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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袁伟时:厘清新文化运动与五四爱国运动的基本问题
原文出处:《社会科学战线》 2010年04期,219-231页。
作者简介:中山大学哲学系教授(广州,510275)
内容提要:新文化运动是推动中国社会转型的思想文化更新活动。她滥觞于19世纪30年代,直至今天仍在持续。思想、文化、学术没有国界,高瞻远瞩的爱国者,必然冲破一切阻力,站在文明发展的最前列,吸收一切先进文化,为推动本国社会进步服务。文章不但回顾了从1830年代迄今的新文化运动发展五个阶段的内容,还对包括英法启蒙和革命的异同等当前学术界争论的多个问题提出自己的一家之言。全文力求陈言务去,坦率陈述己见。
关 键 词:新文化运动;五四爱国运动;传统文化;思想文化
多元纷争是学术繁荣的朕兆和常态。新文化运动和五四爱国运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愚意以为为了深化对这两个运动的研究,有些基本问题必须厘清。从多年的争论看,有八个问题需要讨论清楚。
一、什么是中国的新文化运动
什么是新文化运动?它是中国为了摆脱国家落后和危亡状态,介绍现代文明,传播人的自由权利及其制度保障(自由、法治、民主、宪政等等),促进思维方法变革,推动中国文化更新和社会变革的运动。只要向现代社会转型的历史任务还没有完成,它就不会止息。换句话说,它是贯穿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型全过程的思想文化现象,是社会转型的先导和动力。
概括起来,它有贯彻始终的4个共同点:(1)救国呼唤启蒙。国家危难之秋,启蒙必然勃兴;落后状态尚在,启蒙仍会继续。实质是以先进国家为参照系,改革本国的落后制度,寻求摆脱困境的根本途径。(2)睁开眼睛看世界,介绍和吸收世界先进文化。(3)推动臣民文化向公民文化转化,实现人的解放,推进教育、学术、伦理、表达工具和观念的变革。(4)以制度改革为目标,思想与制度互动。从民间到官方,由先驱到大众,由异端变主流,思想变革一波一波推进,其结果则体现在制度变革上。这里有两个要点:一是人的解放——确立个人自由;二是制度变革或社会转型。只要制度改革的目标尚未实现,指向未来的思想启蒙总会以各种形式顽强地继长增高。这是新文化运动累仆累起的缘由。这个定义如果成立,新文化运动的起讫、分期、内容等都会与习惯说法有很大差异。
二、中国为什么会有新文化运动
在讨论其他问题之前,需要先回答中国为什么会有新文化运动?这里有三个前提:
1.中国社会没有办法自行转型 有个说法是假如没有外敌入侵,中国会自行缓慢地转变为现代社会。出版了很多叫做“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研究”的书,但说得不客气点,这些大都是印刷垃圾。首先,《资本论》说道,古代社会已有资本主义式的手工业、工场这一类经济成分,但不成为一个体系。也就是说,“萌芽”早就有了,不用费劲去寻找。值得研究的是这些“萌芽”为什么不能转化为社会制度?要成为一个体系(社会制度)需要的是整个社会的变革,这样的变革要有很多社会条件配合。这些社会条件包括法律体系,对财产权和其他公民权利的保障。西欧有分封制度,有规定国王与诸侯和臣子之间各自的权利义务的契约关系。如英国1215年的《自由大宪章》规定: “伦敦城,无论水上或陆上,俱应享有其旧有之自由与自由习惯,其他城市、州、市镇、港口,余等亦承认或赐予彼等以保有自由与自由习惯之权。”用62条条文详细规定臣民享有的自由权利后,在第63条宣告:“英国教会应享自由,英国臣民及其子孙后代……充分而全然享受上述各项自由,权利与让与”[1]。这些权利包括城市自治,经营商业的自由权利,财产权,选举权,不随便纳税的权利,还有司法独立的权利,国王不能选用没有经过训练、没有法律知识的人来做法官等等。1215年,处于南宋时期的中国有这样的保障自由的宪章吗?没有。
产业革命首先发生在英国,不是因为其发明了某种技术,而是有适合的制度。简言之,是英国提供了产业革命赖以产生和发展的制度环境。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C·诺思说得好:产业革命的技术不是出现在结构变迁以前,而是在其之后。尽管火药、指南针、优良的船舶设计、印刷术和纸张在西欧的扩张中起了作用,但结果却很不相同。与产业革命相联系的技术变化要求事先建立一套产权,以提高发明和创新的私人收益率。[2]
产权包括经济自由在内的公民的自由得到较充分的保障,这种环境推动了产业革命。用197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哈耶克的话来说是: “英国人在18世纪所享有的无可争议的个人自由造就了一种空前的物质繁荣。”[3]个人自由是经济发展的基础。中国人的切身经验也证明了这个颠扑不破的结论。改革开放三十年经济快速发展的奥秘,无非是改革僵化的制度,逐步扩大了公民的经济自由。中国传统社会没有足够的内在力量自行向现代转型,因为它是一个宗法专制社会。它从思想文化到制度的核心是三纲六纪。中国的传统法律——中华法系有丰富的内容,但是以刑法为主,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核心是三纲六纪(六亲) 。犯了法,按照亲等不同有很大差别。假如你打人,打了父母跟打了其他人,那是完全不同的。你骂人,骂一般人无所谓,骂尊长是犯罪,如果骂了皇上则是大不敬,要千刀万剐。财产权的保障是社会转型的基础,在三纲六纪的法律中,普通公民是不能随便保有财产的。有个罪名是“别籍异财”,只要父母、祖父母在,另立户口、分割财产,就要判刑。中国社会不能自行转型,是顾准在1975年作出的判断:“我们有些侈谈什么中国也可以从内部自然生长出资本主义来的人们,忘掉资本主义并不纯粹是一种经济现象,它也是一种法权体系”[4],所以要引入外来思想推动变革。
