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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林家有:清末少数民族社会经济与阶级关系变动初探
清末少数民族社会经济与阶级关系变动初探
林家有
经济是基础。它是决定上层建筑和一切意识形态的条件。社会经济的变化既是社会生产力的表现,又直接影响着阶级关系的变化。所以,社会经济结构不单是社会经济形态的构成形式,而且在阶级社会里,它直接关系到阶级斗争的进程、特点和结局。
鸦片战争前,就整个中国来说,它是一个独立的封建社会。鸦片战争后,在资本主义列强侵略下,中国逐步丧失了独立的地位,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遭到破坏,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中国自从发生了资本主义经济以来,中国社会就逐渐改变了性质,它不是完全的封建社会了,变成了半封建社会。"(毛泽东:《新民主主义论》。)地处沿海或接近汉族地区或交通方便地区的少数民族,也和汉族一样经历了上述变化,逐步沦入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境地。但是,由于我国幅员广阔,民族众多,因而少数民族社会历史的发展相当复杂,社会经济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民族与民族之间发展不平衡,同一个民族里不同地区发展也不平衡。就社会形态来说,呈现了多样性:其中有处于封建领主制阶段的,有处于奴隶制阶段的,也有些直到解放前还没有发展为阶级社会的。少数民族地区多种社会经济形态和汉族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共同存在于一个统一国家中,这就是辛亥革命前,我国社会经济最明显的特点。这个特点说明,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在辛亥革命前有跟汉族社会经济的相同点,又有许多不同点。这就决定了辛亥革命时期,少数民族人民的革命斗争跟汉族人民革命斗争有一致性,但又有自己的许多特点。
在本文中,我仅根据已经有的,但不够系统和全面的材料,对辛亥革命前,我国少数民族的不同社会经济形态与阶级关系变动的情况,作一些初步探讨。
就全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来说,社会经济有一部分接近汉族或相当于汉族水平。如满、蒙、壮、朝鲜、白、回、畲、布依等民族,在鸦片战争前都是以耕织相结合或耕牧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在社会经济中占主要地位,接近汉族水平。有的民族虽然某一地区尚保留落后于汉族经济水平,但就其整个民族的多数地区来说则相当于汉族水平,如苗族等。总之,情况十分复杂。接近或相当汉族经济水平的少数民族地区,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其自然经济都开始逐步分解。但是,在鸦片战争后的最初十多年里,这种分解进行得十分缓慢,只是在第二次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侵略者同中国反动统治者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获得了种种政治上和经济上的特权。他们在中国的海关、财政、金融、贸易、航运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势力,而腐朽透顶的清朝封建政权这时已经丧失了自卫能力,开始变为外国侵略者的工具。在这种形势下,一直在顽强地阻碍着外国资本主义侵入的小农业与小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结构,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才开始了逐步的分解。这种情况在汉族地区是这样,在接近汉族水平的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如此。
首先,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逐步遭到破坏。
