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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末天津教案发生的历史动因考察
1870年发生的天津教案直接导致20名外国人死亡(其中法国13人、俄国3人、比利时2人、意大利和爱尔兰各1人),此事震惊中外,可谓案情特别重大,是清末教案中最重要的教案,在近代教案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也是中国近代历史自第二次鸦片战争至中日甲午战争之间最重要的历史事件之一。因此,对于引发天津教案真正原因的研究和探讨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采生折割”“迷拐幼童”传闻的酝酿
天津教案的发生源于拐卖幼孩和法国天主教堂大批幼童死亡,由此传言益广,民情沸腾。
同治九年农历五月初(1870年6月),传染病在育婴堂内流行,被收养的幼童数十名死亡,葬于河东荒野义地。因掩埋草率,有的尸体暴露,鹰啄狗刨,惨不忍睹。每天有数百人围观,天津镇中营游击左宝贵等官员皆目睹。更为严重的是,“死人皆由内先腐,此独由外先腐,胸腹皆烂,肠肚外露。”[1]人们对此议论纷纷,皆疑为法国教堂“采生折割”后丢弃所致。一时间矛头直指洋人,中外矛盾陡增成为社会焦点。所谓“采生折割”不是指一般地剥夺人的生命,而是以某种巫术、妖术的方式,摘取活人的眼、耳、脏、腑等人体器官或肢体,作为供奉神灵的祭品;也有摘取活人器官做药饵治病的说法。长久以来,中国历代秘密组织法术神秘、主张养生摂生、得道成仙,影响甚广,亦有民间邪医术士用幼孩器官配制药引牟利者。此事极易引起民众恐慌和动乱,扰乱民心,危害社会。
天主教等西方宗教势力侵入中国以后,一直被视为邪教异端,迷拐幼童、采生折割的谣传不绝于耳。所谓迷拐,不是指一般的诱拐,而是特指用迷药,甚至妖术拐人,俗谓拍花者当属此类。由于育婴堂的开办使拐卖幼孩事件大量增加,于是,人们自发地开展搜捕拐骗婴孩犯的行动。而此时恰有民众在天津西关查获静海县的迷拐幼童犯张铨、郭拐等3人,其中1人为天主教徒,对此,民情汹汹,疑迷拐幼童之事与教堂有关。五月十四日,天津道府官员迫于民众压力,经知府张光藻和知县刘杰会审,草率将张铨、郭拐审结处死。这个实证和官方的认可不仅进一步强化了人们所有的猜测,而且肯定了传闻的真实性,因而民情更加激愤。紧接着天津县民团抓获迷拐犯武兰珍,其供称系被教堂门丁王三“诱入堂中,付与药包,令其外出迷拐男女。前在穆庄子拐得行路1人,得洋5元。”[2] 此事事实清楚,并非虚构,“为老百姓所普遍相信。”[3]事关教堂,不得不查。尽管武兰珍时有翻供,但民众要求强烈,官府查案意图坚决,法方不够配合,坚称教堂无王三其人,迷拐之事与教堂无关,引起官员和民众的愤慨。此时,在天主教堂门外聚集的围观民众越来越多,形成围攻之势,双方发生争斗。法国驻天津领事丰大业的蛮横无理、行凶施暴激怒了天津民众,忍无可忍的人们打死了丰大业及其随从,焚烧了天主教堂,拆毁了仁慈堂等宗教建筑。并造成包括西方传教士、修女、官员、商人在内的20人死亡,英、法、俄、美、比、普、西国公使联合照会总理衙门,提出抗议,并派多艘军舰集结海上进行军事威胁,中外关系顿时十分紧张。
从6月4日发现法国天主教堂被收养的幼童死亡问题到6月22日西方国家武力威胁要求清政府惩办中国官民,半个月左右的时间,形势发生了急剧变化,这就是着名的天津教案。
在天津教案发生前夕,关于事涉教方的“采生折割”“迷拐幼童”传闻即颇为盛行,迷拐幼孩,取脑眼挖心,以作配药之用的说法在百姓中普遍流传,且被描绘的极具说服力,空气中到处弥漫着紧张气氛。
二、传闻失实及其可怕后果
