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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明清庶吉士制度述论
“庶吉士”一辞,取《书经·立政》谝中“庶常吉士”之意,其制度植根于中国封建科举制度而与翰林院机构关系密切,其职称则肇始于明初洪武十八年而一直相沿至清末。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分为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等几个等级,一般而言,殿试之后即可对新科进土授以官职,或者选拔为庶吉士加以深造。庶吉士乃明清科举制度发展到顶峰的产物,庶吉士制度则实质上是明清两代高级官员职前培训制度。明清统治者一直将选拔庶吉士视为“储才大典”,都极其重视;而众多的封建士于则把当选庶吉士作为跻身统治集团上层的重要途径,均孜孜以求。明清时期,庶吉士制度也确实造就了大批翰詹、督抚,六部侍郎、尚书以至内阁宰辅等朝廷重臣,起到了“储才教养,以待大用”之目的。本文拟对庶吉士制度这一明清时期重要的典章制度试作论述,以飨读者,求正方家。
一
明代的科举制度,在洪武年间定制后,在永乐、洪熙、宣德及其尔后的历史时期,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有诸如关于考试内容及经典的限定、科举考试文体的固定化、乡试和会试取士名额的规定等等,但其中对明代政治史及行政制度影响最大的则是创造性地增设翰林院庶吉士制度。
“翰林”两字,最早见于汉赋。杨雄的《长杨赋》曰:“聊因笔墨之成文章,故藉翰林以为主人。”迨至唐期,始以翰林命官。开元年间(公元713—741年),唐置学士院,选文学之士为翰林学士,专掌制诰。明朝改学士院为翰林院,掌编修国史、编辑奏章、进讲经书和草拟诏谕等高级文墨工作。
考庶吉士之选,始自洪武十八年(1385年)乙丑科。该科除了廷试擢一甲进士丁显为翰林院修撰,二甲进士马京等为编修、吴文为检讨之外,“上以诸进士未更事,欲优待之,俾观政于诸司,候谙练后任之”〔1〕,“其在翰林、承敕监等衙门者,曰庶吉士。进士之为庶吉士,自此始也。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者,仍称进士。观政进士之名,亦自此始也”〔2〕。但洪武年间的庶吉士,均带有实习性质,且选出的庶吉士还不专属翰林院管理,如洪武二十一年(1388)戊辰科进士解缙、黄金华(解缙的姐夫)等俱是“中书庶吉士”。洪武年间新进士分置于六科,练习办事。当时在翰林院、承敕监(掌诰敕起草之事)、中书署等近侍衙门观政的新科进士都称为“庶吉士”;而新进士之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观政者则仍称进士,亦称“观政进士”〔3〕。
考庶吉士之专隶翰林院管理和培养,实始于永乐二年甲申科,该科除授一甲进士曾?、周述、周孟简三人为翰林院修撰、编修之外,“复命于第二甲择文学优等杨相等五十人及善书者汤流等十人,俱为翰林院庶吉士”〔4〕。随后,明成祖命学士解缙选择才资英敏者就学文渊阁。解缙选取曾?、周述、周孟简及庶吉士杨相等二十八人,而庶吉士周忱自陈“少年愿学,帝喜而愈之”,于是增加周忱合计二十九人就学于文渊阁,由阁臣督课,三年期满考试,谓之“散馆”。散馆考试成绩优异者留用,二甲出身授编修、三甲出身授检讨;成绩不合格者则出为科道或知县等职官。从此,庶吉士遂专属翰林院管理和培养〔5〕。