资本主义入侵后。外国商人除了在我国大量推销商品外,还在广大农村加强经济掠夺,这一方面加速了自给自足自然经济的破坏过程,另一方面也促使农民极端贫困化。所以,少数民族自然经济的破坏是伴随资本主义侵略而来,又随着它侵略的程度而发生变化。例如,我国东北满族自然经济的分解就是从一八六一年牛庄正式开辟为通商口岸后逐步开始的。因为,从这个时候起,不仅俄国和日本在积极争夺东北市场,美、英等资本主义国家也接踵而来,极力向东北扩张势力。由于资本主义经济势力在东北迅速扩张,到了二十世纪初年东北地区的洋货充斥城乡市场,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受到极大破坏。“近复交通四辟,远来物品,充斥市□。吾民无创造之才,何自而筹抵制之法。其大而精者无论已,即粗如布匹,小如纸张,尚不能不仰于外方之输入。在昔无此漏□,虽日涸于内,尚可以弥缝接续,而不即暴露。今则日用之品,南北交驰,大半为外国制造,一若全球生计竞争之点,集此一隅,其涸固可立而待也。”(徐世昌:《东三省政略》卷十一。)农业品卷入商品流通市场,输出国外。这一方面促使满族地区商业性农业如大豆、柞蚕、烟、麻等经济作物迅速扩大耕地面积,另一方面造成农民作为外国资本主义商品倾销对象和外国资本主义的原料掠夺对象同市场发生关系。外国商人“每值夏秋之交,辄以贱价,向农民预先订货,并取民人地契作押”(清·《锡良奏稿》第二册,第1086页。),加紧对满、汉各族农民的掠夺,自然经济不仅遭到严重破坏,满、汉各族农民的贫困破产的情况也不断增加。
又如,北方的蒙古族,在鸦片战争前是一个以农牧业相结合的自然经济为基础的民族。鸦片战争后,它们的政治、经济命运也同其他民族一样。外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蒙古地区,一方面破坏了封建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它发生了资本主义因素,把蒙古族的封建社会变成了半封建的社会;另一方面,它们残酷地统治蒙古地区,使这个地区逐步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和殖民地的社会。蒙古族地区自然经济的变化也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资本主义经济加紧入侵的情况下开始的。一八六二年,沙俄强迫清政府订立一纸中俄陆路通商章程,一八六九年又加以改订。从此,沙俄就享有深入蒙古地区随便贸易,概不纳税的种种特权。一八八一年,沙俄进一步迫使清政府在蒙古、新疆的国境线上开放三十五处卡伦,准许俄国商人自由出入。这样,跟着俄国商人的足迹,外国商品泛滥于蒙古地区,而蒙古地方的皮毛、牲畜、土产则被俄国商人满载而去。同一时期,英、美等国的商品也通过张家口日益增多地销售到内蒙古中部和西部各地。这样,到十九世纪末,南起张家口、北抵库伦等蒙古物产集散地的市场,就已基本上为外国资本主义势力所控制。外国商品在市场上逐渐排挤和代替蒙古地区的产品,连蒙古人供奉的铜佛像也由外国进口。据统计,二十世纪初,内蒙古地区日用品计有153种,洋货竟占121种。由于洋货的大量进口,蒙古地区城镇手工业作坊纷纷倒闭,许多手工业工人失业,沦为赤贫,农、牧民日益贫困。
在南方和通商口岸附近地区的少数民族遭到外国经济侵略最早,自然经济瓦解更为早些。许多地区在鸦片战争后就开始了瓦解的进程。以壮族为例,在鸦片战争后,资本主义国家的商品就由西江经梧州沿郁江、柳江而上,渗入到广西壮族地区。中法战争后,随着龙州、梧州、南宁和云南的蒙自等处先后辟为通商口岸后,帝国主义商品源源而入,广西壮族地区的“穷乡僻壤,未有不用洋货者。”(清·《张中丞奏议》卷三。)广西桂平、靖西等地,以前家织的土纱、土布普遍遭受排斥。尽管广西壮族地区自然经济解体过程比较缓慢,而且山区与平地,桂东与桂西变化的程度也不一样,但到了十九世纪末已出现了解体的总趋势。到二十世纪初,交通方便的地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在资本主义的冲击下,已经解体,家庭纺织业已是一蹶不振,奄奄一息了。在云南,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民族的发展是很不平衡的。例如白族,在大理等中心地区,生产发展基本上接近汉族地区水平;云龙、鹤庆、祥云的部分地区,还保存着领主经济;碧江、福贡和洱源的少数山区,尚保留有原始公社和奴隶制度残余。尽管如此,这些民族也摆脱不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悲惨命运。