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清代重要档案目录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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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吉林省档案馆馆藏清代重要档案目录提要


吉林边务文案处(1884-1901)全宗号 J4
(一)机构概况
光绪十年闰五月二十四日(1884年7月16日),奉吉林将军谕令添设吉林边务文案处,同时启用木质关防。光绪二十六年十月(1900年11月)吉林边务文案处与吉林边防营务处合并为稽查处。光绪二十七年三月(1901年4月),吉林边务文处撤销,边务文案事宜归练军文案处办理,该处设总理1员、会办1员、委员11名、书识18名。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吉林地方所有边务事宜及代替吉林将军起草文件。该机构隶属于吉林将军衙门。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吉林边务文案处档案共有20300卷,上架排列长度40米,案卷起止年代为光绪七年(1881年)至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该全宗有簿式、卡片式两套检索工具。
档案主要内容:
1. 军制 有吉林防军、练军、地方团练的创办与改编的文件;边防各军及各局处刊发、缴销、启用关防的文件;机构设置、变更裁撤的文件;各军报部花名清册;军事教育;军纪军法;珲春边防裁军;龙峪、黑顶子两处创办团练的文件;有交涉总局、银元局等启用关防、边务承办处裁撤,武备学堂开堂办事及裁撤、军营行军禁令二十条等文件。
2. 职官 有各级职官文官和武官的任免、奖励、处分、请假、病故、官员差务等内容。如:吉林将军为富充任吉字马步练军总帮统之职的札文;吉林兵司为关领防饷协领艾隆阿给予记大功一次的移文;靖边右路统领为将哨官桂祥摘去顶戴的呈文;边务文案处总理请假回籍的禀文。
3. 兵丁 有靖边五路一军(中、前、左、右、后五路及新军)、屯垦营、吉字营等招募裁汰兵勇、挑补西丹、拣补甲缺、兵丁病故阵亡、奖赏抚恤兵丹、缉拿逃勇、处分兵丹及各军某年某月实在存营数目及派赴各处差占花名清折等内容。
4. 经费 有运解军械军饷所需车价脚价钱文、吉林机器局购办机器料价银两、购置炮车马匹银两、购买更换旗帜号衣帐棚等项银两的请领与发放;边防各局处、各副都统衙门日常办公费用;捐输收入;货币的制造与流通及有关借还款内容的案卷。
5. 官员薪俸 有关于边防各局处及边防各军职官薪水心红的请领与发放事宜的档案。如:边防营务处为请领本处总理会办等薪水的呈文;粮饷处发给亲军左营帮带官薪水的呈文。
6. 兵饷 有边防各军兵饷的请领与发放卷。如:靖边中路请领光绪二十四年秋冬两季饷银的呈文;营务处报各军发放饷银事宜的呈文。
7. 军事活动 有吉林将军、珲春副都统等校阅边防各军及各军演习操练情形卷;靖边五路一军驻防、调防、派赴各局县护防及派兵护送饷银军火卷;维护地方治安、缉捕盗匪、处理案犯内容卷;各路兵勇兴修道路桥梁工程,砍伐电杆、木料情况的案卷。该类档案中有少量反映中日甲午战争期间吉林防军侦探边情、备战、调防各情的案卷。
8. 军械 有各军请领更换操需枪支弹药、枪械修理使用、边防军械库收发实存军火数目;枪支、弹药、机器的采购制造,原材料的开采加工;开办矿务及有关地质勘探、矿产采掘、冶炼加工方面的案卷。如:制造军火格式造法尺寸分析清折;历年由上海等地购运军火料件数目;吉珲宁三属试办矿务等。
9. 军需 有关边防各军所需服装、旗帜、帐棚、铁牌铁架、马匹炮车等项军需品的制做购买及修筑炮台工程卷。
10. 其他 有文牍、礼仪、屯垦等方面的案卷。
吉林分巡道 (1882-1908)全宗号J9
(一)机构概况
