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1~1927年的中国商人与政治:文献批评与理论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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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1911~1927年的中国商人与政治:文献批评与理论构建


商人与政治的研究主题,一直为国内外学者所关注。但长期以来,学者们的研究似乎都束缚于“资产阶级”的概念体系或者“现代化”的理论取径,而对中国近世的政治、社会变迁与商人的观念、行为间的互动关注不够。其实,讨论近世商人与政治的关系如不从商人本身的角度出发,并且与急剧的社会变革相联系,其视野上既有盲点,论述也必流于牵强。对于商人而言,政治意识的抬升与降低以及政治参与的程度等等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政治力的冲击如何影响到社会秩序的变动,以及他们自身的利益,而他们又该如何因应这些变量。本人研究的重心即在于透过商人自身的视线,去梳理商人与政治、社会三者间的互动史实,进而分析其中所蕴含的历史经验与理论启示。在此研究中,以1911至1927年的江浙地区为考察对象,先看看晚清以来该区域内社会变迁的态势与商人的变化,再对近世三种主要的政治力:革命、战争、民族主义运动对社会的冲击及商人的反应做具体研究,然后分析政治力冲击下商人所出现的种种变化。
一、文献批评
1980年代前,“商人与政治”的主题在中国大陆学界主要被置于“中国资产阶级”的框架中加以讨论:其一,着重分析政治运动的“阶级基础”。如立宪运动的阶级基础、辛亥革命的阶级基础。其二,将商人划为买办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认为阶级属性决定政治立场。其三,分析“中国资产阶级”的特点(如软弱性、妥协性、两面性)及其根源,如“封建脱胎”说、“工业弱小”说、“政治幼稚”说等等。(注:主要可参考复旦大学历史系编《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研究》,复旦大学出版社,1984年2月;《近代中国资产阶级研究续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6年7月。)
1980年代后,关于中国近世商人的研究出现一些新的变化。学者们突破以批判为主的论述模式,试图对“资产阶级”或“资本家阶级”在近代历史中的表现给予一定的公正评价,其研究工作多侧重于讨论他们对革命的态度,或者按照资产阶级的阶层分析法将多数商人纳入到“民族资产阶级”的范围,与“大资产阶级”或者“买办阶级”作些区分。稍后,又开始对“买办阶级”及“大资产阶级”进行具体的分析,尽量将这些概念具体化,而避免政治化的定性分析。这些研究仍多从中国资产阶级发展史的角度来进行,政治色彩仍很浓。对于晚清商人的研究,更是被置于辛亥革命史的框架中进行。
作为对资产阶级集团分析的一种路径,1980年代后商会史热潮在大陆亦开始兴起,分析的动机多出于更加清晰地了解资产阶级的政治动向。所以在时段上、价值取向上均有鲜明的时代特色。此前讲“民族资产阶级”,其所指多停留在“维新派”、“革命派”以及知识精英的身上,而真正的商人却反而被淡忘。商会史的研究者将“民族资产阶级”的主体重新提出,从而根据新的基础来判断“民族资产阶级”或者“资产阶级”的特点。在这些研究者的笔下,商会标志着中国资产阶级“独立阶级队伍的形成”,成为“资产阶级争取政治地位与利益,以及与帝国主义与封建势力斗争的重要场所”。论者们一方面承认商会所代表的资产阶级有一定的促进经济发展的“进步性”,体现了资产阶级发展资本主义的要求,但认为它无法摆脱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的制约,政治上表现出很多的“软弱性”。(注:冯筱才:“中国商会史研究的回顾与反思”,《历史研究》,2001年第5期,待发表中。)
进入1990年代,学者们开始在研究中尝试着引用各种新的理论框架与概念,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有了进展:其一,商人的政治参与意识。学者们认为商人的政治参与意识开始抬头,由“在商言商”向“在商言政”转变。其二,商人与政府之间关系。论者多以“民族资产阶级”的阶级利益需求作为分析其与政府关系的关键,把商人与政府的离合作为判断其政治独立性或进步与否的标尺。其三,商人在政治运动中的表现。多数学者认为在晚清至民初期间,商人们的政治表现呈"M"型,商人们在1860年代后政治上日趋活跃,至清末立宪运动及辛亥革命达到第一个高峰。后来由于反对“二次革命”政治上出现倒退。1915年后,政局日益混乱,商人们的政治表现又呈上升势头,到1920年代中期,达到第二个高峰。但在国民党上台后,受到压榨,最终丧失了“政治自主性”。(注:关于1990年以后研究的具体评述,请参见冯筱才“中国大陆近代商人之研究”,《近代中国史研究通讯》,台北,第26期,1998年9月,第87~98页。)
