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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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


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
(首发)
王恩田
山东省博物馆
宾组武丁卜辞有:
1.癸未卜,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贞:旬无……祟,其有来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迄至七日……允有来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自西,微戈告曰:吕方征于我奠…… 《合集》584正
2.癸未卜,永贞:旬无咎,七日己丑微友化呼告曰,吕方征于我奠丰,七月,二告。
《合集》6068正
3.……来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自微友唐吕方征……。臿氏昜戊申,亦有来,……自西,告牛家……
《补编》1760反
4.王乩曰:有祟,其有来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迄至七日己巳,允有来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自西,微友角告曰:吕方出侵我氏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田,七十人五。 《合集》6057正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
第1~4辞中的微,旧释为长。微与长混淆由来已久,余曾加以区别。商周文字中微与长,都像人披长发形,其区别在于微字无手杖,而长字有手杖。“微”是头发之发的本字,音同借为微小、微妙的微或美,和国族的魏。而“长”像人拄杖形,会意,是杖的本字。《说文》:“枨,杖也。”音同借为长幼和长短的长。战国古玺中的长字,是在人腿上加圆点或弯钩以为指事字,意为长肢在此。楚简中用头发飘动的方向,区别长和微,头发飘向右的是长,飘向左的是微(图一)[1]。
卜辞微或加意符“止”,止是足迹形“迹”的本字,来源于周人始祖姜嫄履大人迹而生弃的感生传说。音同借为姬姓的姬。因此芷阳又作茝阳。微友唐的微字加止,意为这是姬姓的微,以区别于殷商的微。卜辞无殷字,借卫为殷。殷商的微,在微前加卫的简化字作“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微”(《合集》18700),或加卫的繁体字作“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微”(《合集》28063)[2]。第1~4辞的微,都是周微。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
周字初文作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像双手向田间撒播种子,口像盛种子的筐篓,会意。周字有不少的异体,图示其发展演变关系(图二)。周人始祖以农立国,故以撒播种子的会意字作为国名[3]。
在殷墟卜辞中,人名、国族名、地名三位一体。如上述第1~4辞中的微即周微。周微即《史记·周本纪》参加武王伐纣的“庸、蜀、羌、髳、微、纑、彭、濮”等八国联军中的微。微通魏。《汉书·古今人表》“鲁魏公”,《律历志》作“微公”可证。《左传·昭公七年》:“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周人认为,魏属该国的西部国土。《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虞、虢、焦、滑、霍、扬、韩、魏,皆姬姓也。”证明如上所述,微字下加上“止”的意符,表明此微应是姬姓之微的说法是正确的。微与郿读音相近,借为郿,地在今宝鸡市眉县。
第2、3、4辞“微”后都加“友”,而1辞微后则不加,证明“友”不是族名。《广雅·释诂》:“友,亲也。”表明微与戈、化、唐、角之间存有亲属关系。戈、化、唐、角很可能是从微族中分化出来的新氏族,即《左传·定公四年》“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中“宗氏”与“分族”的关系。“宗”即“宗源,根本也”(《荀子·非十二子》注),“宗氏”是原有的氏族,“分族”是由原来的氏族中分化出来的新氏族。微即“宗氏”,戈、化、唐、角即“分族”。
第1、2两辞,残辞互补,1辞是己丑向殷王报告“吕方征于我奠……”。“奠”与“坰”均为耕部。奠读作坰。坰意为郊野的边界。2辞微友化的“奠丰”即郊野边界之“丰”。“丰”即西周时期陕西长安的酆京,由此可知,长安的丰应是微友化的边界上的城邑。化族地望应在今陕西长安附近。第3辞的微友唐和第4辞的微友角所报告的也是吕方征伐或入侵的警讯。所不同的是时间一在戊申,一在己巳。
1辞“微戈”中的“戈”,应是陕西泾阳《高家堡戈国墓》的戈[4]。泾阳北原曾出土戈鼎[5],1933年,泾阳西北边境魏村也出土过戈鼎[6]。不知“泾阳北原”与“泾阳西北边境的魏村”是否一地。看来泾阳应是戈国的核心地区。至于河南安阳等地出土的戈族铜器中的戈字基本上都是短戈无鐏。而陕西泾阳等地戈器中的“戈”均为长戈有鐏。属于不同的国族,不能混为一谈。
第2辞“微友化”中的“化”,通华。其地望应在华山脚下的华县、华阴一带。
第3辞“微友唐”中的“唐”。唐是向殷王贡龟的氏族(《合集》892反,又5776反)。唐也就是“作大邑于唐土”(《英》1105正)的唐。唐通汤,土通社。唐土即汤社。汤社即《史记·秦本纪》宪公二年所灭之荡社,地在今陕西三原与始平的交界。[7]
第4辞“微友角”的“角”,古音见母屋部。洛水的洛,见母铎部。角与洛,声为双声,韵为旁转。角地应在今洛水、洛川一带。
综上所证,周微四族的分布范围大体应是西起泾阳东至华县的陕西东部地区。根据周微四族向殷王朝报告被吕方侵犯的警讯,以及殷王占卜周微四族的吉凶,证明周微四族所在的陕西东部地区最晚在武丁时期已是商王朝的西部疆域。



[1] 王恩田《鹿邑太清宫西周大墓与微子封宋》,《中原文物》2002年4期;《鹿邑微子墓与子口寻(腯)》,《中原文物》2006年6期。
[2] 王恩田《释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卜辞殷人国号考》,《中原文物》2009年6期。
[3] 王恩田《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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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兼说畀、
文物-王恩田:甲骨文周微四族戈、唐、化、角考字形》,《古文字研究》25辑,中华书局,2004年。
[4] 陕西省考古研究所《高家堡戈国墓》,三秦出版社,1994年。
[5] 陕西省博物馆《青铜器图释》图72,文物出版社,1960年。
[6] 西京金石书画协会《西京金石书画集》1期,西京金石书画协会,1934年。
[7] 王恩田《清华简“汤丘”与“汤社”》,复旦大学古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