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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清代钟山书院的各项制度及其运作
雍正元年(1723年),钟山书院在南京城建立,其后迅速发展壮大。乾嘉时期,它被誉为“海内四书院之冠”①。钟山书院之所以迅速崛起,与其各项制度密不可分,但关于钟山书院的各项制度,学界目前鲜有研究。本文览辑史料,考察钟山书院管理人员的聘任、生徒招收、经费、教学、考课、祭祀、藏书、刻书等各项制度及其运作,以期深化书院史研究。
一 人员聘任
钟山书院设掌教1位,或称山长、院长②,主管行政管理和教学事务,其选拔办法为:“采访有文望、品望,年高而精明强固,足以诲人者为之,不拘爵秩,不拘本省、外省,督宪修庄启聘仪,付地方官敦请。如辞未赴,仍再启固请。速驾至,则具柬拨舆远迎。”③掌教的待遇较为优厚,每年馆俸300两,每节节仪6两,每月供膳银10两,另有厨役、水火夫供其驱使。掌教多由名士担任,其中既有汉学名家,也有宋学砥柱。
掌教之下,钟山书院还设有副掌教2名,以赞襄掌教。副掌教主要负责“稽查出入,课其勤惰。每季檄调学优行洁之教官,轮班值季,以司其事”④,并分别管理书院东、西偏号舍诸生。监院是参与钟山书院行政管理的重要职务。监院一如其名,有监试院长之权,并向地方衙门负责,主要由学官担任,如黄应松、储师轼。雍正十三年,黄应松担任上元训导,并任钟山书院监院。乾隆年间,常州储师轼也曾以学官担任钟山书院监院。袁枚《随园诗话》载:“丙辰,在都诗人大会。有常州储君师轼字学坡者,年最长,为生中祭酒。后三十年会试,出余门生李英名下,选作校官,监钟山书院。”⑤
二 生徒招收
钟山书院招收的生徒可分为内课、外课、附课3种。内课、外课名额固定,分别是50名、70名。此外,为了照顾驻防八旗,书院别设驻防内课、外课,各收旗生5名。内课、外课生徒皆有膏火银, “内课月二两四钱,外课半之”⑥。附课生徒则名额不固定,也无膏火银。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在院肄业的附课生一度达到100余人⑦。书院还制定了诸生赏格:每月两课,特等赏银5钱,一等4钱,二等名次靠前者3钱⑧。
钟山书院允许外籍士子附试,但必须有本学学官印文,否则不准。《钟山书院志》载有《肄业诸生姓氏》,记载了雍正四年以前的钟山书院生徒姓氏、来源地及其身份等信息。从生徒来源地看,书院诸生主要来自江苏、安徽两省,但江西、浙江、直隶、山东、河南等地的士子也为数不少。从身份来说,书院生徒既有来自府、州、县、卫学的生员,也有举人、监生、贡生,甚至还有县学教谕。可见,钟山书院是一座跨省区的特大书院,是各种士人的学习进修之所,是当时东部地区的文化教育重地。钟山书院建立伊始即具有的规模,也为其发展成为“海内四书院之冠”奠定了基础。
书院建立后,查弼纳即亲自主持考试,将合格士子录送书院肄业。他还发布《取各属生员入院肄业檄》,要求“府州官吏立即转行该学,将后开诸生径行具文申送赴省,以凭发入书院肄业。该地方官量资路费,俾即起行……书院掌教即日到院,诸生务于六月二十日到省,入院肄业,毋得稽延”⑨。首任掌教宋衡抵任后,查弼纳又令人贴出《开馆日期告示》,晓谕诸生。不久,他又作《饬诸生牌》,令士子知悉书院事宜。
在士子的生活条件方面,钟山书院也有规定。书院设有房间,供诸生住宿,房间较为宽敞。一般情况下,定制2人1间,人少之时,也可1人1间。房间内有木床2张,书架2座,桌凳俱全。书院东西两边设有大厨房,其中锅、缸、刀、铲等厨具皆备,士子可以独锅治爨。诸生每月可得米3斗、纹银9钱,以作生活之资。此外,官府还专门雇佣水火夫,负责诸生炊汲力役,一般每10名生徒拨给水火夫2名。
三 书院经费
钟山书院的建立及其运行所需经费为数不少,其经费主要来源于御赐帑金、地方官府经费、官绅捐资、充公款项,具有鲜明的多样性。
御赐帑金。雍正十一年,雍正帝发布了事关清代书院发展的重要上谕,一改之前的限制政策,鼓励地方兴办书院,其中规定:“督抚驻扎之所为省会之地,着该督抚商酌举行,各赐帑金一千两。”⑩钟山书院将雍正帝所赐帑金存交典商,收取利息以充经费。发典生息,按月计算,“每月一分五厘生息,以为添补书院膏火之用”11。
