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文通-《马氏文通》对汉语词类研究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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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马氏文通》对汉语词类研究的贡献


作为科学的语法学的一部分,汉语的词类研究是从《马氏文通》(下称《文通》)开始的。《文通》词类理论在汉语语法学史上实际影响极深,然而它又是人们指责马氏“机械模仿”的重要证据。80年代以来在语法科学总体迅猛发展的“盛世”,词法学方面,历史却出现了与30年代极相似的状况〔1〕:否定马氏的人拿不出足以取代《文通》的词类理论,继承《文通》的人又无法根本摆脱马氏的框架。为走出词类研究的迷谷,有必要追本寻源:究竟应如何评价《文通》对汉语词类研究的贡献?
一、为中国学术引进了语法科学的重要观念——词类
《文通》对中国文化的贡献不仅是建立了一个完整的语法学系统,尤其是引进了一个全新的观念——语法学的观念,一种全新的语言研究方法,使国人看到:古老的汉语竟可以用崭新的方法来研究并指导人们使用。马氏说小学一端不外训诂、音韵、字书三者之学,“而会集众字以成文,其道终不变者,则古无传焉。 ”(《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10页, 以下仅注页码)这种关于语言文字学中应有语法学地位的主张对于中国传统语言学恰恰弥补了薄弱的一环也是中心一环,确令人耳目一新,由此引发了中国学人的语法学兴趣。而词类的观念,就是这新观念的重要部分,故《文通》出版后的最初几十年,语法学界的兴趣主要集中在词法研究上。
马氏引进语法学观念,是基于他对世界语言共性的研究。人们指责他没有全面引进西方理论语言学,纯从实用出发比附“葛朗玛”,这并不符合事实。“盖所见为不同者,惟此已形已声之字,皆人为之也。而亘古今,塞宇宙,其种之或黄或白或紫或黑之钧是人也,天皆赋之以此心之所以能意,此意之所以能达之理。”(12页)“盖形与声之最易变者,就每字言之,而形声变而犹有不变者,就集字成句言之也。 ”(9页)等等,都是透过语音文字的迥异看到人类语言深层尤其是语法上的共性及其哲学基础,此中还有他本人精通古汉语和西方古今多种语言而“积十余年之勤求探讨”(11页)的比较研究,显然已有语言类型学的萌芽了。汉语词类在世界语言中最具特殊性,马氏对汉语与印欧语在词类上的巨大差别在《文通》中多有论述,然而他却仍将西方语法中的词类观念引进汉语研究,若非对语言本质有非凡的洞察、对汉语特点有极深的理解,单凭盲目崇信是难有这种胆略的。在语言类型学已证明一切语言都有词类的今天,我们不能不更加佩服马氏的理论卓识。
《文通》说:“夫华文之点画结构视西学之切音虽难,而华文之字法句法视西文之部分类别,且可以先后倒置以达其意度波澜者则易。”(13页)等等,都已认识到汉语语法简易的特点根源于词类不借助形态因而组合极其灵活,汉语轻形式重意合的特点首先表现在词类上。但马氏也十分清楚:汉语的特点不但没有否定语言共性,恰恰能为语言共性所解释并在更高层次上被包涵,所以马氏断言他能“因所同而同夫所不同者”(12页)。”
马氏说“字字相配必从其类”(15页),“字类既判而联字分疆庶有定准”(11页),“类别而后进论夫句法焉”(15页)等等,清醒认识到词类是整个语法规律的基础,语法分析必须从词类入手。这已为近百年的研究所证明,词类概念一经引进就成为科学语法的核心,语法学史上影响最大的两次大讨论,主题就是汉语词类。80年代以来句法学的发展,又继续呼唤着词类研究的深入。
