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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曾国藩历史学说研究
【原文出处】贵州师范大学学报:哲科版
【原刊地名】贵阳
【原刊期号】199804
【原刊页号】28~32
【分类号】K3
【分类名】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199902
【标题】曾国藩历史学说研究
【作者】竺柏松
【作者简介】竺柏松 作者单位 贵州师大历史系(550001)
【正文】
《清史稿》作者在曾国藩传后论曰:“国藩事功本于学问”,而我以为,曾氏学问中最重要的部分当为史学,且造诣颇深。近出《曾国藩全集》共三十卷约1500多万字的作品,大多关乎史学;而其中所写150多篇序、跋、记、神道碑铭、事状、家传、墓表、墓志铭等又多为人物传记。他有时用“前史官”的名义,这是因为他在道光二十一年九月二十五日“得派国史馆协修官”(注:《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102页。岳麓书社1989年12月版。《曾国藩全集》以下简称《全集》。)。他所作300多首各种体裁的诗和大量的奏稿、批牍,多为纪实,极具史料价值。在他的日记、家信与读书录中,又时见对史籍之评论。
从曾国藩关乎史学的文字中,不仅反映了他“慎褒贬于锱铢,酌群言而取衷”(注:《全集·诗文》,第322页。)的严谨的历史家品格,也阐发了他的包括历史发展理论和历史编纂理论两个方面的历史学说。现粗加勾勒,借以表明曾国藩理论应在中国近代史学史中占有一席之地,并望有助于对曾国藩的全面认识与评价。
曾国藩的历史发展理论
曾国藩的关于历史发展的理论,亦即历史观,除有一篇专论外,余皆发之于对历史人物或事迹之评论中。它的内容相当丰富且多为前人所未及,至今仍具有借鉴意义。它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在反因果论基础上产生的“顺性命之理论”
“顺性命之理论”是曾国藩一篇专论的题目。这是他的历史观,也是他的人生观。曾氏认为,对一个人来说,“性即寓于肢体之中,……而命实宰乎赋界之始”;圣人可以“尽性立命”,而一般“中人”则只需有“复性知命”(注:《全集·诗文》,第133-134页。)之功。
曾氏倡“顺性命之理论”是为了破除佛教所宣扬而为一般人所深信的因果报应论。曾氏认为,司马迁已经怀疑“天道福善”之说。他说,《史记》“大抵率寓言也”,“列传首伯夷,一以寓天道福善之不足据”(注:《全集·读书录》,第75页。)。在同治元年十月初十日,曾国藩对性命之说作了发挥,认为他应当像圣人那样,“若于性分当尽之事,百倍其功以赴之,而俟命之学则以淡如、泊如为宗,庶几其近道乎”(注:《全集·日记二》,第814页。),他又说,“阅王而农所注张子《正蒙》,于尽性知命之旨略有所会。盖尽其所可知者于已,性也;听其不可知者于天,命也”(注:《全集·日记二》,第814页。)。他又根据对历史的研究,认为“古来大战争、大事业,人谋仅占十分之三,天意恒居十分之七。往往积劳之人非即成名之人,成名之人非即享福之人”(注:《全集·家书二》,第1057页。)。曾氏之好友孙鼎臣和他的四女婿郭刚基均以“才子早世”,这更使他对“天”与因果报应说进一步发生了疑问,“岂天之所可否,与人间所称善恶祸福其说绝不类耶?抑人事纷纭万变,造物者都不訾省,一任其殃庆颠倒、漫无区别耶?”并进而对中国古代流传已久的“天人感应”论表示了怀疑,说“天人感应之故,自昔久无定论”(注:《全集·诗文》,第326页。)
