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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陈光宇(KuangYuChen)
罗格斯大学(RutgersUniversity,NJ)
摘要:儿氏家谱刻辞(《库》1506/《英藏》2674)的真伪之辩是甲骨学界久悬未解的公案。本文将一百年以来正反意见就行款字体,文字词句,相关类似刻辞三方面加以整理综述评论。并简述艾兰以显微镜观察所得家谱刻辞为真的结论。有见于以物理方法鉴定真伪的客观性,笔者决定重複艾兰所作实验以便确定家谱刻辞之真伪。除以《库》1506骨版为实验组将其上54个刻字分别放大照相及观察外,更以真刻与伪刻并存于同一牛肩胛骨版之《库》1619/《英藏》2512骨版作为实验之对照组也同时进行显微镜观察照相。笔者发现就骨版裂纹之产生与人为刻划先后时间的物理关係,可以区别出四种裂纹。这四种裂纹在家谱刻辞的全版分布与其在《库》1619版上真刻的全版分布几乎完全相同,而与同版的伪刻则完全不同。这样以全版刻辞进行观察分析并以同版已知之真伪刻辞作对照比较所得的数据提供了客观证据强力支持家谱刻辞确为真品。持伪刻说者所提理由主要仍着眼在“可疑”二字,然而是否可疑,见仁见智,不足以作为客观证据。于省吾就文字构形理论所提真品说之理由已经相当坚实,无懈可击。结合艾兰所提鉴别真伪的物理準则,再加上本文对《库》1506及《库》1619二片牛肩胛骨版的分析数据,笔者以为儿氏家谱刻辞之确为真品应是定论,可视为商代出土之文献素材。以是本文也尝试发掘儿氏家谱刻辞可能含有的学术意义。
Abstract:
The controversy about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Er shi Genealogical Inscriptions engraved on BL1506/YC2674 has lasted for more than a century. Here, we critically review all the issues raised by the two schools of scholars, one for authentic, and the other for forgery. We divided these issues into three categories: (i) styles and format, (ii) epigraphy and orthography, and (iii) other OBI inscriptions related to genealogy or “naming” divination. As physical characteristics detected under microscope offer the most objective evidence, the author also repeated the experiment of Sarah Allan, using BL1506 as the experimental sample, and BL1619, a scapula containing both authentic (dated 1101 BCE) and faked inscriptions, as control. Our findings, in general, support the criteria proposed by Allan in distinguishing authentic inscriptions from faked ones. In addition, we found that there are four kinds of fissures associated with engravings that can be identified on the bone surface of BL1619: three of them, A, B and C type, are clearly generated due to the prior presence of the engraving, whereas the fourth one, termed Y type fissure, appears to be independent of the engraving, but causes ragged cracking if the stroke was engraved through or close to the fissure. The distribution of these four types of fissures on the BL1506 is almost identical to that of the authentic inscriptions on BL1619, but completely different from that of 2 the fake inscriptions. Our results, taken together with the work of Yu Xinwu and Sarah Allan, provide unambiguous evidence supporting the authenticity of the BL1506 genealogy inscriptions. Possible significance of the genealogy inscriptions was also discussed.
1.综述
1.1《库》1506儿氏家谱刻辞及有关简史
儿氏家谱刻辞(《库》1506)上下22cm宽22.5cm,为一扇形牛肩胛骨的残存下半部(图1)。其上刻辞共54字,记载一极为完整的商代儿氏家族世系,世人称为儿氏家谱,全片除右上角的“贞”字外,由左至右13行,第一行五字,其余每行四字,排列如下: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刻辞记录儿氏家族十三人,其中父子关係11人,兄弟关係2人,共11世代。如果刻辞确为真品,则此片当为世界上最早的家谱记录。[1]
儿氏家谱刻辞由二十世纪初面世至今一百多年,现将其收购,着录,及真伪论辩的相关历史按照年代简述如下:
年代 主要事件
1899:王懿荣发现甲骨文
1903:刘鹗《铁云藏龟》问世
1904:库寿龄(SamuelCouling,或译库全英,库考龄1859-1922)及方法歛(FrankHerringChalfant1862-1914)开始购藏甲骨,共达5000片。儿氏家谱刻辞骨版即在1904-1908年之间为二人收购。[2]
1911:库寿龄售与不列颠博物馆BritishMuseum包括儿氏家谱刻辞在内共485片甲骨。
1912:金璋(LionelC.Hopkins,1854-1952)发表文章首次提及这片刻辞。[3]
1914:方法歛去世,其手稿《BoneInscriptions》存放于芝加哥自然历史博物馆。
1935:方氏遗稿由白瑞华(RoswellS.Britton,1897-1951)捡选出版《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甲骨卜辞七集》、《金璋所藏甲卜辞》等三书。儿氏家谱刻辞着录于《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一书,序号为1506。遂称《库》1506。
1956:陈梦家在《殷墟卜辞综述》一书(1988年版,页499-501)以《库》1506片刻辞,《燕京大学藏殷契卜辞》之《燕》209(即合集14925)与《殷虚文字乙编》之《乙》4856(即合集21727)三片作为商代家谱刻辞之例。[4]
1962:金祥恆发表《库方二氏甲骨卜辞1506片辨伪兼论陈氏儿家谱说》一文,论证家谱刻辞为伪刻。(见注2)
1980:胡厚宣发表《甲骨文家谱刻辞真伪问题再商榷》以为家谱刻辞为膺品。(见注2)
1980:于省吾发表《甲骨文家谱刻辞真伪辩》以为家谱刻辞为真品。[5]
1985:《英国所藏甲骨集》上编(上、下册)出版。将库1506序号改为2674,故又称英藏2674。[6]
1991:《英国所藏甲骨集》下编(上、下册)出版。艾兰在《英国所藏甲骨集》下编上册发表文章首先用显微镜作甲骨刻辞真伪之鉴定。[7]
1997:不列颠图书馆(即大英图书馆)由不列颠博物馆迁出,家谱刻辞序号由《库》1506改为BL1506,现正式编号为Or7694/1506。
2011:家谱刻辞之真伪仍然没有在中西学界取得共识[8]
1.2儿氏家谱刻辞真伪百年之争