2.文化的差距 中国有丰富的传统文化。包括中医药、文学艺术、历史典籍等,给人类文化增添了异彩,有永恒的价值。传统文化要保护,即使是要淘汰的东西,也应该保护。所有文化遗产,不管好坏都应该保护。一个法治社会不容许破坏文化遗产。但是,有人说,所有文化都是平等的,无所谓优劣,没有差距。这个说法成立不成立?世界上所有的民族、种族都应该平等,所有人生下来都是平等的,这毫无疑义。但是,文化有没有差距、高低?教育是文化很重要的部分,说中国的教育跟其他先进国家的教育没有差距了,你能证明吗?有人说中国的大学比哈佛还要好。这是言论自由,应该尊重。但有多少人相信是另一个问题。一个伟大的国家,一个现代公民,应该敢于反省自己的弱点。敢不敢于反省自己的弱点,是成熟与不成熟的标志。从这点来看,中国传统文化在具有很多优秀成就的同时,显然在不少地方还存在着差距。
先秦是中国文化的一个高峰,但与同一时期的古希腊相比,差距很明显。我们那时有儒家的政治思想、法家的政治思想、管子的治国理念,但同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所讲的政治学,有没有差距?翻翻《论语》、《孟子》、《管子》,对比一下古希腊有关着作,高下立判。我国古代数学有很多成就,但偏重于实际运算,没有上升为完整理论。我们没有《几何原本》那样完整的几何学。19世纪,曾纪泽代其父曾国藩为《几何原本》全译本作序时就指出:
盖我中国算术以《九章》分目,皆因事立言,各为一法……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几何原本》不言法而言理,括一切有形而概之曰:点、线、面、体……《九章》之法,各适其用,《几何原本》则彻乎《九章》立法之源,而凡《九章》所未及者无不赅也。[5]
100多年过去了,中国人应该比曾国藩父子更加开放、勇敢,更敢于正视本国文化的弱点。
中国有逻辑思想的萌芽,一些学者还在《墨子》里寻找中国逻辑学的起源,但中国没有发展出完整的形式逻辑理论。孟子他们论证问题是不讲逻辑的。如“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 。一下子就得出结论:这是无父无君,没有逻辑论证过程。这是中国文化思想发展致命的弱点。
科举制度建立以后,我国知识阶层读四书五经,无需接受数学教育;数学、天文,是少数人的专门学问。西方中世纪讲七艺,是知识层一定要学的。其中一项就是辩论,实际上是逻辑课程,这是中国没有的。他们有数学课、法律课,这在中国古代教育里都是没有的。早在乾隆九年(1744),“兵部侍郎舒赫德上奏:科举徒尚空言,不适实用,请予废止,别求遴选真才之道”[6]。后来也陆续有人提出这样的建议。不幸,这样的真知灼见都没有被采纳。一代又一代的中国知识阶层只能在远远落后于时代发展水平的故纸堆中耗费青春,与西方的差距日益扩大!于是,进入19世纪,危机四伏,即使没有鸦片战争,改革也已成为急迫课题,随后更演化为救国家于危难中的路径选择。
李约瑟问,中国古代有那么多技术、科学成就,为什么中国发展不出现代科学?其实,李约瑟是后知后觉。明末的利玛窦已经提出了这个问题。他提出中国人不懂逻辑规律,中国多数人对数学等不感兴趣,因为读四书五经可以做官,研究其他学问不行。多数人朝科举那条路上升,所以现代科学在中国是不可能发展起来。
3.是否承认思想变革是社会变革的先导 这条道理不用多讲,没有文艺复兴以来的思想变革,西方的变革就少了一种内在的动力。
因此,中国需要有一批盗火者、播种者,将人类文明的成就在中国传播,结合中国实际来普及和实现。19、20世纪乃至21世纪的中国历史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内容就是推进新文化运动。
晚清的顽固派认为引进西方思想文化,“以夷变夏”是罪不容诛的离经叛道。这已是今日不值一提的历史笑话。但21世纪了,一些西装革履的博士、教授和穿着短打、长袍、无领连衣裙的国学派联手,口沫横飞指摘外国思想“入侵”,中国思想文化被“殖民化”,要另立门户,建立“中国学术文化的主体性”,就令人哭笑不得了。思想、文化、学术没有国界,那个“主体性”是什么意思?
从学术讲起,国籍不是垄断本国研究的股票;如果洋人研究的成果水平更高,是不是要拒之国门之外?有关学科既有的结论和概念一概废弃,另搞一套吗?豪情壮志,值得敬佩!可是,你那一套经得起推敲吗?学术研究的规范更是各国学者多年积累的经验,世界一体,无法违反的。“学术主体性”云云,无非是哄骗外行、构筑封闭堡垒的华丽外衣。
思想领域中,国籍根本不是思想者的边界,国界无法抵御思想的流通。这里不是权力判断正误,时间和公民爱恶才是铁面无私的判官。自由思考、自由辩论、自由选择是这个王国至高无上的法律。
至于文化,政府的责任不外三条:(1)保障研究和创作的自由,保护自由的生活环境,让各个流派自由竞争,让公民有机会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2)保护所有文化遗产不被破坏,不管其发源于哪个国家和民族。(3)拨出资金发展公益性的文化事业和支持不适于市场化的高雅艺术,支持有发展前景的文化产业。文化确实有主体性,那就是公民个人。任何权力机关都不必也无权决定公民的文化取向。如果以主体性的名义,禁止外来的文学艺术风格、民间风俗乃至穿着、饮食及其他物事,出自权力机关,是违法越界;民间行动,则是非法的暴行。这归根到底不外是一些人求名求利的卑劣手段。
三、新文化运动的开端和第一次高潮
新文化运动可以分为4个时期:(1)鸦片战争前后至甲午战争是萌芽时期。(2)甲午战争失败至辛亥革命,出现了第一次群众性的思想启蒙运动。()从中华民国成立开始,是通常说的五四新文化运动。(4)从1924至1949年是国民党威权统治下顽强挣扎的新文化。(5)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断裂到复苏。
1833年8月1日,德国传教士郭实猎在广州创办了一份中文杂志,是中国现代杂志或现代报刊的开端,叫做《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这份杂志介绍:英吉利“国基为自主之理……自主之理者,按例任意而行也……自帝君至于庶人,各品必凛遵国之律例。”“欲守此自主之理,大开言路,任言无碍。”[7]作为国基的自主,现在翻译为自由。它准确介绍了公民自由是现代国家的基础,而自由特别是言论自由与法治是密不可分的。它还介绍“国之公会”理国之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男女平等,婚姻自由。指出只有在这样的制度下面,国家才会“旺相”。这些观念和制度的介绍引进,正是新文化运动的开端。
