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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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陈剑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提要:上博竹书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上博(五)·三德》简13、《上博(六)·平王与王子木》简3)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上博(二)·容成氏》简21、《上博(四)·曹沫之陈》简11),研究者已经指出与春秋金文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庚儿鼎)皆为一字之繁简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研究者多赞同释读为「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影响较大的有释读为「饎」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或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两说。本文认为这些字皆为「羹」字异体,在简文和铭文中或用为名词,或用为动词意为「作羹」。古代作爲常食的「羹」有肉羹、菜羹之别,肉羹也常常配以菜。后世通行的「羹」字(或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係从「肉羹」的角度,以鼎鬲中烹煮「羔」会意;「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等形中的「采」以字义表意,实代表「菜」,全字係从「菜羹」或「以菜配羹」的角度,以鼎鬲中烹煮「菜」会意。
关键词:古文字考释 上博竹书 春秋金文 羹
一、
本文要讨论的是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和春秋金文中的如下字形:
A1、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上博(二)·容成氏》简21 A2、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上博(五)·三德》简13 B2、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庚儿鼎(《殷周金文集成》5.2715、2716)[1] C2、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5.2675)
下面姑且从通行的办法将它们分别隶定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详细的字形分析见后文。这些字所在的铭文和简文分别如下(本文引用简文和金文释文皆从宽,与本文所论关係不大的文字不一一严格隶定):
A1、《上博(二)·容成氏》简21:禹然后始行以俭:衣不亵(袭)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美),食不重味,朝不车逆,舂不毇米,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不折骨。裚(製)【21】
A2、《上博(四)·曹沫之陈》简10-12:庄公曰:「曼(晚)哉!吾闻此言。」乃命毁钟型而听邦政。不昼【10】寝、不饮酒、不听乐;居不亵(袭)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文),食不贰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11】;兼爱万民而无有私也。……【12】
B1、《上博(五)·三德》简13(附带注明押韵情况):身且有病(阳部),恶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与食(职部);邦且亡(阳部,与上「病」字押韵),恶圣人之谋(之部);室且弃,不隓祭祀(之部),唯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是备(服)(职部)。凡若是者,不有大祸必大耻(之部;以上「食、谋、祀、服、耻」之职合韵)。
B2、《上博(六)·平王与子木》简3: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酪)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不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酸)。(完整的上下文见后文)
C1、庚儿鼎:唯正月初吉丁亥,徐王之子庚儿自作食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用征用行,用龢(和)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眉寿无疆。
C2、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用其良金,铸其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鱼腊,[2]用雍(饔)宾客。子子孙孙,世世是若。