库方二氏,分指库寿龄及方法歛二人,库为驻山东青州英籍浸礼会传教士,方为驻山东潍县美籍长老会传教士。二人在1903年开始在山东潍县收购甲骨。儿氏家谱刻辞骨版可能係1904年左右购自潍县古董商赵执斋或李茹宾,最早由方法敛摹录,见于其手稿《BoneInscriptions》。1914年方法歛去世,1935纽约大学教授白瑞华将方法歛摹录的手稿经整理成三书开始印行。儿氏家谱刻辞正式着录于《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一书,序号为1506。早在1912年金璋即发表《中国古代皇家遗物》及《骨上所刻之哀文及家谱》两篇文章,介绍这一片刻辞,以其为中国最古老的家谱记录。(注3)但是胡光炜在《书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印本》一文云﹕『此册所印,兽骨六百七十,龟甲刻辞千十六,鹿角刻辞,都千六百八十七事,为英人库全英及美人方法敛所藏,由方氏勾摹传世,并注明各片之为甲为骨及其向背,用功颇勤。惟其中真伪杂糅,膺品之多,骇人听闻。…库方二氏皆为山东潍县牧师。其所藏率得自古董商人之手,潍县在中土,本以工製伪器着称,黎丘之鬼善幻,二氏外人,因易受其诓也。…。今试举册首第一方及册第千八百二十七方为例观之,文义皆支离可笑。册中类此者至伙,如千五百零六,千六百零六诸方,多书子曰云云,稽之卜辞,绝无其例,此断出自村夫俗子之手。』认为家谱刻辞为伪作。而作为编辑出书的白瑞华在《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序言也说﹕『此甲骨集为山东潍县两牧师所收藏,两牧师者,一英人库寿龄先生,一美人方法敛博士也。1904年至1908年间,二氏即向古董商收购。…因此等均係购自商人也。如鹿角刻文即聚讼纷纭。大兽骨片中,亦颇多令人怀疑者。余于各片,不能一一确言其真伪。』遂启百年真伪之辩。[9]
1.2.1伪刻说所提之理由与证据
学者曾发表论文或在其着作中以《库》1506家谱刻辞为膺品伪刻的有如下诸人(注10):郭沫若(1930)、明义士(1933)、白瑞华(1935)、松丸道雄、胡光炜(1935)、陈梦家(1940)、董作宾(1940)、容庚(1947)、唐兰(1957)、金祥恒(1962)、严一萍(1978)、胡厚宣(1980)、齐文心(1986)、陈炜湛(1987)、曹定云(2010)等。膺品伪刻说诸家所持之理由以金祥恆、胡厚宣二位最为全面。现将其论述就分行款字体,文字词句及类似刻辞等三方面作一总结如下:
(一)行款字体
1.贞与横划问题:形制矛盾,第一,贞,卜问也,卜以决疑,不疑何卜?没有钻灼痕迹,不是卜骨,何必用“贞”字?第二,此片上下并无他辞,加一长界划,是画蛇添足之举。(金祥恒,1962;胡厚宣,1980,见注10,下同)[10]
2.同版异体问题:此版重书名字,多为异体,如吹,雀,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御等。在卜辞中异体而见同版,甚为少见。(金祥恒,1962;胡厚宣,1980)
3.字体问题:如“子”字为武乙文丁之形,但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为武丁子名。(胡厚宣,1980)
4.私名问题:卜辞称祖先世系,皆以十干为名。此版不见干名,名字亦不见于典籍。(胡厚宣,1980)。
5.行款问题:行款呆板,字体粗疏无力,笔划毛糙粗涩,断非真品。(金祥恒,1962;胡厚宣,1980,齐文心,1986)
(二)文字词句
1.儿先祖:第一,儿字与甲文所见之儿字不同,多一横画,不见于其他甲骨卜辞。第二,儿係何人,在家谱係何人之子?卜辞儿无有作儿子之“儿”解者(金祥恒,1962;严一萍,1978;胡厚宣,1980,陈炜湛,1987)。第三,卜辞无有“先祖”一词。(金祥恒,1962)
2.弟:弟字于甲骨文中绝无用作兄弟之弟的先例。弟字写法与后出之《乙编》8816(丙午贞启弟)及8818(辛巳贞启弟)之弟同。清末所出之卜辞,如《前》3、32、3隿弗逐(即合集10294),《前》5、17、2弗隿,及《后下》13、2(即《合集》24134)。这些卜辞中的“隿”从矢从缴,字形与“弟”字近似。所以《乙》8816及8818之启弟之弟是否为兄弟之弟,还是隿射之隿尚难定论。(金祥恒,1962;胡厚宣,1980)
3.此片先祖名字,可蠡测其伪造仿刻之根源。“儿”字颇见于卜辞及金文,如“东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告曰儿伯…”(《合集》03397及01075)。“吹”字见于《铁云藏龟拾遗》(《拾遗》13、4即《合集》09361)。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见于《铁云藏龟》如“贞御子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于乙”(《铁》209、4合集03185),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见于《铁》8、2。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见于《后下》28、12。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见《续编》5、14(即《合集》21284)。洪,或仿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祭”而改之。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或从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与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见《前》7、5、3)而改之。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或从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而改之(见《前》4、35、6即《合集》07004)。商字逕改成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则不成字矣。其余诸字卜辞习见,据实仿刻,所谓『伪中有真』令人难辨也。(金祥恒,1962)
(三)相关类似刻辞
1.以此例彼:《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书中第1989号为雕花鹿角,其上刻辞除在“贞”字上面多了“王曰”二字外,与《库》1506完全同文。《库》1989其雕花为真,而刻辞为伪,学者皆无异议。以是推论《库》1506亦为伪。另外,金璋所藏Hopkins1110(即《英藏2634》)有类似之家谱刻辞[11],其右方有『贞曰』二字,然后由右至左十三行,第一行六字,其余每行四字,略称某某祖曰某,某子曰某,或某弟曰某。全辞称子者十,称弟者二,与《库》1506排列形式极为相似。不过除了“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一字外,其他所列人名与《库》1506所见名字均异。此版上部另有刻辞四行12字,不成文理,确为杜撰。此片右下方有“癸巳卜贞王旬亡祸”之句确为第五期卜辞。两相对照,子曰弟曰之辞,绝对不真。以此例彼,库方大骨(指《库》1506)之为伪,不待烦言。(金祥恒,1962;胡厚宣,1980)
2.子曰残辞:卜辞有“妇某子曰某”之例,如“壬辰子卜贞妇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子曰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妇嘉妥曰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殷虚文字乙编》4856,即《合集》21727)”或“乙巳卜贞,妇嘉,子亡若 辛亥子卜贞妇嘉子曰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若”(《粹》1240,《京人》3013,即《合集》21793)。但卜辞从无“某子曰某,某弟曰某”的他例。至于所谓《殷契卜辞》《燕》209(即《合集》14925),虽称“子曰”上下文俱已残缺。不能成词。(胡厚宣,1980)
3.儿氏家谱刻辞所见名字也见于如下《库》1576,1598,1604,1621,1624等片,俱属伪刻,殆出于伪刻者一人之手。(胡厚宣,1980)
1.2.2真品说学者意见
金璋(1912)、陈梦家(1956)李学勤(1957,2005)饶宗颐(1959),白川静(1962,1972),岛邦男(1967),孙海波(1965),于省吾(1978,1980),张秉权(1988)艾兰(1991),刘正(2008),李振峰(2011)等学者均曾发表论文或在其着作中以《库》1506为真品。[12]其中以于省吾、张秉权的论文最为全面。真品说诸家所持之理由我们也分行款字体,文字词句,及相关类似卜辞三方面总结如下:
(一)行款字体
1.贞与横划问题:库方二氏收购时间在1903-1908年间。如果此片为膺品,作伪时间至迟不会晚过1908年,其时甲骨学犹未萌芽,作伪者无从知道“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为贞卜之“贞”,是占卜用字,不能用于纪事卜辞。所以家谱前之“贞”字,不必为伪刻也不必与家谱有一定的关联。至于界划,因为此片係残存牛肩胛骨之下半部,安知其上“别无他辞”。同时,就作伪者而言,完全没有必要加此横划。所以家谱顶上之横线,不能构成伪刻的证据。(张秉权,1988)
2.同版异体问题:同文异体即甲骨文所称“重文”。此片如吹,雀,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御等字,虽然同版异体,但其构形完全合乎已知甲骨文字之重文规则,如左右对换,鸟隹互换,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或三羊,或四羊等。以当时作伪者之水平,不可能作这些改动,而能若合符节,全无差错。(于省吾,1980)
3.私名问题:家谱刻辞非关祭祀卜辞,无需以天干为名。由卜辞“妇某子曰某”之例,如“妇嘉子曰图”“辛亥子卜贞妇嘉子曰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若”(《合集》21727,21793)可确知商代人物有私名。家谱刻辞所列祖先名字皆为私名。(于省吾,1980;张秉权,1987)
4.行款问题:早年之伪刻甲骨作品多为拼凑单字短词而成行列,它们有人工的整齐,但是词语不成句读。(陈梦家,1956)此片刻辞排列虽然参差不齐,向左倾斜,但字形自然,伸缩自如,无抵触杆格之处。(于省吾,1980)
(二)文字词句
1.先祖一词,卜辞罕见。1908年之前所有着录甲骨书籍,不见先祖一词。后来所见卜辞『癸卯王卜贞其祀多先祖...余受有祐王占曰弘吉惟...』(《合集》38731)是作伪者不可能见到的。(于省吾,1980)
2.“儿”字在此片非指儿子,亦非私名,应指儿氏家族,其用法一如卜辞所见“儿伯“或”儿人“之”儿。例如『东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告曰儿伯...』(《合集》03397)及『庚申卜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贞儿人...』(《合集》07893)。儿字臼内多一画,乃羡划。羡划例子甲文常见。(于省吾,1980)
3.关于“弟”字,儿氏家谱刻辞作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是“弟”字初文,其写法不见于当时所知甲骨文字,而与后出《乙编》8816,8818所见之“弟”字完全相同,恐不能只以巧合一语带过。民初出土之甲骨如《合集》10294:『癸巳卜王逐鹿隿弗逐』及《合集》24134:『丁酉卜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贞多君曰来隿以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王曰余其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王,十月』其上刻辞有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从矢从缴,似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然实为“弔”之初字,作“隿”解。在卜辞中均应作为动词“隿射”来解。《乙编》8816及8818之“启弟”之弟是否兄弟之弟,尚不能断定。但是以《乙》8816为例,与『丙午贞启弟』相对应之卜辞为『丙午贞妇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丙午贞启』,启,妇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均为人名,所以启弟为人名的可能性很大。(于省吾,1980)
4.此版第三代祖名字为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此字甚奇,一直到1940年《乙编》出版,才于《乙编》69(即《合集》20882)之卜辞『辛未卜于乙亥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未...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今十二月』见到。不能想见作伪者可以在1908年以前可以创造出或杜撰一个甲骨文字,居然与三十年后出土的甲骨文字丝毫不差。(于省吾,1980)
5.第四代祖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虽然金祥恆认为作伪者可能据《铁云藏龟》8、2而杜撰。但此字与后出的《乙编》1548上的字完全相同,很难想见作伪者可以如此準确的杜撰出与三千年前的甲骨文一模一样的字。同样第七代祖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最早见于1937年后出的《缀》2.303与1954年出的《京津》3006。作伪者即使如金祥恆所言据相似之甲文杜撰,居然能与后出的甲文丝毫不差,令人难以想像。第九代祖御之弟名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见于《殷契拾掇》415,係1951年出版,也非作伪者所可能预见。第五代祖“壶”在此版写作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此字在家谱刻辞出现三次与甲文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同,象壶,释读为壶或壹,也不见于1908年前着录的甲骨书籍。第11代“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应该可以看作是“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的异形。甲骨文中,将倒三角形作成菱的例子很多。(于省吾,1980)6.家谱中许多名字在后出的卜辞中是人名或地名。“吹”见《拾遗》13、4(1925出版)及《甲》2974(1948出版)有『吹入。十一月』是人名。儿是人名(《前》7、40、2;《后》4、11)也是地名(前7、16);雀是人名(《乙编》534,《甲编》440),也是地名(丙112);启是人名(《乙》8728)也是地名(《库》1593);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养)有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伯(《乙编》409)也是地名(《乙编》3935);《丧》是地名(《前》2、20、5);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作人名如子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铁》254、2),也作地名(《乙编》2439)。商代人地常有同名,其间当有密切关係。家谱中名字见于后出卜辞,恐非偶然,不可能由作伪者向壁虚构。(张秉权,1988)
(三)其他类似家谱刻辞
1.《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鹿角花雕刻辞(《库》1989)及金璋所藏Hopkins1110是两版类似家谱刻辞。两版刻辞学者洵认为是伪刻。作伪者所本的很可能就是儿氏家谱刻辞。(张秉权,1988)
2.最早见于容庚等编的《燕京大学藏殷契卜辞》序号为209(即《合集》14925)其辞为『…子曰……子曰…』,虽然残缺,但字体颇大,行款宽舒,与“妇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子曰某”判然有别。其为家谱一类刻辞是肯定的。同时“妇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子曰某”等卜辞也证明商代生子会取本名,可与家谱刻辞相印证。(于省吾,1980)
1.3显微镜下的家谱刻辞
艾兰在1982-1983年最先尝试利用显微镜作系统的观察比较真伪甲骨刻辞。她总结了五点区分真伪的準则。(注7)
(1)伪刻卜辞之刻痕较浅。盖因所用出土商代龟骨年代久远,骨质坚硬,不易深刻。在刻槽中还可看见伪刻者以泥土涂抹刻槽的痕迹。
