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英:论近代商人宗族与宗族文化的发展演变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朱 英:论近代商人宗族与宗族文化的发展演变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朱 英:论近代商人宗族与宗族文化的发展演变
论近代商人宗族与宗族文化的发展演变朱 英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宗族或曰家族则是以血缘、亲缘关系为纽带形成的扩大的家庭。近代商人宗族以及宗族文化的演变,既与资本主义商业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也与社会的转型和变迁不无关联,因此值得认真加以探讨。一、近代商人宗族演变的特点中国的宗族制不仅有着悠久的历史,其影响也相当深远,甚至直到今天在农村仍可看到宗族制的某些残余。但是,不同历史时期的宗族,在结构、功能以及各方面的影响等,也具有相异的特点。例如到近代,商人的宗族在许多方面虽仍保留着不少的旧传统,但同时也发生了值得重视的变化。
第一,从结构和规模上看,近代商人宗族与传统的宗族相比较,明显地出现了由大变小的发展趋向。尽管这种发展变化并非仅仅反映于商人宗族,其他许多宗族同样也有类似的情况,但在商人宗族中的表现更为显着和突出。
在中国封建社会中,较大规模的宗族屡见不鲜,非常普遍。直到清代,大宗族聚居的现象在许多地区仍习以为常。即使是财力稍逊的宗族,只要经济上能够勉强维持,一般也都是一姓子孙合群聚居。所以,在农村往往是一村中同姓者多达数十家乃至数百家,并以其中的大姓直接为该村命名。传统的中国不仅是宗族,甚至连宗族内家庭的规模也很大,这是与宗族的特点相适应的。例如在明清时期山多田少的徽州,也不乏累世同居的“共祖家庭”。大盐商汪廷璋即是“一门五世同居共爨无间言”,汪通保“一堂五世男妇大小百余人”。不过,徽州因商业比较发达,商人的力量较雄厚,家庭也较早即出现了某些分化。
及至近代,商人宗族与家庭的规模都发生了比较显着的由大趋小的变化。首先是因为进出口贸易的迅速增长,促进了新式商业的兴起和旧式商业的转化,使商业的发展出现了过去所没有的兴旺发达景象。特别是那些通商大埠,很快成为进出口贸易或者埠际贸易中心,吸引了各地一批又一批商业移民。例如近代上海的商人,即大多数是全国各地的商业移民。武汉、天津、重庆等许多城市,商业移民也为数不少。毫无疑问,越来越多的人背井离乡,到城市经商或者当学徒,必然使原有家庭和宗族的规模日趋缩小。而赴外地经商或当学徒者,不可能以宗族为单位进行迁徙,最初甚至也不是整个家庭的迁移,而只是家庭中的少数成员外出闯荡。即使是经商致富之后,已经达到富甲一方的程度,也仍然难以将整个宗族迁移至经商之地,至多只能使子孙三代聚居在一起,再请一些本宗族内部的成员,协助其经营管理或者当学徒。这样,定居在都市中的近代商人,除了少数例外,一般都很难形成原有累世同居、人数众多的“共祖家庭”,更无法组成大规模的宗族。
显而易见,近代进出口贸易和国内商业的迅速发展,大大促使了中国传统家庭和宗族的裂变。类似的现象,实际上在明清时期经商人数较多、影响也较为突出的少数地区,就已经开始出现。例如在徽州地区,较早即具有经商的传统。据《徽商便览》记载,该地“居万山环绕中,川谷崎岖,峰峦掩映,山多而地少。……徽地所产之食料,不足供徽地所居之人口,于是经商之事业起,牵车牛远服贾。今日徽商之足迹,殆将遍于国中”。由于徽州商人大量外出经商,成为商业移民,也使当地的商人家庭和宗族逐渐发生了裂变。但在明清时期,这一变化仅仅限于像徽州这样的少数个别地区,因此并不具有普遍意义。而到近代,在新式商业迅速发展的影响下,商人家庭与宗族的这一变化则显得更为突出和具有普遍性。
其次是随着新式工商业的不断发展,近代的商人在经商致富之后,绝大多数都将资金用于自身扩大再生产,或者是投资附股于各种工矿交通运输以及金融企业,很少再像旧式商人那样,将资金主要用于购置大量土地以及宗族财产,因而不再起到加固宗族血缘群体的显着作用。
