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史-清初私家修史举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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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初私家修史举例


在清初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三位“大师”倡导的“经世致用”风气推动下,清初史学出现了活跃和繁荣的局面。梁启超说:清初诸师“皆治史学,欲以为经世之用”,“于宗社之变,类含隐痛,志图匡复,故好研究古今史迹成败,地理厄塞,以及其他经世之务”。[1]因而史家备出、史学着述不断涌现。
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约100年间,私修史学的成就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明史纂修,二是舆地着述,三是古史编写,四是史表补修。四者之中,以明史纂修最为突出,最能体现其间的史学特点与成就。
一、明史纂修
自顺治元年(1644)清朝入主中原,至康熙十八年(1679)征集50名“博学鸿儒”入选翰林院编修《明史》的35年间,官修明史没有丝毫进展,却出现了一个私修明史的浪潮。孙逢奇《甲申大难录》、傅维鳞《明书》、吴伟业《绥寇纪略》、钱士馨《甲申传信录》、谈迁《国榷》、张岱《石匮书》、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庄廷钅龙《明史纪略》、计六奇《明季北略》、《明季南略》、查继佐《罪惟录》等等,都是当时有影响的私修明史着述。康熙四年,清廷重开史馆,征集史料,于是又有一些私修明史推出,除上述《明季南北略》外,黄宗羲《明儒学案》、王夫之《永历实录》等都在此间完成。这股私修明史的浪潮,与“国可灭史不可灭”的遗民心态有直接关系,其中自然亦多包含“以史经世”的意思。
自康熙十八年诏修明史至康熙末年,私修让位于官修。明末遗旧中部分着名史家,如万斯同、潘耒等,以私人身份进入官修明史行列。康熙五十年“南山集案”后,不再有人私修明史了。
1.明遗民着述
清初私修明史,明末遗民是一支基本撰着队伍。他们“守志不屈,身虽隐而心不死,至事不可为,发愤着书,欲托空文以见志。[2]”以下,就《国榷》、《石匮书》、《罪惟录》等三部有代表性的明史着述加以介绍。
1)谈迁《国榷》
谈迁(1593-1657),字孺木,号观若,自称“江左遗民”,海宁枣林(今属浙江)人。据天启丙寅三月自序,知《国榷》始纂于天启元年(1621),至天启六年(1626)初稿已成。其自序云:“窃感明史而痛之,屡欲振笔,辄自惭怒臂,不敢称述。间窥诸家编年,于讹陋肤冗者,妄有所损益。”
顺治二年(1645),《国榷》续成崇祯、弘光两朝史事。至此,已是“六易其稿,汇至百卷”。不幸的是,顺治四年(1647)八月,书稿被盗。在心力殚竭的情况下,谈迁决心再纂,顺治八年完成第二稿。十年,携稿至京,访问明朝降官、皇亲、太监以及公侯门客,搜集口述遗闻。同时,参阅着名藏书家曾溶、吴伟业、霍达等藏书以及事涉明史的未刊手稿,一再修改、订正。谈迁卒后,书稿流落。至近代方有稍为完整的抄本,20世纪50年代经张宗祥整理为今本《国榷》,由古籍出版社于1958年出版。
《国榷》全书108卷,按年、月、日纪事,起元文宗天历元年戊辰九月,迄弘光元年乙酉五月。从“义例”可见其取材原则、编纂方法。首先,“义例”明确书名的解释:“横木水上曰榷。汉武帝榷商税,今以榷史,义无所短长也。事辞道法,句榷而字衡之。”即对众多的史料要“榷而取之”,写出一代明史。
取材基本原则是“遍考群籍,归本于实录”。采取“人与书当参观”的基本方法:“其人而贤,书可多采;否则间征一二,毋或轻徇。”“文献不足征,则阙疑传信。”对于称谓,主张“特如本称,庶明履历”,明确表示“不以成败责一时敌国”,如对元末汉陈友谅、吴张士诚、夏明玉珍等人的称谓可证这样的原则,既使其书成为《明实录》的提纲或索引,又对《明实录》作有多处考订,因而在与其他史籍参互考订中形成了其特有的价值。全书的编纂,“事辞道法,句权而字衡之,大抵宁洁毋靡,宁塞毋猥,宁裁毋赘。”叙事中间有议论,或引他人曰,或作“谈迁曰”,或先引他人之说后再作“谈迁曰”。
《国榷》一书的突出特点在于比《明太祖实录》、《明史》某些纪事更具真实性,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明太祖实录》三次改修,于功臣之死,往往书卒不书因;建文朝事以洪武纪年,有碍成祖者悉加裁革,《国榷》则对太祖杀戮功臣、忌讳莫深的建文朝史事等,都如实记录,恢复建文年号。对武宗的荒淫、神宗的贪婪等,亦多有揭露。尤其是清代先世建州女真部,崛起于明永乐年间,设立建州三卫,“有所征调,闻命即从,无敢违期”[3]。而清修《明史》讳言清代先祖出于明朝统辖,对建州史迹讳莫如深,《国榷》不仅记建州诸卫兴起、奴儿干都司建立,而且详纪指挥使猛哥帖木儿到努尔哈赤各卫首领的承袭更代,史料颇具价值,填补了《明史》纪事中这一段的空白。
