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唐书-自然灾害与唐代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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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自然灾害与唐代宰相


自然灾害与唐代宰相
阎守诚/李军
【原文出处】《晋阳学刊》(太原)2004年01期第82~85页
【作者简介】阎守诚(1942-),山西五台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系,北京 100037
李军(1976-),山东莱阳人,首都师范大学历史系2001级博士研究生。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系,北京 100037
【内容提要】 唐代政府文书、实际政治活动以及唐人的观念中,宰相依然具有“燮理阴阳”的职能;宰相在灾对往往提出避位退让的请求,以示谢过负责,但一般不会得到批准;唐代宰相的政治生涯因灾害的发生而出现变数;灾害对宰相的影响是考察当时政局的一个独特视角。
【关 键 词】宰相/燮理阴阳/灾害天谴说/避位
中国是一个古老的农业国家,频繁的自然灾害给社会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个层面以及百姓的生产和生活会带来巨大的影响,作为统治集团的重要成员——宰相也不例外,他们的政治生活,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灾害降临时会受到不同的影响。本文主要探讨自然灾害对唐代宰相的影响,从一个新的视角来看唐代的政治活动。
  一
我国古代的“灾害天谴说”认为,自然灾害是现实政治的过失引起的,是上天对统治者的警示,“国家将有失道之败,而天乃先出灾害以谴告之”[1]。谴告的对象,自然是上天之子——皇帝。因此,灾害发生,皇帝往往以避正殿、减膳、出宫女、祭天、祈雨祈晴、亲自虑囚等方式消弭灾害,承担责任。宰相作为皇帝的辅佐,政府首脑,理应代君受过,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汉唐宰相,对灾害承担的责任有所不同。汉代“宰相者,上佐天子理阴阳,顺四时,下遂万物之宜”[2]。丙吉出巡不问杀人之事,仅问牛喘,一句“三公典调和阴阳,职(所)当忧,是以问之。”令百官叹服,“以吉知大体”[3]。既然“燮理阴阳,宰相之任也”[4],因阴阳不和而造成的“灾异”,宰相难逃其咎。因此,两汉因灾策免宰相之事,史不绝书。唐代三公(太尉、司徒、司空)虽然也有“佐天子理阴阳,平邦国,无所不统”的职任,但唐代三公已不是位高权重的宰相,“自隋、唐以来,三公无职事,自非亲王不恒置,于宰臣为加官,无单置者”[5]。三公成为无具体职务的荣誉称衔。唐代“宰相之职,佐天子总百官、治万事,其任重矣”[6]。宰相权位虽重,但在制度上“燮理阴阳”之职已经没有了,按理说,对灾害也不应负有责任,可见唐代宰相地位比汉代宰相有所下降。
但是,在唐代的政府文件、实际政治活动以及唐人的观念中,宰相依然有“燮理阴阳”的职能,依然要对灾害负有一定的责任。
在唐代任免宰相的制文中,经常会看到宰相具有这种职能的明确叙述。如,宣宗大中十二年(858),为使宰相蒋伸能“爰去剧务,俾专缉熙”,罢免了判户部之职,在制文中论及宰相时说:“辅弼之任,陶钧为重,所以导阴阳而施化,相天地以成功。”[7]在其它制文中,“燮调(和)阴阳”、“导阴阳之和”、“调四气以统和天人”、“调阴阳而平经纬”等词语叙述宰相职能更是不胜枚举。这说明,在制度上虽然宰相无“燮理阴阳”的职能,但在皇帝心目中,这种职能依然存在。武则天延载元年(694),“尝季秋出梨华示宰相以为祥”,但宰相杜景佺却说:“阴阳不相夺伦,渎即为灾……今草木黄落,而木复华,渎阴阳也。窃恐陛下布德施令,有所亏紊。臣位宰相,助天治物,治而不和,臣之咎也。”于是“顿首请罪”。武后夸奖道:“真宰相”[8]。说明在武则天的意识中燮理阴阳是宰相应具有的基本职能。