马氏的成功还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在民族生存受到威胁,先进分子致力于吸取西学以自强的时刻,马氏的“语言救国论”正是对“科学救国论”的补充,与后来的白话文运动殊途同归而又对其有启蒙作用。从语言学自身说,既反映一种信息载体现代化的历史趋势,又继承了传统小学的致用精神。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后来同样重视语法学〔2〕, 现代史上白话文运动和新中国初期工农学文化高潮两次构成语法学前进的大动力,近百年来总是教学语法的普及推动科学语法的提高而几乎成为规律,这些都是马氏“识当时之务”(14页)的佐证。至于马氏论普遍语法时一些过甚之词如“历千古而无或少变”(9页)等等,是在学科开创之初为让新观念能够在古老的土地上扎根,从讲究引进艺术的角度看也就可以不必过于指责了。
二、首次为汉语分出了语法类别,建构了汉语词类系统
《文通》词类体系一建立,其深厚的基础和极强的活力就日益显现,历经百年考验沿用至今。30年代陈望道分析过《文通》词类体系的稳固性〔3〕,80年代吕叔湘、王海棻仍说:“《文通》……这九类字的划分大体上是合理的,发展到现在,除把‘字’改为‘词’,也还没有什么大变化。”〔4〕孙良明也说:“汉语科学语法史上,词类划分及其定名从开始到现在基本上是一致的,区别仅在于名称与范围的小异如‘代名词’和‘名词’)或小类的独立与合并(如‘数词’‘量词’有的归入形容词或名词)上。”〔5 〕并进一步指出《文通》对各类词的次范畴的研究也基本被继承下来。这都符合事实。
《文通》词类体系的弱点大体有两种,一是马氏历史局限所致,如“把汉字和词用同一个术语‘字’来表示”〔6〕, 二是马氏未贯彻好自己的理论所致,如代词、副词包括范围过宽。前者随学科研究进展会逐渐启发后人不断探讨,后者由于马氏体系本身的科学完整,人们也较易有所纠正和发明。近百年来后人在词法学上的努力总体都在“前修未密,后出转精”的范围内。
对马氏词类系统尽管“忆了千千万,恨了千千万”而始终不能另起炉灶,原因就在其基础有两大柱石:西方科学语法思想和传统小学丰硕成果。马氏极认真地继承了中西文化两千多年创造的精华用以极认真地剖析古汉语语料,“上稽经史,旁及诸子百家,下至志书小说,凡措字遣词,苟可以述吾心中之意以示今而传后者,博引相参”(10页),务使“古今文词经史百家……旁至诗赋词曲,下至八股时文”“无有能外其法者”(17页)。其体系既是引进和继承,又是创新。他把全部古汉语的词分虚、实两大类就是范例。“构文之道不外虚实两字,实字其体骨,虚字其神情也”(15页),“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19页)等等,认识到汉语以实词对应客观世界,虚词对应大部分语法结构的意义。实字“即其字所有之义而类之,或主之,或宾之,或先焉,或后焉,皆随其义以定其句中之位,而措之乃各得其当”(11页),认识到实词的运用及其研究方法都决定于对应客观世界这一根本特点。“实字易训,虚字难释”(15页),“攻小学者……皆知其如是而不知其所以如是”(16页),这是传统小学未能达到系统、科学的高度所致,所以马氏说:“刘彦和云:‘至于夫、惟、盖、故者,发端之首唱;之、而、于、以者,乃句之旧体;乎、哉、矣、也,亦送末之常科。’虚字所助,不外此三端,而以类别之者因是以。”(11页)认识到虚词运用及研究方法都决定于词义退居次位结构作用升为主位这一根本特点,所以马氏的虚词研究更加深入细致地贯彻了紧密结合句法这一科学方法。
马氏深知传统虚字研究已达相当高的水平,所以他极注意批判地继承这些成果,仅书中明确标出的就有《左传》、《尔雅》、《谷梁传》、《说文解字》、《广雅》、《文心雕龙》、《颜氏家训》、《玉篇》、《群书治要》、《经典释文》、《广韵》、《增韵》、《六书故》、《韵会》、《正韵》、《正字通》、《日知录》、《助字辨略》、《读书杂志》、《经传释词》、历代注疏及柳宗元、段玉裁、曾国藩等的论述,经爬罗剔扶,融入自己的体系之中。例如他说:“‘乎’字,《说文》谓‘语之余’也,《〈礼·檀弓〉正义》云‘疑辞’也。语余者,助字也。疑辞者,传疑也。合两说而犹云传疑助字也,而究未悉其用。”(361页)“‘哉’字,《说文》谓‘言之间也’。 《〈礼记·曾子问〉正义》曰:‘哉者,疑而量度之辞。’《说文》之解不切,《正义》之解不全。盖‘哉’音启齿,其声悠长,经籍用以破疑,而设问者盖寡,用以拟议、量度者居多,而用以往复咏叹者则最称也。”(367 页)对传统充分继承而又以崭新的方法重新研究的态度贯串全书。