曾国藩认为,对现实生活中同因而异果的现象不能责怪于“天”,而应归之于“命”的不同。他说:“均是人也,所操者大,犹有不暇计其小者,况天之所操尤大,而于世人毫末之善,口耳分寸之学,而一一谋所以报之,不亦劳哉?商之货殖同、时同,而或赢或绌,射策者之所业同,而或中或罢;为学着书之深浅同,而或传或否,或名或不名,亦皆有命焉,非可强而几也。”(注:《全集·诗文》,第251页。)
在曾氏看来,人只要持万事不责报的态度,则“陶然有余欢”。他在己未(1859年)十二月十一日的日记中写道:“因思天下事,一一责报,则必有大失所望之时。佛氏因果之说,不尽可信,有有因必有果,亦有有因而无果者。忆苏子瞻诗云:‘治生不求富,读书不求官,譬如饮不醉,陶然有余欢。’吾更为添数句云:‘……修德不求报,为文不求传。……中含不尽意,欲辨已忘言。’”(注:《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445页。岳麓书社1989年12月版。《曾国藩全集》以下简称《全集》。)他又从更高的修养标准着眼说,“无所于祈,何所为报?己则自晦,何有于名?”他以此高标准来衡量历史人物,以为只有文王、周公、孔子三位圣人和王船山能达此境界,而“庄周、司马迁、柳宗元三人者,伤悼不遇,怨悱形于简册,其于圣贤自得之乐,稍违异矣”。(注:《全集·诗文》,第251-252页。)
根据“顺性命之理论”,曾国藩教育他的儿子曾纪泽说:“吾于凡事,皆守‘尽其在我,听其在天’二语;即养生之道亦然。”(注:《全集·家书二》,第1214页。)而所谓“尽其在我”,即“尽性”之谓;而所谓“听其在天”,即“知命”之说。“尽性知命”,亦即“顺性命”。
综观曾国藩的“顺性命之理论”,它作为一种历史观是唯心的,因为用因果论来说明历史(包括人类和个人)的发展,虽有有因无果或因同果异之例外情况,但不能以偏概全,将因果律予以否定;另外,曾氏用“天之所操尤大”来解释所以不能凡事责报,又说“天者可知而不可知,无可据而自有权衡”(注:《全集·诗文》,第169页。),可见他仍视“天”为人格神。但“顺性命之理论”作为一种人生观来说,却有其一定的积极因素,因为它要求人们积极做事,但不要刻意地去寻求某种结果,这有利于培养人们积极而乐天的生活态度,确能减少不必要的烦恼。
二、“一二人者之心之所问”或“当路在势”决定风俗论
曾国藩的这个理论是在《原才》一文中提出来的。什么是“风俗”?即“倡而为风,效而成俗”(注:《全集·诗文》,第214页。)之意。“风俗之厚薄奚自乎?自乎一二人之心之所向而已。民之生,庸弱者戢戢皆是也。有一二贤且智者,则众人君之而受命焉,尤智者所君尤众焉。此一二人者之心向义,则众人与之赴义;一二人者之心向利,则众人与之赴利。”(注:《全集·诗文》,第181页。)
根据前述理论,曾氏主张让“一二贤且智者”“皆当路在势”,这样“其风民也皆以义,故道一而俗同”;而如果“世教既衷,所谓一二人者不尽在位,彼其心之所向,势不能不腾为口说而播为声气,而众人者势不能不听命而蒸为习尚,于是乎徒党蔚起,而一时之人才出焉”(注:《全集·诗文》,第182页。)。虽然,曾氏所说“一时之人才”是指一些在野的不同政见者,类似于龚自珍在《尊隐》中所说的“山中之民”。
曾氏又认为,“当路在势”者对风俗(或风会、风气)的正与否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他说,“一省风气系于督抚、司道及首府数人,此外官绅皆随风气为转移者也”(注:《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683页。岳麓书社1989年12月版。《曾国藩全集》以下简称《全集》。)。为此,他认为“为人上者,专重修养,以下之效之者速而且广也”(注:《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681页。岳麓书社1989年12月版。《曾国藩全集》以下简称《全集》。)