唐代的宰相常以燮理阴阳为己任。陆贽曾自我批评道:“臣等任处台辅,职调阴阳,一物失宜,尸旷斯在,五行愆度,黜责何逃。”[9]白居易替宰相所上的贺表也是反复自责,“臣等位忝钧衡,职乖爕理,仰阴阳而增惧,顾霖雨而怀惭。无任兢惕之至。”[10]“自惭燮理无功;山川出云,实赖圣明有感。”[11]
唐代的一般官员也认为燮理阴阳是宰相的主要职责,德宗时,太子校书郎李观认为:“宰相之官,阴阳之炉冶,天下之枢辖,贤人作者之器用也,非守常之人之所宜坐也。”[12]《旧唐书》卷115《郭承嘏传》云,唐文宗时,淮南诸道连年大旱,赋税难收,为增加国家收入,文宗命宰相分领度支、户部。门下省给事中郭承暇认为:“宰相者,上调阴阳,下安黎庶,致君尧、舜,致时清平。俾之阅簿书,算缗帛,非所宜也”。文宗“深嘉之”。
在普通百姓心目中,宰相的职责也是燮理阴阳。中宗时,宰相杨再思就曾因闭坊祈晴而遭到责难。“景龙中,东都霖雨百余日,闭坊市北门,驾车者苦甚污,街中言曰:‘宰相不能调阴阳,致兹恒雨,令我污行。’”[13]恰巧中书令杨再思路过,回答他道:“汝牛自弱,不得独责宰相”[14]。闭坊门祈雨祈晴是唐代较为流行的一种弭灾方法,它同样是基于燮理阴阳的理念,但实际上毫无效果,甚至带来诸多不便。神龙元年(705)右卫骑曹宋务光就批评过这种做法:“今霖雨不止,乃闭坊门以禳之,至使里巷谓坊门为宰相,言朝廷使之燮理阴阳也”[15]。可见,在唐代民间对宰相燮理阴阳有广泛的共识。杨再思在面对百姓的抱怨时,也只能说:“汝牛自弱,不得独责宰相”。
  二
虽然从制度上看,唐代宰相并无燮理阴阳的职任,但在唐人从皇帝到百姓,受秦汉以来传统观念的影响,仍然认为宰相有此职任。因此,每逢自然灾害,出现灾荒,处于辅佐之位的宰臣,往往提出避位退让的要求,以示谢过负责。仅举数例:
据史籍记载,唐代最早提出避位以禳灾的是长孙无忌。“(永徽)三年(652)春正月癸亥,以去秋至于是月不雨,上避正殿,降天下死罪及流罪递减一等,徒以下咸宥之。……丙寅,太尉、赵国公无忌以旱请逊位,不许。”[16]
其后是张行成。永徽四年(653),“自三月不雨至五月,行成惧,以老乞身,制答曰:‘古者策免,乖罪己之义。此在朕寡德,非宰相咎。’乃赐宫女、黄金器,敕勿复辞。”[17]
神龙元年(705)秋,大水,右仆射唐休璟以霖雨为害,“咎在主司”,上表引汉代故事辞位,“昔汉家故事,丞相以天灾免职。臣窃遇圣时,岂敢腼颜居位。乞解所任,待罪私门,冀移阴咎之征,复免夜行之眚”[18]。但“中宗竟不允,手制答曰:‘阴阳乖爽,事属在予,待罪私门,难依来表。’寻迁中书令,充京师留守,俄加检校吏部尚书。”[19]
代宗大历年间,旱灾严重,特别是大历十二年(777),“是岁,春夏旱,至秋八月雨”[20]。宰相常衮上乞让宰相表,也引用汉制说:“伏以东汉之制,存乎旧史。或阴阳失节,水旱不时,必策免三公,励精百揆,盖以阳倡而不和,力薄而位崇,所以答天谴也。……伏乞解臣所职,更择良才,省致旱之由,求作霖之辅,则万姓咸赖,百谷用成。”[21]常衮虽有此请,但代宗并未同意。
在灾害将临时,宰相除请求避位禳灾外,还常会请求上天责罚,以承担过错。如开元十年(720)四月十四日,因天久旱,侍中源乾曜、中书令张嘉贞、兵部尚书同平章事张说奉敕祈雨于赤帝坛,祝文中说道:“惟神临照,简择其心,降祸厥身,坠禄陨命,三臣当咎,足谢天责。”[22]
