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教仁-宋教仁血案及其政治风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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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宋教仁血案及其政治风潮


宋教仁血案是中国近代史上的一大奇案。在号称“民国”的时代,身任临时大总统的袁世凯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主使其爪牙刺杀了政治大家、前农林总长宋教仁。宋案既破,作为神奸巨蠹的袁世凯确安之若素,在他的庇护下,曾几何时,其他主凶竟至一度逍遥法外,是案久悬未决。然而,宋教仁血案却象一剂清醒剂,使革命党人从迷惘中惊醒,以宋案为契机,终于掀起了“二次革命”。随着“二次革命”的失败,辛亥革命宣告结束,因而使宋案成为具有重大转折的历史大事件,毫无疑问,研究这桩血案,对于探讨民初政局确是大有裨益的。

武昌首义的枪声宣告了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的覆灭,代表帝国主义和封建专制主义势力的袁世凯乘机窃取了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以孙中山、黄兴为代表的革命党人虽然主张限制袁世凯的独裁,但是他们已把主要精力投入振兴实业的热潮。一部分革命党人“逐渐地丧失革命意志,而一味追求个人的官职和利禄去了”。(吴玉章:《辛亥革命》,第148页。)只有宋教仁为代表的稳健派独辟蹊径,大力倡导“议会政治”和“政党内阁”,着手改组同盟会,以期创立第一大政党,进而组织责任内阁分取袁世凯的政治权力。完全可以说,与同时代其他有声望的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相比,他的政治主张不能不高出一筹。基于此,他一时被人们“目之为中坚人物”,成为举世公认的“第一流政治家”。宋教仁是一位饱读西方资产阶级社会政治学说的革命理论家。他留日六年,在法政大学、早稻田大学研究法制和政治经济学。他十分倾慕英国式的议会政治和政党内阁,并以此作为终身的奋斗目标。他先后翻译了《日本宪法》、《各国警察制度》、《国际私法讲义》等十多部有关国家制度和法律的着作,他一心想把西方的共和制度搬进中国。黄花岗起义前,他曾致力于草拟文告、约法和中央、地方政治制度,成三巨册;此役失败,他“恒郁郁不乐,惟葬身于书籍中”,(骚心口述 东方笔录:《宋先生遗事》,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17页。以下引文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该书。)潜心法制研究。武昌首义后,由他主持制订了《鄂州约法》。南京临时政府组成,孙中山委任他为法制院院长,他“乃本平日之经验,草定法制,敌临时政府法令多出先生之手”。(徐血儿:《宋渔文传略》。)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制定不无宋的劳绩。及至北京政府成立,他在农林总长任内,以此职非己所长,乃“拟定边境开皇、移民、植林诸法律案”提交国务会议讨论。辞总长职,他一如既往,“惟静坐斗室,研究政治、法律、经济诸学科。”(骚心口述 东方笔录:《宋先生遗事》,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17页。以下引文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该书。)宋教仁的一生,一刻也没有放松对西方政治制度的探索,因而使他成为革命党人中研究欧美近代政治制度方面首屈一指的革命理论家,被视为宪法的化身。然而,袁世凯为确立自己的专制独裁统治,素反对“议会政治”、“政党内阁”,仇视宪法,而这恰恰是宋教仁政治思想的核心,宋为“主张此项政策之最力者”,(天籁:《闻宋教仁被刺耗感言》,《晨钟日报》,1913年3月23日。)故宋“可谓其死于反对政党内阁制者之手”。(寰公:《余之宋教仁逝世观》,《国风日报》,1913年8月26日。)这就是袁世凯刺宋的原因之一。