曾氏又认为,“当路在势”的“达官贵人”能影响风俗主要是由于他们“高据势要”,而不是由于他们的“材智加人万万”。他说:“自秦汉以来迄于今日,达官贵人何可胜数。当其高据势要,雍容进止,自以为材智加人万万。及夫身没观之,彼与当日厮役贱卒、污行贾竖,营营而生、草草而死,无以异也。”(注:《全集·诗文》,第221页。)这种话能出自一个也是“达官贵人”之口,实属不易。
三、奇偶互生互用论
这实际上是曾国藩的矛盾对立统一的历史发展观。他说:“天地之数,以奇而生,以偶而成。一则生两,两则还归于一。一奇一偶,互为其用,是以无息焉。物无独,必有对。太极生两仪,倍之为四象,重之为八卦,此一生两之说也。……天地yīn@①yùn@②,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此两而致于一之说也。一者阳之变,两者阴之化,故曰:一奇一偶者,天地之用也。”然后,曾氏以“文字之道”的变化为例来说明以上理论。他认为,从司马迁以降的作者可分为两大流派,“班固则毗于用偶,韩愈则毗于用奇。蔡邕、范蔚宗以下,如潘、陆、沈、任等比者,皆师班氏者也。茅坤所称八家,皆师韩氏者也。传相祖述,源远而流益分,判然若白黑之不类”(注:《全集·诗文》,第162页。)。但曾氏以为,上述两种文章流派不是“相非”而是“相师”的关系,反对“耳食者”将“骈隅之文”“抹煞一切”。他认为,如果把司马迁之文喻为“文字之王都”的话,那么,“夫适王都者,或道晋,或道齐,要于达而已”(注:《全集·诗文》,第163页。)。
四、“天道五十年一变”的变化发展论
司马迁在《史记·天官书》中有“天运三十岁一小变,百岁中变,五百载大变”之说,但曾国藩的“天道五十年一变”说则主要是从他家乡的实际变化为根据而作出的结论。
曾氏认为“不息故久”,变化发展是绝对的。他说:“天可补,海可填,南山可移;日月既往,不可复追。其过如驷,其去如矢,虽有大智勇,莫可谁何。”(注:《全集·诗文》,第138页。)
如果说,以上还只是前人已道及的老生常谈,那么以下的“五十年一变”论可谓是他的新说。他说:“天道五十年一变,国之运数从之,惟家亦然。当其(指其家乡——引者)隆时,不劳而坐获;及其替也,忧危拮据而无少补救,类非人所为者。昔我少时,乡里家给而人足。农有余粟,士世其业,富者好施与,并戚存问,岁时馈遗襁属。自余远游以来,每归故里,气象一变,田宅易主,生计各蹙,任恤之风日薄。”(注:《全集·诗文》,第141页。)曾氏又以他家的实际变化来加以证实说:“吾家自道光元年即处顺境,历三十余年均极平安,自咸丰年来,每遇得意之时,即有失意之事相随而至。”(注:《全集·家书一》,第449页。)
五、喜戚以境、动止由势论
曾氏的环境、形势决定论最早表述于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十月初四日致弟信中。他说:“吾近于宦场颇厌其繁俗而无补于国计民生;惟势之所处,求退不能。”(注:《全集·家书一》,第197页。)这里他提出了“势”对人之束缚。咸丰九年(1859年)五月十四日的日记中,曾氏进一步把“势”视作驱使人行动的最重要原因。他说:“思夫人皆为名所驱,为利所驱,而尤为势所驱。”(注:《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386页。岳麓书社1989年12月版。《曾国藩全集》以下简称《全集》。)同年8月,在参观刚落成的湖口县楚军水师昭忠祠时,曾氏有感而发道:“时乎安乐,虽贤者不能作无事之颦蹙;时乎困苦,虽达者不能作违众之欢欣。