地方官府经费。除前述御赐帑金外,雍正帝还要求“其不足者,在于存公银内支用”12。两江总督、江苏巡抚、安徽巡抚共同负责为钟山书院筹措经费,而江宁府则负责其经费管理事宜,“至季终,将分给过食米、薪水、奖赏若干,造册报本司备案,呈送督抚各部院核销”13。
官绅捐资。正是由于以查弼纳为首的官员捐俸,钟山书院才得以建立。此后,官绅捐输也成为钟山书院经费的重要来源。
充公款项。嘉庆二十五年(1820年),两江总督孙玉庭建议将刘沄的当铺没收充公,改作书院等项经费,获得朝廷批准。其奏折中言:“惟运司刘沄系现任大员,既有祖遗典本,自当另交亲属于别省开设,乃不自避嫌,即于服官省分听信长随茅二荐引本处职员合伙营利,实属卑庸,不明大体。是以臣请将当本银两罚令入官充公示儆……合无仰恳皇上天恩,特降谕旨,将前项入官本银八万两按数追齐,提贮江宁藩库,即赏充省城书院、普济堂不敷经费及修补冲途道路、桥梁工用。”14道光元年(1821年),因这笔款项被大量挪作他用而造成书院费用不敷,孙玉庭再次具折,要求保障书院经费:“除将余剩充公银一万八百六十两零尽数拨□外,尚少息本银一万三千余两。司库查此闲款可动,惟有收存各层召买淤地充公价银一款……臣查江宁省会书院为国家乐育人材之地,列圣培养,人文蔚起。近年物价増昂,书院师生一切修脯膏火于例销之,亦不能不为加增补……惟茅二案内外款充公项下仅余银一万八百六十两一铺八厘,计不敷银一万三千一百三十八两七铺一分 □□。仰恳圣恩,于司库收存新淤召买充公款内赏拨银一万三千余两,凑拨筹备,以资两书院不敷经费。”15
四 教学与考课
雍正三年,查弼纳发布了《书院长久规模告示》16,作为钟山书院的管理章程。其中,开列规条13则,多与书院教学、考课有关,如作息时间、请假规则、教学内容与方法、考课制度等。
作息时间。书院在二门上设大梆,由守门人看管,“每日听五更鼓歇,即发头梆;天将亮,即发二梆;天大亮,即发三梆,以便各号齐起工课”。讲堂之上设有云板,便于传集诸生。每月初一、十五为会讲之期,初六、十二为会课定期。会课之时,诸生更需早起。
请假规则。诸生因事离开书院,需要请假。若请假一两天,应禀明掌教、副掌教,注册后方准出院。如告假半月以上,副掌教还需禀明江宁府,并转报两江总督,经批准之后方可离院。否则,诸生会受到严厉处罚。
教学内容与方法。书院教学增加经学比重,以应对科举考试。查弼纳强调师长应诲人不倦,对诸生当严格要求,生徒应该砥行修品,自行选择读书篇目,但应“间日自拟题一二篇,多作则心灵手敏,异日临场有如流水。亦须送师长一阅,求其细细批示”。
考课制度。为了能在科举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钟山书院在考课时特别强调经学。查弼纳要求
“每月会课,既有经题,须作经艺,即当日不能完篇,续送亦可。即以一经为一束,另于正案之外,各分等第。听掌教径自揭示院中,使肄业者鼓舞加功,以为棘闱夺帜地”。会课优异者,各有奖励。
钟山书院的考课,分为师课、官课。师课由院长主持,一般每月2次。官课则由两江总督、江宁布政使等官员主持。清中期以前,钟山书院官课较为规范,成效也较明显。晚清以降,官场日益腐化,官课渐趋流于形式。这种情况当时即被有识之士察觉,以至于成了撰写小说的素材,如吴趼人在《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对钟山书院官课的生动描写16。
宋衡赴任后,作《孝悌讲义》《忠恕讲义》以教诸生,并模仿《白鹿洞书院揭示》《程氏家塾读书分年日程》制定教条。教条内容主要为:“敦躬行,以忠孝为本始;慎交游,以礼义为信从;明经学,以传注为楷模;课文艺,以经史为根源。”17院长杨绳武专门制定了规约,其大纲为:“先励志、务立品、慎交游、勤学业、穷经学、通史学、论古文源流、论诗赋派别、论制义得失、戒抄袭倩代、戒矜夸忌毁。”18这些讲义、教条、规约,皆首重培养生徒品行,其次则强调教授生徒学问。书院意欲突破囿于科举之习,这从“敦崇实学”匾额以及教条的某些内容即可看出。随着一批汉学名家、理学名儒主持讲席,钟山书院成为当时重要的学术中心。
