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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日本侵占钓鱼岛始末
钓鱼岛等岛屿(也称钓鱼列屿)位于我国台湾北部基隆港东偏北约190公里处,总面积约6.3平方公里。这里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日本侵占钓鱼岛,时在晚清,距离今天已有116年的历史。
公元14世纪,中国人最先发现钓鱼列屿。在一本名叫《顺风相送》的书中,首次出现了钓鱼屿、赤坎屿(即赤尾屿)的地名(该书现藏于英国牛津大学波德林图书馆)。1534年(明嘉靖十三年),陈侃的《使琉球录》一书更完整记载了钓鱼屿、黄毛屿(即黄尾屿)、赤屿(即赤尾屿)三个岛名。这本书说:“过钓鱼屿,过黄毛屿,过赤屿……见古米山,乃属琉球。”也就是说钓鱼屿等三个小岛均属中国,至古米山才属琉球。1565年(嘉靖四十四年),明朝出使日本的使臣郑舜功也在自己的着作《日本一鉴》中指出:“钓鱼屿,小东(即台湾)小屿也”,把钓鱼岛与我国台湾的隶属关系讲得很清楚。
到了清代,关于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也有明确记载。1722年(康熙六十一年),御史黄叔璥奉命巡视台湾,回朝后着有《台海使槎(chá,木筏)录》,其《武备》部分列举了台湾的防务状况,其中提到台湾“山后大洋北,有山名钓鱼台,可舶大船十余”。至1863年(同治二年),在湖北巡抚胡林翼、湖广总督官文主持下,印制了《皇朝中外一统舆图》。按照“名从主人”的原则,对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岛,标名全用汉语,以与表示另有他属的琉球语、日本语标名相区别。
再看看日方的资料记载。1868年明治维新之前,提及钓鱼岛等岛屿的着作只有一本,即《三国通览舆地路程全图》。在这本图册中,凡日本领土涂深绿色;琉球领土涂浅棕色;中国大陆涂浅红色,而钓鱼岛等岛屿涂的颜色与中国大陆一致,这说明绘图者认可钓鱼岛为中国领土。
自明治维新后,日本迅速加入西方列强侵略中国的行列。1874年(同治十三年)5月,它借口所谓琉球“漂民”(遭遇飓风随波漂流的船民)在台湾被杀事件,派兵三千进犯我国台湾。后虽与清政府签订《中日北京专条》而撤兵,但其扩张野心并未收敛,反倒加快了吞并清朝属国琉球的脚步。翌年,即强迫琉球断绝与中国的一切关系。1879年(光绪五年),更派兵掳走琉球国王,将其国土改名冲绳县。同时,还加紧对钓鱼岛等岛屿的秘密调查。
1884年,日本商人古贺辰四郎曾非法登上钓鱼岛,又向冲绳县政厅申请“开发”该岛,企图将其“据为日本所有”。冲绳县知事西村遂向日本内务省呈禀,但在经过实地勘察后,在铁的事实面前,日本政府也不敢公然否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日本对钓鱼岛等岛屿的觊觎,引起了中国有识之士的密切关注。在上海出版发行的《申报》披露了这一卑劣图谋。1885年9月6日(光绪十一年七月二十八日),《申报》刊登了这样一条消息:“台岛警信○《文汇报》登有高丽传来消息,谓台湾东北之海岛,近有日本人悬日旗于其上,大有占踞之势。”文中所提《文汇报》是1879年由外国人在上海创办的一家英文报纸。消息中所说的“台湾东北之海岛”,正是指钓鱼岛。对源自《文汇报》的新闻,《申报》在转载时特意加了“台岛警信”的标题,其意义重大!因为这一标题准确而简明地反映了钓鱼岛等岛屿是我国台湾的附属岛屿,而不是日本人所杜撰的什么“无主地”。文中所说的“大有占踞之势”也正是对日本欲图侵占我国领土的揭露。
中国舆论对日本侵占钓鱼岛图谋的揭露,使日本政府不能不有所顾忌。特别是时值中法战争之后,清政府着力于海防建设,仅于1885年10月一个月中就采取了两项重要措施:一是批准设立台湾省,任命刘铭传为台湾首任巡抚,积极开展台湾的近代化建设,巩固东南海防;另一项是设立“总理海军事务衙门”(简称“海军衙门”),发出了大办海军的信号,随即决定集中力量扩充北洋水师。这些对日本都是一种震慑,使侵略者不能不心存忌惮。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外务卿井上馨于1885年10月21日致函内务卿山县有朋说:钓鱼岛等岛屿接近中国国境(指中国大陆),“清国对各岛已有命名”,“近时清国报纸刊登我政府占据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言,对我国怀有猜疑”,因此,他提出立界、开拓之事不宜马上进行,“当以俟诸他日为宜”(《日本外交文件》第十八卷)。最后,井上馨的意见被采纳,日本侵占钓鱼列屿的计划暂时搁置。