第一个时期,启蒙的主力是西方传教士和他们办的以《万国公报》为代表的报刊及其他出版物。不过,1840—1850年代魏源的《海国图志》;冯桂芬1861年撰写的《校邠庐抗议》;1870年代王韬在香港创办的《循环日报》,以及郑观应的《盛世危言》,也在孜孜不倦地传播新思想和新文化。这些都是中国人正在觉醒的记录。于是,当清政府沉睡不醒或热衷于官办军事工业的时候,思想家们的眼光便高出一筹,忧心忡忡大声疾呼:开国会,改革科举制度,发展私有的市场经济……把制度改革提上议事日程。他们甚至触及思想文化的核心,宣称“天地生人,男女并重” (《弢园文录外篇·原人》);质疑孔子的伦理观念;指出西方政事粲然可观的重要基础在于“人人有自主之权,即人人有自爱之意” (《适可斋记言记行·上李伯相言出洋工课书》) 。
甲午战败激起轩然大波。为什么堂堂中华被东瀛“蕞尔小国”打败?批判社会现实的思想,走在了实践前面。知识阶层的观念变革开始了,新文化运动在潜滋暗长。
首先站出来呐喊的是严复:我们学西方几十年以失败告终,原因在于没有抓住根本。“身贵自由,国贵自主”;国家繁荣还是衰败,关键在“自由不自由”。[8] 怒吼的不止是严复,一大批本土的知识分子站出来了,一批新的报刊先后出版,他们取代洋人成为第一次群众性启蒙运动的主力。梁启超主办的《时务报》、《清议报》和《新民丛报》是最响亮的号角。
以戊戌为标志的文化高潮,是第一次群众性的启蒙运动。道德革命!史学革命!诗界革命!改造国民性!文字与语言合一;废除科举;废弃三纲,君民平等,男女平等!坚持“人人所当有之权”!千言万语,归结为一句话:“其在本国也,人之独立;其在世界也,国之独立”[9]。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各个命题都可以在这里找到渊源。
启蒙有回音:知识阶层乃至统治阶层的观念在变化,加上义和团惹来八国联军入侵、丧权辱国的奇耻大辱,多种合力催生了以三大革命为标志的清末十年新政。首先是教育革命,废除科举,建立新式教育体系,过程平稳,结果完满。第二是法律和司法制度的革命。勇敢地废弃沿用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引进大陆法系。这个时期制定的刑法、诉讼法和民法草案一直是民国时期法律制度的蓝本。而制定这些新法律的指导思想是摆脱家族制度的束缚,让中国人成为独立自主的国民。代表清政府向资政院说明制定《新刑律》理由的杨度在报告中说:“唯以其皆在家族制度之下,并非对于国而负责任,故无往而不劣败。”“欲使有独立之生计能力,则必自与之以营业、居住、言论各种自由,及迫之以纳税、当兵之义务始。”[10] 第三个是政治制度革命。预备立宪,各省成立了咨议局,全国成立资政院。各省的咨议局组成联合会,要求全国立即实行宪政。
民间社会在发展:各地教师组织的教育会、商人的商会都是独立自主的,对国内外问题积极发表意见,并有自己的报纸;甚至有些地方的秩序也是靠商会的武装——商团维护的。辛亥革命流血不多,民间社会居功甚伟,各地咨议局和商团发挥了很大作用。清政府进行了大量宪政教育,搜集世界各国的宪政资料,印发了很多有关书籍,在各地成立教育机构,使百姓知道什么是宪政和公民权利。在在显示启蒙与制度变革的互动。但是,由于执政者不能当机立断,拒绝民间立即实行宪政的要求,不能妥善处理突发事件,革命爆发了,政治制度改革功亏一篑。
四、五四新文化运动改变了什么
中华民国成立,新文化运动进入新阶段,即后来被称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
1.吹响号角 1912年,蔡元培、唐绍仪、宋教仁、汪精卫等26人奉孙中山命令从上海坐船到北京去迎接袁世凯南下就任临时大总统。就在船上,他们讨论民国成立了,老百姓的素质跟不上怎么办。他们组织社会改良会,发表了宣言,号召“尚公德,尊人权,贵贱平等……以人道主义去君权之专制,以科学知识去神权之迷信”[11]。提倡“有财产独立权”,个人自立,“实行男女平等”,“提倡自主结婚”,“承认离婚之自由”,“提倡改良戏剧及诸演唱业”[12],等等。
2.制度改革开始了 蔡元培任教育总长,下令废除读经;确立新的教育方针,“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13],应剔除这等陈腐内容;提倡自由、平等、博爱为新的道德规范。新文化的要求被纳入学校教育。包括袁世凯在内的历届北洋政府,总的说来都没有废除这些改革成果。
3.自由辩论在进行 民国成立,言论和出版自由达到新的高度,思想文化空前活跃,法治、宪政、男女平等、妇女参政的争论纷至沓来。这些活动推动了新阶段的思想文化变革。
1915年陈独秀创办《青年杂志》,很快成了正在兴起的新文化运动的旗帜。《青年杂志》创刊词《敬告青年》提出6条宗旨,概括起来是“以科学与人权并重”,“若舟车之有两轮焉”。从1919年开始,改为民主与科学,但基本内容未变。
新文化运动是自由的思想文化活动,在认同大方向的前提下,各说各话,有的观点甚至颇为偏激。鲁迅认为中医是不可靠的,钱玄同主张中国的文字应该废除,等等。但在言论自由的环境下,没有暴力介入,读者是上帝,各人自由选择,多数人在自由讨论中日益理性化,偏激观点只是多元中不被认同的少数,为害极其有限。有人把新文化运动与用暴力手段“破四旧”、“全面专政”的“文化大革命”相提并论,显然是对它的内容和进行方式都缺乏应有的认识。夏威夷大学郭颖颐教授提出,新文化运动讲科学是科学主义。他忽略了新文化运动领袖们讲科学,是针对非常流行的迷信,是推动思维方法理性化,并且是和讲人权联系在一起的。胡适和其他思想领袖一方面反对迷信,另一方面提倡个人主义、易卜生主义,公民要有独立人格和自由思想。讲科学同时讲人权,与忽视价值理性的科学万能论不是一回事。