在封建社会中,商人原本即遭受轻视,他们即使走上了经商之路,所奉行的原则通常也是以末致富、以本守之。因此商人致富之后,大多热衷于购置土地,成为新兴的商人地主。为了在宗族中取得一些好声誉,赢得族人的尊重,许多商人也比较注重捐资购置宗族的公产,从而使商业资本源源不断地流向宗族,起到加固宗族规模和凝聚力的重要作用。徽州商人不惜重金为宗族“置义田”、“捐祀产”、“建宗祠”、“修义冢”的记载,在明清时期徽州的地方志和族谱中即屡屡可见。有的“慨捐己资,共成巨万,建立宗祠,并输族产”。
近代的商人当然也仍有向宗族捐资者,但较之以往的情况而言,显然在人数和金额等方面要少得多。因为近代商人长期定居在外,与宗族的直接联系越来越少,加上近代商人的社会地位已大大提高,非但不再被贬为四民之末,而且一跃成为四民之首,已无需依靠为宗族购置大量公产获取声誉。近代商人的思想观念也有了很大的变化,其行善之举也不同于旧式商人。一些着名的工商实业巨子,积极捐资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例如江浙绅商经元善在清末积极兴办新式女学,捐资设立“劝善看报会”等,张謇更在自己的故乡南通出资创办了多项社会公益项目,包括图书馆、公园、残废院、养老院、博物苑等。另外,由于近代商人的资金,主要用于源源不断地扩大再生产,并无多少余额挪作他用。这或许也是近代商人在宗族中购置公产减少,以及在维护和巩固宗族发展过程中的影响减弱的原因之一。受此影响,近代商人宗族的规模也不断缩小。
近代商人宗族演变的第二个特点,是封闭性日趋减弱,开放流动性日渐显现。
中国传统的宗族,绝大部分都存在着地域封闭性非常突出的特点。传统宗族一般都是世世代代居于一地,除了遭受天灾人祸,很少流动。偶尔出现的流动,大多是被迫和被动的迁徙,如为生计所迫而逃难逃荒等。在正常情况下,传统的宗族是绝不会随意迁徙的。即使是旧式商人力量雄厚的徽州,绝大部分宗族直至清代,也仍然保持着“千年之冢,不动一póu@①;千丁之族,未尝散处;千载之谱系,丝毫不紊”(注:赵吉士:《寄园寄所寄》,第11卷。转引自张海鹏、王廷元主编《徽商研究》,安徽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53页。)的传统。 清代苏州府属各地的许多宗族,即使是“兄弟析炊,亦不远徙,祖宗庐墓,永以为依”(注:同治《苏州府志》,第3卷,“区县志”。)。 中国传统宗族的这种特点,是与当时商品经济发展不充分相适应的。
但是到了近代,随着新式商业的迅速发展,传统宗族的这一特点开始出现了某些显着的变化。尤其是新兴商人所在的宗族,这方面的变化更为突出。近代的新式商业,最初都是产生于通商大埠,而不是乡村。因此,要想从事商业活动,就必须离开原先赖以生存的乡村来到大都市。更重要的是,近代新兴商人不像传统的商人那样,经商致富之后的归宿,依然是回到乡村大量购置土地,维护和加固传统的宗族组织。近代商人外出经商之后,随着时间的推移,绝大多数都成为经商之地的新移民,不再将资金投向家乡的土地和宗族,而是不断用于发展工商业。因而当其经商致富之后,不仅不再回归乡村的宗族社会,相反还吸引和促使宗族中更多的成员来到商业都市。伴随着这一转变,商人宗族即逐渐打破了传统宗族的地域封闭性特点,日益表现出开放流动性的特征。
例如在近代中国对外贸易和商业最为发达的上海,实力雄厚而且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中都十分活跃的商人,绝大多数都不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而是从其他地区移居上海的商业移民。他们在初期具有某种客寓性质,但包括其后代都长期定居上海,并将自己的事业乃至生命与上海紧密联系在一起,久而久之自然成为新一代上海人。这样,他们与上海商业社会的联系也逐渐比家乡的宗族更为密切。