宋教仁又是一位具有非凡组织才能的革命实行家。早在1904年初,他曾与黄兴在长沙首创革命团体华兴会,任副会长,并由黄兴委派赴鄂参加组建湖北革命团体科学补习所。留日期间又与孙、黄等人筹组同盟会,任同盟会东京总部检事长,曾 一度代替黄兴担任庶务干事主持过总部工作。嗣因东京本部组织涣散,又于1911年初与谭人凤等在上海组织成立同盟会中部总会。武昌首义成功,他又分别在南京临时政府和北京政府内供职。在民初党派林立、拥袁派组成的共和党势盛力旺的情势下,他砥柱中流,独任艰难,以秘密时代的同盟会为基础将其改组为公开的革命团体,经过几个月的努力,终于组成了全国第一大政党国民党,宋成为国民党的灵魂。袁世凯密切注视着各党派的动向,他采用纵横捭□、翻云覆雨的政治手腕把各党派玩弄于股掌之上。在他一手操纵下,国会中形成了统一 民主、共和三党合作同国民党对抗的局面。尽管如此,由于宋教仁卓有成效的努力,使国民党在1912年底至1913年初的国会大选中仍然取得了压倒多数的胜利。为争取多数议席所获得的成功使国民党员“无不欢欣鼓舞,宣传组织国民党的一党内阁,而以宋教仁为内阁总理。”(蔡寄鸥:《鄂州血史》。)这使袁世凯感到忐忑不安,他曾私下对人说:“我现在不怕国民党以暴力夺取政权,就怕他们以合法的手段取得政权,把我摆在无权无势的位子上。”(陶菊隐:《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史话》,第1册,第154页。)他甚至公开表示:这种无权总统,“我决不居”。(黄远镛:《政海之一勺》,《远生遗着》,卷三,第76页。)袁视权力如生命,嫉贤妒能,害怕宋掌握中央实权。此其刺宋原因之二。
宋教仁也是一位出类拔萃的革命宣传家。宋赴日留学期间,曾与田桐等人创办《二十世纪之支那》杂志,同盟会成立时,他将此杂志改称《民报》作为同盟会机关报,他是该报主要撰稿人之一。1910年冬,他回沪又与于右任一道主编《民立报》。由于他长期做编辑工作,撰写了数以百计的政论文章,成为舆论界的泰斗。宋长于雄辩,“凡所陈说,无不根据学理”。(怀仁:《宋钝初先生噩耗之感言》,《中华报》,1913年8月26日)他辞农林总长职南下,遍历湘、鄂、赣、宁、沪诸省区,尽意发抒政见,指陈时政,历数袁氏外交、内政失策,声称必须改造“不良政府”。当时,宋在各地的讲演皆刊诸报端,总统府秘书按日剪贴呈袁,宋在湖北黄州的演说词“甚激烈”,袁阅后,极为不满地说:“其口锋何必如此尖刻!”(张国淦:《孙中山与袁世凯的斗争》)袁认为这是“非难政府”,故意“捣乱”。在袁唆使下,北京即有“某当局者”以一等电匿名投稿各报,对宋教仁演说词中“批评政府外交内政失策各点,逐一辩驳,并污蔑宋教仁去秋争总理不遂,以致怀恨在心”云云。(宋教仁:《答匿民氏驳词》,1913年3月15日,陈旭麓编:《宋教仁集》下册,第484页。)接着,上海《民声日报》等又刊载所谓“北京救国团”致各省都督、民政长、各报馆“公电”,其文意与匿名驳宋先生辞者“若出诸一人之手,玩其辞意,诋毁宋先生达于极点”。(人菊:《宋钝初先生被刺之疑问》,《大风日报》,1913年3月26日。)人们不难推测,所谓“救国团者”,“通电则为一等电,使非有政界重要人物在,乌能神通广大如是耶?”(宗良:《宋先生死后之民国》,《民立报》,1913年3月25日。)宋教仁毫不退让,理直气壮地发表了《答匿名氏驳词》,给予迎头痛击。他无比坦荡的心怀和光明磊落的风采赢得了社会广泛的同情和支持,他在各地的演讲“备受欢迎,万流仰望,户限为穿”,言论风采,倾动一时,“稍具政治常识者,莫不目先生为今世之大政治家。”(牛霹生:《宋钝初先生传略》。)将来的内阁总理“非此公莫属”(葆光:《对于宋君遁初被刺之感言》,《民主报》,1913年3月24日。)。袁世凯的攻击和中伤又失效了,而他的庐山真面目反而暴露无遗。此其刺宋原因之三。