明初洪武、永乐时期,庶吉士制度仅属草创,故一切均很不完备。例如,新进士必须通过“馆选”考试,成绩优异者才能成为庶吉士。但关于“馆选”的时间,“或间科一选,或连科屡选,或数科不选,或合三科同选,初无定限。”〔6〕黄佐《翰林记》卷14《考选庶吉士》条则载:“洪武十八年至永乐初,其详不可考,大率每科必选。”从永乐二年到正统元年(1404—1436),除每科必选庶吉士外,有时还一科多选,如永乐二年两次“馆选”,宣德八年则三次“馆选”。正统以后,庶吉士的选拔时开时罢。关于主持选拔庶吉士的机构,亦时有变化:“或内阁自选,或礼部选送,或会吏部同选”〔7〕。关于选拔的对象也无定制:“或限年岁,或拘地方,或采誉望,或就廷试卷中查取,或别出题考试,亦无定制。”〔8〕每科“馆选”庶吉士的名额也多寡不等:或一科选取六十余人(如永乐十三年选至62人之多)〔9〕,或一科只选一人(如宣德二年仅选取邢恭一人)〔10〕。直到弘治四年,因大学士徐博建议,才使庶吉士制度趋于健全和完备。例如,对于“馆选”的时间:“自今以后,立为定例,一次开科,一次选用。”〔11〕明孝宗采纳了徐溥的建议,并诏令内阁会同吏、礼两部共同考选。对于主选庶吉士的衙门、程序和对象,则为:“待新进士分拨各衙门办事之后,俾其中有志学古者,各录其平日所作文字,如论策诗赋序记之类,限十五篇为止。于一月之内,赴礼部呈献。礼部阅视讫,编号送翰林院考订。其中词藻文理有可取者,按号行取。本部仍将各人试卷,记号糊名转送,照例于东阁前出题考试。其所试之卷,与所投之文相称,即收以预选;若其词意钩棘而诡僻者,不在取列。中间有年二十五岁以下,果有过人资质,虽无宿构文字,能于此一月之间有新作五篇以上,亦许投试。若果笔路颇通,其学可进,亦在备选之数。”〔12〕对于选取及留用数额,则每科“所选不过二十人”,“所留不过三五辈”〔13〕。自此,庶吉士上由“内阁同史礼二部考选以为常,遂为永制。”〔14〕对于庶吉士的教习问题:宣德以前,由翰林院、詹事府“官高资深者一人课之,谓之教习”〔15〕;“宣德五年始命学士教习。万历以后掌教习者,专以吏、礼二部侍郎二人”〔16〕。对于庶吉士的考核,翰林院“设会簿,稽勤惰,唯以严声厉色督责之。”庶吉士每月须交“诗文各一篇,第其高下,俱揭帖,开列名氏”发翰林院“立案”,以作日后“散馆”时授职依据〔17〕。学习期间,庶吉士之间互相督促,往往“推一年长者为馆长,总挈诸务”〔18〕。对于庶吉士学习的内容,则以诗文为主。永乐二年,明成祖曾训谕庶吉士:“为学必造道德之微,必具体用之全;为文必并驱班马韩欧之间”〔19〕。迨至嘉靖年间,大学士徐阶手订《庶吉士条约》,规定庶吉士学习的内容主要是钻研“四书五经”、“史传”、“唐音”、“李杜诗”、“临字帖”等〔20〕。总而言之,明代培训庶吉士的做法,经过不断调整充实、因革损益,至嘉靖年间(1522—1566)已具备了制度的规模,并以行政法规的形式记载在《大明会典》等行政法典之中。
二
明代庶吉士制度是明代官员职前培训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培养中级官员的观政进士制度、培养低级官吏的监生历事制度构成了整个明代官员职前培训制度。严格的庶吉士挑选办法,杜绝了“有才者未必皆选,而所选者未必皆有才”〔21〕的弊端,从而收到了“预列者无循私之弊,不预者息造言之谤”〔22〕的效用。庶吉士在学期间既有机会接受翰苑的学术薰陶,又可通过观政获得实际从政经验,无疑这都是有利于年轻进士脱颖而出的。诸如洪武年间解缙、景泰年间刘清、成化年间邹智等人,这些明代庶吉士中的佼佼者、他们在学期间上疏建言,“皆人所讳者”,均名重一时〔23〕。因此,庶吉士经过特殊培训后能够成长为朝廷重臣,这不仅确保翰林官的政治、文化素质,而且也使翰林院真正成为封建国家的储才重地,这样,庶吉士制度的积极意义自是不言而喻。