随着上博竹书的陆续公布和研究的深入,研究者逐渐认识到,这些字形都是一字的繁简体。结合字形与辞例两方面来看,无疑是可信的。C1庚儿鼎两形略有讹变,其上半中间「采」旁中的「爪」与「木」形体粘连(也可以看作共用部分笔画)。对比A2上半中间和B2上半之形,可知「采」旁是容易出现这样的讹变的。
二、
下面先对上举诸字研究的进展作一简单回顾。
〈容成氏〉「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原整理者以从「采」声而释读为宰杀的「宰」,〈曹沫之陈〉「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原整理者怀疑是「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的异写,相当于「沬」字,读为「味」。〈容成氏〉之字上半不太清楚,我过去疑其可释读为「飨」,[3]係误以为「皿」旁上面的左右部分是「卿」和「乡」所从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并以之为声符。我又曾疑〈曹沫之陈〉之字从「采」声而读爲「滋味」的「滋」。[4]现在看来,我的这些看法都是错误的。
张新俊率先指出,〈容成氏〉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显然是源自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他们应该是同一个字」。[5]后来禤健聪也指出,〈容成氏〉、〈曹沫之陈〉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其实已经见于春秋金文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和庚儿鼎,它们「当为同一个字的异形」。[6]他们的意见对于这些字形的研究来说是很重要的进展,也很快就得到了大家的公认。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和庚儿鼎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过去曾经有释为「鬻」、「胹」、「羹」、「煮」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等不同説法,张新俊和禤健聪文已有较详细的徵引与评述,此不再一一重复。
张新俊释读「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为「饎」,主要根据是《上博(三)·周易》简21〈无妄〉九五爻辞「勿药又(有)菜」的「菜」字,今本和马王堆帛书本作「喜」。「饎」字或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糦,简文和金文意为「炊」、「熟」。禤健聪释「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为《说文·艸部》释爲「羹菜也。从艸、宰声」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字亦或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意为烹菜为羹。并云:「〈曹沫之陈〉的『食不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就是每餐不作两次烹煮,也就是每餐衹烹煮一次(一样菜式),也略相当于『食无二味(肴)』。」目前看来,这两种説法影响最大,分别都有不少研究者从之。
〈三德〉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整理者释爲「菜」,禤健聪指出「此字应即『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省体」,这是很正确的。禤健聪并认为它「与『食』并举,知前释不误」。[7]高佑仁在论述〈曹沫之陈〉「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时也说:[8]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一直要到《上博(五)》出现后才让我们确定该字的释读,原考释者李零直接隶定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读作「菜」,字形从「采」得声,可知禤健聪对曹沫之阵简字形的分析是正确的。
〈平王与王子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原整理者误说为「与盂同」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何有祖亦引〈三德〉之形释为「菜」,[9]研究者多从之。至此,这些字形的释读当以从「采」声立论,似乎已经得到大家的公认了。但仔细推敲,此说存在的问题仍然是很明显的。首先,从前文所举辞例看,这些字形的用例都跟「食」有关,表示的理应是同一个词。据从「采」声而将它们分别释读为「饎」(或「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或「菜」两个意义差别很大的词,总觉有未安之处。其次,将「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释为「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不管是释为「饎」还是释为甚爲生僻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其实都很难説就顺利地将原文完全讲通了。