吉林分巡道于光绪八年五月二十日(1882年7月5日)奉到石朱 批,是月二十二日(7月7日)正式添设,道署设在吉林府城,与吉林将军衙门同城。光绪八年六月二十二日(1882年8月2日)首任道缺着顾肇熙接任视事。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吉林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四年二月初十(1908年3月12日)撤销吉林分巡道。吉林分巡道系民署机构,隶于吉林将军衙门,主要职能是:代替吉林将军定期巡察地方;管辖新设、改设的府、厅、州、县,一切政务由其承转;省垣词讼、盗案、各局事务归其总司;旗、民案件府厅州县审定后,均解省垣,由其复核审转。吉林分巡道内部设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分理事务。该道主要官员为道员。历任道员有:顾肇熙、孙堪、丰伸泰、同勋、瑞霖、纳钦、文韫、联阝及 、谢汝钦、达椿、方朗、余氵睿 。。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吉林分巡道档案共有7761卷,文件的起止时间是光绪八年(1882年)至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全部档案采取机构--问题结合年度的方法分类排列的,上架排列长度78米,并编制了簿册式案卷目录和案卷分类卡片两套检索工具。
档案主要内容:
1. 界址 有会勘宾洲厅与长寿县界址,划分吉林府、伊通州、磐石县边界等呈移文;处理有关州县边界纠纷事件等文件。
2. 机构 有吉林将军为添设道府增加民署机构的奏折,长春厅改设长春府、农安照磨改设县、珲春增添民官的奏折;吉林将军衙门所属各厅、局、所设、裁的呈移文,各署启用关防日期等移呈文。
3. 职官 有清廷关于整顿吏治的谕旨,首府、首县委署章程等法规性文件;顾肇熙、曹廷杰、谢汝钦、柳大年、周宝麟、李澍恩等官员任职时间、履历表、勘查署地的呈文;阮忠植等官卷、吉林分巡道道员、长春府知府、敦化县知县等公出公回日期,郑国侨等官员请假守制的呈文;为差务、剿匪等出力官员请奖,为伤亡人员请恤等呈文;吉林将军铭安、长顺被控稽察情形的咨文,对余浚、赵光壁、达桂等重要官员办事疏漏、溺职被参、革职等文件;吉林府民人李泽川报捐县承等捐官的禀文;官员调、补接交盘点清册等。
4. 财政 有各署呈报的年度预决算书册;岁出岁入表册;请领薪俸、养廉银、津贴的申文,核销款项的呈文,追加经费的详文,赈济、抚恤等款项支出清单;整顿厘捐办法,征米折银、租赋改征章程等法规性文件,征收斗税、牲畜税、地厂杂税清册;变通钱法章程、遵照杨宜治奏式铸造金银的札文;商民所铸宝银按九九成色熔铸、户部改奏行使铜元不分省份和官民通用等钱法方面的规定;兑换银元、各月银价表,设立银行,筹办昭信股票、开设当业等呈文。
5. 实业 有赵炳麟为推广农林以厚民生而固国体的奏折,垦荒、放荒、丈量土地的呈文和数目清册;农作物、畜产品、水产品产量调查表;砍伐林木、采办参枝等详文;商法、商律,开设吉林、长春等处商埠,兴办店、铺、烧锅的呈文;产品销售、参加赛会的呈文,商品物价调查表;勘办矿务、挖煤、采金的呈文;开设电灯、火柴等工厂的详文;修筑铁路、公路,设轮渡、办运输的呈、札文、驿邮、电讯等文件;商民用秤照领砝码、更换官秤、使用斗只一律烙印等统一管理度量衡器的规定性文件。
6. 文卫 有变通科举章程,游学日本学生章程,出洋学生入各国工商学堂章程,扩充八旗书院章程;创建新榆师范学堂等各类学堂的呈札文,修建养政书院的呈文,学生考试、乡试等详文;各署纂修志书、开办印刷局的呈文,改良戏曲、小说的条陈;兴办施医局、施药局、引痘局的呈札文。
7. 礼俗 有修庙宇、建祠堂的呈文,斋戒、祭祀、耕耘日期的规定,组织祈雨、祈晴、祈雪活动的呈文,各署呈报的孝子贤孙、节妇烈女、五世同堂花名册、请旌表、立牌风的呈文等。
