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朝边境-李重夏与“土门”、图们“两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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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李重夏与“土门”、图们“两江说”


李重夏与“土门”、图们“两江说”
陈慧
内容提要:19世纪末,朝鲜王朝向清王朝提出穆克登碑文所标示的界河“土门”不是图们江,而是海兰河(后来改为黄花松沟子),中朝两国应以“土门”分界。为此,双方进行了两次界务谈判。谈判中,朝鲜李重夏虽然坚决主张“土门”非今图们江的“两江说”,但其实知晓这一观点是错误的。界务谈判后,李重夏以“别单”形式几次撰文上奏政府,阐述了他对“两江说”的真实看法,论证了“土门”即图们江、图们江自朝鲜王朝初年就已是中朝两国界河的史实,揭露了“两江说”的策划者是鱼允中,被朝鲜称为“分界江”的布尔哈通河与现实界河毫不相关等。
关 键 词:土门 图们江 李重夏
作者简介:陈慧,1975年生,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
自15世纪中叶起,中国与朝鲜便以今图们江为习惯界河,此后的几百年间均未改变。1883年,朝鲜王朝突然向清王朝提出两国界河非图们江,而是“土门”,称1712年穆克登在长白山上立碑定界,碑文书以“西为鸭绿,东为土门”,其中东段界河“土门”,是海兰河(今海兰江),而非图们江,因此当时朝鲜流民在今图们江北岸所开垦的土地应属朝鲜所有,而非清王朝疆域。
历史早已证明,,图们江确为中朝界河,朝鲜提出的“土门”、图们“两江说”是错误的。清代,今图们江的中国称谓就是“土门江”,朝鲜称之为“豆满江”,中朝两国政府往来文书和诸多史料均可以为证。①清初,中朝两国以图们江和鸭绿江为东、西界河来划分国界,是双方公认的,穆克登于小白山分水岭上立碑,只是为了标明此二江发源于该地。②针对朝鲜王朝提出的图们江边界争议,中朝两国于1885年、1887年先后进行了两次界务勘查与谈判。通过界务谈判与往复交涉,朝鲜最终承认了“土门”为图们江、图们江为中朝界河的史实。
在“乙酉”界务谈判中,朝鲜力主“土门”不是图们江。其代表李重夏在谈判中坚持“土门”非图们江、图们江非中朝界河的观点,但是他其实知晓本国的主张是错误的。界务谈判结束后,李重夏以“别单”形式将自己对于“两江说”的真实认识上奏于朝鲜高宗王。由于李重夏的阐释,加之始终找不到有力证据,朝方不得不自行放弃了“两江说”。然而,1897年之后,“独立”后的“大韩帝国”无视两国的界务谈判成果,再度提出“土门”非图们江,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当代亦有人这样认为。故此,认真考察李重夏关于“两江说”的认识是十分必要的。
当年,李重夏呈送朝鲜高宗王的《别单》、《追后别单》、《别单草》等文全面揭示了“两江说”的真相,笔者拟通过对以上史料的研读与分析,探讨李重夏对此之真实认识。
 一、朝鲜提出“土门”、图们“两江说”

19世纪中后期,朝鲜遭遇了极为严重的内忧外患,大量朝鲜流民越过界河图们江,潜越至江北富饶而空旷的中国境内垦种,进而定居,逐渐在图们江北岸形成了聚居区。清光绪七年(1881)十一月,清王朝令朝鲜王朝在一年之内“刷还”非法垦居于中国境内的朝鲜人,但朝鲜垦民大多不肯回国。光绪九年(1883)四月,清王朝再度严申“刷还”令,由敦化县照会朝鲜咸镜道钟城府、会宁府,令其秋收后务必将非法垦民全部领回。③朝鲜派西北经略使鱼允中处理此事。
