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康安-清代对西藏的军事管理与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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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代对西藏的军事管理与支出

一、清代在西藏的驻军支出
1、军费来源
清代最早在西藏驻军始于雍正朝,驻军的目的是为了设置驻藏大臣后护卫其安全。据雍正五年(1727年)岳钟琪奏折:“今口外(指西藏)若不设兵驻防,则惟有一面预备川、陕两省兵马,事事早为料理;一面差官驻藏,以为防护达赖喇嘛、体察番情之计。臣愚以为廷议令委官一员随钦差进藏,固属甚是,但止遣官员,不带兵马,则恐索诺木达尔扎等结党勾连,岂一二官员所能钤制。应请派拨陕省参游一员,马兵三百名,随钦差进藏驻扎弹压。”[1]此项建议得到了雍正皇帝的支持,并决定驻军各项支出都由清朝中央政府的财政拨付。当时每年为此需花费银两三四万两,刨除军械、弹药及少量备赏用银外,平均每名士兵每年钱粮达数十两之多,生活较为宽裕。当时采取的办法是,驻藏马兵在从川边出发前分别发给银两,到藏之日,听其自行买备口粮,驻守官兵每三年更换一次[2]。据雍正十一年(1733年)驻藏大臣青保的奏折:“在藏驻兵五百……仰赖皇恩,每月赏兵丁饷银四两九钱,由藏购食,不需输运,兵器、帐房、弹药等物,则由撤兵留足”。[3]
至清中期,随着驻军规模的扩大,开始在后藏也驻军。据记载,嘉庆朝中期在藏共驻官兵682员,其中满汉官87员,满汉兵595员,每年兵饷约需银10万两,军士待遇较以前更丰裕。但饷银由四川省按年解送,转运非常不便。因此也部分地在驻军费用中使用查抄的资产。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摄政策墨林噶勒丹锡图萨玛第巴克什因被控需索财物、侵占田庐、私拆民房、擅用轿伞、强据商产、隐匿逃人等罪,被查抄资产,将其中抄出的银两银器75700余两、黄金金器折银11000余两,同时充为军饷;又将查出的米287石、青稞、豆麦6949石充为士兵粮饷[4]。
2、粮饷及派支乌拉定额
由于清廷对在藏的驻军采取的是按月发放银两、由军士自行采买粮食的办法,或是入藏前在川边发给银饷、由军士自己携带入藏、自行采买粮食的办法,因此控制军粮买运支放各环节、平抑粮价就成为清廷必然采取的措施。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十二月,根据大臣阿桂遵旨议奏的在藏驻军军粮买运支放章程,清廷核定了稞麦市价及加工费用,意在稳定粮价、保障军粮供应。根据朝廷的指示,驻藏大臣鄂辉与达赖喇嘛商定,借本年(1791年)西藏收成丰稔之机,综合考虑上两年的粮价,确定今后的军粮采买价格。“查五十四年采买案内,经舒濂等奏明,每麦一石价银一两四钱八分,每青稞一石价银一两七钱四分。又五十五年采买案内,每麦一石价银一两一钱一分八厘,每青稞一石价一两三钱九厘。”[5]“藏中今岁收成尚为丰年稔,臣与达赖喇嘛酌议,每麦一石价银一两一钱,每青稞一石价银一两三钱,较之五十四、五年采买价值不少无多。但麦子磨面并青稞炒面糌粑,一切人工薪火,
不应核计定价,每面一石加磨工银二钱,每糌粑一石加炒价磨工银三钱。”[6]同时规定,官兵口粮应酌定斤数,“无论官兵人等每日支给糌粑一升,以昭划一。”[7]关于军粮运价,规定“所办糌粑,亦照运面之例,每一石五斗用乌拉一只,每站给价银一钱六分,每二只给照料夫一名”。[8]
为保证粮食供应,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清廷对驻藏官兵粮食供应按不同官阶做了定额规定:“副将、参将,每月打米二克[9],面五十斤;游击、都司,每员每月打米二克,面四十斤;守备、千把总、云骑尉,每员每月打米一克半,面三十斤;外委每员每月打米一克,面三十斤;兵丁每兵每月打米一克,面二十斤;满营佐领每员每月打米二克,面四十斤;骁骑校每员每月打米一克半,面三十斤;甲兵每名每月打米一克,面二十斤。以上总共满汉官八十七员,满汉兵五百九十五名,官兵总共六百八十二员名。每月共该打米七百一十六克半,该面四千五百三十六斤”。[10]
西藏由于地广人稀、自然条件恶劣,驻藏官兵为办差事、进出藏或移驻时往来交通必须要有由藏民支应的乌拉差协助方可完成。因此,清廷对官兵派支乌拉也规定了具体定额,既保证充分使用,也避免滥用浪费银钱并加重西藏百姓的负担。清廷认为:“西藏地方,山川险阻,所有驻防官兵,跋涉艰难,始饬令番民等支应乌拉,以供差使……嗣后每遇官兵差事,务须查照章程内载数目给付乌拉,毋得擅行更改,致干重究,凛遵毋违。”[11]咸丰七年(1857年),清廷修改了以前的官兵乌拉定额,规定:1、在藏每遇差事,“游击、夷情、粮务,原定骑马七匹、驮牛八只,今加增骑马三匹、驮牛四只、人夫四名;都司,原定骑马五匹、驮牛六只,今加增骑马二匹、驮牛三只、人夫四名;守备,原定骑马五匹、驮牛六只,今加增骑马二匹、驮牛二只、人夫二名;千总、满印房,原定各给骑马三匹、驮牛四只,今加增骑马一匹、驮牛二只;把总,原定骑马二匹、驮牛三只,今加增骑马一匹、驮牛一只;外委,原定骑马二匹、驮牛二只,今加增骑马一匹,勿庸添给驮牛;额外字识军功,骑马尽敷足用,今加增驮牛一只;兵丁,无论远近,各给骑马一匹、驮牛一只。”[12]2、文武官员由省来藏,或班满回省,或系饷银,或系火药,或系押解人犯等差,“夷情,骑马十四匹、驮牛二十六只、人夫四名;游击、粮务,各给骑马十四匹、驮牛二十二只、人夫四名;都司,骑马九匹、驮牛十四只、人夫四名;守备,骑马八匹、驮牛十只、人夫三名;满印房、千总,各给骑马五匹、驮牛六只;汉印房稿书所用的骑驮,以前章程未经开载,自此起,无论出远差近差,均各照满印房骑驮支给;把总,骑马四匹、驮牛五只;外委,骑马三匹、驮牛四只;额外字识军功,各给骑马二匹、驮牛三只;兵丁,无论地方远近,均各骑马一匹、驮牛一只。”[13]3、紧急情况下,“文武大小官员及兵丁,如有紧急事件,察其夷务光景,地方之远近,不得不添骑驮者,自应随时斟酌添给;廓尔喀学生二名送京当差,各给骑马五匹、驮牛五只。”[14]4、驻藏官兵在藏殉职或病故,“官兵在防身故搬骸回籍,守备以上官员给驮骨骸马二匹、人夫四名;护送之人,骑马五匹、驮牛十只。千、把、外委官员给驮骨骸马一匹、人夫二名;护送之人,给骑马二匹、驮牛二只;其余兵丁,给驮骨骸马一匹”。[15]
3、军费开支
除了上述的官兵军饷开支及往来乌拉费用外,清廷在藏驻军的军费开支主要包括筑建营房、支付粮储费用、巡边操练赏赐、军事移驻花费等费用,这里逐一进行分析。
筑建营房是驻守官兵的基本开支之一。雍正十一年(1733年),驻藏大臣青保向朝廷奏报在拉萨郊区筑建营房的有关花费和预算:“查看色拉、招之间所有第巴先前建房之扎什塘地方,宽旷平坦,毗近水源,远离农田,距招五里,地势极好,相应按官兵之数,建城方圆二百丈,南东西三门,城基宽一丈、高一丈三尺,垛墙三尺,共一丈六尺,均以石砌,城上宽五尺,三门,每门阶梯一……米仓六间……火药炮弹等物库三间……共应建房三百四十一间……唐古特地方修建房屋,难以估算,修建城堡,所需物件又不必采买。由工布输运三百二十间房料木,需银九百六十两外,照颇罗鼐之估算,仅匠工共需银八千八百二十两计”。[16]
为了保障粮食供应和驻藏官兵能买到平价粮,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和珅等遵旨议复西藏善后事宜十九条,确定了在西藏应建粮仓,储备粮食以济缓急。奏折中记载:“嗣后应如该将军(鄂辉)等所奏,动项发交该噶布伦等,于每岁秋收后在附近公平采买米稞麦三千石,交驻藏粮员,于扎什城内酌建仓廒,妥为收贮。俟采买二年后,即按年出陈稞麦一千石,分散兵丁,作为口食,由各兵应关饷银内照原价银坐扣。总以六千石常贮为额,倘遇有夷务边情,足可以资接济。至拉里、察木多、巴塘、里塘四处粮台,亦皆各有粮员,……亦准其交各该粮员,按各该处地方情形,不拘米谷稞麦,各按市价,每年采买五六百石积贮。俟买足二千石后,亦当设法出陈易新,以免霉变。……其所需粮价及修建仓廒之费,自应于台费项下核实支销,不得稍有浮冒”。[17]