到二十世纪初,由于帝国主义洋纱、洋布的冲击,白族地区的自给自足自然经济也抵挡不住了。例如,大理、鹤庆地区有悠久历史的纺织业就受到严重破坏,城乡的纺纱车、织布机越来越多地停止了转动。鹤庆的制烟业比较发达,光绪年间(1875——1908)手工刨烟铺有十五、六家,自英国输入“三炮台”、“哈德门”纸烟以后,刨烟手工业逐渐减少,到民国初年,已一家不剩了。在贵州新城县布依族地区,光绪中叶以后,据记载:“在这个地区,廉价而又适用的孟卖棉纱完全排挤了用本地棉花的手纺纱。……据说此地共有织布机三千架,在过去曾有大量的汉口花、江西花进口。”(《1896—1897布莱克本商会访华报告书》。《中国近代农业史资料》第一辑,第506页。)但是到了这时,织布所用的原料已变成进口英属印度生产的棉纱了。洋纱、洋布、洋油和烟草等商品的大量进口,贸易额的不平衡也就出现。除了为帝国主义提供原料的商品输出量增加外,对外贸易也连年入超。据《海关华洋贸易清册》记载,仅云南蒙自关一八九九年至一九一一年就入超一千二百五十九万海关两;思茅关一八九七年至一九一一年入超二百一十四万海关两;腾冲关一九○二至一九一一年入超八百九十六万海关两。可见,帝国主义通过掠夺性的贸易,吮吸了各族人民大量血汗。中国少数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但缺乏资金,也受市场的极大限制。
畲族、回族和其他接近汉族水平的民族的情况也大致相同。
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外国侵略者加紧对中国进行经济侵略的主要目的是推销商品、掠夺原料,把中国变为他们的殖民市场。中日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开始在中国掀起争夺领土的瓜分狂潮。经济方面,在原来推销商品、掠夺原料的基础上,又增加资本输出。封建的中国自然经济被帝国主义经济冲击得七零八落,封建地主阶级也乘机加重对人民的榨取,因而土地加速集中,小农经济破产加剧,失业人员增加,人民日益贫困。
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少数民族农民破产是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普遍现象。据光绪福建《侯官县乡土志》记载,该县畲族农民自帝国主义入侵后破产变为佃农的日益增加,闽侯县飞坑乡的畲民约五十户,全部都是外乡汉族地主的佃户。(《侯官县乡土志》卷五,地形略。)建阳县的畲族农民所耕种的田地也大部分是向地主租入的,而封建地租的剥削又很残酷,畲族农民的贫困是不堪言状的。在湖南、贵州的苗族地区,不仅汉族地主兼并苗族农民的土地,本民族的大地主也出现了。如湘西乾州厅石板桥的龙则灵兄弟,凤凰厅两岔河的波耶米朵,贵州清靖县的彭耀先等,都是拥有二、三千亩田地的苗族大地主。在广西、云南两省的壮族地区,如广西贵县覃塘大地主宋定柯就占地方圆几十里,每年收租谷约百多万斤。而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壮族劳动人民,仅占有百分之二十左右的土地。
土地是农民的经济命脉。土地的丧失杜绝了农民的生路。以反抗求生存就必然成为少数民族同汉族农民的共同愿望和一致的革命要求。所以,各族农民丧失土地变为赤贫,就成为他们共同斗争的阶级基础。
随着资本主义入侵和自然经济遭受破坏,在客观上也刺激了少数民族地区资本主义因素的发展。鸦片战争后,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促进了少数民族封建经济的分解和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这主要表现在“自然经济的破坏,给资本主义造成了商品的市场,而大量农民和手工业者的破产,又给资本主义造成了劳动力的市场。”(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但是,中国少数民族的自然经济是在外国资本主义依靠武力和各种政治、经济特权进行的商品倾销下分解的,因而这个国内市场首先是被外国资本主义的商品霸占着,它给我国少数民族资本留下的空隙十分有限,这就给我国少数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以很大的局限性。