另外,在封建社会中,除了像徽州等商人较多的个别地区之外,绝大部分地区宗族的社会生活也是比较单一封闭的。传统宗族的所谓社会生活,实际上也就是中国传统的乡村生活。客观条件的诸多限制,使传统宗族的社会生活只能是千年如一,无从改变其单一封闭性。不仅如此,传统的宗族对其族员的社会活动也有严格的控制,不允许族员违反族规随意行动。如有胆敢违反者,将会遭受灭顶之灾。在传统宗族内部,祖宗父辈拥有的尊严与权威,几乎达到了至高无上的程度,族规也几乎与国法相似,具有强制所有族人绝对服从的性质。传统宗族的根本理念是封建的宗法伦理,这种理念在传统宗族内部丝毫不能动摇,成为规范和约束所有族人思想与行动的桎梏。
而在近代的商人宗族中,传统的族规虽仍然一定程度地具有某些作用与影响,但相比较而言,封建伦理对商人宗族社会生活的强大制约已日渐削弱。在近代,西方资本主义思想传入之后,对传统的封建伦理形成了强大的冲击,有识之士不断起而抨击封建伦理的落后偏执及其所造成的恶果。传统封建伦理不可动摇的神圣地位,在近代特别是都市当中已逐渐丧失,对宗族的影响也随之减弱。同时,城市与乡村的巨大差异,也使移居城市的商人宗族的社会活动,具有不同于乡村传统宗族的开放特点。由于近代都市的社会生活,远比乡村丰富和开放,受其影响商人宗族的社会活动也越来越多样化。除商业活动之外,商人的政治活动、娱乐活动都日益开放。从有关史实不难看出,在这方面商人宗族的社会生活受西方资本主义商风的熏陶与影响日趋显着,受传统宗族制度的规范与约束则日趋减弱,从而表现出与传统宗族社会生活明显不同的多样化与开放性特点。
近代商人宗族的第三个特点,是与传统的宗族相比较,旧的功能日见削弱,新的功能日趋明显。
中国封建社会中传统宗族的主要功能,包括用封建伦理约束族人的思想与行动,按族规调处族人之间的各种纠纷,管理祠堂、义(族)田等全族公产,组织各种祭祀活动,对族人中的鳏寡孤独、残废贫穷者提供有限的接济,有的宗族还开设义学教育本族子弟。可以说,中国传统的宗族兼具多方面的功能。
近代的商人宗族,在用传统的封建伦理约束族人思想与行动方面,如前所述已逐渐削弱,这是商业都市中近代资本主义伦理不断传播,传统封建伦理受到抨击的结果。同时,近代商人因社会经济活动不局限于宗族内部,发生的纠纷宗族往往无力调处,再加上工商业者一般都加入了行业性的行会组织,各个行会制订有严密的行规,因此,除发生于族内成员之间的某些纠纷仍由宗族调处外,近代商人的经济纠纷大多由行会按照行规理结。不同行业之间的商人如果出现争执,则告官兴讼,由官府判决。新式商人组织商会成立之后,具有一定的“司法”职能,各业商人的经济纠纷绝大多数又改为由商会调解。这样,商人宗族调处纠纷的功能随之即日趋削弱。
由于商会是具有明显近代特征的新式商人组织,与传统的行会组织相比较,在许多方面无不显示出近代民主特点,因而其调解商事纠纷的方式与效能更受商人欢迎。例如天津商会档案即曾记载商人对商会调解商事纠纷的称誉:“其评议案件也,会董与原、被环坐一室,胶胶扰扰,无不尽之辞、不达之隐,卒之片语解纷,谳从公定,故人鲜后言。尝以争诉对簿时,两造疾声遽色,势不相能,归时则又以手加额,如愿以去。盖因素稔商人情伪,洞悉商务症结,复出以公允评判,故能批隙导窍,迎刃而解。”(注:天津市档案馆等编:《天津商会档案汇编》(1903—1911)上册,天津人民出版社年1989年版。)
祭祖是宗族组织的另一项重要的传统活动,绝大部分宗族都将此项活动作为敬宗收族、强化宗族凝聚力以及依附关系的主要手段,因而极为重视,祭祖的场面也甚为庄严。一般的宗族主要是祭祖和拜神,但商人宗族同时还特别重视敬奉财神以及行业神。除共同祭拜财神赵公元帅之外,不同的行业又各有自己供奉的神灵,如木业崇奉鲁班,鞋业敬拜鬼谷子,烛业祭祀关圣等等。每遇祖师诞辰,还要举行隆重的迎神赛会,以祭祀祝福,保证财运亨通。这种现象在明清时期即开始盛行,直至近代的较长时间内在商人家族中仍然比较流行。但是,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西方宗教的传入,近代商人的祭祀心理和宗教信仰也开始发生某些变化。其具体表现是信奉基督教的商人逐渐增多,以往崇拜诸神的传统心理趋于削弱。尤其是到20世纪初期,许多行业的商人虽仍然敬拜保护神,但仅仅是保留一种形式而已,已逐渐失去往昔那种虔诚神圣类似宗教般的信仰感情。这一时期新成立的商会、商团等诸多新式商人组织,都不再供奉传统的各种神灵。有的甚至明确宣称,祭祀神灵的传统是落后的迷信行为,应该加以摒弃。清末的苏州商务总会就曾在章程中规定:“一切迷信祈报之费,本会概不担任。”(注:苏州市档案馆藏:《苏州商会档案》第3卷,第20页。)受此影响, 近代商人宗族祭祖与拜神的传统功能也大不如从前。
