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晋书地理志》政区断代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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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晋书地理志》政区断代考


孔祥军
历代正史,凡有《地理志》者,其所载政区均非一朝经制,而是某一特定年代的切面,如此要正确运用历代正史《地理志》所载政区就必须首先明了此志政区的标准年代。古人于此未能究心,直至当代,学人颇关注此端,取得了显着的成绩,如岑仲勉先生之于《旧唐书·地理志》,周振鹤先生之于《汉书·地理志》。初唐官修《晋书》,成于众手、历遭诟病,而《地理志》(下简称《晋志》)殊无条贯、尤为舛乱,且于所载政区未能言明大抵年代,为后世研究带来了很大的障碍。兹据《晋志》所载政区前后沿革,以判其大抵年代。
例一:《晋志》阳平郡有发干县。
按:今检《宋书·州郡志》(下简称《宋志》):“(发干)《太康地志》无。”据毕沅考证《晋太康地志》所录地志断代年限为太康三年(详毕沅《晋太康三年地志王隐晋书地道记总序》),则太康三年时无发干县。又《魏书·地形志》(下简称《后魏志》):“发干,二汉属东郡,晋属(阳平郡)。”则其后发干县似于太康三年后复置且属阳平郡,而确年乏考。
例二:《晋志》有济阳郡。
按:曹魏作济阴郡,宋本《晋志》作“济阳郡”,中华书局标点本《晋书》校勘记据钱氏《考异》及《宋志》、《左传》杜注以为当作“济阴郡”,并改《晋志》正文为“济阴郡”,方恺《新校<晋书地理志>》、吴士鉴《晋书斠注》皆同之,并误。今检《左传·隐公七年》经文杜注有济阴城武县,据笔者考证杜注所存郡县断代为太康元年(详拙作《<魏书·地形志>考异十则》,《书品》2006年第六期),则太康元年仍作济阴郡。《宋志》:“城武令,前汉属山阳,后汉、《晋太康地志》属济阴。”则太康三年仍作济阴郡。而《通典》卷一百七十七《州郡七》:“曹州……汉改为梁国……宣帝更名定陶,后为济阴郡。后汉因之。晋为济阳郡。”又《舆地广记》卷七京东西路都督兴仁府望济阴县条:“二汉置济阴郡,晋为济阳郡。”又《舆地广记》卷七京东西路东辅洪州畿楚丘县条;“汉为已氏县,属梁国。后汉属济阴郡。晋属济阳郡。”则晋时确改“济阴郡”为“济阳郡”,而当在太康三年以后,中华书局标点本《晋书》误改。
据以上两例,《晋志》政区断代当晚于太康三年。
例三:《晋志》有安平国。
按:今检《太平寰宇记》卷六十三河北道冀州条:“至泰始元年封皇祖(司马)孚为安平王。太康五年又改为长乐国,立(司马)孚曾孙(司马)祐为王。”则太康五年改安平国为长乐国,《晋志》为安平国,则当在太康五年前。
例四:《晋志》安平国有信都县。
按:今检《水经注》卷五:“长乐,故信都也。晋太康五年改从今名。”则太康五年后改信都为长乐,《晋志》作信都,则当在太康五年前。
例五:《晋志》无汎阳县。
按:今检《宋志》:“汎阳令,晋武帝太康五年立,属南乡,仍属顺阳。”则汎阳县太康五年立,《晋志》当早于太康五年,故无汎阳县。
据以上三例,《晋志》政区断代当在太康五年前。
综合以上五例,可知《晋志》政区断代当在太康三年后,太康五年前,即为太康四年也。再举数例如下:
1.《晋志》魏兴郡有长利县。
按:今检《宋志》:“锡县令,前汉长利县,属汉中,后汉省。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属魏兴。”则太康四年复置长利县,且属魏兴郡,
2.《晋志》魏兴郡有洵阳县。
按:今检《宋志》:“旬阳,前汉有,后汉无,晋武帝太康四年复立。”又《太平寰宇记》卷一百四十一山南西道金州洵阳县条:“本汉旧县……后汉省,晋太康四年复立。”则太康四年复置洵阳县。
3.《晋志》天门郡有临沣县。
按:今检《宋志》:“临沣,晋武帝太康四年立。”则太康四年置临沣县。
4.《晋志》天门郡有沣阳县。
按:今检《宋志》:“沣阳,晋武帝太康四年立。”则太康四年置沣阳县。
5.《晋志》吴郡有海虞县。
按:今检《宋志》:“海虞令,晋武帝太康四年,分吴县之虞乡立。”则太康四年分吴县置海虞县。
则《晋志》政区断代为太康四年,无疑也。华林甫先生《二十世纪正史地理志研究述评》一文(《中国地方志》2006年第二期)将《晋志》标准年代定于太康三年,未明所据,实误。
发表于《书品》2007年第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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