明朝以内阁制度取代了以前的历代丞相制度,这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皇权的高度强化。明朝内阁制度的基本形成,是在明成祖永乐年间。而永乐时的阁臣则均简自翰林,永乐初年七个阁臣中的第一人解缙即洪武二十一年的“中书庶吉士”出身。解缙,字大号春雨,洪武二年出生于江西吉水县一户世代官宦的着姓望族之家。他自幼即才华过人,洪武十八年他十七岁时参加了江西乡试,考中第一名解元。翌年赴京师会试中式,经殿试后与长兄解纶、姐夫黄金华同榜登进士第,解纶被授官礼部祠祭司主事,解缙与黄金华则皆留选为“中书庶吉士”。从此,解缙得以经常侍从于明太祖朱元璋的左右,颇见皇帝爱重。朱元璋尝对解缙说:“朕与尔义则君臣,恩犹父子,当知无不言。”〔24〕解缙知恩图报,写成着名的《大庖西封事》上呈给朱元璋,它在明代初期为朝野树立了一个直言时弊的典型,“书奏,帝称其才”〔25〕。但此事后不久,发生了解缙代虞部郎中王国用草书为韩国公李善长辩冤、代同事夏长文草疏弹劾都御史袁泰等一连串招致封建统治集团上层不满之事。正由于解缙初涉官场、不谙宦海,到处代人草疏,经常惹是生非,致使这位才华洋溢却又书生气十足的青年庶吉士当时难于立足京城官场。故明太祖不久即将解缙的老父亲解开召至京师,要他把儿子解缙领回家乡江西归读:“大器晚成。若以而子归,益令进学。后十年来,大用未晚也。”〔26〕朱元璋之所以这样做,主要是出于对解缮这位庶吉士才子的爱护,是为了使解缙在险情环生的宦海中免遭众人倾陷。可见,安排解缙归读十年,目的即是为了“储备人才”日后“以待大用”。果然,解缙后来累官至“翰林院学士兼右春坊大学士”,解缙被史家称为明代内阁第一人,迨至清朝修《明史》则位列“靖难”功臣之后,而为永乐官僚之首。解缙后来的建功立业实乃不辜负明太祖当初的一番苦心。解缙以后,明代由庶吉士入选的翰林累迁至军国大政重任者不乏其人,特别“自许赞而下,历嘉靖、隆庆、万历、天启数世,未用他途之人”〔27〕。考察明史可知,在明英宗以后,朝廷已形成“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的局面,甚至“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非翰林不任”。所以“庶吉士始进之时,已群目为储相”〔28〕了。通计明代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出身的占十分之九。因此,《明史·选举志?载:明代“科举视前代为盛,翰林之盛,则前代所绝无也。”
当然,作为明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的庶吉士制度,它也存在许多不尽完善之处。它最大的不足之处,即庶吉士从挑选到培养都太强调诗赋文章了。明代许多有识之士对此曾给予猛烈抨击。明朝末年,给事中瞿式耜则上疏强烈要求改革这种偏重诗赋文章的做法:“其试士之题,臣愚谓宜仿古制,考以今日吏治民生、经邦强国之策。不必尽依旧制(即强调诗赋文章—引者),以风云月露之词,徙费精神于无用也”。〔29〕由于偏重诗赋文章,故培养出来的官员,有不少人缺乏真才实学,往往误事又贻笑大方。
三
清沿明制。顺治三年(1646),清世祖始策新科进士于廷,钦赐傅以渐等一甲3人进士及第,选拔梁清宽等46人为庶吉士。清代的庶吉士制度,在沿袭明朝旧制的基础上,更加严格和完备了。明代翰林院的修撰、编检是可以升转的,并非以甲第名次坐定。清初沿明制,所谓内三院之政体,均合于明代翰林院之体制。例如《词林典故》记载:顺治九年五月,令内三院修撰、编修、检讨,依科分序以资升转;该年六月,擢编修程芳朝、蒋超为修撰,检讨李霨霖、傅作霖、刘泽芳、宋杞、石申、沙澄为编修。雍正以前,清代庶吉士的选拔由礼部及翰林院主持,在二三甲进士中挑选,呈报皇帝批准即可。清世宗鉴于以往选拔庶吉士有请托、钻营之弊,遂于雍正元年(1723)癸卯恩科时颁发谕旨:“将来拣选庶常,朕当亲加考试,引见拣选。”并于当年首次举行,时称“朝考”。雍正五年(1727)丁未定制:进士殿试后复试论、诏、奏议、诗各一篇,试于保和殿。