恰在此时,朝鲜钟城府越垦民突然上书钟城府使,称图们江北岸不是清王朝疆域,而是朝鲜之地,朝鲜民不应该被“刷还”。文曰:“盖‘分界江’以西,为上国禁地,分界江以东,为小邦禁地……向所谓流民者,小邦之流民,流亡深散,杂处于上国地方者,故有领回刷还之公迹,而惟小的等所垦之地,分界以东之地也,初非流散之民,则安有刷还之可论乎……有臣等谨查土们江,自戛雅河口,群山缭绕,广狭不等句语,则所谓戛雅河,即分界江合流以下,别派之合于稳城初界者也……以碑文言之,土们即分界江之一名,而分界江之得名良以此也。”④钟城越垦民提出,长白山上穆克登碑所在处的“土们”才是中朝界河,该“土们”是海兰河(今吉林延边之海兰江),而不是今图们江,并且认为正因为“土们”是中朝两国分界之水,所以才得名为“分界江”。
穆克登碑原文为“土门”,在此文书中却被反复误写作“土们”,并且将所谓“分界江”(实为今吉林延吉之布尔哈通河)认作海兰河也是错误的。之所以有此舛误,正是由于此“土门”非图们江的“两江说”之出台太过仓促、肇事者鱼允中对穆克登碑以及所谓“分界江”的情况并不了解所致。
朝鲜钟城府使李正东受理本府民人的上书后,经过简单勘查,于当年七月代表本国政府照会中国敦化县知县赵敦诚,正式提出了中朝界河不是图们江,而是“土门”,穆克登当年所定的“土门”不是图们江;同时,提出钟城对岸90里处的甘土山附近还有一条名为“分界江”的河流,因为“江名之为分界,则以此分界明矣”。⑤李正东同时提出了“土门”和“分界江”两条河流,但是并未如钟城民所递“民状”般将“土门”与“分界江”划等号,而是对二者的关系不加界定。在后来的界务纷争中,朝鲜又曾几次将不同的河流冠以“分界江”之名,屡屡主张以之为界河或将其作为界河的一部分与中国划界,最终均未成功。
此后,朝鲜王朝完全停止了对越垦民的“刷还”,甚至放任国内的流民继续去往图们江北岸垦居。
二、“乙酉”界务谈判前便知“土门”为图们江

清光绪十一年(1885)九月,中朝两国对图们江界河进行了第一次勘查与谈判,史称“乙酉”界务谈判。时任朝鲜安边府使的李重夏出任朝鲜勘界使,会同中国代表秦瑛等对穆克登碑和图们江、鸭绿江的发源地带进行了勘查。
本次界务谈判的核心是穆克登碑文之“土门”为何水。清王朝始终坚持“土门”即图们江,亦即朝鲜之豆满江;朝鲜坚决主张“土门”非图们江,但是将“土门”之所指,由最初提出的海兰河改换为松花江上源支流之一的“伊戛力盖”,中国称之为“黄花松沟子”。⑥清王朝以《钦定皇朝通典边防门》、《钦定皇朝四裔考》、《会典地图》及《皇朝一统舆图》等诸多史料为依据,对朝方观点进行了反驳。朝方没有任何史料,只是一味从字面强调“土门”的含义,将距离穆克登碑90里外的黄花松沟子认作“土门”,其唯一的解释是,黄花松沟子延伸几十里后,两侧有一段形状“对立如门”的土岸。谈判中,朝鲜以“敝邦人则以碑、堆相连,与土岸如门之故,至今但认以土门江”⑦为由反复论说,坚称“土门”是朝鲜自古便已存在的对黄花松沟子的称谓。⑧经过两个月的谈判,双方意见始终不能达成一致,界务谈判无果而终。
尽管李重夏在谈判中坚定地贯彻了本国政府的意图,坚守“两江说”,但其内心对本国指他水为“土门”的做法并不赞同,他将真实想法记在了《别单》等文中。
(一)《别单》
“乙酉”界务谈判结束后,李重夏向朝鲜高宗呈上题为《土门勘界事实》的状启,汇报了界务谈判过程。在状启中,李重夏不敢直白地指出本国立场的错误,仅委婉地列举了豆满江自古以来就是禁越的界限、越江者必判死罪等旧制,建议政府重申旧禁,严格禁止民人越过豆满江,以此间接地表述了图们江为界河。⑨状启之外,李重夏另作有《别单》,用大量文字复述了中方的论据,论证了“土门”即图们江,提出了将黄花松沟子认作“土门”是不合理的,表达了他对于“土门”的真实判断。《别单》内容节选如下:
豆满江之名,自古不一,中国去来公文,或称土门江,或称图们江……定界碑(指穆克登碑)在白头山初落南麓下,左右有沟壑,碑记所云西为鸭绿,东为土门者,即指此是白乎……此沟中间有两岸土壁,对峙如门,“土门”之称以此是白乎。自土门,距土堆尽处为十里,自堆尽处,遵沟道数十里始有水,土人呼伊戛(力)盖,又称杉浦,而中国人谓黄花松沟子,此水东流北折,入于松花江,转为黑龙江是白如乎。今以上流发源处言之,东为土门之形址,实无差爽,而以下流成江处言之,乃入于松花江,而中间无他标限,则将何以为据是白乎?