新文化运动是否留下实绩?它究竟改变了什么?(1)改变了中国知识阶层的基本观念。自由、法治、民主,这些外国东西慢慢变成中国知识阶层的共同语言,为中国的社会转型打下了重要的思想基础。(2)推动了中国现代思想文化制度的建立从清末慢慢开启,社会转型、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逐步法制化,辛亥革命后,更成为不能侵犯的公理,并有法律保障。袁世凯时代有一些法律限制言论自由,随着他退出历史舞台,那些限制被取消了。有的军阀干政、杀人、杀记者。但基本制度建立起来了,违法勾当有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这就保证五四前后,出现了一个学术文化的黄金时代。(3)推动了现代教育制度特别是大学制度的建立。制度变革是新文化运动的重要部分。1912年,蔡元培出任教育总长,废除读经,确立新的教育方针,提倡新的道德规范,意味着一个新的文化教育制度的诞生。1917年他接任北京大学校长,把中国的大学引向与国际接轨的康庄大道:学校自治,教授治校,学术自由,影响了全国。有材料表明,甚至中学也起而仿效。这是一个很重要的成果。(4)实现了表达工具转换、语言文字合一,满足了工商社会信息快速交换的需要。1920年1月12日,教育部接受全国教育联合会的建议,通告国民学校一二年级的国文课本改为语体文,大大减轻了儿童的负担。(5)出现了中国人文社会学科的高潮,造就了大批大师级的人物。翻开20世纪学术史,所有的现代人文学科都是在此时奠基。(6)文学艺术进入黄金时代。历史上的白话小说、白话文学不再是不登大雅之堂的读物。在思想和表达工具双重解放的推动下,文学创作出现新高潮,小说、诗歌、戏剧、散文出现了传世之作。国画吸取了西洋成就而新生,各种西方艺术也开始在中国生根。
在新文化运动之前之后,中国人由臣民向公民转变,至少在城市,维护公民权利开始成为常态;生活方式包括思想,都有很大的转变,异端成为“公理”。但是,思想变革远未完成,循名责实的过程异常艰巨:执政者言行不一,农村尚未卷入,即使在城市,顺民也远远多于公民。最终思想的分歧转化为武力对立。俄罗斯苏维埃政府出思想、出钱、出顾问、出枪炮, 与国民党结盟,在广州建立根据地,武装讨伐代替了笔墨争辩。
五、威权统治下的新文化运动
1924至1949年,国民党在自己控制的地区实行党化教育(后来易名为三民主义教育),厉行三民主义文化, 取消言论自由,建立图书报刊的审查制度,抵御新文化运动。但新文化运动在石缝中仍然顽强地展示自己的生机。(1)在国民政府权力不及的地方——租界、香港,国民党无法扼杀其言论自由。(2)地方势力抵抗专横,提供了自由空间。龙云庇护下的昆明,西南联大在成长;桂系势力范围,抗日战争期间生长出桂林文化城。(3)自由知识分子执掌权力,努力抗争,让一些大学成为净土。(4)私人办报刊没有禁绝。于是,以《大公报》、《新月》、《独立评论》、《观察》等为代表,时见与国民党的宣传文章不同的异见新声。反贪污、要民主、争自由的声音不绝于耳。
不过,在枪炮声中,思想的声音非常微弱。在两极对决中出现的两大因素则预示中国人将为迷路付出重大代价。(1)权力的争夺压倒一切,对立双方都把个人自由视为应该克服的东西。而正如199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阿马蒂亚·森所说: “扩展人类自由既是发展的首要目的,又是它的主要手段。”[14](2)抗战胜利前后,国共两党和中间势力被苏联的虚假宣传迷惑,都把计划经济列为政纲的重要部分。与此相反的声音不合时宜,没有多少人愿意倾听。中国人不知道,哈耶克在1944年已经尖锐地指出:计划经济是通往奴役之路,“只有由于生产资料掌握在许多个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才没有人有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才能够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我们要做的事情。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落到一个人手里……谁就有全权控制我们”[15]。
认识的迷误体现着中国人与现代文明的差距在扩大,后来付出的代价是惊人的。
六、思想文化变革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一向宣称自己是新文化运动的继承者。但是,长期在战争环境下求生存,又使它锻炼成为强调集体意志和铁的纪律的政党。掌握全国政权后,列宁主义政党如何向执政党转变,又是一个在世界范围内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重大问题。于是,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斗争、批判、运动连绵不断,终于形成了众口一声的反常局面。
1978年改革开放后,思想文化复苏,新文化运动又浮出水面,内容和形式都没有变。与五四时期不同之处有三点:(1)从改革开放前沿地区开始,逐步波及全国,慢慢形成星罗棋布的格局,知识分子从不同角落发出自己的声音。没有明显的思想界领军人物,各人根据自己的认识和良知在默默耕耘。(2)互联网兴起成为影响极其深远、广泛的载体。(3)人权、财产权与法治在抗争中逐步由异端向主流转化,并一一写入宪法,但纸上的规定要转化为法律实践和行为准则,仍然步履维艰。多年来有些朋友一再否定新文化运动,从认为它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起源,进而指斥思想文化变革就是灾难根源。这些朋友认同新文化运动倡导的自由、法治和民主、宪政, 但反对它所推动的思想文化变革。没有权力和暴力介入的论争是思想文化发展的催化剂和正常途径。五四新文化运动留下的记录是:开拓了学术文化和言论自由的制度环境,拓展了自由空间。它唯一和权力结合的是1920年1月12日,教育部采纳全国教育会议的建议,下令小学教科书停止使用文言,改用白话文。这是功德无量的成果,符合异端变主流的文化变革规律。他们还有许多具体的指摘和怀疑,值得一一检视。
1.思想文化的革命必然带来灾难 这些朋友讴歌政治革命。但任何国家的社会变革、政治变革都是以思想为先导。没有启蒙、思想作为先导, 英国革命、法国革命乃至辛亥革命都是不可能的。何况新文化运动倡导的人权与科学或民主与科学,鼓吹的文学革命和语文合一都与武力革命不搭界。至于陈独秀进入1920年代提倡暴力革命和专政,那是其身份转变——从思想家转化为政治家和革命家,坚守原有阵地的剩下胡适、鲁迅等一大批人。哈耶克说得好: “从长远来看, 人类的事务是受思想力量指引的。”“昨天的异端会成为明天的信条。”论者认为提倡反传统就是灾难。如此说来,中国人应该永远匍匐在圣人和尊长脚下;同时设置思想警察,拘禁一切超越标杆的“过激”思想。
