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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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补释四则
(首发)
刘洪涛
北京大学中文系
提要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的释文十分精审,但偶尔也有释写不准确之处,例如本文所讨论的“鬼”、“害”、“惠”、“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四字。造成这种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整理者在写释文的时候没有充分注意古文字的形体特点。本文想藉此引起学术界的重视,在释写古文字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形体特点。
关键词 鬼 害 惠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形体特点
《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的释文十分精审,[1] 但偶尔也有释写不准确之处。造成这种失误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整理者在写释文的时候没有充分注意古文字的形体特点。本文所讨论的“鬼”、“惠” 、“害”和“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四字,都属于这种情况。
一、释“鬼”
《金縢》12号与《祭公之顾命》15号有下揭二字: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整理者分别释为“畏”和“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按前一字与后一字的右上旁写法完全相同,应该是同一个字。整理者的释写不同,必有一误。我们认为后一种释法是正确的,所谓“畏”应改释为“鬼”。我们知道,古文字“人”字形有时会变作“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形,是在“人”字形的右侧竖笔上加一点或一短横,又在字形底部加一长横而成。[2] 例如下引“年”、“虎”二字: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金縢》12号之字当是在《恒先》3号“鬼”字的基础上,在字形底部再加一横画羡符而成,与上引“年”、“虎”二字的第三形同例。所以,这个字应该就是“鬼”字的异体。[3]
《金縢》12号“今皇天动鬼,以彰公德”,今本《尚书·金縢》与之对应的文字作“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简文“鬼”字应从今本读为“威”。整理者虽然把此字误释为“畏”,但读为“威”还是正确的。上博竹简《民之父母》8号“亡声之乐,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我迟迟”,11号“亡体之礼,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我迟迟”,[4] 今本《礼记·孔子闲居》与“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我”对应的文字都作“威仪”。“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为《说文》“鬼”字的古文,可证“鬼”可以用作“威”。
《祭公之顾命》15号“天子,丕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言哉”,今本《逸周书·祭公》与之对应的文字作“天子,我不则寅哉寅哉”,整理者据之读为“寅”,引《尔雅·释诂》训为敬。其说可从。据此,“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应分析为从“鬼”、“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声,是夤敬之“夤”的专字。《集成》4190号陈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簋盖铭“恭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夤)鬼神”,《论语·雍也》“敬鬼神而远之”,是说对鬼神应该采取敬畏的态度,所以表示夤敬义的“寅(夤)”可以用“鬼”作为意符。声符“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也见于齐系金文陈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簋盖铭和陈侯因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敦铭,前者从“血”,后者从“ 皿”,皆用作夤敬之“夤”。[5] 我们认为,从“血”的写法是正体,从“皿”的写法是省写,与古文字“盟”所从之“血”省作“皿”同例。“盟”字从“血”表现的是歃血为盟,是一种宗教仪式,故其字或写作从“示”。[6] “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从“血”,应该取意于歃血时对鬼神的诚敬,所以其字也应该是夤敬之“夤”的异体。夤敬之“夤”字既以“血”为意符,又以“鬼”为意符,跟“盟” 字既以“血”为意符,又以“示”为意符相近。