人心之喜戚,夫岂不以境哉?”在这里提出了喜戚由境说。曾氏又进一步认为,“豪杰用兵,或敝一生之力,掷千万人之性命以争尺寸之土,不得则郁郁以死者,宁皆忧斯民哉?亦将以境有所迫,而势有所劫者然也。若夫喜戚一主于已,不迁于境,虽处富贵贱贫、死生成败而不少移易,非君子人者,而能庶几乎?余昔久困彭蠡之内,盖几几不能自克”(注:《全集·诗文》,第260页。)。在这里,曾氏并未把自己视作“君子人”,承认自己同样受“境”和“势”的影响,承认自己被围困在鄱阳湖时有欲投水自尽之举动。能这样解剖自己,也属不易。
上述环境与形势决定论,应该说是唯物的,且颇具新意,促人深思。
曾国藩的历史编纂理论
曾国藩一生中对史学确是情有独钟,用力甚勤。早在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二日致弟函中,在所附寄的自立课程中,第五项即“读史,二十三史每日读十页,虽有事不间断”(注:《全集·家书一》,第49页。)。在《读书录》中,更可知他不仅通读了《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资治通鉴》、《文献通考》等,而且都做了笔记,对史书的内容与作者时有评论。他的历史编纂理论就阐发于这种评论和其他有关文字之中。现介绍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历史编纂之价值或目的
1.使“来者勿忘”与“使来者怵然起敬”
曾氏在其所撰并手书的《修治金陵城垣缺口碑记》中说:“穷天下力,复此金汤;苦哉将士,来者勿忘!”(注:《全集·诗文》,第19页。)在《金陵楚军水师昭忠祠记》中,曾氏“粗述殉难者之惨”,目的在“使来者怵然起敬”(注:《全集·诗文》,第277页。)
曾氏所作家史性质之《大界墓表》,叙述了其祖父曾玉屏的奋斗史,目的在“令后嗣无忘彝训,亦使过者考求事实,知有众征,无虚美云”(注:《全集·诗文》,第328页。)其重点亦在“无忘”。
2.“俾来者有考焉”。这里是指为以后的历史研究提供史料。曾氏之《何君殉难碑记》记叙其好友何桂珍“行善获祸”而“横死”的事迹,目的在“俾来者有考焉”(注:《全集·诗文》,第331页。)。
3.从历史中吸取教训,以便不断改革进步。在《金陵楚军水师昭忠祠记》中,曾氏坦陈楚军水师取得所谓胜利而付出的巨大代价,从而告诫后人要“不敢造次忘艰苦之境”,而在“器械财用,选卒校技,凡可得而变革者”,“相对制宜”,“俾日新而月盛”(注:《全集·诗文》,第267页。)
4.欲借历史以表感慨与发泄郁愤。曾氏在读《史记》后说:“太史(指司马迁——引者)传庄子曰:‘大抵率寓言也’余读《史记》亦‘大抵率寓言也’。列传首伯夷,一以寓天道福善之不足据,一以寓不得依圣人以为师,非自着书,则将无所托以垂于不朽。次管、晏传,伤己不得鲍叔者为之知己,又不得如晏子者为之荐达。此外如子胥之愤、屈贾之枉,皆借以自鸣其郁耳。非以此为古来伟人计功簿也”(注:《全集·读书录》,第75页。)。曾氏的“历史不是古来伟人计功簿”的说法,似是前人所未发之创见,很可能为以后梁启超类似说法之张本。而曾氏自己所写的传记性作品,也可说“大抵率寓言”,也是“借以自鸣其郁”。如《何君殉难碑记》,就是对何桂珍“横死”后仍“不免身后之余责”,甚至“赤舌烧城”、“群毁所归”情况的抗议,并借以发泄自己受到类似遭遇的郁愤。
又如在《田昆圃先生六十寿序》中,曾氏以田昆圃“勿轻干人”一语,借题发挥,也发泄了他对科举制度之愤慨。他说:“今世之士,自束发受书,即以干禄为鹄,惴惴焉恐不媚悦于主司。得矣,又挟其术以钓誉而徼福。禄利无尽境,则干人无穷期。下以此求,上以此应,学者以此学,教者以此教,所从来久矣!”(注:《全集·诗文》,第328页。)批判可谓深刻!