2.梁启超、鲁迅提出个性解放、改造国民性,是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思想改造和文革时期“灵魂深处爆发革命”的根源 所谓改造国民性,实质是推动中国文化从臣民文化转变为公民文化,让中国人冲破思想桎梏,成为独立自由的现代公民,内容都无可挑剔。束缚个性,培养乖孩子,至今仍是中国教育的致命伤。至于进行的方式是自由呼吁、自由交流,信不信由你,与强迫进行的思想改造风马牛不相及,更与“文化大革命”中在暴力胁逼下狠斗私字一刹那的“全面专政”背道而驰。
3.新文化运动是法国启蒙的孽子 哈耶克提出启蒙有两个传统,一是法国的传统,一是苏格兰的传统。前者是激进主义的根源。现代社会是自发秩序生长过程,社会、思想、信仰完全是自发演进的,回归英国道路才是正道。对英法不同的启蒙传统怎么看?愚意以为,哈耶克论断忽视了两国思想相互交融的一面。任何国家的思想文化都是复杂的,而且思想没有国界,即使在信息传播比较缓慢的年代也会向周边地区扩散,英法两个近邻更是如此。
法国和英国两个传统是互相交叉的,法国有过很多很极端的东西,英国则有掘地派、平等派,那些主张一样是空想的。英国思想家托马斯·莫尔1516年发表《乌托邦》一书,主张废除私有财产,“实行高度集中计划,把恐怖统治神圣化,是后来一切政治意识形态所不及的”,“国内政策是以一种神圣的恐怖来推行的,至于政治讨论只有在指定的时间、地点, 方能容许。它与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主义和19、20世纪的其他革命灵性主义之间的关系是十分明显的”[16]。至于孟德斯鸠受英国的影响,更是众所周知。他写作《波斯人信札》和《法的精神》的灵感来自对英国制度的考察。伏尔泰的《哲学通信》也反映了他对英国的深刻认识。1776 年的美国独立战争是英国自由传统的产儿。1789年法国大革命诞生的《公民权和人权宣言》则继承了英国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的思想成果,并且是在美国驻法公使杰斐逊官邸中制定的。
哈耶克说:“自由主义的中心思想是,在贯彻保护公认的个人私生活领域的公正行为普遍原则的情况下,十分复杂的人类行为会自发地形成秩序。”但他也深知“在盎格鲁—撒克逊世界之外,几乎还没有人理解”法治和守法政府的理想。[17] 在另一个世界——拒绝保护个人私生活领域的社会,离开对传统思想文化的清理和批判,离开外来思想的输入和浸润,显然不可能自发产生自由秩序。这是中国启蒙——新文化运动必要和艰难的现实基础。
这些朋友用心良苦,想提醒中国人要吸取历史教训,避免社会再度动荡,但是他们没有注意到历史实际。1793年的雅各宾专政仅在巴黎就杀了17 000人,全国有40 000人被杀,当时法国的人口为2600万。英国革命过程相砍相杀,从1640年革命爆发到1688年光荣革命整整花了38年,20多万人丧生,而17世纪中叶英格兰的人口将近530万,包括爱尔兰、苏格兰和威尔士的总人口则为770万。英国革命同样血腥,论是杀人的绝对数还是占人口总数的比例,都远远超过法国大革命。这些无可抹杀的事实,值得人文社会科学学者深入思考:为什么很多思想和原则正确,接踵而至的实践却是恐怖?
法国大革命的《公民权和人权宣言》(下简称《宣言》) 提出17条原则,如果不断章取义,每一条的基本思想都是正确的。有人指责它过于强调平等和公意,过分尊崇法律。翻开美国的《独立宣言》,不也大声宣告“人人生而平等”是不言而喻的真理。点燃独立战争圣火的《常识》说的是:“正如专制政府中,国王便是法律一样,在自由国家中法律便应该成为国王。”《宣言》第六条说,“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与公民参与法律制定和规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构成一个整体,是保障公民权利而不是剥夺公民自由的根据。[18]
是不是《宣言》过于激烈?英国人提出的《权利请愿书》以传统的名义发言,“彼等伏请于陛下者,皆按诸本国法律条例而原为其权利与自由者”,后果也是那么血腥。雅各宾专政嗜血,假自由的名义剥夺自由,另有原因。应该仔细研究理论和实践对接中哪一环节出了问题?归根到底是对《宣言》正确思想的背叛。翻阅一下罗伯斯庇尔大开杀戒时的言论吧,哪一点不是与《宣言》背道而驰?分歧在制定《宣言》时已经非常明显。罗伯斯庇尔一开始就冀图把自己的阶级仇恨和民粹主义的极端主张写入《宣言》。他在提出的草案中宣告:“国王、贵族、暴君,不管他们是怎么样的,都是起来暴动的奴隶, 他们反对作为大地的主权者的人类,并且反对作为宇宙的立法者的自然界。”“任何规定,如果不假定人民是好的,而公职人员是贪污的,就是有缺点的规定。”“当政府违犯人民的权利时”和“公民得不到社会保障时”,“使反抗压迫的行动屈服于法定的方式,就是一种最精巧的暴政”[19]。屠杀源于极端思潮压倒了《宣言》的正确原则。深入一步考察,任何国家和民族都有从野蛮到文明的过程。这个过程的长短和代价大小,取决于路径选择是否恰当。
英国光荣革命后走向文明的标志是1689年以后,实行法治了,不再动用刀枪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随之而来的是稳定和发展。如果迷恋暴力,无论多么正确的原则或是美好的传统都会被践踏。法国的《宣言》和英国的传统都强调分权制约。但雅各宾俱乐部、克伦威尔、拿破仑都有不受限制的权力。1799年,拿破仑执政,大声宣布:革命结束了!可是他挥师出征,输出革命,依靠的还是暴力。把他囚禁起来后,整个国家仍然革命余震不息,一直到1870年后才稳定。从1789年算起,历时80多年。要改变这样的局面,必须改变思想文化,树立以改革、法治代替暴力的观念。
无论制度建构还是观念变迁都靠经验积累,光是说理,人们不一定信服。翻开人类历史,映入眼底的是文明与野蛮交织。几乎每个民族、每个国家总是创巨痛深才会迷途知返。杀人如麻,饿殍遍野,兵连祸结……哪一个国家没有这样悲惨的记录?这叫在劫难逃!直到多数人觉醒:保障个人自由的制度建设是宪政的核心;民主、法治是解决社会矛盾和分歧的最好方式;国家和民族利益冲突应该通过民主途径与和平协商来谋求双赢,野蛮才会日益消退。在中国,改革者们不能不依靠输入外来的法治和自由的思想,推动“人权与科学(思维方法理性化) ”植根,说服人们相信通过思想文化变革推动制度改革是成本最低的发展方式。这正是新文化运动的追求。
