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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从乡豪历史到士人记忆——由黄佐《自叙先世行状》看明代地方势力的转变
【内容提要】元末到明初的地方社会,是一个乡豪权力支配的社会。明朝把地方势力纳入帝国的权力体系,培养起新兴的士大夫势力,在乡村中推行教化,逐渐形成士大夫文化主导的社会秩序。在这样的背景下,地方士人对于先世历史的叙述,无论是实录还是虚构,都反映出地方历史演变之真实趋势,成为明代以后士大夫对地方历史的一种集体记忆。明代着名学者黄佐所撰《自叙先世行状》就是其中代表性的着作。从这类模式化的历史记忆中揭示其文化意义,有助于了解明代中期以后社会转型之研究。
【关 键 词】明朝/地方权力/历史记忆/广东/黄佐
明代在中国历史上是一个重要的转折时期,明代社会转型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基层社会的支配权力由地方豪强转变为士绅阶层,这不仅是一种政治权力的转移,更包含着社会文化规范和国家秩序转型的意义。我在过去的研究中,从广东地方社会历史入手,考察了这个转变过程的主要趋势,明初建立的社会是一种“画地为牢”的秩序,新王朝通过编制户籍,收集军兵等方式,建立起王朝编户的基础;依靠拉拢地方势要,实现新王朝在地方上的统治。与此同时,少数地方上新冒起的士人,开始在地方社会推行教化,但初时只有局部的效果。黄萧养叛乱发生后,明王朝镇压与绥靖并用,把珠江三角洲及附近地区的大多数居民纳入了王朝统治体系,在更广大的乡村社会中建立起王朝统治秩序。其后引人注目的发展,是一些在明初成为明王朝编户的家庭,几代之后,涌现出一批在学术和政治领域能够在全国范围产生影响的士大夫,他们在把地方文化同王朝正统拉上关系的过程中,扮演着主导性的角色。他们因应着王朝国家规模和统治方式的改变,在本地社会进行了一系列文化的创造,确立了地方社会的王朝秩序和文化规范。关于这一社会转变过程,以往的研究比较侧重于考察明代中期以后的社会历史发展,对早期的历史则较少具体的讨论,尤其是扑朔迷离的明初历史对于明代中期以后的社会变迁来说,究竟具有什么意义,如何把握前后两段历史的连续性,更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黄佐(1490—1566)是明代广东的着名学者,在理学方面以“惟理气之说独特一论”闻名,于典礼、乐律、词章,亦无不通晓。在历史着述方面,他的成就更为卓着,有《革除遗事》、《翰林记》、《南雍志》、《广东通志》、《广西通志》、《广州府志》、《黄氏家乘》、《广州人物志》、《罗浮山志》等多种史书传世。他纂修的《广州府志》中,收录了一篇他撰写的《自叙先世行状》,概括记叙了其先祖的家世。其中讲述的既是一个家族的历史,也是明代前半期广东社会历史的一个缩影,隐隐约约勾画出明代前期广东地方社会情状的图画。由于嘉靖《广州府志》残本藏宁波天一阁,检读不易,以下用收录在黄佐《泰泉集》卷58中的《郡志自叙先世行状》为依据,① 录其叙述祖父黄瑜之前历代祖先事迹部分,分作数段,序以甲乙丙丁,为各节之纲领,再证以相关文献记载,略附臆见,以窥明初广东史事之鳞爪。明代史籍中有关明初广东社会的记录零落星散,虚实难辨,本文讨论也出入于虚虚实实之间,期能稍勾实情之轮廓,发虚妄之意蕴,误识谬说不免,唯望博学君子正之。
(甲)黄氏,族最蕃,其先系所传不同。一曰嬴姓,出帝高阳之后陆终。陆终之后,受封于黄,即春秋所书黄人者,后并于楚,子孙散处江南,以国氏。一曰已姓,帝少昊之后台骀,封于汾川,亦为黄国,后并于晋。子孙仕晋者有黄渊,仕卫有黄夷。或又谓嬴之始得姓于伯翳,祖皋陶,而本金天。三者之说,曷取衷哉?盖伯翳与高阳同出,而黄国近楚,自汉以来,黄氏显者多江夏郡,意者江南诸黄,皆同出乎此。而其族在北者,容或别出金天不可知也。若吾宗之所自出,相传为蜀汉将军忠之裔。唐末有鷟者,隐居有奇操,石晋征拜谏议大夫,值乱,乃徙筠州。入宋,子孙益衍,巍科膴仕,往往而有。其昭然可据者,则谏议裔孙,度支员外郎汉卿为一世。旧有家乘,蠹漏过半,名字多缺略。其可见者,虽文节公庭坚,亦以为出谏议后。既与山谷之谱不合,矧其所载,又或与传志相牾,岂成都之黄,实流于金华耶?是又不可知也。此段考述黄氏得姓之来历及先世历史,似乎与本文讨论主题无甚关涉。但明清以降人士,大多喜作如此追溯。近世治谱之人,或信其为古史而不吝笔墨,或斥其虚妄而弃置不理。宋明以后稍成体系之族谱,多不惮累赘,侃侃连篇,亦表露着一种文化的风气。在讨论黄佐述其先世人粤后的历史之前,先稍就这种族姓历史的叙述意义略作讨论,对于了解黄佐后面叙其元明间之祖先历史的真相,或不无必要。宋明以后族谱编撰,一般以苏洵、欧阳修所撰之谱为典范。苏洵尝言其编撰《族谱》之宗旨曰:
古者,诸侯世国,卿大夫世家;死者有庙,生者有宗,以相次也,是以百世而不相忘。此非独贤士大夫尊祖而贵宗,盖其昭穆存乎其庙,迁毁之主存乎其太祖之室,其族人相与为服,死丧嫁娶相告而不绝,则其势自至于不忘也。自秦汉以来,仕者不世,然其贤人君子犹能识其先人,或至百世而不绝,无庙无宗而祖宗不忘,宗族不散,其势宜亡而独存,则由有谱之力也。盖自唐衰,谱牒废绝,士大夫不讲,而世人不载。于是乎,由贱而贵者,耻言其先;由贫而富者,不录其祖,而谱遂大废。②由是可知,在唐代以前,贵族阶级或尚能记录其先世历史,但到苏洵的时代,即使士大夫阶级,亦失其先世世系的历史记忆。对于大多数庶人出身的新兴士大夫家族来说更是如此,故苏洵编《族谱》仍只能记其高祖以下世系。然而,当时的士大夫阶级,对追述先世来历怀有浓厚的兴趣。把自己的远祖来历追溯到三代甚至更早时代,至少也要把得姓来历以及汉唐之前的名人罗列一番,成为宋明士大夫编撰族谱时热衷的做法。但士大夫对待这类历史记述,态度常常暧昧,黄佐在撰写《先世行状》时,既罗列了传闻,又提出质疑,存其“不可知也”,就表现出这种暧昧的态度。不过,从这段讨论可以知道,黄佐撰其先世行状,并没有多少可靠的文字记录可据,其声称手头持有的旧本“家乘”,不但“蠹漏过半,名字多缺略”,而且记载亦多有阙疑。可以说,黄氏家世的历史,是到了黄佐或其祖黄瑜的时代,才开始有专门的文字记录。③ 所以,下一段有关黄佐先世在宋元间几代祖先的历史记载若真若伪,若隐若现,虚实难辨,亦不足为奇了。
(乙)汉卿生某,某生某,二世皆阙其名。某生处士文敬,文敬生迪功郎重载,重载生朝奉,即(万历本亦同,《黄氏家乘》作“郎”,若做“郎”,则此字应断为上句之末——引者)楚州监税雍,雍生元西台御史宪昭,以直谏驰声朝署。会禁汉人、南人不得蓄兵器,犯者论死。乃上疏言:天生五材,谁能去兵,苟以南北异视,人人疑惧,为变非小。忤虏(《黄氏家乘》“虏”改为“当时”——引者)君臣意,贬岭南,卒于途。子从简藐然孤孑入广,留家南海之西濠,是为始迁祖也(南海县中隅第十图民籍)。元末左丞何真起兵卫乡闾,众推奉为副,累有功,官至宣慰司副使。此段列述黄佐家族之始祖以下八代之事迹,事虽简略,然有可论者数点,于本文论题有重要意义。兹先就黄氏入广之始迁祖从简之事实略加考辨,推及明初广东地方势力起伏之迹,或可裨于了解当时史事之一斑。
《郡志自述先世行状》有关黄从简的记述,所据史料为黄佐祖父黄瑜撰写的《双槐岁抄》卷1“何左丞赏罚”条。以吾眼见,此为传世史籍中有关黄从简之最早记载,姑先将全文引录于下:
东莞谢用宾京录何左丞真遗事言:“至正十五年,邑民王成、陈仲玉构乱,各称相公。真请于行省,举义兵除之。真躬擐甲胄,往擒仲玉以归,成筑砦自守。乃使其弟迪,骁将黄从简、高彬等顿兵围之,久之未下。真第三子贵曰何三舍者,与从简皆勇而有谋,素相合,从简力请贵同往,密为表饵之术。成奴曰阿巢者甘焉。时真下令募人,能缚成者钞十千。于是奴遂伺间缚成以出,真见而释之,引置上坐,笑谓曰:‘公奈何养虎遗患?’成掩面惭谢曰:‘始以为猫,孰知其虎?’奴求赏,如数与之,使人具汤镬烹奴,且驾诸转轮车,人推之,又数人鸣鼓督奴,使号于众曰:‘四境毋如奴缚主,以罹此刑也。’又数人鸣钲督奴妻嘘火,奴一号,则群应之曰:‘四境有如奴缚主者视此。’于是人服其赏罚有章,以为光武待苍头子密不能过也。真自是益有功,颇自矜,从简多所规益。李质据有岭西,真欲并之,以从简谏而止。后归降,封东莞伯。”余高祖讳从简,元末以保障功官至宣慰副使,家传缺略,得谢所录而后知其详,因收入焉。予祖母关氏,南海山南人,虽出钜族,能服勤习俭。自洪武壬申称未亡人,足不出阈,尝谈先世行事,谓高祖保全李元帅,正谓此。永乐癸未仲冬,民舍大火,将及所居,他物不遑携,惟持谱牒拥蔽其面,吁天哀号,风反火回,得免煨烬。今家乘得存,祖母之功也。④根据该条的说法,黄从简为元末何真部下的主要将领之一。但是,此段前半部分引东莞谢用宾(京)的《何左丞真遗事》,出处不明,未见着录,谢用宾(京)其人事迹亦无从稽考。黄佐编撰的嘉靖《广东通志》以及从明代以来各种版本的《东莞县志》,包括卷帙浩大、征引地方文献最为详尽的民国《东莞县志》在内,都不见着录,相信早已失逸,甚至黄佐本人也可能未曾得见。考诸明代史籍,有关元明之间广东军政史事的记载,提及黄从简其人其事的非常罕见,除《双槐岁抄》外,只见于黄佐编撰的《广东通志》卷59中:
至正十五年,邑民王成、陈仲玉构乱。真请于行省,举义兵除之。真躬擐甲胄,往擒仲玉以归。成筑砦自守。乃使其弟迪,骁将黄从简、高彬等顿兵围之,募人能缚成者,钞十千,未几,成奴缚之以出。这段文字,在后来一些有关明初历史的文献中屡见袭用,如明清之际钱谦益《国初群雄事略》、徐开仁《明名臣言行录》等书的《何真传》中,提到黄从简的文字均与上引黄佐《广东通志》几乎完全相同,可以肯定皆出自黄佐《广东通志》。其实,明代多种记载何真事迹的史籍,包括官修史书《明实录》,以及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史籍,如在黄佐之前由戴璟、张岳编纂的《广东通志初稿》,与黄佐几乎同时的高岱《皇明鸿猷录》(在黄佐《广东通志》刊刻前四年成书),黄佐之后李贽的《续藏书》和何乔远的《名山藏》等等,大多没有这段文字。⑤ 最可注意的是,黄佐本人在《广东通志》刊刻前三十多年编撰的《广州人物传》中,不但完全没有提及黄从简其人,甚至连何真缚王成事也只字未提。据此,我相信史籍中有关黄从简的记述,都是出自黄瑜的《双槐岁抄》和黄佐以《双槐岁抄》为依据撰作的《广东通志》中的《何真传》,除此以外,明代文献中几乎完全没有关于黄从简的记载。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目前传世有关何真史事记载最为详尽、也最为重要的文献,是由何真之子何崇祖辑录的《庐江郡何氏家记》(以下简称《何氏家记》)。⑥ 其中不但没有片言只字提及黄从简其人,而且,有关何真缚王成事前因后果的记载,与《双槐岁抄》引录的纪事相比,前后异同不一。《何氏家记》载曰:
丙午年(引者按:即至正二十六年,1366年),成退守茶园营,攻之,坚壁不出。以木栏塞大桥头{K24R201.JPG}绝攻路,内起战楼,积矢石于上护之,诸将以为难。父曰:“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令曰:“能脱木栏一根,先至旗将下者,赏银拾两,次者递减。”将士闻令,人各采木为牌,或十余人、七八人,顶戴疾至栅下,兵随后,弓炮扰其楼上,使不得施其护栅之技。良久,栅木尽平,分道环攻,成迫宵遁,守水南营,茶园、石岗等营悉降。父移营西湖岸。无何。成家奴张进祖与雷万户杀成谋主陈日新,入白成曰:“日新欲反,已杀之。”成曰:“量肯背我,何便至此?”出明灯。雷万户等擒成,解赴军前。父释成缚,笑谓曰:“公奈何养虎遗患?”成惭曰:“始以为猫,孰知其虎?”遂槛车发回惠。先是,父榜谕众,能缚成者,赏银壹千两。至是,奴求赏,如数与之。使人具汤镬,驾转轮车,缚奴于上,促烹之,使人鸣鼓推车,号曰:“四境毋如奴缚主,以罹此刑。”又使鸣钲,督奴妻炊火。奴一号,群应曰:“四境有如奴缚主者视此。”于是人服其赏罚有章,以为光武之待苍头子密不能及也。此段文字,有关何真部进攻王成的情节,与《双槐岁抄》所记不同;但王成被缚之后的情节,与《双槐岁抄》几乎完全一致,连文字都相当雷同,相信同出一源。也就是说,两篇文字之间的主要差别,是《双槐岁抄》不但多了黄从简这个人物,而且突出了从简在这个事件中的作用。
据《何氏家记》的辑录者何崇祖在自序中所言,《何氏家记》本来出自何真本人之手。何真在“洪武五年(1372),公事余,辑录家记与义祠遗训”,并曾给宋濂阅览。洪武二十年,何真获封东莞伯后,命其子何崇祖“携家记并遗训及诗文回惠,藏于义祠”。至洪武二十六年,受蓝玉案牵连,何真子何荣、何贵、何宏被诛,何真家族“阖族丧于非命,祠废记亡”,何崇祖“偕子侄晦迹山林”。后来,由于当年九月朱元璋下诏:“自今胡党、蓝党概赦不问”⑦ 何崇祖才得以“苟幸一生,复见天日”。至宣德九年(1434)何崇祖八十多岁时,再将《家记》梗概辑录成篇。我们今天看到的是其后代何渐逞在万历三十二年的重抄本,1947年收入《玄览堂丛书续集》影印出版。该书记述何真事迹相当详细,尤其是元末何真起兵的历次战事,非亲历者不可能记载如此纤悉。揣之情理,如果何真亲手辑录的《家记》真的已经亡失,那么,除非何崇祖年轻时已经把何真的《家记》内容默记在心,否则也不可能在四十余年后仅凭记忆写出如此多的细节。所以我相信他手头至少有若干残简为辑录之依据。据此可相信这份《家记》有非常高的史料价值。黄瑜在《双槐岁抄》中引述的谢用宾的《何左丞真遗事》,即使确有其文,也很可能是以《家记》为素材的,但为何在《家记》中提到的何真部下的大小头目数十,却没有只字提及黄从简。其中虚实,或许只能以疑存疑了。⑧
与明代文献中罕见有关黄从简的记载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双槐岁抄》中与黄从简并提的何真另一“骁将”高彬,却在当时及后来的文献中留下了不少记载。在多种明代史籍中有关高彬的传略,大多附在何真另一部属简祖英传中,最早的应是黄佐《广州人物传》(《岭南遗书》本)卷11《简祖英传》的附传。其文曰:
又有高彬者,字文质,南海人,何真部曲也。仕元至万户,佩金虎符。入国朝,乃走江湖为巨贾。征为武职,固辞。久之,把笔学为诗,有奇语。孙蕡称之“晚年日坐一小楼,读《易》不知其身之老也”。号蟾溪云。同一段文字亦见于何乔远的《名山藏》、李贽的《续藏书》、傅维鳞的《明书》等史籍中,估计均源自黄佐。由这简短的传文,可以看到高彬与元明之间广州着名文人孙蕡之间有不一般的交谊,从孙蕡的诗文亦可得证。⑨ 孙蕡《西庵集》中,不但有多首与高彬往还之作,⑩ 在孙蕡其他诗文中,也不止一处提到高彬。孙蕡在其中一首《寄高彬》的七言律诗中,有“与君夙有通家好,堂上严亲未白头”句,足见孙蕡与高彬关系非同一般。除了孙蕡诗文外,有关高彬家世的最重要一条资料,也许要算明初大学士宋濂应高彬之请为其父撰写的《南海高君墓铭》。(11) 其文曰:
广州南海之蟾溪,有士曰高君瑛,字季卿,年六十有四,以今洪武十年十月三日卒于家。其存时,南海人称其为长者,既殁,举邑闻之,咸哀痛曰:“长者亡矣!”其冢子彬,居金陵,闻讣哭,服丧来请铭曰:……南海人之称先考者,彬亦不能尽言,惟常称曰“长者、长者”,彬自少闻而熟焉……君曾祖某、祖宝录,宝录之兄天禄,仕宋季为茶盐司□(提)举,父与立,母黄氏,娶李氏,先十六年卒。子男三人,冢即彬……彬尚节气,元季尝集民为兵,卫其乡,既而迁金陵,将以某年月日归葬君于某山之原。由此可知在何真部属中,确有高彬其人。他作为何真手下的一员骁将,在何真归附明朝后,随何真一起迁居南京,并且辞去武职不就,改行经商,成为“巨贾”。同时与孙蕡、宋濂这些文人相交甚密,自己也吟诗赋文,做起士大夫来了。(12)
既然黄瑜、黄佐这些明代中期冒起的士人,要把自己的祖先同明初何真的势力拉上关系,我们就有兴趣去了解何真和他的部下在明代初年归附明朝后的身份转变及去向,以及他们对明代广东后来的历史发展究竟有何种影响。在未见有关黄从简入明之后行踪的其他资料的情况下,高彬一类人物的行迹,就成为了解他们在明代初期历史角色的一个可资参考的线索。
首先,我们知道,何真归降明朝之后,即率其部属入京觐见明太祖。《明太祖实录》卷33“洪武元年闰七月辛酉”条载:“广东何真率其官属入朝,诏授真江西行省参政。”又嘉靖《广东通志》卷59载:
(洪武元年)四月,永忠至东莞,真率官属出见,永忠慰谕之。仍以榜招降诸寨,诛邵宗愚等,余孽悉平。诏至,真乘传入朝,贡献方物。赐文绮纱罗绫绢各百匹,银千两,将校各赐有差,侍膳,内禁赐宴。中书初赐诏谕授,例当进缴,真扣(叩)头乞赐藏于家,为后世子孙荣。上可之。授真中奉大夫江西等处行中书省参知政事。这是何真第一次率领部属到南京接受奖赏。他们入京后,似乎就留在京师了。随同何真到南京的部属有哪些人,史籍未见详载。《何氏家记》中讲到何真率部到南京后接受宴请的情形云:
次日宴中书堂,丞相善长主焉。随后官三百余员,宴于左右司,郎中胡惟庸主焉……宴罢,钦授头目杨润德、梁以默、黄德清、欧汝文、关熙、殷一宗、简世宗等府州县官。尚有百余名,蒙旨拨随任轮差。估计何真之弟何迪、子何荣及其主要的部将如高彬者,应该都是随行的官属。如果黄从简在何真帐下之地位真如《双槐岁抄》所言,亦应在随行官属之内。这些随何真入朝的官属,到南京以后的命运,史载虽缺,然仍有迹可寻。与何真及其部属关系密切的文人孙蕡,洪武三年中举入京师任官,他的诗文留下了一些零星的记录,如《西庵集》卷5《赠关元帅景熙》云:
君在前朝帅东阃,虎符三珠秩二品。辕门裨将悬金章,黄头奴子州县尹。杨仆楼船下濑时,君随左相入京师。端门万钱宴珠履,辇路千花明绵衣。天官宗伯司邦典,藻鉴论君第高选。君言下国覉旅臣,生来好武文章浅。愿绾铜章佐北征,还来作吏锦官城。宣劳岂言爵高下,贵在晚节完虚名。岁华荏苒容鬓改,朋旧飘零满湖海。晨星霜木余几人,我与蟾溪老高在。前年佐县淮山阴,今春待诏入词林。比来奉节领祀事,会面错愕惊愁心……
诗中表达的情绪姑且不论,仅由纪事言之。在元末被何真收编的南海乡豪关景熙显然也是随何真入朝的一员大将,到南京后,似乎没有得到重用。(13) 孙蕡诗中有“今春待诏入词林”语,考孙蕡入明之后最初几年的经历,据黄佐《广州人物传》卷12载:
[廖]永忠寻征蕡典郡教。[洪武]三年庚戌,始诏天下设科取士。蕡以《诗经》中高选,会试中书,入对大廷,皆在前列。赐进士出身,授工部织染局使,寻出……甫一载,被选入为翰林典籍学士。据此知上诗大约写于洪武四五年间。其时,随何真入朝的部属大概只余孙蕡、高彬等少数人还随何真在南京,其他人或者被分派到各地任职,或者已经散去无踪。其中,为新朝任用并见于史载者有李质、刘德、区禹民父子、简祖英、关景熙、高彬等。兹引史籍中有关上述数人的传记以见其概。《明史》卷138《李质传》载:
李质,字文彬,德庆人。有材略。元末居何真麾下,尝募兵平德庆乱民,旁郡多赖其保障。名士客岭南者,茶陵刘三吾、江右伯颜子中、羊城孙蕡、建安张智等,皆礼之。洪武元年从真降,授中书断事。明年改都督府断事,强力执法。五年擢刑部侍郎,进尚书,治狱平恕。遣振饥山东,御制诗饯之。寻出为浙江行省参政。居三年,惠绩着闻。帝念质老,召还。尝入见便殿,访时政。质直言无隐。拜靖江王右相。王罪废,质竟坐死。黄佐《广州人物传》卷11载:
刘德,其先真定人,祖宦游岭表,家于四会。元末避兵新会,依主簿徐文可,共保县治……至洪武初年,天兵至,德往见征南将军廖永忠。遂荐之于朝,授陕西巩昌府通判,升临洮府同知、湖广襄阳府知府、福建都转运使。洪式十三年,引年卒于家。
又区禹民者,南海之龙津人也……元季土豪相聚为乱,禹民偕其族子忠、吉、体、原,率众立砦保障,乡人赖之。洪武初,廖永忠师下广州,禹民等首请归附。永忠令保障如初。副将军参政朱亮祖陷于山南贼,忠走告永忠调军,令忠等为向导,破之,亮祖围解。事平,禹民等入朝,诏以禹民知汀州府,以资高辞,更授仁风镇巡检。吉授彰德卫百户,忠与体、原不仕而还。
简祖英,字世英,东莞人……事元为江西都省员外,又从左丞何真起兵,保护乡邑,赞画平邵宗愚之功居多。廖永忠克服广东,乃征祖英赴阙,锡燕劳之,赉以纁帛,拜建平县知县。以母辞归。《(南海)关氏族谱》载:
公讳景熙,元末授元帅,从何真率众保障乡邑。明洪武初……公乃与东莞伯何真率所部归降。旋从何真入朝赐宴,调征沙漠有功,授四川成都卫指挥,因家焉。上述数人中,李质、刘德、区禹民等本同何真一样,是独立控制一方的乡豪。元末时虽在名义上“居何真麾下”,随何真一起归附明朝,实际上在地方上有自己独立的势力,其江湖地位并不比何真低多少。所以在归附之后,也先后得任知府以上职务。而真正属何真扈从者,如简祖英、高彬之类,就没有得到同样待遇,只得授较低级官员,例如巡检、百户等。(14) 即使何真本人的子弟,开始也只任低级军职,如下文提到的何贵,只是因为在洪武十六年回粤收集旧部有功才得任指挥佥事。种种迹象显示,何真在洪武元年赴南京之后,其部属中还有相当大一部分低级军校及兵士仍留在广东,因而才有后来朱元璋先后三次派何真回广收集旧部之举。嘉靖《广东通志》卷59也载:
[洪武]四年,命还广东收集旧将士还京……十六年致仕,是年复命真及贵往广东收集土豪一万六百二十三人,还朝。拜贵明威将军,镇南卫指挥佥事,真从子润、弼、敬三人皆拜官,军校数十人授管军百户。十七年复命真往广东收集未至军校。这几次何真亲自回广东收集旧部的成效,《明太祖实录》中有更具体的记载。卷74“洪武五年六月癸卯”条:“参政何真收集广东所部旧卒三千五百六十人,发青州卫守御。”(15) 卷155“洪武十六年七月丁巳”条:“山西布政使何真乞致仕,从之。命真还广州,真至乡,寻招集旧所部兵校二万七百七十七人并家属送京师。”卷167 “洪武十七年闰十月戊申”条:“致仕布政使何真复招集广东旧所部兵三千四百二十三人送京师,间多道亡者,请追捕之。上曰:‘彼为民久矣,今复扰之,宜其然也,亡者勿问。’”其中,洪武十六年纪事与《广东通志·何真传》有明显出入,除了人数相差甚殊外,《通志》记所收集者是“土豪”,而《实录》则仍称其为“(何真)旧所部兵校”。由于何真本来就是土豪出身,其部属也是元末的时候收编各地土豪组成,相信何真回到广东收集的的确是各地土豪。不过,从朝廷的角度看,这些广东土豪都可算是何真旧部,所以这里指的应是同一类人。
按照《明实录》的记载,三次一共收集的何真旧部达2.7万多人,经过几次收集并把他们发散到北方各地戍卫,自然大大削弱了何真在广东的势力。不过,从后来何真家族受蓝狱之祸牵连时,何真弟何迪仍能回粤发动叛乱的事实,可推知当时何真家族在广东仍然拥有一定的武装实力,但显然已经元气大伤,所以叛乱马上就被平定了。经过何真收集土豪,再经过平定何迪的叛乱,明王朝在广东地区摧毁了元末以来地方乡豪割据的社会基础,地方权力基本上纳入了明朝统治体制之中。在这样的局势下,《双槐岁抄》中所记载与高彬齐名的骁将黄从简,后来在各种史籍中完全消失,入明之后更是踪影全无,也就不奇怪了。后来在黄佐所叙述的家族历史中,黄从简的子孙,则是循完全不同的途径,成为新朝臣民的。
(丙)有三子,长蚤世,次教,徙居叠滘,与宗人定家礼,变夷习,乡人化之。次敏,洪武癸酉乡贡进士,有学行,未及筮仕,卒。教生温德,字朝贵,年十有四失怙,能干蛊,读书成儒业,事继母以孝闻。母病,思食柿,且欲致其兄嫂。时兵燹后,郊野皆荒榛,无居人,冒星雾走百里,往舅家求之,邂逅一妪,携柿一筐来,乃其妗也。母食柿而愈,人啧啧以为难。弱冠,英发善谋,上书永嘉侯朱亮祖,亮祖奇其言,留辕门,言之平章廖永忠,俾长百夫,慷慨辞不就。永忠怒,系诸尺伍,繇广州右卫。已而调南海卫,以困苦之,居无何,又徙隶香山守御以卒。少时有相者见之曰:“子貌殊奇伟,隆准阔颐,有德君子也,然火色不寿,后昆其必兴乎。”此段记述黄从简子、孙两代经历。细读之下,不难看出,在黄佐先代的家世中,不但被认定为人粤祖黄从简的事迹令人疑窦丛生,其子孙两代人的身世也是虚实难辨。在黄佐这篇《先世行状》中所记从简的两个成年儿子中,只有黄敏于洪武二十六年中举一事,可见于嘉靖初年戴编《广东通志初稿》卷19《科贡》。但这个黄敏与黄从简、黄佐之间是否有关系,并没有更多资料可作佐证。黄佐家族现存的家谱为道光十年(1830)黄培芳编撰的《黄氏家乘》,其中关于最初几代祖先的事迹与黄佐的记述基本一样,但也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出入,兹先摘录《黄氏家乘》卷3《小传》中的相关记载如下:
一世
始迁侍御祖。公讳宪昭,字符昭,仕元,累官至西台御史……忤旨,贬岭南,逾岭,卒于途,时后至元三年(1337)也。夫人携子间关至南海,家于西濠,后葬芙蓉乡,妣姓生终俱阙。男一从简。
按旧谱谓,计时当在泰定天历间,兹据志传改。
二世
宣慰祖,公讳从简,字士易……生终阙,与妣合葬芙蓉乡,妣姓生终俱阙,男三:长早世,教、敏。
按文裕公通志,宣慰墓在城北大霞洞,谱疑误。
三世(老长房、大宗子)
教,公字国敷,号叠水,士易公长子,能婉愉,事亲左右,服勤罔有或违。亲殁,葬祭一依于礼……享年不永,宗族惜之,以弟敏例赠文林郎……
三世(老二房)
敏,公字有功,士易公次子,博学能文。补府学生,以诗中式洪武二十六年癸酉乡试十八名,居叠滘,生终阙……
四世
温德,公字朝贵,国敷公长子。自幼端谨,失所恃,鞠于继母,能尽孝道。父殁时,年仅十四,即能攻苦读书,成儒业。应甲子乡试,不第。侨寓东莞,家业荡然,惟潜心于学,不自知其贫也。后同地师游香山,得北山地一穴。以孙瑜贵例赠文林郎,生元至正壬辰年正月己卯日阙时,终洪武壬申年七月十四日寅时,年四十一。将以上文字记录与黄佐的《自叙先世行状》的纪事相较,在事实上最大的出入,是温德其人的事迹,后面再作讨论。这里先根据这几段记载及黄佐撰《行状》的纪事,把相关的年代整理一下,编成年表,大略如下:
1337年,始祖宪昭卒,二世从简随母入粤定居。
1352年,从简孙温德出生。
约1365年,从简长子教卒。教之子温德年14岁。
1366年前后,从简随何真起兵。
1368年,温德因辞不就百夫,得罪廖永忠,系诸尺伍。
1384年,温德应乡试不第。
1392年,温德卒。
1393年,敏乡试中式。这个年表最可疑的是从简的年龄。从简在1337年父卒于途,随母入粤15年后的1352年,就已经有了一个孙子温德了,可见从简人粤时已成年无疑,由于温德之父教还有一个夭折之兄长,表明从简入粤时至少已生育过两个儿子,照常理推算应有30岁左右,至少也有25岁以上。这与黄佐言“从简藐然孤孑入广”以及《家乘》云“夫人携子”至南海的说法,似有抵牾。再者,若以此推算,从简随何真与王成作战时至少已是五六十岁之人了。其时,何真本人亦不过45岁左右,虽说何真身边有一老将并非不可能,但总多了一个疑点。这种种疑点提醒我们,在黄氏的家世中,由从简至温德三代人生平事迹,其实是蒙着一团迷雾的。
不过,在没有其他更多史料,无法考实黄从简、黄敏、黄教以及黄温德等人生平事迹的情况下,可以暂且不去深究,而不妨笼笼统统地把他们的生平视为活动在元末明初的一类人物的缩影。笔者有兴趣的是,从关于元明之际黄氏祖先的生平事迹记录中,可以窥见当时广东社会的何种情状。
有关明代初年广东社会情状,可资研究的文献相当少,不妨从有限的文献中,通过一些与黄佐的上述几位祖先同时代人的经历,窥其斑迹。在明代前期,广东地区最着名文人是东莞人陈琏,陈琏生于洪武三年,卒于景泰五年(1454),根据与陈琏同时的户部尚书黄福为其父陈宗彝撰写的墓碑铭记载,陈琏的父亲在元末明初的经历是:
公讳秉,字宗彝,别号善斋……警敏嗜学,十三丧父,哀毁如成人。事母李□孝闻。时庐陵林性翁讲学乡塾,获从之游,得闻圣贤性理之学……元季,岭海绎骚,奉母避兵他所……洪武戊申,国朝平定岭海,始回故居,督僮仆,治农圃,家日□裕……葬祭一遵文公家礼,乡邑称之。以族有祭田奉烝尝之祀,而祠堂未建,首捐赀率族人为之……意泊如也,若非乡饮敦请为宾,未尝轻造邑宰家。(16)洪武时期,明朝政府赖以建立其在地方社会的权力基础的,就是像陈琏父亲这样的地方耆老,州县政府以邀请出席乡饮酒礼的方式,把他们纳入王朝权力体系中,并通过他们在乡村社会推行教化。陈琏就是在这样的家庭背景下,得入县学就读,并于洪武二十三年中举,历官至礼部左侍郎。明初广东的地方权势,主要就是类似陈琏这样的家庭。我们从当时留下的墓志铭之类有关个人生平的资料中,可以看到不少例子。由于陈琏“学博行淳,为乡邦之仰慕,远近来求碑记志序赞颂者,户屦恒满”,他一概“酬答略无凝滞”,(17) 故在其《琴轩集》中留下多篇当时人的传略资料。这里仅从陈琏《琴轩集》卷27所收墓志铭中择两例以见其概:
公讳幼谦,字光益,姓李氏,东莞靖康人也……元季兵乱,海滨拥兵自固者非一,公父本初恶兵尘之污己也,迁居咸西避之,筑水心亭,贮经史其中自娱,视世味泊如也……国朝平定岭海,向之负固者,有不一再传而已消落,求其风声不泯,气习犹存,如公家者,无几。洪武中,有司验税粮籍公长一里,科徭浩繁,家务丛伙,虽不良于行而综理有方,悉能酬应。这是一个“田连阡陌,甲于一邑”的地主之家,后来他的一个儿子成为邑庠生,这是在元末逃避参与战乱的家庭。以下一个则是在元末参与地方武装势力的家庭的例子:
处士讳锐……元季岭海抢攘,(伯祖)克昌举义兵,有捍御乡邑功,广东藩臣承制授千户职,事后署广东元帅府副元帅。为海寇所陷,大父克宽嗣兄元帅之职……父彦弘爽朗不羁,博览书史,早有隽声。初待父元帅公寓居羊城盐步头。及国朝平定海宇,始回(东莞)大步,勤于治家,资产日益充拓,乡邻以急来告者,周之弗吝。洪武中以茂才征,未及仕而卒。这个家庭在元代时已经是地方上如何真一类的乡豪,到明初又以地方势要的身份被征辟。还有一些家庭是读书人,崇祯《东莞县志》载:
赵晦,字俊明,系濮邸。元季避地石岗,在乱离尤笃志问学。乡里自雄者召为馆宾,不屑就。洪武五年,以明经膺荐,任番禺掌教。时干戈甫戢,士鲜知学,晦端范严课,日为讲授,士类丕变。(18)在这里我们看到,元明之际广东的地方势力,除了随何真起兵再归附明朝的一批可能大多被明朝收编并发派在外任职或戍守外,还有一批人的动向值得注意。这些家庭多是在本地有一定的产业,或有读书受教育的背景。在元末战乱时,他们或避乱乡村,或虽参与了战乱,后又退而避之。到明初的时候,这些家庭成为明王朝所倚靠的地方势力。他们或送子弟入学出仕,或应辟出任官职,开始在地方上推行教化,建立礼治秩序。黄佐的两位祖先,黄教与黄敏,如果真有其人,大致就是这类势力。
黄佐声称其祖黄教是黄敏之弟,而这个黄教则徙居到叠滘乡下去了。他的事迹据黄佐的说法,主要是“与宗人定家礼,变夷习,乡人化之”。不过,前面又说,其父亲从简是“孤孑人广”,其兄早逝无传,何以在乡下会有“宗人”?假设此为实录,相信这些“宗人”亦可能只是同为黄姓之人罢了。而且,这些黄姓的“乡人”原来操“夷习”,看起来是未人教化之土着。虽然笔者无法证实黄教其人其事的真伪,但入明之后,在元末各地以武力建立权威之乡豪的势力逐渐削弱的同时,教化的确在珠江三角洲及附近地区乡村社会逐渐推广。黄佐在《广东通志》卷20《民物志一·风俗》中描述这个地区经历了长期受中原文化影响,并经过明代百余年的教化之后的变化曰:
广(州)本俚乡,风俗丕变,日新而月盛,实非一朝风化所能成。盖自杨孚董正学古高蹈,故其民朴而有文;自罗威唐颂厚彝伦,笃行谊,故其民敬颐而亲亲;自冯元通经登膴仕,故其民博于学;自梁观国以丽敦俗,故其民重正道而陋缁黄;自崔与之以清风高节为世师表,故其民守名节而乐恬退;及宋末二王入广,中原文献随之,名宦硕士,多占版籍而长子孙,人文益焕然矣。国朝百余年间,礼教渐摩,名德辈出,缙绅之家,以不学无礼为耻,以导欲诲淫为戒……三尺童子皆知绳趋矩步,以闲其邪心;畎亩之民,山歌野唱,亦悠然有自得之趣。如果不纠缠于这段虚饰文辞之真实程度问题,应不难读出一点本地社会从汉唐以后所经历的教化过程的轨迹。纵览广东地区的各种文献,通观明代之前及以后的乡村社会变动的情势,可以得到一种印象——如果说,明代以前本地的教化主要还是体现在少数“名宦硕士”家族子弟开始接受儒学教育的话,明代以后,随着接受儒学教育的人士日渐增加,他们开始致力于改造本地风习,推广儒家礼仪,教化渐渐深入和遍及广大的乡村。比较着名的例子是南海唐豫等人推行乡约的努力。黄佐《广州人物传》卷13载:
唐豫,字用之,南海之平步人。父奎,字景文,洪武初乡贡,授增城县学教谕。博洽群书,乡人号为“唐书柜”,有《龟峰集》传于时。豫生而颖悟,少从翰林典籍孙黄游,作诗文有古人风度。性刚介,无谄曲,交友克尽义,尤笃于孝,作蓼莪亭以寓孝思,主事刘履为之记,以古孝子不能过称之。自号乐澹,学者称为乐澹先生。时有平步六逸,谓东皐周祖生、南轩周祖念、节庵刘子羽、芸庵何淮、素庵刘子高,及豫也,皆德行尊严,衣冠严肃,为世所钦。尝相与定乡约,乡人信守行之……行之一年,争讼蔑息,久之,颓俗渐革,一时公卿间皆尊重豫。香山县士人容悌与明初在家乡推行教化事是另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嘉靖《香山县志》卷6《黎献志》载:
容悌与,字行白,乌石人。性质醇厚,学博行修,明经,长于书。永乐中署儒学事。聘修邑志,士大夫咸推重之。执弟子礼者,无远迩。居家有礼,男女各有学,祀先谨祠堂之制,嫁宗族孤女数人。母陈氏病风瘫,悌与躬侍汤药十三年,无顷刻忘懈。及母殁,哀毁逾礼。邑人称为孝行先生,自经学外,攻吟咏,别号云岚,所着有《云岚集》数卷。卒年七十有七。在香山《容氏谱牒》中,有一篇容悌与本人撰于洪武十九年的《创立蒸尝记》,清晰地表达了他希望用儒家礼仪教化乡村的努力。其文曰:
悌与少孤,幼居乡里,无名族蒸尝之礼,止问诸亲戚故旧之家,时节讳诞之辰,随家丰俭以奉祀。此吾香山之风俗,随时奉先礼也。吾家自高曾二祖,旧有灶田三十余亩,租百余石,各房轮流掌管奉祀。嗣后失其诚,高曾讳诞,几至缺略。时悌与犹少,未能继志述事,时时独念于心。年十八,忝为庠生,每于窗灯之下,见春露濡而心怀怵惕,见秋露降而心常凄怆……洪武十九年春正月朔日,长幼咸聚于宗舍,悌与以情相告,诸昆弟一闻是语,各皆惊愕,无以自容。遂相以创立春秋二祀,八房之祖考皆与焉……惜乎未立宗子。遂将应祀祖者编定,书于版册,轮流奉祀,其余弟侄未及,以俟后编。嗟乎,人生唯仁义礼乐四事而已……虽寒族贫家,而仁义礼乐不可以不兴,否则不可谓之人也!容悌与的这些做法,可为黄佐述其祖黄教事迹所呈现地方社会正在发生的情势提供一个实在的例证。可以说,黄教的事迹,以及前面引述陈琏父子及其他诸人的行实,或多或少反映了乡村教化在明初开始推广的过程。不过,应该指出的是,这个过程在明初还只是刚刚开始,更大规模的普及化,是在明英宗以后。黄萧养叛乱以及明朝政府平定黄萧养叛乱的措施,直接推动了珠江三角洲地区乡村社会教化的进程。但那已是后话,本文暂不展开。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在明初开始的这个教化过程,是与在当地同时发生的其他制度性建设相配合的,明东莞罗文焕《重修儒学记》云:
洪武三年,诏天下府州县开设学校,邑学舍庳陋弗称,前未遑及。五年秋七月,詹令至,设施次第,先之以诸祀坛壝,严祭报之本,奉典祀也;推人户甲乙,以均力役之征,重民事也。期年政行,百废用兴,远迩称善,方拟建庙学,明教化。适海濒不逞之徒,啸聚弄兵,乃率众穷涉陬险,讨而擒之,正其罪于有司。继有逋逃之卒,远萃渊薮,则又设策散离,絷而归之,还其籍于军府。(19)这里提到的几个方面——设学校、行祀典、均力役、擒盗贼、缉逋逃、籍军户,就是明代初年在地方社会建立王朝秩序的基本措施。虽然施行的效果各地不一,实施方式也可能千差万别,但经过长期的努力,的确逐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建构了一直延续到近代的社会秩序。其中,与黄佐《自叙先世行状》这一段文字有关的,就是籍发军户一事,为这个转变之重要契机,有必要特别作进一步讨论。
根据黄佐这段记述,我们知道,黄佐的曾祖,也就是黄从简之孙温德,在洪武初年被“系诸尺伍”,即籍为军户,并先后发往广州右卫、南海卫和香山卫守御。由于明征南将军廖永忠是洪武元年三月入广州,随即进军广西,洪武二年九月还朝,如果温德是因为见怒于廖永忠而被籍为军的话,时间应该是洪武元年,至迟不晚于洪武二年。虽然黄佐所言的原因颇为可疑,这里姑且不予深究,只想讨论温德被系籍充军,在当时是相当正常的情况。
关于明代军兵的来源,《明史》卷90《兵志二》云:“其取兵,有从征,有归附,有谪发。从征者,诸将所部兵,既定其地,因以留戍。归附,则胜国及僭伪诸降卒。谪发,以罪迁隶为兵者。其军皆世籍。此其大略也。”又有垛集军,《明史》卷92《兵志四》云:“明初,垛集令行,民出一丁为军,卫所无缺伍,且有羡丁……成祖即位,遣给事等官分阅天下军,复定垛集军更代法。初,三丁已上,垛正军一,别有贴户,正军死,贴户丁补。至是,令正军、贴户更代,贴户单丁者免;当军家蠲其一丁徭。”在这些政策之下,明朝初年大量的人口被编集为军。军户不但是明王朝最直接控制的臣民,而且在编户齐民中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尤其是广东地区,在元末社会完全失控的状态下,跟随何真归附到明朝之人,主要是何真以及各地土豪直接控制的部属,这些人中不少首先转为明朝的军队,即所谓“归附”者。另外还有大量明王朝实际上不能控制的人口,他们叛乱靡常,对明初社会秩序构成极大威胁。为了建立统治的秩序,明王朝采取种种措施,把本来不能控制的人口编集为军。除了前面已经讨论过的数次派何真回广东收集旧部军校,发往各地卫所从戎外,还有几次大规模的收集无籍之人为军兵的行动。《明太祖实录》卷143“洪武十五年三月癸亥”条载:“命南雄侯赵庸籍广州蜑户万人为水军,时蜑人附海岛,无定居,或为寇盗,故籍而用之。”又《明太祖实录》卷223 “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甲子”条载:
广东都指挥使花茂奏:东莞、香山等县大溪山、横琴山,逋逃蜑户、輂人凡一千余户,附居海岛,不习耕稼,止以操舟为业。会官军则称捕鱼,遇番贼则同为寇盗,隔绝海洋,殊难管辖。其守御官军,冒山岚海瘴,多疾疫而死。请徙其人为兵,庶革前患。从之。花茂在广东收集无籍之人为军事,《明史》卷134《花茂传》、嘉靖《广东通志》卷7《事纪五》所载在具体地点和被籍为军兵的对象上略有出入。不过,这些出入没有实质性的差别,大致上就是生活在珠江口的海岛及东西两翼地区上的蜑户、輂人。这里提到的蜑户、輂人,原来多属无籍“逋逃”之人,所谓“殊难管辖”,显然是因为没有登入政府名籍之故。将其收为军兵,也就把这些原来在政府户籍控制体系外的人户编入政府的版籍。又据焦告《国朝献征录》卷99《广东右参议王公溥传》记曰:“王溥……时兵起无粮无籍军,都司咨取甚亟。溥曰:‘国以民为本,今一概起取,赋税从何出耶?’遂奏闻。上是之,只起无籍,余皆获免。”亦可证明花茂建议收集无籍之人为军,在洪武时已经是通行的政策。崇祯《东莞县志》卷3《兵防志》列出洪武年间的“从军事由”,有以下数种:(20)
归附军:洪武元年,广东归附后,平章廖永忠收;
职目军:洪武四年,命山东参政何真回邑追籍前自称围主、元帅等名目;
水军:洪武十五年三月,南雄侯赵庸籍蜑户;
降民军:洪武十五年十月,平苏有兴贼,悉籍从贼者;
收集军:洪武十六年,命何真回邑收集旧部曲;
无籍军:洪武二十三年,籍军之脱漏户口者;
逃民军:洪武二十四年,都指挥花茂言:“东莞逋民附居海岛,殊难管辖。”遂籍之;
垛集军:洪武二十七年,钦差都督刘恭来邑验民户,有壮丁三人,垛集一兵,其二丁一丁者,辏为正、贴,二户共垛一兵;
建言军:洪武二十九年,讦诸人直言得失,被言者籍之;
达军:胡元遗种,本卫旧有数十名。正德间,尚有每里剌达火者,嘉靖间,唯羊宜住黑黑存。
在这一系列的措施下,当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人们,尤其是那些家无恒产的流移人口大量被籍为军兵。在这个地区的很多族谱资料中,都可以看到这些政策实施的历史遗痕。(21)
了解这一背景就不难想见,黄佐的曾祖温德被“系诸尺伍”,在明代初年,实在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其祖黄从简是何真的部将,其家庭本来就是归附的军户。(22) 不过,如果我们对黄从简和其子的事迹存有疑问的话,温德究竟因何种原因被“系诸尺伍”,就还有其他可能性了。揆诸情理,上引崇祯《东莞县志》中列举的各种情况(除“达军”外)都是可能的——若黄从简真有其人其事,那么黄温德可能一直承袭了“归附军”的身份,也可能是先逃脱,后再被追籍或收集为军;如果黄从简只是一虚构的人物,那么温德就有可能是由民户垛集,也有可能因其是逋民,或是无籍,或是蜑户被籍为军。
还值得一提的是,对于黄温德被“系诸尺伍”这段历史,黄佐的后人似乎有要加以淡化的倾向。前引黄培芳撰《黄氏家乘》所收前人撰写的文字,如黄佐的《自叙先世行状》和《香山县志》中的《朝贵公传》中,虽然保留着温德“系诸尺伍”的记载,但在《家乘》卷3中的温德小传,不但只字不提温德“系诸尺伍”事, 而且把“广州右卫——调(东莞)南海卫——徙隶香山守御”的经历,改为“原居南海——侨寓东莞——葬香山”。《家乘》卷5有一篇记载温德生平的《朝贵府君年谱》, 其中洪武元年纪事是完全空白的,洪武二年纪事中只有“公冠”二字。温德本来就没有多少有记录的事迹可辑成《年谱》,黄佐所记温德“系诸尺伍”的故事在有记载的温德生平中,也许是最具体又生动的一节,而且在家族历史上也是一个重要转折,竟不见录入年谱。《年谱》中呈现的温德其人,完完全全是一个落第士人的形象,与黄佐笔下那个被籍为军兵的温德判若两人。可见《年谱》编者的确是有意删削的。黄培芳在《黄氏家乘》序文中云:
吾族向有家乘,编自先文裕公,洎遭兵燹,家籍残阙,惜乎不可复睹,谨得康熙间重修钞本一帙。培芳童时即有志续修……嘉庆乙亥,一二父兄属为草创,爰定义例。适族兄永东出所藏丛残老谱,参互考订,更得其真……由此看来,黄培芳修谱时,已经看不到黄佐撰修的版本,他录入《家乘》的黄佐《郡志自叙先世行状》是从《泰泉集》中辑出的。在谱系和小传中,有关温德的事迹,并没有采用黄佐原来的说法。(23) 我估计可能在黄培芳之前,这个家族就已经改写了温德的经历。黄氏家族对于温德“系诸尺伍”这段历史的记忆采取暧昧态度,并非要隐去他们祖先曾是卫所军籍这一事实,(24) 但很明显,温德“系诸尺伍”经历,在后来的家族历史记忆中是被有意“淡忘”的。对于这种做法的用意,虽然不应随意揣测,但如果把从战功显赫的黄从简,到“与宗人定家礼,变夷习”的黄教,再到“举于乡,入成均”的黄瑜之间的家世连接起来,温德“系诸尺伍”的经历,多少有点“说不清”的味道。注意到这一事实,对于我们从这些文献中阅读明代地方社会的历史,多少会增加一些思考的余地。一个“家业荡然,惟潜心于学”的祖先,相较一个“以困苦之,居无何,又徙隶香山守御”的祖先,对于一个世代书香的士大夫家族来说,不是一种可能更近真相的历史记忆吗!