这种朝考制度的建立,既反映了清代皇权的加强,也体现了清朝统治者对旨在选拔高级官员的庶吉士制度的重视及其制度的进一步完善。从此,清代则又定翰林新制了,此制一直沿用至清末:科举每科殿试结果都分为三甲,一甲三名在殿试揭晓后直接授予翰林院官职,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修撰一职系专门为状元而设之官,故编检不能升任修撰。自雍正癸卯、甲辰始,殿试传胪后三日,新科进士必须在保和殿参加一次朝考,它是专门为了对新进士进行选拔庶吉士和授予官职而设的考试。殿试二甲的第一名(俗称“传胪”)和朝考的第一名(俗称“朝元”),有时亦可入翰林院任职,例如张廷珩(康熙、雍正、乾隆时的三朝重臣张廷玉的胞弟)于雍正元年考中二甲第一名,他在殿试揭晓后即以传胪特旨授为翰林院检讨,与一甲三人同入南书房〔30〕;雍正十一年,张若霭亦以传胪(二甲第一名)任为翰林院检讨〔31〕;等等。其余二三甲进士,即必须按照复试、殿试、朝考的等第数字总和,分别不同等级授官。凡等级总数越小,授官则越优。例如,复试在一等,殿试为二甲,朝考列一等,总计为四,成绩优异,即可选入翰林院附设的庶常馆学习,叫做“馆选”,入选者即称为庶吉士。其余不入选的进士,则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用为主事、中书、知县等官。因为一般都是山皇帝在名单上圈点成绩优异者入选为庶吉士,故这又被称之为“点翰林”。
清代,在翰林院供职的侍读、侍讲、修撰、编修、检讨和庶吉士等各员,通称翰林。但是,庶吉士还不能算是正式翰林。庶吉士在“馆选”录取后,要在庶常馆里学习三年,再视其学习成绩而定去留。庶常馆由大学士、尚书等充任大教习,科分资深学优的翰林官六人为小教习。清初,入选的庶吉士必须选读满、汉书。顺治九年题准各科分省选取庶吉士四十人,以二十名读汉书、二十名读满书,满洲、汉军各取四名,蒙古取二名,一体读书。康熙三年、六年、九年这三科的庶吉士则全部学习满书,直至康熙十二年癸丑才恢复分别学习汉、满书例。雍正以后学习满书者逐渐减少。乾隆十六年(1751)辛未,清高宗以满书用处不多,钦令云、贵、川、粤、桂五省庶吉士不必学习满书,冀、豫、鲁、晋、陕等省则人数在三、四人以上者派一、二人,江苏、浙江等省人数在五、六人以上者酌派二、三人(年龄均在三十岁以下)学习满书。嘉庆年间,每科仅派三人读满书以应故事。道光十八年戊戌科以后,就停止选派读满书之例。
清初,对庶吉士的要求很高,对散馆考试十分严格。例如,顺治十二年馆选的庶吉士,迨至该科散馆时有殷观光等三名以满书荒疏革退;康熙四十二年散馆,仅杨尤其等十四人授职编检,而涂天相等二十人以文义荒疏罚令再学习三年,盛度等三人则以文字俱劣而遭革斥,康熙帝因掌院学士揆叙等督课不严而交都察院议处〔32〕。清代庶吉士在散馆考试时有因文词不工或满文不及格等原因不能留馆者,便另授六部主事、内阁中书等京官,或是外放为知县等地方官。例如,鲁迅先生的祖父周福清,同治十年辛未科殿试中式为三甲第十五名进士馆选为庶吉士,同治十三年他由于散馆考试成绩不佳而外放四川荣昌县,他因嫌远不赴,又改选为江西金溪县知县。清代前期,庶吉士散馆落选而改授他职的很多,乾隆以后则比较少了。嘉庆、道光以后,庶吉士在馆肄业制度逐渐废弛。同治、光绪时得选为庶吉士者,照例只须到馆应三、五课即可告假离京,一直等到散馆之年才还京销假。例如,蔡元培先生于光绪十八年春“馆选”为庶吉士,次年七月他请假到广州远游,该年冬季又由广州到潮州小住。直到光绪二十年春,他才由广东回故乡绍兴,转往北京参加散馆考试〔33〕。清代散馆落选改用他官者一般不得复入翰林院任职,但乾隆年间张逸少散馆外放知县,迁泰州牧,后则因其父大学士张玉书奏乞内用,复入翰林院任职编修。〔34〕