5.欲借历史来说明一些道理,以对后人进行教育。这也就是孔子所说的“我欲托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之深切着明也”(注:《史记·太史公自序》。)。如在《湘乡昭忠祠记》中,曾氏即欲借“吾乡数君子所以鼓舞群伦,历九州而戡大乱”的历史来说明“拙且诚者之效”,并教育今后的湘乡人“能常葆此拙且诚者,出而济世,入而表里”(注:《全集·诗文》,第137页。)。
二、关于历史编纂内容
1.主张史书主要记载“经世大法”,以便“辨后世因革之要”,且以此作为评判以往史书之标准。他说:“司马子长网罗旧闻,贯串三古,而八书(注:《全集》本将“而八书”断于“三古”后,误。)颇病其略;班氏《志》较详矣,而断代为书,无以观其会通;欲周览经世之法,必自杜氏《通典》始矣。马端临《通考》,杜氏伯仲之间。郑《志》(按指郑樵《通志》——引者)非其伦也。……杜、马辨后世因革之要,……”(注:《全集·诗文》,第304页。)。曾氏这一标准可谓高屋建瓴,洞中窍要,很有见地。
2.主张在史书中增加并突出关于礼的内容,并以此作为评判以往史书优劣的另一标准。他说:“盖古之学者,无所谓经世之术也,学礼焉而已。……自司马氏作史,猥以《礼书》与《封禅》、《平准》并列。班、范而下,相沿不察。唐杜佑纂《通典》,言礼者居其泰半,始得先王经世之遗意。”他又说:“而秦树澧氏(按指秦蕙田——引者)遂修《五礼通考》,自天文、地理、军政、官制都萃其中。旁综九流,细破无内。国藩私独宗之,惜其食货稍缺,尝欲集盐漕、赋税国用之经,别为一编,傅于秦书之次,……以世之多故,握椠之不可以苟,未及事事,而齿发固已衰矣!”(注:《全集·诗文》,第250页。)据此,《清史稿》曾传云,曾氏“辑补盐课、海运、钱法、河提为六卷”。但笔者以为,此说与曾氏上述说法不合,似非事实。
什么是“礼”?司马光在《资治通鉴》卷一附论中说:“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在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从此可见,在司马光看来,礼即名分、纪纲。在《资治通鉴》中,司马光即以正名分、守名分,也就是礼作为编纂历史的最重要的指导思想(即所谓的“义”)。但曾氏上述关于礼的论述却与司马光大异其趣。他认为礼的内容为“天文、地理、军政、官制”再加上“食货”等,这就无异更新了礼的内涵,不再像司马光所说的那样充满封建礼教气味。而更为可贵的是,他拟补《五礼通考》食货之缺,虽未完成。仍值得称道。
3.主张在史书中对技术性内容“略着大指”即可,不能“累牍不休”。他说:“司马迁叙述扁鹊、仓公,具详病者主名及诊脉之法,药剂之宜,繁称数十事,累牍不休。……为良医立传,无所不可。要以略着大指,明小道之不可废,……若迁实通方术,而借以自矜其多能,斯又浅者徒也。”(注:《全集·诗文》,第256页。)应该说,曾氏对《史记·扁鹊仓公列传》的上述批评是正确的,但因此讥司马迁为“自矜其多能”之“浅者徒”,则又未免过当。
4.赞扬范晔在《后汉书》中创立《列女传》,但主张在内容上着重写妇女的“门内庸行,恭俭劬苦”,反对“以奇特相胜”。
关于写《列女传》之必要,曾氏说:“一家之中,男职外,女职内,其轻重略相等。……则范氏立篇之意,诚亦不为无见也。”(注:《全集·诗文》,第158页。)曾氏之男女“轻重略相等”说,在当时应该说是一种很进步的思想。
关于《列女传》的内容,曾氏认为,“明乎至庸至难之道,不事畸异”(注:《全集·诗文》,第195页。)应是“修史传列女者”之训,因为,“异则异矣,而难为式也。”(注:《全集·诗文》,第196页。)