《国榷》脱稿后未作仔细复核,前后内容失于照应,同一事前后叙述不一,甚而张冠李戴、画蛇添足,且记灾异祥瑞过繁等,是其明显缺点。但其宏富的内容,所体现的坚实功力,为古今所称誉。黄宗羲称其“按实编年,不炫文彩”,“详赡博辨,足资考证”[4]。白寿彝先生称《国榷》在中国史学史上,“是编年体断代史中的巨着”。
2)张岱《石匮书》、《石匮书后集》
张岱(1597-约1689),字宗子、陶庵,号石公、蝶庵居士,浙江山阴(今绍兴)人。明亡,避乱剡溪山中,着有多种史书。其中《石匮书》与《石匮书后集》是其寄寓故国情怀和民族气节的明史着述。
张岱对有明一代“国史失诬,家史失谀,野史失臆,故以二百八十二年总成一诬妄之世界”[5]的状况非常痛心,决心还历史本来面目。因以遍发《征修明史檄》,希望同道“共期倒箧,各出搜遗”[6]。时在崇祯元年(1628),亦其纂修之始。崇祯十七年,国破家亡,携其副本,屏迹深山,“又研究十年,而甫能成帙”[7],顺治十一年(1654)书成,名曰《石匮书》。清初邵廷采比作宋朝灭亡之后郑所南撰《铁函心史》:“沉淫于有明一代纪传,名曰《石匮书》。以拟郑思肖之铁函心史也。至于兴废存亡之际,孤臣贞士之操,未尝不感慨流连陨涕,三致意也。”[8]
《石匮书》220卷,上起洪武,下迄天启末年,分为本记、志(有天文、地理、礼乐、科目、百官、河渠、刑名、兵革、马政、盐法、漕运、艺文诸目。)、世家、列传(有循吏、独行、行人、儒林、文苑、妙艺、方技、隐逸、名宦、宦者、胜国遗臣、盗贼、兀良哈、朵颜三卫、朝贡各国。),属纪传体明史。该书着述严谨,《自序》称“事必求真,语必务确,五易其稿,九正其讹,稍有未核,宁阙勿书”,而且“不顾世情,复无忌讳”,在东林党普遍受到士流拥戴的情形下,指出朋党之害,认为以“道学”、“声气”相标榜的东林党负有“败国亡家”之责,招致“恨不拥戴东林,恐不合时宜”[9]之非议。
志和类传前后大多有总论和附论,末以“石匮书曰”为评论。《科目志》总论云:“诸体之难,无过制义。盖以镂刻学究之肝肠,亦用以销磨豪杰之志气者也。……人一习八股,则心不得不细,气不得不卑,眼界不得不小,意味不得不酸,形状不得不寒,肝肠不得不腐。……自洪武以来,行之二百八十二年,高皇帝以之大误举子,而举子效而尤之,用以大误国家。……八股一日不废,则天下一日犹不得太平也。”
严谨的撰史态度和阙疑求真的精神,使其为时人称赞,云“当今史家,无逾陶庵”[10]。邵廷采将其与谈迁《国榷》并称:“明季稗史虽多,而心思漏脱,体裁未备,不过偶记闻见,罕有全书。惟谈迁编年,张岱列传,两家俱有本末。”[11]温瑞临《南疆逸史》亦称“两家体裁较他稗史独完具,而岱、迁于君臣朋友之间,天性笃至,其着书也征实覆核,不矜奇门,文以作者自居,故儒林尚之。”
张岱初修《石匮书》,因崇祯朝无实录和起居注,材料不全,所以止天启。他在写给友人的信中称:“弟向修明书,止至天启,以崇祯朝既无实录,又失起居,六朝章奏,闯贼之乱,尽化灰烬。草野私书,又非信史,是以迟迟以待论定。”[12]康熙初年,谷应泰提督浙江学政,邀其参修《明史纪事本末》,得以利用谷氏所藏崇祯朝实录、邸钞等文献,续成《石匮书后集》63卷。
《石匮书后集》63卷,分本纪、世家、列传、。体例如《石匮书》,每卷卷末均有“石匮书曰”。
该书不只记载崇祯一朝事迹,“甲申之难”后南明弘光福王、隆武唐王、监国鲁王、以及永历桂王,均入卷5世家。书中这样表示:“《石匮书》曰:甲申变后,臣子为明立福、立鲁、立唐、立桂,不久旋亡,竟有何益?然宗社一日尚在,则人心一日不死。”[13]其他卷中凡均涉南明之事,都极力表彰明季忠义。
3)查继佐《罪惟录》
查继佐(1601—1676),字俨璜,号与斋,又号左尹,自号东山钧史。浙江海宁人。崇祯六年(1633)举人。明亡后,避地浙东,参与鲁王抗清斗争。鲁王政权覆亡后,隐居海宁硖石东山万石窝,从事着述。晚年于杭州铁冶岭建敬修堂讲学,从学者众,人称敬修先生。有《罪惟录》、《鲁春秋》、《东山国语》、《国寿录》、《敬修堂钓业》等着述。
《罪惟录》自序称“始于甲申”(顺治元年,1644),似避庄廷钅龙史案,实当始于顺治十二年“讲学敬修堂”之日。[14]康熙十四年全书最后告成。几经流转,只有吴兴嘉业堂收藏手稿本流传。1931年张宗祥据此补正,1936年由商务印书馆编入《四部丛刊三编》,1986年浙江古籍出版社刊行校点本。
《罪惟录》原称《明书》,取“获罪惟录书”之意,遂有此名。为纪传体明史,每卷卷前有总论,卷后有“论曰”。原无目录,分卷各异。《四部丛刊三编》本,分本纪、志、列传,合子目共102卷。浙江古籍出版社1986年校点本。分本纪、志、列传,合子卷共100卷。
《罪惟录》取材广泛,参阅了明代实录、南京太常寺志、大臣奏疏、官方邸报等史料,还广搜各类“野乘”,如郑晓《吾学编》、陈建《皇明资治通纪》、王世贞《弇山堂别集》、朱国祯《皇明史概》等明人私修着述。许多史料来源于作者的采访和实地考察,如明清之际战乱,查继佐便设法访得吴兴吴大雍所藏崇祯邸报。顺治年间,他又前往北京考证甲申史实。为详细了解南方抗清经过,他还南下闽广,会晤张壕、尹佑民,以佐证张家玉南海抗清之事。而其中所载明末农民起义均田免赋政策[15],郝永忠、刘体纯“郧阳十三营”,拥立韩王,建号定武的抗清17年的事迹,均为研究明末历史的重要资料。