在西方,1960年代后,一些学者即在从事为中国“资产阶级”正名的工作,强调商人对“国家现代化建设”所做的贡献。或者以“对抗论”来重新阐释商人与政府之关系。官商关系长久以来都是他们讨论的焦点。如陈锦江(Wellington K.K.Chan)、曼素恩(Susan Mann Jones)、小科布尔(Parks M.Coble)、白吉尔(Marie-Claire Bergère)、傅士卓(Joseph Fewsmith)等人均有相关专着问世。(注:Wellington K.K. Chan,Merchants,Mandarins,and Modern Enterprise in Late Ch''ing China,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7;Susan Mann, Local Merchants and the Chinese Bureaucracy,1750~1950,the Board of Trustees of the Leland Stanford Junior University,1987;Marie-Claire Bergère,The Golden Age of the Chinese Bourgeoisie,1911~1937(L''Age d''or de la bourgeoisie chinoise,1911~1937,Flammarion,1986).translated by Janet Llovd.(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9)(中文版由张富强、许世芬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月。以下引用该书均为中文版页码);Joseph Fewsmith,Party,State,and Local Elites in Republican:Merchant Organizations and Politics in Shanghai,1890~1930(Honolulu: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85);Parks M.Coble,Jr,The Shanghai Capitalists and the Nationalist Government,1927~1937(Cambridge,Massachusett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4).)其中白吉尔与傅士卓的着作主要讨论的即是1911~1927年的政商关系。白氏在其着作中将1911~1927年视为“中国资产阶级”发展的“黄金时代”,“资产阶级”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趋势崛起,取得了一系列的“经济奇迹”,政治上也日益觉悟,并曾试图去建立一个自己的政权。然而最后却归于失败,“资产阶级”走上了依附国民党的道路。而傅士卓的着作,主要从上海的商业组织入手,去探究晚清至国民党上台之间商人与政治关系的演化。他认为上海的商人自晚清后,由于观念的变化,组织的创建,自治运动的参与,日益表现出政治方面的发展,五卅运动则代表“商人组织政治化”的一个高峰。1927年后国民党人曾试图以党化商民组织整合上海商人,但遭到反抗,最终双方妥协,形成一种国家统合主义(State Corporatism)。而曼素恩则关心“民间力量”的成长,认为它隐含着对“国家”的反抗。小柯布尔等人更把“政府”视作阻滞商业发展的力量。
台湾学者如李达嘉、张桓忠等人亦就商人与政治发表了多篇着述。(注:李达嘉:《商人与政治:以上海为中心的探讨,1895~1914》(以下皆简称《商人与政治》),台湾大学历史学研究所,1995年;又:“从‘革命’到‘反革命’——上海商人的政治关怀和决择”,《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3期上册,1994年6月;“袁世凯政府与商人(1914~1916)”,同上,第27期,1997年6月;“五四前后的上海商界”,同上,第21期,1992年6月;“上海商人与五卅运动”,《大陆杂志》,第79卷第1期,1989年7月;张桓忠:《上海总商会研究:1902~1929》,台北,知书房,1996年。)特别是李达嘉在其以“商人与政治”为题的博士论文中,认为自1895-1914年,“近代中国商人政治意识逐渐兴起”,但是面对政治强权,最终只有无奈地被压制。(注:达嘉:《商人与政治》,第285~287页。)
历史研究应该围绕“问题”而展开,自无异议。(注:余英时:《中国近世宗教伦理与商人精神》,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87年1月,第55页。余氏认为:现代的史学论文大致是以“问题”为中心的;一般而言,史学工作者都应遵守十九世纪艾克顿(Lord Acton)的名言:“研究的对象是问题而不是断代。”)往往什么样的问题便决定有什么样的历史叙述与解释。以“商人与政治”的题目而论,以上中外学者,虽然关注的重心不一,但是所提出的问题其实却相差不大,基本上是围绕着“商人为什么不能在政治上有所作为”或者“中国近代商人为什么不能构成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展开的。这些问题其实均在预设中国近世的商人群体有政治企图,但是由于自身的力量虚弱或者强权的压制而最终未能实现。我的一个与众不同的问题是,中国近世商人真的想在政治上有所作为吗?他们真的想构成一种独立的政治力量吗?
其实,上面许多学者在研究“商人与政治”时,多以上海作为其举证的唯一中心。然而,欲通过对政治化程度最高的上海来观察商人的政治动向,笔者认为难度极大。政治之谜中,哪些是商人的“做秀”?哪些又是他们的真意?左右商人行为的种种因素,哪些是上海特有的,哪些又是在别处可遇到的?不作认真深入的考察是很难发现的。
笔者认为,要看清中国近世商人的政治观念与行为,仅从上海着眼是远远不够的。商人的特性,固然有地域的差别,但在职业范围内,商人的共性确实是存在的。而如何找出这些共性,就需要我们将观察的视野放开阔一些。即使要了解上海商人的政治旨趣,笔者认为亦应将上海放在江浙地区之中作一比较,而不能把它“典型化”。要判断商人的政治动向,首先便需要有一个恰当的视点。
其次,更不能以预设的政治化框架去套商人的言行。论者往往先预设商人有政治志向,或者与“国家”相对立,然后便将论述重心放在分析为何此种意愿不能实现。但是此种前提本身即需要证明。此种取向往往是由于论者的知识分子立场所引起的。有时我们可以发现偏激的政治倾向充满于论者的文字之中,对党派政治的厌恶和对“军阀”个人的不喜欢,致使分析流于粗糙。虽然有时论者可能找到一些例子来作局部证明,但均未能明了事实的全部。为什么我们不能先放弃预设的知识分子的立场,或者避免使用一些容易引起争论的概念(如“资产阶级”、“资本家阶级”),从商人所经历的事实本身出发去作适度的分析呢?