然而,书院创立伊始,查弼纳即强调“棘闱夺帜”,使书院在学术与科举之间摇摆,有时更倾向于重视科举。查弼纳公开宣称:“每届科场,凡肄业中式者,许鹿宴后迎入书院,谒圣谢师,并刻公匾题名。”19两江总督高晋也承认:“历年来,山长迭更,不一其人,惟原任翰林院编修杨绳武及休致翰林院检讨夏之蓉掌教最久。杨绳武早已病故,夏之蓉因年老于本年秋间辞回原籍。考其平素在书院时,虽知勤于训士,然不过每月两次课以诗文,评定甲乙。生徒中间有工于词翰、获与科名,未闻别着成效。”20
有些人士虽然意识到问题所在,但囿于整个社会的评价体系而少有作为。高晋提及叶酉担任院长时竟说:“兹查叶酉于三十一年春到院,虽年逾七旬,而精力不衰,训课诸生,具有程法。每月两课,品评甲乙,人皆服其公。当乾隆三十年乙酉秋闱,在院诸生仅取中一名。今三十三年戊子乡科,书院中取中正榜三名,副榜二名,是以本城及外郡士子无不鼓舞奋兴。虽内课、外课限于定额,不便逾额多收,而现在各生中自愿不支膏火在院附课者,统计不下一百余人,似已稍有成效。”21可见,钟山书院的科举考试成绩是高晋评判其办学成效的主要标准,也是影响其社会声誉的最重要因素。
五 祭祀、藏书与刻书
钟山书院建有后楼,其中供奉至圣先师牌位。查弼纳所列规条中,要求“每逢朔望,诸生同师长拜先师。礼毕,即向师长一揖,同学诸人即于其地总相对一揖”22。可见,钟山书院祭祀孔子有一套礼仪,并将其常态化。
此外,书院设有享堂,专门祭祀与书院有关的重要人物。所祀人物,主要分为两类:一为名宦,如两江总督查弼纳、德沛、尹继善,巡道方昂等;二为书院院长,如杨绳武、夏之蓉、钱大昕、卢文弨、姚鼐、胡培翚、任泰等。
钟山书院藏书的管理,有一套严格的规章制度。书院置有书橱若干,皆由优良杉木制成,将其安置于内厅堂,“每乘书橱用大锁一把,钥匙交副掌教收执”。副掌教负责书院平时的图书管理事宜,岁暮及新年时节,“副掌教归任,将钥匙送江宁府谨收,不许疏失”22。书院师生借阅书籍,必须登记造册,以免丢失。
钟山书院藏书来源不一,主要为御赐书籍和官府置备。御赐书籍,尤以乾隆时期较为突出。乾隆十六年,皇帝颁赐钟山书院武英殿新刊《十三经》《二十二史》各1部22。乾隆三十七年,军机处草拟了一份清单,最终由皇帝定夺,将《钦定重刻淳化阁法帖》赏赐给各大臣、衙门、书院等,其中就包括钟山书院23。次年,乾隆帝正式将《钦定重刻淳化阁法帖》颁赐给钟山书院1部24。高晋将其装裱后,转送至书院收藏。官府置备。钟山书院建立时,查弼纳即给书院颁发了31种书籍,兹将其所颁书籍列表如下:
查弼纳颁发钟山书院书籍一览表书 名数 量书 名数 量书 名数 量《易经》1部《春秋》1部《册府元龟》30套《十三经注疏》20套《字鉴》1套《张南轩》1套《事文类聚》6套《通鉴纲目》11套《名臣奏议》8套《广舆记》1套《殿阁词林》1套《性理节要》3套《明诗综》4套《性理大全》3套《广韵》1套《元遗山集》1套《朱子大全》4套《小九经》1套《小学》1套《六经正讹》1套《性理四书》1套《礼记》1套《韵府》2套《焦氏易林》1套《治安文献》2套《四书易简》4套《群芳谱》2套《诗经更定》1套《戴订大全》2套《玉篇》1套《智囊》2套钟山书院刻书质量好、名气大,但以刊刻与书院相关的文献为主。南京图书馆现藏有《钟山书院志》16卷,首1卷。该志为书院肄业生徒汤椿年纂辑,于雍正三年编修,次年增补,并在钟山书院刊刻成书,其书版也一直收藏在院内。
综上所述,钟山书院建立后,各项制度逐渐完善,为其迅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正因如此,乾嘉时期的钟山书院被誉为“海内四书院之冠”,成为清代书院中的佼佼者。但是,其各项制度在运作过程中,并非完全遵循既定设想,而是不时偏离轨道。随着书院的发展,种种始料未及的问题不断涌现,使钟山书院面临着考验。
注释:
①冯煦:《蒿盦类稿》卷二二《重建钟山书院记》,《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第1209页。
②乾隆三十年以后,官方统一改称院长。
③④汤椿年:《钟山书院志》卷七《延师》,赵所生、薛正兴:《中国历代书院志》第7册,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41—542、542页。
