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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读《近代中国十大灾荒》
读《近代中国十大灾荒》
刘晓/林树中
【原文出处】《中国人民大学学报》(京)1996年01期第117-118页
李文海、程 、刘仰东、夏明方撰写的《中国近代十大灾荒》,最近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李文海教授主持的中国近代灾荒研究课题组推出的又一部专着。
丰富翔实的历史资料,认真细致的科学考证和全面深入的个案比较,是本书重要的研究方法。作者们查阅了大量的官书、文集、笔记、书信、方志、碑铭、报刊杂志和调查史料,特别是查阅了清宫档案、民国档案和中外赈济机构的有关档案,在此基础上,经过对各种史料的爬梳整理,雔校异同,辩别真伪,订正错讹,力求得出不拘泥于既有成果(包括具有相当权威性质成果)的数据、观点和结论。有一批多年沿用但却是相对含混、或者缩小或者夸大的数据,在本书中得到了订正。如光绪初“丁戊奇荒”的死亡人口,过去的传教士、外国赈灾会和外国学者至少有四种不同的说法,本书经过比较考证,认为直接死于饥荒和瘟疫者至少在1000万人左右,为近代旱荒中最严重的一次巨灾奇祸。对于1920年的甘肃海原大地震,现在通行的说法是死亡20余万,而作者根据当时的灾情报告和其它官书,判断死亡“三十万人之说不为无据”。对于1931年的全国性大洪水的被灾范围,据当时某次官方报告并为后人常引用者为16省,经本书作者考证,认为这次水灾以江淮8省为最重, 而受洪水不同波及的有23省之多;至于江淮8省的灾情数据,众说纷纭,如被灾县份有290县与131县诸说,灾民有1亿或2500多万等说, 死亡人口有360万和26.5万等说,差距甚大。本书对各种中外文献作了比较分析,得出该8省被灾县份为386个,被灾人口5311万,死亡人口42万余和淹田1亿6千余万亩的结论,并计算出了以上数据在灾区各种相应的总数据中分别所占据的比例。这项统计,有些同水利电力部编撰的权威性着作《中国历史大洪水》彼此接近,有些则是后一本书没有涉及到的。象这类的考证和统计,由于史料充分,订正明晰,很有说服力。
通读全书和所附的灾害年表,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该书力图通过对每一年、每一场灾荒发生发展的成因、过程、后果,以及各种灾害的频率及其相互间的联系等方面的分析,努力探索我国近代灾害的规律。从正文所研究的几次大洪水展开,作者提供了近代洪水周期性发生的信息:自1848年到1939年的近百年间,至少出现过4 次洪水集中而频繁的年代,在少则5年,多则9至10年的一个周期内,全国性或广大区域性的水灾或连年迸发,或隔年而发,而当这种持续的大面积的水灾之后,紧接而来的往往是严重的干旱。近代最严重的旱荒,大体上每10年20年到40年发生一次,每次往往要经过3至4年的漫长时日才能越过它的巅峰阶段而趋向缓解。值得注意的是,水旱这类气象灾害不仅会直接引发蝗灾而瘟疫(咸丰年间飞蝗七载,有史书称之为“大旱蝗”),而且同某种地质灾害也似乎存在着某种若明若暗的联系。该书的研究表明,20世纪30年代是一个“水灾集中、地震频仍的时期”,十年之中,迸发了5 次大面积的水灾和71次强烈地震。更为典型的是,1879年即“丁戊奇荒”和1920年几乎同一地区的大旱荒中,在同一严重被旱的甘肃,分别发生了两次摧毁性的大地震。据作者的数据分析,1879年的地震是揭开了近代中国一个相当长的地震活跃期的序幕,在此后的40年特别是最后的10年间,强震愈演愈烈,终于在1920年的又一次大旱荒中达到了地层能量大释放的巅峰。当然,水灾、旱荒和地震是两类不同性质的灾害,大地震的周期又要比水旱灾害的频率漫长得多,上述现象是一种历史的巧合,还是两者之间可能存在着某种复杂的联系,这还有待于专业研究者去进行更深层的探索。
无论是哪一种灾害,都是通过社会内部的特定条件而对社会发生不同作用的。因此,《中国近代十大灾荒》的作者在充分估计自然界的非常破坏力量的前提下,总是将这种破坏力量溶入到当时特定的社会关系和经济事实中去,把因灾成荒的种种血泪斑斑的事实,归结为中国社会内部危机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灭灾酿成人祸,人祸加重天灾”,两者互为因果,往复循环,构成了作者贯穿于全书的灾荒观。所谓“人祸”,从广义上讲,一是指帝国主义的侵略和不止一代的反动政府的暴政所造成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危机;二是指在这类危机的重压之下,各种社会集团出于不同的利益(从求生存到谋暴利),对于自然界的极度索取而不予补偿的破坏行为。作者描述的十大灾荒,无不同险恶的国际和国内的社会环境联系在一起。本书首篇题为“国难何患”,末篇题为“兵荒交乘”,相当贴切地凸现了整整一个时代的天灾人祸相交织的悲剧。在此期间,军事联结,战火频起,外资猖厥,差徭如毛,赈灾弊窦,黑幕重重。更有甚者,一些旧军阀和新军阀,竟以“战略需要”、“党国利益”为借口,人为地制造巨灾。其中最典型的事例莫过于1938年由国民党最高当局制造的“以水代兵”的花园口决口事件,致使滔滔黄水漫淹豫皖苏3省44县市,89万生灵没于浊浪,并在以后整整9年形成了黄水乱流、无年不灾的广袤的黄泛区。
根据作者的观点,人祸加重天灾,在某种意义上讲,也包括自然生态的严重破坏。该书从一个广阔的历史角度分析了近代自然生态令人心碎的失衡。由于中清之后人口的剧烈增长和土地兼并的激化,社会的口食需求和土地供应形成了巨大的反差,迫使人们不能不通过毁林开荒等掠夺性方式来谋求生存。晚清到民国年间,大批官僚商人为牟取税收或暴利,或强种罂粟,与民争食;或围湖屯垦,出卖沙洲,破坏了江湖的蓄泄功能;特别是战乱频发,堤破坝毁,森林植被遭到大片大片的滥伐。在中国大地上,群山秃秃,田野荒芜,每到两季,河水出槽,浊浪四起;而数月干旱,则田土俱裂,尘雾飞扬。大批的村庄、集镇乃至都市被沙丘包围,被淤泥堵塞,整个社会丧失了防灾抗灾的基本能力。灾荒和饥馑,把几亿人民逼到了死亡线上。正如作者所说,“无论如何,假如读者有兴趣或者有耐心读完这本书,就一定会对旧中国我们中华民族所受的民族苦难,有一个新的更深的了解,就一定会对近代社会灾荒频发的原因,灾荒和政治的关系,灾荒和社会的关系,有一个清晰形象的认识;就一定会对旧社会在黑暗政治和无情灾荒双重荼毒下人民群众所过的人间地狱式的生活,有一个深刻的印象。”
当然,本书的价值,并不仅仅停留在对旧中国噩梦般的惨重天灾与罪恶政治的揭露上。作者基于对历史和国情的深刻认识,表达了一种对中华民族生存方式的深沉的忧思和凝重的社会责任感。迄今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一种社会制度能够完全有效地抵御灾荒,处于发展中的国家更是如此。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近代十大灾荒》一书,无疑具有史学服务于社会的自觉意识,具有温故而知新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