体例编排上,志分31类,为天文、历、五行、冠服、艺文、地理、礼、乐、土田、贡赋、屯田、九边、河渠、漕、班爵、陵、经筵、科举、直阁、兵、刑法、典牧、茶法、锦衣、宗藩、学校、职官、将作、盐法、钱法、数。其突出特点是“意欲合表、志”。查继佐解释说:“自大司马纪传而外,始以志并列于书与表,顾志与书、表无分义,似难专名。后世史家往往恶循是例,遂无为追原其故者。”他认为,以往史书列表为“考定岁月”,后世史家不知“追原其故”,只是“恶循是例”,不过“因其体工”而列于编写体例中。在考察了历代史家作表得失后,决定将“书与表,则全合之于志”[16]。如《直阁志》与《明史·七卿年表》有许多相似处,易于翻检查阅,还详录了明代典制沿革、发展变化的经过。
列传的最大特色是以类相从,以事立传。除祖祢、皇后、皇太子、诸王等传外,元、明之际龙凤政权、割据群雄、故旧遗臣、从龙功臣等,分属“翼运王国列传”、“衡运诸国列传”、“逸运外臣列传”、“启运诸臣列传”。另有抗运、理学、经济、致命、谏议、讽谕、清介、乘时、循谨、文史、武略、荒节、播匿、隐逸、侠烈、独行、庸误、方外、艺术、闺懿、宦寺、奸壬、叛逆、诸臣逸传、外藩、蛮苗、胜国、外国,共36类。许多门类,如“荒节”、“乘时”、“庸误”等为其首创。“闺懿列传”下又细分宗室、女贞、妇烈、妇孝、妇白冤、妇死寇烈、文词、男装、女不入教坊、妾义、教坊、色目等子目。载述之细,可称无匹。
值得注意的是,《罪惟录》卷32有“外志”一类,包括“列朝帝纪逸”、“嫔妃逸”(附外戚)、“诸王传逸”、“大事逸”、“列朝属彝封爵”、“诸臣传逸”、“列朝诸臣诗歌逸”、“议论逸”、“谣讽存”、“梦兆”、“因果”、“妖历”12篇。其《外志总论》云:“外云者,非外也,以辅内也,以参内也,以实内也,以证内也。”从这些篇章和作者的意图分析,所谓“外”者,即是“内”的补充和参证。作者认为,以下数条应当收入“外志”:“内有存体之格,如事屑而不登,笔劳而或缺,辅之乃始称备;内有该收之情,如此是而彼非,前得而后失,参之乃始见的;内有举端之法,如特书而未详其委,据事而未察其微,在附见而事当为之始末。在小节而议确有网维,实之乃始称成书;内有矜嘉之隐,如全瑜而姑漏其瑕,节可而溢加之誉,失交而犹有可原之情,偶误而卒有难逭之罪,证之乃始云定案。至于传闻侧见,即未必果真,是在尚论者虚心衡之,以成一是。”
《罪惟录》史论以“总论”和“论曰”题引,“总论”冠于各《志》和一些类传卷前,概述其基本内容。“论曰”则收于每卷后。如《宦寺列传》“总论”叙述有明一代宦官地位演变及各朝宦官政策得失。具体个人,又有分论。“总论”与“论曰”相互呼应,展现史事的共性和个性。对人物的评价,书中提出“持理而参以时势、予夺、疑信之故,乃可以论人矣”[17]的标准。
缪荃孙评其书曰:“列传分门别类,蹈马令《南唐书》之失,又喜说乩梦,谈征应,惟恐不奇,觉有做诡之气,阳非史氏之正宗也。”[18]
2.南明史编纂
1)计六奇《明季北略》与《明季南略》
计六奇(1622一?),字用宾,号天节子,别号九峰居士,江苏无锡人。幼年家贫,19岁随岳父杭济之就读于洛社,21岁在母舅胡时忠家读书,为邑诸生。明亡后,授馆为生。顺治六年、十一年先后于江阴和镇江应乡试未第。国变的惨痛经历、清军的掠夺与屠杀、两次考场的失意、抗清斗争的此起彼伏,令之百感交集,遂决意于着述。传世着述有《粤滇纪闻》10卷,《南京纪略》、《金坛狱案》、《辛丑纪闻》各1卷,而以《明季北略》和《明季南略》为其毕生心血的代表作。
《明季北略》24卷,序称“上自神宗乙未,下迨思宗甲申,凡五十年,分二十四卷,题曰《北略》”,记述晚明30年间史事,“国家之兴废、贤奸之用舍、用兵之始末、征饷之绌盈,概可见矣。”
《明季南略》16卷,序称“予编《南略》一书,始于甲申五月,止于康熙乙巳凡二十余年事,分十六卷。虽叙次不伦,见闻各异,而笔之所至,雅俗兼收,有明之微绪余烬,皆毕于是矣。”
书虽分为两部,撰写却是同时进行的。自称“康熙午未申酉之际,作南、北略两书,具草五百余篇” [19]。所谓“康熙午未申酉之际”,即康熙五、六、七、八年(1666—1669),两书序均写于康熙十年季冬。康熙年间即有活字刻本,为海盐朱氏所藏。嘉庆、道光年间,又有北京琉璃厂半松居士木活字本。光绪十三年(1887),有上海图书集成印刷局刊行的石印巾箱本。民国年间,有商务印书馆《国学丛书》本。杭州大学图书馆藏旧抄本,《北略》多建州之始、东夷大略、辽彝新志等25篇,即所谓“上自神宗乙未”者,为避满洲之讳而删略。《南略》16卷,与刻本不同者尤繁,故有作18卷者。1984年,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
两书资料来源广泛,标明出处的史籍就有《野乘》、《野记》、《遗闻》、《国难录》、《史略》、《甲乙史》、《幸存录》、《无锡记》、《无锡实录》、《江阴野史》、《闽事纪略》、《安龙纪事》、《粤事记》等不下70余种。此外,有包括邸报、邸抄、讨逆单等资料及其表弟胡鸿仪提供的家藏资料。除收集大量的文献资料外,作者还实地调查,察看重大事件的遗迹,了解事实真相。作者亲身经历和采访痕迹随处可见,如“苏人口述”、“难民口述”、“有自京中来者云”等。