宋教仁还是一位志行高洁的革命道德家。袁世凯早就看出宋的雄才伟略,几次想收买他。早在宋教仁所着《间岛问题》一书问世,袁即电召宋返国,通知驻日公使馈赠酬金二千元,宋“不受,驻日公使固强之,先生随散之留学之困乏者,且谓吾着此书为中国一块土,非为个人赚几文钱也。”(骚心口述 东方笔录:“宋先生遗事》,徐血儿等编:《宋教仁血案》,岳麓书社,1986年版,第17页。以下引文凡未注明出处者均引自该书。)宋出任农林总长职,袁又几次约见,送他价值不下三千元的全套西服,听说他将南下,又赠支票一张,计洋五十万元,并企图介绍一位有文化又漂亮的亲戚充当宋的内助,以代替宋据说不太漂亮的妻子,宋不为所动。翌日,写信派专人呈袁,信云:“绨袍之赠,感铭肺腑,长者之赐,仁何敢辞。但惠赐五十万元,笑不敢受,仁退居林下,耕读自娱,有钱亦无用处,原票奉璧。”袁接到宋退来的支票,冷笑道:“他藐视我了,他显然的表示着要和我做对头。”袁听到宋出京的消息,怒道:“辞也不来辞,太藐视我了,我容不下。”(蔡寄鸥:《鄂州血史》。)宋教仁以自己可贵的操守和出众的才华成为袁氏最忌恨的政敌。此其刺宋原因之四。
尽管袁世凯采用种种手腕对付宋教仁,但都无济于事。袁世凯在斗不过、压不垮、中不伤、拉不拢的情况下,图穷匕首见,使出了卑鄙的暗杀阴谋,制造了惨绝人寰的宋教仁血案。

袁世凯的暗杀计划确定后,决定由赵秉钧、洪述祖、应桂馨三人去执行。赵是袁亲手提拔的内阁总理,宋教仁的政治主张,其斗争矛头首先是对准袁、赵的,“袁将不得为所欲为,苦于束缚;赵则恐权位之不能长保,不得肆意横行。”(方祖□:《三湘渔文—宋教仁》。)共同的政治需要驱使他们狼狈为奸。而洪的胞妹则是袁的五姨太,其侄女则是袁的十五姨太,与袁有双重戚谊。洪虽挂名内务部秘书,实际是袁直接指挥的特务头目。应原是上海帮会头目,曾任过总统府庶务科长兼孙中山的侍卫队长,嗣因违法被孙中山革职,袁得知应对孙中山等人怀恨在心,便派洪与之联络,成为洪奉命收买的重要特务。武士英则是应手下一个为利而往的市井无赖。一切布置就绪后,袁即约见赵、洪,“密谈了两点多钟”(蔡寄鸥:《鄂州血史》。),秘密进行中的杀人计划遂由此发端。1913年3月20日晚,宋教仁偕黄兴、于右任等人取道沪宁、津浦路北上,当进入上海车站站台时,被预伏在那里的凶徒武士英持枪击中腰部,延至22日晨,终因伤重逝世,酿成震惊中外的宋教仁案。从洪述祖与应桂馨用密码联系的部分电文中可以看出宋案是在袁 世凯的亲自指挥下进行的。2月22日洪致应电:“来函已面陈总理、总统阅过”,“请款总要在物件到后”。其中,“来函”系指刺宋计划,“物件”指宋之生命应、洪所为,悉禀承袁、赵命令。3月13日洪致应电:“毁宋酬勋位”,“妥筹办理”。此指刺宋成功袁答应给应本人酬以勋位。3月14日应致洪电:“梁山匪魁顷又四处扰乱”,“已发紧急命令设法剿捕,乞转呈,候示。”所谓“梁山匪魁”即以宋江之宋暗示宋教仁之宋,其言“转呈”、“候示”,可知应、洪刺宋皆受袁、赵指使,且必候其命令而后敢行。8月18日洪致应电:“寒电应即照办”。“寒电”系指3月14日电, 请洪“转呈”、“候示”,洪呈袁、赵,而袁、赵示令照办,洪复电应即行照办。8月20日应致洪电:“所发急令已达到,请先呈报。”此电为刺宋成功后所发,应知宋已中枪,急电洪,仍请先“呈报”。8月21日应致洪电:“匪魁已灭”,“望转呈报”。(《关于宋案证据之披露》,《民立报》,1913年4月26日。 )应知宋伤重必死,电洪请转呈袁、赵。由上可知,应一举一动皆非呈报袁、赵“候示”而行不可,洪、应二犯仅一工具,武士英更是工具的工具,而真正的杀人凶手乃是袁世凯。