前面提到的释金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为「羹」之说出自杨树达。[10]我认爲此说是正确的。但杨树达当时仅能就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之字立论,未及见更多的字形与用例,对字形的分析说解也有问题(详后文),故其说不为人所信。下面先据后出诸例补充举出释为「羹」在读音和文意两方面的理由,并对有关简文和金文文意加以疏通,再在字形方面略作补充论证。
三、
先来看读音方面的理由。庚儿鼎「用征用行,用和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眉寿无疆」,三句末字中「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处于「行」与「疆」之间。根据同类金文的通例可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必定当与「行」、「疆」押韵,应是一个阳部字,而「羹」字古音正在阳部。
春秋金文在讲完作器时间、某人作某器等语之后,多为表明器之功用之语以及祈福祝愿之辞(「嘏辞」)等,一直到全铭结束,这部分内容常常是有韵的。最简单的如铭末云「眉寿(或「万年」、「眉寿万年」等)无期,(子子孙孙)永宝用之」(期、之押之部韵),或如前引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昔(腊)、客、若」押韵(铎部。同类之例如春秋晚期莒大史申鼎(5.2732):「用征以迮,以御宾客,子孙是若。」)。尤其是当最后几句出现在句末的文字有阳部字时,几乎都是押韵的。这类现象在西周晚期金文已经屡见,春秋时期尤其是当时南方地区的金文最爲普遍,并一直延续到战国时期。西周晚期之例如,丰伯车父簋(7.4107)「疆、享、尚」押韵(以下径举出韵脚字),姬鼎(5.2681)「尝、享、疆」,伯公父簠(9.4628)「黄、粱、王、兄、疆、享」,史免簠(9.4579)「行、粱、享」,叔邦父簠(9.4580)「行、王、疆」,邿召簠(《近出殷周金文集录》2.526)「匡、粱、兄、疆」,等等。春秋时期的如,侯母壶(15.9657)「行、疆」,爲甫人盨(9.4406)「行、尚」,吴者减钟(1.193-197)「仓(鶬)、□(缺文)、旁(方)、尚」,徐沈尹钲铖(4.425)「兵、疆、享、尚」,冶仲考父壶「飨、滂、疆、尚」,要君盂(16.10319)「疆、尙」,曾子仲宣鼎(5.2737)「兄、疆、享」,纪伯子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父盨(9.4442-4445)「阳、行、疆、臧」,叔家父簠(9.4615)「粱、兄、疆、亡、光」,等等。战国时期的如,丧史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鈚(16.9982)「行、疆、尚」,十四年陈侯午敦(9.4646、4647)、十年陈侯午敦(9.4648)「尝、邦、忘」,陈侯因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敦(9.4649)「尝、邦、尚」,等等。
与庚儿鼎最接近、最足以説明问题的,是春秋时期的陈公子叔原父甗(3.947)、叔夜鼎(5.2646)和甚六之妻夫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申鼎(《近出殷周金文集录》2.354)三器。其铭如下(韵脚字下标横綫):
陈公子叔原父甗:……用征用,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饎)稻,[11]用祈眉寿万年无,子孙是
叔夜鼎:弔(叔)夜铸其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以征以,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烹),用祈眉寿无
甚六之妻夫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申鼎:甚六之妻夫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申择厥吉金,作铸食鼎。余台(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台(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烹),台(以)鹿(娽、逯)四,[12]台(以)从攻(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吴)。世万子孙,永宝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享)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诸字的字形见后文。叔夜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薛尚功《历代钟鼎彝器款识法帖》9.86释为「羹」,后人多从其说,今人犹有信从者,实不可信。其字以「亯」为声符,郭沫若释读为「烹」,明言「乃烹之古文」,正确可从。[13]甚六之妻夫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申鼎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显然与之为一字之繁简体,而且前一「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应该表同一词,同样应据郭沫若说释读为「烹」。原发掘整理者释读爲「饔」,[14]与字形不合。或释读为享献的「享」,[15]不如释为「烹」意义密合。或释读为《说文·鬲部》训为「煮」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亦作「鬺」,[16]其声母不密合。