传统宗族的教育功能,在近代商人宗族中同样也明显削弱。过去,宗族大多通过开办义学、塾学,发挥其教育功能,这是与中国传统的教育制度相适应的。及至近代,一方面传统的义学、塾学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新式学堂越来越多,商人宗族的子弟纷纷进入各类新式学堂学习。与此同时,广大商人也充分意识到发展新式教育和学习新知识,对于兴盛实业所起的重要作用。到晚清时期许多财力比较雄厚的行业,还相继自行创办新式实业学堂,以相当优惠的条件,甚至免费为本行业的子弟提供学习机会,从而使宗族内部的教育功能更趋减弱。
在传统宗族功能不断削弱的同时,近代商人宗族日渐显现的新功能,则主要体现在经济方面。应该说,传统的宗族也具有一定的经济功能,是农村从事某些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并且还有在经济上救济互助的职能,即所谓“廪其谷若干,以周族之贫者、老废疾者、幼不能生者、寡不嫁者。粜其余谷,为钱若干缗,以佐族之女长不能嫁者,鳏不能娶妻者,学无养者,丧不能葬者”(注:《魏源集》下册,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502页。)。然而,近代商人宗族的经济功能, 与上述传统宗族的经济功能却有所差异,它主要不是经济上的相互救济,而是成为发展近代工商业的重要单位之一。资本较少者,有的是由一家开办规模较小的新型商店,以本宗族的部分成员充当店员;资本雄厚者,则创办较大规模的公司,吸收更多的宗族成员参与公司的管理或是作为劳动力;还有的创设了近代工矿交通金融企业,近代着名的工商企业中,有许多即是属于家族性企业。例如在近代中国号称“面粉大王”、“棉纱大王”的荣氏家族企业,在民族资本卷烟业中名列前茅的南洋兄弟烟草公司,此外还有郭氏兄弟创办的永安百货公司等,都是中外着名的家族企业。另外一种比较普遍的情况,是近代的新型股份公司,有许多是通过宗族吸纳股份,解决资金不足的困难,得以顺利地创办并不断扩大经营规模。这些都说明,近代商人宗族新的经济功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具有一定的作用与影响。
综上所述,近代商人宗族的一系列发展变化,可以说都是近代资本主义产生与发展,以及整个中国社会由旧趋新转型变迁的结果,同时又与新兴商人阶层的崛起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也可视为中国近代社会发展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二、近代商人宗族文化的传统色彩及其变化
从有关史实可以发现,在中国近代商人宗族文化中,无论其形式还是内涵,都保留着传统宗族文化的许多内容。换言之,近代商人宗族文化与传统的宗族文化仍有不少的相通之处。由此可见,中国传统宗族文化影响之深远。
首先从形式上看,近代商人宗族一般都继续保留着宗谱、族规、祠堂、祖墓等传统宗族的象征性标志,有的甚至还保留了一部分义(族)田。就其表面而言,宗谱、族规、祠堂虽然只是一种形式,但却是维系一个宗族存在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也是宗族文化的主要载体。所以,对于一般宗族抑或商人宗族文化来说,这些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在近代早期,有些商人宗族因为历代不少成员外出经商,原有宗谱、宗祠的延续与保存缺乏保障,加之年代久远,或因其他变故,难免被破坏,于是又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在家乡或是经商之地重修宗谱和宗祠。