过去知识阶层以胡适和《大公报》为代表,不断地批评政府,批评中不排斥合作。很多人说他们是“小骂大帮忙”,鄙薄这种行为方式。其实,“小骂”是公民行使自己对政府的批评权、监督权,也是改变官员和社会大众观念的一种方式。这对政府当局,对执政党,是帮助它们转换思想走上民主法治的正轨;而说到底是帮了民众的大忙,帮了国家的大忙,避免了大动荡带来的大损失。这样的“小骂大帮忙”,是公民意识的觉醒。否定它,等于作茧自缚。当胡适他们批评国民党剥夺言论自由,抛弃民主、宪政,发动“人权论战”的时候,以鲁迅为代表的左翼知识分子,不但不支持,反而辛辣嘲讽, 说他们是《红楼梦》中的“焦大”,是奴才提醒主子:主人, 您的衬衣脏了,要换一件。从社会和国家发展的全局看,这样的误解是不足取的。
公民固然有反抗压迫的权利,但不应随便动刀动枪。舆论监督、选票和法治是公民驾驭公共权力的基本手段。这是鲜血换来的经验。在东方国家确立这些制度绝非易事,中心一环是推动全社会的思想文化变革,让公民文化取代臣民文化,以法治文化取代专政文化。
七、新文化运动是毁灭还是拯救了传统文化
不同流派的学者都指责新文化运动摧毁了传统文化。事实正好相反,它拯救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必须确认一个基本态势:19世纪或更早,中国传统文化已经进入穷途末路。(1)知识阶层原有知识结构无法应对面临的内政外交问题。“书小楷,诗八韵,将相文武此中进……昨日大河决金堤,遣使合工桃浪诗。昨日楼船防海口,推毂先推写檄手。”[20] 传统文化和传统教育只能培养出知识如此贫乏的人。承平年代,萧规曹随,尚可马虎应对,稍有事变,只能手足无措,更不要说推动社会转型了。(2)对外部世界惘然无知。“岛夷通市二百载,茫茫昧昧竟安在。”“为问海夷何自航?或云葱岭可通大西洋!”[21] (3) 知识结构陈腐、停滞,丧失了自我更新的能力,无力开拓新知。大凡一种文化学术不能在交流、讨论、潜心研究中激发新观点、提出新方法和寻求新材料,必然停滞不前,日益没落。与自然经济相适应,中国传统文化定型化了。知识阶层以四书五经为敲门砖,毕生在经史子集和诗词歌赋中打滚,只有小聪小慧的闪光,不见冲破桎梏的电闪雷鸣。为社会转型所必需的人文、社会科学无法在这块土地上产生。打破这个局面需要外来思想文化的冲击和竞争,在改变知识结构的同时,激活自身的活力。新文化运动恰好适应了这个历史需求。这是传统文化的凤凰涅槃。传统文化不但没有毁灭或断裂,而且展开一片新天地。
经史子集四大类,每一领域都因研究方法改变而硕果累累。新史学成就辉煌。经学和诸子研究远超前人。考古学建立起来了。古典文学研究也进入新阶段。吸收西方学术研究方法和规范带来的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的春天,说中国文化断裂了是情绪化的无稽之谈。
艺术和文学的命运又如何?新文化运动最成功的业绩是文学革命。只要不带偏见,谁也否定不了1919年以后90年的文学创作成就远胜大清帝国267年。“旧戏曲”曾受陈独秀攻击,但20世纪二三十年代是中国戏曲的黄金时代。国画不但没有衰落,而且因大胆吸收西方艺术成就而别开生面。原来没有的话剧、西洋画、交响乐等艺术也在中国站稳了脚跟。
最有争议的是思想领域。辛亥革命废除帝制,三纲失去了存在的根据。但在军队、官场和底层社会结构(家族、黑社会)中,它依然是不能触犯的信条。胡适的《李超传》中,一个广西富裕家庭的女孩,为了到广州和北京求学, 竟然被认为违背了尊长的旨意,加上女子不能继承遗产,经济来源断绝,在北京贫病而死。三纲杀人,男女不平等杀人,声讨这样的观念和制度,正是涤荡传统文化,创造现代文明的过程。这也是世界各国推动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一些伊斯兰国家,不少女孩至今仍因自由恋爱被固守传统的族人用乱石砸死,这样的违法惨剧激起舆论强烈批判。这是推动传统社会向现代转化的文化蜕变,有何不可?没有激烈的抗议和持续的思想变革,包括黑人、华人在内的有色人种在美国何来平等地位?
传统文化统治中国人,养成中国人的奴性,以圣人和经典为是非判断的标准。新文化运动的成就之一是摧毁了这个标准,而它的缺失是这个工作做得不彻底,没有完成从尊圣宗经到理性化的思维方法变革。于是,后来才会把最高指示当做是非标准,“一句顶一万句”。
儒释道成了思想史的研究对象,只有少数人仍然选择它们为安身立命的根基。这能怪新文化运动吗?它们受冷遇是历史必然,毕竟工商社会取代农业宗法社会的过程无法阻挡,独立自主的个人要冲破家族和出世的羁绊。何况人生观和信仰完全是私人的选择,谨守儒门信条的大有人在,佛寺、道观的香火在民国时期从未中断。
有人把道德沉沦归罪于新文化运动。这里有三个问题要考虑:(1)是不是沉沦?鉴别的标准是什么?没有社会调查,随便举例,无非是以偏概全,作出完全相反的结论也非常容易。与晚清相比,民国初年的道德水准是上升还是下降?至今我没有看到可信的结论。(2)不要把道德规范的转换看做道德沉沦。按照中国传统文化,自由恋爱肯定是背叛纲纪。而在现代社会,个人独立自由是道德的核心。(3)什么是道德秩序稳定的标志?任何社会,任何年代,高尚总是与奸恶同在。判断一个社会的道德水准,不能以个案为根据。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是司法。法纪严明,明镜和利剑高悬,小人也不能不守住道德底线。否则天天读经、背诵圣贤语录也无济于事。只要法治健全,就表明那个社会道德秩序稳定。
中国文化向前发展的健康基础是承接新文化运动的成果,不断拓展自由空间,推动学术文化繁荣。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内容是建立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制度环境,离开这个根本,谈论继承、超越都是不着边际。新左派和国学派的思路与此相左,他们冀图勾销新文化运动的成果,限制自由空间。他们鼓吹从西方思想解放出来,建立“儒家社会主义共和国”。现代文明不受地域限制,为什么要树立排他的樊篱?煽动民族情绪,刮起强劲的“读经”风,是近年一道奇特的风景线。三点分歧摆在人们面前:(1)中西文化经典都是人类文明的成就, 为什么只读中国经典? (2) 为什么要强迫少年儿童死记硬背在他们那个年龄段无法理解的东西? (3) 怎样读经典?是帮助中国人坚定地站起来,成为有独立人格、自由思想的现代公民,还是诱导他们成为圣人及其教条的奴隶?
继承全人类的思想文化成果,自由探索,自由思考,自由辩论,是中国文化持续发展的康庄大道,也是新文化运动梦寐不忘的愿景。新左派和国学派正在力图扭曲方向,必须从他们手中把中国文化拯救出来!