天津教案起因于“采生折割”“迷拐幼童”传闻,因怀疑法国天主教堂迷拐幼童用来取眼挖心,作药引导致出现如此严重后果的教案。那么它的真实性究竟如何?有无此事?这就成为分析研究天津教案的关键。直隶总督曾国藩以调查核实该问题入手,试图揭开迷雾,查清天津教案爆发的真正原因。
首先,关于“采生折割”一事并无事实根据,曾国藩初到天津查案,“百姓拦舆递禀数百余人,亲加推问挖眼剖心有何实据,无一能指实者”。[4]而拐人挖眼系送天津教堂配药的供词,内容上的虚妄可以肯定无疑,因为随后即勘定天津教堂并无取人眼睛等物配药之事。武兰珍、王三等的供词,也有证据表明是可能在逼供成招的的情况下做出的。经过连日细查衅端,曾国藩基本否定了挖眼剖心一事的真实性,认为其属不实传闻之类。在复奏中曾国藩“力辩外国无挖眼剖心等事”。[5] 他在给法国公使罗淑亚的照会中更加明确地指出,挖眼剖心之说属凭空谣传,绝无此事。“本阁部堂查明并无确据,拟即奏明大皇帝,请明降谕旨,辨明挖眼剖心等事多属虚诬,以雪洋人教堂之冤,以释士大夫之疑,即以平百姓之忿。此全案之根由。津民所以鼓动公忿者在此,贵国所以深恨被诬者亦在此。”[6] 清政府任命赴津协同曾国藩办理 天津教案的丁日昌等人也一致认为:夏间迷拐一事,剖心剜眼一事,……挖取一心一眼和药之事,似可断其必无。外国方面更是认定教堂主使迷拐与挖眼剖心之说皆属不值一辩的谣言, 被如此诬陷诽谤,也感忿忿不平。
其次,是对“迷拐幼童”的进一步分析认定。“采生折割”事实上并不存在,而迷拐案情,则依然模糊难辨,似乎拐骗事实确凿,无可争议。焦点集中在是否认为有迷药这一关键问题上。迷拐传闻长久以来一直存在,影响颇大。天津教案中盛传教方迷拐儿童,人心惶惶,人人自危,家家房门紧闭,儿童藏于户内,不准外出。可见,“迷拐幼童”传闻的影响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成为事件直接的导火线。关于此方面的记载颇为详细,又大体相仿。均为使用药物进行迷拐,一拍即使拐骗对象出现某种幻觉自动跟随拐匪行走,此种药物十分神奇、迅速而有效,有人称只为“拍花”。王三虽认为有迷药,尚复旋供旋翻;此外有教民安三迷拐被获,供认不讳。张光藻忆述中非常难得地提供了安三迷拐案的具体情节,正好印证了所谓拍花方式的存在。“有西关木作铺人,令其徒回家取饭,其徒行抵浮桥,忽有一人自后拍其肩,伊遂昏迷跟随其人,行至西南三十里之某村,为村民所救,当将拐匪送案讯之,则名安三,与剃头王二熟识,亦天主教中人也。惟问其迷药,则供词闪烁,不能一定”。[7]从中不难看出其所述迷拐细节所能提供的当年传说拍花迷拐的基本情行使我们不仅可以增加对迷拐的感性认识,更可以通过对此类传闻略见一斑增强我们的判断能力。
即使安三迷拐案成立,其教民借为护符之证,而不能为教堂主使出拐之证。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时虽然有所谓蒙汗药(即麻醉药的一种),但若要使被作用者的行为在运动中完全受控于拐匪,实在令人难以置信,恐怕现代医学也不能做到。况且现代科学对此所做出的种种猜测和解释始终持坚决否定的态度。推敲起来带有浓厚封建迷信色彩的所谓迷拐终归流于传闻,缺乏确凿证据的有力支持。2007年2月14日下午广东省公安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2006年9月某媒体报道有关“迷魂药”轰动一时,引起广州市民强烈恐慌事件澄清事实真相,称“迷魂药”子虚乌有,民间传闻失实。并经广东药学院专家研究证实并不存在。[8]可见即使在当今社会条件下经济发达地区“现代版”迷药案的魅力和威力仍不减当年。因此,当年的社会影响力和杀伤力更是可想而知。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不管过去还是现在迷药是根本不存在的,因而“迷拐”也就无从谈起。今日尚无此技术条件,当时实有的可能性也就更不存在了。