叔夜鼎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其声符部分所谓「兄」之形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郭沫若以爲係从「兄」声而读为「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若「鬺」、「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17]其问题同样是声母不密合。杨树达说为从「祝」省声或从「古文祝」,读为「鬻(粥)」,[18]从文意上看不好。唐钰明指出所谓「兄」是「祝」的初文,读为「煮」。按结合下所论「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看,将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形看作「祝」应该是可信的,[19]但读为「煮」韵部不够密合。「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原作如下之形: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从「铸」之表意初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与同铭前文「铸」字形同),余下部分拓本不太清晰,可见的笔画近于「木」形。或以为从「者」省声,全字读为「煮」。[20]原发掘整理者逕释为「铸」,无说。[21]此字确实很可能是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铸)」为声符的。唐钰明已经指出,叔夜鼎「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与甚六之妻夫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申鼎「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语例正相吻合」。同时「祝」、「铸」音近,常可相通。[22]故疑「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与叔夜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当表同一词,似皆可读为「熟」(古字作「孰」)。「祝」与「孰/熟」不乏辗转相通之例。如《上博(四)·曹沫之陈》和定州汉简《论语·先进》「祝」通「笃」;[23]常训为「厚」、「大」的笃厚之「笃」,在古书和出土文献裏除可写作「祝」外,又可写作「竺」、「毒」;[24]而「竺」和「毒」又皆与「孰/熟」相通。[25]定州汉简《论语·先进》「祝」通「笃」,同时今本《论语·泰伯》的「笃信好学」定州汉简本作「孰信好学」,此即同一批竹简中「祝」与「孰」辗转相通之例。「孰/熟」作动词,即「使之熟」,义与「烹」(古字作「亨」)相近。《礼记·礼运》「然后脩火之利」郑玄注「孰冶万物」孔颖达疏:「孰,谓亨煮。」《论语·乡党》:「君赐腥,必熟而荐之。」《穆天子传》卷五:「丁酉,天子射兽,休于深雚,得麋□豕鹿四百有二十,得二虎九狼,乃祭于先王,命庖人熟之。」《管子·轻重戊》:「黄帝〈燧人〉作,钻鐩生火,以熟荤臊。」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第113行:「……即孰(熟)所冒鸡而食之。」「孰/熟」与「亨/烹」连言或对文古书亦多有其例:
《大戴礼记·曾子大孝》:故烹熟鲜香(《礼记·祭义》作「亨孰羶芗」),尝而进之,非孝也,养也。
《礼记·乐记》:干戚之舞,非备乐也;孰亨而祀(《史记·乐书》作「亨孰而祀」),非达礼也。
《吕氏春秋·孝行》:养(父母)有五道:……五穀,六畜,龢(和)煎调,养口之道也。
据上引诸例尤其是最后一例,叔夜鼎与甚六之妻夫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申鼎铭读为「用熟用烹」、「以熟以烹」,颇觉妥帖。
陈公子叔原父甗和叔夜鼎两例,与庚儿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一样夹在「行」和「疆」之间的句末字(粱、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都是入韵的。叔夜鼎和甚六之妻夫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申鼎两例,与庚儿鼎「用龢(和)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句一样係表明器之功用的「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烹)」、「台(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台(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烹)」句,末字皆押阳部韵。