担任破案的主角是革命党人何海鸣。当时何担任《民权报》主笔,该报在详细披露宋被刺消息外,还刊出了宋的大幅遗像。有位退伍军人借住在何家,看到照片后,忆及十多天前有人在某饭馆曾要他行刺的就是照片中人,他没有同意。后来,指使行凶者曾把他带到北京路一幢楼房去,但门牌确已忘记。何偕那位军人一起前往北京  路,终于辨认清楚是十九号,何旋即密告国民党上海总部和警方,在案发后第三天,遂将凶手应桂馨和武士英捕获归案。袁世凯做贼心虚,为了掩盖事实真相,他极力阻挠,其拙劣手法可以举出如下数种:1、假仁假义,故作姿态。事既发,他装出一幅悲天悯人的伪善面孔,即致电慰问,派陈贻范为交涉使前往安抚;并在革命党人面前盛赞宋的功德,佯示痛惜。2、贼喊捉贼,以假乱真。袁世凯得知宋去世的消息,假惺惺地电饬江苏都督程德全、民政长应德闳等立悬重赏,限期破案,依法重惩,藉以掩人耳目。3、散布谣言,制造混乱。袁捏造了国民党内部倾轧的谣言,“竟以宋案凶手归克强”(章士钊:《与黄克强相交始末》,《辛亥革命回忆录》,(二),第144页。)2,授意御用报纸广为传播,使国民党领导人之间互相猜忌,以达到瓦解国民党的目的。4、转移视线,欲盖弥彰。宋被伤后在医院曾接一奇怪函件,凶徒自署为“救国协会代表铁民”,实系袁所指使。函云:“钝初先生足下:鄙人自湘而汉而沪,一路欢送某君赴黄泉国大统领任。昨夜正欲与某君握别,赠以卫生丸数粒,以作纪念,不意误赠与君,”“因某君尚未赴新任”,“故国人等请君先行代理黄泉国大统领,俟某君到任后,自当推举你任总理。”(天骥:《奇怪之信件及其观察》,《民立报》1913年3月24日。)其词意表示所杀意在“价值更重于宋君者”,刺宋仅只是“误中副车”而已,用以警告继宋起而谋国事者。5、假造文告,混淆视听。宋去世次日,袁授意应桂馨以所谓“神圣裁判机关”名义,并附有简明宣告文一通直寄国务院,有所谓“宋教仁莠言乱政,图窃权位”;“孙中山纯盗虚声,欺世误国;袁世凯独揽大权,有违约法”;“赵秉钧不知政本,放弃责任;黄克强大言惑世,屡误大局。”谓“俱宜加以惩罚,特先判决宋教仁死刑,即日执行”等语,(蔡寄鸥:《鄂州血史》。)国务院据此通电全国,转移人们的视线。6、纵容凶犯,拒不认罪。正凶武士英被捕后,“作凶悍状,大声言曰:‘此次杀教仁,乃我一人起意,并无第二个人’”指使。(杞忧子编:《宋渔父》)同案犯应桂馨亦声言他并不认识武,在押期间,他贿买狱卒,劫狱成功,逃往青岛租界匿居。至于洪述祖,袁暗令他到青岛租界内躲避,洪逃至青岛,旋即通电声明致应函电中所涉袁、赵之辞,都是“假托中央名义”。赵秉钧亦为自己开脱说:“洪、应来往函电,他从未阅过”,完全是洪“招摇”和“隐射”。要他出庭受质,是“野心枭桀,藉端发难,含血喷人”。袁甚至公然出面为赵辩解,赵呈请辞职,袁冷笑道:“辞什么,这也理他吗?他传他的,你干你的,看他其奈你何?”(蔡寄鸥:《鄂州血史》。)嗣后,袁又让他去天津当直隶督军。7、反守为攻,制造假案。袁见矢口抵赖不能摆脱困境,遂指挥京津警特机关制造“血光团”假案。袁打电话到步军统领衙门说:“血光团首领黄兴派遣团员在各地组织机关,图谋暴动,并刺杀军政界重要人物,除饬令侦缉队加紧防捕外,应即发出通告,俾众周知。”(蔡寄鸥:《鄂州血史》。)据此,北京地检厅甚至票传黄兴来京对质,与上海检查厅票传赵秉钧到案形成针锋相对的格局,摆下了旗鼓相当的阵容。8、理屈词穷,杀人灭口。上海地方法院宣布4月25日开庭审理,可是就在头一天晚上,武士英竟吃红头硫磺火柴“自杀”。武士英之死,分明是袁惧祸及己干出来的勾当,可是他却反诬陈英士毒死武,国民党人忍无可忍,促江苏都督程德全在4月25日将应、洪来往密电公诸报端,宋案真相遂大白于天下。应桂馨再也无法狡辩,只得俯首认罪。应劫狱成功逃亡,俟“二次革命”失败,应多次去京请求袁履践“毁宋酬勋”的诺言,袁于次年2月派特务将其在京津铁路途中“解决”。赵为此事当面责袁:“以后谁敢给你袁大总统办事啊!”袁复起杀机,赵遂在天津督军衙门宴客时,当场中毒,七窍流血而亡。只有洪述祖一人在青岛租界匿居多年,后为宋教仁哲嗣宋振吕和生前秘书刘白逮往,移解北平高等法院,于1919年 4月5日以主使杀人罪被判处绞刑,受到了应有的惩罚,此时,他的主子袁世凯早已在万民的唾骂声中一命呜呼了!

