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季旭昇:上博七刍议三:凡物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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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季旭昇:上博七刍议三:凡物流形


上博七刍议三:凡物流形
(首发)
季旭昇
玄奘大学中语系教授
〈凡物流形〉是一篇很耐人寻味的文章,其义理应该很值得探讨。只是文字障尚多,披读之余,又有一些浅见,以就教方家。释文基本依复旦读书会〈重编释文〉[1],有修订者另加说明。古书训解参《故训汇纂》[2],不另注出处。
简1:凡物流形
凡物流形,复旦读书会〈重编释文〉已括号注“品”,其意当谓“凡物流形”即“品物流行”。其后讨论诸家也多有就此意发挥,均是。“凡”与“品”音义俱近,凡(奉纽侵部)、品(滂纽侵部),音近可通。其义,“凡”有最括、总举之意;“品”有众庶、众物之意,实亦相近。流,廖名春先生释为“具、生”,谓“流形”即“具有形质”[3]。旭昇案:其意是,但依严格训诂,“流”似可训为“传”,引伸为“化”,《广雅.释诂三》:“流,匕(化)也。”王念孙《广雅疏证补正》:“《汉书.董仲舒传》曰‘有火复于王屋流为乌’,是流为化也。”《周易.乾卦.彖传》:“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孔疏:“乾能用天之德,使云气流行、雨泽施布,故品类之物流布成形。”意思是:“云行雨施,万物化而有形”。《管子.水地》:“人,水也。男女精气合,而水流形。”“水流形”即“水化而为人形”。[4]
简文先说“凡物流形,奚得而成”,接着说“流形成体,奚得而不死”,又说“既成既生,奚顾而名[5]”,可见“流形”与“成体”有别,“流形”即“成”,“形”为形式义、材质义,属外在;“成体”即“生”,为实质义、生命义,属内在。使万物化形的上层,当即下文的“阴阳”、“水火”;“ 阴阳”、“水火”的上层本体,则当是下文所提到的“一”。
简2:侌(阴)昜(阳)之
文化-季旭昇:上博七刍议三:凡物流形”,以为其上从“六”。 罗小华谓“此字疑从‘穴’,‘圣’声。《说文》‘圣,汝颍之间谓致力于地曰圣。从土,从又。读若窟。’‘穴’旁疑为赘加形旁。”[9]旭昇案:楚文字偏旁中“六”与“穴” 形近,但此字从“六”难以解释,疑当从“穴”、“圣”声,“圣”字与《说文》释为“汝颍之间谓致力于地曰圣”之“ 圣”并非同字。在楚文字中,从“圣”之字多读为“堕、随、隋”,如《上博三.周易》简26“执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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