少数民族的民族资本主义兴起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这跟汉族基本相同。但由于种种原因,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资本主义发展比汉族慢,企业的规模也比较小,而且大多是地主官僚资本。所以,近代中国少数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进程十分坎坷。例如满族,由于掌握清朝统治权,封建官僚较多,资金也稍为充裕些。所以,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在北京和各地有势力的满族官僚地主就纷纷开始投资经营工矿企业。甲午战争以后,盛京将军依克唐阿奏请试行新法采矿,满族官僚地主纷纷集股试办。吉林将军、珲春副都统也投资办矿。其他满人也有投资办铁矿、煤矿、金矿的,但都没有收到好效果,就被封建生产关系抑制和帝国主义所摧残了。在蒙古地区,由于内地汉族商业资本随着清政府封锁“蒙地”禁令的松驰和州、县的设置,陆续出边。这些商业资本或与封建势力结合成为高利贷资本,或联合蒙古王公贵族对工矿业投资。他们开辟了一些矿山,兴办了一些半机械化的或完全使用手工劳动的工厂或工场。蒙古族地区开始出现了资本主义经济成分。但是由于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严重压迫得不到发展。有一些虽然靠着残酷剥削廉价劳动力,勉强维持下来,但只限于小规模的采掘业和皮毛及农产品加工几个方面,发展极其缓慢,力量非常微弱。
与此同时,在南方如广西壮族,贵州、湖南等地的苗族,云南的白族,浙江、福建一带的畲族也都出现了资本主义性质的企业。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壮族地区一些主要城市的官僚、地主、商人开办的采矿、碾米、制糖、火柴、榨油等类工业都有所发展。例如贵县天平山银矿,就有矿工达一千几百人,最多时有三、四千人。资本主义性质的垦牧公司和航运事业的资本主义企业也相继出现。但这些企业对封建主义、帝国主义的依赖性相当明显,因而很难得到独立发展。苗族地区开办的近代工业,最早出现的是一八八八年在贵州开始筹建的青溪铁厂。这个厂以“招集股本,矿由商办,官为督办”的方法经营,其机器设备,“大多仿照西法。”(《清德宗实录》卷二百六十。)同年,云南矿务督办唐炯又在苗、汉族杂居区的巧家,建立起一座用新法采煤的铁厂。(《皇朝续文献通考》卷四十四,《唐炯奏稿》。)一九○六年湘西古丈厅以招商集股的方式开办的煤矿、锑矿、铜矿、铁矿也有多处。(《古厅志》卷十一。)随着工矿业、商业的日趋活跃,新兴的市镇和苗族资本主义剥削关系也已出现。但由于帝国主义竭力保持封建剥削制度,并使它同买办资本和高利贷资本的剥削结合在一起,农民贫困日益深重,商品市场缩小,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就相当困难。
上面所说的大都是农业区民族的一些情况。游牧区民族虽然在辛亥革命前还保留不少原始部落诸特征的残余和奴隶制的残迹,但也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资本主义势力侵入中国,在掠夺原料上无所不用其极。少数民族牧区的畜产品,特别是羊毛,已变成商品,具有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性质。当时,青海、甘肃藏族地区所产的羊毛,不仅是国内地毯、制毡的工业原料,而且是帝国主义热衷的掠夺物。而新疆地区,羊毛和各种畜产品早就是沙俄的重要掠夺对象。二十世纪初,伊犁、塔城等地官商合办皮毛公司、茶叶公司,以茶布交换畜产品的情况大量出现。这就使得牧区的生产与资本主义市场更加密切地联系起来,加速畜产品、牲畜和农作物的商品化进程,但还没有能够动摇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基础。牧工虽然出现,但并没有最后摆脱人身依附关系而转化为自由的雇佣劳动者。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到:资本主义入侵后破坏了中国各民族的自然经济基础,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生和发展。但反动统治阶级和外国侵略者对于少数民族的压迫和剥削,又大大地阻碍了社会发展的速度。所以,直到二十世纪初年,少数民族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仍然十分微弱。少数民族地区的资本主义企业除了对外国资本主义和本国封建势力存在矛盾的关系以外,因为创办资本主义企业的人大都是封建官僚、地主,因此少数民族的商业资本大都带有浓厚的封建买办性和依赖性。加上少数民族地区一些民族还保留封建制前期各种社会经济形态,所以就整个少数民族地区来说,阶级结构跟汉族有相同点,也有很多不同点,阶级关系比汉族要复杂得多。
