、吏部尚书、军机大臣,加少保衔,后加太保。雍正八年(1730),长期和清廷对抗的蒙古准噶尔部煽动青海和硕特部首领罗卜藏丹津及西北各族反清,雍正帝为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决定出兵征讨。因战事紧急,军令需要迅速处理和严守秘密,所以,即令在隆宗门内设立“军机房”,嗣改称“办理军机处”,简称军机处。“命怡亲王允祥、张廷玉及大学士蒋廷锡领其事”,“廷玉定规制”。按照旨意,张廷玉就军机处的性质、官职、职能、纪律等方面都作出了严格规定,其中涉及到档案的地方就达多处,如:军机处参予官员奏折的处理和谕旨的撰拟;军机章京负责誊写、记档及日常工作;军机处设《存记簿》,“奉旨存议”事务,一律登记;“密事有件”,密封存档,届时折阅办理等。这一整套严密的规章制度,不仅加强了皇权统治,避免了政出多门以及失、泄密现象的发生,而且更重要的是统一了办文机构,保证了档案的齐全、完整与安全,为利用和编撰方略(志)提供了方便。
李卫(1666—1738),江苏桐城人,康熙捐资员外郎,雍正朝署刑部尚书,授直隶总督(同鄂尔泰、田文镜均系雍正帝心腹)。雍正四年(1726),内阁学士、礼部侍郎、江西考官查嗣庭以《诗经》句“维民所止”命题考试,不料清廷诬称“维止”二字,意在去“雍正”二字之首乃大不敬,逐将查捕狱问罪。不久死狱中,戮其尸,株连亲属。同年,汪景琪任年羹尧随笔(秘书),随年西征,因文章讥讽朝廷,被判大逆罪,立即斩决,妻发黑龙江为奴。因上述二人均系浙江人,以文字得罪朝廷,故清廷停浙江文士乡会试。为尽早恢复乡会试,时任浙江总督兼巡抚的李卫便经常深入下层,了解文士呼声,调解各种矛盾;随时跟踪检查受株连而未定罪文士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训导,责令改正;表现好的文士,将其事迹一一记录归档。过了一年,当朝廷派去的观风整俗使王国栋看到这些档案材料后,深为李卫的良苦用心而感动,为浙江人感恩悔过而高兴。于是,和李卫同奏朝廷,替浙江文士说了许多好话。雍正帝一见奏折大喜,很快就下令恢复了浙江文士的乡会试。其次,他平时召集属吏开会,或命某个属员办差,均有记录,事后归档,笔笔有宗;朝廷谕旨、各部院及州府县衙门来往文书,办完即存档,一清二楚;加之其它事“皆中程,民间亦无扰”,故深受雍正帝信任,被视为心腹。
田文镜(1662—1732),汉军正黄旗人,监生出身,康熙末年任侍讲学士,雍正朝授兵部尚书衔,兼河东(河南、山东)总督。康熙末年,黄河几次泛滥,大量农田被毁,加之不法官绅为害,盗贼猖獗,因而河南民不潦生,怨声载道,官府档案管理混乱,各种案件堆积如山。在这种情况下,他于雍正二年(1724)调任河南布政使,旋升河南巡抚、总督。任内,以凡事“悉秉至公,无人不可以共事”为准则,大刀阔斧,“清理积牍,剔除宿弊,吏治为之一新。”所谓积牍,即常年积压,得不到处理的文件、档案;所谓宿弊,即官员多年的陋规、科派亏空、州县的逃税、隐匿土地等。由于这两项工作干得出色,所以才出现了“吏治为之一新”的局面。《清史稿》(田文镜传)中将“清理积牍”放在首位,这就足以说明,田文镜极为重视档案,会管理档案,而且通过档案刷新吏治是他的主要政绩之一。
李绂(1673—1750),江西临川人,康熙进士,雍正朝广西巡抚,后署直隶总督,因参劾田文镜而被罢职。雍正帝命其纂修《八旗通志》。为此,他收集、整理了大量资料,查阅了内廷大量档案,走访了众多皇戚贵胄。在此基础上,从雍正五年(1727)开始编纂,至乾隆四年(1739),历经13年时间,终于成书。初集250卷,二集256卷(包括卷首12卷),分八志(旗务、土田、营建、兵制、职官、学校、典礼、艺文)、八表(封爵、世职、八旗大臣、宗人府、内阁大臣、部院大臣、省直大臣、选举)及列传三大部分。《八旗通志》集满族档案、图书之大成,为后人了解、研究和发掘清朝前期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历史提供了重要参考和凭证。
隆科多(?—1728),清满洲镶黄旗人,佟佳氏,佟国维子,康熙理藩院尚书兼步军统领,雍正朝吏部尚书加太保衔。因参予夺取帝位的阴谋,事败后于雍正三年(1727)被处永远禁锢,次年死于禁所。年羹尧事发被处死后,都察院上书弹劾隆科多庇护年而被“削去太保衔”;嗣后,刑部又奏他挟势贪赃,私受年羹尧筹金800两、银42200两,要求立即斩决,下旨曰:“隆科多才尚可用,免其死罪,革去尚书,令往理阿尔泰边界事务”。隆科多走后,议政王大臣等,于雍正二年(1727)又奏隆私藏玉谍于家,应拿问罪。这里所说的玉谍,即皇家宗谱档案。按规定,官员如需查阅玉谍,先得经过皇帝批准,尔后沐浴焚香,才能取出阅读,阅后即还。这么重要的档案,隆科多竟然将其私藏家中(到底有无此事另当别论),当然犯了大逆不敬罪。雍正帝便以此为据,令缇骑(皇帝亲信侍卫)将隆科多逮捕回京,由顺承郡王锡保秘密审讯,给其定罪41条,拟斩刑。雍正帝念其昔日功劳,特加恩典,免其正法,于畅春园外附近空地,造屋三间,永远禁锢,不没收财产,不贬妻为奴。由此可以看出,是家谱档案最终彻底断送了隆科多的政治前途,将其逼入了绝路。
(文章来源:《兰台世界》1999年第5期,中华文史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