巡边操练与年度例赏也是军费开支的一项内容。雍正八年(1730年),驻藏大臣僧格与颇罗鼐率领满汉藏官兵巡防边地,大雪封山前撤回,受到雍正皇帝的嘉奖,雍正帝的诏书中称:“应令于降雪后撤回,俟明岁进兵时仍往腾格里脑儿驻扎……令伊等酌量于未降雪之前撤回,明年着僧格仍旧带往。其绿旗官兵照今年赏给之例赏给。再发银一万两,着颇罗鼐明年酌量赏给唐古特等之兵。”[18]乾隆六十年(1795年),驻藏大臣松筠在向朝廷汇报上一年度操演驻藏官兵例赏银两的奏折中称:“查得每年将赏给操演绿营、唐古特兵丁及赏拉达克、阿里、布鲁克巴头人、达木蒙古、三十九族番子等之物品,折银一千二百八十二两余,逐年具奏,造册送部销算。兹计五十八年用剩物品,合银十一两余在内,其合银一千二百九十四两余。自去年四月始至本年三月止,照例奖给拉达克人、阿里、布鲁克巴第巴、前往查界达木协领官员、三十九族番子、达木蒙古等。去年秋季、本年春季操演前后藏、江孜、定日等地绿营、唐古特、达木官兵,奖其优者,共用物品合银一千二百八十二两余,相应分晰造具清册,照例咨行户部、四川总督查核外,所余合银十一两余之物品,伏乞仍行并入本年赏项使用。”[19]
军队移驻也是军事开支的内容之一。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清廷决定将驻守前藏的绿营官兵150名移驻后藏,以加强后藏的驻防力量。并规定,移驻费用及“官兵钱粮,即在西藏粮员处按月支领,饬令该都司分散,统归西藏台费项下造报。”[20]
4、军费困顿及其影响
随着驻藏大臣衙门的设立和在藏驻军规模的扩大,自清中期以来,驻军费用越来越成为清朝政府不小的经济负担,清晚期形成了军费困顿的局面。造成清廷在藏驻军军费困顿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第一,西藏地方远在西南边陲,海拔高,道路险阻,物资运输困难,驻军日常所需的饷银等由中央财政负担,需从内地运入,运输途中耗费巨大,长期以往难以承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针对解往西藏饷银在途中难免有所损耗的问题,清廷决定:“查内地拨解西藏军饷,向系整锭元宝装鞘起运,后用散碎银两,既于山路险远,难免跌损遗失之事;又于番民交易物件,拣估成色,有所未便。亦应如该将军(鄂辉)等所奏,嗣后凡有应解打箭炉口外银两,仍以整锭元宝起运。”[21]此项措施只是减少运输途中损耗的权宜之计。
第二,更为重要的原因是,西藏地方人口稀少,物产十分有限,社会经济较内地大大落后,地方出产负担不起大规模驻军行动的需要;而清廷出于长期驻军的需要,每年从内地源源不断向西藏拨调银两,又造成白银与藏中地方货币章噶(藏元)之间的比价不合理,白银价位低,驻军的实际利益受损,这在清中后期表现得较为突出。据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驻藏大臣裕钢向朝廷的奏报:“窃查西藏所属拉里及前后藏台饷,并靖西边饷四处,每年由川共拨银十万三千两,向例俱解至打箭炉,由各粮员在藏自觅番商汇兑,每饷银一两,在藏获兑一钱重之银钱十元,既免长途转饷之费,更省以银易钱之劳,历经照办无异。自上年藏中银价陡低,市间以藏钱七八元即可购银一两,各番商均愿购银赴打箭炉买茶,不愿汇兑饷银,于是各台库一旦拮据。曾经奴才派员会同前藏粮务,并传同番官,聚齐各番商,再四开导,讫不能兑。至上年岁杪,始据商上、噶布伦等会同粮员议明,禀知达赖喇嘛,请自光绪二十七年起,每年台饷边饬十万三千两,统由商上认兑,但须汉官运银到藏,交由商上铸钱缴饷,每银一两只能缴藏钱九元,暂办一二年,俟市价照旧,再议仍复旧规……复查西藏饷项,自乾隆五十七年福康安奏定章程,原系饷银解至藏库,发交商上铸钱,由驻藏大臣派员督同噶布伦等监造,每银一两易换一钱重之银钱九元,以多出之一钱作为工匠、物料之需。嗣
因番商等自向粮员求兑,因两有裨益,铸钱之例遂停。今因市中银价陡低,番商居利不肯认兑,兵饷按月支给断难久待,若运银至藏向市间掉换银钱,短耗尤多,实无别项良法。该商上既认铸钱缴饷暂办一二年,亦系顾全大局,一时权宜之计,自应允为变通办理。惟各台饷项每两少银一钱,每万两即须短绌银一千两。”[22]为维护驻军官兵的利益,裕刚奏请将运输、兑换银饷过程中出现的短耗纳入驻军正饷项下开支予以报销:“若以银钱九元合银一两,照此发给台兵,而戍卒寒苦,情甚可怜。盖藏中诸事耗费,每兵月饷四两余,尚多不敷食用,再议减耗,更觉窒碍难行。奴才再四思筹,惟有将此项短绌银数,由各台自行列入正饷项下,作为开支。各台饷项,除发兵食而外,原有盈余预备支应差使之用。此不过各台余款稍形短绌,于兵食既无亏短,在川库亦免加增。倘一二年后,藏市银价复元,仍可照旧章汇兑。应恳天恩,敕下部臣,于西藏台费册报核算靖西、前后藏、拉里四处正饷银十万三千两内,短耗银一万三百两,准其作正开销,庶棉各台员藉口赔累,而兵食亦可接济无虞。”[23]
第三,随着清后期中央政府财力的日益困窘,拖欠驻藏军饷尤其是川省欠饷问题日益严重。同治元年(1862年),新任驻藏大臣景纹向朝廷汇报了欠饷日益严重的情况:“惟川省现因军务未竣,需用浩繁,应解藏兵饷已积至三十余万两,未经拨解。奴才景纹到藏时,必须借资驻藏兵力弹压暨秉公剖断,以冀及早了结。虽川省库款万分支绌,而驻藏兵饷亦属紧要。”[24]
为了保证在藏驻军的军饷供给,清廷不得不开辟其他渠道来筹集驻藏军饷,这主要体现在从海关税收中提取一部分银两进行补贴,以及从西藏各地方关卡收取粮食税供应驻军。关于从海关抽取关税银两补贴驻军的情况,可见光绪三十年(1904年)锡良奏报靖西关边费收支册结片:“查西藏靖西关,自光绪十九年添设文武员弁兵丁及诸色人等岁需经费月饷,并预筹边备等项银三万两,由司拨解炉库,由靖西关同知支放存储,造册报情。嗣后司库支绌,改由重庆关洋税项下照数划拨供支,业经分年请销,至光绪二十七年止。兹据布政使许涵度详称:光绪二十八年份西藏靖西关边费旧管新收,共银六万七千五百四十五两零,开除二万八千九百八十一两零,实存银三万八千五百六十四两零。俱系实支实销,并无浮冒,造具册结。”[25]
为了解决驻军的粮食供应问题,从清中后期起,驻藏大臣衙门开始在西藏各地方关卡向过往商旅收取粮食税,并对未按时交清者严加催促。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驻藏大臣联豫致函西藏地方噶厦政府,就旭卡营官拖欠粮税之事严加催促:“据拉里粮务禀称:旭卡不但前欠光绪三十二年粮石四十一斛份分文未补,至三十三年应纳粮内又蒂欠粮石四十八斛,两年共欠八十九斛……查则、纳扛、阿批、角木宗等处,均照例如数交纳清楚,惟旭卡一处抗玩不清……恳请转饬旭卡营官头目,迅速将蒂欠粮石八十九斛补完清楚,以便散放兵食。”[26]
清中期以后,随着清朝国力的日益衰微,军费困顿的不利影响日益显露出来:
第一,军费困顿影响到西藏以及蒙藏地区的安定。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外蒙古地区宗教领袖哲布尊丹巴通过十三世达赖喇嘛上书清廷,询问有关拨付西藏军饷、修复寺院及关卡城垣等拨赏库款的具体开支情况,怀疑驻藏大臣衙门有关官员有贪污行为。哲布尊丹巴的上书中称:“与英法相争案内,闻拨赏库款四十万两内,承领修补大昭寺银四千两,修理那塘门墙银二千两,奎(焕)大臣任内修工银一万七千两,各有甘结,惟所领银数与原数不符。”[27]根据朝廷的调查,“查前驻藏大臣升泰及奎焕任内,先后拨款十二万两,经奎焕并案奏销。内开连提用藏库边饷银三万两,库储赏需银一千余两,共支给赴洋赴边汉番各员弁兵丁薪饷等费银十二万五千两,修建靖西内外关卡城垣及各衙房屋工料五万八千余两,均有册可稽,并无拨款四十万两之事,亦无另行拨赏之款。”[28]此事虽查实未存在贪污国库拨款的问题,但表现出来对西藏拨款不足,已引起蒙藏上层的关注,影响到蒙藏地区的安定。
第二,军费困顿造成裁减马兵,只用绿营,实际上削减了驻藏军队的实力。早在雍正年间,年羹尧在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之乱善后事宜十三条中就极力主张,从节省粮饷的角度,应裁撤驻藏马兵,改用绿营。“大约裁马兵一名,可改战守兵二名,裁马一匹,可添守兵一名。”[29]事实上从清中期以后,驻守西藏的内地官兵已换由绿营甚至康区土兵来接替,经济因素是其主要原因。
第三,裁减驻军,以节省费用。清廷在藏驻军盛期时,前后藏驻军2000人,昌都一线驻军1000人。雍正时期,考虑到兵丁聚集、米谷钱粮花费巨大,曾一度裁减驻军,只留500人驻守,作为驻藏大臣衙门的护卫。[30]此后在藏驻军人数一度增减反复,但从清中后期起,由于欠饷等客观因素,在藏驻军规模一直呈下降趋势。
第四,军饷困顿导致巡边次数减少。同治元年(1862年),驻藏大臣满庆向清廷上奏,建议每年的巡边定制改为三年一巡,以节省军费开支。其奏折中称:“乾隆五十七年平定廓番后,始立巡阅三边,以彰我朝兵威,使外番知有所惧,而不敢轻生窥视之心。既立案于前,焉敢废弛于后。只以目睹番民苦累情形,实难差赋兼供。虽巡阅一次,例领经费银二千余两,蛮民原无供应之累。而穷山旷野,护送需人,例定经费尚不敷脚价口食之用,近因内地军需浩繁,川饷不接,数年以来,所有前后藏弁兵应支盐折一切,每年需银五六万两,全靠前藏粮务李玉圃向番商出利挪借,一力维持,以全大局,而供支放。当此弁兵糊口维艰之际,正项无出,又以巡阅经费再向番商筹借,未免不情。奴才等悉心筹商,拟自今年起,改作三年一巡”。[31]