宋教仁之死给人们留下了无穷的哀思,也使整个中国的政局陷入动荡不宁。人们对宋案的认识大都经历了“始闻而骇,继而猜,终而悟”的转变过程,(良叶:《闻宋教仁被刺之痛言》,《赣民日报》,1913年3月23日。)对袁世凯的黑暗统治无不感到义愤填膺,正如一篇哀词所指出的:“恐怖时代杀人如麻,血肉横飞,暗无天日,其今日之谓矣!”(磬心 :《哀宋钝初先生词》,《民国报》,1913年8月25日。)他们把对死者的悲痛和对民国前途的忧虑联系起来加以考察,使宋教仁的追悼仪程具有相当的规模和浩大的声势,从沪宁医院到湖南会馆的十几里途程中,数以万计的“青年、学生、百姓、军队、巡警加入了送殡的行列”,“沿途观者,人山人海,万头攒动”,“无不肃然起敬”,这无异于一次反袁大示威,时人描写说:“人民愤慨之情,虽法兰西革命史中安的安、白山葛二君之死,也无以过之!”他们不仅只是为宋教仁个人而哀伤,更重要的是为中国的前途而悲痛,宋教仁生前好友、时任《民立报》社长于右任说得好:“我不敢为我们的私交哭,也不敢为民立报哭,是为中华民国的前途而痛哭!”(方祖□:《三湘渔文—宋教仁》。)这几句话颇具代表性,反映了当时每个忧时之士的共同心愿!
革命党人中最先觉悟的是孙中山,他曾多次召开会议,主张武力讨袁;陈英士、李烈钧等人均表赞成;谭人凤则主张“宜遣一使,促湘、粤、滇三省独立,再邀各省同兴问罪之师”。(谭人凤:《石叟牌词》。)黄兴虽然一度感到兵力不足而主张“法律解决”,但当袁氏举办善后大借款,准备与革命党人刀枪相见时,终于认识到袁的豺狼本性,他向孙中山表示:“打仗的事”,“到万不得已的时候,还是我去,”(蔡寄鸥:《鄂州血史》。)转而支持孙中山。
还有一批在北京政府内任职的革命党人对袁世凯的认识也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时任北京政府第二任工商总长的刘揆一,在宋案发生后十天,即匆匆回沪,北行时对人言:“此次至京,当即日提出辞职”,“否则对不起死者,又对不起生友。”因归途抱病,在天津井上医院住院期间,旋发表呈文,呈请免官。文云:“共和告成以来,即思融化畛域,齐一人心,治新旧为一炉,统南北为一体,旋蒙攫襄国务,益求勉副初衷,讵意情因势阻,力与愿违,徒具赤心,无裨国计,忧怀萦结,人心力疲,……似此多病之躯,万难再膺艰难,如不即行引退,既失国家设官之本意,尤违揆一处世之初心,惟有仰恳准免本官,庶免贻误事机。”节录的这段呈文再明显不过地反映了刘揆一坚持反袁的正确立场。正如当时舆论界所评述的:“一般明眼人,莫不谓刘之逗留津门,实系洞悉宋案之真相,不愿再厕身于万恶之政府中,故托故辞职。”(姜泣群:《渔父先生恨史》,1913年版,第49页。)并不是如同有的论着所说的那样,宋案后,刘揆一为首受袁世凯所“软化者”。(谢彬:《民国政党史》,《辛亥革命》,(八),595页。)
值得重视的是,一批与袁世凯有戚谊关系的人也由于宋案的刺激而果断地走上了反袁的道路。章士钊不仅是一个无党派人士,而且还与袁世凯有一层鲜为人知的特殊关系,士钊妻吴弱男原是清军名将吴长庆的孙女,袁之继父袁保庆死后,吴长庆曾任袁世凯“教养之责”,吴、袁两家“交同骨肉”。章士钊在沪政治处境维艰时,袁亲邀入京,并将自己在北京锡拉胡同的豪华住宅转让给章士钊,令士钊“迎眷居之”。宋案发生后,章士钊由于与袁氏接触较多,最先了解事件的真相,怒不可遏,与袁不辞而别,径往上海和孙、黄一道共同揭橥反袁大旗,他以惊人的胆略第一个起草了《讨袁通电》,《通电》在上海北站向记者披露后,在国内掀起了巨大的讨袁声浪。嗣又奉孙、黄之命,往说岑春煊、黎元洪联合讨袁。回上海后,欣然就任江苏讨袁军秘书长,曾偕江苏讨袁军总司令黄兴由沪至宁,至江苏都督府就职,终于使江苏都督程德全在南京宣告独立。(参阅拙着:《民主革命的宣传家》,《求索》,1986年第1期)