两书编纂特点:编年为纲,杂以纪事本末、传记形式。各卷以年代标注,按年分事记述,但“编年不编月”[20]。如《北略》卷1题为“万历二十三年乙未始至四十八年庚申止”,之所以始自万历二十三年,作者于《北略总说》中云: “而独始于二十三年者,见皇清封建之始,继明之天下已有其人矣。”[21]其下列“建州之始”、“清朝建元”、“萧子玉伪称都督”、“杨嗣昌奏岁饥”、“红丸一案”等18个专题,其余各卷相同。最末卷为“五朝大事总论”,下分“国运盛衰”、“门户大略”、“门户杂志”、“东夷大略”、“东夷杂志”、“流寇大略”、“北略总说”7目,多是作者观点的阐发。这些事目中,多以事件为题,也有传记、章奏、诗文。卷20对甲申事变极为关注,按日条记事实,如以“二十六乙卯”、“二十四癸丑”、“三十己未”、“二十八丁巳”、“初五日癸巳”、“初六日甲午”等标目。每卷几乎都有“志异”一目(卷1称“纪异”),记星象变化和天灾异象,谓“自古有国家者,一代之兴,必有绝异之休祥者着于始;一代之亡,必有非常之灾异兆于前”[22]。
《南略》与《北略》同,在纪年上,采取年号并存的方式,如卷3“弘光元年乙酉,即清朝顺治二年,正月起至四月止”。末卷(第16卷)“甲午己亥等年野志”,自“张明正题诗金山”至“洪承畴传”,分26题。李慈铭称这种编纂方式“依年叙次,标目纷杂,全无体例”[23],梁启超则肯定说:“计用宾(六奇)之《明季北略》、《明季南略》,用纪事本末体,组织颇善”[24]。这种将编年与纪事融合的方式,可以视为作者在史书编纂体例上的一种尝试。
《南略自序》称专意记录“胜朝轶事,亡国遗闻”[25],内容多涉及晚明民变、民族关系,反映明清之际的社会巨变,对研究明朝末年农民战争和明清之际民族斗争,均有重要参考价值。记述入清史事,《北略》82篇,《南略》209篇。清军渡江南下,几乎按日排比。
李慈铭举《北略》最舛误处,如袁崇焕之通敌、毛文龙之冤死、李明睿之主南迁,李国桢之殉节、懿安皇后之不肯就死、李自成有《咏蟹》七律等,但认为其书“大致详核,可取者多”;《南略》所记多为亲历,“以闻见较亲,故大端无误”。[26]谢国桢则指出:“记明季农民起义史事,自成入京而后,按日记载,较他书为详。着者生于明末,距甲申之际,为时不远,或凭传闻,或出于目睹,虽间有歪曲事实之处,然较后人追记之书,去实际弥远者,犹可略存其真。”[27]
2)温睿临《南疆逸史》
温睿临,字邻翼,又字令贻,号哂园,浙江乌程(今吴兴)人。康熙四十四年举人,与万斯同相交甚密。万斯同与修《明史》,温瑞临亦多所参论。《明史》以福王、唐王、桂王、鲁王附入怀宗,“纪载寥寥,遗缺者多”,万斯同因以鼓励其趁史局大开,“已奉有各种野史悉行送部,不必以忌讳为嫌之令矣,采而辑之”,“专取三朝,成一外史”[28],即撰一部南明史。温睿临遂裒聚野史《绥寇纪略》等40余种,排比纂次,参考万斯同明末诸传及徐秉义《明末忠烈记实》等“野史数十种”,在京师“荟蕞诸书”成《南疆逸史》。
《南疆逸史》名称由来,书序作有明确解释:“南疆逸史者何?纪弘光、隆武、永历三朝遗事也。何以不言朝?不成朝也。何以谓之南疆?皆南土也,势不及乎北也。”
由于辗转传抄,流传下来的《南疆逸史》有多个版本,主要有20卷本、44卷本、30卷本和抄本56卷本。1959年,上海中华书局出版《南疆逸史》56卷本,包括《纪略》4卷,《列传》52卷,为较好的一个本子。
《南疆逸史》是一部纪传体南明史,《纪略》4卷,分弘光政权、隆武政权、永历政权、鲁王事迹。称“纪略”而不称“本纪”,《凡例》这样解释:“首卷先纪略,不称本纪者,避本朝也。其言略者,事固不得而详也。”《列传》52卷,撰写约200人事迹。其下为类传,分作守土、死事、隐遁、逸士、义士、宗藩、武臣、杂传、逆臣、奸佞10类。全书以南明年号纪年,“为记南明三朝史事最完备之书,体例亦颇详瞻。虽亦有见闻失实之处,然其记载质实,如何腾蛟传、郝永忠、刘体纯藤溪之役,战胜清军等事,自较在清乾隆时禁网之后,后人追记删改之书为善。”[29]
书序总结明代积弊有三:“一曰务虚名不采实用”,“二曰别流品不求真才”,“三曰争浮文不念切效”。强调“积此三弊,败亡不悟,则误国之罪,岂得诿诸小人哉!余所以每不禁掩卷而三叹也!”因此,在思想内容上有以下一些特点:其一,“网罗散佚,搜抉残蠹,上自朝庙大纲,事关兴灭,下迨闾巷幽贞,谊存感讽,咸纪其人,传其事,具见其本末。”不仅保留了阎应元、吴应箕、瞿式耜、堵胤锡、何腾蛟、张同敞等抗清事迹,而且保留了诸多编纂实录、开科取士及日食、地震等文教、科技方面的史料[30]。其二,表彰忠义,序言称:“当其时,坐而平章者,不乏道德誉望忠谅诚悃之儒,其捍御边圉绸缪外侮者,亦多英达敏炼,遗艰投大之材。”[31]其三,揭露朝政腐败。对奸党马士英、阮大钺、黄得功、刘良佐、高杰、刘泽清的四镇兵等南明王朝的腐败局面予以了深刻的揭露,指出:“邪人秽夫,蜂起用事,卖官鬻狱……贿赂公行;政日浊乱矣。”[32]“民之苦兵,甚于盗也!”[33]“自士英、大铖以下诸人,直庸鄙浅陋狙狯之夫耳。遭逢乱世,挟柔闇之主,嗜财贪势,树怨丛诟,昏蔽瞀眩,甘心祸败。”[34]
杨凤苞跋其书“简而有法”,“世称信史。不特网罗散佚,备胜国之旧闻已也”。同时,指出:“然微嫌其失之太简,要必为之注以补其阙遗,若裴松之注《三国志》之例,而后文献足征焉。”[35]并附举明季野史不下百种,读者应当注意。