(丁)子讳泗,字惟清,当家事日落,乃事懋迁以致裕。永乐丙申,邑大饥,谷价翔贵,独平粜,贫者造门,辄予之粟。尝有峒民来易粟,误倍其直。既去矣,会其数过赢,呼而还之,曰:“掩人之误而利其有,犹盗也,吾岂为哉?”正统末,盗李千户来攻香山城,城门闭者三月,民有菜色,为粥以饲之;子女有流离者,出金赎之,归其父母。乡人感其德义,称为长者。子讳瑜,字廷美,即先大父也。幼聪颖,明《尚书》,景泰丙子举于乡,入成均,与天下士讲肄,为文章必援经术,证时务,人尽逊谓弗如也。天顺癸未,疏正身正家六事,凡数千言。上之,触权贵,将得罪。赖吏部尚书王翱、户部侍郎薛远救之而免,繇是誉日章。这里轻轻的一句“家事日落”,其实是黄温德在洪武初年被发充香山卫所军伍时困苦处境的写照。前文既然说温德是因为“慷慨辞不就”百夫长而被充军,可见他在卫所里大概只是普通军士。明代初年,卫所军士之困苦,正如朱元璋自己在《大诰武臣序》中所言:“那小军每苦楚也,不如猪狗……我许大年纪,见了多,摆布发落了多,从小受了苦多,军马中,我曾做军了来,与军同受苦来,这等艰难,备细知道。”
前面说过,在现存的《黄氏家乘》中,黄佐高祖温德这段籍充卫所军的经历被刻意淡化了,只留下了“家业荡然”几个字还透露出一点记忆的痕迹。不过,在《黄氏家乘》中,温德四个儿子的小传,多少还可看出这个家庭从困苦的卫所军户到后来发迹的转变的一点遗痕:
五世
洙,公字惟鲁,朝贵公长子,性醇谨……生洪武丙辰年十月乙亥……
泗,公字惟清,号源远,晚号七十翁,朝贵公次子,以子瑜贵赠文林郎,生洪武辛酉年五月二十四日申时,终景泰庚午年六月十二日辰时,年七十,徙居香山……按墓志……女二,长适武德将军钱世用,次适曹观安。
涵,公字惟容,朝贵公三子,豪爽不羁,负贩江湖,粤俗罕能正音,公长身如玉,吐音如钟,时称为正字黄……男一:琼,徙居江西。
洋,公字惟正,号祥性,朝贵公四子,性谨敏,然不甚治家业。温德生于1352年,温德的长子洙出生的洪武丙辰年即洪武九年,是1376年,其时温德约25岁,温德之妻姓关,南海山南人,可能与何真部下关景熙或关敏家族有关。由以上这几条非常简略的记载可以推想,温德于洪武二十五年去世时,其长子洙17岁,应该是承袭军役之人。这个家庭究竟从什么时候由在东莞的海南卫移居去香山,前引黄佐《先世行状》中说温德“繇广州右卫,已而调南海卫,以困苦之,居无何,又徙隶香山守御以卒”。从文字表达上看,意思很清楚,是温德本人徙香山守御,并亡故于香山。与黄瑜“同举于乡且同庚”的云南按察司副使陈骐撰《明故文林郎知长乐县事双槐黄公墓志铭》中也说“祖讳温德,徙居香山”。但文征明《处士黄温德墓志铭》则云:
温德,字曰朝贵。既而宣慰卒,父亦继亡,而天下大乱,岭海阻饥,府君夙遭闵凶,又属时艰,辛苦百罹,数阽于死。已,又被籍为兵,初隶广州卫,徙南海,再徙东莞。间关流离,无所得食,而奉其继母林氏,往来兵间,客授自给,身虽屡空,而其母供具无乏也……府君卒于洪武壬申七月十四日,年四十一……先是,府君卒之明年,其家徙隶香山,夫人乃负府君柩浮海,葬香山之大北山。这些材料应是黄佐本人提供给文征明的,而且较前两篇文字的记载更为具体,但这里同黄佐自己撰写的《先世行状》中有关其祖徙居香山的记载,似乎有点出入。我估计,这个差异可能出在温德本人籍隶卫所与家庭居住地之间的区别。明朝初年,卫所军士的家属是否需要随军居住,似无特别规定,尤其是改调者有较大的自主权决定与何人同住改调卫所。但朝廷的用意,是倾向于要求军士的“当房妻小”,也要住到卫所中的。(25) 温德在东莞南海卫的时候,他的妻子和未成年子女,也随之住在卫所。但温德后来被调到香山守御,他的家庭是有可能没有随之迁居的。在他亡故后,其17岁的长子前往香山补伍,可能才全家迁徙到香山居住。
在温德长子洙替补军役的同时,次子泗和三子涵则在成年后开始从事商业活动。估计泗主要在本地经营生意,因而得以将黄瑜培养成为本地的士人;而涵则更多“负贩江湖”,以至最终“徙居江西”。四子洋则似乎并不出色,不过他的儿子黄玟承袭了军役,《家乘》中有黄玟“戎役十五年”的记载。还有可注意的一点,泗有一婿是当地较高级的军官,所谓“武德将军”,即香山守御千户所千户,嘉靖《香山县志》卷5《官师志》云:
守御千户所,国朝洪武二十二年始置。所隶广东都指挥使司广海卫指挥使司。正千户一员,秩正五品,世袭,掌管印信各门铜牌,统领官军,守御城池,操练军伍,听候征调,凡所事皆总理之。月支米一十六石,初授武德将军,升授武节将军,加授武节骁骑尉。而钱世用之名,未见于载籍。据嘉靖《香山县志》卷5记,从永乐二年(1404)至永乐十五年之香山守御千户所千户为钱智,其“子惠,景泰元年升广海卫指挥同知;孙章,成化二十一年升指挥使,弘治九年升都指挥佥事,十七年升都指挥同知。今绝”。由此推知,黄温德的女婿钱世用,很可能就是钱智,而其子孙均是当地较高级的军官。黄泗的发迹与他有一位姐夫或妹夫是本地一位高级军官有无关系难以揣测,但相信这种关系对提升这个家庭在当地的影响力不可能没有影响。据陈琏《香山县修学记》记,永乐宣德间香山县大举重修儒学时,钱惠是主要的捐资人之一。(26) 在考察这个家庭从卫所军户到黄瑜一代成为士人的转变时,不妨将这些事实也拉入我们视线中。(27)
这个家庭“事懋迁以致裕”的时间,应该是洪武末至永乐年间。其时广东地区正处在社会相对稳定的时期,尤其是洪武时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展开的卫所屯田,经过一二十年的屯垦,令珠江三角洲地区进入大规模开发的时期。与此同时,由宋元延续下来的海上贸易也正处在一个相对繁荣的时期。当时商业的发展状况我们了解甚少,但有理由相信这个社会相对稳定时期的经济发展,为当地一些家庭“事懋迁以致裕”提供了机会。前面已经提到过何真旧部高彬在后来“走江湖为巨贾”的例子,可见其时地方上有些家庭经商致富并非罕例。众所周知,广东在历史上一直是一个最有机会以经商积累财富的地方,正如黄佐本人所言:在这个地区,“家虽无十金之资,而用度自足,负担者苟持一钱出市,可以得饱,盖操利易而物价平故也。”(28) 通过经商积累财富而改变社会地位,在明代以后的广东显然是一条常见的途径。
以往史学界一般认为明代军户的社会地位是相当低下的,数年前于志嘉发表两篇讨论明代军户社会地位的论文,(29) 以军户的科举、任官和婚姻等方面的状况为依据,对此提出质疑,诚为识见。如果我们对卫所军户在明帝国体系中的地位有所认识,的确不应认定军户的社会地位“低下”。事实上,在历代王朝,效忠于皇帝的军队都是皇权的基础。在朱元璋眼中,军队是自己最直接的部属,他一直都很关心军伍之人的状况,读《大诰武臣》,责骂声中,不难听出偏爱之情。他尤其关心武臣子弟的前途,一再诏谕要他们入学读书。(30) 在这样一种观念下,明朝处理军户问题的政策,往往含有鼓励军伍子弟读书人仕的取向。下层军士的子弟,也会有一些特别的机会。于志嘉指出,王毓铨先生用以说明军户社会地位低下的其中一点,是误读了史料。王着根据的是《明经世文编》中叶盛奏议中的一句话,认为军户只有一丁可充生员,于文指出,此条规定出自《皇明制书》卷12《军政条例》。原文是:“故军户下,止有人一丁,充生员,起解兵部,奏送翰林院考试。如有成效,照例开豁军伍,若无成效,仍发充军。”按照于志嘉的理解,这条规定的意思是,如果故军的户下只有一丁,而又是生员的话,可以通过兵部直接送到翰林院考试,如果成绩好,就可以免充军役,成绩不好才发去充军。我以为于氏的理解较为合理,我把于文引“止有人一丁充生员”一句中间断开标点,其意更为清楚。虽从叶盛的奏议看来,该条例颁布以后,似乎没有几个人根据这一规定获得功名,但这一规定显示了明朝在政策上是偏向于为军户子弟仕进提供机会的,这一点从叶盛为该条例辩护的言论也可以看出来。
这里引于志嘉的研究论及此点,并非要循此寻找出生于香山县军户家庭的黄瑜在景泰年间中举的原因。就黄瑜的个案来说,没有什么迹象可以看出其读书入仕直接与卫所子弟享有的政策优待有关。不过,在明代,军籍人户的子弟读书求学不但得到鼓励,并往往具有较好的条件,加上脱免军役愿望的驱动,的确引出军籍子弟在明代获得功名人士中占有较高比例的事实。明代中期以后,与其他地区一样,珠江三角洲地区兴起的许多着名大族,相当多数是籍隶军户。尤其是在明代广东一些着名的士大夫,如梁储、海瑞、黄佐、庞尚鹏、何吾驺、黄士俊等等,都出生于军籍家族,这一现象并非偶然。
就黄佐家族的历史来看,他们从明初的军户到明代中期成为地方望族,除了从黄泗一代经商致富,到黄瑜读书仕进是重要的契机外,还有一个机缘是他们作为军户家族,有可能直接被征召参与王朝的事务。《黄氏家乘》卷5收录一篇黄瑜侄子黄畹的墓志铭,记载其事迹云:
隐居黄公讳畹,字宗直,号东窗……祖泗、父珩,皆隐德不耀。公幼失怙,事母克孝,尝随长乐伯氏瑜之沐教。弱冠,归娶贤配唐氏。虽未筮仕,然亦修于家……年二十三,交趾构祸,都宪韩公雍绥辑之,而使难其人,博采群工,知公有文武才,召而核之,称韩意。公以千户遣,赍诏安抚。至则宣布德威,交之王臣,拜舞遵顺,罔敢颠越。及见公之词射绝伦,腆享丰币,尽辞不受。公之使交,能不辱如此。旋复诸韩,将剡公之功于朝而懋用焉。韩忽为时论报罢,不果。黄畹被韩雍遣派执行安抚交趾使命时的千户一职,究竟是临时授予还是他在此前已经担任的军职,这里没有说得很清楚,甚至连他此前是否已在军中服役也不清楚,但我相信同这个家族军户的身份不无关系,有可能此时黄畹是在黄玟之后承袭了军役的情况下被委以重任的。由此看来,虽然事实上由于军户对王朝负有更多的责任,有更直接的义务为王朝服役,承受更沉重的负担,但这种责任,正是基于军户本质上是皇帝的扈从,是王朝最直属的臣民这种特殊的地位产生出来的。尽管军户要应充军役,可能的确困苦难当,但在王朝体制下,军户有其特殊的政治和社会地位。虽然大多数军户在明代可能因为不堪重役而以逃脱军籍为幸,但也有不少军户家族可能由于这种身份而相对获得提升自己社会地位的便利。黄佐这个家族就是一个例子。
明代军户以逃役甚至脱籍为幸,与通过科举攀上提升社会地位的阶梯,在明中期以后是同时并存的两种动向。《粤东简氏大同谱》卷9《家传谱·莞井系七世用耕公民牧公(传)》的记载提供了一个实例:
用耕公好善尚贤,不乐浮糜,籍南京卫屯田军。其为屯田,适应其幼,名用耕也。晚岁脱军籍,解戎衣归。即所居之右,筑一室以为读书讲道之所,曰居隐轩,时称居隐先生。当是时,天下苦军籍。自明初设兵卫,未久而弊生。故吾宗南海湖涌系五世宽斋公配廖氏,以智术为宗人脱军籍,子孙称之;而吾宗番禺汾水系一世瑞源公,竟以军籍卫学生始迁发祥,盖所遇不同也……用耕公年七十,其晚岁脱军籍,犹古者五十不为甸徒之制,非逃也。既脱后,不欲复以军籍苦宗人,势不能无所避,乃避而不免钩补者,以从子淳政补其宗之籍,此由钩者自为之,适知有此宗人也,而非用耕父子鬻钩者为之也。这里举出两个例子所选择的方向,看似南辕北辙,但其实存在着某种内在的关联性和深层的一致性。逃脱军籍,可令整个家族免除军役重累;读书入学,则令单个的军户子弟免除服役。(31)明代地方社会的转变,与这两种并存的倾向不无关系。在番禺县沥滘村,有一块至今仍存的明嘉靖九年(1530)的碑刻,记载了一个有类似经历家庭的历史,碑云:
士有饬身修行、勤俭以立其业,其荣名盛福,虽弗享于生前,乃有见于殁后。此故君子之所伤悼也。矧夫有贤子为之□表白□□□□□□□于歌咏宜矣,若今浙江参政罗君宗润之先君子广成,甫赠奉直大夫刑部员外郎者是也。罗之本先,江右泰和人,公之□□□□□□岭海间,值元季兵乱,弗克归,因寓居五羊,娶番禺曾氏,生公。弱龄时,□从善翁,东西避兵,无宁岁。入国朝,始得奠居,然家业荡尽。公虽未及冠,即事贩鬻以为奉亲计。未几,父母相继殁,诸弟亦逝,公益励志勤简,殖田园,以给衣食。积诗□□□□子孙。其起家裕后之谋亦劳矣。公性刚直,为乡人所敬信,有□□事,辄白于公,公亦开心见诚,为之分别是非,虽被诬系狱者,往往为之昭雪。由是,人称其长者。虽得寿七旬有五以卒,然有子如参政,曾未及见其大显。所谓荣名盛福弗享于生前。以此参政由郡庠生领丁酉乡举,初授秋官司务,升员外郎,用荐历令官。(32)根据该家族现存族谱的记载,该碑所记的罗广成为元末明初时人。大约在洪武十六年,被发往“京卫戍役”。“居岁余,乃具所为诬枉情欵登闻于上,由是表白南还”,得脱军役。而这一纪事,是以罗广成之子罗宗润在洪熙元年请河南道监察御史王子伦撰《晋赠大中大夫广成罗老先生行实》的形式收入族谱中,而罗宗润在碑文中说他“由郡庠生领(永乐)丁酉乡举”,历官至浙江参政,族谱中更说他“中(永乐)辛丑科进士”。(33) 据嘉靖《广东通志》卷12《选举表下》,永乐十五年的举人中的确有罗宗润其人,但永乐十九年的进士就没有这个名字了。在明初卫所军户制度下,所谓罗广成“表白南还”的说法难以令人相信,即使真的南还,也很可能是逃军。但后来这个家庭似乎的确没有再服军役了,可能是由于罗广成儿子罗宗润永乐年间中举的缘故,也显示科举入仕是脱免军役的一种机会。这些倾向成为明代中期广东地方社会朝着士大夫化的社会转变的一种重要动力,值得今后做更深入的探讨。
关于黄佐的祖父黄瑜和父亲黄畿的事迹,以及这个家族后来的显赫历史,学界已经有相当的了解,本文不拟详论下去。不过,有必要特别指出的是,所有关于这个家庭的历史记录,甚至连黄瑜黄畿的事迹在内,都是由于黄佐这位杰出的历史编纂家的努力而彰显的。甚至连黄瑜最着名的着作《双槐岁抄》,也是由黄佐增补之后公之于世。因此,这个家族在明代前朝的全部历史记录,都得以其为明中叶士大夫之历史记忆视之。这些记忆,部分也许可以追溯到黄佐祖父黄瑜,但相信是到黄佐的时候,才成一有系统文字记录之史事。明弘治十年(1497)番禺谢廷举撰《明故文林郎知长乐县事双槐黄公行状》记曰:
世传仕业,自叠水(指黄瑜曾祖黄教——引者按)以来,始潜而弗耀,汇休钟庆,实发于公之身……既冠……时番禺东井陈宣之先生以五经授教,遂相与馆于广城,卒业其门,而学益进。讲习之暇,则修堂祠,营居室,凡椟主之制,祭祀之仪,冠婚丧葬,必仿文公《家礼》行之。(34)据说,黄瑜不但在自己家庭推行《朱子家礼》,还创修了这个家族的家庙和家谱,黄佐纂修的嘉靖《香山县志》卷7收录吕柟撰《香山黄氏家乘序》曰:
《黄氏家乘》一编……皆香山黄长乐君之所创编,其孙太史才伯之所增修者也。才伯曰佐,今自宋度支员外郎汉卿鸣筠州来,凡十有四世,自元西台御史宪昭谪南海来,凡八世,自国初温德始有尺籍,隶香山来,凡五世。阙疑而传信,斯谱也大略具矣。于戯!长乐君在天顺中为太学生,曾上六正之疏,时人或比之陈东。而才伯又为今名史氏……才伯又言长乐君首创建家庙,中遭寇变,他皆不顾,独抱主以避。父粤洲君,割已田七十,以供烝尝。嗟乎!孝子之重宗佑正,犹忠臣之爱社稷者乎。这个家族的家乘谱牒创自何时,说法不一,前引《双槐岁抄》中曾提到黄瑜祖母关氏在永乐元年民舍大火时,“他物不遑携,惟持谱牒,拥蔽其面,吁天哀号,风反火回,得免煨烬。今家乘得存,祖母之功也”,似乎在黄瑜之前,早已有谱牒存家,但同一篇文字,又说有关其高祖黄从简的事迹“家传缺略”,得谢用宾的《何左丞真遗事》方知其实,可见在黄瑜之前,其实并无黄从简以上世代祖先的记录。又现存的《黄氏家乘》为清道光年间黄培芳编纂,黄培芳在序中说其《家乘》编自黄佐,但“惜乎不可复观”。据此,我以为黄佐纂有《家乘》应该没有什么疑问,而黄瑜所编的家乘,则可能仅属草创。本文所能见有关黄瑜以前历代先祖的事迹经历,大致在黄瑜之前,只是口述的传统,而经黄佐之手,则已见详备。吕柟的序文,把从黄瑜到黄佐所建立的家族历史述说的意义发挥得相当清楚,从中不难窥见明代中期兴起的士人在地方社会建立士大夫文化传统之深意所在。
结语
黄佐《自叙先世行状》所讲述的明代前期的家族历史,可以视为明代中期士大夫家庭的历史记忆。在这样一个视角下,我们可以由前面对于具体史料记载的考述,引出带有一般意义的讨论。在作进一步讨论之前,不妨先来再看一个更早被记录下来的家庭历史。以下记载出自明代前期东莞县士大夫罗亨信之子罗泰敬撰述的《通议大夫都察院左副都御史罗公年谱》:(35)
公姓罗,名亨信,字用实,号乐素。先世南雄人,宋季徙居东莞之英溪。高祖讳俊,曾祖讳应辰,祖讳得宽,元至正间,由里选为邑掾,后丁内外艰归,值季世乱,不复出。父祖昌亦不仕,自号英溪耕隐,母赤岭黄氏,生善族,有贤行。洪武十年丁巳十月二十八日亥时,公生。十五年壬戌,公年六岁。是年,邑海寇作,剽掠村聚,远近骚然,人皆逃避。祖父以襁约公于背遁,夜泊东莆。贼逼甚,祖父度不能两全,遂弃公于丛莽中,为民兵所获。及旦,人有见公貌奇伟,欲市为子。幸得同乡人妇谓曰:“是良家儿,幸勿货也,当有重赎。”贼平,祖父询知民兵家,束装持白金往赎,父子始复完。十六年癸亥,公年七岁,贼平后,部符下,以濒海之民,多从贼反复,名曰降民,欲迁充戎。后先祖惧,挈家逃惠阳。时公未能远行,乃寄育亲旧之家。十七年甲子,公年八岁,时朝廷宥降民,祖回,遣公受学于城西温良甫先生馆,公实始受学也。十八年乙丑,公年九岁,祖携家回自惠阳,以旧居荒翳,未及芟辟,乃暂居桥岭祖茔之傍。十九年丙寅,公年十岁,祖始营英溪旧宅,耕辟旧业,仍请温良甫先生来塾于家,时乡里颇宁矣。……二十四年辛未,公年十五,仍游伯原莫先生馆。是年重造赋役册,推收岁亩,躬自开报,无少差忒。二十五年壬申,公年十六,改受本乡封先生馆。二十六年癸酉,公年十七,时监察御史耿览按邑,谒庙,以生徒员少,令有司举俊秀子弟补。是年公始游庠序……二十七年甲戌……是年秋,朝廷命安陆侯来广,集军士以起各县城垛,安陆侯又分遣都督刘得莅县。附近人民,刘公亲阅垛点,集远乡民户,俱札廪膳生员往取。公时在差列,札往十都莆心社。公实户口,只将二丁以上人户起垛,事无谬戾,人无怨嗟。刘公奖曰:这秀才虽少年,干事都当理,他日必为有用之器……谱主罗亨信,生于洪武十年,卒于天顺元年(1457),永乐二年中进士,明英宗时官至都察院左副都御史。这段由其长子撰述的文字,叙述的主要是罗亨信及其父、祖在元末明初的经历,同黄佐关于其祖先在洪武年间的经历的记述相比,这段文字记录的是一段更近的历史,内容也似乎更为翔实。
从这段记载,可以看到从元末到明洪武年间,在这个地区有几种势力纠结不清:地方官吏、乡民、民兵、贼、谪军或垛集军、编户以及生员,不同的角色和身份,因着时势的转变,在同一家庭中转换。其变化之轨辙,与黄佐先世的家庭以及前文列举的种种事例,大略相同。其间或避走,或逃逸,或脱免,或举补,可能因人而异,但其大势则一也。由此可以说,黄佐有关其先世经历的叙述,乃是同一时代许多家庭的共同经历。由此共同经历或可约略勾画出明初广东地方社会转变之面相。
概而言之,元末的广东地方社会,是一个乡豪支配而读书人也有了一定影响的社会,这些乡豪如何真、李质者,在本地文人的帮助下,同王朝国家拉上关系,成为地方上具有正统性身份的政治势力。明朝的征服,一方面把这些乡豪纳入了明朝帝国的权力体系中,另一方面也通过调发戍卫,沉重打击了他们在本地的势力。新王朝则以荐举贤良、拉拢地方势要、编制里甲、征集军兵、戍卫屯垦、征剿叛乱等途径,把许许多多的土着居民拉入王朝的统治之下,建立起地方社会对王朝的臣服。与此同时,一些读书人在地方推行教化日趋积极,许多已经成为王朝编户的家庭,积极培养子弟读书求学,参加科举;在士人的推动下,以《朱子家礼》为规范的礼仪,渐次在乡村中推广。这一发展,其势虽缓,但历永宣至正嘉朝百余年的演进,渐见其效,到明代中期,这个地区涌现了一批士大夫家族,并由此逐渐形成了士大夫文化主导的社会秩序。
黄佐叙其先世的经历,或有不少虚构的成分,但其所表现的历史情势,大致是真实的。这种具体情节的虚构与历史大势的真实之间的统一,是明代中期士人的历史记忆渐次模式化的一种表现。我们不可以忘记的是,这些家庭共同的经历,都是由那些已经成为士大夫的人书写的。这种历史书写,在好几个方面有共同的内容:其一,祖先总是宋元时由外省迁徙入粤;其二,元末时如果不是随何真起兵,就是避乱乡间;其三,多数祖先在明初之前寂寂无名,不过总是用“隐德弗耀”一类饰词形容之;其四,入明以后,这些家庭或被征发充戎,或广治田业,或负贩经商,事迹始见于载籍;其五,明初的几代,多有培养子弟读书、周恤乡族、抗御盗贼、立庙修谱、革俗兴礼等种种足称儒行的事迹;其六,继而往往有一二弟子金榜题名,从此成为仕宦之家。明代珠江三角洲地区多数家庭留下的历史记录有着同样的经历,固然是由于没有同样经历的更多地位卑微的家庭被历史遗忘了,但这些留名史籍的家庭其实在明初也大多人微位卑,他们的历史,也是后世掌握了书写历史的权力的子孙记录的。于是,这些相近套路的历史,实为当地士人、或要做士人的家族共同的历史记忆,而这类记忆在明代中期以后的社会情景下,必有其特殊的文化意义,需结合后来的社会变迁来讨论,已非本文范围,姑且不赘。
注释:
① 《泰泉集》60卷本,据南京图书馆古籍部着录为万历元年(1573)刻本。本文所引出自中山大学图书馆藏康熙壬戌本,并承蒙吴滔博士协助取南京图书馆藏万历本相校,未见异文,且篇中仍用“虏”字未改,疑康熙本即万历版之重刊本。惟康熙本中陈绍儒序撰于万历七年,而南京图书馆着录为万历元年刻本,未知孰是,待考。本文引录时用道光年间黄培芳纂《黄氏家乘》卷4所收录之文本相校,其中几处异文用方括号标示。
② 苏洵:《嘉祐集》卷14《谱例》,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③ 在明初东莞士人陈琏的《琴轩集》(东莞桥头村民委员会影印康熙六十年刻本)中,收录多篇族谱序。很多明初编写的族谱,都声称他们以前的谱牒在元代“毁于兵燹”。无论这些说法是否可信,都表明了一个普遍的事实:这些在明代前期编撰的族谱,基本上都没有现成的文字记录可为依凭。
④ 黄瑜:《双槐岁抄》卷1,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8—9页。
⑤ 焦竑的《国朝献征录》卷10《何真传》就是直接用了黄佐《广东通志》中的传文,大概由于《国朝献征录》的影响,黄佐的传文得以成为后来其他史籍中辗转因袭的一个重要来源。(上海:上海书店,1987年,第330—332页)
⑥ 收入《玄览堂丛书续集》第4册。
⑦ 《明史》卷132《蓝玉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3866页。
⑧ 民国《东莞县志》卷55《何真传》引《东莞伯家传》中有“先是,真使弟迪及骁将黄从简顿兵围王成,久不下”语,笔者未见《东莞伯家传》原文,同书《艺文志》中也只有根据《明史·艺文志》着录的何荣的《(何氏)家记》,没有着录这篇《家传》,故其撰人和成书年代均不可考。其来历不明,姑存其疑。
⑨ 计有《题高彬白云山房手卷》、《送高文质游杭州》、《往平原别高彬》、《宿高彬第》、《赠高彬》以及六首以《寄高彬》为题的诗作。孙蕡《西庵集》(《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印弘治十六年刊本)卷7《琪琳夜宿联句一百韵》说到元末时他及王佐(河东)与何真关系时说:“河东与余为同庚,情好尤笃,欢会未几,殷忧相仍。城治兵火,朋从散落,河东与余折袂奔走,邈不相见凡十余年。乃幸前左辖宝山何公恢复兹郡,开署求士,而余二人首被礼接。因偕从军西征。”这大概是孙蕡与何真部将之间结下密切关系的契机。
⑩ 孙蕡《西庵集》的《北京图书馆古籍珍本丛刊》影印弘治十六年刊本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所收诗文略有差异,此据两个版本综合。
(11) 《宋学士文集》卷73,《朝京稿》卷3,《万有文库》本,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170—1171页。
(12) 汤开建在《元明之际广东政局演变与东莞何氏家族》(《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期)一文中,引《浙江通志》的记载,认为高彬洪武中任归安县丞,洪武二十六年受蓝玉案株连,后获宥释。根据现有资料,我对此存有疑问。据《明太祖实录》卷234“洪武二十七年九月戊戌”条载,“浙江布政使司右布政使杨允、左参政罗钟、右参政李文华、湖州府知府王祯,俱以事被逮。上以其罪非贪墨,俱宥之,复其官。归安县丞高彬亦连坐,耆民诣阙言:‘彬在任公廉,未尝以事扰民,民得安业,今坐死系狱,乞加宽宥。’上以其得民心,即诏释之。”蓝玉案发在洪武二十六年二月,案发后,受株连者随即伏诛。当年九月,朱元璋已下诏赦其余党。在整整一年后,似无可能再专门颁诏赦免个别案犯。再参以前引诸条有关高彬的资料,我怀疑洪武中任归安县丞的高彬与何真部下的高彬应该是两人,而何真部下的那位高彬,早就经商去了,是否还会在县丞任上受蓝党之祸牵连,不见明载。但鉴于证据尚不充分,此事又与本文主旨关系不太直接,姑且存疑,不拟深论。
(13) 关景熙之所以不能得到重用,除了朱元璋对何真部下的戒心外,恐怕更由于关景熙“生来好武文章浅”;与关景熙的境遇形成对比的是同时入朝的德庆土豪李质,由于他自幼“经史子集无不读”,归附任明朝官职后,又因“皆能执法,丞相都督咸敬惮之”,洪武五年得授刑部侍郎,寻升刑部尚书。参见雷礼辑:《国朝列卿纪》,《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93册卷55,第11—12页。
(14) 明初与孙蕡等人并称广州南园五先生之一的黄哲有《送邵李二巡检赴京》诗(《广州四先生诗》卷1《雪篷诗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邵、李二人生平事迹不详,估计是何真旧部归附明朝后得授武职的头目。
(15) 又参考民国《东莞县志》卷31《前事略三》记:“四年命山东参政何真回邑追籍前自称围主元帅等,名职目军(张志),发河南彰德等卫入伍。”
(16) 民国《东莞县志》卷92《金石志》,第4页。
(17) 罗亨信:《觉非集》卷5《同邑礼部侍郎陈琴轩公行状》,《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29册,第594页。
(18) 崇祯《东莞县志》卷5《人物志》,东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重排本,1995年,第556页。
(19) 崇祯《东莞县志》卷6《艺文志》,第725页。
(20) 崇祯《东莞县志》卷3《兵防志》,第345—347页。
(21) 参见拙文:《传说、附会与历史真实:珠江三角洲族谱中宗族历史的叙事结构及其意义》,《中国谱牒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49—162页。
(22) 在《双槐岁抄》中与黄从简并提的何真另一骁将高彬,随何真归附后,就隶属军籍,孙蕡诗《送高文质游杭州》(见《西庵集》卷5)中有“君惜从戎佐南伯,归朝名在骁骑籍”句可证。
(23) 嘉靖《香山县志》卷7《香山黄氏家乘序》(嘉靖三年翰林院修撰儒林郎经筵讲官同修国史高陵吕柟撰)中亦提到“自国初温德始有尺籍隶香山”,可见黄佐撰修的《家乘》关于温德的经历与《先世行状》所述是一致的。另外,明代与黄佐有关人士,如黎民表撰《泰泉先生黄公行状》(见《黄氏家乘》卷4,第17—30页)、文征明撰《处士黄温德墓志铭》(见嘉靖《广东通志》卷18《舆地志六》,第13页,但不见于各种文征明的文集)等文献中,也都很清楚说温德“隶香山尺籍”;不过,比黄佐更早时,由黄瑜请翰林修撰黎淳撰的《处士黄泗墓志铭》(见同上书)中,并未提及此事。
(24) 关于这个问题,我曾推测黄氏要隐瞒其家原来是军籍的事实,但于志嘉教授在审读过本文草稿后给我的书面意见中指出:“我曾经查过黄培芳撰《黄氏家乘》,当时对于族谱编纂的经纬并未多加留意,但即使是匆匆翻查,也非常确定此一《黄氏家乘》是军户家族的族谱,如果说黄培芳有意掩盖,他的目的显然未能达成。我的疑问是,如果黄培芳修谱时,已经看不到黄佐撰修的版本,又一心想要将先世曾为军籍的事实掩盖掉,那么他对于黄佐《泰泉集》中的《郡志自叙先世行状》,最好的方法是视而不见;事实则是他不但将之收进《黄氏家乘》,并且未做任何删削,让所有阅读族谱的人都能读到这一段文字,知道他们的军籍出身。我的想法比较单纯,黄培芳弃广州右卫、南海卫、香山守御所不用,改以南海—东莞—香山称之,是因为道光年间这些卫所都已不存,他因此改用当时的行政区划名称之。何况当时广东地区民众已无卫所军役威胁(清代残留若干漕运卫所,其军户仍须负担漕运军役,可参考于志嘉:《明清时代江西卫所军户的管理与军役纠纷》,《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2本第4分,2001年,第833—887页),也没有必要掩盖先世曾为军户的事实(可参考于志嘉:《明清时代军户的家族关系——原籍军户与卫所军户之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4本第1分,2003年,第97—140页)。”
(25) 参见于志嘉:《试论族谱中所见的明代军户》,《“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57本第4分,1986年。
(26) 陈琏:《琴轩集》卷13,第22页。
(27) 明初卫所子弟读书的机会和风气,从崇祯《东莞县志》卷5《人物传》的这条记载可见一斑:“黄裳,字文仲,本莆田人,从父景和戍南海卫。博学能文,工书翰,卫帅延之为子弟师,从游者以百数,有司征辟不就。”(第588页)
(28) 嘉靖《广东通志》卷20《民物志一·风俗》,第12页。
(29) 《明代军戸の社会地位につぃて——科挙と任官におて——》,《东洋学报》第71卷第3、4号,1990年,第91—131页;《明代军戸の社会地位につがこて——军戸の婚姻をめじづて——》,《明代史研究》第18号,1990年,第7—31页。
(30) 如《明太祖实录》卷114“洪武十年八月癸丑”条载:“命大都督府官选武臣子弟入国子学读书”;同书卷140“洪武十四年十一月甲辰”条载:“上诏吏部兵部臣谕之曰:……今武臣子弟,朕尝命之讲学其间,岂无聪明贤智,有志于学者,若概视为武人不用,则失之矣。卿等其审择用之。”
(31) 另一个例子如崇祯《东莞县志》卷5《人物传》(第560页)载:“谢辉,字明甫,旧隶戎籍。手不释卷,家贫无油,尝在城守击柝间,对月引书读,景泰庚午乡荐,始脱戎行。”
(32) 该碑是石坚平同学在田野考察时发现的,碑文的辨读和抄录得到郑振满教授的帮助,谨表谢忱。
(33) 参见石坚平:《建筑荣恩祠碑志考释》(未刊稿)。
(34) 黄瑜:《双槐岁抄》,第7—8页。
(35) 罗亨信:《觉非集》卷10,《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30册,第48—4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