5、小结
通过以上研究,可以看出是清廷的经济实力决定了在藏驻军的规模,并形成以下特点:第一,清廷十分重视加强在藏驻军和用兵,以经济实力为后盾,经营西藏地方,以维护蒙藏广大边疆地区的稳定。雍正皇帝曾言,治理西藏不惜花大的精力和钱财:“糜费钱粮之处,不必介意。朕常戏言:舍千万钱粮除策妄一大患(指准噶尔扰藏),亦可偿价矣。凡一劳永逸之举,朕不惜费也。况户部库中,今岁可至五千万矣。朕元年户部只千五六百万数,复何忧也。”[32]第二,在藏驻军的费用全部由中央财政拨付,包括由西藏地方支应的粮草,亦由朝廷作价付给银两,以免给地方造成经济负担。第三,清中期以后,随着国力的衰落,驻军力量亦有所减弱,甚至出现欠饷、欠粮等现象。
二、对藏军的管理与补贴
与中央朝廷在藏驻军相对应的是,西藏地方的武装力量,即藏军。藏军始建于乾隆年间,在此之前西藏地方并没有常备兵制度。对廓尔喀的第二次战争结束后,福康安针对西藏地方武装在原有的军事制度下缺乏战斗力、无力抗击外敌入侵的弊端,于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制订《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正式建立藏军。道光朝之前,藏军在《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规定的“藏汉军统一管理制”原则下,由驻藏大臣衙门直接管辖。
1、藏军编制、待遇与军费来源
关于藏军的编制,《大清会典》中有明确记载:“西藏额设番兵三千,前藏后藏各驻一千,定日、江孜各驻五百,制以十之五习鸟枪,十之三习弓箭,十之二习刀矛。兵皆剃发。……每兵二十五人,辖以定琫,五定琫,辖以甲琫一人,二甲琫,辖以如琫一人,二如琫,辖以戴琫一人。”[33]根据清廷规定,在前后藏各驻守番兵1000名,定日、江孜各驻守500名,都从该处就近挑补。设代本(戴琫)6名,前后藏各驻2名,定日、江孜各驻1名,各统兵500名,按清朝绿营操典,督率教演;前藏归清廷在藏驻军游击统辖,后藏及定日、江孜归驻军都司统辖,每年由驻藏大臣校阅一次。在所设代本之下,设如本(如琫)12名、甲本(甲琫)24名、定本(定琫)120名,递相统辖,分管兵丁;每代本统兵500名、如本统兵250名、甲本统兵125名、定本统兵25名。
根据《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清廷规定了藏军官兵的俸饷,以保障其正常的生活待遇。清廷规定,代本按西藏地方噶厦政府的惯例,由达赖喇嘛赐给庄田供养,毋需由朝廷发给俸禄;如本“照川省马兵月饷米折之例每名每年酌给银三十六两,甲琫照战兵之例每名每年酌给银二十两,定琫照守兵之例每名每年酌给银十四两八钱。(每年)共需银二千六百八十八两。为数无多,即由前藏商上支发”[34]。“各如本每年应发饷银三十六两,甲本二十两,定本十四两八钱,合计二千六百余两,于春秋二季由商上送交驻藏大臣转发”。[35]
藏军士兵来源于就近挑补,补为藏军士兵后免其他赋税、差役。“至番民挑定额兵,由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于挑兵时发给照票,填写住址、名字,免其门户差使。”[36]关于藏军士兵的生活待遇,则规定:“每名每年给予青稞二石五斗,遇有征调,再照征兵之例每日每名商上支给糌粑一斤,每年口粮,共需青稞七千五百石。所有此项青稞,平价采买,须银一万数千两。”[37]此项口粮支出由达赖商上支给:“其藏地所派各处堵防隘口现有番兵,自应于达赖喇嘛商上给予口食……皆于达赖喇嘛商上一体支给口粮,每兵一名日给糌粑一斤”。[38]
与藏军待遇相同的还有藏北达木蒙古兵丁,虽然他们也属于西藏地方武装,但由于他们一直隶属于驻藏大臣衙门管辖,听从驻藏大臣调遣,每月每位军士还额外有盐菜银九钱。[39]
藏军的军费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
一是由前后藏商上支给。清廷考虑到商上的收入大多数用于宗教开支和达赖、班禅个人的开支,“少有赢余”,因此规定只有“为数无多”的开支从商上支给。如藏军军官如本、甲本、定本每年俸饷“共需银二千六百八十八两,为数无多,即由前藏商上支发”。[40]
二是从地方罚没田产、物资拨用。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福康安奉乾隆的指示,议定藏军额设3000名,“每年口粮,共需青稞七千五百石。所有此项青稞,平价采买,须银一万数千两,原应在前后藏商上支给,但查商上除每年额用外,少有赢余,不能支给,自应遵旨于沙玛尔巴庄田所出青稞内拨给。而核计沙玛尔巴庄田稞麦,为数亦有不敷;现据丹津班珠尔之子呈缴归公庄田五处,又有查出仲巴田地四块,合之沙玛尔巴庄田,每年统共收青稞三千一百七十余石,所少青稞四千三百二十余石,只须于廓尔喀交出扎什伦布银两,及沙玛尔巴各物所变价值内,酌拨银两,作为开垦地亩之费,耕种添补,即敷支给。”[41]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朝廷又明确指示驻藏大臣和琳:“查抄沙玛尔巴等资产估变银六万四千余两,又各处庄园每年应得租银七千一百余两,遵旨赏给达赖喇嘛,足敷每年如琫、甲琫、番兵等养赡之用,无需再从商上增补”[42]。
三是中央财政的补贴。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乾隆皇帝敕谕内阁,每年对藏军增加补贴白银1000两:“谕:现在卫藏添设唐古特兵丁,每年所需经费,虽降旨令将抄出叛产归入商上,以公济公,但恐该处商上蓄积尚不能多有羡余,达赖喇嘛应需日用之项难以取给,嗣后竟着于办公项下每年赏给达赖喇嘛银一千两,俾用度充裕,以示格外体恤恩施。”[43]嘉庆二十年(1815年),清廷特别重申九世达赖喇嘛圆寂后每年恩赏藏军军费一千两仍照例赏给。敕谕中称:“此项赏给达赖喇嘛银两,本因卫藏添设唐古忒兵丁需用经费,历年在办公项下支给银一千两,俾用度充裕。今达赖喇嘛虽已圆寂,其藏内事务,现系第穆呼图克图代办,若不照旧给予,办公或致拮据。所有每年恩赏银一千两,仍着照例赏给”。[44]
2、军事开支
设立藏军的目的在于加强西藏地方的军事防御力量,因此藏军的主要活动是驻守和定期操练,其军事开支主要包括武器供应、火药费用及军事调动支出等项费用。
藏军的武器装备方面,《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规定:“兵丁所需军器,额定十分之五为鸟枪、十分之三为弓箭、十分之二为刀矛。”对于这些武器装备,清廷规定一是从地方民间折价采买:“前后藏各寺凡有军器者,应尽行折价收买。”二是用部分罚没收入置办武器:“前没收沙玛尔巴牧场可征收酥油,值银五百五十两,可置办武器、弓箭、火药用。商上每年派员赴贡布、边坝等地铸造。”[45]三是从在藏满汉驻军武器装备的盈余中拨给:“内地解来弓箭,除军营应用外,亦有盈余,应并留存前后藏拨给(藏军)官兵作为操防之用……后藏向无炮位,现于臣福康安进兵时所铸铜炮十三尊内,拨给二尊,令于操演时试演准头,其余俱交布达拉存贮。”[46]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彻底平定廓尔喀之乱前,西藏地方由于军事技术落后,所需铅丸、火药都要靠内地供应。福康安针对这种局面,建议在西藏工布产磺之地配制火药,而铅丸、火绳仍由四川供应。福康安奏折中称:“查驻藏官兵每年操演共需火药二千余斤,向由内地各营配造,运送来藏。虽工料自有定价,而自打箭炉运至前藏需用脚价甚多,经过番地亦不免有偷窃情弊。臣福康安到藏时,查得工布地方产磺,布达拉现存火药即系该处配造,随即差弁前往制造……兹查工布制造火药每百斤共工价银二十三两有零。所有工料,虽较内地定例昂贵,而所用脚价较之内地运来节省至三十余倍之多。两相比较,仍系在藏配制大有节省……至藏地产铅甚少,现有军营存剩铅丸堪以备用。俟将次用完,再由川省运送。操演火绳,亦照向例由川省运解”。[47]
藏军调防的有关费用由西藏地方噶厦政府负担。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清廷决定:“后藏之拉子、萨喀、胁噶尔一带设唐古忒番兵,并宗喀、济咙、聂拉木等处均宜修筑战碉以资防范一款……准其于拉子防兵内拨出三十名,安置胁噶尔地方,协同本寨番众互相防守。其萨喀一处,亦准于防兵内拨出三十名轮赴该处,以资巡哨。所需口粮盐菜,即饬令噶布伦等俱于藏内按月给予,即在伊等噶沙克公所税羡内开销,毋得丝毫克扣”。[48]
