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秀全-“拜上帝会”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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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拜上帝会”辨正


吴善中
一、“拜上帝会”的自称与他称
由瑞典人韩山文(Thcodore Hamburg)根据洪仁的口述及笔记记录、整理成书的《太平天国起义记》(原名《洪秀全之异梦及广西乱事之始原》,即《The Vissions of Hung-Siu-tsuen and Origin of the Kwang-siInsurrection》)记载,从1944年9月起,“云山在紫荆山地区数年,以巨大的热诚传教,获得成功,有很多人,甚至全姓全族的人,受了洗礼”;“他们自己成立了不少宗教团体,聚集在一起进行宗教礼拜,很快就以‘拜上帝会’之名名闻遐迩。”(笔者按:这段英文原文如下:
They formed congregations among themselves,gathering together for religious worship,and became soon extensively known under the name of“The Congregation of the worshippers of God.”在“The Congregations of the worshippers of God”后附印了“拜上帝会”汉文原字)。<%见韩山文原书,1935年燕京大学图书馆重印本,转引自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4页。)
茅家琦先生根据这段“韩山文记录的材料”,判定“并不是洪秀全建立了‘拜上帝会’,而是别人用‘拜上帝会’这个名称称呼经常在一起举行宗教仪式的拜上帝人”<%《太平天国历史上几个问题的质疑》,载茅家琦《晚清史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51——253页。)。就是说“拜上帝会”不是太平天国的“自称”而是“他称”。王庆成先生认为“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拜上帝会’是信徒们的自称,而不能证明这是别人或地主阶级加之于他们的称呼”(《“拜上帝会”释论》,载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46页。)。邢凤麟根据这段话也认为,“‘拜上帝会’是他们成群地汇合起来后自己的名称,并非别人对他们的称呼”(《“拜上帝会”考》,载邢凤麟、邹身城《天国史事释论》(学林出版社1984年版),第40页。)。其实,很清楚,仅就这段英文,是无法确切判定“拜上帝会”是“自称”还是“他称”的。诸位史学前辈之所以对这段话的理解出现“自称”与“他称”的分歧,是基于这样的考虑:太平天国文献特别是太平天国官书中无“拜上帝会”记载,因而对这句话中“拜上帝会”是“自称”还是“他称”的理解,就与论证“拜上帝会”这个组织存在与否有极大关系。茅先生根据这段话断定“‘拜上帝会’是地主阶级强加给拜上帝的人的一个称号”,另外,“太平天国官书和参加太平天国革命的人所写的材料,却没有发现‘拜上帝会’这个名称”,“拜上帝会”这个名称不见于太平天国文献而却屡见于清方记载,“这就向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是地主官僚的记载可信呢?还是太平天国自己的文献记载可信呢?”(《太平天国历史上几个问题的质疑》,载茅家琦《晚清史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51——253页。)由此否定洪秀全、冯云山等曾建立了“拜上帝会”这样一个宗教组织。王、邢两先生认为“拜上帝会”系“自称”,由此再断定洪、冯等建立过“拜上帝会”,但无法否认太平天国文献中无“拜上帝会”记载的事实。特别是近年新发现的《天兄圣旨》、《天父圣旨》,其中披露了大量鲜为人知的太平天国早期历史史实,但也没有提及“拜上帝会”。所以,“拜上帝会”这个宗教组织存在与否的问题,迄今仍未解决。
我们认为,首先应该明确:“拜上帝会”的“自称”、“他称”与“拜上帝会”存在与否不是同一概念。“自称”还是“他称”?这个问题并不是很重要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在太平天国早期历史上,是不是客观上曾经存在过这个宗教组织实体?很明显,从韩山文的这段记载中,是可以证明客观上存在拜上帝这个组织的。“拜上帝会”的称号早就存在且屡见记载,这是事实;那么,把崇拜上帝人们的组织实体称为“拜上帝会”,当然也是符合历史真实的。在太平天国史、捻军史的研究上,“长毛”、“捻”等名称也存在着“自称”与“他称”的问题,但有一点是肯定的:人们绝不会因为“他称”的缘故而否定“长毛”、“捻”的存在。
二、“拜上帝会”是客观存在的组织实体