鲁迅曾以“煤的形成”喻“人类血战前行的历史”:“当时用大量的木材,结果却只是一小块。”〔7〕科学的前进又何尝不是如此? 多少代人的努力才换来艰难的一步,而马氏的词类研究,就是这样的一步。
三、确立了适合汉语特点的划分词类标准
正确的划类标准是词类研究的关键。马氏对虚词本质的正确认识指导了虚词的正确划类,同样地,对实词本质的正确认识指导了实词的正确分类。
马氏划分实词的标准是什么,历来说法不一。大体有三种,一是“意义标准”说〔8〕;二是“词义及词在句中的功能标准”说〔9〕;三是“功能标准”说〔10〕。持第一说者人数较多,理解却各有不同。谈得最详细的是陈望道,他认为“马氏所谓字义似乎含有三种不同的意义(引者按:即所谓“个别意义”、“配置意义”、“会同意义”),《马氏文通》却将三种不同的意义混而为一,未加区别”〔11〕。陈氏不满足于“意义”一词的含混,是非常正确的,可惜他终未说清马氏是凭什么样的意义划分词类。
《文通》不是纯理论着作,要搞清马氏的划类标准,不仅应当看他怎样声言,更应考察他怎样具体贯彻这声言,两相参照以认识其主张的实质所在,理解其贯串始终的语法思想。
实词中名、动、形三大类最能体现其主张:
凡实字以名一切事物者,曰名字……凡字字以言事物之行者,曰动字。凡实字以肖事物之形者,曰静字。(20—21页)这三个定义明确表述了划类标准是概括意义。高名凯说:“某一类的词都有其所指明的语法意义,例如,名词指明‘事物’,动词指明‘动作’或‘历程’,形容词指明‘性质’。”〔12〕
《文通》是严格依照概括意义给实词分类的,这从作者为词归类的分析上也看得清楚:
“比”字:皋比,虎皮也,名也……《礼·学记》之“比物丑类”,解比较也,则动字矣,……而《周礼·夏官》“大国比小国”,解亲近之义,亦动字也,……(35页)
“从”字:平读外动字,相听也。《书·益稷》:“汝元面从。”又就也。《易·文言》:“云从龙,风从虎。”又自也。《诗·小雅·何人斯》:“伊谁云从”。去读名字。《书·冏命》:“其侍御仆从”。放纵之解则为外动字,亦去读也。《论·八佾》:“从之纯如也”。(196页)这样的分析在书中比比皆是。无庸讳言,马氏未区分多义词与同形同音词乃至同形词,甚至割裂双音词“比”,是其历史局限。但作为划分词类的具体示例,其逻辑性是明确的,都包括了确定词汇意义和根据词义抽象出概括意义以定词性的完整过程。
《文通》说:“故字类者,亦类其义耳。”(23页)就是强调概括意义来自词汇意义,强调词类的这种语义基础。
《文通》说:“字各有义,而一字有不止一义者,……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23页)指的就是多义词、同形同音词与同形词的多义多类现象。这种多义多类现象,在语句中都是依靠语义的组合、结构的制约而限定为单义单类的。所以《文通》说:“凡字之有数义者,未能拘于一类,必须相其句中所处之位,乃可类焉。经籍中往往有一句叠用一字而其义不同者。《论·学而》:‘求之与?抑与之与?’第二‘与’为动字,上下两‘与’皆虚字也。”(23页)显然,“欲知其类,当先知上下之文义何如耳。”(24页)
所以马氏说:“字无定义,故无定类。”(24页)就是说古汉语中词绝大多数是多义的,这些多义词未入句就无法限定为单义,因而就无法确定其词性。这样来讨论“字无定类”,完全符合古汉语实际。
语言是现实的一种编码体系,语言的实词与现实有极密切的对应关系。如现实世界无非是物质和运动,所以绝大多数语言的词类都有名词和动词。马氏对此深有认识,例如他说:“动字者,所以言事物之行也。物生而动,物之性也。动斯行矣。夫行,非必有自此达彼之形迹可指也,凡事物之自无而有,自有而无,皆有彼此之分而可以意之者,亦所谓行也。行之所包者广,故动字之为数,至为繁赜。”(144 页)现代语言学证明:实词的深层结构是经词义与现实相连的概括意义,表层结构则一般是形态和功能,深层和表层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因果联系。在表层结构中形态又是功能同概括意义之间的中介。在汉语这种略于形式的语言里,表层并无形态一项。马氏对此也是十分清楚,他说实词的运用“或主之,或宾之,或先焉,或后焉,皆随其义以定其句中之位,而措之乃各得其当。”(11页)这里把概括意义不经形态的中介而直接决定功能的实际情况说得十分明白。所以他敢于冲破西方语法以形态分类的框框,直接抓住概括意义来作分类标准。