⑤袁枚:《随园诗话》卷一三,《续修四库全书》第1701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444—445页。
⑥(光绪)《续纂江宁府志》卷五《学校》,《金陵全书》甲编方志类府志第22册,南京出版社2011年版,第191页。
⑦2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两江总督高晋奏为江苏钟山书院院长叶酉年老辞职为延原任宗人府主事顾镇任职事》,乾隆三十四年三月十二日,档号:04—01—38—0183—032。
⑧汤椿年:《钟山书院志》卷八《养士》,赵所生、薛正兴:《中国历代书院志》第7册,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43页。
⑨13161921汤椿年:《钟山书院志》卷六《文告》,赵所生、薛正兴:《中国历代书院志》第7册,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35—536、534—535、537—541、540、538页。
⑩12《清世宗实录》卷一二七,雍正十一年正月壬辰,《清实录》第8册,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666页。
11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江南司移为查明江宁钟山书院及徽州紫阳书院生息银两事》,乾隆三十四年三月,档号:03—0702—041。
1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两江总督孙玉庭奏报追齐入官本银提贮江宁藩库以充书院经费等事》,嘉庆二十五年十一月十二日,档号:04—01—35—0499—027。
1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军机处录副奏折,《两江总督孙玉庭奏为筹拨省城书院等处经费事》,道光元年十一月十二日,档号:03—3333—057。按:原档有些部分遭到磨损,也有字迹模糊而无法辨认之处,文中皆以“□”标识。
16吴趼人:《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10页。
17汤椿年:《钟山书院志》卷十《教条》,赵所生、薛正兴:《中国历代书院志》第7册,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46页。
18杨绳武:《钟山书院规约》,《丛书集成》续编第78册,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年版,第859—862页。
20《两江总督高晋奏报江宁省城钟山书院历任山长情形折》,乾隆三十年十一月十七日,《宫中档乾隆朝奏折》第26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84年版,第621页。
21汤椿年:《钟山书院志》卷九《经籍》,赵所生、薛正兴编:《中国历代书院志》第7册,江苏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第544页。
22《清高宗实录》卷三八四,乾隆十六年三月戊戌,《清实录》第14册,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44—45页。
23《军机处为奉旨颁赏〈重刻淳化阁法帖〉拟进大臣并各省书院等清单事奏折》,乾隆三十七年十一月初四日,韩永福编选:《乾隆朝书院档案》(下),《历史档案》2012年第4期。
24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两江总督高晋奏为〈钦定重刻淳化阁法帖〉奉旨颁赐钟山书院一部代在院肄业贡生等谢恩事》,乾隆三十八年四月初八日,档号:04—01—38—0008—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