清代庶吉士修业三年期满,例须经过一次“散馆”的甄别考试,及格者称为“留馆”,始成为正式翰林,才按原来殿试的等第分别授予翰林院职位,二甲出身的授编修,三甲出身的授检讨。例如,蔡元培先生光绪十八年殿试录取为二甲第三十四名进士,被选为庶吉士,后留馆时因池殿试等第是二甲出身,故被授为翰林院编修〔35〕。又如“复圣”颜子的六十七世孙颜光教,他于康熙二十七年馆选为庶吉士,因他殿试的等第是三甲进士,故散馆时被授为翰林院检讨。另外,一般而言,清代一甲进士出身的修撰、编修亦例须入庶常馆读书,散馆时考列次等者也会下降改为部属京官或是外放知县的。例如,乾隆六十年乙卯科一甲第三名潘世璜以散馆编修改为户部主事,嘉庆十年乙丑科一甲第一名彭浚以散馆修撰改为吏部员外郎,道光二年壬午科一甲第二名郑秉恬以散馆编修改为山西省曲沃县知县,等。
在清代,社会上一般尊称翰林为“太史”或“太史公”。庶吉士虽亦勉强可算做翰林,但因庶吉士这种“太史公”的地位毕竟是不稳固的,故社会上对庶吉士的称呼也比较特别,有时称之为“太史”或“太史公”,有时称呼其散馆改授之官职,通常则称之为“庶常”。例如,那位撰有《秦音》、《蜀典》等着作的清代学者张澍(字介侯,武威人),嘉庆四年馆选为庶吉士,散馆落选外放为知县,初令玉屏,继知屏山、兴文、永新、沪溪等县,故在别人的记叙和文牒中或称之为张介侯太史,或称之为张介侯明府。又如蔡元培,当他在光绪十八年被馆选为庶吉士时,翁同和在该年壬辰五月十七日的日记中即称他为“新庶常蔡元培”〔36〕。再如清代着名戏曲家洪升的岳父黄彦博,他于康熙三年馆选为庶吉士,但他未及散馆,而于康熙四年巳夏秋间即病殁于北京,故人们多称他为黄庶常,有一篇悼念黄彦博的文章,题目就叫做《祭黄庶常》。〔37〕
清代编修、检讨等翰林官和地方上的知县官,虽然同样是七品官,但他们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却有着极大的区别。例如,乾隆年间那位自称“双眼自将秋水洗,一生不受古人欺”的着名诗人袁枚(字子才,号简斋,公元1715—1767年),当他被选为庶吉士时,沾沾自喜,特地写了“入翰林”一诗,踌躇满志之情跃然纸上:“弱水蓬山路九重,今朝身到蕊珠宫。尚无秘省书教读,已见文笺字不同。斑管润生红药雨,锦袍香散玉堂风。国恩岂是文章报?况复文章未必工。”〔38〕但是,在庶常馆学习三年后,散馆考试时袁枚因满文不及格而落选,被外放为江苏溧水知县,其时在他写的《改官白下留别诸同年》一诗中,就表现了一种极大的遗憾:“三年春梦玉堂空,珂马萧萧落叶中。生平粗材甘外吏,去犹忍泪为诸公”〔39〕。为什么当袁枚从庶吉士散馆外放为知县时,他竟然会痛苦得“忍泪为诸公”呢?这一方面固然由于袁枚本人原是个“额然一只云间鹤,飞去飞来宰相衙”的红尘热客,另一方面则也因为翰林院在清代一直被认为是个储才重地、读书养望之所。《清史稿》载:“(庶吉士)三年考试散馆,优者留翰林院为编修、检讨,次者改给事中、御史、主事、中书、推官、知县、教职,其例先后不一。……凡留馆者,迁调异他官。有清一代宰辅,多由此选。其余列乡尹、膺疆寄者,不可胜数。士子咸以预选为荣,而鼎甲尤所企望”。〔40〕在清代,翰林院的职掌是编修国史、记载皇帝的起居注、进讲经书和撰着诰敕制命等等。凡是编纂文史巨籍、入南书房值侍皇帝和上书房授皇子皇孙书以及外放学政、主考,多由翰林院成员充任。在清代,有一项不成文法:汉大臣凡不由翰林出身者,不得任大学士,亦即不能上升到名义上的宰相地位,并且卒后也不能谥“文”。有清一代,其中只有极少数是例外,如湘军名将左宗棠因为他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和平定新疆建立了“殊勋”,才破例地由举人出身而升为东阁大学士,封恪靖侯,卒谥“文襄”。这在当时被认为是罕见的“特典”。至于一般的汉人大学士,则多由翰林出身,且其中不少人都是从庶吉士留馆后转升的。