洪秀全、冯云山的最初宗教知识来源于《劝世良言》。据《太平天国起义记》、《太平天日》等记载:1843年洪秀全“潜心细读”、“反复细勘”这部书后,遂“大觉大悟”,“如梦初醒”,自觉已获得上天堂之真路和永生快乐之希望,开始信奉上帝、而不拜事邪神。第二年春,与信徒冯云山“出游天下,将此情教导世人”,先到达广西贵县,继而冯云山一人深入到桂平紫荆山。经过冯云山的几年努力,紫荆山区已“有很多人,甚至全姓全族的人”,均成为拜上帝教教徒。
信奉上帝教,首先要施行洗礼仪式。洪秀全的“洗礼”概念,来源于《劝世良言》:
“我(笔者按:指梁发)遂问米先生领受洗礼之意何解?米先生曰:洗礼者,以清水一些,洒于人头上或身上,内意是洗去人所有罪恶之污,可领圣神风感化其心,令其自领洗礼后,爱善恨恶,改旧样而为新人之意。因为世上之人,皆犯了罪过之污,沾染其身,而其灵魂亦被污浊,故以洗礼之水洗其身,拜求神天上帝赐神风洗涤其灵魂之秽也”(《劝世良言》,载《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2期(总39号)第81页。)。
初读此书后,他自行忖度、自我施洗。其后又为冯云山、洪仁玕及其他皈信者施洗。后来,“凡有人皈依教道而愿意入会为教徒者,即施以洗礼”(见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中文译本,载丛刊《太平天国》第六册,第858页。)。“施以洗礼”,成为入会为教徒的一种仪式和标志。如《李进富供词》说他于1850年秋在桂平“鹏隘听从杨姓纠邀前往拜会,头子当天用水一盆,拜毕,将水挠(浇)心胸膛”(《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18页。)。
皈信上帝者,定期举行宗教活动。
“其始,秀全关于宗教仪式一事,本无确定主意,当彼毁去家里偶象之时,只以纸书上帝之名以代之,甚至用香纸帛以拜上帝,但过数月后,彼知此是错误,即除去之。
……广西教徒叙集礼拜时,男女分座。先唱一道赞美上帝之诗。毕,则由主任人宣讲上帝之仁慈,或耶稣之救赎大恩,及劝诫人悔改罪恶,勿拜偶像,真心崇事上帝。”(见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中文译本,载丛刊《太平天国》第六册,第858页。)
《天条书》已规定“每逢虚、房、星、昴四宿日(即“星期日”),“礼拜颂赞皇上帝恩德(《太平天国印书》(排印本)上册,第30页。)。
皈信上帝者,还须遵守“天条”。所谓“天条”,即《旧约》中所述上帝授界摩西之“十诫条”。《劝世良言》仅提“神天上帝在山岭降下十条圣训,授予摩西”语,而未列出十条圣训的具体内容,因而洪秀全只是在1847年春于广州罗孝全处读了《旧约》后,才能完整了解“十诫”内容。1847年底冯云山被捕入狱,拜上帝教徒曾向县衙“入禀为其所传之真理声辩,附呈所信之十诫以求县官秉公审查”。(见韩山文《太平天国起义记》中文译本,载丛刊《太平天国》第六册,第861页。)所以,至迟到1847年冬,“十款天条”已成为拜上帝教的信条与教规。
入教须施行洗礼,定期在某处礼拜上帝作为经常性的宗教活动,后来又依《旧约》“十诫”制定出“十款天条”作为信徒信条与教规,从基督教组织形式来看,这就是建立了教会。(教会(the Church),原意是“被召唤出来的公民们的集会”。《新约》采用这个词,表明教会是“蒙上帝选召的人的集会”。原始基督教没有系统的组织,也没有专职的传道人员。教徒集会先在犹太人的会堂,后在信徒家中。后来,信教的人多了,特别是富人参加进来后,教会的财富增多,才开始建造教堂和供养专职传道人员。)虽然我们不能肯定“拜上帝会”是“他称”还是“自称”,但这无关紧要。即使“他称”,也并不意味着“拜上帝会”这个“教会”组织不存在。因为,基督教也不是先定名然后创立的,“基督徒”三字在整本《新约全书》里只出现过三次,而且是反对基督徒的人作为一种蔑视性的称呼加给那些认耶稣为基督的人的。所以,即使“拜上帝会”是地主文人对“拜上帝人”宗教组织的命名,那倒也“名符其实”。基督教中,强调受洗时必须全身浸入水中叫“浸礼会”;强调“因信称义”(因信称义(justification by faith),是基督教的一种教义。出自《新约·罗马书》第5章。主要含义是:一个人得救与否,主要不在于自己的行为的好坏,而在于对基督的信仰有没有信心。16世纪,在西欧各国的宗教改革运动中,德国的马丁·路德和瑞士的加尔文,都十分强调“因信称义”。他们用这种教义来反对罗马天主教会的神权和有关得救的主张。他们说人得救不是靠种种圣礼,不是靠苦修善行,更不是靠购买赎罪券,而是靠信仰基督。)叫“信义会”。而洪秀全只强调皇上帝为“独一真神”,否定耶稣与上帝一体;耶稣的地位虽受到尊崇,但其与上帝的关系,已被洪秀全判定为世俗化的父子关系。这和基督教以耶稣即“基督(救世主)”、耶稣体现上帝、耶稣与上帝同一“位格”的上帝观不同。因之,“拜上帝会”的命名,准确地反映了太平天国基督教(拜上帝教)的特色。(此段参见徐如雷《基督教和上帝教的异同》,载《太平天国史新探》(江苏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10—134页。)
三、如何理解太平天国文献中未提及“拜上帝会”?