再次,论者往往没有将研究主体作适度界定。在他们的研究中,民族主义运动与革命、战争等不作区别,对内与对外混为一体;所谓“资产阶级”,不分商人与“知识分子”甚或“党人”。论者笔下主要关注的所谓“政治”其实主要以“政治作为”为核心,诸如商人的政治参与、政治意识的觉悟甚至所谓“自由主义”等等,因此他们笔下的“商人”失去了商人的本来面貌,而成为了“泛政治化”的“虚拟对象”,但是这却根本不是民初中国商人的主要形象。由于此种严重偏狭,我们很难从他们的着述中找到民初商人对政治的真实反应。
总之,史家对民初商人与政治的关系虽然已有相当深入的探讨,但是在研究视角、理论架构与概念界定等方面均有一定的局限性。由于许多描述既未能摆脱政治化的思维框架,忽略了商人自身的根本诉求,因此无法对民初商人的行为有一个合理连贯的解释。
二、概念的厘清
近世中国社会无疑处于急剧变迁之中。经由内部因素的嬗变及外力的冲击,中国社会结构机制均有巨大的改变。此种变化,无论是文化象征、行为准则、价值体系的层面,还是政治制度、经济结构等层面,均有广泛的表现,这即是笔者所谓的“变革社会”。把“商人与政治”放在一个动态的社会中来作考察,能使我们注意到种种变化因素的作用,而避免静止孤立的分析。
“商人”一词,在近代汉语中含义甚广,几乎涵括了各种与民生相关行业的经营者。但国内外学者在对其进行具体研究时,采用的概念往往并不都是“商人”二字,而是随着考察时代的更替有所变化。如于明清时期便径直用“商人”称呼研究主体,清末民初后则多根据阶级分析法,将工商业者归入不同类型的资产阶级:官僚资产阶级、买办资产阶级(亦有称买办阶级)、民族资产阶级等等。此种分析明显带有先入为主的政治判断,对历史人物的客观评价颇为不利。尤其是“资产阶级”一词,由于其概念范围甚广,把知识分子、党人、军人甚至学生等等均包括其中,而这些群体的政治旨趣却相差甚远。所以笔者认为这个词语最不适合用作分析商人的概念。近十多年来,这类状况有了改观,一些论者开始使用具有限定意义的替换概念来指代商人阶层,如“早期资产阶级”、“资本家阶级”等等,虽然这些替换词语能起到一定的修正作用,但其本质实际仍未跳脱“资产阶级”的概念框架。另一个目前使用甚为频繁的词语“绅商”,因其界定不易,且难以分清“绅”与“商”的区别,其实亦不能滥用。(注:当然,“绅商”是近世中国历史上既存的概念,而且在许多时候,地方上的活动是由“绅”与“商”一同参与的,甚至未必能分清哪些工作是“绅”做的,哪些工作又是“商”做的。在此时,我们可能不得不采用“绅商”一词。但是,如果事实上可能的话,便要尽量分开来讨论,否则不能看清两者的区别。本文中,笔者亦遇到此一问题,但如果可以分清角色,便尽量不使用“绅商”一词。)
笔者认为讨论某一历史主体最好直接使用当时社会上惯用的称呼,或者他们自己所使用的名词,最好不要使用带有褒贬色彩或者意识形态成分较浓的词语。如果后来的研究者一定要用新概念来对某一社会群体作归纳,那么,这种归纳不应出现众多指代不明或者有“史料前预设”的问题。(注:所谓“史料前预设”,笔者意指论者在讨论某一历史问题时,不是从史料入手,而是从某一特定理论框架或者意识形态入手,预先确定一些假设,然后去从史料中寻找“证据”证实。)因此,笔者径直用“商人”这一中性的概念来指称本研究的主体。