藏军紧急军事调动的有关开销,从目前掌握的史料看,官兵口粮部分由自己承担,所需马匹向当地贵族庄园、寺庙、商人等征集,费用由西藏地方政府折价付给。1712年(藏历水龙年),西藏地方政府为预防青海蒙古侵藏发给当雄营指令,内称:“据措卡地禀称:德沁阔雪旗(属青海蒙古)兴兵来藏,目下正渡黄河。等语。兹奉杰修仁布钦指令称:此闻果否,未可知悉,然应有所防备。故全体藏兵,妥为预备,无论何时,一有敌情,立刻出兵。暂遣代本一名率骑兵前往。等语。奉此,着令该地方政府、贵族、官员等,迅即汇集全体官兵,一俟有事,即行出兵,不得有误。若需出兵,一俟有令,尔等无论何人,当火速应命,不可推诿延误。再,虽有代本率骑兵前往,以为防范,然当雄营亦须于月内准备就绪。该处骑兵不归代本统辖,当自行妥为备战。饬令如本除备齐路途干粮外,须再备两月口粮,务于七月十七日由该处开拔,择便道直赴当雄……再,因事关紧迫,可从尔等账下拨给本部兵丁两个半月口粮,即速磨炒,并置办肉食。确无战马之兵丁,所需购马资金,概由承担兵差之政教贵族庄园、各寺院、各拉基及商人等筹备,僧俗不论。除特殊之赛跑马、私有珍爱之乘骑及售价过高难买者外、凡开价在八两以内之好马,无论何人,付银后即须保质出售,不得违令。兵差额内应征兵丁有余者亦自当应征,若兵差额内适征兵丁仅一员及因任宗堆、奚谷堆等情不能应征者,务自行雇人替代”。[49]
3、对藏军的赏赐
清廷对于藏军的物资补贴,主要体现在对藏军有战功时的赏赐方面,而非全面负责其日常开销,但赏赐的力度较大,体现了对藏军政策的机动灵活性,也容易调动广大藏军官兵的积极性。清廷对藏军的赏赐主要包括平乱后论功行赏、巡边犒劳赏赐、操练例赏、慰问赏赐等方面。
平乱后论功行赏,赏赐金额往往很大。雍正六年(1728年),岳钟琪奏报颇罗鼐领兵进藏擒获在藏叛乱的阿尔布巴等人,谓颇罗鼐立了大功,请求重赏:“颇罗鼐番兵九千有余,倘蒙恩赐赏赉,虽现有解藏军需银二十万两,然系派留驻藏官兵粮饷之需,未便竟行动用。惟候奉有恩赏确数,臣请先于二十万两内动支散给,一面即于川省军需银内拨给银两解送西藏,照数补项。”[50]雍正六年(1728年),周瑛向朝廷奏报阿尔布巴等被正法及厚赏颇罗鼐白银30000两的情形:“臣会合吏部尚书臣查郎阿等抵藏后,接准总督臣岳钟琪咨文,内开:钦奉上谕,颇罗鼐之兵殊属效力行走,若行文往查,迁延日期。行文与查郎阿等,着于彼处备用军饷内动支银三万两,赏与颇罗鼐,令其酌量赏给随伊行走兵丁可也。钦此。钦遵。移咨到臣。臣查未准督臣移咨之先,已据管理西藏军饷同知杨世禄申奉吏部尚书部牌,饬取军饷银三万两,遵于八月二十六日,将原印封银内动支三万两,呈交分赏。经颇罗鼐承领恩赏银三万两,分别赏给随伊行走之部番,靡不欢欣踊跃,愈思奋勉”。[51]
巡边犒劳赏赐也是清廷对藏军赏赐的一个重要内容。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驻藏大臣保泰向朝廷奏销上一年度奖赏藏军所用银两数目:“按旧例,西藏每年为奖赏拉达克、布鲁克巴头人及达木蒙古等,照例动用银三百两,赐置奖赏所需什物。嗣巴尔布时结,按办理善后事宜例内,为奖赏操练唐古特兵及增派驻守边地唐古特兵丁,经奏准增银五百两,共银八百两,均由四川总督采办赏用物件,运藏备赏。查得自去岁四月始,至本年三月止,一年照例奖赏拉达克头人、布鲁克巴额尔德尼第巴、阿里第巴、前往巡边唐古特人等,捐助乌拉三十九族人等及检阅奖赏新增驻守各处唐古特兵丁,所用银七百七十九两六钱三分七厘,其余物件银二十两三钱六分三厘,归入本年赏项奏销。”[52]雍正八年(1730年),清廷敕谕驻藏大臣僧格、颇罗鼐所领巡防兵于雪后撤回并赏官兵银两:“令伊等酌量于未降雪之前撤回,明年着僧格仍旧带往。其绿旗官兵照今年赏给之例赏给。再发银一万两,着颇罗鼐明年酌量赏给唐古特等之兵”。[53]
操练例赏是《钦定藏内善后章程》规定的内容,每年赏赐用银1200余两。乾隆六十年(1795年),驻藏大臣松筠向乾隆皇帝汇报了上一年度操练例赏的有关情况:“查得每年将赏给操演绿营、唐古特兵丁及赏拉达克、阿里、布鲁克巴头人、达木蒙古、三十九族番子等之物品,折银一千二百八十二两余,逐年具奏,造册送部销算。兹计五十八年用剩物品,合银十一两余在内,其合银一千二百九十四两余。自去年四月始至本年三月止,照例奖给拉达克人、阿里、布鲁克巴第巴、前往查界达木协领官员、三十九族番子、达木蒙古等。去年秋季、本年春季操演前后藏、江孜、定日等地绿营、唐古特、达木官兵,奖其优者,共用物品合银一千二百八十二两余,相应分晰造具清册,照例咨行户部、四川总督查核外,所余合银十一两余之物品,伏乞仍行并入本年赏项使用”。[54]
慰问赏赐最早是专门针对驻藏大臣衙门直接管辖的达木官兵的,定期由川省库内拨银置办礼品、银牌,派人入藏慰问赏赐。至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议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时,慰问赏赐范围扩大到藏军官兵。据同年大学士和珅的奏折:“查西藏赏需一项,向来止赏达木官兵,所有例马银三百九十余两,置买物件,按年奖赏一次,足敷所用。今既添设唐古忒番兵……亦应如该将军等所奏,于川省闲款内加拨银五百两,置办缎、布、烟、茶、银牌,遇便搭解赴藏,随时赏用。”[55]
4、清廷财政能力下降对藏军发展的制约
清中期以后,随着国力的衰微、清中央政府赔付外款的增加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减少,清廷对藏军的赏赐和补贴也逐渐在减少,清廷财政能力的下降也制约了藏军的发展。这种制约反映在清廷努力维持藏军原有规模的同时,也千方百计想办法“开源”、“节流”。
道光九年(1829年),驻藏帮办大臣惠显向朝廷建议,将藏兵口粮余存银两提出10000两,发交地方商人用于生息,以生息银来补贴藏军口粮开支,这是个不得已的“开源”办法。据惠显奏折:“窃查乾隆五十七年查抄沙玛尔巴资产,估变有六万四千余两,钦奉恩旨赏给达赖喇嘛作为番弁番兵口粮之费,并经奏明,将此估变银两分交各营官按二分生息,以所得息银散给番弁番兵,每年除分散外,尚可存银四百余两。自乾隆五十九年起,扣至道光九年十二月底,共应积存银一万三千四百余两……拟请将此积存银提出一万两发交番商,照唐古特向例二分生息,每年可得息银二千两,作为新增生息。如有因公调遣番弁番兵事件所需口粮,即于此项新增生息银两内酌量动用”。[56]此项建议得到了道光皇帝的批准并立即实施。[57]
咸丰七年(1857年),驻藏大臣满庆针对有朝臣提议变革藏军体制的建议,向朝廷转奏西藏地方僧俗首领的反对意见,提出财力有限反对扩充藏军以节省开支,这是不得已的“节流”办法。满庆奏折称:“本年十月十六日据前后藏僧俗大小番目及各寺院喇嘛,并商属四路当差百姓等,公同呈递译禀,内称:……惟小的唐古特人等,自与廓尔喀构兵之后,不但将商上及班禅额尔德尼库贮一切财物,因筹办军需、口粮全行用尽,而且西藏各大小寺院并噶布伦及各世家等均皆穷苦已极,兼又连年瘟、蝗、痘症,接续而来。一切被害情形,均在大人洞鉴之中。如六条内载招募番兵,令商上筹办口粮;制造器械,令世家捐备资费;以及更改旧章,添设巡哨等事,均是与番民多增苦累。”[58]此次对藏军的改革计划因财力所限而被迫取消。
同治三年(1865年),四川总督骆秉章向朝廷反映,由于藏军的军费粮饷被长期拖欠,藏军被迫借用廓尔喀炮位并药铅、口粮,折银达7492两之多,驻藏大臣衙门即使奉朝命也无力替其偿还,西藏地方噶厦政府迫不得已,在未经朝廷允许的情况下,派专人赴成都申领炮位药铅等价银两,成为一时之奇谈。据满庆奏报:“满庆、恩庆跪奏,为唐古特专差赴川承领炮位、药铅价银,援情恭折奏祈圣鉴事。窃奴才等于同治三年十月初七日,准兵部火票递到议政王、军机大臣字寄,同治三年八月初一日奉上谕内开:据骆秉章奏,唐古特借用廓尔喀炮位……奴才等伏思西藏粮库及夷情库,因历年兵饷不获接济支放,久已将银垫用罄尽,实系无银拨给唐古特归还炮位等价。惟圣恩高厚,只得恭录咨行,俾番众咸知感激。嗣惟[准]达赖喇嘛咨称,借用廓尔喀炮位并药铅、夫役、口粮,共计银七千四百九十二两,钦奉谕旨,饬由驻藏大臣筹给,曷胜沾感。奈藏地褊窄,商上财帛无多;有因瞻对夷务,应备官兵军需、口粮,兼有汇兑支放汉营官兵月饷等项,世家、商贾均较上年艰难。所有前项炮位各价银两,既由川中搭解,不若派人往领,得以接济目前急需。兹据委署协理事务及噶布伦、总堪布会商,专差噶尔琫夺结旺堆至四川省城,投文领银。恳请援情咨复,并请转奏大皇帝,及咨明四川总督,仍赏给去差路照,以免内地关隘阻止”。[59]
5、小结
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清廷在对藏军的管理与财政补贴方面具有以下特点:1、藏军士兵来源于就近挑补,军官有固定俸禄,士兵有口粮、享受免差役待遇,所需费用基本由西藏地方政府承担。2、藏军以驻守和操练为主,日常军事开支较简单。3、清廷对藏军的财政补贴,赏赐多于日常经费的负担,体现了对藏军政策的灵活性,既不背上沉重的日常经费负担,又能调动广大藏军官兵的积极性,这种间接的管理方式行之有效。4、清中后期朝廷财政能力的下降对藏军的发展有制约作用。