太平天国文献,尤其是其中叙述太平天国早期历史的《太平天日》、《天情道理书》、《三字经》、《御制千字诏》以及近年新发现的《天兄圣旨》、《天父圣旨》等太平天国官书,没有提及“拜上帝会”。如果是“他称”,太平天国文献因之未予提及,这好理解;但“拜上帝会”仍有系“自称”的可能。如罗孝全《洪秀全革命之真相》一文中记载道:“据报告,革命军中之一部系由自称为‘上帝会’会友所组成”(丛刊《太平天国》第六册,第824页。)。金田起义前,桂平紫荆山区鹏隘山李进富参加“拜上帝会”,起义后不久被俘。供词中也说:“三十年(1850年)八月内与哥子同去拜尚弟会”(《太平天国文献史料集》,第18页。)。“拜尚弟会”实即“拜上帝会”。他还提到“拜会”、“会内人数”等,证明“会”有可能存在(但这份供词仅是清吏的一份“录供”,不能算完整意义上的太平天国文献)。“拜上帝会”如系“自称”,其名称可能即萌蘖于经洪秀全“反复细勘”过的《劝世良言》:
“天国二字,有两样解法。一样,指天堂永享之福,系善人肉身死后,其灵魂享受之真福也;一样,指地上凡敬信救世主耶稣众人,聚集拜神天上帝之公会也”。(《劝世良言》,载《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2期(总39号)第21页。)
“公会”就是“教会”。对这句话,洪秀全是高度重视的。它对洪秀全宗教思想也产生过重要影响。这可从他的《钦定前遗诏圣书批解》中看出。他说:
“一大(笔者按:据吴良祚先生说,‘一大’,当即‘天’字,刻本误拆为‘一大’二字(吴良祚、罗文起《太平天国印书校勘记》,载《太平天国学刊》第四辑,第283页。))国是总天上地下而言,天上有天国,地下有天国,天上地下同是神父天国,勿误单指天上天国,故太兄预诏云:‘天国迩来’。盖天国来在凡间,今日天父天兄下凡创开天国是也。”(洪秀全《钦定前遗诏圣书批解》,载《太平天国史料》,第83页。)又说:
“神国在天是上帝大天堂,天上三十三天是也;神国在地是上帝小天堂,天朝是也。天上大天堂是灵魂归荣上帝享福之天堂,凡间小天堂是肉身归荣上帝荣光之天堂。”(洪秀全《钦定前遗诏圣书批解》,载《太平天国史料》,第77页。)
这些话,实际上均是对《劝世良言》语的阐释与发挥。《劝世良言》中的“地上凡敬信救世主耶稣众人,聚集拜神天上帝之公会”,在洪秀全这里,演进成“太平天国”、“小天堂”、“天朝”等概念。所以,洪秀全之“太平天国”,其“天国”二字,实源于《劝世良言》,意即所谓“来在凡间”之“天国”。而“拜上帝会”,则可能就是《劝世良言》中“拜神天上帝之公会”的缩写。曾到天京访问的英国船长费熙邦(E·G·Fishboure)、参加太平天国后期革命的国际友人呤唎(A·F·Lindley)均曾有过如下的看法。费熙邦说:
“起初,当他们的目标只不过是宗教的时候,他们满足于‘上帝会’的简单名称,但一当他们决定驱逐可恨的满洲君主和铲除妖魔制度,使整个国家组成为一个‘太平’帝国时,他们采用了‘太平天国’的名称。”(转引自王庆成《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第50页。)
呤唎也说太平军攻占永安“以后,废弃‘拜上帝会’的名称,建立新朝号曰‘太平天国’”(呤唎着《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39——40页。)。费熙邦、呤唎均认为“拜上帝会”不久以后就被洪秀全用“太平天国”概念取代。
“拜上帝会”既可能是“自称”,那么,太平天国文献对此为何讳口不言?这有两种可能:
第一、“拜上帝会”存在时间短,很快就被“太平天国”、“小天堂”、“天朝”等概念取代。因而,太平天国文献只提“太平天国”、“小天堂”、“天朝”,而不提“拜上帝会”。
第二、“会”字,是太平天国的一个避讳字。《钦定前遗诏圣书·圣差言行传》第一章第六节:“门生觐毕,问基督曰:主,复兴上帝天国,岂在此时乎?”这里的“觐”字,《新遗诏圣书》原作“会”。洪秀全在书眉批注:“‘会’字被凡情用坏,今改‘觐’字。盖爷哥未下凡作主以前齐当会集,今爷哥既下凡作主以后齐当朝觐也。钦此。”
吴良祚先生指出,这属“恶意避讳例”(因嫌恶而避)(吴良祚《太平天国讳例三则》,载茅家琦等编着《太平天国史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二集。)。那么,洪秀全为何忌讳“会”字,“会”又是如何“被凡情用坏”的呢?