附带谈一下上博竹简《子羔》 11号下引之字的释读: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读为“娠”。[8] 徐在国先生释为“眡(视)”,读为“帝”。[9] 黄德宽先生认为是“怀”字的讹写。[10] 李学勤先生释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认为从“土”从“褢”省,读为“怀”。[11] 张桂光先生释为“褢”,认为上旁是“衣”的上半,下边一横为“衣”的下旁之变,中间是“鬼”字,也读为“怀”。[12] 根据《子羔》4号的“虎”字,可知此字下旁的下部也是“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形。“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形除上文所说可由“人”字形变来外,还可由“土”字形加一撇笔变来。[13] 陈、李二位先生认为是由“土”字形变来。按此字下旁的上部与上引《恒先》3号、《金縢》12号的“鬼”字所从鬼头写法完全相同,下部“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形与《金縢》12号“鬼”字下部作“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形也相同,可证应释为“鬼”,其下部所从“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形是由“人”字形变来的。上旁作“宀”字形,可能就是“宀”字,也可能如张桂光先生所说,是“衣”字的上半。考虑到古文字“衣”皆省略上半而保留下半以及《玺汇》1110号有“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这里释写作“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从“鬼”声,应从黄、李、张三位先生读为“褢(怀)”。《汉书·外戚传》“将相大臣褢诚秉忠,唯义是从”,颜师古注:“褢,古怀字。”
二、释“害”、“宪”
《尹诰》2号、《尹至》3号、《皇门》4号和13号有下揭三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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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整理者分别释写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和“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按上博竹简《孔子诗论》7、10号有一个一般释为“害”的字,作下引之形:[14]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在甲骨文及楚帛书中均读为伤害之‘害’……由于‘害’与‘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音、义皆近,所以其字形亦受‘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的影响,如上引第七号简中的‘害’字,其上就从‘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之讹形,严格来说应该隶定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15] 吴振武先生同意冯先生的看法,并进一步认为这种写法的“害”字是糅合“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害”两个可以经常通假的字形而成的。[16] 其说可从。下引二字所从的“害”也是这种写法,应分别严格隶定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和“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和“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应该也认为其字是糅合“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害”二字而成的。按其说非是。清华简的这三个字跟上引《中弓》、《尊德义》“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二字的上部差别很大,不大可能是同一个字。从所谓“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的第一形来看,其字右上所从为一横画,只是在收笔的时候有一个回锋的动作。古文字在书写横画时经常有向右下拽笔的情况,原因就在于此。所谓“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的第二形亦是如此。只有所谓“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和所谓“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上部所从变作弧形笔画,才跟《中弓》、《尊德义》等所从的“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有些相近之处。但这两个字上部所从的弧形笔画都没有穿透竖笔,二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
包山楚简“㝬”字习见,有以下几种写法:
(1)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的第一形相当,第(2)组字所从之“害”与所谓“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和所谓“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相当(所谓“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的第二形也可以归入此类),而第(3)组字所从之“害”则是把弧形笔画与“宀”字形的左笔连写的结果。在此基础上,如果把“宀”字形的右笔同下面的笔画也连笔,就会变成下引的写法: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17] 是不正确的。追根溯源,这种写法的“害”右上所从的笔画原应该是一横画或一斜画。
古文字有在“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这种笔画所加的一横画或一斜画往往会变作弧形笔画。例如:
角: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甲篇5、7行有下引之字: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上引“㝬”字在春秋战国时期还有一种异体,见于楚王孙诰编钟(《近出》60~85):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右旁的写法外,还有下引之写法: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所从之“吴”写法的“夫”字变来的。这种写法的“夫”字见于新蔡葛陵楚简乙一6号: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所从之“吴”已经变作头部不倾侧之形,写法与“夫”字相近。王孙诰钟铭文“㝬”字所从之 “夫”作头部倾侧之形,大概也只是一种不具区别作用的笔势变化,因而造成二字形体的混同。从“㝬”字一般都从“夫”和上述写法的“吴”不见于两周文字来看,其字从“夫”的可能性比较大。由此可见,“夫”、“吴”等所从的“大”字形笔画可以有跟“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都应该是“宪(宪)”字的异体。
《尹诰》2号“今后害不监”,《尹至》3号“宪今东祥不章”,整理者把“害”与“宪”都读为“胡”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都读为“曷”。[24] 按后说更优。《皇门》4号“王用有监,多宪政命”,13号“皆卹尔邦,假余宪”,整理者据今本《逸周书·皇门》读为“宪”。其说可从。现在知道这两个字就是“宪”字的异体,说明简本与今本的文字是完全一致的。
三、释“惠”
《皇门》3、4、5、9、12号有一个字凡五见,我们选取一个字形作为代表: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整理者把此字释写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一六六页注〔一二〕说: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今本皆作“助”。李学勤云:“金文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所从与此字相类。
一六七页注〔一九〕又说: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读为“助”,见上注〔一二〕。
按整理者把此字所从跟金文“叀 ”字联系起来,看作一字之异体,是非常正确的。但不知为何不从释“叀”的意见,反而根据今本《逸周书·皇门》把此字释读为“助”。《皇门》8号“不肯惠听亡辠之辞”的“惠”字作下引之形: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所从之“叀”跟常见的“叀”字写法相同,但跟此字所从字形差别较大。整理者没有把此字释为从“叀”,大概就是出于这个原因。
我们知道,古文字中一个字的简体写法与繁体写法有时差别很大。8号“惠”字所从之“叀”是简体的写法,我们所讨论之字所从应是繁体的写法,不能因为二字形体差别较大,就否定它们是同一个字。《说文》心部: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是不正确的。因为“叀”字上端的“十”字形已经相当一个“屮”字形,再加上“卉” 就变成四个“屮”字形了。这个字如果作严式隶定,关于“叀”的部分可以隶定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如果作宽式隶定,直接隶定作“叀”就可以了。
刘云先生指出,子汤鼎铭文有“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27] 应分析为从“肉”、“叀”声。因此,《皇门》之字应分析为从“力”、“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声,是表示助义之“惠”的专字,与“助”字从“力”同例。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把此字释读为“惠”,[28] 应该是正确的。今本《皇门》作“助”,与助义之“惠 ”是同义关系,而非音近通用关系。
四、释“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皇门》3、13号有一个字凡三见,作下揭之形: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我们知道,古文字“尔”与“㐭”存在相讹混的情况。例如: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前三字是“尔”讹作“㐭”的例子,后一字是“㐭”讹作“尔”的例子。[29] 其中《君人者何必安哉》甲本9号“薾”字所从的“尔”与此字下旁写法十分接近,则此字也有可能是从“尔”的。
郭店竹简《老子》甲27号有下引之字: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从“賏”从“尔”。“尔”是“尔”字的省写,则它与《皇门》之字很可能是一字的异体。今本《老子》、《逸周书·皇门》与郭店《老子》、清华简《皇门》3号之字对应的文字分别作“锐”和“允”。“允”、“锐”二字音近古通。例如:《书·顾命》“一人冕执锐”之“锐”,《说文》金部“鈗”字下引作 “鈗”。“鈗”从“允”声。也就是说,《皇门》之字与郭店《老子》之字的读音很近,它们确为一字之异体。据此,《皇门》之字应释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苏建洲先生认为,《集成》 11341号四年皋奴戈铭的下揭之字与《皇门》之字为一字的异体: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则是不正确的。此字也应该释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亦是所从“尔”讹作“㐭”之例。
《玺汇》5357、5358号有下揭之字: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上旁为“賏”之省,与四年皋奴戈铭之字同例。下旁也应当是“尔”字。睡虎地秦简《为吏之道》33号有“壐”字: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赵彤先生曾研究过郭店《老子》甲 27号的“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认为其字从“尔”得声: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所从的“尔”应当是声旁。“尔”字古音一般归脂部,但是从一些古文字材料来看可能本属月部。甲骨文“迩”作“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应该是从“尔”得声的。