例如徽州胡氏宗族(即胡适家族)是一个商贾世家,从胡适父亲胡铁花的年谱中得知, 在太平天国战事之后, 胡氏家族居于家乡上庄者约800余人,外出经商者多达400余人。该族的宗祠被毁之后,以胡铁花为首在外经商的族人十分关注其重建事宜。经过多年筹措,终于在1876年重新修建了规模更大的宗祠。此后胡铁花等人又为胡氏宗谱的编纂耗费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注:参见唐力行《商人与文化的双重变奏:徽商与宗族社会的历史考察》,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67—72页。)。由此可见,近代的商人宗族对于宗祠和宗谱仍然非常重视。
其次从内涵上看,近代商人宗族文化中的不少内容,也与传统宗族文化有相通的地方。例如,近代商人宗族也与传统的宗族一样,经常灌输尊祖、敬宗、收族的思想,并以此作为维系本宗族的重要手段之一。在尊祖、敬宗的过程中,近代商人宗族也沿袭了传统宗族的一系列制度化的措施,显得毕恭毕敬,非常庄严肃穆。这一方面是为了使所有族人都能牢固地具备尊敬祖先、归宗认同的品行,“不致迷所出而忘祖典”,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培养本宗族后代不断进取和光宗耀祖的思想,其最终目的则是为了使宗族具有稳定性和向心力,达到凝聚性的收族效果,以便积聚全宗族的力量在商业竞争中取得更大的成功。因此,近代一些比较着名的商人宗族,在这方面大都也比较重视。
又如近代商人宗族也保留了一部分传统的宗法思想,强调长幼有序,等级次第不可逾越。众所周知,封建宗法等级制,是中国传统宗族中的核心内容之一。所谓“家之有长,犹国之有官。敢有詈骂尊长,越礼犯分者,通族权其轻重,公同处置”(注:《陈氏宗谱》第1卷, 转引自戴逸主编《简明清史》第2册,第15页。), 实际上就是要求绝对服从祖宗父辈。这种宗法等级思想影响所及,近代的绝大部分商人宗族也不例外。同时,封建宗法等级制的影响,在商人宗族中还延伸到雇主与雇员之间的等级关系,以使雇员对雇主绝对服从。
此外,近代的商人宗族,特别是近代早期商人宗族,与传统宗族相类似的另一个文化现象,是对入仕为官的向往与追求,或者是希望取得各种功名职衔,跻身于所谓的绅商之列。对于入仕为官,封建社会中的传统宗族无不视为光宗耀祖的最重要之举;能够入仕为官者,在宗族中的威望与地位也顿时大为改观。近代早期的许多商人宗族,在这方面仍然称得上是孜孜以求。其与封建社会中传统宗族的不同之处,只是在方法上略有差异。如果说在封建社会中晚期,传统的宗族主要是通过科举考试获取入仕为官的机会,那么,近代的商人宗族除通过这一途径之外,更多的是采取捐纳报效的方式,获得各种功名虚衔。在清代,由于朝廷上下财政亏空越来越严重,遂以卖官鬻爵的手段加以弥补,由此为商人打开了新的获取功名职衔的方便之门。大量的事实表明,晚清时期商人宗族中的许多头面人物,都是以这种方式取得了不同等级的功名职衔。到20世纪初的清末,清廷为振兴工商,发展实业,还接连颁行了若干以功名职衔奖励华商的章程,而且包括向经营实业卓有成效的商人赏以顶戴,奖给爵位,这也为商人取得功名职衔开辟了新的途径。
需要指出的是,近代的商人宗族之所以仍然热衷于求取功名职衔,一方面是为了光宗耀祖,另一方面也是为了提高社会地位,进而为本宗族从事商业活动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尽管晚清时期商人宗族通过新的方式所获得的大多是虚衔,但同样也能够在上述多方面为本宗族带来各种好处。正因为如此,绝大部分商人宗族才不惜破财捐纳报效。
如前所述,近代商人宗族文化与传统宗族文化有许多相通之处,但是也要看到,在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变迁影响之下,近代商人宗族文化同时也具有了不少新的时代内容,与传统的宗族文化相比又表现出某些差异。特别是到近代后期即20世纪以后,这种差异越来越明显。
