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兵-清朝的北疆边境巡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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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朝的北疆边境巡视制度


从17世纪中叶起,沙俄扩张势力逐步逼近中国北疆(本文指清代的东北、北部和西北边疆),清王朝遇到严重的边疆危机。经过二百余年的交涉,清政府与沙俄划定了中俄东、中、西北等各段边界,并采取“卡伦”与“察边”两种边境巡视措施,以期巩固北疆边防。
卡伦是清代特有的、具有诸多功能的驻守或执勤据点,分为内地卡伦和边境卡伦,边境卡伦具有鲜明的边境巡视职能。早在康熙朝初期,清朝北疆已设有边境卡伦,定有处罚“出卡伦逃往外国”等非法越界行为的条款。边境卡伦设在边界线内侧,沿着边界线由诸多卡伦连成一条列状,形成一条漫长的“卡伦路(线)”。相邻两座卡伦之间的“适中隙地”堆石设一卡界标记,称“会哨鄂博”。卡伦与其会哨鄂博之间的卡伦路称“开齐”。卡伦官兵被派遣到卡伦执行巡逻称为“坐卡”,坐卡官兵沿着开齐逐日行进巡逻,到会哨鄂博与邻卡官兵会哨,互相沟通,“以期声息灵通”,这一巡逻过程称“走开齐”。卡伦官兵坐卡期间的义务是要巡查该卡界内有无中外边民私自越界、经商;有无外国人越界居住、开垦、放牧、采矿,或打草、狩猎等行为;查验往来行人有无合法执照和其去向及目的。若遇可疑之人即行捉拿,送卡官,呈报有关部门处理。
卡伦有其严格的管理制度。坐卡官兵尽量拣选熟悉该卡伦巡逻范围内的地形、居民、通道等情形之人,坐卡兵丁人数一般少者几人,多者几十人。坐卡实行轮班制,一般有一月一换、两月一换、三月一换、一年一换或按气候变化派驻或撤回等不同周期。轮班官兵要及时到达指定的卡伦接班,坐卡期间不得误期、旷职或失查。
为了加强卡伦的管理,上级对卡伦弁兵的执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称为“巡查卡伦”。首先,要巡查所用兵器等是否齐全、完好;有无旷班或擅自离岗;巡查记录和汇报情况是否属实;卡界内有无越界等非法现象等。其次,要巡查会哨木牌情况。要求邻卡官兵在鄂博会哨时互换木牌,并将另一块木牌挂在鄂博上,作为每次完成巡逻会哨任务的凭证,以期杜绝“徒具其名,驻卡充数”。如巡查出相关问题,坐卡官兵将受到处罚。《理藩院则例》中有“卡伦官兵等旷职误期,佐领革职,罚三九牲畜;骁骑校革职,罚二九牲畜存公;披甲人等鞭一百”;未到指定的卡伦接班者,“章京、骁骑校革职;披甲人等鞭八十”;所用兵器不全或有损则“卡伦章京、骁骑校罚二九牲畜,存公;披甲人等鞭八十”;坐卡期间“失察之佐领、骁骑校罚一九牲畜,存公”等专项条款。
“巡查卡伦”成为从中央到地方层层监督,逐级落实的金字塔形的管理制度。其一,清朝政府直接派卡伦侍卫等专员对各地卡伦进行巡查。其二,清廷令将军等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定期对所辖卡伦进行巡查。比如,规定每届新任乌里雅苏台将军到任后要立即亲往巡查所属卡伦,每隔三年再查一次。其三,将军及其所辖地方长官分别依次令各自下属地方长官定期巡查各分管卡伦。比如,乌里雅苏台将军令科布多参赞大臣每年春秋两季对所管卡伦各检查一次,以此类推。其巡查的周期自上而下逐渐缩短,巡查次数逐步递增。
“察边”也是清代边境巡视中的重要措施之一。清政府在中俄国界线上立石碑或鄂博等界标,定期派兵前往查看界标及其周边情况,谓之“察边”。清廷要求若干个察边部队以固定的周期和时间,沿着各自指定的路线分头行进,途中查看各管边境区域内的界标有无毁损,有无内外民众擅自越界,边境线内是否有俄罗斯人等越境建盖房屋、开垦、放牧、采矿或经商等情况,一路巡逻到预定之处由相邻两支察边部队会师,相互沟通,事后将巡查情况向有关部门汇报。在东北,每年五六月份,齐齐哈尔、墨尔根、瑷珲等三城各派出协领一员,佐领、骁骑校各二员,兵240名,分三路至格尔毕齐河、额尔古纳河、墨里勒克河、楚尔海图河等地巡视。为此规定,齐齐哈尔城出兵巡视格尔毕齐河和额尔古纳河一带;墨尔根城出兵巡视墨里勒克河一带,黑龙江城出兵巡视楚尔海图河一带,并明确规定,巡视途中,齐齐哈尔城和黑龙江城协领所率两支部队分别在预定的地点与墨尔根城协领所率部队会师。在漠北,乌里雅苏台将军每年五月间派杜尔伯特协理台吉一员,兵80名,阿勒泰乌梁海章京一员,兵10名至卡伦外俄罗斯交界哈克诺尔地方搜查一次,并在此处与由喀尔喀札萨克一员,兵20名组成的另一察边部队会合。在西北,伊犁将军每年派一次部队对吹河(今楚河)、塔拉斯河一带进行巡查。