自立碑处……遵沟道而下,终之于松花江,与豆满下流相距为千余里,宁古、吉林等地皆在其内,则有难的持某地为交界是白遣。若舍是江,而从山脊论之,则东南有长山岭,连亘为北甑山,华人呼秫秸垛。又东走,为下盘岭,有水出于岭下,此所谓土门子,而华人呼称而哈通之水,我人谓“分界江”是白乎……则今此碑界江源不为符合,是如终多疑贰说,数朔相持,竟难归一是白乎……
豆满一江,自古邦禁至严,有越必诛。自己巳庚午大歉以后,潜越渐多,辛未、丁丑之间界有刷还之举……臣以为今日急务,如申明边禁……使不得越江一步,若有犯之者,断以旧律,而若已越之民,则定给期限,设法收回,然后边上重地,可以支保是白乎矣。⑩
以上引文反映了李重夏的如下认识:
首先,“土门”即图们江。李重夏明确表示,“土门”、“图们”均为“豆满江”的中国称谓,在两国往来公文中,“土门江”与“图们江”是通用的。而朝鲜所谓之“分界江”,是中国的布尔哈通河,虽名为“分界江”,但其与现实界河无关。
其次,以土岸如门之形状定义“土门”界河,是牵强的。对于如何将黄花松沟子为“土门”的观点坚持下去,李重夏感到为难。以黄花松沟子为界河,其下游入于松花江,最终汇入黑龙江。如果按照这条线路分界,中国之宁古塔及吉林地区均被划入了朝鲜境内,这显然是荒唐的。
再次,明确说明了图们江自古以来就是封禁甚严的界河,有越必诛。自19世纪中后期,朝鲜连年遭灾后,潜越至中国者日益增多,还有大量国民假道中国珲春去往俄罗斯谋生。国民的逃亡使得朝鲜北部边境空虚,国家安全存在严重隐患,但政府却束手无策。对此,李重夏深感忧虑,即便朝鲜侥幸成功,通过“两江说”获得了图们江北岸的土地,但在获地的同时,也为国民的逃亡提供了更为便利的出口,将有更多的民人逃向中国和俄国,国家边境安全将受到更大的威胁。李重夏提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重新严守豆满江界限,出台有效的措施控制犯越。
(二)《追后别单》
李重夏还写有《追后别单》,陈述了朝鲜在高丽时代一度将边界线由内地北推至图们江南岸的史事,进一步肯定了图们江为中朝界河,并通过对勘查中所见边界标示物的描述,论证了“土门”与图们江的关系。《追后别单》节选如下:
谨稽北边沿革故事,则高丽睿宗动十七万众,使侍中尹瓘开拓豆满江北,至七百里,竖碑于先春岭,旋失于女真,碑则今已埋没。而珲春、吉林等地,往往有高丽境地名,分界江亦伊时之遗称云是白乎。
自我朝国初,则北关界限,北至于输城。逮至世宗祖朝,节度使臣金宗瑞,驱逐野人,开拓六镇,始以豆满江为界……穆克登出来定界,而伊时事迹,俱在于北营,康熙壬辰定界誊录中是白乎所,其时往来之路,论难之语,专以豆满江为限是白遣。备边司关文有曰:土门江,华音即豆满江,以此知悉次,推此一句,豆江为界又分明是白齐。
定界碑形便,今以外面见之,则东边土石堆乃接于松花江上源……我国以此为土门江源者,本有其故。穆克登但认以碑东沟道是豆满上源,而立碑而刻之,曰东为土门,故我国于穆克登入去之后数年,为后自碑东设土石堆,东至豆江源,而豆江之源本不接于此沟,故平坡则设木栅以接于碑东之沟,而遂称之以土门江源矣……(11)
