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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中国环境史研究”笔谈之一:遵循“人地关系”理念,深入开展生态环境史研究
陕西师范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教授 朱士光
《历史研究》2010年第1期
渊源于中国蕴涵丰厚的史学以及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即已兴起并发展成熟的历史地理学,同时又受到国外,特别是美国与欧洲诸国环境史学家们学术思想与研究方法的影响,中国环境史研究于20世纪90年代以来,异军突起,蓬勃发展;迄今方兴未艾,且已成为新世纪里的学术热点之一,并得到中国史学界,甚至相关之学术界、科技界的高度关注。应该说这不仅有学术意义,而且还有直接的警世资政的现实意义。可以说,正确认识并解决世界自有人类历史以来积渐形成的生态环境中的种种问题与危机,已是关乎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与促成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所在,因而对环境史,特别是对其中生态环境史的普遍关注与深入研究也就成为时代的需求与史家的责任。
一、“生态环境”之科学含义
人类的“环境”概念,自有史以来其具体范围就随着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不断扩展;而其具体内涵,也随着人类生产力与科技学术思想的发展不断深化。至现代,人们通常所说的“环境”,主要还是引用地理科学中所阐明的其研究对象“地理环境”之概念。所谓“地理环境”即为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地球表层(或称地球表面),人类也包括在内。现代地理学的两大基本学科,自然地理学与人文地理学,即分别以自然地理环境与人文地理环境作为研究对象,[1]虽因其研究对象具有不断变化的特性,现代地理科学研究有着动态性特点,但迄今并未成为现代地理科学研究的重点,而是被列为现代地理科学背景性分支学科的历史地理学,承担了研究历史时期主要因人为活动导致的地理环境变迁及其规律的任务。
1950年代后形成的环境科学,对“环境”的基本阐述,类同于现代地理科学界的见解;其研究领域,到1980年代后扩展到社会学、经济学、法学等社会科学领域,但其研究重点,主要还是治理大气、水、土壤、生物所受到的污染和破坏。[2]
生态学经历了古代较为漫长的萌芽与发展之后, 19世纪中叶产生科学的生态学, 20世纪上半叶建立基本理论,到20世纪下半叶进入现代生态学发展时期。现代生态学的重大特点是,不仅形成一个分支众多体系庞大的生态科学群体;更主要的是生态学与人文科学相结合,发展了人类生态学、[3]生态经济学、[4]生态哲学等新兴学科。其中人类生态学被许多生态学家认定是生态学发展的归宿,因而成为生态学研究的重点。人类生态学产生后,生态学研究从以生物为主体,进入到以人为主体。[5]正如生态学家弗·迪卡斯雷特所强调的,只有把人和自然界相互作用的演变作为统一课题来开展研究,才算找到生态学的真正归宿。[6]正是基于人类生态学这一新锐的理论观点,地理科学、环境科学以及环境史学与生态学在一个更高的发展层次上结合,自20世纪下半叶起,特别是到1980年代,“生态环境”这一科学术语出现了,[7]并日益得到科技与学术界的广泛认同。特别是历史地理学界,更是出于专业特性与理论思想使然而自觉普遍地使用“生态环境”这一术语。
关于“生态环境”之科学含义,尽管科技界曾进行过较广泛的讨论,但是迄今尚未得出权威性的阐释。当然也有学者作过一些简要与基本的论述,如认为“生态环境”之含义“显然是侧重人民生存于其中的自然环境的生态质量”;[8]也有学者认为,其含义“是基于生态关系的环境”。[9]较为具体的定义则有:生态环境是指与人类密切相关的,影响人类生活和生产活动的各种自然(包括人工干预下形成的第二自然)力量(物质和能量)或作用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各种自然要素的组合,还包括人类与自然要素间相互形成的各种生态关系的组合。[10]经过多年从事自然地理环境与人文地理环境变迁研究的实践体验与理论思考,笔者为“生态环境”拟定如下表述:生态环境是由人或人类社会与其周围之自然环境要素及人文环境要素组成的互动性复合型环境。这一定义表明,生态环境是自人类社会产生以后才广泛出现于地球上的新型环境;在生态环境中,人或人类社会与其周围之自然环境要素、人文环境要素处于对等的地位,组成一个对立统一的整体;在生态环境中,人或人类社会与其周围的自然环境要素、人文环境要素之间的影响和作用是双向的复合型的。