以上情况足以説明,把「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及其简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分析为从「采」声,将导致庚儿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不入韵,是说不过去的。而释读「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为「羹」,虽然庚儿鼎的押韵材料不能说是积极的证据,但起码是正好相合,不成其爲反证。杨树达在考释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时,曾经以铭中「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庶(按此是「鱼」字误释)腊(按此是「腊」字误植),用雝宾客,两句以句中第二字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雝为韵也」,来证明其前文释「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为「羹」之正确。[26]他注意到了以用韵来证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的音读,是很有见地的。但所谓以句中第二字为韵的韵例本不甚可靠,又要再说为东阳合韵,更削弱了其説服力。杨树达未及见庚儿鼎之例,我相信,他如见到,一定也会以押韵的证据来説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释为「羹」的合理性。
四、
下面来看文意。先从〈三德〉「身且有病,恶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与食」入手。此句意思是清楚的,用今天的话来説就是身体将有病,则饭菜不思,所以大家觉得释「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为「菜」一下子就讲得很通了。但问题在于,将「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直接释爲今天所说饭菜的「菜」,其实与「菜」的古义不合。
《说文·艸部》:「菜,艸之可食者。从艸、采声。」段玉裁注:「此举形声包会意,古多以采为菜。」意即「菜」由采 艸之「采」(后或作「採」)得义,采集所得的野生可食草类就叫做「菜」。因此,正如有研究者所总结的:「『菜』本指野菜,为可食野菜的总称。……上古园圃不发达,蔬菜种类远非今比,食菜大多取自野生。……上古富家贵族宴飨时『菜』不上席,因此,古代筵宴中有珍肴(牛羊猪肉)、百羞(多滋味的禽鲜等)、佳核(乾果)、美酒,而蔬菜至多衹作爲调料搭配而用。唯下层庶民、贫困者以菜为主要菜肴。……『菜』字大约到汉代,可兼圃蔬与野菜而言。」「『菜』,本为可食野菜总称,秦以后是蔬菜和可食野菜总称。」因此,在先秦时代,「菜」跟今天所说的与「主食」相对的饭菜之「菜」,完全不是一回事。「『菜』作爲佐食菜肴的泛称,盖在魏晋后。《北史·胡叟传》:『然案其馆宇卑陋,……而饭菜精洁。』『菜』指菜肴。此乃口语用法。」[27]作爲「肴馔的总称」的「菜」这个词,是不可能在战国楚简裏出现的。[28]
〈三德〉的「恶羹与食」,「食」与「羹」对举。在先秦时期,跟今语与「菜」相对的「饭」或「主食」相当的的词,在「饭」出现并广泛使用之前,正是「食」。跟今语作爲佐食菜肴泛称的「菜」相当的词,用得最爲广泛普遍的,正是「羹」。
「食」可以作爲饭食菜肴等所有食物的总称,也可以专指黍稷稻粱等穀物所作的饭食、主食。《论语·乡党》:「肉虽多,不使胜食气。」朱熹注:「食以穀爲主,故不使肉胜食气。」古书常见「羹」与「食」连言或对举,分别即菜和饭。《礼记·内则》:「羹食,自诸侯以下至于庶人,无等。」郑玄注:「羹食,食之主也,庶羞乃异耳。」孔颖达疏:「食,谓饭也。言羹之与饭是食之主,故诸侯以下无等差也。」「言『羹食,食之主也』者,凡人所食,羹饭爲主」,再助以醯酱等调料。《礼记·玉藻》:「子卯,稷食菜羹。」孔颖达疏:「以稷穀爲饭,以菜爲羹而食之。」《汉书·翟方进传》:「坏陂谁?翟子威。饭我豆食羹芋魁。」顔师古注:「豆食者,豆爲饭也。」《礼记·内则》列举贵族平常所喫的膳食:「蜗醢而苽食、雉羹,麦食、脯羹、鸡羹,析稌、犬羹、兔羹。和糁不蓼。……凡食齐视春时,羹齐视夏时,酱齐视秋时,饮齐视冬时。」亦「食」与「羹」对举。此外古书裏「食」或「饭」与「羹」对举之例尚极多,例如:
蔬(疏,粗也)食菜羹 《论语·乡党》、《孟子·万章下》、《荀子·正名》
箪食豆羹 《孟子·尽心上》、〈尽心下〉、《盐铁论·毁学》
一箪食,一豆羹 《孟子·告子上》
食斗食,歠斗羹 《论衡·祀义篇》
粝餐之食,瓜瓠之羹 《新序·刺奢》
(尧)大羹不和,粢食不毇 《淮南子·主术》
大羹不致,粢食不凿 《左传》桓公二年
粝饭菜羹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
菽饭藿羹 《史记·张仪列传》
豆饭菜羹 《新语·本行》
豆饭藿羹 《战国策·韩策一》「张仪为秦连横说韩王」章
粱饭肉羹 《汉书·王莽传下》
豆羹白饭 《盐铁论·散不足》
糟糠之食﹑藜藿之羹 《说苑·立节》
(尧)粢粝之食,藜藿之羹 《史记·李斯列传》(《盐铁论·散不足》「古者庶人粝食、藜藿」,「藜藿」亦即「藜藿之羹」)
(尧)粝粱之食,藜藿之羹 《韩非子·五蠹》、《史记·太史公自序》
(尧)粝粱之饭,藜藿之羹 《六韬·文韬》
(尧)粝粢之饭,藜藿之羹 《淮南子·精神》
臣之处于齐也,粝粢之饭,藜藿之羹。 《淮南子·人间》
麦饭、鲍鱼羹、盎浆 《吴越春秋·王僚使公子光传》
载饭与羹以游国中 《吴越春秋·勾践伐吴外传》