八、五四爱国运动的正义性和必须铭记的教训
中国的知识阶层和年轻学生有爱国运动的传统。1919年的五四爱国运动是20世纪爱国运动的高潮和成功的范例。纵览世界,不是所有打着爱国旗号的行动都值得肯定。日本军国主义者和德国法西斯都是玩弄爱国旗号、欺骗国民的好手。正义超越国别。五四爱国运动的主要内容是反侵略,维护国家主权,其正义性无可置疑,它的要求也达到了。这些都是人们熟知并在教科书和有关着作中可以随手拈来的,不必赘言。需要刻骨铭心永世不忘的是过去很少涉及的这个运动的教训。
1.法治高于一切, 自由的真谛应该永志不忘 五四当天,火烧赵家楼,痛打章宗祥,年轻人的爱国义愤,可以理解,应该原谅。不过,财产权、人身安全权是社会的根基。梁漱溟当时就主张越轨的学生主动投案,接受审判。这是法治社会的常规。不幸的是,知识阶层大多数异口同声,拒绝这个貌似苛刻的要求。[22] 远未完善的法治堤坝被冲开一个缺口。
1919至1928年的248次学潮中,学生使用暴力的24次,近10%。[23]几年间章士钊的家先后被学生查抄和破坏3次。1925年11月28日学生、工人等游行示威,章士钊(原教育总长) 、刘百昭(教育部司长) 、朱深(警察总监) 等人的住宅被肆行破坏,北京《晨报》馆被火烧和捣毁。学校内部动荡不安,学生动辄罢课。学生自治转变为学生治校。学生开会,压制居于少数的学生的言论自由非常普遍。当时就有人撰文指出:“学生自治中,学生如猛虎出兕栏,一朝当权,唯我独尊。”[24] 一些学校迫于学生的压力,考试也废除了。暴民专制的行为方式成为一些学生的习惯。
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现象?(1)学生不成熟。年轻人都有一个成熟过程。他们的爱国热情和社会责任感非常宝贵。但是容易受到极端思潮的影响。在官僚、军阀不守法的社会里生活,上行下效,更不知法治为何物。(2)缺少完善的法规,更没有严格执法、守法。中国的国家机关,转变为现代国家机关,是从清末新政开始的。但是国家机关的建构,需要一个完善过程。游行示威是公民的权利,是言论自由权的一部分——公民表达自己意见的自由,这是正常和正当的权利。但是,这个权利的行使必须依法,更不能侵犯别人的权利。(3)政党和政客介入和操纵。主要就是受到一些国民党的极端分子幕后操纵。如徐谦后来做过国民政府的司法部长,朱家骅后来是国民政府的教育部长,他们把学生作为推翻北京政府夺取政权的工具。(4)归根到底,这是不懂得自由的真谛。从1919年火烧赵家楼到1925年火烧晨报馆和章士钊住宅,这些行动是一脉相承的。知识分子愤怒了:“京中状况狞恶可怖,白昼纵火烧报馆,此是何等景象?章行严(章士钊)纵犯弥天大罪,亦不应放火烧之;下而至于安福系,对之亦不应惨无人道至于此极。”陈独秀为这些行动辩护,激起胡适尖锐反驳:
“几十个暴动分子围烧一个报馆……你是一个政党的负责领袖,对于此事不以为非,而意味‘该’,这是使我很诧怪的态度”,“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就是期望大家能容忍异己的意见与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25]。
自由的真谛是应该永志不忘的。就新文化运动而言,则只有一种自由讨论的优良传统。是不是群众运动一定带来混乱和破坏?不!看看马丁·路德·金在上一世纪50、60年代领导的抗议活动,特别是1963年8月28日的“华盛顿工作与自由游行” (March on Washington for Jobs and Freedom) 吧,此次示威运动中超过25万的抗议者浩浩荡荡进入华盛顿。在林肯纪念馆的台阶上,他发表了《我有一个梦想》( I Have a Dream ) 的着名演讲。这次示威,秩序井然,成绩斐然。第二年,肯尼迪总统签署《民权法案》,宣布种族隔离和种族歧视政策为非法。一个健全的法治社会,也有人越轨和破坏,但是通过行政、司法乃至立法部门的行动,问题会得到比较妥善解决,从而推动社会稳步向前。
解决群众运动中常见的极端行动,一不能盲目喝彩,二要冷静审视深层原因,还要更加广泛、深入推进新文化运动,结合实际进行法治教育,让法治观念植根于官员和民众。同时严格执法,纠正群众运动中的幼稚病,使政客们的伎俩无法得逞。这是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的不二法门。冀图通过贬斥新文化运动来求得正常发展,倒是缘木求鱼。
2.寻求反对侵略者的正确途径 爱国、反侵略,应该寻求当时当地恰当的途径。当外敌疯狂进犯,而本国是正义一方的时候,武装反抗是不可避免的。更多的时候一个被敌对势力威胁下的弱国,应该避免孤注一掷,选择正确的行动方针。根据历史经验,这个行动方针有几个要点:(1)在外国侵略者武力威胁下,主权受损而力量对比对己不利时,必须暂时遵守不平等条约,争取比较充分的时间。(2)向包括敌人在内的先进者学习,改革本国落后的制度,发展自己的实力。(3)通过外交谈判,适当妥协,寻求双赢。
1921年11月12日—1922年2月6日的华盛顿九国会议,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中国收回对山东的权益。肯定胶州湾租借地完全交回中国,中国将青岛开辟为自由商埠。其中不可避免有所妥协和让步,但五四爱国运动的要求大体达到了。后来的关税自主权的收回,治外法权的取消,还有邮政主权的收回,都是通过谈判解决的。段祺瑞任执政期间,在1925年10月26日召开有12国参加的关税特别会议上达成协议,以废除祸国殃民的厘金为条件,自1929年1月开始,完全收回关税自主权。从1926年开始,提高关税。就在这个时候,冯玉祥他们捣乱,段祺瑞政府垮台,决议不了了之。到了国民党统治全国以后,1928年分别与各国订立新约,承认中国关税自主(日本拖延至1930年5月始订新约)。1929年1月关税自主权如期收回。
取消治外法权交涉,从清末就开始了。他们提出的条件是,要改良中国的司法。不容讳言,中国原来的司法制度很黑暗,与现代司法相距太远。从清末开始,中国的法律制度和司法开始改革,取消实行两千多年的中华法系,引进大陆法系。这是清末的三大变革之一。但全国范围内建立现代司法体系,还需要一个过程。辛亥革命以后,梁启超做司法总长,要建立法院,将原来的行政与司法合一的制度废除,建立独立的法院,马上碰到一个问题即人才不够。这种情况更糟糕,还不如过去行政部门的审判。内地的一些法院就取消了,回复原有体制。要培养大批的司法人才,法院才能够建立起来。
孙传芳任五省联军总司令,丁文江出任上海商埠总办,1926年5月上任,通过外交谈判,8月达成临时协定,在租界设立上海临时法院,收回除有关领事裁判权的案件外,一切民事刑事案件均归其审理。1930年2月,国民政府更与各国订立正式协定,全面收回了租界的司法权。这些都说明改革自己,通过外交谈判,是维护国家主权的正常方式。这里有一个参照系。日本在19世纪50年代,同样有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同样有租界,有治外法权,有协定关税。中国有的屈辱他都有。从1871年开始,日本政府就谋求通过外交谈判收回丧失了的主权,但成效不彰。通过维新、改革自己,日本建立新的法律系统,力量强大了,这些不平等条约才逐步废除或修订。甲午战争那一年(1894) , 与英国签订新约, 规定五年后(1899) 取消英国在日本的租界, 废除领事裁判权, 提高关税率。与其他国家的条约也陆续修订,但直到宣统三年(1911) 7月,才实现关税完全自主。