二、舆地着述
清儒地理学的特征,如梁启超先生所论,仅以便于读史为最终目的,而研究地理不过其一种工具”。清初地理学着作,则表现为好言山川形势厄塞,含有经世致用的精神。[36]清初舆地着述,顾炎武《肇域志》、《天下郡国利病书》外,则以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为另一有影响着述。
1.顾炎武《肇域志》、《天下郡国利病书》
顾炎武(1613-1682),原名绛,字忠清,明亡后改炎武,字宁人,江苏昆山人,学者称亭林先生。明崇祯十二年,27岁的顾炎武即放弃科场进取,究心经世之学。“历览二十一史以及天下郡县志书,一代名公文集及章奏文册之类,有得即录,共成四十余帙。一为舆地之记,一为利病之书”[37]。“舆地之记”,即《肇域志》;而“利病之书”,即《天下郡国利病书》。二书的关系,即当初是如何区分“舆地”与“利病”的?徐元文在为顾炎武《历代宅京记》所作序中明确提到:“舅氏亭林先生天授高才,继古人绝学。当明之末,欲有所树立,迄不得试,乃退而读书以自见。有曰《肇域志》者,囊括《一统志》、二十一史及天下府州县之志书而成者也。继又摘其有关政事者,为《天下郡国利病书》。”[38]也就是说,顾炎武将其搜集的相关资料,凡有关舆地者归《肇域志》,有关“政事”者归《天下郡国利病书》。但终因本人未能“一一刊正”,难免没有区分未尽善之处。
《天下郡国利病书》原稿34册。部分为顾炎武手迹,部分“假手抄胥”。经其“补所当补”,为60册。至民国25年,商务印书馆影印为《四部丛刊》三编本,分为50册。嘉庆戊辰(十三年,1808),四川龙万育(燮堂)将 “坊间所售之本”排印120部。两种版本,以《四部丛刊》本为佳,然龙万育刻本流传较广,若以两本互校,则当更为完善。
《天下郡国利病书》通过丰富的资料,揭示明代社会经济状况,探寻利弊得失,以期革弊除病,即所谓“利病”。有关各地赋役不均的实情,有关农民起义的事实,都是《明实录》、《明史》中难以得见的。对研究明代地理、经济、社会、军事,均有重要参考价值。
《肇域志》原书仅有抄本,1957年在昆明发现同治写本40册,1984年经中华书局印行。不分卷。原稿本分二直隶十三布政使司,今仅存南京、江南、山东、河西、河南、陕西、湖广、浙江、福建、广东、云南、贵州,缺北直隶、江西、四川、广西。所引“志、书一千余部”多已散佚,赖此得窥其一斑。该书订正了《明一统志》及方志不少错谬,南直隶搜集考订尤详,是研究明代历史地理的重要参考书。因系未定之作,详略有殊,编排较乱,体例不纯,文字舛讹较多。
2、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
顾祖禹(1631—1692),字景范,号宛溪,江苏无锡人。自幼熟读经史,博览群书。明亡后,顾祖禹绝意仕进,自顺治十六年(1659)始,着手撰写《读史方舆纪要》,“思欲远追《禹贡》、《职方》之纪,近考春秋历代之文,旁及稗官野乘之说,参订百家之志”[39]。“出入二十一史,纵横千八百国”[40],历20年,十易其稿,毕生心血,尽萃于此。“总叙三”写道:“予小子既已奉遗命采旧闻,旁搜记载,规之正史,稍成一家之言,合为一十八部,分为百三十卷,藏之家塾,以俟来者。”
《读史方舆纪要》130卷,又附《舆图要览》4卷。该书分总论“历代州域形势”,及明代两京(直隶、江南)及十三布政司(山东、陕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江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两京及十三布政司卷首冠以总序,综论其地理形势,以地理为经,朝代为纬。以下,叙述各府,州、县所辖境内城镇、山川、关隘、桥梁、驿站等。其后为“川渎”,采录历代地理书中有关山川、河流的记载;“分野”,辑录历代史志中关于星象分野的说法。
其书内容,贯穿的经世致用思想,以政治得失、军事险要为主。“总叙三”强调:不仅“天子内抚万国,外莅四夷,枝干强弱之分,边腹重轻之势,不可以不知也。宰相佐天子以经邦,凡边方利病之处,兵戎措置之宜,皆不可以不知也”,就是百司庶府、监司守令、四民行役往来,同样“皆不可以不知也”。“世乱则由此佐折冲,锄强暴;时平则以此而经邦国、理人民,皆将于吾书有取焉耳”。同时认为“自古未有不事民生而可以立国者”[41],凡关国计民生的农业、交通、水患、漕运、城市等自然、经济状况均有记述。作者受当时客观条件局限,未能亲历各地实地考察,主要取材于文献,难免错误,已为后来读者更正。
梁启超指出:“这部书体裁很特别,可以说是一百三十卷几百万言合成一篇长论文,眉目极清晰”,“这部书的组织及其研究方法,真算得治地理学之最好模范”[42]。
三、古史成就
清初的古史成就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某些古史的纂修,二是某些历史文献的研究。
1、古史纂修
此间的古史纂修,主要有马骕《绎史》、《左传事纬》,高士奇《左传纪事本末》,吴任臣《十国春秋》等。此处介绍《绎史》、《十国春秋》,以见康熙年间古史编纂的成就。
1)马骕《绎史》