〈曹沫之陈〉简2:「昔尧之飨舜也,饭于土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塯、簋),欲〈歠—啜〉于土铏,而抚有天下。」可以与《墨子·节用中》「饭于土塯,啜于土形(铏)」等古书对比。「塯」、「簋」与「铏」分别指盛食(饭)与盛羹(菜)的器皿,这其实也可以看作「食(或饭)」与「羹」对举之例。
「羹」现在人多解释为「带汁的肉」,并不準确。有研究者综合古书所说「羹」各个方面的情况,总结为:「羹是调味熬煮、用米或面调和而成浓汤或薄糊状的食物。」「羹通常是肉、菜加米、面熬煮成浓汤或薄糊状的食物。」并指出:「羹在古代饮食中,有独特的重要作用。唯其是菜与汤调和的综合性菜肴,取用甚便,一羹便可配饭。……故人无差等皆喜食之。」 [29]对于普通人的日常饮食而言,一饭一羹相配是最平常的,所以「羹」其实就跟今天的「菜」相当。总结以上所论可知,〈三德〉「身且有病,恶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与食」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释为「羹」是最合适的。另外,前文所举「食/饭」与「羹」对举之例,绝大多数是「食/饭」在「羹」前,就好比今天习惯说「饭菜」而不说「菜饭」。〈三德〉说「羹与食」,当因出于「食」字入韵的需要,所以我们纔在开头引用〈三德〉简文时不厌其烦地注明了有关押韵的情况。
五、
研究者多已指出,〈曹沫之陈〉的「居不亵(袭)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文),食不贰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与〈容成氏〉的「衣不亵(袭)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美),食不重味」同意,可信。〈曹沫之陈〉的「食不贰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亦即「食不二羹」,与「食不重味」一样都指每餐衹喫一样菜。古书类似説法多见。「食不重味」古书 裏极多,不烦赘举。此外还有「食不贰味」(《大戴礼记·哀公问于孔子》、《吕氏春秋·先己》、《说苑·权谋》;《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贰」作「二」)、「食不兼味」(《韩诗外传》卷八、《榖梁传》襄公二十四年)、「食不重肉」(《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史记·管晏列传》、《汉书·公孙弘传》)、「食不重肴」(《汉末英雄记·刘虞》)等説法。出现「羹」字之例如:
《礼记·内则》:大夫燕食,有脍无脯,有脯无脍;士不贰羹胾;庶人耆老不徒食。
《墨子·节用中》:逮至其(按指尧)厚爱,黍稷不二,羹胾不重。饭于土塯,啜于土形(铏)。
孙诒让《墨子闲诂》:「《说文·肉部》云:『胾,大脔也。』《诗·鲁颂·閟宫》『毛炰胾羹』,毛传云:『胾,肉也;羹,大羹、铏羹也。』《管子·弟子职》:『羹胾中别』,尹注云:『胾,谓肉而细切。』案:不重,谓止一品,不多重也。」上引《墨子·节用中》「黍稷」与「羹胾」对言,也是分别指饭、菜。《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夫婴儿相与戏也,以尘爲饭,以涂爲羹,以木爲胾。然至日晚必归饷者,尘饭涂羹可以戏而不可食也。」 「羹」和「胾」与「饭」相对,也都是就下饭的菜而言。「不贰羹胾」、「羹胾不重」的説法,可以作爲简文「食不贰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当释为「羹」的佳证。
附带谈谈「衣不亵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美)」、「居不亵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文)」之「亵」字的释读问题。古书讲「食不重味」等的同时又讲到「衣」的如下举诸例:
衣不重采,食不重味 《史记·吴太伯世家》、《列女传》卷六「齐宿瘤女」
食不众味,衣不杂采 《新书·春秋》
食不加肉,衣不重采 《史记·越王勾践世家》
衣不重彩,食不兼味 《盐铁论·刺复》
衣不兼采,食不重味 《汉书·高祖本纪》、《汉书·游侠列传·朱家》
食不兼味,衣无二彩 《后汉书·孝安帝纪》
据上引诸例可知,「衣不亵美」的「美」当就衣服的「文彩」而言,「居不亵文」的「文」也应就指文彩。「亵」则当与「重」、「二」、「兼」等义近。颜世铉已经引上举《列女传》卷六「齐宿瘤女」之例,以及《荀子·富国篇》「重色而衣之,重味而食之」等,明确指出「亵」当释读为「袭」,意为「重」,「重」常训为「多」,「衣不袭美」指衣着不华美、服饰不盛美之意。[30]可从。「居不亵(袭)文」的「居」所指较「衣」为广,包括居处所需的各个方面,「居不袭文」可能还应该指宫室的门户、墙壁、楹柱等衹用一种顔色或一种文彩涂画为饰等内容。
但颜世铉从廖名春之说以「亵」为「褺」之讹,再读为「袭」,[31]则似不必。从「埶」之字与从「执」之字确实多有讹混,但这恐怕得到隶变阶段才会发生。战国文字裏「埶」旁和「执」旁的写法差别还是颇大的,简文两「亵」字恐怕难以皆看作「褺」字之讹,[32]而似可直接读为「袭」。从「埶」(月部)声的「爇」与从「内」声的「焫」实为一字,[33]内、入一字分化,「入」和「袭」都是缉部字。战国齐金文陈侯四器的「世」(月部)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加注「立」(缉部)声。「袭」、「习」音同,习从「彗」声,「彗」声字古音学家或归入质部或归入月部,但与「习」同从「彗」声的「雪」肯定当是月部字。凡此均可见「亵」与「袭」有相通之理。「袭」或与「肆」通,《风俗通义·皇霸》引《诗》「亮彼武王,袭伐大商」,今毛诗《大雅·大明》作「凉彼武王,肆伐大商」。「亵」亦或与「肆」通,《礼记·表记》「安肆日偷」郑玄注:「肆或爲亵。」是其辗转相通之例。