另外两类实词(代、副),马氏也同样依其概括意义分类。他说:“代字之异于名者,名因事物而各殊,代字则所指异而为字则一。”(20页)“故代字者,不变之名也”。(21页)就是说代词是对名词的一种更高的概括。他说:“凡实字以貌动静之容者,曰状字。”(21页)“状字之于动字,亦犹静字之于名字,皆所以肖貌之者也。”(227 页)马氏想用概括形容词的办法来概括副词的意义,可惜未能认识汉语副词的虚词性的一面,所以将副词的概括意义定得过宽,导致与形容词相混。
正因为马氏严格依照概括意义划分实词词类,所以他必然能发现以下几种情况:
甲、《左·襄三十》:“疑年,使之年。”(191 页)又《哀十六》:“微二子者,楚不国矣。”(同上)
乙、《孟·梁上》:“庶民子来。”(230 页)《孟·万下》:“今而后知君之犬马畜彶。”(同上)
都是一个词在句中临时产生了词义系统之外的新词汇意义而导致新概括意义的产生。这两类情况一经马氏指出即成公论沿用至今,唯经陈承泽等进一步从词汇意义上加以再分类,并定名为“词类活用”。
丙、《汉·张敞传》:“夫心之精微,口不能言也;言之微眇,书不能文也。”(34页)韩《上于相公书》:“不知鞍马之勤,道途之远也。”(同上)
也是词在句中临时产生了新概括意义。至于词汇意义,如“精微”、“微眇”显然是指“精微之状”、“微眇之情”,也并非没有变化,只是不易察觉罢了。这就是后来争论的着名的“动、形名物化”。
丁、“王道”“王政”“臣德”“臣心”之类(112 页)“饥色”、“饿莩”诸语(同上)
也是词在组合中产生了新概括意义。至于词汇义,如“王”应理解为“能用以王天下的”,“臣”应理解为“符合为臣之道德标准的”,“饥”、“饿”即“因饥饿所致的”。改变也是明显的。但由于人们习惯了汉语简洁的特点,对这种已深埋潜意识的习焉不察的改变似乎不再理会,又由于马氏将“齐桓、晋文、吾家、其言、其行”(112 页)等词义概括义均未变的名、代定语与之混用,所以不易被人接受。
以上四种情况尽管词义改变程度差别很大,但共同特点很明显:(1)概括意义都变了;(2)概括意义的变化都是临时的;(3)新的概括意义都是入句才有,离句就消失。这种新概括意义姑且称为“临时概括义”,以区别于能从词典义抽象出来的固定概括意义。马氏既然坚持概括意义标准,理所当然要认为这些都是词性的改变。不过他也注意了临时、固定之别,故称之为“假借”(从分类角度说)和“用如”(从归类角度说)。
这种临时概括义,马氏也归入“字无定类”(112页)。 这样“字无定类”就涵盖了两种概括意义:多义词、同形同意词、同形词的固定概括义和以上四类临时概括义,似乎更杂了一些,然而马氏这样处理有良苦的用心,他要揭示汉语语法的重大特点:汉语的词尽管在不同的上下文可表不同的意义,但始终不需形式标志,不受形式束缚,“惟作文者有以驱遣之”(112页),这就为汉语的词(尤其单音词)一词负载多义创造了极有利的条件,故新的固定意义(引申义)极易产生,而且,又可在固定义基础上通过组合产生种种临时新义,从而造成表达上极简洁、灵活而又明确的特点。这就是“字无定类”的深刻含义,所以马氏对这四字概括,字里行间颇为自负。
既然词义和概括义要在组合中显示和限定,尤其临时义更依赖组合而存在,马氏就特别注意句法结构与概括义之间的联系,他也就能发现,例如名词常处主宾语地位,而一旦动、形也被置于主宾语地位,则概括义必然转为指称,所以他毅然断言:“要之名无定式,凡一切单字、偶字,以至集字成顿成读,用为起词、止词、司词者,皆可以名名之。”(40页)就是说,判断名词的根本标准是指称事物的概括义,但任何处于主宾(包括介宾)地位的成分都必然受组合的限定而显示为指称义,故主宾地位就可视为名词的外部标志了。
可见《文通》划分词类始终是用概括意义标准,而不是句子成分。从马氏的实践看,这个标准的选择与运用都是成功的。
四、选准了正确的方法:紧密结合句法来研究汉语词类
《文通》起头就宣布:“是书主旨,专论句读,而句读集字所成者也。惟字之在句读也必有其所,而字字相配必从其类,类别而后进论夫句读焉。”(15页)与西方重词法轻句法的传统相反,马氏置句法于首位,而以词法研究服务于句法描写,故全书十卷前九卷全以词类命名。这样,若从词法学这一面讲,就恰好是紧密结合句法来研究词类。这是极适合汉语的方法,马氏词类研究的卓越成就首功要归选准了方法。
