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私凭文书,官凭印。”民间发生经济纠纷,必须以文契字据为根据;官场中的公事交往,则均以官印为根据。所以,有时候人们把当官称为“抓印把子”。
正因为官印的重要性,朝廷对官印的材料进行了严格限制。
清朝时期,官印自上而下,分别由玉、金、银、铜、木等材料制成。
最高级的官印,当然得是皇帝所用的御宝大印了。御宝大印使用的材料,绝大多数是玉石。乾隆皇帝一生共用了25块御宝大印,其中玉石大印有23块,分为白玉、青玉、碧玉、墨玉等不同品质。
除了23块玉石大印,“大清嗣天子宝”为金质御宝,“皇帝之宝”为檀香木御宝。
“大清嗣天子宝”是清太宗皇太极所用,当时清朝还没入关,缺乏琢玉人才,不得不采用金质御宝。乾隆皇帝因为是祖传遗物,不敢轻易更换。
“皇帝之宝”为乾隆皇帝最常使用的大印。之所以采用檀香木为材料,是考虑到这种材料质地较轻,又有一定强度,使用方便。毕竟,玉石易碎,经常使用的话难免磕磕碰碰,一旦出现破损,必然会形成对皇权的亵渎。
仅次于玉石大印的,是金质大印。
清朝时期,金质大印主要用于太后、皇后、皇贵妃、妃以及皇太子、亲王、亲王世子的册封。这种金质大印仅仅是一种身份的象征,并不进入实际运用。
比金质大印又低一个档次的,是银质大印。
银质大印是除了皇帝御宝之外,实际使用的最高级别钤用印信,主要是一、二品大员使用,极个别三品官员如顺天府尹、奉天府尹也能使用银质大印。
根据《大清会典》规定,有权使用银质大印的官员和机构如下:
文官:内三院、宗人府、衍圣公、军机事务处、各部、都察院、理藩院、盛京五部、户部总理三库事务、翰林院、内务府、詹事府、通政使司、大理寺、太常寺、各省都司、布政使、顺天府、奉天府;
武职:公、侯、伯、经略大臣、大将军、将军、领侍卫内大臣、都统、提督、总兵、镇守挂印总兵、提督九门统领、护军统领、前锋统领、火器营、向导总领、管理伊犁、乌鲁木齐、叶尔羌、喀什噶尔、阿克苏、巴里坤等处事务大臣、伊犁分驻雅尔城总理参赞大臣、办理哈密粮饷事务大臣。
在银质大印以下,是铜质大印。
铜质大印使用的范围最广,从正三品以下到从九品以上的官员,均使用铜质大印。到了清朝末期,由于铜产量降低,部分地区出现了用木头包铜的官印,这是铜质大印的替代品。
在铜质大印以下,是木头大印。
在从九品官员以下的文职佐杂人员,不兼管兵、马、钱、粮的武职官员,以及各府县僧道阴阳医官与佐杂人员,均使用木头大印。木头大印因为容易损坏,材质普通,流传至今的反而没有玉、金、银、铜材质的官印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