例如对入仕为官的追求与向往,在20世纪以后的商人宗族文化中即显得日益淡薄。这固然是由于1905年科举制被废除,断绝了民间下层人士通过科举步入宦海的途径,再加上清朝灭亡民国建立之后,捐纳报效与卖官鬻爵之风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遏制,也使一般人很难再以金钱获取官职,但近代商人宗族文化的这一重要变化,更与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密切相关。为了适应时代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以便在愈趋激烈的商业竞争中取胜,民国时期越来越多的商人宗族不再热衷于追求功名虚衔,而是将自己的子弟源源不断地送往欧美和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留学,系统地掌握专业科学知识,学习西方先进的资本主义经营管理经验。在近代中国被誉为“火柴大王”的刘鸿生,即曾先后让他的11个子女赴英、美、日等国留学,其中4人留学英国,4人留学美国,3 人留学日本(注:《工商经济史料丛刊》第3集,文史资料出版社1984年版,第98 页。)。类似的情况,在当时的商人宗族中是比较普遍的。
商人宗族中新一代实业家的崛起以及文化价值观念的转变,对于近代商人宗族文化的各种变化也有着直接而紧密的联系。晚清时期商人宗族中的新兴商人,可以说是近代中国第一代商业资本家,其特点是仍然较多地受到传统文化伦理的影响。诸如崇尚名节、向往功名、重视乡谊、兼顾义利乃至因果报应等传统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在晚清时期的绝大部分商人宗族中都有比较明显的反映。20世纪20年代以后,新一代商业资本家已逐渐成长起来,开始在工商企业中担负重任,并在其商人宗族中成为主导者。与老一代绅商相比较,新一代商人更具近代实业家的素质,他们大多曾在欧美和日本等资本主义国家留学,不仅掌握了有关的专业知识,而且在文化素养和价值观念方面也深受西方影响。他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均与父辈有着明显的差别,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制约要少得多。毫无疑问,这既对近代宗族企业的经营管理与发展壮大会产生重要影响,也势必会给商人宗族文化带来新的气象。
其具体表现之一是近代中国商人宗族文化受传统文化的影响日趋减弱,受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影响则愈益明显,从而更为显着地表现出由旧趋新的发展演变。例如以往的绅商在宗族企业的用人方面,一般都是限于本宗族内部,不会重用宗族以外的其他人,即使是具有丰富经营管理知识的人才也难以聘用,这是传统宗族文化中不利于企业发展的一大弊端。许多新一代实业家则开始打破了这一清规戒律,不受宗族乡缘地域的限制,将视野扩展到整个社会,广泛延聘各方面的专业人才,由此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
事实上,20世纪新一代商人实业家的崛起,不仅在商人宗族中的影响比较突出,而且在当时的一些新式商人社团中也引起了令人瞩目的变化。例如在全国商会中占据领袖群伦地位的上海总商会,在1920年的换届改选中,入选的会董绝大部分是新一代实业家,原有会董中除具有一定革新意识的4人当选外,其余均落选。于是, 在上海总商会中新一代实业家基本上取代了老一代绅商,成为上海总商会风华正茂的年青领导层。此后的上海总商会,一改以往的保守面貌,锐意进取革新,发挥了更为显着的作用。
字库未存字注释:
@①原字为打的左半部右加不
【资料来源:《天津社会科学》1999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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