由此看来,天津教案的起因是失实传闻,而它又在流传中被层层加码放大,形成惑众之谣言,引起民众恐慌,最终酿成可怕后果。英、法、美、俄、德、比、西7国公使联合向清政府抗议。法国武官凶恶地扬言“十数日内再无切实办法,定将津郡化为焦土”。[9]最终结果对追查迷拐案的天津知府张光藻、知县刘杰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赔偿法、俄、英、美4国损失和抚恤费白银共502285.19两;以杀人罪抵偿洋人死亡数等同处死民众20人,以抢劫和伤人罪判处充军杖徒各刑25人。法国指责清政府破坏了中法间的条约,又严重地破坏了国际法,要求中国派特使赴法赔礼道歉。清政府竟然屈于压力,打破从不遣使出洋的惯例,特派崇厚充当“使法大臣”,专程赴法国道歉。九月二十四日(10月19日),天津数万民众为判处死刑的20名民众送行,并为牺牲者建公墓,立碑建祠堂。因曾国藩办理天津教案不妥,倍感压力与责骂,心力交瘁,清廷调其回任两江总督后不久即死于任上。
三、天津教案发生的深层社会动因考察
天津教案的发生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件大事,其发生的原因看似较为简单清楚实则纷繁复杂,引起的反响和争议也颇大。
首先,天津教案的发生是“采生折割”“迷拐幼童”谣言广泛传播极其社会发动的直接后果。这一观点得到了众多官员的认可。两广总督瑞麟认为:“天津肈衅之案,其始由该处谣言所致。”[10]对此,张之洞似乎认识的更为严重,并不无忧虑地指出:“闹教之匪不可虑,造谣之匪仍可虑。”[11] 天津教案中此类谣传尤其盛行,这些根本查无确据、民间以讹传讹的附会之说被广大群众无知轻信,谣言盛行,它占据着人们的头脑,左右着人们的行为,牵动着人们敏感的神经。它不可阻挡地推动着事件的进程,直至引起骚乱。而法国领事丰大业蛮横霸道,公然当众向中国官员开枪是直接引发该事件的导火线。
其次,中西文化矛盾冲突是天津教案发生的社会背景。自基督教传人中国,迷拐幼孩、采生折割的谣传一直不绝如缕,为此引发诸多教案。由于基督教随西方侵略势力进入中国,因此,它一直被中国人视为邪教,中国人根据本土邪教的特征,自然地推及到外国的邪教不可避免地也会以采生折割做为修炼之法。“采生折割”“迷拐幼童”等传闻在基督教传入中国前早已存在,再加上天津教案发生前正值天气干燥、久旱无雨,社会的焦虑、烦躁情绪使人们急于找到宣泄的渠道,自然也为谣言流行制造了极为适宜的条件,而中西文化矛盾冲突往往是最好的借口和出口。
再次,教堂的环境和教方诡异反常的行为方式,引发了人们的种种猜疑和想象。“天主教育婴堂和孤儿院所遵守的保密制度,或者应该说幽闭状态,引起了人们的许多怀疑。”[12] 教堂终年大门紧闭,过于神秘,人们不能窥测到里面的情况,更加重了好奇心,于是具备了谣言流行的社会心理基础。另外,教堂在幼孩病倒的濒危之际,将其接到育婴堂施行洗礼这种做法和死亡的频繁发生,以及又在夜间掩埋尸体,且一棺二三尸的事实进一步支持了人们的判断和认识;再加上此时柺案的不断发生,所有这一切联系在一起更加强化了人们对教堂诡秘目的的看法,于是认定“迷拐幼童”“采生折割”确系教堂所为。这是引发天津教案的重要诱因之一。
第四,迷拐虽无,但拐卖儿童的情况却与教堂有关。中国社会极端贫困,人口众多、重男轻女等自身无法克服的社会弊端给某些不法之徒以可乘之机,专以贩卖儿童渔利,原来是秘密交易的罪恶因天主教育婴堂的存在,变为公开化,甚至在某种特定的环境条件下变得合法化。拐匪打着慈善的幌子,将拐来的孩子装扮成弃婴卖给教堂,获取报酬。一旦被抓获,则诬称受教堂指使,转移民众视线。可是,这样一来,教堂无形中成了替罪羊,成为社会矛盾斗争的焦点,成为遭受外国侵略污辱的中国人发泄复仇情绪的直接对象。