本研究中所指的“商人”是一个泛指性概念,其定义则以民初所颁布之“商人通例”为准。(注:1914年北京政府公布的(商人通例)规定商人为商业之主体,而商业则包括以下17类;买卖业、赁贷业、制造业或加工业、供给电气煤气或自来水业、出版业、印刷业、银行业兑换金镶业或贷金业、赡承信托业、作业或劳务之承揽业、设场屋以集客之业、堆褛业、保险业、运送业、承揽运送业、牙行业、居间业、代理业。参看张士杰编,《商人宝鉴》,商务印书馆,1935年5月,第425页;陶汇曾编:《商人通例释义》,商务印书馆,1925年10月,第13页;刘绍基编,《商人要览》,南京书店,1933年4月,第14~25页。)不过,我认为在讨论近代商人问题时,应把一些虽然侧身于商界,但其主要活动却在政界或者党军界或者学界的人和普通商人作适当的区分。就其主流来说,商人自然是以经商为其主业,其兴趣和理想亦在其中。不能把一些暂居商界的党人、政客作为商人的代表来举证。甚至“商客”也不能算作民初中国商人的主流。(注:罗志田曾在一篇论文中引用杨荫杭所谓“商客”一词,来指代民国初年新出现的介于政商之间的边缘小社群。参见罗志田〈近代中国近代社会权势的转移:知识分子的边缘化与边缘知识分子的兴起〉,《开放时代》,1999年7、8月号,第12页。)
国内外学者讨论商人与政治的问题,多喜欢从商人组织入手。这固然有其研究的方便,亦能带来许多的启发,但是问题可能也不少。此种“集团分析”,有时会因取证的难度而容易将一些个人的行为当成是集体的行为;即使作者确实是使用了“集体证据”,但可能会忽视团体可能受个人或者派别的操纵。论者可能因过分重视个别团体如商会,而忽视其它商人团体,或者更多商人个体的表现。尤其是在处理商人与政治关系的主题时,此种问题对观点的影响尤其大。本研究中的“商人”,将尽量从个体出发,同时注意在具体的政治事件中组织与个人态度的差别。
所谓政治,在本研究中主要指近世三种主要的政治力:革命、民族主义运动、战争。笔者主要讨论的是这三种政治力对商人造成的冲击及商人的反应。近世中国商人与政治关系密切,商业发展与政治变革既息息相关,商人之事业更受政府政策的影响;同时政治变迁亦加剧了商人阶层的复杂化,近世政治党派甚至渗透进商人社团而影响商人的活动。
以前的学者讨论中国的商人与政治,多以上海为中心,或认为上海具有代表性。(注:李达嘉:《商人与政治》,第285页;白吉尔:《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第121页。)但是在近世中国,上海却是一个最为独特的城市,其政治化、商业化及国际化程度均是其它都市不能相比的。处此环境中的上海商人又如何能作为中国商人的代表?论者以上海为讨论中心,笔者认为主要出于两个原因,一个是史料的原因,研究上海,史料容易搜集;另一个原因则是理论框架的影响,由于上海是一个异质性很强的城市,各种形态的商人均可找到。更因为此地的商人受“政治场”的影响往往较大,(注:讨论商人与政治的关系,必须考虑到“政治场”的影响。“场”的概念是借自物理学,按照《辞海》的定义,主要指“分布在空间区域内的物理量或数学函数”,亦指“空间区域本身,不一定是物质存在的形式。”(《辞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年,第1440页。笔者用“政治场”,指一定区域内的政治活动的强度。包括政治人物数量、政治言论及宣传的多寡、政治事件发生的频率、民众政治意识的强弱等等。而在上海,由于集中了大量的政治人物、政治性的宣传媒体、政治事件发生频率也高,所以“政治场”大。在强大“政治场”中,人们往往会受到场力的影响而使行为言论均呈现一种“政治化”的表象。但这种“政治化”未必反映人们自身的真实意识,往往是在外在的“场”的压力下一些被动的表现。)而且容易观察到,采用不同理论框架的研究者或许均可以找到其所需的例子,所以上海便成为学者们论述的焦点。但是如果我们将视线投向上海以外,便就会发现上海可能并不能作为中国的代表。(注:Joseph Fewsmith,Party, State,and Local Elites in Republican:Merchant Organizations and Politics in Shanghai,1890-1930,pp.12~13.)