洪秀全很早即忌讳“会”字。《劝世良言》:
“然释、道二教,多有惑人之妄,……何故虚为妄作,造出赦孤会、孟兰会、三宝会、无量佛会、血盘放生等会,……遂假各会之名,售其私意,煽人布施,实谋获利肥甘口腹。”(《劝世良言》,载《近代史资料》1979年第2期(总39号)第34页。)
对以上“被凡情弄坏”的各“会”,洪秀全当然要深恶痛绝。对天地会,洪秀全也是加以抨击的。他说:
“我虽未尝参加三合会,但常闻其宗旨在‘反清复明’。此种主张在康熙年间该会初创时,果然是不错的。但如今过去二百年,我们仍说反清,但不可说复明了。……况且,三合会又有数种恶习,为我所憎恶者,例如新入会者必须拜魔鬼邪神及发三十六誓,又以刀加其颈而迫其财为会用。”(丛刊《太平天国》第六册,第824页、第872—873页。)
并且,洪秀全还因嫌恶天地会“洪顺堂”之“顺”字,特将“顺”减笔为“■”。(吴良祚《太平天国避讳方法探略》,载《浙江学刊》1988年第2期,第107页。)“天地会”之“会”,也被“凡情用坏”。
基督教刚兴起时,存在许多犹太教公会,掌握在大祭司和文士手里。“公会”对基督徒进行残酷迫害。耶稣就是在耶路撒冷的公会里受审,全公会找假证据来指控耶稣,以定耶稣死罪。后来以弗所制神龛的银匠底米持流,“招会同业工人”,跟圣差保罗作对,捉了保罗的同行者两人,引起了一场戏园骚乱。保罗在耶路撒冷被捕,也是在公会受审。因此,《马太》(26章)、《马可》(24章)、《路加》(22章)和《圣差言行传》(19、22、23等章)叙述这些故事时,有关犹太教的“集会”、“公会”、“观会”等等,《钦定前遗诏圣书》一仍其旧,毋改,因为它们是“被凡情用坏”的“会”字。而跟基督教的教会、朝会有关或《旧遗诏圣书》的“会”,均改正为“觐”(吴良祚《太平天国文献词语小札》,载《太平天国学刊》第三辑,第200—202页。)。因之,太平天国文献中的“拜上帝会”之“会”字,当然也要避讳。叙述太平天国早期历史的《太平天日》、《天兄圣旨》等官书只提“拜上帝”、“拜上帝者”、“拜上帝人”,而避称“拜上帝会”。
或问,洪秀全既一贯疾恶“会”字,这不正是洪秀全没有将拜上帝人的宗教团体定名为“拜上帝会”(按:亦即所谓“他称”)的一个确据吗?如果“拜上帝会”系自称,太平天国文献为何没有出现“拜上帝觐”名称?“会”字不是应讳改“觐”字吗?这样的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它说明“自称”、“他称”问题仍有探讨余地。不过,必须强调的是:
第一、“拜上帝会”可能是冯云山创立且命名的;
第二、金田起义前后,太平天国还没有严格的避讳制度;
第三、太平天国文献中无“拜上帝觐”,亦系事实。但太平天国避讳方法有多种,除“改字法”外,还有“省字法”、“删略法”■,“会”字也可能是由于避恶讳而被省字或删去。
综上考述,我们认为,金田起义前,在广西佳平等地,存在着拜上帝的宗教组织实体,以“拜上帝会”名之,是名符其实的。但洪秀全、冯云山有没有亲自将这一宗教组织实体定名为“拜上帝会”,则仍待进一步研究。
  (资料来源:《徐州师范学院学报》199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