(2)真品的刻槽底部几乎没有例外是圆的,成U字形,而膺品刻槽底部,没有例外均是尖的作V字形。
(3)作伪者用出土龟骨所作刻画,刻口较为粗糙容易呈锯齿状且会有细小缺损,很不齐整,有时肉眼即可辨识,而商代真品刻槽边沿刻口均甚齐整。
(4)用显微镜观察,可以分辨刻画的顺序,即所谓笔顺。伪刻卜辞之刻画顺序多与书写文字的笔顺相同,而真品卜辞的刻画顺序,几乎完全不同于一般书写笔顺,并无一定规律。
(5)出土商代的扇形肩胛骨在经过长久岁月的风乾过程,会顺着组织纹理产生一定型式的细微裂痕。如果刻辞是商代所刻确为真品,那么因为其刻槽底部,骨质较为薄弱,细微裂痕往往容易沿刻辞竖笔的走向产生而呈现在刻槽之下,同时此细微裂痕会再由刻槽槽底继续延伸。反之,如果是伪刻,则裂纹与刻槽无一定关係;新的刻槽甚至会切断因风乾产生的细微裂痕。
以这些準则,艾兰发现儿氏家谱刻辞,包括“贞”字在内的每个甲骨文字都有如下特徵:刻槽较深,底部均作U形;刻槽边沿乾净;刻画顺序与书写笔顺完全不同。这些特徵符合真品刻辞的準则。尤其明显的是肩胛扇骨上细微裂痕的走向,儿氏家谱上的裂痕顺着刻辞竖笔走向而延伸,与伪刻卜辞其竖笔并不与裂痕走向一致的现象判然有别。基于这些观察,艾兰的结论是:儿氏家谱刻辞特徵与真品完全一致,而与膺品刻辞的刻槽特徵完全不同。
1.4目前家谱刻辞真伪的争议
利用显微镜观察刻槽深度及形状,字口边沿的平整,笔顺及细微裂痕与刻划走向应该可以作为判断甲骨刻辞真伪较为客观的準则。再结合于省吾的论证,儿氏家谱刻辞为真应该已经不成问题。但是与艾兰一起赴英考察的齐文心在1986年发表《关于英藏甲骨整理的几个问题》一文,仍然以儿氏家谱刻辞为伪。(注10)其所提主要依据仍然不出上面所举伪刻说的理由,即“贞”字和“儿”字刻错、“子”字笔划拙劣、同一人名字形不同、界划突兀等。最近曹定云(2010)依据艾兰《论甲骨文的契刻》一文所刊家谱刻辞的黑白照片提出与艾兰相反的结论,曹氏认为儿氏家谱刻辞为伪。其所举理由是照片上显示的黑色细微裂纹之产生乃是因为裂痕在先,刻辞在后,因为刻字之后要涂墨,如果裂痕在先,则墨渍会渗透至裂痕而远去。(见注10)此外,宋镇豪也提出如果利用裂纹与刻痕走向研究,须考虑甲骨出土后接触到乾燥环境的作用也会产生裂纹,所以并不能以此作为判断卜骨真伪的证据。(注8)蔡哲茂也以儿氏家谱刻辞很多字看不到刀锋,行款不整齐,「儿」字契刻多了一横等理由认为该版应为伪作。(注8)可见目前学界对于家谱刻辞的真伪还没有达成共识。
2.检验家谱刻辞真伪的证据综合论证
儿氏家谱刻辞真伪不但是甲骨学界百年公案,同时也决定刻辞内容能否作为商代历史的原始材料。究竟刻辞是真是伪?笔者认为有必要就正反双方所提证据作彻底的检讨。其次,有见于艾兰所提五点準则应该可以作为判定真伪的客观标準,所以很有必要进行重複实验,再作一次实物的显微镜观察,提供独立检视的数据来检验艾兰的结论并提出客观的足以一锤定音的物理证据。
2.1行款问题检讨
(1)“贞”与横划问题:主张膺品说的学者恆以“贞”字及横划之可疑作为理由之一,以为记事刻辞居然用“贞”不伦不类。而界划更是画蛇添足,多此一举。对这两点张秉权做过有力的反驳:首先他以为决定真伪,不能忽视时间因素。在1910年之前,作伪者不可能认识片为贞卜之贞。事实上,此片胛骨背面左上角有半个残留的凿眼,有灼痕,所以刻划的“贞”字可能与此骨原本要作为卜骨有关。(图2)另外或以为此片贞字的鼎耳部分刻法与一般刻法不同,启人疑窦。但此项理由不足以作为作伪的证据。至于横划,正是因为作伪者无需多此一举加个横划,可知此横划不能作为伪作理由。我们观察库方二氏所藏甲骨中的超过百片的已知伪品,几乎从无加横划或界划的例子。再如《英藏》2634(即Hopkins1110)为一基本完整的牛肩胛骨,其下部为伪刻的类似家谱刻辞,确知是1910年前的伪刻。此伪刻家谱的上方,右方均有其他刻辞,也不见作伪者刻上界划。又如《库》1619(即《英藏》2512)其伪刻刻辞的上面也不见界划。(图3)另外显微镜下观察《库》1506之横划,可以清楚看见纵走之裂痕从横划之刻槽下穿过,或者因为横划而略转弯(图4),充分显示横划与其他骨版上的刻辞一样是先存在于裂纹产生之前的。以是,横划不但不能用来坐实伪刻之说,反而可作为真品说的佐证之一。
(2)同版异体现象:于省吾指出此片的同名异写,完全符合甲骨文的重文规则,例如左右互调,隹鸟互换等。特别是在1910年之前,作伪者不可能在不知道这些规则的情况下刻出异形而能丝毫不差。主张伪品说的学者以为此片多见同版异体,或同名异写的现象,与一般所见卜辞不同,不能排除伪作的可能。事实上同名异写在甲骨文中是普通现象,断不能将同版异体视为伪作证据。另外此片一个“御”字(字符10-4,第10行,第四字)过去以为是异体(三个圈),现在以显微镜仔细观察,可知此刻字只有两个圈,不是异体。但是因为拓片不清呈现了三个圈,遂误以为异体。有趣的是鹿角刻辞第一个御字仍作三个圈。又《库》1624片的伪刻其中“御”字也作三个圈(图5)。极可能是模仿《库》1506却以讹传讹而误刻的。
(3)行款问题:主张伪刻说的学者恆以行款呆板,字体粗疏无力来形容家谱刻辞。持此看法者多据拓片而言,实不足以作为伪刻的证据。而且主观性太大,因为同样的刻辞在主张真品说的学者眼里则是字形自然,伸缩自如(于省吾语)。事实上我们可以发现1910年前出现的伪刻,特别是字数较多,超过三行的伪刻一般都符合陈梦家所谓的呈现出“人工的齐整”的现象,例如图6的《库》1619及1622。如果将家谱刻辞与这些伪刻相比较,可以很清楚的看出来家谱刻辞与这些已知伪刻的行款字形很不一样。
2.2文字问题检讨
(1)持伪刻说的学者在文字问题方面主要认为家谱刻辞的用词用字奇特。特别是“儿”字与卜辞所见儿字不同,多了一笔横划。这一点于省吾已作了解释。另外“弟”字在甲骨文中是否作为“兄弟”之“弟”解,可以作为进一步的研究,但不足以作为伪刻的强力证据。特别是“弟”字在家谱刻辞的写法,从己,弋声,为前所未见之初文,只见于后出的《乙编》,作伪者无从伪造得一毫不差。另外金祥恆对家谱刻辞的文字可能来源所作分析,只能看作是一种猜测,也不足以作为伪刻的证据。
(2)于省吾所提的两个奇字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与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不但不见于所有1910年前出的着录,也不见于所有的商周铜器。一直到1940年《乙编》出版,才在《乙编》69看到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在乙编1548看到从隹的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虽然金祥恆猜测作伪者可能模仿类似的甲骨文字改造而成,但是如果考虑1910年前作伪者的水平(如图6的例子)以及当时甲骨学犹在萌芽之际,作伪者能在1904-1908年间几乎无中生有的刻出两个完全正确的甲骨文奇字,这样的可能性应该是微乎其微的。家谱刻辞另外两个奇字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与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也不见于当时所有的着录,但是与后来出版的甲骨着录上的文字一模一样。这些例子都是支持家谱刻辞为真品的强力证据。至于主伪作说学者提到的错字如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符13-1及12-4),其右部所从为“欠”字,“欠”字口前分叉应指舌,但另一个字符(字符12-4)口前变成一个三角形,所以可疑。事实上甲骨文中的“欠”或“次”字,可以看到其口前以分叉或以三角形代表舌的例子。例如《合集》07005,07009之欠,舌作分叉,但《合集》20385之欠,舌作三角形。(见图7)所以家谱刻辞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的写法也符合甲骨文重文的构形不能说是错字。
(3)家谱刻辞的第五代祖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此字与甲骨文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近似,但其上多一“鱼”符,为他处所未见。刘钊以为此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象壶,应释读为“壶”。其上之鱼形实为声符。“壶”古音在匣纽鱼部,“鱼”在疑纽鱼部,韵部相同,声为喉牙通转。[13]不能想像作伪者的杜撰字眼,居然能成为与上古声韵学完全符合的形声字。加鱼符以表壶字之声,可以视为儿氏家谱刻辞不伪的佐证之一。
2.3同类刻辞及其他问题检讨