由“上海中心论”出发,一些学者可能会在潜意识中将沿海中国与内地中国对立起来观察,(注:关于“沿海中国”与“内地中国”的使用,可参见白吉尔《中国资产阶级的黄金时代》,第31页;[美]柯文(Paul A.Cohen):《在传统与现代性之间——王韬与晚清改革》,雷颐、罗检秋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94年9月,第215~219页;费正清(Fairbank,John K.)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第1部,章建刚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11月,第1~3页。不过费正清敏锐地注意到:“中国沿海”和“中国内陆”是两个界限比较模糊的抽象物。它们首先是提示性的用语,而不是分析解剖的工具。同上书,第31页。)而造成对中国历史割裂的认识。其实他们所说的“沿海”又主要局限于上海一地。但是这种划分,对他们研究的“沿海”来说,因过分重视那些与“西方经验”类似的现象,而忽视在相同的时空情境下发生的其它基本事实。这无疑误解了作为一个整体的中国所具有的异于西方的历史本质。因此,笔者虽然赞同区域史的研究取径,但是在“近世商人与政治”这一主题上,却不认为沿海中国与内地中国存在本质性的差别。(注:固然,在沿海一些条约口岸,由于外国政治经济势力的存在,尤其是租界的设立,使得生活在这里的商人可能会更受各种政治运动的影响。但是这种影响是否改变了多数商人的观念甚至行为,以致他们与其他生活在非通商口岸的商人有根本的不同,可能需要我们通过具体的考察来分析。更重要的是,即使真的有一些口岸商人政治化比较明显,我们亦不能简单地将其当作是商人的代表或者典型,而必须考虑到左右其言行的众多的外界因素。)选择江浙区域做此个案,主要是基于史料的熟悉与自身的了解,而不是认为江浙区域有着与其它地区完全不同的历史脉络。当然,即使是同一事件,各地的历史经验亦不尽相似,江浙地区更因其特殊的政治、经济及文化区位,(注:所谓“区位”,系借自经济地理学概念,其简单的定义,“一般是指某一地区在与外围地区的经济联系中所形成的空间关系,即个体在总体中的位置。与地理位置的含义大致相同。”(丁萍萍主编:《经济地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3月,第4页)。在本文中,笔者以该词指由某地由历史及现实因素所构成的事件发生的背景。)许多方面均与其它地区有显着不同。但是这种历史表象方面的差异并不能掩盖基本脉络的相似。
选择“江浙商人”为讨论主体,则是因为:1、江浙两省在地理上的密切联系、历史行政上的归属以及区域文化上所拥有的众多共同点,使得人们在习惯上便以“江浙”合称。(注:《中国经济调查报告》华中编第二种:《中国实业志》浙江省第一册,宗青图书公司印行,1932年9月,序,第1页。)江浙民众在心理上亦承认此种联系。这可由历史上以及海外至今尤存的许多以“江浙”命名的同乡会馆得以证明。而“江浙商人”此一概念本已存在于众多的文献之中。2、江浙两省间商品、金融、信息、人员的频繁流通,使得他们实际上存在某种共同经济利益。而在开拓外埠市场时,江浙商人往往因地域文化的相似更易联成一气,两省以外的人便自然把江浙两省商人视为一体。这种共同纽带因为五口通商后上海崛起而得到极大的强化,上海成为江浙商人最大的事业基地。所以,在经济上,江浙商人的概念可以成立。不过要说明的是,采用此一相对化概念并不否认两省商人之间激烈的商业竞争和各自具有的独特性,更不认为他们是一个绝对同质的群体,而是从他们的基本关怀着眼的。3、江浙两省商人群体经常也被人们冠以“江浙财阀”、“江浙财团”、“江浙资产阶级”、“江浙金融资产阶级”、“江浙帮”等等其它名称。这些概念如果在特定的语境中使用未尝不可,但如果把它们泛化,作为两省商人群体的普遍性概念则切切不妥。盖这些概念均附加了额外的政治或意识形态的成份,容易产生误导。使用“江浙商人”亦是为了尽量减少历史描述中的主观成份。
在近世社会变迁这一历史过程中,1911-1927年可谓是一特别阶段。1911年的革命虽然在短时间内未对社会的制度和传统造成激烈的冲击,但是,由革命所带来的一系列政治性成果却对日后中国社会的广泛变迁有着深远的影响,笔者把它作为讨论的起点。而1927年后由于政治体制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社会变迁进程与这以前有重大的差异,故姑且以1927年作为讨论的时间下限。当然笔者不认为历史可以割断地理解,因此在具体讨论时,先回溯晚清之际商人与政治的变化,以确立一个“变”的起点。同时,笔者亦会将这16年的经验与此前及1927年后作一定的比较,以更清晰地看出在近世中国,“商人与政治”关系变迁的脉络。
三、理论架构
研究近代商人的大陆学者最初多采用革命史框架。所谓革命史框架,即从革命者的立场去推演商人的行为与言论,并且,以“革命”作为评判商人行为的最终标准。此种研究途径,虽然可以揭示历史的一些面相,但往往掩盖了更多的史实。