曾氏还将上述主张付诸实践。他先后为二十多位妇女写了寿序、墓志铭等,都贯穿了“至庸至难”的指导思想。特别是他写的《欧阳氏姑妇节孝家传》(按:欧阳氏姑妇为曾国藩的岳祖母与岳母),在文后他以“前史官”的名义写道:“观欧阳姑妇之节,亦似庸行无殊绝者。而纯孝兢兢,事姑至六十年、五十年之久而不渝,天下之至难,孰逾是哉!”(注:《全集·诗文》,第179页。)
三、关天对历史人物之评价
在中国封建史学中,以“正名分”为“义”,而将人物褒贬作为实现“义”的主要手段。在中国古代,强烈反对在史书中搞主观褒贬并斥之为“欺人之学”的史学家只有郑樵。而在中国近代,曾国藩反对任意褒贬历史人物之主张相当突出,可说无出其右者。
曾氏在己未(1859年)九月二十日的日记中指出:“强分黑白,过事激扬者,文士轻薄之习,优伶风切之态也,而吾辈不察而效之,动辄区分善恶,品地高下,使优者未必加劝,而劣者几无以自存。此凉德之端也。”(注:《曾国藩全集·日记一》,第412页。岳麓书社1989年12月版。《曾国藩全集》以下简称《全集》。)
在《书归震川文集后》中,曾氏又申论道:“盖古之知道者,不妄加毁誉于人,非特好直也,内之无以立诚,外之不足以信后世(注:《全集》本将“后世”断于“君子”前,误。),君子耻焉。”(注:《全集·诗文》,第277页。)
曾氏认为,由于过去的史书过分地对“从古轩赫人”“铭功诔德”,人间已不存在所谓的“真史”。对此,他在七言古诗《反长歌行》中写道:“君看从古轩赫人,一半名场夸毗子。今晨令问倾王侯,明日枯zì@③饱蚋蚁。铭功诔德千万言,可信人间有真史!”(注:《全集·诗文》,第148页。)他对过去“轩赫人”和史书的鄙薄之情溢于言表。这种言论出于也属“轩赫人”之口,可谓难得。
曾国藩应人之求所写寿序、墓志铭等,客观上要求他只能褒不能贬。但他给自己定了四条原则,避免褒“过其实”。这就是,“称人之善,而识小以遗巨,不明也;滥而饰之,不信也;述先德而过其实,是不以君子之道事其亲者也;为人友而不相勖以君子者,不忠也。”(注:《全集·诗文》,第44页。)
曾氏又指出,历史家之爱憎好恶会影响对历史人物之评价。他指出《史记》中因受影响评价者:“壶遂、田仁皆与子长深交,故叙梁赵诸臣多亲切。”(注:《全集·读书录》,第83页。)又说:“平津(按指公孙弘——引者)亦贤相,而太史公屡非刺之,盖子长褊衷于汲黯、董仲舒。”(注:《全集·读书录》,第84页。)而因恶影响评价者,在《史记》中是:“子长最恶暴秦,故谓张仪之行事甚于苏秦。实则两人之倾险亦相等耳,特秦挟最胜之势,故张仪尤为得计。”(注:《全集·读书录》,第76页。)曾氏对司马迁之上述评论,应该说是中肯的。
四、关于史文写作
关于史文写作,曾氏自以《史记》为圭臬,并从中归纳出了两条带普遍性的原则。一是史文宜讲剪裁,要叙次分明。他从读《南越尉陀列传》中得出了“记事之文,宜讲剪裁之法”(注:《全集·读书录》,第84页。)的结论。二是史文应“洁”。“洁”似指简练之意。曾氏在读《萧相国世家》后写道:“萧相之功,只从猎狗及鄂君两段指点,其余却皆从要紧处着笔。实事当有数十百案,概不铺写,文之所以高洁也。后人为之,当累数万言不能休矣。”(注:《全集·读书录》,第73页。)又在读《朝鲜列传》后与道:“事绪繁多,叙次明晰,柳子厚所称太史之洁也。”(注:《全集·读书录》,第85页。)
曾氏反对“造为瑰玮奇丽之辞”和“于其所图之人固不肖”的史文。他说:“高才者好异不已,往往造为瑰玮奇丽之辞,仿效汉人赋颂,繁声僻字,号为复古,曾无才力气势以驱使之,有若附赘悬疣,施胶漆于深衣之上,但觉其不类耳;叙述朋旧,状其事迹,动称卓绝,若合古来名德至行备于一身,譬之画师写真,众美毕具,伟则伟矣,而于所图之人固不肖也。吾尝执此以衡近世之交,能免于二者之讥实鲜,蹈之者之矣。”(注:《全集·诗文》,第136、322-323页。)曾氏此论,至今仍能发人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