(1)《库》1989之鹿角花雕刻辞及《英藏》2634(即《金璋所藏甲卜辞》书中之Hopkins1110)是两版类似家谱刻辞(图8),学者洵认为是伪刻,未有二议。鹿角雕花刻辞除了在“贞”字前加了“王曰”二字外,其他文字完全与儿氏家谱刻辞相同。换言之,鹿角刻辞就比家谱刻辞多了“王曰”二字。但恰是这画蛇添足的“王曰”二字坐实了其为伪刻的马脚。鹿角刻辞不可能无中生有,当係完全以家谱刻辞为本仿刻而成,从而也间接证明家谱刻辞之真。至于《英藏》2634这一片下半部刻辞在形式上几乎是儿氏家谱刻辞的翻版,也是13行“某子曰某”。但是错字不少,不符合甲骨文构形规则,而13行前另刻“贞曰”二字,不成句读,遂露出伪刻马脚。另外,此片上部有四行12字,更是不成文理,不能卒读,确为伪刻。此上下两段刻辞,刻字之大小及形态11极为相似,极可能係同一人所伪刻,胡厚宣认为《英藏》2634刻辞之伪,可以以此例彼,所以家谱刻辞之为伪,不待烦言而解(胡厚宣语)。这样“以此例彼”的推论是经不起考验的,因为同样的我们也可以说《英藏》2634刻辞之伪,恰可以证明它是仿照家谱刻辞的伪刻。事实上如果我们仔细观察《英藏》2634刻辞(图8)可以发现除行款确实呆板外,文字构形错误不少。更荒谬的是连世系排行都发生错误(其第6及第7行,某弟曰,某子曰,两个某,竟然不是同一个人)。将《英藏》2634与《库》1506刻辞对照,相比之下不能不承认就文字构形,就刻辞文理,及世系排比,《库》1506家谱刻辞确实“达到了无隙可乘,无懈可击的地步”(于省吾语),《英藏》2634与之相比不能同日而语,完全不能用“以此例彼”轻下结论。
(2)关于《合集》14925片,“子曰…子曰某…曰……”,伪刻说者以为此片虽称“子曰”但上下文俱已残缺,不能成词,所以不能作为家谱刻辞之例。或以为此片实是命名卜辞与家谱无关。于省吾认为此片与命名卜辞判然有别,应是属于家谱一类之刻辞。我们可以由图9看出《合集》14925其中两个“子曰”分别作三行排列,第三行的残字可能是“曰”。如此排列与儿氏家谱刻辞的排列极为相似。相反的我们所见的命名卜辞如《合集》21793“妇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子曰某”等,不可能做成这样将几个“子曰”分置数行的排列。以是,我们认为《合集》14925很可能是残缺之某个家谱刻辞。
(3)持作伪说学者恆言家谱刻辞的名字许多为不见于甲骨文的怪字,如: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等,而如御,丧,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等字更是从无作为人名的先例。这样的说法已经为张秉权有力的辩驳。同时我们在所知命名卜辞看到为子所取私名同样也少见于甲骨文,或无有作为名字之先例。所以这样的讲法,不能作为作伪的证据。
(4)语法学上以“曰”作为表示“同位关係”的虚词的例子除了此片家谱刻辞外,还有着名的“四方风”刻辞《合集》14294。其辞为:『东方曰析风曰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南方曰因风曰凯,西方曰韦风曰彝,北方曰伏风曰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图10)如果“四方风”刻辞以孤片出现在《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之中,可以想像也会有人以为它是仿山海经文例所作之伪刻。
2.4关于清末时代的伪刻水平
董作宾(1940)以为《库》1506与1989鹿角刻辞俱膺品,他说:『作伪者已粗通甲骨文义,有《铁云藏龟》一书,由其254叶第片有“御子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因而悟出“御的儿子叫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又把子央,子商都排入,又加一些新人物,而造成一个像煞有介事的“殷王家谱”,害得库全英花钱买去。』因为库方所藏甲骨伪品极多,加上《库》1506与1989所刻家谱完全相同,于是以此例彼,容易将这两片均视为伪品。我们检视《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所有确知为伪刻的114片甲骨[14],几乎无一例外,刻辞多是杂凑而成,不合卜辞文理,难以通读。图11所举两例足以说明库方二氏在1904-1908年大量收购甲骨期间,当时伪刻者的水平很低。即使一些依真品款式仿刻的刻辞,也会看到个别完全不合甲骨文构形原则的刻文。如果以这样的低水平,能够由“御子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悟出12“御的儿子叫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然后开始伪造11世代的家谱刻辞,居然能杜撰出许多当时不可能知道的甲骨文字,而且完全符合甲骨文字构形原则,丝毫不误,只能说是匪夷所思。
3.三维显微镜观察数据分析
艾兰首先观察到扇形牛肩胛骨乾燥之后产生的裂纹其走向与刻划之间的特殊物理关係,并利用这种关係论证家谱刻辞为真。为了求证其实验的真确性,笔者决定重複显其微镜观察实验。[15]实验设计除以《库》1506版为实验组利用立体显微镜对其进行观察照相外,并选取《库》1619(即《英藏》2512或《合集》41724)作为实验对照组。《库》1619左方的两行刻辞为真刻,辞云:『癸卯王卜贞旬亡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在二月。王占曰大吉。甲辰祭祖甲劦阳甲。』常玉芝将此版与《英藏》2513(即《合集》41695)缀合成一完整的扇形牛肩胛骨(见图3右)。缀合之后左边为完整的一组涵盖五旬的週祭卜辞,由刻辞可以推知其年代为帝乙一祀(1101BCE)。[16]《库》1619版右边六行,完全不成句读,确为伪刻。所以《库》1619是一确知真伪刻辞并存的牛肩胛骨版,而且《库》1619的刻辞部位与儿氏家谱刻辞部位相似,所以利用《库》1619可以在相同条件之下对真伪刻辞进行同步比较,符合实验对照组的要求。现以此两版刻辞所得显微镜观察数据就刻槽深度,字口平整,裂纹走向三方面分析如下。
(1)刻槽深度:在图12中,我们将儿氏家谱刻辞与《库》1619版的伪刻作深浅对比。可以很清楚的看到家谱刻辞每个字的刻槽要比伪刻字的刻槽为深。一如艾兰所言,用古代甲骨所作伪刻,因为骨质乾硬,所以刻槽往往较浅。图12的结果可以作为家谱刻辞为真的佐证之一。
(2)字口平整:同样因为古代骨版乾硬,胶质已失,刻划时容易在刻口产生细微的碎裂,而真品为商代契刻在新鲜整治的骨版,刻口不会产生这种碎裂,所以一般而言,真品刻辞的字口要比伪刻的字口平整。这样的细微碎裂在显微镜下特别容易识别。图13是《库》1619版右边两个伪刻字的放大照片。可以看出因为刻划产生的锯齿状极不平整的字口。再看图14比较同在《库》1619版上的真刻及伪刻。位于左边週祭卜辞中的“旬”字其字口相当齐整,而右边伪刻中的“告”字则明显可见字口粗糙作细微锯齿状。我们再在图15中比较儿氏家谱刻辞中的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字符3-4)与《库》1619版中字形略为相似之伪刻字(字符2-5)。图右的伪刻字可看见明显的锯齿状字口,而图左家谱刻辞中的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字则完全看不到这样的锯齿状字口。图13及14的结果证明艾兰以字口平整鉴别真伪準则之一是可信的。以此準则来看,图15的结果有力的显示家谱刻辞应是商代所刻真品。
(3)裂纹走向:我们首先以显微镜比较观察《库》1619版上真刻与伪刻的物理差异,特别注意扇形骨版上细微裂纹的走向与刻划的关係。艾兰提出在扇形肩胛骨刻辞为真时,后起的裂纹常会沿刻辞竖笔成一致走向而穿过槽底。裂纹与刻辞竖笔走向一致,我们称之为A型纹,如果刻槽比较乾净,还可以清楚看见裂纹穿过槽底,我们把可以见之于槽底的裂纹称之为B型纹。我们观察《库》1619此片左方真刻可见细微裂纹与刻划走向一致,这个现象在右方伪刻几乎看不到(图1316A)。这样的区别在放大的显微镜下更为明显(图16B)。我们再以真刻中的“祭”字为实例(图16C),显微镜下不但可以看见裂纹与竖笔刻划走向一致(A型纹),也可以明显看见刻划槽底有裂纹穿过(B型纹)。图16的结果证明艾兰以A同B型裂纹作为判断真伪的物理準则经得起验证。另外除了A与B型裂纹外,有时可以看见刻划槽底裂纹也会随着弯曲的刻划而转弯,或者因为刻划挡路而略为弯曲转向。这种裂纹我们称之为C型裂纹。(见图16C右)除此三种裂纹外,我们注意到在《库》1619版右方的伪刻,往往因为裂纹的存在在先,伪刻在后,一些靠近裂纹的刻划有向裂纹处延伸或扩张的爆裂现象,这样会影响刻划的裂纹我们称之Y型纹。(见图13右边)。为方便识别起见,我们这四种裂纹的典型例子并列于图17。仔细考察这四种裂纹在《库》1619左右两组真伪刻辞中的分布,可得到如表一所列数据。由表一可见A,B,C这三型裂纹几乎完全不见于右方的伪刻之中。而Y型纹则完全不见于左方真刻之中。