三、重大军事行动支出
在军事后勤方面,一般是大军未发,粮草先行。每逢重大军事行动时,各项军事开支必然剧增。按照清廷惯例,中原外每有征战,除满蒙绿营官兵外,必有地方民族武装予以配合。清廷每次在西藏用兵,必定调集川青蒙古部落武装力量或藏族土兵予以配合。在这种情况下,由朝廷直接调发的满蒙绿营官兵的出征用马匹、军械、粮草等,由朝廷直接供给;而地方民族武装进行配合者,其所应备马匹、军械、盘费等,由其自行预备,战时听候调遣,战后论功予以奖赏,加官晋爵,重赏钱物,以补偿其在配合作战中的财力支出。
清代在西藏地方大规模用兵,自康熙末年起,至乾隆末年击溃廓尔喀入侵止,主要有五次重大军事行动,分别为:康熙五十六年至五十九年(1717—1720年)驱逐侵藏准噶尔军;雍正元年至二年(1723—1724年)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之乱,部分军事行动涉及西藏;雍正五年至六年(1727—1728年)平定阿尔布巴之乱;乾隆十四年至十五年(1749—1750年)平定珠尔墨特那木札勒之乱;乾隆五十六年至五十七年(1791—1792年)抗击廓尔喀侵略西藏。以上五次军事行动,每次出兵少则数千人,多则近20000人;每次用兵花费都巨大,少则用银100余万两,多则至用银600—700百万两,用兵断断续续持续了近一个世纪,对西藏地方社会稳定和政治格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驱逐侵藏准噶尔军
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西藏发生了准噶尔兵入侵事件,目的是要取代和硕特部统治西藏,进而挟持达赖喇嘛以号令蒙古诸部。准噶尔部占据西藏长达3年,使拉萨遭到了空前的浩劫。对此清廷予以高度重视,康熙皇帝决定立即出兵西藏驱逐准噶尔军。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秋,清朝将领额伦特、色楞统帅数千军队入藏,此为清朝建立以来首次在藏用兵。军队深入到藏北那曲,由于未调集当地民族武装力量配合,陷入准噶尔军的重围,粮草补给被切断,最后全军覆没。西藏事态的严重,坚定了清廷再次出兵西藏的决心。清廷为出兵事先做了充分的准备,康熙帝派遣皇十四子允礻题为抚远大将军,坐镇青海统一指挥。清军分南(四川)、北(青海)两路,粮草军需供应充足,并由川青蒙藏地方民族武装配合,分路进军西藏。康熙五十九年(1720年)八月,南路清军占领拉萨;同期北路清军也在藏北重创准噶尔军,使侵藏准军人数由6000人减少为500人。
清军第二次进军取得胜利,与川青地方民族武装力量的配合是分不开的。据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五月抚远大将军允礻题对青海蒙古各部的进军命令:“传知青海八盟长:曾令由尔青海派兵六百名,与内地兵丁前往索罗木等处。……本处之先行前锋兵队暨驻噶斯兵队,由启哩野路前进;其云南、打箭炉等处大队,分两路一齐进剿。续由本爵带领大队,会合尔等预备兵队,一同进藏。……本内地大队已将马匹、军械均备妥协。尔等应将所备兵队、马匹、军械、盘费,治理整齐,妥为预备,听候调遣”。[60]
关于驱逐侵藏准噶尔军两次军事行动的花费,目前史料中未有详细记载,不过根据分析,数额十分巨大,用银在百万两以上乃至数百万两之多。据雍正四年(1726年)雍正皇帝在对七世达赖喇嘛的敕谕中就此事的追述,其情形可见一斑:“前准噶尔贼扰掠藏地,杀戮驱散众喇嘛,实属大逆不道。圣祖仁皇帝不惜正项钱粮数百万两,遣发大军,击败准噶尔,送尔喇嘛至藏坐床,俾土伯特地方复归安定,喇嘛民众照前乐业。”[61]
2、平定青海罗卜藏丹津之乱
此事部分涉及清廷在西藏调动军队。雍正元年(1723年),青海蒙古亲王罗卜藏丹津图谋恢复和硕特部在西藏的统治,在青海发动反清叛乱。清廷对此事及时做出反应,以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率大军入青海讨伐。同时命昌都(叉木多)总兵官周瑛率兵北上藏北,截断叛军入藏之路;另由富宁安等驻防吐鲁番、安西,截断叛军通准噶尔之路。在清军的围剿和严密防范下,罗卜藏丹津之乱于雍正二年(1724年)春被平息。
此次叛乱被平息后,周瑛率部从藏北返回昌都驻防。他在给朝廷的奏折中汇报了返程的情形和有关花费:“今青海已经荡平,各处番彝俱皆输诚就抚,臣仍令游击高麟端等将所领之兵四百名,于六月十五日自藏起程,领回叉木多驻扎。而达赖喇嘛捐给犒兵银八百两,臣添帮银八百两,共一千六百两,给兵沿途雇请乌拉驮载,达赖喇嘛之父索诺木达尔札亦捐银二百两,贝子康金(济)鼐捐羊二千只,阿尔布巴及公隆布奈捐粮一百六十石”。[62]
3、平定阿尔布巴之乱
雍正五年(1727年)六月,西藏噶伦阿尔布巴袭杀首席噶伦康济鼐,发动了叛乱。西藏地方当政的另一噶伦颇罗鼐奏报朝廷,请求派兵进藏平乱。雍正皇帝鉴于此时国库较丰盈,觉得是用兵西藏、进而理顺西藏管理体制的一个大好时机。雍正帝在给鄂尔泰奏折的朱批中写道:“西藏又出一可趁之机矣……今幸上天慈恩,海内粗安,朕元年户部只存一千七百余万钱粮,今五年冬至五千万矣,皆上苍赐佑、圣祖垂恩所致。定意动千万钱粮料理此事,务令士将饱腾,欢欣踊跃,有机进取,否则平安凯旋。”[63]遂决定出兵西藏。
清廷为出兵西藏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雍正皇帝亲派熟悉西藏情况的周瑛赴四川做好大军进藏的粮草、军需准备工作。周瑛对备办军粮、沿途设置台站、马兵装备、随身携带口粮等都做了具体筹备。他在给雍正帝的奏报中汇报道:“及臣抵川,其一应兵马钱粮事宜,俱经抚臣宪德、提臣黄廷桂钦遵谕旨,料理预备。抚臣则派委文员,陆续前由里塘、巴塘、叉木多等处,备办军粮,并遣发台站护送兵丁数起出口。提臣则派调各镇协营官兵、摘配驼载马匹,将锣锅、帐房、旗帜等项,料理整齐,会臣看验……惟查驼载马匹,原议每二兵给以三马,若由成都至藏,道路险峻,恐负重致远,力所不逮。臣庸愚末见,议以每兵只给驼马一匹。将二兵合给三马及鞍屉、草干银两,俱折领价值,沿途设有多损,便于购买雇佣,以利军行。至每兵裹带两个月口粮,臣今既由霍耳一路前进,此地牛羊、炒面均可备买,议令各官兵出口时,只裹带一个月口粮,照价折给一个月银两,饬令各兵就便采买,足以供沿途之用。如此则驼载较轻,而于挽运亦为省便。”[64]在启程前,周瑛甚至准备齐全了沿途赏赐地方民族首领的银牌和有关礼品:“四月初六日起程,抚臣宪德捐备大小银牌等项,计重一千二百两;又布政使臣管承泽捐备蜀缎绫绸一百二十匹,约价百十余两,交臣随带口外,以佐赏需之用”。[65]
雍正六年(1728年)五月初,清廷抽调陕西、四川、云南各地马兵15400人,分南、北两路由四川、青海两路进军西藏。[66]实际上,根据由川统兵入藏的周瑛事后向朝廷的奏报,原拟进藏的15000余名官兵中,进入到拉萨的四川官兵计有1530名、陕西官兵5005名(合计6535名);由滇入藏官兵4000余名入藏后驻扎在乐隆宗、类乌齐一带。以上入藏官兵共计10000人有余,其余人马留驻南、北两路进藏路线的各台站,以确保粮草、军需运输和入藏大军的安全。[67]可见大军入藏的艰难,前方与后备的人员配置比例约为2∶1。
进藏途中,南路清军统领周瑛率兵3000人由川入藏。到达昌都后,他这样安排手下兵力:“臣谨拟以前挑之兵一千名,仍随臣兼程赴藏;又派护饷之兵五百名,及沿途安站之兵五百名,并留驻察木多总兵官一员,带兵一千名,遥为犄角”。[68]至于500名护饷之兵,职责是安全携带白银20万两进藏,以便随时赏赐有战功者。据周瑛的奏报:“俟左都御史查郎阿(北路清军统领)抵藏之时,臣等会商宣布圣主恩威分别奖赏,以资鼓励,是以臣特派游击李文秀,带兵五百名,将奉旨交臣带往进藏银二十万两,护运进藏,以备需用”。[69]
雍正六年(1728年)八月初一,南、北两路清军同时到达拉萨。九月底,经审讯,处死阿尔布巴及其同伙。在耗费了巨大的人力和财力后,叛乱被彻底平定。
4、平定珠尔墨特那木札勒之乱
藏历火兔年(1747年),颇罗鼐去世,其次子珠尔墨特那木札勒袭爵。乾隆十四年(1749年),珠尔墨特那木札勒袭占阿里,做好叛乱准备。鉴于局势非常严重,乾隆十五年(1750年)十月十三日,驻藏大臣傅清、拉布敦诱杀珠尔墨特那木札勒于驻藏大臣衙署,两人旋即被其余党所杀,驻藏大臣衙门被焚,衙门中所存饷银被抢。叛乱时间发生次日,七世达赖喇嘛即组织力量迅速平息叛乱。并将驻藏大臣衙门幸存者接往布达拉宫保护起来。据四川总督策楞奏报:“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虽已诛戮,一切党羽亦据报达赖喇嘛暨小公等查拘,但卓呢罗藏札什擅敢统兵数千名,将钦差大臣所居之通司岗围住,施枪放火,以致箭伤臣拉布敦,用刀砍毙,枪伤臣傅清,危迫自尽;并参将黄元龙等,俱殁于难;又抢劫饷银八万两,带兵潜逃……又,现在藏内兵丁八十余名,虽经达赖喇嘛给以服食,在布达喇养赡,终非久计,而此时饷银又未便往运,臣等亦已于达赖喇嘛信内寄知,查照往例,暂于喇嘛库内借支,将来照数拨还”。[70]