马氏词类系统之所以建构得那么完密,从两大类九类词到各次类,总体极为合理而又秩序井然,就因为在全面考察相关句式的基础上对每类词进行了深入研究。如考察与动词相关的全部句式才分出了内动、外动、受动、助动、同动、无属动字等次类,对每一个代词,他都先全面搜集相关句式,然后据以描写归纳其全部特点。此法一经马氏运用即显出高度的科学性,历经百年考验越来越受重视。80年代以来,更为汉语语法研究的深化作出了巨大贡献。
对古汉语代词和虚词这些封闭性词类,马氏的研究达到了令人惊叹的高度,以至一百年来,所有这方面的成就无一能离开《文通》的基础。
由于结合句法,马氏对各类词特点的揭示从总体上说达到了相当准确精细的程度。虚词历来是训诂学家望“词”兴叹的难题,而一经马氏剖析,则条理分明而又贴切精到。如马氏看出“也、矣”分助两种句型:评述论断句和行为动作句。“‘也’字所以助论断之辞气,‘矣’字惟以助叙说之辞气。故凡句意之为当然者,‘也’字结之,已然者,‘矣’字结之。”(323页)
关于“矣”他反复举例分析:“其助‘矣’字之句,虽无‘已’字,而其意已隐寓矣。”(343页)“其绝句助‘矣’字外,复蒙‘已、既、固、尝’各字,而辞气益复阐缓矣’。”(344 页)“言效之句……‘矣’字助之者,盖效之发见有待于后,而效之感应已露于先矣。”(345页)“有两事同时,其先者助以‘矣’字,盖视他事又为已然矣。”(345页)而如果‘矣’助形容词谓语、数量谓语, 则必有变化已产生的意义(341—343页)。最后用“‘了’字之口气”来总结:“‘了’者,尽而无余之辞。而其为口气也,有‘已了’之‘了’,则‘矣’字之助静字而为绝句也,与助句读之述往事也;有‘必了’之‘了’,则‘矣’字之助言效之句也。外此,诸句之助‘矣’字而不为前例所概者,亦即此‘已了’‘必了’之口气也。”(345—346页)
关于“也”,他指出其作用首先是煞句,“大抵助论断之辞气”(325页),其次是在句中助读和助字。助读的“顿宕取势”, 使“辞气为之舒展”;助字的,“凡实字之注意者,借助‘也’字,则辞气不直下,而其字有若特为揭出矣。”助读助字虽有不同,但总归是“起下文”。句末“也”句中“也”作用似相反,一“结上文”一“起下文”。然“起下文”的方法是“停顿”,这就与句末“也”相反而相成了:句末“也”既是加强肯定语气,故语气重、停顿时间长,也就自然既能“顿宕起势”,又能以指“注意”之所在了。(325—340页)
这样,从句法说,深入研究了两大句型;从词法说,“矣”和“也”的语法意义也就分析得透彻入微而又头绪清楚了。
马氏深知各类词尤其虚词的语法特点只有在句中才表现出来,对相关句型搜集得越全面,研究得越深入,词的语法意义也就发掘得越精细,且能透过现象抓本质,发前人所未发。如马氏断言“而”表时间上的“过递”,从而与表事理相承的“则”造成分工,就是因为他紧紧抓住“而”字句上下两截的时间联系:“凡两字相并,以其时相较,则有同时与异时之别……盖连以‘而’字,其上下截两时之较,有判然者。”(296页)“‘而’字之位,不变者也。而上下截之辞意, 则又善变者也。惟其善变,遂使不变者亦若有变焉。”(291页)就是说, “而”的作用是把两事在时间上的联系强调出来,让读者去体味两事的并列、转折、承接、修饰等关系,但这种关系并不是“而”本身表达的。仅分析证明这一结论,马氏就用了近一万四千字的篇幅,其中引例297 句(段),共剖析了568个“而”字的用法, 从两个侧面分十项进行条分缕析。
王行之《经传释词》曾被誉为每一条都是高水平的语言学论文,借此,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文通》对每个代词和虚词的剖析,都称得上卓越的语法学论文。
研究方法的科学,使马氏对古汉语虚词的总体认识不断深化。关于实词虚化规律的揭示就是突出表现。马氏认为汉语虚词绝大多数是实词虚化(和虚词再虚化)而来的。他反复指出连词“盖皆假借动字状字以为用”(277页),“‘而、则’两字外,其他承接连字, 率皆假借动状等字”(305页),“总之,介字用法与外动字大较相似, 故外动字有用如介字者,反是,而介字用如动字者,亦有之。《史·张释之列传》:‘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簿甚悉。’‘从’本动字也,曰‘从旁’,则以联‘旁’与‘代’之实字矣,故‘从’字用如介字。”(276页)虽未明确指出动词向介词转化,而实例分析已讲清了这种转化。这种具体分析遍及了大部分虚词,所以他断言:“虚字概皆假借于有解之字。”(19页)