表一:《库》1619扇形牛肩胛骨刻辞四种型式裂纹分布[17]
A型纹%
B型纹%
C型纹%
Y型纹%
《库》1619左
63
11
10
0
《库》1619右
6
0
0
47
A型纹:, , 裂纹与竖笔刻痕走向一致
B型纹:裂纹明显经过槽底延伸
C型纹:裂纹因横笔刻划转折方向
Y型纹:刻划向裂纹延伸或扩张
表一的结果显示了以全版刻辞的裂纹分布可以提供一个几乎是泾渭分明的区分商代肩胛骨刻辞真伪的準则。利用同样方法我们仔细以显微镜观察《库》1506家谱刻辞上54个刻字与骨版裂纹的关係。图18是儿氏家谱刻辞中可见的A型裂纹,图19是典型的B型裂纹,图20是典型的C型裂纹。我们计算各型裂纹在54个刻字的分布发现儿氏家谱刻辞中只见A,B,C三型裂纹而完全不见Y型裂纹,更有意思的是A,B,C三型裂纹在家谱刻辞的分布比例与《库》1619左方刻辞几乎完全一样(表二)。
表二:《库》1506与《库》1619四种型式裂纹分布比较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另外笔者在立体显微镜下仔细观察扇形肩胛骨的裂痕或裂纹,发现这些裂纹并非呈黑色,因之也无所谓墨渍问题。(见图18-20)至于学者认为一些清末出土的殷墟甲骨因为地下水位还高,湿度适于骨质保存,所以因为风乾所产生的裂纹可以在~1904年伪刻之后产生。以是不能以刻划先,裂纹后作为真刻的必然证据。这个提法至少在家谱刻辞这片骨版是不适用的。理由如下:(1)家谱刻辞的骨版如果出土时骨质犹存尚未风乾,为何成半残缺?(2)比较观察《库》1506及《库》1619两片骨版的背面,可以很明显的看出《库》1506骨版的风乾程度远超过《库》1619骨版(图21),表示家谱刻辞骨版出土时,不可能骨质犹存。所以其上裂纹也不可能为近百年的产物。
最后我们将《库》1506家谱刻辞与《库》1619骨版的真伪刻辞就刻槽深度、字口平整程度、刻划与裂纹的物理关係分析、及两片骨版的风乾程度所作比较的结果列在表三。
表三显微镜比较实验组(《库》1506)与对照组(《库》1619)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我们认为表三所列的数据与结果为家谱刻辞确为真刻的论点提供了坚强的论证。再结合艾兰的五种準则及于省吾对家谱刻辞文字行款的论证分析,我们认为家谱刻辞确为真刻的结论应是无可置疑。
4.儿氏家谱刻辞的学术意义
笔者在《儿氏家谱刻辞之“子”与花东卜辞之“子”》一文中曾引用于省吾及艾兰的论证,以为家谱刻辞为真品,并以之讨论“子”在花东卜辞的意义。[18]虽然自信不误,可是有感百年家谱刻辞的真伪之辩没有定论,对于家谱刻辞能否作为学术研究的原始资料,学界仍然没有共识,才兴起亲自以显微镜观察《库》1506的愿望。现在本文不但将百年来对家谱刻辞真伪论述的所有正反意见加以综合评论,更在艾兰的工作基础上,利用立体显微镜及高清数码相片进一步分析殷墟肩胛骨上裂纹与刻划之间的物理关係,并以所得数据论证家谱刻辞确为真品。儿氏家谱刻辞沉冤百年,不免令人有“淹芳芷于腐井,弃文犀于筐簏”之感。儿氏家谱刻辞既然为真,笔者于此抛砖引玉试讨论其可能的学术意义:
(1)这件家谱实物年代之早,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此片非属王室,可见当时除商王室外,贵族也记载其家族的谱系。此片如果定点在武丁时代所刻。武丁为商代第10世23王。时当公元前1320年左右。以每一代世系30年计,此片之儿先祖吹应在夏末商初之际。这个“巧合”已为一些学者注意到。并推想儿氏先祖吹可能参与成汤建政事业[19]。
(2)此片可与商代命名卜辞呼应,证明商代王室,贵族多以单字为私名。其他卜辞如《合集》36509的盂方伯私名为“炎”,《合集》27902的在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犬其私名为“中”,均可作为佐证。由此可见《竹书纪年》所记殷王皆有单字私名,如帝乙名羡,般庚名旬等,应是有所本的。
(3)殷人多以单字为私名,由命名卜辞可知这些私名在选取之后,可能还要经过占卜,决定“若”或“不若”才能使用。由命名卜辞看来,殷人似乎只有生男才要经过占卜命名(妇嘉,子曰某)。虽然就现有资料我们无法知晓殷人如何选取作为私名的单字,不过应该不外于以字义,字形,或者字音的考量。以儿氏家谱刻辞上13个私名看来,这些作为私名的单字其字义难明,所以可能字音是殷人取名的主要考虑因素。另外家谱刻辞的名字如儿,雀,启,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丧等在甲骨文中也作地名,所以商代王室或贵族之子命名可能也与封地有关。
(4)对照殷人以单字为名,我们注意到文献上一些上古人名字如蚩尤、颛须、共工、寒浞、不降等以及周代先祖如不窟、公刘、庆节、皇僕、差弗、毁隃、古公亶父等均不是单字,因为用字怪异,原意不明,我们猜测有两种可能:一是先周及其他非殷民族的命名方式与殷人不同,不用单名;一是这些存留于文献的名字是以汉字记录多音节非殷民族的名字。
(5)此片行款可与四方风刻辞呼应。《周礼·春官·瞽矇》中提及瞽矇“讽诵诗,世奠系”表示了古代瞽有“诗史”职能,即以口传诗歌记录帝王世系。[20]家谱刻辞与四方风刻辞,两者皆以“某曰某”的形式表达,一为四言,一为七言,颇类似口头诗歌。所以两版刻辞可能是瞽史之流将讽诵之世系或知识契刻在甲骨之上。
(6)家谱刻辞记录十一世代有13个人名,父子关係11人,兄弟关係两人。反映出儿氏世系。因为每一个世代只列出一子,可见此片所言之子应该不可能只是血缘关係的儿子,而是集合了血缘传承及世系传承之子,每一代只能有一个血缘之子具备这个世系之子的身份。所以家谱刻辞之“子”是继承统与祭祀系统之子,是承袭家族血缘、祀统、与权位之子。另外家谱刻辞在第五代第九代是先弟而子,与殷王室继承方式相似。表示兄终弟及不但见于王室,也见于非王室贵族。至于兄终弟及是殷代的宗法常规还是宗法制度中的权宜安排则有待继续研究。[21]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图1《库》1506儿氏家谱刻辞正面
甲骨文-陈光宇:儿氏家谱刻辞综述及其确为真品的证据
图2《库》1506背面。红圈处为有灼痕的半个凿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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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界划问题:伪刻骨版几乎不见有界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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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4界划与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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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同版异体问题:《库》1506的“御”字与伪刻辞的“御”字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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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中的伪刻:人工的齐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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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7《库》1596字符12-4与13-1与甲骨文“吹“字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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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8《库》1506与《库》1989及《英藏》2634(Hopkins1110)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