即便是与国民党政见不同的共和党、民主党也由于宋案的发生激起了强烈的反响。共和党本部致国民党交通部电文中指出:“惊悉遁初先生竟以伤逝,同人无任惋惜,先生奔走国事,备尝辛苦,而犹遭此惨变,世道人心,殷忧何极?”(《共和党本部致国民党交通部电》。)民主党本部致国民党电文中亦指出:“钝初惨逝,痛宁可忍,国基未固,遽堕长城,瞻顾前途,同声一哭。”(《民主党本部致黄克强先生转国民党电》。)他们把宋教仁比着中国的长城,深深为民国的前途而担忧,因此,不能认为这些唁电都是外交辞令,而恰恰是表达了共和党、民主党内一部分仁人志士因受宋案刺激由拥袁转向反袁的爱国意向。原为共和党理事之一的章炳麟就是这样一个典型,宋案发生时,他正在东三省筹边使任内,闻讯即返回内地,发表演说,表示“此案即非仅法律所能解决”,“当以政治解决为妥善”。(《章太炎先生演说辞》,《国民党欢迎会记》。)并得出“项城不去,中国必亡”的结论。提醒人们奋起倒袁,否则,“若再勉强敷衍,结果终不堪问”。
宋案之后,舆论界极为活跃。一部分具有远见卓识的政论家,他们发布评说,告诫国人,“谓袁世凯决不可任为总统者”,并“谓文治派决不能抵制今日袁派,必须以武断派抵制之。”所谓“武断派”何所指呢?就是主张武力讨袁、担任各省都督的革命党人,“殆指李烈钧、胡汉民之徒也。”(柏缄:《愿毋亡钝初之死》,《民权报》,191年3月23日。)在舆论的鼓动下,激进的国民党人决心继续追随孙中山,拿起武器,与袁氏决一死战。他们发誓说:“以艰难缔造之民国一旦丧于专制魔王之手,吾人诚生不如死!”(端甫:《新议员与宋先生》,《民权报》,1913年8月23日。)他们决心“泪继以血”,继续驰骋于反封建的战场,不禁这样发问:“吾党曾凭赤血黑铁以造成今日之民国,独不能以铁血而锄除戴假面具之共和政府乎?”他们把宋教仁视为共和国的“国魂”,视为“自由之神”,大声疾呼:“国魂不死!”“自由不死!”他们断言:“滔滔天下,恐自此而复起绝大之危潮!”果然,宋案之后不久,在革命党人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揭开了“二次革命”的序幕!
“二次革命”加速了袁政权的覆灭,诚如宋生前所预言的:“脱不幸而余被刺死,或足以促进吾党之奋斗,而缩短项城之命运。”中国民族资产阶级由于其固有的软弱性,导致了由宋案所诱发的“二次革命”必然失败的结局。宋案不仅只是宋教仁个人的悲剧,也是辛亥革命乃至整个中国资产阶级的悲剧。宋弥留之际,犹□倦以南北调和为念,托黄兴拍发电报给杀害他的元凶说:“伏冀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会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这就更加重了悲剧的色彩。
【资料来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7年第3期】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66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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