马氏特别强调实词虚化有意义和句法位置两方面的原因。如:“‘然’字义本状字。状字之‘然’,用以落句,口然之而意亦然也。连字之‘然’,用以起句,口虽然而势已转也。”(311页)又如“已、 矣”与“而已、耳”,他抓住“已为动词”这个关键,指出“已”决已然之口气而皆有已了之意也”,“而已”连用“有止此之意”,“矣、已”同义,“而已为耳”(347页),这样就透过文字的迥异从意义上抓住了动词向助词的转化。正因为实词虚化首先以意义为纽带,所以马氏也将它归入字类,“假借”、“用如”一项。
马氏关于实词虚化的理论,不仅解释了虚词的来源,而且揭示了汉语语法的一个根本特点:尽可能利用词汇手段表达语法范畴,故虚词总不彻底虚化而残留词汇意义。如“‘尔’本状字,解‘如是’也。今为传信助字,可殿句,可殿读焉,而亦有‘而已、如是’之意,其所以别于状字者,盖加有决断之口气耳。”(348页)又如“‘焉’, 代字也,及为助字,概寓代字本意。”(350页)“‘焉’既为代字, 又为助字,一字而两用明矣。”(355页)等等,认为“焉”有“于之”实义,自然含强调意味,又多在句末,故就借这种强调意味来造成语气,最终形成实义、语气兼表而以语气为主的状况。汉语就是这样通过改造词汇义来表达语法义。
实词虚化的理论,固然是对传统的继承,但非有科学的方法,则不能象马氏这样从本质上认识它,其规律也不可能揭示得如此自觉,如此系统。
注释:
〔1〕〔3〕30年代的情况,参看陈望道《“一提议”和“炒冷饭”读后感》,载《中国文法革新论丛》,商务印书馆1959年新1版,第19—22页。
〔2 〕孙中山《建国方略》, 《孙中山选集》上卷, 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128—129页。
〔4〕〔6〕吕叔湘、王海《〈马氏文通〉评述》,张万起编《马氏文通研究资料》,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02页,301页。以下简称《资料》。
〔5〕孙良明《汉语词类划分的再概括》, 山东省语言学会编《海新探》第一辑,山东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337页。
〔7〕鲁迅《纪念刘和珍君》,载《华盖集续编》。
〔8〕如陈望道《漫谈〈马氏文通〉》,《资料》第107页;郭锡良、祝敏彻《解放前汉语语法的研究》,《资料》第403页;高名凯《汉语语法论》,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66页;林玉山《汉语语法学史》,湖南教育出版社1983年版第46页;董杰锋《〈马氏文通〉和〈新着国语文法〉说略》,《资料》第346页;龚千炎《中国语法学史稿》,语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等等。
〔9〕如季绍德《评〈马氏文通〉对汉语语法研究的贡献》,《资料》第206页;邵敬敏《汉语语法学史稿》,上海教育出版社1990 年版第48页。
〔10〕如张静主编《新编现代汉语教学自修手册》,上海教育出版社1984年版第159页。
〔11〕陈望道《漫谈〈马氏文通〉》,《资料》第109页。
〔12〕高名凯《汉语语法论》第62页。
(文章来源:《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1996年第1期,中华文史网整理。)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4/510422.html

以上是关于马氏文通-《马氏文通》对汉语词类研究的贡献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