8. 慈善 有创办同善堂、栖老所、育婴堂、敬节会等慈善机构的呈札文;购义地、施棺木、埋尸体的札文、设粥厂、搞恤嫠、修义仓、劝积谷等呈札文。
9. 军警 有军队建制、驻扎、演练、设卡、会哨、巡边守界的文件,请派兵保卫衙署、矿局,护送官差、饷车,保护外国游人的呈文,军队调遣、出征、与俄兵接仗、剿匪等呈札文,办屯垦、团练招募丁勇的呈文;组织联庄会、设立保甲的呈文,监押罪犯的文件,禁烟禁赌规则,防火章程等。
10. 涉外 有同治元年奏准外夷传教条款的咨文,转抄的马关条约和中缅条约、中英两国签订的藏印条约、日俄和议条款;英、法等国在哈尔滨设立领事馆的咨文;俄日等国在吉林省修筑铁路、开矿、经商等事宜的照会和协约,英、法、德教士来吉林购地办教堂传教的呈文;美、英、法、德、日等国人来吉林游历、考察请领护照和派兵保护的呈文;朝鲜民人来吉林垦荒种地的详文等。
吉林省民政司(1907-1911)全宗号J23
(一)机构概况
吉林省民政司于清代光绪三十三年十二月初六日(1908年1月9日)成立,一直延续到民国2年(1913年)。该司录属于吉林行省,掌办理全省民治、巡警、消防、卫生、土地、户籍、图志,后期又掌理府厅州县官员的考核、升迁调补等事宜。内部机构采取分科治事的方法,设民治、警政、营缮、疆理、庶务5科,后又增设了铨政、统计、筹赈3处。民政司最高长官是民政司使,先后任过司使的官员有谢汝钦、邓邦述、韩国均。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吉林省民政司档案共有3301卷,全部档案按内设机构分类排列。上架排列长度27米,有簿式、卡片式两套检索工具。
档案主要内容:
1. 机构设置 有民政司所属各机构成立颁发关防和机构裁撤缴销关防的移呈文;吉林省参事会、省议会、省谘议局、自治宣讲所等成立并启用关防的移呈文,筹备立宪的报告、章程等;府厅州县官员差委、升迁、接任视事、请假、履历、官员报控、惩处、奖惩、抚恤等文件。
2. 治安 有关于巡警局、自治会归为民政司掌理的札文;筹设四乡巡警、济良所、习艺所、养济所、庇寒所的呈文;巡警章程,妓院、戏院管理办法;反映盗匪、金匪、教匪活动及通缉拿获的呈文;关于禁烟禁赌的章程办法,对种罂粟地亩数目调查清册等。
3. 防疫 有吉林省防疫总局章程,引痘局、牛痘局、医院关于防疫的详文、种痘人数清册、防疫图表、疫死人员名册和有关的统计数字。
4. 灾情 有关于全省境内受火、水、旱、雹等灾害的详文、损失统计报表及筹办赈抚户数花名册,私人、官方捐助款项统计;宣统三年(1911年)东三省暴雨成灾的奏折;省城火灾善后处理办法,开办粥厂、设立贫民习艺所、招收艺徒告示等件。
5. 土地人口 有土地面积调查统计表,地亩数量清册,土地收放买卖情况统计;各属报送户籍、丁口清册;韩民入籍人口数目;调查教民户籍田产、蒙民户口办法等。
6. 礼俗 有省城重建文庙;教堂清册及庙产处理的详文。
吉林全省旗务处(1907-1911)全宗号 J49
(一)机构概况
吉林全省旗务处是统辖全省旗营事务的总机关。光绪三十三年六月二十八日(1907年8月6日)成立调查旗务处,十二月兵司与调查全省旗务处归并为吉林全省旗务处,光绪三十四年三月初二日(1908年4月2日)启用关防。民国元年(1912年)9月1日吉林全省旗务处以''共和成立,国体改建,旗务处亦未便另立机关''改为旗务临时筹备处,民国4年5月底予以裁撤。吉林全省旗务处归督抚节制,该处始设总理1员,协理1员,帮办1 员,旗务赞助员3员,员役若干人。内设仪制、军衡、稽赋、庶务4股,光绪三十四年八月(1908年9月)增设统计处,十一月改股为科。宣统三年六月初一(1911年8月5日)添设蒙务科。历任总理有恩庆、成沂、庆山。吉林全省旗务处的主要职能是:掌管朝贺、典礼、常年例贡;掌管旗员升调、补署、挑补兵缺、马政各事项;旗属官兵俸饷、随缺地亩、征收旗地、各项租赋、旗丁户口、旗丁职业、筹划归农;有关蒙荒、蒙务的所有事宜;全省各城旗的调查统计事宜。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吉林全省旗务处档案共有7792卷,文件起止时间为清光绪三十三年至宣统三年(1907-1911年)。档案采取问题结合年度的方法进行分类排列,上架总长度80米,编制有簿式、卡片式两套检索工具。