笔者上述有关生态环境之具体含义与有关阐释,既符合现代地理科学与环境科学关于“环境”之基本界定,也与现代生态学,特别是“人类生态学”新的理念发展趋向相一致,同时还切合了当今全球性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与突显,并世各国都在积极探寻经济社会既能可持续发展,环境问题同时也能获得改善与优化之途径、方略的现实需要。“生态环境”的这一表述,既是从“人”与“地”相结合的角度揭示两者之间休戚相关存毁与共的实质关系,同时与后文要述及的作为生态环境史研究基本理论的“人地关系”理念一脉相承、互为表里,因而具有学术意义与实践价值,可作为诸说之一,供学术界参考。
二、生态环境史在环境史学中应占之地位
正是在全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改善如何良性互动取得双赢效果的现实需要以及相关科技学术领域新的发展趋向的策应下,源于先秦时期,兴起于1930年代,并于1950年代发展成熟的中国历史地理学,因首先提出并坚持以人地关系理念(本文第四部分将详论)作为基本理论,所以除沿革地理等少数分支学科外,主流学科基本上都是将生态环境作为研究对象,并推出了一批有影响的论着。[11]特别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越来越多的论着题目径直冠以“生态环境”,而论述内容也更为明确地紧靠生态环境本旨而展开。例如北京市社会科学院孙冬虎研究员的着作《北京近千年生态环境变迁研究》,就北京市域内生态环境构成中的四个关键性自然要素———地理形势、气候特征、水文状况、森林植被的历史状况与演变脉络作了钩稽,然后从人类活动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理论角度,阐述人口变动、能源供应、土地利用、经济生活、城市改造、战争动乱等社会人文因素对生态环境的影响。[12]该书所论问题落脚于生态环境,是近年来有关北京历史地理研究的一部内容翔实、具有一定理论深度的着作。
就环境史研究历程论,正如环境史专家北京大学包茂宏博士所述:“环境史作为一个分支学科或跨学科的研究领域是20世纪6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大致上在20世纪90年代传入中国。”[13]就美国等国环境史发展状况论,尽管有一些学者,如美国丹佛大学J.唐纳德·休斯教授等,在大量实证性研究中,也对环境史理论建设作出重大贡献;[14]但迄今尚未见有关于环境史学科构成之框架体系推出。而中国之环境史研究,由于晚至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起步,理论建设与学科建构方面就显得更薄弱。就当前环境史发展态势论,其分支学科中已见雏形的主要还是专题性(类同于地理科学之部门性的)与地域性(也即地理科学之区域性的)的两大类;从时段看,都是短时段与中时段之断代性的,“尚缺乏通史性的宏大叙事着作”;[15]此外也出现了一些理论性的论文。[16]当然这样的学科构成是不够充分的,虽然这在任何学科发展前期都是必然会出现的现象。展望未来,按照一些环境史学家的见解,环境史的发展空间将会是十分广阔的。如前已提及的美国着名环境史学家J.唐纳德·休斯在《什么是环境史》中曾写道:环境史“是一门历史,通过研究作为自然一部分的人类如何随着时间的变迁,在与自然其余部分互动的过程中生活、劳作与思考,从而推进对人类的理解”。而在他之前,另一环境史学家艾伦·斯特劳德曾在论文《自然总是很要紧吗?追踪遍及历史的灰尘》中述及:环境史并不只是历史学的又一个分支,从而在政治史、社会史和经济史的旁边求得一席之地。相反,它是为所有这些领域的历史学家更好地讲述历史而准备的诠释工具。上述论述充分体现了环境史学家秉持着对自然以及人与自然之关系的新锐认识,力图通过发展环境史研究推进历史学以及世界历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时期。这也表明环境史学家们不仅有意将新的史学理念渗透进与历史学相关的众多研究领域,还将着力在环境史研究领域建立一批分支学科。从今后之发展趋势看,从环境史作为当今史学中一门发展势头十分强劲的新兴学科论,还应有居于其分支学科体系结构上层之环境思想史、环境伦理史、环境制度史以及环境哲学等分支学科。而在这一环境史较为完善的学科体系结构中,居于下层之部门性或区域性环境史研究,都当列入生态环境史之范畴。由此可见,生态环境史研究在环境史学科体系中当居于主流地位。