马骕(1621—1673),字宛斯,一字御聪,山东邹平人。顺治十六年进士。他博学强记,尤好《左氏春秋》,以纪事本末体改写成《左传事纬》20卷。又搜集远古至秦末史料,积思十年,撰成《绎史》160卷,记载开辟(自伏羲始)至秦末之事。《绎史》影响甚广,康熙四十四年藏入内府,时人称其为“马三代”。
《绎史》160卷,为传说时代至秦朝末年之史。首为世系图和年表,包括《世系图》37种、《地理图》、《天象图》10种、《古物图》85种、《建制图》8种、《谱表》4种、《古文字摹印》8种,不计卷数。以下,分为五个部:
太古10卷,三皇五帝,自“开辟原始”至“黄帝纪”。
三代20卷,夏、商、周传说与故事,自“禹平水土”至“周室东迁”。
春秋70卷,十二公史事,自“鲁隐公摄位”至“春秋遗事”。
战国50卷,三家分晋至秦亡,自“三卿分晋”至“秦亡”。
外录10卷,分天官、律目通考、月令、洪范、地理、诗谱、食货志、考工记、名物训诂、古今人表10类。
李清《绎史序》(康熙九年,1670)称其书“独胜古人者有四”,而以“体制之别创”居四者之首:“惟以事为经,而不袭夫系月系时之故,其独胜者一也。”《四库全书总目》亦称:“史例六家,古无此式。与袁枢所撰均可谓卓然独创,自为一家之体者矣。”编纂形式多样,展现重大历史事件,用纪事本末,同时吸收纪传、典制、学案优点;描写重要人物,采用传记形式;叙述典章制度、风俗名物,则类似史志;而“老子道教”、“孔门诸子言行”、“杨朱墨翟之言”、“子思孟子之言”、“庄列之学”、“韩非刑名之学”等,又与学案史相类。表(年表、人表)、图(地理图、天象图、器物图)、谱(世系谱、诗谱)的运用,极大地丰富了编纂内容。
另一特点是寓兴衰之意。《绎史·征言》指出:“纪事则详其颠末,纪人则备其始终。十有二代之间,君臣之迹,理乱之由,名法儒墨之殊途,纵横分合之异势,了然具焉。”书中每篇篇末史论多属此类,如回答“克商者周”的原因:“(周)世德日积,仁声日着,殷则恶德日增,虐政日闻。故殷之天下非周取之也,殷弃而周得之也”。
再一突出特点是博引古籍,考辨务实。“经传子史,文献攸存者,靡不毕载”,征引古籍128种,分题汇编,以可信史料为正文,以小字附录参考史料,均注出处,加以辨证。顾炎武曾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必传之作”。《清史稿》评其书“博引古籍,疏通辨证,非《路史》、《皇王大纪》所可及也。”[43]但应当注意,其“传疑而文极高古者,亦复弗遗”的取材原则,造成某些史实不实,如引《古文考》、《帝王世纪》以及西汉、东汉谶纬之书,多不可信。梁启超因之评论说:“宛斯辈欲知孔子所不敢知,杂引汉代谶纬神话,泛滥及魏晋以后附会之说,益博则愈益其污秽耳。”[44]
2)吴任臣《十国春秋》
吴任臣(?—1689),名志伊,以字行。浙江仁和(今杭州)人。康熙十八年(1679)以精天官、乐律试博学鸿词,授检讨,入翰林,承修《明史·历志》。着有《山海经广注》、《托园诗文集》等,而以《十国春秋》“尤称淹贯”。
《十国春秋》140卷,五代十国之“十国”史。康熙八年自序,以自《史记》至辽、金、元三史,凡二十一部,“于正统特详,至偏霸人物,事实恒略不备”,《晋书》仅列载记,崔彦鸾撰《十六国春秋》以补之。欧阳修《新五代史》末附十国“世家”,“颇多遗漏”,不仅立传者仅数人,而且“十国事时有未核”。因此,“思取十国人物事实而章着之,网罗典籍,爰勒一书,名曰《十国春秋》,为本纪十二、世家二十二、列传千二百八十二。人以国分,事以类属。又为纪元、世系、地理、藩镇、百官五表,总一百一十四卷。”
所谓“人以国分,事以类属”,实际类似《三国志》,各国自为统系、各为纪传。但体例又略有不同。十国国主,或称帝或称王,《凡例》规定:“卷中帝则断为本纪,王则降于世家”,“辞从主人”;“十国列传,首后妃,次太子、世子,次诸王、公主,次诸臣,而以方外终篇。”
又以“五代距今六七百年,世代久远,正史故多遗失,而欧史载十国事尤缺略。是编所采古今书籍,无虑数百种”,所列书目156种,自谓“愚辄荟萃成书,都为一部”。
诸传本文之下,自为之注,裁别史可存者。其间,于旧说虚妄处,多所辨正,如南唐烈祖世家,从刘恕《十国纪年》及欧阳修《新五代史》,而不从《江南野史》、《武越备史》等,均为“确有所见”之处。书中五表,最受称赞。司库馆臣称“五表考订尤精,可称淹贯”[45],王鸣盛称“此书佳处在表,《地理表》与欧阳氏《职方考》参观,则五代十国全局如见。至十国之官制,虽大抵沿唐,而一时增改,亦已纷冗不可爬梳,任臣为作《百官表》,甚便考览,尤其妙者也。”同时,指出其书的缺失,缺乏剪裁,使人感到冗杂支曼,如“每得一人,即作一传,凡僧道及妇人之传,每篇只一二行者甚多”,“遗漏者已甚多”[46]。
2、文献研究
文献研究,以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成就最着。
阎若璩(1636—1704),字百诗,号潜丘,太原人,寄籍江苏山阳。康熙十八年,应博学鸿词科,不第。其于地理尤精审,徐乾学奉敕修《一统志》,参预其事。
《尚书古文疏证》虽属谈经,但关系《尚书》文本真伪,故特作说明。