尽管唐代的宰相往往因灾请求避位,但几乎没有因此而被罢免,而且皇帝还往往主动承担责任,说:“此朕之寡德,非宰相之咎”、“阴阳乖爽,事属在予”等等,对宰相加以挽留,和汉代常因灾策免宰相形成鲜明的对比。究其原因,还在于汉唐宰相制度有很大的变化。钱穆先生曾形象、通俗地说明了这一点:“汉宰相是采用领袖制的,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制。换言之,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23]汉代宰相位高权重,与皇权的矛盾尖锐,因灾策免宰相就成为君主削弱相权的手段之一。而唐代宰相权位已较汉代为轻,皇帝地位上升,基础稳固,相权始终处于君权控制之下,皇帝把灾害视为上天对自己的警示和惩罚,不把责任推到宰相身上,正是表明皇帝身份之崇高和特殊。因此,唐代宰相基本上没有因无法燮理阴阳而被罢免之事。由此,也可以从对待灾害的态度来印证汉唐宰相地位的变化。
  三
自然灾害发生,如水、旱、蝗、地震等,都会在不同程度、不同范围内给社会经济和百姓生活造成破坏,严重的时候,甚至造成赤地千里、哀鸿遍野、社会动荡、民不聊生,各级政府当务之急是救灾、减灾。作为中央政府首脑的宰相,更要肩负重任,唐代宰相虽不至于在这种特殊时期因灾而被罢免,但他们的政治生涯却会因灾害而面临复杂多变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灾害为普通官员批评谴责宰相提供机会。传统观念认为,灾害对政治过失的警示包括政局混乱、政策不当、吏治败坏等,也包括当政者个人的品行不端。宰相有燮理阴阳的重任,对政治过失负有一定的责任,在灾害发生时,往往会受到谴责。玄宗开元二十一年(733)十二月,张九龄被任命为中书侍郎、并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次年四月,迁中书令,成为朝政的主要执掌者。在张九龄任宰相前后,水、旱、大风、地震等灾害不断。王冷然上书批评张九龄:其一,张九龄位居宰相,不能燮理阴阳,导致灾情严重,应受谴责。“蠢蠢迷愚,嗷嗷愁怨,而相公温服甲第,饱食庙堂,仆则天地之一生人亦同人怨相公也。”其二,指责张九龄救灾不力,“今人室如悬磐,野无青草,何恃而不恐?天将不雨,公将如之何?”其三,张九龄受皇帝赏赐金银锦衣,“闻公受之,面有喜色。今岁大旱,黎人阻饥,公何不固辞金银,请赈仓廪。怀宝衣锦,于相公安乎?”这是斥责张九龄人品不端,爱财而不顾百姓。王冷然最后写道:“百姓饿欲死,公何不举贤自代,让位请归?”[24]公然要求张九龄辞职。王冷然何许人也?正史无传,《唐才子传》云:“王冷然,山东人。开元五年(717)裴耀卿下进士,授将仕郎,守太子校书郎。”将仕郎为文散官从九品下,太子校书郎为东宫官属,亦为从九品下。王冷然这样一个最低品级的官员,敢于上书批评宰相(不论其内容是否恰当,也不论是否有人指使),应该说自然灾害造成的特殊时期给了他机会。
二、灾害也为宰相调整人事、排斥异己提供了机会。开元十二年(724),“六月,上以山东旱,命选台阁名臣以补刺史;壬午,以黄门侍郎王丘、中书侍郎长安崔沔、礼部侍郎、知制诰韩休等五人出为刺史。”五人中崔沔便是为宰相张说所排斥,崔沔原为张说荐举为中书侍郎,但就任后,“遇事多所异同,说不悦,故因是出之。”[25]《新唐书》卷129《崔沔传》也说:“(崔沔)诏敕曹事,多所异同,说不悦,出为魏州刺史。”
天宝十三载(754)秋,“霖雨六十余日,京师庐舍垣墉颓毁殆尽,凡一十九坊汙潦。天子以宰辅或未称职,见此咎徵,命杨国忠精求端士。”这给了杨国忠一个培植势力、排斥异己的机会。当时,杨国忠与安禄山争宠,矛盾尖锐。玄宗欲用兵部侍郎吉温,但“国忠以温禄山宾佐,惧其威权,奏寝其事。”[26]举荐了唯唯诺诺、“和雅易制”的韦见素为相[27]。韦见素所取代的原宰相陈希烈也是杨国忠的政敌,《旧唐书》卷97《陈希烈传》说:“杨国忠用事,素忌嫉之,乃引韦见素同列,罢希烈知政事,守太子太师。”杨国忠还利用这次灾害,罢免了不依附他的京兆尹李岘。《旧唐书》卷112《李岘传》云:“天宝十三载,连雨六十余日,宰臣杨国忠恶其不附己,以雨灾归咎京兆尹,乃出为长沙郡太守。时京师米麦踊贵,百姓谣曰:‘欲得米粟贱,无过追李岘。’”这场雨灾波及的另一个受害者是扶风太守房琯。由于他讲了当地水灾的灾情,“国忠使御史推之。是岁,天下无敢言灾者。”[28]可见杨国忠充分利用了这次水灾排斥异己。