鸦片战争以后,随着少数民族地区资本主义近代工业的产生,少数民族阶级结构也发生了变动。从前只有封建社会的贵族、地主、农民(包括农奴)和手工业者,以及保留奴隶制社会形态地区的奴隶主和奴隶,后来又出现了新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个阶级“是两个互相关联又互相对立的阶级,它们是中国旧社会(封建社会)产出的双生子。”(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这对双生子的诞生,对于近代中国少数民族的发展和革命斗争发生深刻的影响。
少数民族的产业工人是早于资本家出现的,几乎是和汉族工人同时发展壮大起来的。它的发生和发展也和汉族一样,不但是伴随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的发生和发展而来,而且是伴随帝国主义在中国直接地经营企业而来。少数民族大多数聚在边疆地区,经济落后,交通不便,那里的近代工业除由地主、官僚投资经营的工商企业发展起来以外,大多数是由中小地主、商人、手工作坊主的手工业转化来。所以,少数民族地区的近代工业,由于资金不足,不仅规模小,而且大部分都是轻工业。开矿业占有一定比重,但大部分都是封建官僚或地主投资兴办。并跟帝国主义国家有联系。这就决定了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的民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产生的基础比较薄弱,而且有更加明显的依赖性。少数民族的工人阶级产生的时间跟汉族工人产生的时间几乎相同,都是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但工人数量不大,也不象汉族工人那样高度集中于沿海几个大城市。汉族工人首先产生在外国在中国兴办的工厂,而少数民族工人最早不是产生在外国在中国兴办的工厂、也不是产生在民族资本企业,而是产生在清朝官僚资本所创办的军事工业。
鸦片战争后,清政府的腐败面目日益表露出来,农民起义的打击使清政府的反动统治发生了动摇,为了维护其封建统治,武装镇压各族人民的反抗,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起,清朝政府洋务派官僚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开始办军事工业。满旗封建官僚也相互配合,开办军事工厂。在这些军事工厂里面,满族的第一代工人也应运而生了。一八六四年清朝官吏即派满人到苏州跟外国人学做炸弹及各种军火。一八六六年崇厚开办天津机械局,一八八一年吴大□开办吉林机器局,一八八三年醇亲王奕□开办北京神机营机器局。这些军事工业都掌握在清政府手中,显然属于官僚资本,不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商业资本。但是军事工业的创办则为中国培养了一批各民族产业工人。这就为他们自己造就了掘墓人。
满族产业工人的产生,改变了满族原来的封建阶级结构,给满族的历史揭开新的一页。满族新的进步的阶级出现,一方面反映了满族社会的进步发展,另一方面也为本民族内部的阶级斗争开辟了崭新的场面。
与此同时,在北京和各地有势力的满族官僚地主,也投资经营工矿企业,其中一部分封建官僚地主,向资产阶级转化。但是,满族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也跟其他民族的民族工业一样,刚一产生就受到外国侵略者和本国封建势力的压迫,得不到发展。例如甲午战争以后,满族希拉布、赫松林等八家先后开采的辽阳烟台煤窑,到一八九八年就被俄国资本家收购了五家;一九○一年王承尧和翁寿分别呈请,有满人荣伦、英凯等人入股开采的抚顺正黄旗界内煤矿,因为有华籍俄人纪云台合伙兴办,在日俄战后,被日本借口没收俄国资产,强行霸占。吉林将军、珲春付都统投资的天宝山银矿,也遭到日本人的侵夺。其他满人投资的矿业,如弓长岭铁矿,铁岭煤矿、三姓金矿,还没有进行稳定生产,就被封建生产关系的扼制和帝国主义的侵略所摧毁了。只有替外国商人推销商品和收购农产品的商店,以及与外人合营的企业,才得到发展。东北地区满人备尝艰辛创办矿业,但在二十世纪头十年间矿场仍屈指可数。在矿产资源十分丰富的奉天(今为辽宁)一带,大小矿场也不过只有十三处而已,而且,由于帝国主义压榨,发展非常困难。例如,满人葆真创办的飘儿屯煤矿公司“经营者业已属艰苦备尝,始与日人为矿界交涉,力争三十余次,方得分清界址。”(东北档案馆:《葆真委任尚志为妄请矿权案档》。)