1980年代后,大陆学者,除一部分人坚持革命史框架之外,一部分人改向现代化框架。他们多从两个角度入手:1、晚清民初的政府做了若干努力,其推出的许多措施有助于现代化的开展;2、商人则努力为“中国早期现代化”做贡献,但是最终并未成功。于是在他们笔下,商人们化作了一个个为了“现代化”或“振兴民族”等高尚目标而去工作的“虚拟人”,丰富的历史内容便简化成资产阶级失败史。商人隐身于此一框架之中,丧失了应有的面貌。
1990年代,一些学者以“市民社会理论”来解释商人,虽然较前面的研究路径有新意,但这一理论模式是否能适用于中国,学界一直争论不休。而且。这种视角的新转移,未能从根本上脱离泛政治化的模式。因为已有的从这种路径出发的研究,其重心仍以预设的理论前提入手,如预设国家与社会的对立,真正从商人自身来探究其在近世社会中的角色与行为,并分析其与政治间关系的着述非常罕见。(注:采用市民社会研究路径的主要可参考朱英《转型时期的社会与国家:以近代中国商会为主体的历史透视》一书,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9月。)
西方学者,除早期的左派史家所做的资产阶级研究外,1970年代后的研究则主要是限定于“国家”与“社会”的框架之中。而研讨的重点则在于讨论商人与政府的关系。如白吉尔、傅士卓、陈锦江、曼素恩等人。虽然他们的主题不一,但是透过商人的研究来观察近代中国“国家”与“社会”的对抗,似乎均是其核心。
然而,如一些学者的研究所揭示的,在中国,官员与地方精英间更多的是一种基于“儒家政治策略”的合作。(注:王国斌:《转变的中国》,第101页;亦参见梁其姿《施善与教化》,第248~250页。)而所谓的“社会精英”增强的活动或者“政治表现”,更多地是因为“国家”的权威降低,官员未能尽到责任之故,而非一种有意的独立倾向。只要“国家”恢复了它的权威,相应“社会精英”的表现便又重返原位。笔者认为这便是与西方迥然相异之处。近代欧洲出现的贵族与王室争夺政治权力的历史图景在中国不容易见到。普通民众所能理解的“政治哲学”里,“国家”有其固定的职责与任务,而“地方精英”有其职责所守,一个稳定的政治秩序已保持了几千年,这种“定式”为民众所熟悉。所以“国家与社会”框架,笔者认为也不适用于民初中国的历史。
有些台湾学者的研究虽然在理论上未受革命史观的束缚,但暗中却是以其作为理论预设的标靶。他们的研究,似乎带有与大陆学者论战而做的意味,所以未能从根本上脱离意识形态框架。由于其论敌曾提出“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而有意弱化商人的角度或功能,故李达嘉等人转而认为在“商战”的旗帜下,以政府的支持,商人的角色因而日渐重要,在民族主义浪潮的激荡下,商人不但在经济事务上担负起对外竞争的重任,更积极参与政治事务,有时对政局的发展能够发挥相当程度的影响。(注:主要参见李达嘉较早的研究论文“上海商人的政治意识和政治参与”。)此种积极的评价,虽然可找一些表面的证据,但却远离商人的实态。尤其重要的是,他们认为商人因社会功能的加强,而有许多主动的“政治参与”或“政治欲望”的说法,更使人怀疑。故他们提出的一些观点只是针对大陆史家而做的反方向的努力,却未料到依然偏离了问题的核心:商人们想的主要是政治,还是商利?
商业的发达有赖于政治的稳定与私有财产制度的规定。贸易则意味着法定或惯定的度量衡及价值标准的运用。(注:[英]T?G?威廉斯(Thomas.George.Williams):《世界商业史》,陈耀昆译,中国商业出版社,1989年9月,第3页。)商业的发展无疑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秩序及保障私有财产权的政经制度环境。(注:所谓“财产权”,笔者在本文中采用诺斯(Douglass C.North)的定义。诺斯认为,财产权是个人支配其自身的劳力与在拥有的物品劳务之权利。支配是许多条件的产物:法律、组织形式、执行和行为规范,亦即制度架构。参见[美]道格拉斯?C?诺斯:《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成就》,刘瑞华译,台湾时报文化出版企业有限公司,1994年11月,第43页。到这里,读者肯定会反诘笔者,为什么你前面批评一些学者使用“西方概念”或者以西方经验来理解中国历史,而你又在这里借用西方词汇作论文的中心概念呢?!笔者并不反对引用西方理论来解释中国历史,但却有两个重要的前提。首先我反对在引用时存在“史料前预设”。我不同意一些学者在阅读历史资料前,便已确定一个西方的理论或者概念来做预设的前提。其实,我对使用西方概念的批评主要是建立在那些使用者或多或少均存在预设判断的问题。这些“史料前预设”,我认为是历史研究的大忌。另一个相关的前提是,你所使用的西方理论或概念是否具有“普适性”,还是“特殊性”的经验的产物。笔者认为像“产权”是个普适性的问题,任何人类社会均存在这一问题。但是有些概念,比如“资产阶级革命”便是一个欧美特殊历史经验的产物。如果一个概念或者理论可以判断是“普适性”的,那么相对的引用自然是可以的。)此点正是决定商人政治取向的根本。(注:吴伦霓霞、莫世祥等人曾认识到趋安厌乱,保持自己的经济利益是决定商人们政治态度的首要依据。〈粤港商人与民初革命运动〉,《近代史研究》,1993年第5期;相似的观点亦见马敏《官商之间:社会剧变中的近代绅商》,天津人民出版社,1995年1月。张桓忠认为上海商人政治文化是“以社会安定为前提,政治理想为后置”。总的政治态度倾向保守,且知时善变。张桓忠,前引书,第306页。)在此,笔者以多年来对本论题相关的史料阅读与理解作基础,尝试着提出一个“产权与秩序”的解释框架,用来讨论近世中国的商人与政治关系。笔者认为,在一个社会中,私有产权愈不能得到保障,社会稳定性则愈差。而就民国初年中国历史的实际来看,影响社会稳定性即产权变动的政治因素主要有:革命、战争与民族主义运动等。每当这些事件发生时,社会便很可能出现动荡,秩序呈现危机,商人感受到私有财产受到威胁。为应付变局,他们会设法挽救,因此,私有产权出现危机之际,往往正是商人“政治参与”较热烈之时。