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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9《合集》14925与《库》1506排列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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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以“曰“为同位虚词的甲骨刻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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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清末伪刻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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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2刻槽深度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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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库》1619伪刻字之字口:字口粗糙呈锯齿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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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4《库》1619左右真伪刻辞字口平整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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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5《库》1506与《库》1619伪刻字符比较字口之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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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A《库》1619左右真伪刻辞与细微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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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B《库》1619左右真伪刻辞与细微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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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6C《库》1619左方真刻刻划与细微裂纹关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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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7四种型式的细微裂纹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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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库》1506典型的A型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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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9《库》1506典型的B型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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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库》1506典型的C型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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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库》1506与《库》1619背面比较
注释
[1]儿氏家谱刻辞最先着录于《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编号为1506,遂称《库》1506。现藏大英图书馆(BritishLibrary),仍沿用BL1506编号,现在正式的图书馆编号是Or7694/1506。此版在《英国所藏甲骨集》编号为2674,亦称《英藏》2674。为方便与过去的文献对照,本文仍袭用旧称《库》1506版或逕称BL1506。
[2]儿氏家谱刻辞为库寿龄,方法歛二牧师在1904-1908年期间购自山东古董商。面世后的历史可参看如下着述:胡厚宣(1980):《甲骨文家谱刻辞真伪问题再商榷》刊《古文字研究》第四辑,页115-138。张秉权(1988)《甲骨文与甲骨学》页364-367。陈梦家(1956):《殷墟卜辞综述》1988年重印版,中华书局,页652-653。金祥恒(1962)《库方二氏甲骨卜辞1506片辨伪兼论陈氏儿家谱说》原刊大陆杂誌第二辑,收入《金祥恆先生全集》1990年版,艺文印书馆,第一册,页139-192。
[3]最早发表文章提及并讨论儿氏家谱刻辞的是金璋。见LionelC.Hopkins:《AFuneralElegyandaFamilytreeinscribedonBone》《骨上所刻之哀文及家谱》in《TheJournaloftheRoyalAsiaticSocietyofGreatBritainandIreland》1912及《ARoyalRelicofAncientChina》《中国古代皇家遗物》in《Man》April,1912。
[4]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第499-501页。1988年重印版,中华书局。容庚、瞿润缗:《燕京大学藏殷契卜辞》,哈佛燕京学社石印本,1933年。董作宾:《殷墟文字乙编》,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48至1953年。陈梦家以《乙》4856为记述“家谱”的,实为命名卜辞。
[5]于省吾:《甲骨文家谱刻辞真伪辩》刊《古文字研究》第四辑,页139-146。此文就甲骨文字构形论证家谱刻辞为真品。同期胡厚宣之《甲骨文家谱刻辞真伪问题再商榷》(《古文字研究》第四辑,页115-138)却论证家谱刻辞为伪品。
[6]李学勤、[美]艾兰、齐文心:《英国所藏甲骨集》上编(上、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过去学者讨论真伪依靠拓片或摹本,迨《英国所藏甲骨集》出版,才能看到清晰的彩照。
[7]艾兰:《论甲骨文的契刻》刊《英国所藏甲骨集》下编上册,第203-216页,1991年,北京中华书局。或SarahAllan:《Ontheengravingoforacleboneinscriptions》in《OracleBoneCollectionsinGreatBritain》Vol.IIPart1,p217-245.(eds.SarahAllan,LiXueqinandQiWenxin1991.