驻藏大臣被杀、衙署被焚、饷银被抢等一系列事情的发生,清廷十分震惊,决定再次用兵西藏,并立即派岳钟琪赶赴四川打箭炉做进军准备工作。据策楞奏报:“珠尔默特那木扎勒业已服诛,而大臣被火属实,党羽为之剪除,则大兵虽未便为之轻发,然一切善后事宜尤为紧要……再,臣岳钟琪现带标兵三百名前赴打箭炉地方。所有兵丁应支口粮等项,已饬司照例应付,并酌带银二千两,以备沿途赏需等项之用,统入于西路军需案内,将来分别报销”。[71]
入藏清军兵分两路,由副都统班第、四川总督策楞分别统领,从青海、四川进军西藏。同年底,两路清军分别抵拉萨,处决了为首的罪犯,又一次平定了叛乱,稳定了西藏的局势。
5、抗击廓尔喀侵略西藏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西藏发生了廓尔喀人大举入侵的事件。事件的起因源于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五月,廓尔喀人以西藏增课商税为名,侵占了后藏边境上的吉隆、聂拉木、宗喀三地。清廷闻讯后,立即派理藩院侍郎巴忠赴藏查办;同时派兵3000人入藏,同年底清军抵达拉萨。清军的到来受到了西藏僧俗百姓的热烈欢迎,达赖喇嘛亲自为清军筹备过冬粮草。据乾隆圣谕:“顷据(驻藏大臣)庆麟奏称,前在藏中办得口粮四千六百石;今据达赖喇嘛又办得一千一百只牛、一万只羊,情愿作为官兵口粮,不敢领价。(按:此粮可供3000名官兵4个月口粮之用)……此项米谷、牲畜,官兵共用若干,仍照数给价,俟陆续买得归补商上,以备养赡众喇嘛之用。”[72]廓尔喀统治者慑于清军入藏,派出使节求和。但清廷的使节巴忠为求苟安,会同噶伦丹津班珠尔,与廓尔喀私下议和,许诺每年给廓尔喀白银9600两,连给三年,廓尔喀人遂退还吉隆等三地。[73]
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七月,廓尔喀人以西藏地方当局不履行和议规定付给银两为由,大举进犯后藏地区,将扎什伦布寺财物劫掠一空,并大有进攻前藏之势。面对廓尔喀的再次入侵,清廷迫于无奈,不惜花费巨额军费再派大军入藏,下定“毕其功于一役”的决心,不取得彻底胜利决不收兵。同年冬十月,乾隆皇帝派福康安、海兰察率大军自青海入藏,连同自四川一路进藏的清军及藏内官兵,前后共有17000余名官兵开赴后藏前线。在福康安的指挥下,清军攻势凌厉,进展迅速,至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四月,已攻至廓尔喀边境,将侵藏廓军逐出藏境。五月,福康安又率军攻入廓尔喀境内;七月,清军逼近廓尔喀首都阳布(今加德满都),迫使廓尔喀全面投降。福康安秉承乾隆帝之意,接受廓尔喀投降。九月,清军撤出廓尔喀,反击廓尔喀入侵西藏之战取得了彻底胜利。
由于廓尔喀入侵来势突然,清军被迫在冬十月急速进藏,与前几次清军进藏相比,此次进藏军队的粮草、军需等准备得都十分仓促,因此迫切需要在藏内筹集粮草。筹集粮草成为驻藏大臣衙门此时期内的首要职责。据驻藏大臣鄂辉为筹集军粮向朝廷的汇报:“奴才于途次,即经屡饬西藏粮员重光并噶伦等,在前后藏广为采买。先据该粮员等禀称,除存仓稞麦并自行采买糌粑共三千五百四十石外,噶伦等共办糌粑四万一千石,牛羊在外,嗣复据后藏仲巴呼图克图办有糌粑三万石……现在前后藏尽力设法凑备,共有糌粑七万余石,以资应用……兹既办有七万余石,即明春大举,统计官兵一万余人,亦足以供支应。”[74]此时正值隆冬季节,为预防藏内粮储不足所带来的军队口粮困难,清廷又紧急在四川征调粮食,准备从昌都一线运往西藏以备大军食用。据鄂辉奏折称:“前经署督臣孙士毅因恐口外军粮不足,各台存米无多,遵旨筹酌办理,奏请于成都、雅州、邛州等处,拨碾米二万石,陆续运炉,预备运送察木多接济西藏兵在案”。[75]
为免遭外敌廓尔喀的侵略,西藏地方僧俗群众对清军入藏是持欢迎态度的,对大军入藏筹集粮草也给予了积极协助,可谓“大敌当前,同仇敌忾”。八世达赖喇嘛为清军入藏筹集粮草不遗余力,他在给清军统领福康安的书信中表示:“至大军进兵廓尔喀……其口粮除由达赖喇嘛内库、扎什伦布、萨迦寺及贵族、僧俗官员倾囊以供外,属民则只留年内口粮、种籽,余下尽数征收。共备齐粮九万石,正予炒磨。边境路遥,属民徭役繁多,故不能一次送往,只得陆续运送。大米向由廓尔喀输进,因聂拉木及济咙之商道阻塞,如今仅自帕里、措那及阿里等地少量输入,亦应尽量运送。”[76]西藏其他僧俗群众也对协助筹备粮草表现了极大的热情,据福康安向朝廷的奏折记载:“现据(道员)林俊自处行捐办牛五百头,为之倡率,噶布伦、戴廙、第巴、营官、头人等,均皆遵奉面谕,感激天恩,踊跃趋事。即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以下,及各寺呼图克图、大喇嘛等,亦愿将所养牛只,助出乌拉。现在共有牛一万五千头,分派各粮台,往来输运,核计已属敷用,庶粮运一切得以通行无误”。[77]
武器供应方面,清军则主要依靠从内地供应。由于此次出兵西藏的有索伦、达斡尔官兵1000名,他们尤擅长骑射,因此清廷专门在四川为他们办置了40000支箭。据福康安向朝廷的奏折:“川省所办箭支,现据惠龄奏明,孙士毅在川省办箭一万支,惠龄复添制三万支,一并解送前来。查箭支为行军利器,索伦达斡尔兵丁(按:此次出兵1000人),骑射尤其所长。今有此项箭支,甚为得用,已令景安一并迎催,即行解赴军营应用,毋稍迟误”。[78]
七世达赖喇嘛为感激朝廷派出大军驱逐廓尔喀侵略军,也为了为大军凯旋回朝提供便利,派人携白银30000两赴青海采办马匹以备军用。为此福康安向乾隆皇帝建议:“达赖喇嘛深感皇上卫护黄教天恩,尤思图报,前因索伦各兵须用马匹,臣等札商达赖喇嘛及济咙呼图克图在藏地采办。而达赖喇嘛已在后藏购办,犹恐不敷乘骑,遣人携商上银三万两,赴青海、蒙古番族地方采买马匹,以供进剿及凯旋时骑用。臣等因其急公捐办,并非派累藏番,不便阻止。今蒙逾格恩慈,加赐珍物,并照数赏给马价,达赖喇嘛迭沐隆施,自必益深感戴。”[79]乾隆皇帝接受了福康安的建议,对八世达赖喇嘛的采买马匹花费以赏赐的名义予以报销。
清军攻入廓尔喀境内后,抵达其首都阳布附近时,已至深秋季节,期间受到廓尔喀军的顽强抵抗,加之水土不服,将士阵亡多人,福康安担心大雪封山,撤军受阻,且由于战线过长,军事后勤运输极其困难,在藏采买的军粮运抵前线的仅有一小部分,乃呈秘密奏折,要求适可而止,接受廓尔喀投降,从容撤军,据其奏折:“臣等此次统兵进剿廓尔喀贼匪……计自五月初六日进兵,截至本日,已有七十余日,核计官员支食份例口粮,应用糌粑六十三万余斤,而由济咙运到大营之粮,官办糌粑只有六万四千八百余斤,连臣福康安自办糌粑五万五千八百余斤,共有十二万六百余斤,仅给应支数目十分之三。又运送食牛八百余只、羊一万二千七百余只,中途多已坠岩,到营者仅存牛二百余只、羊一千六百余只。两月以来,兵丁口食不敷,只将搜取之仓谷、青稞及臣福康安差人零买番寨之粮,添补糊口。饷银一项,除恩赏臣福康安银两及臣福康安因兵饷不敷,在后藏借银一万三千余两外,川省陆续所运之饷,截至本日止,只到银二万,现俱支发用去。种种掣肘情形,实属万分焦急。”[80]在这种情况下,乾隆皇帝同意其接受廓尔喀投降,凯旋而归。
此次清廷出兵还有一个特点,即入藏的军队中,有3000名来自四川阿坝和甘孜等地的藏族土兵,他们作战在抗击廓尔喀侵略军的最前线。凯旋归来后,他们在拉萨受到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的亲切接见,这对于崇信藏传佛教的藏族土兵来说是一种崇高的荣誉。据驻藏大臣鄂辉向朝廷奏报:“兹查游击关联升等,带领头起德尔格土兵一千名,于闰四月初四、初五日,均抵前藏;重庆镇总兵袁国璜,统领二、三起绰斯甲、三杂谷土兵二千名,亦于初六、初八等日先后到齐……土兵等素来敬奉佛教,于到藏后叩见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顶礼虔肃,甚属至诚。经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赏给头人等银两、氆氇、食物,又分赏各兵每名银一两,护身佛一尊,章噶一个。奴才亦各酌赏布匹、烟、茶、羊只等物,以示鼓励。”[81]