三、安史之乱后,唐廷政治日益腐败,表现之一就是宰相之间,各树朋党,争权夺利,互相倾轧,在自然灾害发生的非常时期,成为朋党之间进行斗争的特殊契机,善于利用这一契机给予对方致命一击,往往会取得成功。
如德宗时期,杨炎、卢杞之争。陆贽说:“上即位之初,用杨炎、卢杞秉政,树立朋党,排摈良善,卒致天下沸腾,銮舆奔播。”[29]可见朋党之争的严重后果。建中元年七月,宰相杨炎用诬陷的卑劣手段害死已贬忠州的政敌刘晏,引起朝野上下的不满。杨炎只好用皇帝的名义推卸罪责,信息反馈到德宗,引起德宗极大的反感。建中二年(781)德宗任命阴险狡诈的卢杞为相,以制掣杨炎的权势,是年五月,魏博田悦、淄青李正已、成德李惟岳起兵反唐,六月,山南东道梁崇义响应。但德宗久已准备削藩,成竹在胸,临危不乱,派出了各路平叛大军,其中,任命淮西节度使李希烈平定梁崇义,受到杨炎的反对。“上不听,炎固争之,上益不平”。但受命出征的李希烈却因“夏潦方壮,澶漫数百里”而久未进军,“上怪之”,卢杞密言于上曰:“希烈迁延,以杨炎故也。陛下何爱炎一日之名而堕大功;不若暂免炎相以悦之。事平复用,无伤也。”[30]于是,杨炎被免去相职,到这年十月,卢杞再罗织罪名,放逐并害死了杨炎。卢杞能在数月间扳倒、并害死炙手可热的宰相杨炎,固然有德宗的授意和支持,但李希烈借口水灾拒不出兵,卢杞借口李希烈的不出兵免去了杨炎的相职,不能不说是巧妙的利用了灾害带来的契机。
陆贽是德宗时重臣,时称“内相”,后来因屡次条陈前宰相卢杞罪状,加上对德宗宠臣裴延龄的指斥,言事激烈,逐渐失去德宗的信任。贞元十一年(795)春,大旱,“人情忧惴”,裴延龄借机上奏诬告陆贽等人说:“陆贽、李充等失权,心怀怨望,今专大言于众曰:‘天下炎旱,人庶流亡,度支多欠阙诸军粮草。以激怒群情。’”恰巧数日后,“上又幸苑中,适会神策军人诉度支欠厩马刍草。”——很难相信这不是裴延龄的刻意安排——德宗想起裴延龄的话,“即时迴驾,下诏斥逐(陆)贽、(李)充、(张)滂、(李)铦等,朝廷中外惴恐”[31]。陆贽被免,也是以旱灾为契机。
再如牛李党争。武宗时,李德裕曾利用灾害对牛僧孺进行打击。《资治通鉴》卷246亦云:会昌元年(841)八月,“以前山南东道节度使、同平章事牛僧孺为太子太师。先是汉水溢,坏襄州民居。故李德裕以为僧孺罪而废之。”胡三省注曰:“史言李德裕以私怨而废牛僧孺。”
胡三省所注是事出有因的。中唐以后,汉水流域经常泛滥,襄州更是遭灾的重要地区。以《新唐书》卷36《五行志三》所记为例:长庆四年(824)“襄、均、复、郢四州汉水溢决”。大和四年(830),山南东道“大水”,“害稼”。大和五年(831),荆襄“大水”,“害稼”。大和八年(834),襄州“水”,“害稼”。开成三年(838),襄州“大水”;“江、汉涨溢,坏房、均、荆、襄等州民居及田产殆尽。”
可见,从长庆四年(824)至开成三年(838)十四年中,襄州一带共发生五次大规模的水灾。到会昌元年(841)再次出现了特大水灾。《旧唐书》卷18上《武宗纪》:“(会昌元年七月),襄郢江左大水。”同书卷37《五行志》:“会昌元年七月,襄州汉水暴溢,坏州郭。均州亦然。”《新唐书》卷36《五行志三》:“会昌元年七月,江南大水,汉水坏襄、均等州民居甚众。”孙樵在《复召堰籍》也作了记载:“会昌元年,汉波逾堤,陆走漂民,襄阳以渚。”[32]
前五次水灾,未见责罚地方军政长官。水灾发生时,任山南东道节度使的分别是柳公绰、窦易直、王起、裴度和李程。前四人在水灾过后离任时,均获提升,只有李程在水灾过后不久,于开成四年(839)卒于任上[33]。为什么唯独牛僧孺会因灾害而获罪呢?