[8]可参考在先秦网上(http://www.xianqin.org/blog/archives/2031.html)发表的对家谱刻辞的正反意见。
[9]关于家谱刻辞真伪之争的详细记述可参考胡厚宣(1980)《甲骨文家谱刻辞真伪问题再商榷》及张秉权(1988)《甲骨文与甲骨学》页364-367。所引胡光炜之语係由转引自金祥恒(1962)《库方二氏甲骨卜辞1506片辨伪兼论陈氏儿家谱说》一文。其中所提千六百零六方恐误。《库》1606为真品,并无“子曰”之词。
[10]自《库》1506面世及《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出版,如下学者曾着文或在着作中以儿氏家谱刻辞为膺品。Bainhardi,Anna(1914)<FrungeschichtlicheOrakelknochenausChina,Baessler-Archiv4,14-28,1914>。郭沫若(1930)《中国古代社会研究》。明义士(1933)《甲骨研究》页29。、白瑞华(1935)《书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胡光炜(1935)《书库方二氏藏甲骨卜辞印本》刊《图书馆学季刊》9卷,3-4期。陈梦家(1940)《述方法歛所摹甲骨卜辞补》刊《图书季刊》新2卷3期。董作宾(1940)《方法敛博士对甲骨文字之贡献》。容庚(1947)《甲骨学概况》刊《岭南学报》7卷2期。唐兰(1957)刊《中国语文》总64期。金祥恒(1962)《库方二氏甲骨卜辞1506片辨伪兼论陈氏儿家谱说》刊《金祥恆先生全集》第一册,第139-192页,艺文印书馆1990。严一萍(1978)《甲骨学》,台北艺文印书馆,上册,页418-423。胡厚宣(1980)《甲骨文家谱刻辞真伪问题再商榷》。陈炜湛(1987)《甲骨文简论》页210页。齐文心(1986)《关于英藏甲骨整理中的几个问题》刊《史学月刊》1986年第3期,页12-20。曹定云(2010)《英藏2674家谱刻辞辨伪》刊《古文字研究》第28辑。页169-179。
[11]胡厚宣(1980)文中提到的在英国剑桥大学图书馆所藏金璋旧藏的Hopkins1110《金璋所藏甲卜辞》一书未见着录。但见于《英国所藏甲骨集》着录编号为2634。此片为肩胛骨(长25公分,宽约19公分)常被引用作为证明库1506为伪刻的“以此例彼”的佐证。
[12]金璋(1912,见注3)、陈梦家(1956)言与朱德熙,马汉麟,张政烺再三讨论确认为原刻,见《殷墟卜辞综述》(注4)。饶宗颐(1959)《殷代贞卜人物通考》香港大学出版社1959年版,页740,页1173。白川静(1962)《甲骨文集》页42。岛邦男(1967)《殷墟卜辞综类》(台湾大通书局,1970年版)及孙海波(1965)《甲骨文编》均引用《库》1506文字视其为真刻。于省吾(1978)《略论自上甲六示的庙号以及我国成文历史的开始》刊《社会科学战线》1978年创刊号。(1980)《甲骨文家谱刻辞真伪辩》见《古文字研究》第四辑,页139-146。张秉权(1988)《一支贵族的世系—儿氏家谱》见《甲骨文与甲骨学》台北国立编译馆,页364-371,此文详述历史,综述正反意见,最后提出家谱刻辞比为真品的看法。李学勤(2005)《再论家谱刻辞》刊《李学勤文集》上海辞书出版社,页143-147,以《库》1506为武丁时代的家系刻辞。
[13]刘钊(2011)《古文字构形学》福建人民出版社,页136。
[14]陈梦家:《库方甲骨卜辞的伪刻部分》见《殷墟卜辞综述》第652-653页。1988年重印版,中华书局。陈氏列出全部伪刻者70片,部分伪刻者44片。
[15]为亲自以显微镜观察儿氏家谱刻辞,笔者得到大英图书馆东方部馆长Mr.GrahamHutt(葛翰)及图书馆实验室Dr.PaulGarside之鼎力协助于2010年3月17日以一天时间在图书馆的典藏实验室用立体显微镜对将《库》1506版儿氏家谱刻辞,《库》1619(《英藏》2512)及其他甲骨片作仔细观察与放大照相。
[16] 《库》1619/《英藏》2512与《英藏》2513由常玉芝缀合,见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增订本2009年版,线装书局,页224-225。
[17]表一与表二的数据是以每一组刻辞中含某型裂痕的刻字之百分比计算。一个刻字即使有数个A型裂纹,也只算一次。
[18]陈光宇(2009)《儿氏家谱刻辞之子与花东卜辞之子》刊《纪念王懿荣发现甲骨文110週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页164-173。
[19]儿氏家谱刻辞如果是武丁时代的刻辞,则上推11世代,先祖吹当生存在夏末商初之际。这一点在如下论文均被提及:李学勤(2005))《再论家谱刻辞》,刘正(2008)《甲骨文家谱刻辞研究》刊《殷都学刊》2008年第3期,页20-23。陈光宇(2009)《儿氏家谱刻辞之子与花东卜辞之子》。
[20]李振峰(2011)《殷商瞽矇与卜辞的诗体结构》刊《出土文献与古代学术》2011年,页1-8。
[21] 儿氏家谱刻辞之子定为继统上的世子,或嗣子,或宗子,与林澐最早提出在“非王卜辞”中为占卜主体的“子”是商代家族首脑的尊称可以相通。见林澐:《从武丁时代的几种“子卜辞”试论商代的家族形态》,《古文字研究》第1辑,第314-336页,1978年。收入《林澐学术文集》第46-59页,1998年。
本文为2011年11月11—12日由美国罗格斯大学孔子学院主办的“商代与上古中国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