关于“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的另一个偏旁“賏”,赵彤先生说: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所从的“賏”与《说文》训为“颈饰”的“賏”并无关系。有两种可能:一,“賏” 为重“贝”,古文字偏旁重迭与否有时意义无别,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可能是“赋税”之“税”的异体,上引《古文四声韵》所收的“阅”字(引按:《古文四声韵》卷五薛韵引《古老子》、《义云章》“阅”字作“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省声。二,“賏”也是声符,“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是个两声字,本义不明,则上引《古文四声韵》所收的“阅”字当是从“賏”声。 [31]
赵先生倾向于后者。陈剑先生也认为这个 “賏”跟“婴”所从之“賏”没有关系,而是一个跟“尔/尔”和“锐”音同或音近的字。[32] 其说也可从。因此,“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应当是一个两声字,所从“賏”、“尔”二旁皆是声符。
《皇门》3号的文例为“自厘臣至于有分私子,苟克有谅,亡不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达,献言在王所”,今本与“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达”对应的文字作“允通”。13号的文例为“朕遗父兄眔朕荩臣,夫明尔德,以惠余一人忧,毋惟尔身之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皆恤尔邦,假余宪。资告汝元德之行,譬如属舟,辅余于险,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余于济”,今本与前一个“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对应的字作“暴”,与后一个“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所在文句对应的文字作“譬若众田,常扶予险,乃而予天济”,文字皆有讹误。整理者把“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释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认为从“㐭”得声,把前二者读为“懔”,引《广雅·释诂一》训为敬,把后者读为“临”。复旦读书会从整理者释,但认为从“賏”得声,把前者读为“荣”,把后二者读为“营”。[33] 沈培先生同意复旦读书会的分析,把前者读为“敬”,把后二者读为“儆”。[34] 刘云先生也同意复旦读书会的分析,从今本《皇门》与之对应的“允”字出发,把三者都读为“进”。[35] 唐******先生根据复旦读书会的分析,把最后者读为“撄”。[36] 宋华强先生根据整理者的意见,把最后者读为“楫”,后又把后二者读为“屏”,把前者读为“伻”。[37] 陈剑先生根据我们的意见把此字释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把前者和后者读为“遂”,把中间者读为“卫”。[38] 根据上文对“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的分析,可知只有刘云先生和陈剑先生的读法在语音上有根据。我们同意陈剑先生关于后二者的意见,但是他把前者读为“遂”,把“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达”看作同义复词,则未必可信。我们认为,还是从今本把“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读为“允”在文意上更优一些。根据孔晁注,“允”当训为信,是一个副词。《书·尧典》“允恭克让”,伪孔传:“允,信也。克,能也。”《集成》11666号攻敔王光剑铭文:“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余允至(鸷),克戕(臧)多攻(功)。”“ 亡不允达”的“允”与上文“苟克有谅”的“克”一样,都起强调、肯定作用。这段话的意思是说,无论什么样身份的人(尤其是卑贱者),只要能够有信,绝对没有不进达、献言于王所的。[39]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今本与 “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余于济”的“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对应的字作“乃”。陈剑先生指出,今本《皇门》“无维乃身之暴”的“乃”字,简文作“尔”,从而推测此处的“乃”字本来可能也是作“尔”的,与郭店《老子》的“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有关。[40] 我们的看法相同。《书·盘庚上》“度乃口”,汉石经“乃”作“尔”。则今本《皇门》所据之本可能原本也作“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字坏作“尔/尔”,或误读为“尔/尔”,才被改为义近的“乃”。这也可证明,我们把简本之字释为“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是可信的。
以上所考释的“鬼”、“害”、“惠” 和“
清华简-刘洪涛:清华简补释四则”四字,前两字根据的是古文字经常加羡符的形体特点,第三字根据的是古文字繁简任作的形体特点,第四字根据的是古文字经常讹混的形体特点。我们希望学者在释写古文字的时候,能够充分注意古文字的形体特点,尽量避免出现失误。
附记:本文蒙苏建洲先生是正多处,谨志谢忱!