第五,官绅故意编造传播迷拐幼孩、采生折割,甚至诱奸妇女等谣言,以激起民愤,掀起反教运动。在中国近代社会中华民族面临危机的紧要关头,针对外国人散布的谣言具有不能取胜的战场以外极强的杀伤力,造成民众群体意识的空前觉醒,瞬间凝聚起来的力量形成强大的爆发力,真正令外国人感到从未有过的胆寒。天津教案中官绅把谣言作为一种反洋教的重要手段,取得了最为显着的效果,官、绅、民一体化的反洋教联盟令任何试图辟谣、澄清谣言、找出事实真相的举动都遭到失败的下场。曾国藩一世盛名毁于办理天津教案即证明了这一点。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外国领事和传教士包庇不法教士,欺压平民的侵略行径是引起天津教案发生的根源。其一,教士所到之处,不择良莠,广收徒众,其中多为穷困人等,但也不乏匪类、痞混入教。[13]教士听其一面之词,为之出头庇护,莠民以教士为庇护,教士以莠民为羽翼,一经入教凌辱乡里,欺压平民,百姓怨毒日深,引起公愤。其二,“天津民教互哄一案,在法领事凶戾性成,固属祸由自取。”[14]部分在华从事各种活动的外国人通常以胜利者姿态蛮横无理,肆意妄为,飞扬跋扈,凶残粗暴地在中国的土地上蔑视欺辱中国人的行为极大地伤害了中华民族的自尊心,情感受伤的中国人仇恨洋人洋教的心理非常强烈。甚至连外国人也会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讲老实话说,百姓关于屠杀(外国人)的普遍心情是庆幸,在某些情况下简直是幸灾乐祸。”[15]因此,不难看出,尽管带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和较为浓重的封建迷信色彩,但是当天津民众长久酝酿的愤恨情绪转化为自发地反侵略正义斗争行动的时候,我们既可以找出天津教案发生的真正原因,也不必去过多地强求它应该具有理性、科学、合理的因素。
总之,天津教案发生的原因看似简单实际却要复杂得多。表面上看,是教堂包庇犯罪教民,领事包庇教堂犯罪,由此引起中法官员之间的冲突。实际上是由于“采生折割”“迷拐幼童”谣言广泛传播引发的全社会反教运动;客观上看,“采生折割”“迷拐幼童”虽并不存在,但主观上民众长时期积聚起来的仇视与愤恨象火山喷发一般地瞬间爆发出震惊世界的吼声;从形式上看是因为教民拐骗幼孩卖给教堂,实质上却是中国人民反抗帝国主义侵略、压迫,捍卫国家主权与民族尊严的一场正义斗争。虽然区域只限天津一城,方向也略有偏差,但其所产生的国内外影响却十分强烈、不容低估。
参考文献:
[1]曾国藩:《曾文正公奏稿》第29卷,传忠书局光绪二年刊本,第38页。
[2]曾国藩:《湘乡曾氏文献》第7册,第4519页。
[3]《清末教案》第5册,中华书局2000年版,第2-3页
[4] 曾国藩:《曾国藩全集·奏稿十二》,第6980页。
[5] 曾国藩:《曾国藩全集·日记三》,第1758页。
[6] 曾国藩:《湘乡曾氏文献》第7册,第449页。
[7] 张光藻:《同治庚午年津案始末》,《北戍草》“附录”
[8]《广州日报》2007年2月15日
[9] 曾国藩:《曾文正公全集.书札》第32卷,第51页。
[10]《教务档》,第2集,第2册,1674页。
[11]张之洞:《张文襄公全集.电牍三十六》,第112666页。台湾文海出版有限公司。
[12]《清末教案》,第5册,中华书局2000年版,66页。
[13]《清末教案》,第2册,中华书局2000年版,881页。
[14] 丁日昌:《丁禹生政书》,香港:海宝全电脑排版植字有限公司,1987版。
[15]《清末教案》,第5册,中华书局2000年版,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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