3.注意思想家和政治家的区别 1919年6月,五四运动进入高潮和尾声。6月9日陈独秀和李大钊等人研究后草拟了《北京市民宣言》,由胡适翻译为英文,并连夜印刷多份。6月10日,陈独秀等到中山公园等地散发这份传单。11日,陈独秀与胡适、王星拱、高一涵、邓初、程演生等一道在北京城南新世界游艺场附近一家四川菜馆晚餐。餐后,胡适与高一涵先行离开;陈独秀和邓初到新世界散发传单;王星拱和程演生往城南游艺园散发传单。陈独秀上到屋顶花园向地下正在放映电影的场地撒传单时,当场被警察逮捕。这件事非常值得注意之处有以下几点:(1)这是一个《新青年》编辑部主要成员都参与的重大政治活动。前面不厌其烦讲述那几天他们的活动细节,为的是证明那不是陈独秀个人的孤立行动,而是代表了当时主要思想家的认识和水平。(2)他们提出的是一个在北京夺取政权的纲领。这个宣言首先提出对日外交和免除6位官员职务的要求,要求市民有绝对集会言论自由权。怎样达到这些要求呢?一是解散旧的武力,“取消步军统领及警备司令两机关”,“北京保安队改由市民组织”,“倘政府不愿和平,不完全听从市民的希望,我等……惟有直接行动,以图根本之改造”。[26] (3)这是一个非常幼稚的空想计划。一个警察将陈独秀拘捕到警察局,肥皂泡就吹破了。从康、梁开始,近代中国历史大转折中涌现的政治家, 几乎都染上这样的幼稚病。原因在于他们没有历练的机会。潮流把他们推到风口浪尖,经验和知识却不足于应对紧迫而重大的问题。接踵而至的是种种阙失乃至无法弥补的损失。这是专制政治的后果,是告别黑暗的代价。
思想家怎样成长为成熟的政治家?群众中涌现的政治领袖怎样成熟起来?开放的政治、民主的政治是必由之路。首先是政府活动的情况要透明公开,让群众了解全面情况,再通过公开、自由的讨论,多数人的认识才会趋于理性、稳健。这也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
注释:
[1]《自由大宪章(1215年6月15日) 》, 载董云虎、刘武萍编着《世界人权约法总览》, 成都: 四川人民出版社, 1991年, 第229、235页。
[2]道格拉斯·C·诺思: 《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 陈郁、罗华平译, 上海: 上海三联书店, 1994年, 第166页。
[3]哈耶克: 《自由社会的秩序原理》, 载《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粹》, 冯克利译,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0年, 第391页。
[4]顾准: 《顾准文集》, 贵阳: 贵州人民出版社, 1994年, 第318页。
[5]曾纪泽: 《几何原本序》, 载《曾纪泽遗集》, 喻岳衡点校, 长沙: 岳麓书社, 1983年, 第134页。
[6]戴逸: 《18世纪的中国与世界》导言卷, 沈阳: 辽海出版社, 1999年, 第11页。
[7]黄时鉴整理: 《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 北京: 中华书局, 1997年, 第339 - 340页。
[8]王栻主编: 《严复集》, 北京: 中华书局, 1986年, 第17、2页。
[9]梁启超: 《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 载《饮水室合集》第1册《文集之六》, 北京: 中华书局, 1989年, 第20页。
[10]刘晴波主编: 《杨度集》, 长沙: 湖南人民出版社, 1986年, 第528、532页。
[11]蔡元培: 《社会改良会宣言》, 载《蔡元培全集》第2卷, 杭州: 浙江教育出版社, 1997年, 第20页。
[12]蔡元培: 《社会改良会章程》, 载《蔡元培全集》第2卷, 杭州: 浙江教育出版社, 1997年, 第22页。
[13]蔡元培: 《对于新教育之意见》, 载《蔡元培全集》第2卷, 杭州: 浙江教育出版社, 1997年, 第16页。
[14]阿马蒂亚·森: 《以自由看待发展》, 任颐、于真译,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2年, 第42页。
[15]哈耶克: 《通往奴役之路》, 王明毅等译,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年, 第101页。
[16]转引自阿兰·艾伯斯坦: 《哈耶克传·代序》, 秋风译,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3年, 第6页。
[17]弗里德里希·希尔: 《欧洲思想史》, 赵复三译, 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7年, 第373、374页。
[18]哈耶克: 《自由社会的秩序原理》, 载《经济、科学与政治———哈耶克思想精粹》, 冯克利译, 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 2000年, 第392页。
[19]有人认为, 这一条受到卢梭“公意”观点的影响, 而卢梭的观点是后来的极权主义的先驱。“公共意志”不是卢梭的专有名词, 何况对卢梭这一观点的解释也是有争议的, 不能简单地把它与极权主义捆绑在一起。参见邓正来主编《布莱克维尔政治学百科全书》, 北京: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2年, 第672 - 674、289 - 290页。
[20]罗伯斯庇尔: 《革命法制和审判》, 赵涵舆译, 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65年, 第139 - 140页。
[21]魏源: 《都中吟》, 载《魏源集》下册, 北京: 中华书局, 1976年, 第675 - 676页。
[22] 魏源: 《都中吟》, 载《魏源集》下册, 北京: 中华书局, 1976年, 第676 - 677页。
[23]参见袁伟时: 《五四: 从爱国激愤到制度寻思》, 《同舟共进》1999年第5期、《南方日报》1999年5月31日, 载《告别中世纪——五四文献选粹与解读》, 广州: 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4年, 第437 - 443页。
[24]吕方上: 《从学生运动到运动学生》, 台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4年, 第25、26页。原统计为23次, 加上1919年火烧赵家楼, 应为24次。
[25]转引自吕方上: 《从学生运动到运动学生》, 台北: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4年, 第59页。
[26]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编: 《胡适来往书信选》上, 北京: 中华书局, 1979年, 第235 - 23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