与《别单》相比,李重夏在《追后别单》中所表达的“土门”认识更加明确,直接指出了中国与朝鲜以豆满江为界是始自朝鲜王朝世宗时代(1419—1450),指出穆克登查边是围绕着以豆满江为界河这一中心而进行的,碑文之“土门”即豆满江。那么,既然穆克登寻找的是图们江的源头,为何石碑以及朝鲜受穆克登委托所建筑的石碓、土堆、木栅等边界标识物却出现在黄花松沟子沿岸?为何朝鲜将黄花松沟子称为“土门”?他认为,穆克登要查找的原本是图们江源头,但却将松花江上源之一的黄花松沟子误认作图们江上源,于是将碑立在了该地。当年朝鲜遵从穆克登的指示,先后在碑东的无水陆地之间设置了土堆、石碓、木栅等标示物,强行将黄花松沟子的下游和距之最近的图们江源——红土山水——连接起来(木栅与红土山水遥遥相望)。
从穆克登查边至1885年勘界之时,已经历了160余年,木栅大都已经腐烂,加之山上杂木丛生,难以辨认,但李重夏认为自己于丛林中认出了“旧日标址”,(12)于是做出了以上推断。据笔者考证,李重夏关于穆克登当年错认黄花松沟子为图们江上源的猜想是错误的,穆克登当初将碑立在了长白山主峰以南今朝鲜境内的小白山上,该地才是图们江和鸭绿江的分水岭。(13)1885年勘界时,石碑位于天池东南麓,是被后人挪移所至。(14)尽管如此,李重夏的以上陈述,仍然确切地反映了他对“土门”即图们江的认识。
李重夏还对布尔哈通河“分界江”之名的来历进行了阐释:此名始称于高丽睿宗时期(1106—1122),是旧称,与现实界河无关。
中方勘界使对李重夏内心的纠结亦有所体察。“乙酉”界务谈判结束后,吉林将军希元上奏总署的咨文中便描述了李重夏在谈判中所显露的踌躇。据记载,在茂山会谈中,由于李重夏对“土门”即图们江“心亦明知其然”,便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反复强调朝鲜民众生活艰难,政府却无地、无力安插等情况。当清使向其表示将向光绪帝汇报这一情况,会代为求情、将之妥善安置时,李重夏便有所动摇——“但见其筹躇莫决,意似深有所畏,不敢定议”,即他由于顾忌本国朝廷,虽然明知己方无理,但仍然不得不将本国所主张的黄花松沟子“土门”说坚持到底。中方勘界使认为李重夏尚可谓“是非分明”。(15)
 三、“丁亥”界务谈判后全面披露“两江说”真相

“乙酉”界务谈判未能破解“土门”、图们“两江说”。“乙酉”界务谈判结束之后,双方继续交涉,“两江说”之不实日益彰显。李重夏对“土门”即图们江所进行的阐释发挥了重要作用,朝鲜自知“两江说”难以维持。光绪十二年(1886)九月,朝鲜外署督办金允植代表本国正式向清王朝承认,“前拟由土门发源入松花江为界实大误”,(16)放弃了“两江说”,承认了“土门”即图们江。但是,同时提出由于穆克登碑当时所在位置并不与图们江的任何一个源头相接,关于定图们江的哪一条上源为正源并以之分界仍需讨论。这一问题成为后来双方交涉的核心。
在清王朝的积极主张下,光绪十三年(1887)闰四月,中朝两国进行了第二次勘界与谈判,史称“丁亥”界务谈判。李重夏再次出任朝鲜勘界使。在以图们江为界河的前提下,双方就定何水为图们江正源并以之划界进行了谈判,中方主张石乙水,朝方主张红土山水,最终依然未达成共识。
“丁亥”界务谈判结束后,李重夏作《别单草》,全面揭示了“两江说”的真相。文中列举了朝鲜备边司的档案、文书等史料,如“土门、图们之为一江,屡载于中国图志,至今通称;而豆满江之名,则又一我国之方音也。谨考北营所在康熙壬辰定界旧迹,则备边司官文有曰:中国所称长白山即白头山,土门江即豆满江”等,(17)彻底否定了“两江说”,并查明其始作俑者是鱼允中。相关记载如下:“此事本经届使臣鱼允中之北行也,听一、二居民之言,送人拓来碑文后,更不详考文献,周祭行便,遽谓豆满江北是我地,乃自制民状,使钟城民众,呈于钟城府使,据民状照会于敦化县,彼此往复争卞。自是以后,边民但以为经届使还觅我地,许民耕垦,更无顾忌,越江起垦,其后沿边守宰,以其涉于疆土重事,故不欲异论……事实虽如右,而既经咨移之事,彼有期隐云云之语,则其在国体,不可不痛卞乃已……”(18)不难看出,鱼允中听从个别钟城流民之言,不考史料,伪造了“民状”,唆使钟城越垦民将此“民状”递交于钟城府,提出了“土门”非图们江的“两江说”,钟城府照会中国敦化县后,“两江说”正式出台,酿成了中朝图们江界务纷争。