抗击廓尔喀侵略西藏是清廷在西藏用兵规模最大的一次,取得的效果也最好,它直接导致了《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的订立,奠定了此后西藏社会政治的格局和西藏地方的安定局面。关于为抗击廓尔喀清军两次用兵西藏的花费,史料中未有明确记载。但是仅就福康安率军入藏的第二次用兵花费,乾隆皇帝在谕内阁办理廓尔喀军务各款准予报销事项中就曾明确说明:“此次进剿廓尔喀……从前金川军需,共用七千余万,其部驳不准报销银六百余万,朕尚加恩豁免;今藏内所用,合计东西两台(指南北两路),亦不过如金川军需所免之数……此次着照所请,准其报销。”[82]可见,仅福康安统帅清军进军西藏、进击廓尔喀直接花费至少在白银600万两以上。
6、小结
清廷对藏的几次重大军事行动,反映出以下特点:1、只要财力许可,朝廷对西藏用兵、进一步完善西藏地方行政管理体制的决心很大。以雍正皇帝为例,他一再称不惜花费巨额钱粮“一劳永逸”解决西藏问题,以其朱批为例:“至于糜费钱粮之处,不必介意。朕常戏言:舍千万钱粮除策妄一大患(指准噶尔扰藏),亦可偿价矣。凡一劳永逸之举,朕不惜费也。况户部库中,今岁可至五千万矣。朕元年户部只千五六百万数,复何忧也。”[83]2、凡对藏用兵,结合用藏族土兵和青海蒙古部落土兵较多,并且往往以之为前导,既熟悉西藏高原的具体情况,又节省了从内地调拨满蒙绿营兵丁的有关交通、膳食费用,使用恰当、有效。3、清代五次对藏重大军事行动,每次都动用官兵数千人乃至近两万人,每次军事花费巨大,少则用银百万两以上,多则用银六百万两以上乃至上千万两,对清中央财政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花费。
注解:
[1]岳钟琪奏准噶尔若侵藏预筹保护达赖喇嘛折[Z],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二十二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转引自中国藏学研究中心、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西藏自治区档案馆、四川省档案馆合编《元以来西藏地方与中央政府关系档案史料汇编》,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4年。本文所引奏折俱见该书。
[2] 同上。
[3] 青保等奏报筹建扎什塘兵营情形折[Z],雍正十一年(1733年)七月十九日,一史馆藏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
[4] 琦善奏遵旨查封阿旺降白楚臣资产折[Z],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二月初七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同时见《宣宗实录》[Z],卷四一六,道光二十五年(1845年)四月十二日,谕内阁着将查封阿旺降白楚臣之资产分别赏给前后藏寺庙官兵。
[5] 阿桂遵旨议奏西藏军粮买运支放事宜章程奏折[Z],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一史馆藏军机处上谕档。
[6] 同上。
[7] 同上。
[8] 同上。
[9] 克,西藏地方所用计量单位,1克约合28市斤。
[10] 赛冲阿为供应进藏官兵米面事给第穆呼图克图译会[Z],嘉庆二十一年(1816年)五月初十日,西藏档案馆藏。
[11] 满庆为新定驻藏官兵乌拉章程转饬一体遵行事给噶厦札[Z],咸丰七年(1857年)十二月十八日,西藏档案馆藏。
[12] 同上。
[13] 同上。
[14] 同上。
[15] 同上。
[16] 青保等奏报筹建扎什塘兵营情形折,雍正十一年(1733年)七月十九日,一史馆藏军机处满文录副奏折。
[17]和珅等遵旨议复藏地善后事宜十九条折[Z],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六月二十七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18] 《世宗实录》[Z],卷九六,雍正八年(1730年)七月十一日,谕僧格颇罗鼐所领巡防兵于雪后撤回并赏官兵银两。
[19] 松筠奏销乾隆五十九年所用奖赏兵丁等银两数目折,乾隆六十年(1795年)八月二十一日,一史馆藏军机处满文月折档。
[20] 和珅等遵旨议复藏地善后事宜二十九条折,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六月二十七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21] 同上。
[22] 裕钢奏西藏台饷边饷难于汇兑统由商上铸钱认兑以银换钱所短差额请由各台列入正饷项下开支折[Z],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二月初三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23] 同上。
[24] 景纹奏行抵川省接奉寄谕并筹备饷需以冀早结布施争讼案折[Z],同治元年(1862年)六月二十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25] 锡良奏报光绪二十八年份靖西关边费收支册结片[Z],光绪三十年(1904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一史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
[26] 联豫为转催旭卡营官速向拉里粮务补交积欠粮石事致噶厦札[Z],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五月,西藏档案馆藏。
[27]清季外交史料》[Z],卷一三八,第31—36页,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四月二十七日,总署奏遵旨议复哲布尊丹巴等会报英国侵略西藏情形折。
[28]《清季外交史料》卷一三八,第31—36页,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四月二十七日,总署奏遵旨议复哲布尊丹巴等会报英国侵略西藏情形折。
[29] 年羹尧陈平定罗卜藏丹津善后事宜十三条奏折[Z],雍正二年(1724年)五月十一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30]《世宗实录》[Z],卷一二九,雍正十一年(1733年)三月初一日,谕军机大臣驻防西 [31] 满庆等奏为杜绝弊窦因时制宜筹议变通章程五款折[Z],同治元年(1862年)十二月初四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32] 岳钟琪奏准噶尔若侵藏预筹保护达赖喇嘛折,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二十二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33] 光绪朝《大清会典》中的理藩院资料。
[34] 福康安等奏复酌定额设藏兵及训练事宜六条折[Z],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十一月初二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35]《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藏文)[Z],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西藏档案馆藏。
[36] 《钦定理藩部则例》[Z],卷六十一,西藏通制上,番兵挑补与免差。
[37] 福康安等奏复酌定额设藏兵及训练事宜六条折,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十一月初二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38] 鄂辉等奏请达木及唐古特兵丁由达赖商上支给口粮折[Z],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正月初十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39] 同上。