笔者承认在市场经济的运作与社会系统的维持中,“自生自发秩序”(Spontaneous order)的作用尤其重大。(注:关于“自生自发秩序”,请参见[英]弗里德利希?冯?哈耶克(Friedirich A.Von Hayek):《自由秩序原理》,邓正来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7年12月,第68~74页;又氏着《致命的自负》,冯克利、胡晋华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9月,第1~6页。)不过,笔者在此关注的焦点并非此种秩序的具体特质,而是民国初年,此种秩序受到政治力冲击的情形。以前的学者研究商人与政治,其实并未触及“政治”对一般商人生活、事业的冲击及其他们的反应,而是从一定的“政治意识形态”出发去假设他们应该如何行动,并根据这种假设来判断商人行为的对错。因此,笔者试图通过“移情”的办法,从一般商人的眼光来看待民国初年政治与社会的变革。
中国近世社会变迁实际上是由政治变迁与技术变迁、文化变迁等所引发的。政治秩序的崩溃,使传统无所依附。而观念与技术的引进则增加了商业社会秩序的不稳定。传统的商业伦理与规则似乎已不能完全有效。一方面是政治失调后引起混乱,革命者与一些知识精英给商人们带来了许多的危机,“泛政治化”或者“政治道德化”使商人们已很难理直气壮地把“赚钱牟利”作为公开宣示的目标,而须借助于所谓“商战”或者其他口号;另一方面是新派人物在“现代化”的旗帜下,不断攻击保守的商人。战争的来临迫使商人们不得不去作出紧急的反应。交易成本因为革命者的政治运动有时增加了不少,但商人却没有办法去阻止。财产权利的侵害事件一再发生,商人们不得不为了保住自己的家产而做出种种选择。
笔者所提出的“产权与秩序”的框架,实际上与新经济史学的理论模式有偶合之处。(注:笔者在此之所以用“偶合”一词,是因为,在接触新经济史学的理论前,我于阅读史料的过程中便已想到此一问题。后来学习该理论,便深感其一些观点正与平时的思考相一致。)新经济史学提倡从制度入手,关注产权在经济增长中的重要性。(注:参阅Douglass C.North,Institutions,Institutional Change and Economic Performance(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中的结构与变迁》,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4月;道格拉斯?C?诺斯、罗伯特?保尔?托马斯:《西方世界的兴起》,张炳九译,学苑出版社,1988年11月。)我们可以发现,从制度上来看,民国初年的私有财产制度在上层与下层基本上被承认,商业经营秩序基本上能保持稳定。投资虽然有风险,但是利润亦甚可观。这种制度的维系与产权的保障与民国初年经济增长间的关系相当密切。但是民国初期的十六七年中,私有财产也遭受了政治力前所未有的冲击,这其中既有打着革命旗帜的党人、高呼爱国口号的学生,亦有趁乱打劫的军人。此种冲击虽然在当时未能根本摧毁既有的社会秩序与产权制度,但对商人行为与心理影响至深,亦为此后的巨大社会变革作了充分的预演。
四、方法论的反省
方法论上,国内外学者所存在的问题很多。(28)最严重的便是根据预设的理论框架来选取特定的史料作目的性的证明。(29)所谓“史实”其实只是一些零碎的历史片断,并不足以构成一个连续体。更为重要的是,由于论者对史料的“偏好选择”,更使其假设失去了根基。“资产阶级是如何发展壮大的”此类问题与近世中国千千万万的普通商人又有何关系呢?如果关系不大,那么作者是想说明一些什么样的历史观点或重构一些什么样的“历史真实”呢?所谓的历史研究只不过成了一种“目的主义”或意识形态化的理论游戏罢了。样本的“特殊性”与问题的“空泛性”往往使得作者的论断失去了基础。
笔者认为在讨论近世中国商人与政治的题目时,至少应该打破两种迷障:一、知识分子中心的迷障。(30)我们不能站在持有一定意识形态框架的知识分子的立场,来对商人进行超角色的评判。二、西方中心的迷障。我们不能以西欧资产阶级所走过的道路来比附中国商人所走的道路,“政治上为什么不能够独立?”之类的问题其实是“错置时空”的问题。
与以往的史家专注于“已被阐明的历史后果”(31),或者根据一既定的“意识形态”(如革命、爱国等)去判断历史人物的行为的“对”抑“错”,或者根据某一“政治标准”或“西方经验”来评价历史事件的“应然”不同,笔者将关注点转入“隐藏在事件后面个人动机的形成”,及影响个人行动(或群体行动)的复杂因素,以及由这些事件所彰显的特殊意义(或普遍意义)。