第一编讲历史编纂兴起,谈到《尚书》的整理、编纂。《尚书》最初的编纂,在孔子所处时代。到了汉代,流行最早的是伏生所传今文尚书。据《史记·伏生列传》:“秦时焚书,伏生壁藏之。其后兵大起,流亡。汉定,伏生求其书,亡数十篇,独得二十九篇,即以教于齐鲁之间。”汉文帝时,求“能治《尚书》者”,欲召之,“伏生年九十余,不能行,于是乃诏太常使掌故晁错往受之”。由于是用当时通行的文字书写,被称作“今文尚书”。同时,“孔氏有古文尚书,而(孔)安国以今文读之,因以起家。逸书得十余篇,盖《尚书》滋多于是矣。”西汉末年,刘歆在《移书让太常博士》文中说:“及鲁恭王坏孔子宅,欲以为宫,而得古文于坏壁之中,逸《礼》有三十九篇,《书》十六篇。天汉之后,孔安国献之,遭巫蛊仓促之难,未及施行。”[47]班固《汉书·艺文志》、王充《论衡》等,均都承袭此说。东晋时,《尚书》流传又出现新情况。豫章内史梅赜向朝廷献孔安国古文《尚书》,除孔安国自序外,共58篇。伏生今文《尚书》28篇,梅赜分作33篇,并入其所上古文《尚书》中,实际比今文《尚书》多出25篇。隋唐时期,对梅赜本《尚书》确信不疑,孔颖达《尚书正义》即采用梅赜本。中唐以后逐渐对梅赜本产生怀疑,两宋时期,吴棫、朱熹进一步提出质疑,怀疑其中存在伪篇。明代梅鷟《尚书考异》,基本上将古文《尚书》作伪的痕迹指了出来,为《尚书》辨伪的首创之作。
阎若璩早年读《尚书》至古文25篇,疑其为讹,“沉潜三十余年,乃尽得其结症所在”。初成《尚书古文疏证》4卷,黄宗羲为之序云:“余读之终卷,见其取材富,折衷当”,“辨析三代以上之时日、仪礼、地理、刑法、官制、名讳、祀事、句读、字义,因《尚书》以证他经史者,皆足以祛后儒之弊”。其后,又次第续成。康熙四十三年,由其子阎咏作“后序”。又二年,胡渭序云:“咏以其书来,属余校定,且为序。余受而读之,凡八卷,卷各若干目。有通卷全阙者,有卷中阙数篇或仅成一篇者”,“是书所辨者古文,而实与今文相表里。所论者《尚书》,而实贯穿诸经、史、百家语。”
《尚书古文疏证》8卷,分作128条。首先分析古文尚书篇数,说“一则曰得多十六篇,再则曰逸书十六篇,是古文尚书篇数之见于西汉者”,“马融书序则云逸十六篇,是古文尚书篇数之见于东汉者”,紧接着指出:“此书不知何时遂亡。东晋元帝时豫章内史梅赜忽上古文尚书,增多二十五篇。无论其文辞、格制迥然不类。而只此数篇之不合,伪可知矣。”以下,“又按”指出:“孔壁书出于景帝初,而武帝天汉后孔安国始献,遭巫蛊仓促之难,未及施行,则其相去已六十余年,而安国之寿必且高矣。及考孔子世家,安国为今皇帝博士,至临淮太守,蚤卒。则孔壁之书出,安国未生也。”
阎若璩从古文《尚书》与古籍不合,与史例不合,与古史不合,与古代典礼不合,与古代历法不合,与古代地理不合,与训诂不合,与义理不合等方面条分缕析,提出坚确的证据,证明古文《尚书》之伪。毛奇龄以《古文尚书冤词》力辨真伪,但“终不能以强词夺正理”。
四、史表补修
顺治、康熙、雍正时期的史表补修,最着名者为万斯同《历代史表》。
万斯同(1638—1702),字季野,浙江鄞县(今属宁波)人。从黄宗羲游,博通诸史,尤熟明代掌故。南明鲁王监国,为户部主事。康熙十八年,徐元文监修《明史》,以布衣参预史局纂修。自谓“少馆某所,其家有列朝实录,吾默识暗诵,未敢有一言一事之遗也。长游四方,辄就故家耆老求遗书,考问往事。旁及郡志、邑乘,私家撰述,靡不搜讨,而要以实录为指归”,“凡实录之难详者,吾以他书证之。他书之诬且滥者,吾以所得于实录者裁之。”不署衔、不受俸,王鸿绪《明史稿》“大半出斯同手”。又以“马、班史皆有表,而后汉、三国以下无之。刘知几谓得之不为益,失之不为损,不知史之有表,所以通纪、传之穷者。有其人已入纪、传而表之者,有未入纪、传而牵连以表之者。表立而后纪、传之文可省,故表不可废。读史而不读表,非深于史者也”[48]。
《历代史表》,为二十一史所补各种年表。据康熙丙辰(十五年,1676)李邺嗣序,万斯同弱冠时,以《后汉书》无表,因补作《诸王功臣世表》、《外戚宦者侯表》、《将相大臣表》、《九卿表》4篇。“自后,遂遍作三国、晋、宋、齐、梁、魏、北齐、周、隋,下及五代,凡六十篇。”“又尝作开国以后至监国、行朝功臣、将相、内外诸大臣年表,以备史官采录。”康熙壬申(三十一年,1692),朱彝尊序称其“取历代正史之未着表者,一一补之”,“季野所编皆历代正史所必不可阙者,用以镜当世之得失,虽附诸史,并颁之学宫,奚不可也?”黄宗羲又序称“二十一史所载,凡经世之业,亦无不备矣,然其间缺略甚多”,季野“尝慨二十一史多无表,乃悉从而补之,得六十卷(篇),诚不朽之盛事,大有功于后学者也。”[49]
万斯同补表,一是宗《史记》、《汉书》之例,作诸王世表、外戚侯表、外戚诸王世表、异姓诸王世表、将相大臣及九卿年表等,一是宗《新唐书》之例,作方镇年表、诸镇年表等,而宦者侯表、大事年表则为其自创之例。取材自正史纪、志、传以外,参考《唐六典》、《通典》、《册府元龟》、《资治通鉴》及诸夹杂史,次第汇载。