李重夏在《别单草》中痛斥鱼允中假借民意误导政府向清王朝提出界河争议,结果不但未能从中国争得领土,反而为两国关系增添了阴影。
值得注意的是,呈送“民状”的,是居住于朝鲜钟城的越垦民,而不是已定居于图们江北岸的朝鲜民。当时,越垦于中国的朝鲜民大致有两类:一是接受清王朝招垦、愿意入籍归化于中国者。入籍后,他们可以合法拥有土地所有权,可以定居于中国不被“刷还”,这便是早期的中国朝鲜族。二是不愿入籍者,他们依赖中国土地生存,却又不愿脱离祖国,于是便不时往返于界河两岸垦种,或在农耕季节暂住于图们江北岸,秋收后带着收获的粮食回归本国,春耕秋还。在清王朝出台政策,坚决要将不愿入籍的垦民“刷还”本国、收回其土地使用权的最后期限到来之时,这些朝鲜民便成为“两江说”的积极拥护者。
“丁亥”界务谈判结束后,光绪十三年十月二十一日,总署发李鸿章文记曰:“伏查元山坐探委员禀中,有该府使(李重夏)曾与言及,明知松花江、海兰河指界之误,因其政府授意,不敢不遵奉以行等语,可见朝鲜政府屡次授意,并非虚语。”(19)对此,吴禄贞在《延吉边务报告》第五章中补叙曰:“当时元山坐探委员姚文藻之密禀文曰:李重夏因勘界之役,左右为难……与卑职密相笔谈云:‘此事实为鱼允中一人所误。’穆克登定界碑曰‘东为土门,西为鸭绿’。今日韩民实是越垦,鱼允中欲无中生有,遂创出‘土门’另有一江,非即‘图们’之议,以骇人听闻。韩人上下哗然以为并非越垦,附而和之,乃至聚讼不决,妄思伸地……李重夏心有顾忌,即‘借地’两字万不敢出口,惟硁硁然强为驳辩,上届故未有成议而还。彼谓此次如无宪台授意,告政府转饬以办法,则势仍将虚此一行,劳而无功也。彼惧鱼党之清议,此等谈论,不敢稍漏一语。”(20)将以上记载与李重夏的《别单》、《追后别单》和《别单草》相比照,其情况完全相符。
 四、结论

通过上文所述可以看出,朝鲜王朝的“土门”非图们江之主张,出台伊始就漏洞百出。
其最初出台“两江说”的目的,原本只为安置贫民。面对处于饥饿与贫困边缘的国民,朝鲜王朝束手无策,只得放任其犯越至中国境内谋求生路。然而,面对清王朝的招垦,朝鲜既不甘心国民流失,又无法使其归国。两难之时,恰逢民众提出“两江说”,于是朝鲜便顺水推舟,对中国提出了图们江界河争议。其间,提出了“朝鲜也不愿多得,但借得沿江或十里或五里,远不过二十里,随贫民所居而借地,照奉天例,设木栅以限之”的请求,企盼清王朝能够赠“一抔空弃之土”于朝鲜,以期能够“乞得寸土以插贫民”。(21)然而,国家疆域岂能随意相让?
通过两次界务谈判,中朝两国对“土门”即图们江达成了一致,虽然仍遗留有定何水为图们江正源这一问题未能解决,但这场纷争于“丁亥”界务谈判后逐渐平息下来。然而,在清王朝与朝鲜王朝的宗藩关系解体,俄国和日本先后入侵朝鲜之后,朝鲜再度提出了“两江说”,使得图们江界务纷争复杂化和长期化,这场纷争由简单的“两江说”最终发展为否定中国拥有图们江北岸地域领有权的领土争议。20世纪初,日本以此作为打开中国东北“后门”的跳板,以这一争议为借口和开端,从中国攫取了“东三省五案”的巨大利益,在今延边地区开设商埠、设立领事馆、屯驻宪兵及警察,给中国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注释:
①参见陈慧:《穆克登碑文中的“土门”即今图们江》,《学术交流》2006年第11期。
②参见陈慧:《清代穆克登碑初立位置及图们江正源考论》,《清史研究》2009年第4期。
③《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82年版,第1913页。
④《间岛相关之钟城郡乡厅公文书》,[韩]陆洛现编:《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Ⅰ),白山文化1991年版,第196页。
⑤《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1910—1913页。
⑥参见李重夏:《别单》,陆洛现编:《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Ⅱ),白山文化1991年版,第498页。
⑦《问答记》之《交涉衙门上》,《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Ⅱ),第450页。
⑧参见《照会誊抄》,《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Ⅱ),第462页。
⑨参见李重夏:《土门勘界事实》,《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Ⅱ),第500页。
⑩李重夏:《别单》,《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Ⅱ),第498—500页。
(11)李重夏:《追后别单》,《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Ⅱ),第500页。
(12)李重夏:《追后别单》,《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Ⅱ),第500页。
(13)参见陈慧:《清代穆克登碑初立位置及图们江正源考论》,《清史研究》2009年第4期。
(14)参见陈慧:《穆克登碑后世位移考辨》,《社会科学战线》2010年第4期。
(15)《吉朝分界案》,杨昭全、孙玉梅主编:《中朝边界沿革及界务交涉史料汇编》,吉林文史出版社1994年版,第1082页。
(16)《清季外交史料》卷69,第1256页。
(17)李重夏:《别单草》,《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Ⅱ),第500页。
(18)李重夏:《别单草》,《间岛领有权关系资料集》(Ⅱ),第502页。
(19)《清季中日韩关系史料》,第2390页。
(20)(清)吴禄贞:《延吉边务报告》,吉林文史出版社1986年版,第86页。
(21)(清)吴禄贞:《延吉边务报告》,第62页。
原载《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12年1期,转载自中国社会科学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