李珏在《故丞相太子少师赠太尉牛公神道碑铭(并序)》云:“公到襄州,……属大水坏居人庐舍,公以实上闻,仇家得以逞志,举两汉故事,坐灾异策免,降授太子少师。时议不平,……”[34]这个仇家当指李德裕。杜牧《唐故太子少师奇章郡开国公赠太尉牛公墓志铭(并序)》云:“会昌元年(841)秋七月,汉水溢堤入郭,自汉阳王张柬之一百五十岁后,水为最大。李太尉德裕挟维州事,曰修利不至,罢为太子少师。”[35]杜牧所指李德裕“挟维州事”,当为胡三省注中所言“私怨”。牛僧孺时为“使相”,虽不在朝,但有宰相的名分,因此,所指“修利不至”、“据两汉故事,坐灾策免”等等,当为李德裕利用水灾为口实打击牛僧孺。
四、宦官干政是唐后期政治腐败的另一表现。以宰相为首的朝官对此是不满和反对的,受宦官控制的皇帝也感到威胁,朝官和宦官的斗争也称南衙北司之争,灾害成为双方斗争的一个契机。
唐代宗时,天下观军容使、宦官鱼朝恩深得代宗信任,除掌握禁军外,还兼任光禄、鸿胪、礼宾、内飞龙、闲厩等使,权力很大,与宰相间矛盾很深。他曾经以“水旱不时”、“馈运困竭”为由,在百官聚会朝堂时,公然要求宰相退位,当时,“宰相俛首坐皆失色”,只有礼部郎中相里造挺身反击道:“阴阳不和,五谷踊贵,皆军容事,宰相何与哉。且军拏不散,故天降之沴。今京师无事,六军可相维镇,又屯十万,馈粮所以不足,百司无稍食,军容为之,宰相行文书而已,何所归罪?”相里造的驳斥,使鱼朝恩无言以对,只好愤愤地说:“南衙朋党,且害我。”[36]
唐武宗时,宦官与宰相围绕灾害也展开了一场斗争。武宗在宰相李德裕的辅佐下,大力抑制宦官势力,“常令政事皆出中书”[37],改变了“天下事皆决于北司,宰相行文书而已”[38]的局面,提高了南衙宰相的地位。权宦仇士良为了挽回颓势,利用会昌二年(842)四月久雨不止带来的经济困难,借口听到“宰相作赦书,欲减削禁军衣粮马草料”[39],鼓动禁军向以李德裕为代表的朝官发难。由于事系禁军,武宗只好亲自出面平息,对禁军说:“赦令自朕意,宰相何豫?尔渠敢是?”,禁军“乃怗然”。其结果是“士良惶惑不自安”[40]。次年(843),仇土良去官,彻底失败。
综上所述,自然灾害给唐代宰相的政治生活带来不利的影响,也造成有利的时机。在灾害发生的非常时期,社会的动荡,会扬起政治的风浪,在风浪中,宰相们如何保存自己,巩固权力,打击政敌,是考验宰相政治智慧和能力的一道难题,也是我们观察当时政局的一个独特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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