满族地区是这样,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是如此。所以,尽管投资经营民族资本主义工业的官僚、地主或大商人跟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有矛盾,但为了自身的发展,发家致富,一方面加紧同封建官府勾结,肆意勒索农民的血泪,另一方面投靠外国侵略者,为侵略者经营加工或转运货物,捞取利润。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的民族资本都形成封建官僚、大地主、大商人三位一体来经营工商业,表现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资本主义对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更深的依赖性。
比如,云南地区的白族。官僚资本创办的工商业是从十九世纪七十年代开始的。白族的工人阶级也是从这个时候逐渐发展起来。一八七四年以后,一些镇压云南大理各族人民反清运动的清朝官吏,把掠夺来的财物投资于工商业,例如白族官吏杨玉科就在乔后和喇鸡经营盐井,在赵州(凤仪)成立官办石磺局。蔡标也在腾衡开办铁、锡、铅、金、硫磺等厂矿。此外,丁槐还在保山、腾冲开办“庆昌”织布作坊等。这些官僚资本工业带有浓厚的买办性,除了资本主义需要的少数工业如石磺外,铜、铁、铅、金的生产都规模狭小,得不到发展。随着资本主义经济侵略的逐步深入,白族地区一部分地主也开始从事工商业经营,但是他们投资经营的商业资本被帝国主义堵死了向工业资本发展的道路,加上唯利是图投机取巧,许多白族地主大商人都致身于贩卖鸦片,投资工业微不足道。例如下关虽为迤西棉花、洋纱、洋布集散的主要市场,但是到十九世纪末叶,连一个机器织布厂也没有建立起来。可见,云南白族地区虽然在云南少数民族中是比较先进的,近代工业也产生较早,但商业资本的发展则充分体现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所赋予它的特点。
又如,在新疆地区,帝国主义侵入后也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缫丝、纺织、制毡业等,发展较迅速。据清末统计,南疆一带的蚕丝年产达到七十余万斤,地毡年产一万七千余条,毛毡年产七万八千余条,大布年产七十余万匹。(据《新疆图志》所载资料统计。)一些重要的通商口岸,如南疆的喀什、莎车、叶城,北疆的乌鲁木齐、伊犁、塔城、奇台等地,由于贸易的发展而逐渐发展为商业中心地。随着商业资本的发展,少数商业资本又开始向工业资本转化。例如,一九○八年维吾尔族商人玉山巴依以一万只羊的价格从德国买来制革机器,在伊犁开设皮革厂,一九一○年投入生产,有工人二百五十余名。(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史档案》。)这是新疆第一个民族工业资本企业,也是新疆民族工业资本主义经济的萌芽。但由于帝国主义与封建主义相勾结,从政治、经济等方面压制着新疆刚刚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因而商品经济虽有某些发展,但整个社会经济结构却未发生重大的变化,封建制度仍然占着统治地位。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在二十世纪初年都处在幼弱状态。
此外,随着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后,洋务派在清政府中开始得势,他们以“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等方式,在贵州、湖南等苗族地区筹办了一些近代工业,如一八八八年开始筹建的清溪铁厂,一九○六年开办的三河道煤矿、锑矿等,都是苗族地区出现最早的近代工业。民间开矿也有一定发展,出现了一些苗、汉族地主举办的水银厂、铁厂和铅厂。湘西永绥厅洞里寨吴姓苗族地主开办的炼铁厂,雇有工人三百多;该厅小排吾地区,还有一百多个苗族群众集资开采铁矿。在海南岛的黎族地区,二十世纪初汉族商人也在那里创设一些资本主义经营方式的企业,如一九○八年在三亚附近建立的抽水晒盐的盐场;一九一一年华侨在五指山水口和崖县铁炉港投资建立的一些橡胶种植园等。这些企业中的黎族工人虽然数目很少,但对黎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则发生一定积极影响。