生态环境史在环境史学科体系中之所以占有主流地位,主要还是由环境史本身所禀赋的学科理念决定的。J.唐纳德·休斯,曾在他多篇(部)涉及环境史理论探讨的论着中反复强调,环境史是用生态分析作为理解人类历史的一种手段。如1994年,他在《潘神的劳苦》一书中阐及:“环境史,作为一门学科,是对自古至今人类如何与自然界发生关联的研究;作为一种方法,是将生态学的原则运用于历史学。”2005年,他在《地中海地区:一部环境史》一书中又写道:“环境史,作为一门学科,是对自古至今人类社会和自然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研究;作为一种方法,是使用生态分析作为理解人类历史的一种手段。”[17]既然环境史创立者们如此强调运用生态学的原则与分析方法来从事环境史研究,那么作为环境史研究主体之部门性与区域性之生态环境史研究,理所当然地成为这门新兴史学之主流。再加上如前已述及的“生态环境”术语之概念,较之一般之“环境”术语概念,本身就彰显了生态学的原则,更为直接地凸现了环境史学科之实质。所以从环境史学科方面而言,接受这一见解是不当有任何障碍的。
三、生态环境史研究的主要内容
回顾人类历史时期,不论中外,在长达二三百万年的旧石器时代,先民们的生存繁衍,时时处处都依赖其周围之环境。然而因处于人类的初始发展阶段,主要从事渔猎采集活动,所以对周围环境影响甚微。但在进入距今约一万年前之新石器时代,由于先民开始从事原始农牧业生产与制陶、琢玉等手工业活动,因而也开始对周围环境有了较明显的影响。自那时以来,特别是在距今五千年前后,世界上许多地区先后迈入文明门槛建立国家,在人口不断增加与生产技术持续发展的驱策下,人类拓殖的区域范围不断扩大,开发经营的程度不断加深,导致生态环境之变迁也更加明显。而在人类历史时期多种多样的人类活动中,与生态环境变化关系密切, 造成的生态环境变化范围广、程度深,对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影响大的,主要有下列几端:
———农业垦殖与农业技术发展;
———牧业生产方式及其技术发展;
———治理江河、修建运河、兴修海塘及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砍伐森林与森林特产经营;
———城镇与交通道路建设以及手工业、矿冶业发展;
———外敌入侵与内部动乱等军事活动以及为防御或进攻而修建的长城、堡塞、关隘、烽燧、壕沟等建筑;
———与上述活动直接关联的中央朝廷和地方官府之制度、政策以及一些学者士人的学术见解、基层社会的乡规民约。
受上述几方面人类活动影响而产生的人类历史时期生态环境之变化,即为生态环境史研究的主要内容。它们是:
1.农业生态环境史。主要包括农业垦殖区域扩缩、农田水利工程导致的田制变化、土壤肥瘠变化以及农作物类型变化等。
2.森林生态环境史。主要包括天然森林、灌木丛与人工林等分布和生长状况变化以及上述变化所造成的相关生态环境要素变化。
3.水生态环境史。主要包括江河溪涧之径流量、泥沙量、水质与湖泊沼泽之蓄水量、水质以及地下水、泉水之涌水量等水文状况变化,还包括河道改徙与湖沼盈缩之变化以及堤坝闸堰等水工建筑之作用与变化。
4.海滨生态环境史。主要包括海岸线分布、滨海地区地形与地物、近海潮汐量、海水质量等的变化以及海滨地区之海堤、海塘等人工建筑之状况与变化。
5.沙漠及其邻近地区生态环境史。主要包括沙漠、沙漠化土地分布及风沙、沙尘暴活动状况及其变化。
6.野生动物生态环境史。主要包括野生动物种属、数量及其分布状况之变化。
7.城镇与工矿区生态环境史。主要包括城镇与工矿业集中地区植被、地形、水文与空气之状况及其变化以及围绕城镇工矿区衍生的交通道路、苑囿陵墓等设施之状况与变化。
此外,导致重大灾疫发生,并影响经济、社会发展之一定区域内气候寒暖干湿变化及异常气象现象之变化状况也可纳入生态环境史研究范畴。
以上是就生态环境史研究内容概括的几个主要方面。当然就上述几个主要方面进行研究时,在时段上既可以是贯通整个人类历史时期的,即长时段的通史性的,也可以是断代之中时段或短时段的;在空间地域范围上,可以是涵盖全国的,也可以是某个小区域的。
四、生态环境史研究之基本理论问题
尽管美国与欧洲、澳洲一些国家之环境史学在20世纪60年代即兴起,但其学科理论等问题尚在探索之中;而中国环境史学,究其实脱胎于历史地理学,因而作为中国历史地理学理论基础的“人地关系”理念,自亦可作为中国环境史,特别是其中之生态环境史研究的基本理论之一。当然环境史作为一门跨越地理科学、环境科学、生态学与历史学的学科,对于前述几门学科的一些相关理论观点也当加以遵循,并在此基础上建构起自身更为完满的理论体系以指导环境史研究工作深入开展。然而,对于生态环境史研究而言,人地关系理念,无疑应作为其学科理论之基础与核心内容。