注释



[1]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壹)》,中西书局, 2010年。
[2] 参看汤馀惠:《略论战国文字形体研究中的几个问题》,《古文字研究》第十五辑第31~32页,中华书局,1986年。
[3] 周波先生也认为此字应释为“鬼”,但对字形的分析与我们不同。
[4]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第 24、27、167、171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
[5] 孙刚:《齐文字编》第130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10年。
[6] 汤馀惠主编:《战国文字编》第472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1年。
[7] 同4第43~44、193~196页。
[8] 陈剑:《上博简〈子羔〉、〈从政〉篇的竹简拼合与编连问题小议》,《文物》2003年第5期,第57页。
[9] a.徐在国:《上博竹书〈子羔〉琐记》,《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续编》第44~45页,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
b.黄德宽、何琳仪、徐在国:《新出楚简文字考》第191页,安徽大学出版社,2007年。
[10] 安徽大学古文字研究室:《上海楚竹书(二)研读记》,同 9a第428页。
[11] a.李学勤:《楚简〈子羔〉研究》,同9a第14页。
b.李学勤:《文物中的古文明》第 363页,商务印书馆,2008年。
[12] a.张桂光:《〈上博简〉(二)〈子羔〉篇释读札记》,同 9a第37页。
b.张桂光:《古文字论集》第 197~198页,中华书局,2004年。
[13] 同2第29页。
[14] 马承源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第 19、2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
[15] 冯胜君:《读上博简〈孔子诗论〉札记》,《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2年第2期,第13页。
[16] 吴振武:《战国文字中一种值得注意的构形方式》,《汉语史学报专辑(总第三辑):姜亮夫、蒋礼鸿、郭在贻先生纪念文集》第92~93页,上海教育出版社,2003年。
[17] 李守奎、曲冰、孙伟龙:《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五)文字编》第372页,作家出版社,2007年。
[18] 还可看同6第704页“恩”字、第778页“盬”字、第807页与第1139页“娄”字、第977页“諲”字等。
[19]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第217~219页,中华书局,1996年。
[20] 参a.陈斯鹏:《战国楚帛书甲篇文字新释》,《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辑第347页,中华书局,2006年。
b.陈斯鹏:《简帛文献与文学考论》第7页,中山大学出版社,2007年。
[21] 旧把右旁释为“夭”或“夨”的学者中,大多数也是把它同甲骨文的“吴”字初文看作同一个字,只是所采用的释法不同而已。
[22] 刘钊:《叔夭鼎铭管见》,《黄盛璋先生八秩华诞纪念文集》第161~162页,中国文化出版社,2005年。
[23] a.赵平安:《从楚简“娩”的释读谈到甲骨文的“娩”——附释古文字中的“冥”》,《简帛研究二○○一》第56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b.赵平安:《新出简帛与古文字古文献研究》第50页,商务印书馆,2009年。
[24]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清华简〈尹至〉、〈尹诰〉研读札记》,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http://www.gwz.fudan.edu.cn/),2011年1月5日。
[25] 宋华强:《新蔡葛陵楚简初探》第417页注2,武汉大学出版社,2010年。
[26] 伊强:《马王堆三号汉墓遣策文字考释》,《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一辑344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
[27] 《六安市九里沟出土的铜簋》,《文物研究》第二期第 39页,黄山书社,1986年。
[28]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研究生读书会:《清华简〈皇门〉研读札记》,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站,2011年1月5日。
[29] 详参苏建洲:《〈上博楚竹书七〉考释六题》,《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第三辑第225~232页,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按最后一例苏先生没有指出,《君人者何必安哉》的“薾”他认为应释为“”。
[30] 赵彤:《释“”》,简帛研究网(http://www.jianbo.org/),2004年2月6日。
[31] 同30。
[32] 陈剑:《清华简〈皇门〉“”字补说》,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1年2月4日。
[33] 同28。
[34] 沈培:《清华简字词考释二则》,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1年1月9日。
[35] 刘云:《试释清华简〈皇门〉从“賏”之字》,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1年1月23日。
[36] 唐******:《清华简〈皇门〉“属舟”试释》,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2011年1月10日。
[37] a.宋华强:《清华简〈皇门〉札记一则》,简帛网(http://www.bsm.org.cn/),2011年2月2日。
b.宋华强:《〈清华简《皇门》札记一则〉补正》,简帛网,2011年2月28日。
[38] 同32。
[39] 上引32文后孟蓬生先生的评论也指出,此“允”字的意思没有那么实,应该是一个虚词。
[40] 同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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