[1] 梁启超:《清代学术概论》十四、九,中华书局,1954年。[2] 《清史稿》卷五0一《逸遗二》。[3]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二十四《女直》,中华书局1993年点校本。[4] 黄宗羲:《梨洲遗着·文约》卷二《谈孺木墓表》。[5] 张岱:《石匮书》卷首《自序》,《续修四库全书》本。[6] 张岱:《嫏嬛文集》卷三《征修明史檄》,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7] 张岱:《石匮书》卷首《自序》。[8] 邵廷采:《思复堂文集》卷三《明遗民所知传》,浙江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9] 张岱:《嫏嬛文集》卷三《与李砚翁》。[10] 张岱:《嫏嬛文集》卷三《与周戬伯》。[11] 邵廷采:《思复堂文集》卷三《明遗民所知传》。[12] 张岱:《嫏嬛文集》卷三《与周戬伯》。 [13] 张岱:《石匮书后集》卷三十九《丙戌殉难列传》,上海,中华书局1959年版。[14] 沈起:《查东山年谱》顺治十二年:“讲学敬修堂,始着《罪惟录》,历二十年始成。”嘉业堂丛书本。[15] 参见《罪惟录·帝纪》卷十七《毅宗纪》,《罪惟录·列传》卷三十一《李自成传》。[16] 查继佐:《罪惟录·志叙》。[17] 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十一《经济诸臣列传总论》。[18] 缪荃孙:《艺风堂文漫存》卷四,民国刻本。[19] 《明季南略》卷末《跋》,中华书局1984年点校本。[20] 《明季北略》卷十七《张献忠毁驿道》,中华书局1984年点校本。[21] 《明季北略》卷二十四《北略总说》。[22] 《明季北略》卷一《纪异》。[23] 李慈铭着、由云龙辑:《越缦堂读书记·史部·杂史类·明季北略、明季南略》,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24]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十五《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三)》,天津古籍出版,2003年。[25]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首《自序》。[26] 李慈铭着、由云龙辑:《越缦堂读书记·史部·杂史类·明季北略、明季南略》。[27] 谢国桢:《增订晚明史籍考》卷九《总记·南明史乘》,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28] 温睿临:《南疆逸史·凡例》,中华书局,1959年。[29] 上引均见《增订晚明史籍考》卷九《总记·南明史乘》。[30] 参见傅玉璋《简论温睿临与南疆逸史》,《安徽大学学报》2000年第4期。[31]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首《自序》。[32]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五十六。 [33]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十。[34] 温睿临:《南疆逸史》卷五十六。[35] 杨凤苞:《南疆逸史跋》,附《南疆逸史》。[36]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十五《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三)》。[37] 顾炎武:《亭林文集》卷六《天下郡国利病书序》。[38] 顾炎武:《历代宅京记》卷首《徐元文序》,《亭林遗书》本。[39]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总序一》。[40]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熊开元序》。[41] 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卷十九《江南方舆纪要》序。[42]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八《清代史学之建设》。[43] 《清史稿》卷四八一《儒林二·张尔岐附马骕传》。[44] 梁启超:《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十五《清代学者整理旧学之总成绩(三)》。[45] 《四库全书总目》卷六十六《载记类》,中华书局1965年版。[46]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九十八,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47] 《汉书》卷三十六《楚元王传》。[48] 《清史稿》卷四八四《文苑一·万斯同传》。[49] 李邺嗣、朱彝尊、黄宗羲三序,均见《历代史表》,乾隆留香阁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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