例如,乾隆时任《四库全书》总纂官的纪昀,他于乾隆十九年成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由翰林(原字为氵右加存)历正卿,官至协办大学士,卒谥“文达”;那位乾隆时代的名臣蔡新,于乾隆元年丙辰科考中二甲第一名进士,传胪入选庶吉士,授编修,后官至大学士,卒谥“文定”,等等。乾隆皇帝在位六十年(1736—1795),共用汉人大学士二十五名,大都是翰林出身。故庶吉士一旦被留馆为翰林,即有当宰辅的希望。即使是一般的翰林,也因为可以入值内廷,接近封建帝王而简放主考、学政,掌握文柄,从而获取声名。有清一代,七品知县晋见督抚都要上手本、称卑职,行庭参礼,而同是七品的编修、检讨简放为主考、学政时却能与总督、巡抚等封疆大吏平行来往。所以,翰林的地位远比知县崇隆。此外,在清代,像国子监祭酒、司业、内阁学士等官职的汉缺则更是非翰林不除授的。因此,入选翰林就被称之为“清华之选”,认为其出路优越,前程远大。正因为如此,所以庶吉士散馆外放知县,尽管属于硬邦邦的“老虎班”,均由吏部以实缺优先选用,带缺出京,与一般进士的“榜下即用”知县须到省候补者大不相同,但如果遇到这种由庶吉士散馆落选而外放知县的情况,则无论是本人还是亲友总难免要为之扼腕。这样,我们也就不难理解袁枚在散馆落选外放知县时所流露的那种懊恨辛酸之情了。
四
从明、清庶吉士制度的比较研究可知,明朝与清朝这两个朝代的庶吉士制度大致有如下几点主要的相异之处:
(一)明代由庶吉士人选的翰林累迁至六部侍郎、尚书以至阁臣、首辅等朝廷重臣者甚多。通计有明一代全部宰辅一百七十余人,由翰林出身者占十分之九。据统计,在明代164位阁臣之中,由庶吉士出身者128人,竟占78.04%(据王其榘《明代内阁制度史》统计),可见在明代阁臣中庶吉士所占的比例是相当高的。而清代庶吉士却往往只是一种荣耀的功名桂冠,尽管他们社会名望清华高贵,但其中的大部分人则只能奔竞浮沉于中低级职官。据史载、在清代被目为“宰相”之尊的大学土均匀是“满汉两途”(《清史稿》卷174),并且“满蒙汉军大学士不必尽由翰林出身”(《养吉斋丛录》卷一)。自雍正、乾隆以后,威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而军机大臣的实相职位则又远非一般翰林所能企及。根据先师钱实甫教授编着的《清代职官年表》四册(中华书局1980年版)统计分析,清代庶吉士总数是6216人,其中只有39.75%(即2470名)的庶吉士后来累迁为高级官员,而其余的60.25%(即3846名)的庶吉士后来只能担任中低级官员。清代高级官员8451名,其中庶吉士出身者2470人,只占高级官员总数的29.23%,可见在高级官员中庶吉士出身者的比例是不高的,亦即清代庶吉士群体的政治命运和仕途地位远不如明代庶吉士群体。
(二)清朗选拔庶吉士有不依照正常科举程序的“博学鸿儒”等特科。清代前期,由于普通科举考试制度只能网罗一些志节平凡的儒生、那些有气节的名流学者或自视甚高的遗老则不屑于进考场同普通儒生较量八股文。为了延揽这些高级文人,笼络汉族士大夫知识分子,扩大统治基础,故清廷在正规化的科举之外又特设了“博学鸿儒科”。这种特科,在康熙十八年(1679)和乾隆元年(1736)各举行一次,都由京师和各省衙门的大臣用“荐举”的方式促其赴京就考,皇帝在殿廷主持考试,只试诗赋,不考八股。特别是那些布衣入选者,他们都跳过了乡试、会试和殿试、朝考等重重考试关,直入翰林院,平步青云。这使当时一些科班出身的翰林不免心理不平衡,说朱彝尊、冯?等人都自民间草野而来,不由科举递考而进,故把他们贬称为“野翰林”。
此外,不由新进士中考试选拔而通过皇权的直接干预和行政命令等方式非常改选的庶吉士,在清代亦甚多。例如,康熙时殷元福、乾隆时邵晋涵、嘉庆时王服经等人,均由一般进士特旨改授为庶吉士;道光朝钦赐6人入馆,则都不是进士,而是“特改馆职”为庶吉士的。