综合上述零星的记载,我们虽然不可能清楚地看到,民族资本主义在少数民族里面是怎样发生、发展的全貌,但是有一点则是清楚的,那就是在十九世纪中叶以后,在我国一些比较接近汉族的少数民族地区,随着商业资本主义的发展,民族资本主义工业也出现了。但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商品经济没有怎么发展。所以,资本主义企业在少数民族经济里面的比重很小,而且大部分民族资本都带有浓厚的封建性和买办性。因此,少数民族资产阶级虽然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有矛盾,但由于它们的发生和发展都同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有密切联系,具有非常明显的软弱性和妥协性。
在探讨辛亥革命前,我国少数民族地区阶级关系变动时,我们不能忽视少数民族发展不平衡这个特点。这个不平衡,正如前面说过的有许多原因,但资本主义列强侵略中国,决不是要把落后的中国变成资本主义的中国,改变中国各民族经济发展不平衡状态,而是为了便于它们的侵略,它们极力保持一切资本主义前期的剥削形式,把封建地主阶级、奴隶主变成它们统治中国的支柱。因此,帝国主义侵略虽然促使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生活发生急剧变化,破坏了农村的自然经济,出现了资本主义因素,但是,封建的土地关系和剥削关系,直到二十世纪初,在我国广大少数民族地区仍然是主要阶级关系。各民族地区的流官、屯军中的上层分子,汉族地主、本民族地主和残存的土司等构成了少数民族地区的封建地主阶级。甚至残暴的农奴制、奴隶制剥削关系依旧在我国西藏、四川凉山彝族地区保存下来。这种落后社会经济形态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继续保留下来,说明辛亥革命前,我国少数民族的阶级结构呈现了多样性,即除了资本主义列强侵略以后产生的民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外,还有小资产阶级、农民阶级(包括农奴)、奴隶阶级,这些阶级和附属于这些阶级的知识分子,大多数都是反抗帝国主义和中国封建统治者以及本民族剥削压迫者的革命阶级。这是占中华民族的多数人。另外是少数人,即为帝国主义服务的封建官僚、洋奴走狗、封建地主阶级(包括农奴主)、奴隶主以及反对革命的各民族的反动上层,如僧侣、土司、官家、头人等等,都是辛亥革命时期的反革命阶级。这种阶级结构的存在决定了辛亥革命时期,我国少数民族人民革命斗争有它自己的特点:首先,由于它们同汉族一样遭受帝国主义和清朝封建政权的压迫,有共同的阶级利益和民族利益,这就为少数民族人民参加以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的反帝反封建革命斗争创造了条件。其次,因为少数民族人民除了受各族人民的共同敌人——帝国主义和清朝封建统治压迫外,还要受本民族的剥削阶级的残酷压榨,所以近代少数民族革命斗争,除反抗国内反动统治阶级和外来帝国主义的斗争外,又常常和反抗民族内部的上层反动人物的斗争结合在一起。反对清朝封建统治又同反抗民族压迫结合在一起。再者,由于少数民族地区民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出现,他们有的出国留学广泛接触西方和日本的资产阶级革命思想,有的参加了同盟会并在少数民族地区广泛宣传反清革命的思想,这就为少数民族人民参加辛亥革命,创造了阶级和思想条件。另外,由于少数民族地区广大,又因为社会经济形态和阶级关系的差异,加上缺乏本民族资产阶级革命派有力的领导,所以斗争地域性明显,难于统一和集中。这些特点,在辛亥革命时期的革命斗争进程中都明显地表现了出来。
(资料来源:《广东民族学院学报》198301)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4992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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