察边也有其严格的管理制度。除察边周期、时间和路线、会师双方等既定条款之外,还规定:每届新任将军等地方最高长官到任后须亲自前往察边;察边部队在边界与另一方部队会师后,必须“各书衔名月日于木牌瘗(yì,埋藏)山上,明年(次年)察边者取归,以呈将军、副都统,又各瘗木牌,以备后来考验,此为定例”;“察边之事岁于七月内咨报理藩院,而边界清谧,例于年终专折奏闻”等。这一切均作为考核各级军政长官和兵丁功过的重要条件,若出现失误,相关官兵将受到严惩。
清代卡伦和察边这两种不同形式的巡边制度,在守护或巡逻边界的职能方面具有共性,但在形式、做法,以及功效等方面二者却存在着较大差别。其差别是:
一、巡逻的时间和周期不同。卡伦官兵长年在指定的居点一直轮流驻守,沿开齐逐日进行巡逻。而察边部队则以一年或三年等较长的时间为一个周期,每一周期内只前往边界巡逻一次,每次巡边的时间只有一到两个月。
二、巡逻的区域不同。边境卡伦一般均设在边境线内侧,而且远离边境线数十里或数百里,故其巡逻范围一般限定在卡伦与卡伦之间的直线区域,除了少数卡伦之外,驻卡官兵没有义务或权力到边界线上去巡视。与此相反,察边部队则专门前往边界线,巡视界标及其周边区域。
三、所发挥的职能不同。边境卡伦的职能相对宽泛,除了执行巡边任务之外,还具有长年担负稽查边界贸易或游牧、查拿盗贼或逃犯、征收赋税、传递文书等多种义务,发挥类似当今派驻边境地带的边防哨所、公安派出所、海关、工商、税务、通讯等部门所具有的职能,某些方面拥有一定的裁决权。而察边的职能则相对单一,虽然有时也顺便处理一些相关事宜,但主要是发挥定期巡边的职能。
综上所述,卡伦和察边在清代的边防中凭其各自的功能,互补缺陷,共同承担起巡边的重任。卡伦因长年驻守边境一带,对境内外各类违法者具有很强的威慑力,同时,能够及时发现和阻止非法行为的发生,随时通报或处理各类案件,巡边效果相对显着。而察边则由于其巡边的周期和方式等原因,不能保证边境地区的长期安宁。比如,东北地区最初每年只察边一次,而每次往返只需要五六十日。有些地区则每隔2—3年才有一次察边。因此,边界地带长期陷入闲置状态,难以防御和杜绝外国势力或双边民众的越界等非法活动。同时,也不难看出受当时的交通等各种条件约束,多数卡伦远离边境线而设,有的离边界远达数百里,卡伦与边境线之间的空闲地带成为各种非法活动滋生和猖獗的土壤,给沙俄等列强提供了得寸进尺的可乘之机。
清政府之所以同时采取两种不同形式的巡边措施是有其内在的原因的。清代版图辽阔,边境地区地广人稀,边境线甚长,交通也不便。加上当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清政府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实施整个边境线附近设卡巡边,因此,只好以定期察边来补救无法设卡的弊端。
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代卡伦与察边这些巡边措施的利弊,以及二者之间如何进行整合等问题仍值得我们借鉴和思考。
作者简介
宝音朝克图, 1962年生,蒙古族,内蒙古人,历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清史研究所讲师。主要从事蒙古史、清代边疆民族史方面的研究,着有《清代北部边疆卡伦研究》(专着),以及相关学术论文十余篇。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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