档案主要内容:
1. 祭典例贡 有举办各种庆典、万寿进单、春秋致祭长白山,筹措各类祭品,采捕、备办、进送各类贡品的札移文;打牲乌拉、菓子楼、三姓副都统等衙门及各边门驿站操办进送贡品的往来文件,给发火牌印票等文件。
2. 机构人员 有旗员升迁调补、兵额配设、旗犯安置情况的文件;全省旗务处创设办法;成立并启用关防;内设机构撤设及各股承办事宜清册;旗员挑补引见裁革的札移文;所属官员出身履历,额设官兵数目,各地旗务承办处开办呈报等件。
3. 旗地旗产 有租赋并民政事宜的文件;吉林行省为旗地升科的札文;清丈六旗马厂官地章程及批文;变通三姓旗务案;封纳各旗公产租赋及旗属田房税契试办章程;全省各属旗户种类及垧亩纳税数目清册;吉林行省为旗民田禾受灾分别蠲免租赋的札文;各旗请领孤独养赡钱的移札文件等。
4. 旗人生计 有学校、安排旗人就业归农、宣讲劝学、筹划旗人生计方面的文件;旗务处创办工厂,招收培训艺徒大要章程;工厂整顿办法及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创办满蒙高等小学堂、满蒙文中学堂、十旗两等小学堂及举办各地旗人学堂的文件;拨荒安置赫哲旗丁、旗人寿山等请拨蒙荒以筹生计的文件。
5. 蒙荒蒙务 有调查蒙荒蒙界,划分江套蒙旗界址,筹议蒙地兴利实边,蒙务处章程及裁并蒙务处,调查蒙古兴革事件的各种文书,与哲里木盟札萨克公的来往文件。
6. 统计 有驻防八旗人口、职业、婚嫁统计表;民有、公有、官有地亩各表及民政、财政、军事、司法、教育、实业统计各表;各地呈报的各类调查统计报告等。
吉林行省文案处(1877-1911)全宗号J66
(一)机构概况
文案处最初为吉林将军行营文案处。光绪三年九月二十日(1877年10月26日)正式启用吉林将军行营文案翼长关防。同年设练军文案处,并与行营文案处合署办公。光绪二十一年九月(1895年10月)以后,行营文案处职能渐由练军文案处替代,两处最高职官使用练军文案翼长称呼,仍沿用原来关防。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1901年1月)裁练军文案翼长归练军粮饷处总理兼办。光绪二十七年三月(1901年4月)吉林边务文案处裁撤,所有边务文案事宜归并练军文案处办理。光绪三十三年五月(1907年6月),吉林改设行省,前吉林将军衙门原设之全省行营文案处与内文案处裁并统为文案处,设总理1员,分6股办事,即交涉股、民政股、财政股、学务股、军政股、法政股。六股之外复有庶务处、收发处、掌案处及监印、核对、签缮等官,各专责成,以文案处为之总汇。该机构延至清王朝灭亡。文案处及其前身吉林将军行营文案处、练军文案处、吉林全省行营文案处都为吉林将军衙门、吉林行省公署的办事机构,承办军辕批发文件以及外来咨报移付呈请诸事,同时代替吉林将军、吉林巡抚起草文件,是军辕行政之枢纽、公事出入之总汇之区。练军文案处同时办理练军事务。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吉林行省文案处档案共有25000卷,上架排列长度50米,案卷起止年代为同治四年(1865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该全宗有簿式、卡片式两套检索工具。
档案主要内容:
1. 机构设置 有吉林将军衙门及各副都统衙门增设裁撤机构,刊刻启用关防,官制改革方面的案卷。
2. 军事 有吉林练军、吉胜营、骁勇营、吉字营变更营制的文件;招募裁汰兵勇,挑补西丹,拣补甲缺;各队调防会哨日期及地点,派兵保护各项事宜;缉捕盗匪,惩办盗匪;各地举办团练,核发军火等文件。
3. 职官 有练军及各局处、户刑兵工各司、各副都统衙门等机构文武官员的任免、升迁、调补、考稽、请假、差务、病故、赏发功牌、年终请奖、请功记名、撤差摘顶;各乡社公举练总、处分练勇等件。