[40] 同上。
[41] 同上。
[42]字寄和琳查抄沙玛尔巴资产赏给达赖喇嘛支付藏军费用每年动用由驻藏大臣核明分报兵部理藩院[Z],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七月初二日,一史馆藏军机处上谕档。
[43]《高宗实录》[Z],卷一四二二,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二月初一日,谕内阁西藏添设藏兵恐商上不能多有羡余着于驻藏大臣办公项下每年赏给达赖喇嘛银一千两。
[44]谕内阁九世达赖喇嘛圆寂后每年恩赏藏军军费一千两着照例赏给,嘉庆二十年(1815年)八月二十九日,一史馆藏军机处上谕档。
[45]《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藏文),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西藏档案馆藏。
[46]福康安等奏藏内善后条款除遵旨议复者外尚有应行办理章程十八条折[Z],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十二月十一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47] 同上。
[48] 和珅等遵旨议复藏地善后事宜二十九条折,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六月二十七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49] 第巴为预防青海蒙古侵藏事给当雄营指令(藏文)[Z],藏历水龙年(1712年),西藏档案馆藏。
[50] 一史馆编:《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Z],第十二册,雍正六年(1728年)七月初八日,岳钟琪奏报颇罗鼐领兵进藏擒获阿尔布巴隆布鼐扎纳鼐折。
[51] 周瑛奏报阿尔布巴等悉正典刑并赏颇罗鼐银两折,雍正六年(1728年)十月初一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52] 保泰等奏销乾隆五十五年所用奖赏藏军等银两数目折,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四月二十六日,一史馆藏宫中满文朱批奏折。
[53] 《世宗实录》[Z],卷九六,雍正八年(1730年)七月十一日,谕僧格颇罗鼐所领巡防兵于雪后撤回并赏官兵银两。
[54] 松筠奏销乾隆五十九年所用奖赏兵丁等银两数目折,乾隆六十年(1795年)八月二十一日,一史馆藏军机处满文月折档。
[55] 和珅等遵旨议复藏地善后事宜二十九条折,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六月二十七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56] 惠显等奏请将藏兵口粮余存银两提出一万两发商生息折[Z],道光九年(1829年)六月十七日,一史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
[57]《宣宗实录》[Z],卷一五八,道光九年(1829年)七月二十三日,谕内阁藏兵口粮余存银两着准提出一万两发商生息并将此项息银及有无动拨之处造册报部。
[58] 满庆奏请免行变通西藏藏兵营制章程折[Z],咸丰七年(1857年)十月二十四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59] 满庆等奏前藏差人赴川承领炮位药铅等价银折[Z],同治四年(1865年)三月初十日,一史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
[60]《抚远大将军允礻题奏稿》[Z],卷二,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五月十二日,允礻题奏大军出口已传知青海八盟听候调遣折。
[61]敕谕七世达赖喇嘛复其请派官员指导事务以康济鼐等办理藏务与中央官员无异(满蒙藏文)[Z],雍正四年(1726年)正月二十五日,西藏档案馆藏。
[62] 周瑛奏在藏防范抚绥事折[Z],雍正二年(1724年)六月二十九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63] 鄂尔泰奏遵旨停止进军西藏并复陈安藏之策折[Z],雍正五年(1727年)十一月十一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64] 周瑛奏报川陕进藏官兵起程日期折[Z],雍正六年(1728年)四月初六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65] 同上。
[66] 《清世宗实录》[Z],卷六三,雍正五年(1727年)十一月癸丑条。
[67] 周瑛奏报查郎阿等护送达赖喇嘛自藏起程日期折[Z],雍正六年(1728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68] 周瑛奏报进藏情况并请处阿尔布巴等极刑折[Z],雍正六年(1728年)六月十七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69] 同上。
[70] 策楞等奏据报傅清等被害及川省准备进兵情形折[Z],乾隆十五年(1750年)十一月初六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71] 同上。
[72] 谕达赖喇嘛嘉其为进藏兵丁筹办口粮事[Z],乾隆五十三年(1788年)九月二十五日,一史馆藏内阁杂册。
[73]《卫藏通志·纪略上》[Z],卷十三上,乾隆五十三年条;保泰等奏廓尔喀将前往查界之噶伦等困于聂拉木并占据地方折[Z],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七月二十二日,一史馆藏宫中满文朱批奏折。
[74] 鄂辉奏藏地筹备军粮足敷支应折[Z],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十一月十六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
[75] 同上。
[76] 八世达赖喇嘛为大军进藏竭力筹办口粮乌拉事致福康安咨(藏文)[Z],藏历铁猪年(1791年),西藏档案馆藏。
[77] 福康安奏筹办乌拉等情形折[Z],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正月二十六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78] 同上。
[79] 福康安等复奏达赖喇嘛派差赴西宁购办马匹事片[Z],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六月十八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80] 福康安等密陈军行困阻宜早受降完局情形折[Z],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七月十九日,一史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
[81] 鄂辉奏德尔格等处土兵先后到藏达赖喇嘛班禅赐赏情形折[Z],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闰四月初十日,一史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
[82] 谕内阁办理廓尔喀军务各款准予报销[Z],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六月初八日,一史馆藏军机处上谕档。
[83] 岳钟琪奏准噶尔若侵藏预筹保护达赖喇嘛折,雍正五年(1727年)二月二十二日,一史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资料来源:中国藏学网,原载《中国藏学》2003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