关于“人地关系”理念,在中国历史地理学界最早对之进行明确阐述的是侯仁之院士。他在1962年初发表于《北京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第1期上的《历史地理学刍议》一文中即指出:“人类的生活环境,经常在变化中,而不是一成不变的”;“这种变化主要是由于人的活动和影响而产生的”;“研究在历史时期主要由于人的活动而产生或影响的一切地理变化,这就是今日所理解的历史地理学的主要课题”。改革开放后,中国科学院钱学森院士倡导建立地理科学,[18]论定地理科学是开放的复杂巨系统,[19]应用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以及区域规划等综合探讨地理科学的工作;[20]中国科学院地理研究所吴传钧院士提出了“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的理念,认为“人地关系地域系统是以地球表层一定地域为基础的人地关系系统,也就是人与地在特定的地域中相互联系、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动态结构”。吴传钧院士还具体阐述道:人地系统是由地理环境和人类活动两个子系统交错构成的复杂的开放的巨系统,内部具有一定的结构和功能机制。在这个系统中,所谓“地”是指由自然和人文要素按照一定规律相互交织,紧密结合而构成的地理环境整体;而“人”,兼有生物属性和社会属性,具有认识、利用、改变、保护自然环境和认识、改变、控制自身的能力,具有活动的社会性,因此人地系统具有自然与社会两种属性。[21]在上述诸学者相关理论思想的启示下, 1992年笔者曾就“人地关系”理念作进一步的引申,提出人类历史时期之人地关系是“多元复合双向制约体系”,并阐释道:人类历史时期之“人地关系”,实际上就是不断发展的人类社会活动与不断变化的地理环境之间的一个双向制约体系。因为,参加到这一体系中来的,不论是人类社会活动方面的,还是地理环境方面的,都有众多的要素,彼此交织,相互影响,形成一个复合的体系。[22]之后笔者又曾在一些专题性研究课题中运用这一见解,对中国一些特定区域在解决保护生态环境与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这一重大问题时应如何正确应对、协调运筹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提出了破解方略。有的还对人地关系中相应各方制作图解模型,[23]更直观地揭示其间人与地各方相互作用、制约的关系,并强调“人”这一方之政府行为,特别是政府制定、执行正确的发展方略与政策居于主导地位,起着关键性作用。
依循“人地关系”理念以及将之具体化为“多元复合双向制约体系”,对于深入研究生态环境史的相关课题而言,应该说会有所助益。例如,要研究一个地区某一人类历史时期野生动物生态环境史,首先当然要复原这一历史时期该地区野生动物种属、数量与分布范围之变化,接着在分析导致上述变化之原因时,既要探寻大的气候变化对该地区森林、草原等自然植被与水资源等造成的影响,也要考虑当地居民进行农牧业、林业与林特产业、狩猎业、商贸业以及人口、城镇、交通等之变化状况,还要注重该地官府与民间的相关政令及规约,并落脚到这些人为活动对野生动物生境之影响上。只有将上述多元要素中的相关内容汇集起来,置于一个体系内,逐一研究相互制约、影响的具体状况,然后再进行综合研究,方可对该地区在某一人类历史时期野生动物生态环境史作出全面而又深入的论述,获得有价值的研究成果。可以说,只有以“人地关系”理念作为生态环境史研究之基本理论,进行严谨周密的研究,才能在推进实证性个案研究的同时,不断充实丰富生态环境史之理论内涵,促进环境史理论体系建设。
[1] 上述内容主要参考《中国大百科全书·地理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0年)中林超、杨吾扬撰“地理学”与陈传康撰“地理环境”条目。
[2] 参见《中国大百科全书·环境科学》(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83年)中吴学周、王德铭、刘培桐、刘天齐、周富祥撰“环境科学”条目。
[3] 参见王如松:《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桥梁———人类生态学研究进展》,《中国生态学发展战略研究》,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1991年。
[4] 参见莱斯特·R.布朗:《生态经济———有利于地球的经济构想》,林自新、戢守志等译,北京:东方出版社, 2002年。
[5] 参见余谋昌:《生态哲学》,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2000年。
[6] 弗·迪卡斯雷特:《生态学———一门关于人和自然的科学是怎样产生的》,《信使》(中文版) 1981年第11期。