4. 财务 有各单位办公经费,职官薪俸、心红、川资银两、赏恤银两的文件;练军、吉字营、捕盗队饷银;筹捐赈济款银两,借还款各项;租赋,征收交纳厘捐,烟酒木税;彩票红利,发商生息钱文;货币制造与流通,货币兑换等文件。
5. 商业 有各地筹办商会,哈尔滨商埠公司开办日期及简明章程,商部拟在吉省设立林业公司,集股在松嫩两江筹设渔业公司,外国人在吉开办实业等文件。
6. 荒政 有各地发生火灾及自然灾害情况,筹办赈济事务等件。
7. 文化教育 有开办各类学堂,师范学堂、巡警学堂、陆军学堂开学日期、招考学生、购买仪器各事;吉林穆棱初等小学章程,巡警学堂详细章程;购办各种图书报纸,汇编志书,吉省推广实业教育等文件。
8. 文牍礼仪 有刷印告示,颁发执照,封开各衙署印信,各坛庙祭祀斋日期,皇旅婚庆寿庆,过继改名等文件。
9. 其他 有少量的有关矿务、垦务、电报电话等方面的档案。
吉林提学使司(1904-1912)全宗号J33
(一)机构概况
光绪三十年四月(1904年5月)吉林将军奉上谕,拟于省城设立大学堂一所,委派松毓为总理。光绪三十二年四月二十日(1906年5月13日),吉林提学使司设立,吉林提学使由吴鲁署理。十一月九日(12月24日)启用军署刊发''吉林提学使司关防''。吉林提学使司总理全省学务,考核所属职员功课,归督抚节制,业务上归学部考查。吉林提学使司设议长1人,议绅4人,佐提学使参划学务,内设总务科、普通科、会计科、专门科、实业科、图书科、统计处,每科(处)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光绪三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1908年10月20日),新任提学使曹广桢视事,宣统三年十二月遴选提法使吴焘兼署提学司。
(二)档案情况及其内容
馆藏吉林提学使司档案共有2667卷,上架排列总长度44米,文件起止年代是光绪三十年四月八日至民国初年。吉林提学使司全宗内档案按机构、问题结合年度的方法进行排列。有卡片、簿册式案卷目录。
档案主要内容:
1. 学务处 有有关废科举、兴学堂的奏折、规章;学务处启用关防,人员任免及筹设四关等学堂的文件等;学部奏定各项学堂章程,学务处因地酌变试办学堂章程;劝学所章程并内附宣讲所办法等。
2. 总务处 有各司、局、处、所有关机构设置、裁撤、人员任免的移、详文;提学司的设立及筹设劝学所、宣讲所、教育总会以及教职人员的考核等事宜的文件;有吉林省唯一一次科考的材料及为烈妇孝子请旌表的详、札文等;如学部奏定提学使权限章程及地方学务章程施行细则;吉林提学司拟定劝学所官绅功过考核章程;林伯渠任吉林提学使司帮办时签署、批示的文件。
3. 普通科 有改良私塾、创办学堂的奏折、规章;吉林提学使司为教学活动、教学管理事宜与省城各学堂及各府厅州县的往来文;小学总汇处试办章程;师范毕业生应尽义务办法,省视学调查全省学务报告等;另外还有筹设回族、朝鲜族等少数民族学堂材料,为启迪民智、民良民俗而劝学、宣讲的文件。
4. 会计科 有吉林提学司、省城各学堂及各府厅州县为请领、核销教育经费的详、移、札文。
5. 专门科 有各专门学堂(包括法政学堂、满蒙文中学堂、师范学堂、方言学堂、官话字母学堂、吉江驿学堂、医学堂等)的筹设、学生招考、文凭发放及有关留学生事宜的文件。
6. 实业科 有学部关于设立实业学堂的奏折、规章;各实业学堂、茶务、蚕桑、水产讲习所、商业教员讲习所、博物标本实习所、工艺教养所、艺徒学堂筹设及教学活动文件;还有参加各种赛会的有关材料。
7. 图书科 有各种教科书的编译、印刷、发售及筹设图书馆文件;吉林行省为转送《农学丛书》三部并请收集有关农政各书以备送部研究的札文;吉林提学司为转《审定高等小学暂用书目》并订购教科书等情的札文。
8. 统计处 有省城各学堂、各府厅州县上报的有关学务方面的统计表册;劝学所、宣讲所及各学堂一览表;各学堂收入统计表;聘用外国教习统计表等。
(文章来源:中国吉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