所以,对“革命”“民族主义”的考察,并不是基于对这些价值观的认同,而是试图通过对事件的叙述与分析,挖掘出隐藏在其中的个人行为及观念,并进而推测社会变迁的动向。同样,对战争的关注,亦是试图通过描述商人在当时的应付策略和动机,而分析背后共存的决定性因素。而不是对“战争”进行道德上的评判,或估量商人们行为的对错。笔者试图通过个案的研究来摆脱学界惯用框架的束缚,从而更深入地探讨历史与现实的问题。本文的研究虽然主要是从社会经济史的角度所做的工作,但笔者关注的不仅仅在于商业的变化,而是欲通过商人与政治间关系的演变看出近世中国政治演化的一个重要侧面。正如T.G.威廉斯(Thomas.George.Williams)所称:“商业史不是历史长河中一个独立存在的方面,它与社会政治的发展紧密相关,并为其作注解。”(32)
从世界史的角度来看,商人与政治的关系经历了由被动到主动,由小商业环境的安定到大的社会环境秩序的追求,由圈外影响到圈内参与等转变。但是在民国初年,一切均刚开始,与政治社会秩序的动荡相伴的主要是商人被动的反应,而商人对小环境的保护诉求正是本人研究的重心。
史料上,尽量避免以往学者任意抽取片断史料作牵强解释的习惯,而注重于史料的排比分析,以达到可信的程度。以前论者多偏执于一家之说,而史料往往成为论点的奴隶。本人将把论点的提出构建于坚实的史料基础上,重批驳与思辨分析,而不满足于叙述史实,企图发掘出历史演进的一点真相。
最后,在篇章架构方面,论文试图通过事件的复原描述,以观察商人与政治的互动:政治运动如何影响商人,语言及行动有何表现;而商人的言行又如何对政治运动的发展产生作用。全文的核心章节集中于革命、战争、民族主义运动这三类事件,且分别以一些个案事例为中心。尽管在年鉴学派的三层理论中,事件史处于最低层,(33)但是要分析商人与政治的互动,以事件为中心,更能将此种分析置于一动态的框架之中。然而,笔者描述事件的同时,却并不以此为最终目的,只是欲通过此一途径,来考察商人的实际政治心态,以及背后左右此一心态更深一层的经济制度与结构方面的原因,通过此一研究,笔者试图对中国商人与政治的关系作一较“长时段”的说明,对民初所谓“军阀”时期的历史给一个重新阐释,弥补学界对民国初年地方社会抽象的看法。从而对中国近世社会变迁的脉络提出一种自己的解释,亦努力在年鉴学派所谓“心态史”及“结构史”的层面作一研究尝试。
五、一种新的历史解释的尝试
自辛亥以降,国内政治、经济及社会结构的变迁剧烈。作为一个主要的社会阶层,商人的经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社会变革的丰富内容。就政治层面而言,商人的反应似乎更能明显看出社会变迁的脉络。通过发掘隐藏于历史表面后一些结构与制度上因素,也许我们可以对近世中国历史有一个新的认识。
近世以来,商人与政治关系问题多被纳入种种政治舆论的评价范围。不论是晚清维新派的口中,还是在民初的革命党人的笔下,以至20年代联邦自治派的眼中,商人均以其政治保守态度而受到攻击。到1927年前后,商人更被国民党人分成“革命”与“不革命”的两派,被给予完全不同的政治待遇。商人们在政治上的表现,亦无法令后世的学者们满意,谈到商人与政治的关系,不是“两面性”的先天缺点,便是“愚蠢”或者“近视”等后天的不足。而商人内心究竟有什么想法?他们在政治运动中行为动机为何?却很少有人愿意去关注。
本研究从产权与秩序的角度,对1911-1927年间江浙商人与政治关系进行了考察。其目的是想透过历史的叙述与分析,对这一“老问题”提出自己新的解释,并从商人的角度来观察民初社会变革对他们的意义。(34)
在商人眼里,革命、战争、与民族主义运动最重要的一面可能便是对他们的私有财产造成冲击。他们为应付这种“产权危机”,便会有种种的努力。商人的行动自然是以“私利”为根本,但是他们的挽救行动也可能会促使一种“责任群体”的实现。商人的应变行动可能会表现出一种“政治参与”的假象,但实际上近世中国商人仍然没有多少政治意识,他们对政治的关心是建立在产权是否受到波动的基础上。而一旦有低成本的维持秩序或者保护产权的途径,他们便会放弃自己的“政治参与”。对政府而言,是否能给予商人私有财产权的承认与保护,是决定其与商人关系的关键。
以前学界对民初的商人与政治关系虽然有过相当深入的研究,但是他们的一些解释充满了矛盾之处,亦无法将前后的历史连贯起来。笔者提出产权与秩序的解释框架,亦是试图把近世商人与政治的关系作一较长时段的考察。通过此一研究,笔者认为,自晚清开始,由于“国家”与“私利”的关系一直处于紧张之中,商人追求利润的行动并没有找到一个稳定的“合理性”理由,而是经济依附于经济民族主义的口号。商人的财产权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而且经常受到各种政治力的冲击。于是财产权利的动摇与维护构成了近世中国商人与政治关系的核心。
(资料来源:《浙江社会科学》2001年第6期 中华文史网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