四年后,日本有人又旧事重提,其冲绳县知事于1890年1月13日再度提出在钓鱼岛(即他们所称之“无人岛”)建立国界标志的报告,但日本政府仍不敢立即同意这一要求。又过了四年,那位曾私自登上过钓鱼岛的古贺辰四郎抓住中日之战一触即发的时机,再次向冲绳县申请“开发”钓鱼岛。即便如此,冲绳县政府仍不敢贸然行动。冲绳县知事奈良原繁在给内务省的回禀中不得不承认:“关于该岛之旧记书类以及属于我国[日本]之明文佐证或口碑传说等均付之阙如。”(日本外交史料馆藏《帝国版图关系杂件》,秘第一二号)
当然,侵略者为了达到掠夺的目的,从来就是伪造历史、蔑视证据的。他们一旦认为自己养足了精力,积蓄了力量,就会不顾任何公理、公法,毫不犹豫地用武力去掠夺财富,夺取领土。1894年7月爆发的甲午中日战争,就给了日本侵略者一个攫取大片中国领土的机会。夺取钓鱼岛的问题自然也用不着再回避了。
1894年12月下旬,日军已从朝鲜渡过鸭绿江,占领诸多战略要地,进逼辽阳;同时又从辽东半岛花园口登陆,攻占大连湾炮台和旅顺海军要塞。日本政府见战争大局已定,可稳操胜券,遂于12月27日由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出秘密文件,与外务大臣陆奥宗光就“在久场岛、鱼钓岛(即钓鱼岛)树立管辖航标事”进行磋商,野村在文中说:“唯因今昔情况已殊,故拟以另文将此事提交内阁会议审议。”1895年1月21日(另一说为14日),日本内阁秘密通过相应决议,将中国领土钓鱼岛等岛屿偷偷据为己有。但因为此等盗贼行径实在见不得人,所以既未将决议上奏天皇,也没有向各国公布,甚至未能及时通知日本海军省。
由于清朝海陆军在战场上一败涂地,议和代表李鸿章奉命抵达日本下关(即马关),与日本首相伊藤博文谈判。1895年4月17日,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规定中国向日本割让辽东半岛、澎湖列岛、“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5月8日,双方换文,5月29日,日本南进舰队武力侵占了钓鱼列屿,随后登陆并占领了整个台湾。这就是日本侵占钓鱼岛的历史真相!
二战中,1943年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应将其侵占的台湾等地“归还中国”。1945年《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该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后,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但是,日本政府却以钓鱼岛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将其私自交给美国托管。1971年,美国又将钓鱼岛的“行政管辖权”私相授受,“归还”日本。
在文章的最后,顺便提及一条花絮。1972年1月出版的台湾《中外杂志》第十一卷第一期上,发表了慈禧太后在光绪十九年(1893)颁布的一道“谕旨”,称:“即将该钓鱼台、黄尾屿、赤屿三小岛,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但中国史学界对这道“谕旨”并不认可,着名历史学家郑天挺教授就提出质疑,认为从材质、书写习惯、用印等方面均与清代“谕旨”不符。这就是中华民族的光明磊落之处!中国学者继承秉笔直书、治成信史的优良传统,有勇气排除经不住推敲的个别资料,即使它对自己的立论有利,也在所不惜!
作者简介
杨东梁,1942年生,湖南岳阳人。中国人民大学清史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中国近代史研究,着有专着多部,发表学术论文及其他文章百余篇。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094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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