[7] 如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张天曾研究员在《资源科学》1981年第1期发表的《中国干旱区水资源利用与生态环境》及中国科学院长春地理研究所黄锡畴研究员在《地理科学》1981年第1卷第2期上发表的《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生态环境现状及其保护》等文即用了“生态环境”这一术语。
[8] 侯甬坚:《“生态环境”用语产生的特殊时代背景》,《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第1辑。
[9] 李志江:《“生态环境”、“生态环境建设”的科技意义与社会应用》,《科技术语研究》2005年第2期。
[10] 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研究小组:《生存与发展———中国长期发展问题研究》附件三“中国生态环境问题的宏观分析”,北京:科学出版社, 1989年。
[11] 详见华林甫:《中国历史地理学五十年(1949—1999)》,北京:学苑出版社, 2001年,第142页。
[12] 孙冬虎:《北京近千年生态环境变迁研究》,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 2007年,“引言”。
[13] 参见包茂宏:《解释中国历史的新思维:环境史———评述伊懋可教授的新着〈象之退隐:中国环境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3辑。
[14] 参见J.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梅雪芹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年,“译者序”。
[15] 包茂宏:《解释中国历史的新思维:环境史———评述伊懋可教授的新着〈象之退隐:中国环境史〉》,《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4年第3辑。
[16] 如包茂宏:《环境史:历史、理论和方法》,《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第4期;侯文蕙:《环境史和环境史研究的生态学意识》,《世界历史》2004年第3期;王利华:《中国生态史学的思想框架和研究理路》,《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6年第2期;梅雪芹:《中国环境史的兴起和学术渊源问题》,《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
[17] 参见J.唐纳德·休斯:《什么是环境史》,“译者序”。
[18] 钱学森:《发展地理科学的建议》(在第二届全国天地生相互关系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大自然探索》第6卷第19期, 1987年。
[19] 钱学森:《现代地理科学系统建设问题》(在第三届全国天地生相互关系学术讨论会上的发言),《地理环境研究》第1卷第2期, 1989年12月。
[20] 钱学森、于景元、戴汝为:《一个科学新领域———开放的复杂巨系统及其方法论》,《自然杂志》第13卷第1期, 1990年。
[21] 吴传钧:《论地理学的研究核心———人地关系地域系统》,《经济地理学》第11卷第3期, 1991年。
[22] 详见拙文:《论历史自然地理在当前地理学学科体系改造中的地位与作用》,《历史自然地理研究》1994年第1期。
[23] 详见拙文:《制定并执行正确的政策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点》,朱士光、德·瓦杰帕依主编:《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西安: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 1997年;另见拙文:《西部大开发中的生态环境制约作用及应对方略》,朱士光、肖爱玲编:《西部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与环境保护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西安:三秦出版社, 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