(三)清代选拔庶吉士有“分省取士”和“视民族取士”的的特征。清朝顺治九年(1652)吏科给事中高辛允奏准“查照直省大小及近日人才多寡”慎选庶常,定额得进士中录取庶吉士40名,其中直隶、江南、浙江各5人,江西、福建、湖广、山东、河南各4人,山西、陕西各2人,广东1人。汉军4人,另榜授满州、蒙古修撰、编修、庶吉士9人。此后,这便成为定例〔41〕。清代按地域和民族分布原则来选拔庶吉士,则是转变平等竞争的科举考试为有限公平竞争,于是公道顿减:“其入选有不用庶吉士者,或其省入选人多,不能全用,……其不入选者而得授庶吉士,必其省或有全不入选,或有而太少,故不入选者亦得邀用一二人。”〔42〕例如,咸丰十年(1860)庚申科云南新进士只有倪恩龄一人,由于限地取额,故场前即可预知倪氏必定中选:“既入场,不能不中。故场前亲友皆向之称贺云。”倪恩龄也就顺利地“馆选”为庶吉士,散馆授编修,简拔知府。〔43〕
庶吉士制度是朱元璋始创的明清两代高级官员职前培训制度。我们研究这种制度,首先在于它对明清两代的行政制度和政治史影响很大,只有明(原字为目右加僚的右半部)明清庶吉士制度的来龙去脉、利弊得失及其社会影响,才能深刻地理解和治好明清史;其次是因为对于这个明清两代都极其重要的典章制度,目前史学界重视不够,迄今尚无专门论着,更无人对明清庶吉士制度作过对比研究,亟须填补“空白”。有鉴于此,本人不揣浅陋,特撰写此文,聊以抛砖引玉,以期引起史界同仁对此典章制度的重视并对它进行深入的研究,为当今我国的高等教育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深化改革提供历史借鉴。
注释:
〔1〕黄佐《翰林记》卷3《庶吉士铨注》。
〔2〕《明史》卷70《选举志二》。
〔3〕《明太祖实录》卷172。
〔4〕〔6〕〔7〕《明史》卷70《选举志二》。
〔5〕但据《明史·廖庄传》载:“廖庄,宣德五年进士,考选庶吉士,历事六科。”另据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10《鼎甲同为庶常》载:“宣德八年,上命,改进士为(庶)吉士,历事六科以备用。”而王圻《续文献通考》卷54载:正统初,“始定庶吉士止入翰林院。”如是说,则明代庶吉士迨至正统初年才专隶翰林院管理和培养矣。
〔8〕〔11〕〔13〕《明史》卷70《选举志二》。
〔9〕〔10〕〔12〕《明太宗实录》卷162,卷26,卷162。
〔14〕王圻《续文献通考》卷35。
〔15〕《明史》卷70《选举志二》。
〔16〕《明史》卷73《职官二》。
〔17〕黄佐《翰林记》卷4《公署教习》。
〔18〕朱国桢《?幢小品》卷10《馆长》。
〔19〕《永乐实录》三年五月。
〔20〕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32。
〔21〕《明史》卷70《选举志二》。
〔22〕《明太宗实录》卷162。
〔23〕黄佐《翰林记》,散见该书卷8《庶吉士言事》。
〔24〕〔25〕〔26〕《明史》卷147《解缙传》。
〔27〕清·福格:《听雨丛谈》卷2。
〔28〕《明史》卷70《选举志二》。
〔29〕孙承泽《春明梦余录》卷32。
〔30〕清·福格,《听雨丛谈》卷6、卷9。
〔31〕《清朝野史大观》卷3。
〔32〕商衍鎏着《清代科举考试述录》第三章第五节。
〔33〕高平叔编着:《蔡元培年谱》。
〔34〕《清朝野史大观》卷3。
〔35〕黄世晖:《蔡孑民先生传略》。
〔36〕翁同和:《翁文恭公日记》光绪十八年壬辰五月十七日。
〔37〕《善卷堂四六》卷8。
〔38〕〔39〕袁枚:《小仓山房诗集》卷2、卷3。
〔40〕《清史稿》卷108《选举志三》。
〔41〕《清史稿》卷108《选举志三》。
〔42
〔43〕《清代野记》卷上。
【资料来源:《史林》1997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