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史讲义-《明清史讲义》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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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明清史讲义》前言


这部书是我的老师孟森先生当三十年代在北京大学历史系授课的讲义稿,当时分作两年轮授,今年《明史》,翌年清史。现在编在一起,合称《明清史讲义》。标点分段等整理工作是我做的,字句间稍有改动,但于着者的原意并无违反。清史部分,解放前曾经一度付印,而时隔已久,流传甚少。因此,将全部讲义予以重印,以供史学界研究参考。
孟先生毕生致力明清史研究,成就卓着,超越前人,为国内外历史学界所推重。现仅就本书的突出之处略举数点于后。先生治史,首重官书。他说:“真正史料,皆出于史中某一朝之本身所构成,谀闻野记,间资参考,非史之所应专据也。”又说:“学者读书,必有实事求是之见。”今天研究历史,对于这些意见仍值得参考。于明史,认为“自以正史为骨干”。又云:“非将明一代之本纪、列传及各志,统加整理补充,不能遂为信史。”因此在《明史讲义》中,除对朱元璋的开国规模加以考订评议作出详述外,特别注重女真在脱明建国后,在其发展壮大至继明而统一全国的过程中,极力回避隐没从努尔哈赤以上祖先臣属明朝事实,对触犯者处以酷刑,并株连无算。清代第一次大文字狱庄氏“明史案”的起因,即由于此。之后,在编纂《四库全书》时,大量销毁明人着述,用意也是在此。因而先生指出官修《明史》的“根本之病,在隐没事实,不足传信”。并说:“此读《明史》者应负纠正之责。”先生在这方面用力最勤,着作最富,除单篇文章外,有《清朝前纪》、《明元清系通纪》及《满洲开国史讲义》等。他对于明代史事的考订评议,极为精辟深到。姑举数例:于廖永安沉韩林儿于瓜步舟中,指出是出于永安窥测朱元璋的心意,非元璋所授意,这从后来永安“止封侯而不公”可以证明。对靖难两疑案并作出考实和论定。评价崇祯,独具卓识,说他“至临殉之日,乃叹曰:‘苦吾民。’使早有此一念,以为辨别用人之准,则救亡犹有可望,乃有几微大柄在手,即不肯发是心。犹不自承为亡国之君,何可得也?”这应该是一种最公允确当之论。
于清史,认为《清史稿》虽属未经官方认可之书,然而取材编纂却具备历代官修史书的条件。意思是说,可以与二十四史同等看待。先生曾倡言不可以禁锢《清史稿》,说:“尊重现代,必并不厌薄于所继承之代。”今天不但《清史稿》已标点印行,而历史学界对清史研究和编撰工作,极予重视,学术机构成立专所专室,较之旧时代的史馆实高出多多。先生的主张和希望完全实现了。
这部讲义,于清史部分所据主要资料,除《实录》、档册及《史稿》外,兼采《李朝实录》等书,对有清一代史事真相,揭示详明,其对康、雍、乾三朝经营边疆,更作了较大篇幅的阐述。其所持论有曰:“准部既平,清之西北,自当以准部旧属为属。顾后来以俄人认哈萨克为其所属,清廷不能纠正,哈萨克呼吁,亦畏难不欲受理,且视为荒远无稽,不确求其清理之道,盖自嘉庆初年已然。……乾隆以前,日有进取,乾隆以后,日有放弃。”
总而论之,这部讲义是着者以自己的研究成果编写成的,发明创建糅合其中,非一味抄掇史料,以文繁卷厚为胜者所可比拟,称得上是一部具有高度水平的着作。
先生所着书,已出版的有《明清史论着集刊》和这部讲义。此外,《明元清系通纪》经我接续补编,已全部完稿,《满洲开国史讲义》也在整理标点中,集刊拟再出续编。我因教课和科研工作缠身,少有余暇,以致不能积极从事整理先生遗着,深感有愧师门!

一九八0年于北京大学历史系。<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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