六、
〈容成氏〉「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不折骨」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跟「舂不毇米」之「舂」对言,与春秋金文两例「用和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庚儿鼎)、「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鱼腊」(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一样,都是动词。「羹」作动词,意为「作羹」、「烹煮……为羹」,古书和出土文献中亦不乏其例。附带一提,简文「舂不毇米」与「羹不折骨」为一组,实际上也是前文所讲「食/饭」与「羹(菜)」对举的关係。
古书中作动词的「羹」如,《史记·龟策列传》「象箸而羹」,《韩非子·喻老》「象箸玉杯必不羹菽藿」,《史记·货殖列传》「楚、越之地地广人希,饭稻羹鱼」等。不过这类作动词的「羹」是偏重于「喫羹」或「喫……所作的羹」之义,与「作羹」或「烹煮……为羹」义尚有距离。《玉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煮也。」马王堆帛书〈五十二病方〉第188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齑)阳□,羹之。」又第192行:「有(又)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齑)阳□而羹之。」马王堆帛书〈养生方〉第216行:「君何不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茅艾,取其湛(瀋),……」《礼记·丧大记》:「(父母停殡期间,子女)不能食粥,羹之以菜可也。」《关尹子·四符篇》:「庖人羹蟹,遗一足几上,蟹已羹,而遗足尚动。」这些「羹」字则皆可与春秋金文与〈容成氏〉作动词的「羹」相印证。
但〈容成氏〉「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不折骨」的「折骨」,仍然有很不好理解的地方。原整理者释为「节解的牲肉」;苏建洲认爲相当于《左传》宣公十六年所说的「王享有体荐,宴有折俎」的「折俎」,谓「宰杀牲体时,不节解其骨、肉,所以不能食用,比喻节俭之意」;[34]张新俊略从其说而改理解为「炊、熟食物的时候不节、解骨肉,以示节俭」;禤健聪说:「〈容成氏〉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不折骨』就是烹煮的食物中不含节解的牲肉(这裏「折骨」或泛指一般肉类),以显示禹的简约。」按「折骨」与「毇米」对言,重点在「折」,强调不对「骨」作「折」的加工,犹如不对「米」作「毇」(舂得精细)的加工。如果简文衹是想说不喫肉以示节俭,没有必要强调「折断」或「节解」。「折骨」的字面意义按一般理解衹能是「折断骨头」,但爲什麽作羹时不折断骨头就是节俭,也难以说解。看来,「折骨」的解释必须另辟蹊径。
诸家对「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不折骨」的解释中,邱德修之说值得注意。他对「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从整理者之说释读为「宰」,谓「『折骨』係指节解的牲肉将里面的骨头完全剔除乾净」,「『宰不折骨』,谓大禹吃的牲肉完全不剔除骨头。」[35]后来又说:「『折骨』者,即是已节解去骨的祭肉(按说「祭肉」不準确)」,「『宰不折骨』,谓宰杀牲体不节解,不去骨(形容大禹饮食麤糙,不讲究美食)。」[36]很显然,在他的解释中,就词义而言,「不节解」对应于「不折」,而「不去(骨)」、「不剔除(骨头)」则完全是凭空多出来的。但是,拿「不去骨」、「不剔除骨头」义去理解「羹不折骨」,以作肉羹时不剔除其中的骨头来表现出禹的节俭,却确实是最爲合乎情理的。我认为,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折骨」的「折」不能理解为「折断」、「节解」,而当与古书中一类用法较爲特殊的「折」字相同,其意义与「摘」(音「他历切」,下文「摘」字皆同;或通作「擿」)、「剔」皆近,就可以直接解释为「剔除」。简文「折骨」与下引「折金」的説法最爲接近:
《墨子·耕柱》:昔者夏后开使蜚廉折金于山川,而陶铸之于昆吾。
「折」字用法较特殊,但从上下文可推知其意近于「开採」。《文选·七命》李善注引作「採」,毕沅校本从之将「折」改为「採」。王念孙云:[37]
毕改非也。折金者,擿金也(原注:擿音剔。《汉书·赵广汉传》「其发姦擿伏如神」,师古曰:「擿,谓动发之也。」)。《管子·地数篇》曰「上有丹沙者,下有黄金。上有慈石者,下有铜金。上有陵石者,下有铅锡有铜。上有赭者,下有铁。君谨封而祭之,……然则与折取之远矣」。彼言折取之,此言折金,其义一也。《说文》曰:「硩,上擿巖空青珊瑚堕之,从石折声。」[38]硩与折,亦声近而义同。《后汉书·崔骃传》注、《蓺文类聚·杂器物部》、《初学记·鳞介部》、《太平御览·珍宝部九》、《路史·疏仡纪》、《广川书跋》、《玉海·器用部》引此,并作「折金」。《文选》注作「採金」者,后人不晓「折」字之义而妄改之,非李善原文也。
所引《管子·地数篇》的「折取」,安井衡云:「折读爲硩。硩音彻,挑摘也。《说文》:『硩,上擿山巖空青珊瑚堕之。』」尹桐阳说同。马非百亦谓:「『折』即《墨子·耕柱篇》『昔者夏后开使蜚廉折金于山而陶铸之于昆吾』之折,开也。取者採也。」[39]
此外,《墨子·非乐上》云:
是故子墨子曰:「为乐非也。今王公大人,虽(唯)无造为乐器,以为事乎国家,非直掊潦水、折壤坦而为之也,将必厚措(籍)敛乎万民,以为大锺鸣鼓、琴瑟竽笙之声。
孙诒让云:[40]
此「折」当读为「擿」,〈耕柱篇〉云「夏后开使飞廉折金于山川」,此义与彼正同,……。壤,谓土壤;坦,读为「坛」,声近假借字。《韩诗外传》「闵子曰:出见羽盖龙旗旃裘相随,视之如坛土矣」,《庄子·则阳篇》:「观乎大山,木石同坛」,与此书义并同。壤坦,犹言坛土也。墨子意谓:王公大人作乐器,非掊取之于水,擿取之于地所能得,故下文即言将必厚措敛乎万民以为锺鼓等也。
前引《说文》的「硩」字,意为摘取山巖上的矿物空青(孔雀石的一种)、珊瑚(《说文·玉部》:「珊,珊瑚,色赤,生于海,或生于山。」)。《集韵》入声麦韵陟革切摘小韵「硩」字:「取山厓上珊瑚谓之硩。」「硩」与「折金」一类表「开採矿物」的「折」字当表同一词,皆与「摘」、「擿」义近。宋秦观《国论》有「至于摘山煮海,冶铸之事」句(转引自《汉语大词典「摘」字下》),「摘山」、「摘山煮海」《宋史》数见。「摘山」亦即「摘金」、「折金」,好比「煮海」与「煮盐」意同。将金属矿物从山中「挑摘」出称爲「折金」,那麽,将骨头从肉中「挑摘」出可以说为「折骨」,也就是很自然的事了。
此外,「硩」字还有另一类用法,亦与「摘」、「擿」义近。《说文·石部》「硩」字说解之末有「《周礼》有硩蔟氏」一句(大徐本)。《周礼·秋官·硩蔟氏》:「硩蔟氏掌覆夭(妖)鸟之巢。」《周礼·秋官·序官》「硩蔟氏」郑玄注:「郑司农云:『硩读爲擿,蔟读爲爵蔟之蔟,谓巢也。』玄谓硩,古字,从石,折声。」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卷五:「擿,它历反,音剔。爵蔟谓爵巢也。『硩蔟』卽何休注《公羊》所谓『摘巢』也。摘音剔。郑君谓『硩、古字』者,此因大郑义申之,谓硩、擿古今字,非有二字也。」何休注《公羊》所谓「摘巢」见于《公羊传》宣公元年「古者大夫已去,三年待放」句何休注「摘巢毁卵」。「擿巢」或「摘巢」还见于:《汉书·宣帝纪》:「毋得以春夏擿巢探卵,弹射飞鸟。」敦煌悬泉汉简之泥墙题记西汉元始五年〈四时月令诏条〉:「毋擿剿(巢)。谓剿(巢)空实皆不得擿也。」《春秋繁露·五行顺逆》:「摘巢探鷇。」「擿巢」或「摘巢」意为挑取、剔除鸟巢。
「摘」、「擿」与「剔」皆有「他历切」之音,意义也极爲相近。它们皆有「挑出、剔除」义,今天讲的「剔牙」,古书作「摘齿」或「擿齿」。《淮南子·齐俗》:「故愚者有所修,智者有所不足,柱不可以摘齿,筐不可以持屋。」晋葛洪《抱朴子·备阙》:「擿齿则松槚不及一寸之筳,挑耳则栋梁不如鹪鹩之羽。」它们又皆有「挑拣」、「搜寻」、「选取」等义,意为「搜求挑取、选择」的「(爬罗)剔抉」、「抉剔」,其中的「剔」实与「摘要」、「文摘」的「摘」意义极近。双音词如「摘发」与「剔发」意义也差不多,皆为「揭示、阐发、阐明」意(以上皆参见《汉语大词典》有关各条之下)。
前引郑玄注引郑司农云「硩读爲擿」,郑玄谓硩、擿为古今字,孙诒让说《墨子·非乐上》「『折』当读爲『擿』」,都将这类用法特殊的「折」(或「硩」)与「擿」看作表同一词。按「折」与「摘」和「擿」古音不同部,他们的看法未必準确。但「折」和「硩」因此而有了与「摘」和「擿」相同的读音。前引《周礼·秋官·序官》释文:「硩,音摘,它历反,徐丈列反,沈勑彻反,李又思亦反。」「丈列反」、「勑彻反」二音由从「折」声而来,「思亦反」则係据声旁误爲「析」而来。「它历反」一读即「摘」、「擿」、「剔」之音,为《玉篇》、《类篇》、《广韵》、《集韵》等字典韵书相承收入。甚或以「硩」与「擿」爲同字,《集韵》入声锡韵「他历切」逖小韵:「擿,挑也。或作硩、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总结以上所论可知,「折」有一个意义与「摘」、「擿」、「剔」极爲相近。将矿物从山中、土中挑取、剔取出,将鸟巢自树上挑取、剔除去,皆可称爲「折」若「硩」(「硩」应本係为用于指挑取山石矿物所造的专字)。那麽,这类意义较特殊的「折」用于肉说「折骨」时,就应该理解为将肉中的骨头摘(音他历切)去、剔除。如果「羹不折骨」即作肉羹时不剔除骨头,当然就是节俭的表现了。
七、
下面讨论〈平王与王子木〉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字。此篇篇幅不长,大意也已经清楚。但除了「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外还有几处字词的释读存在问题,有必要多说几句。下面先综合研究者已有的合理意见,按照我的理解将全文抄出:
知。[41] 竞平王命王子木跖城父,过申,暏(曙—舍)食于鼪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宿)。城公乾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遇〉,[42]【1】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跪)于畴中。[43]王子问城公:「此何?」城公答曰:「畴。」王子曰:「畴何以为?」【5】曰:「以种麻。」王子曰:「何以麻为?」答曰:「以为衣。」城公起,曰:「臣将有告。吾先君【2】庄王跖河雍之行,[44]暏(曙—舍)食于鼪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宿),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酪)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不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酸)。王曰:『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瓮/瓮)不盍(盖)。』先君【3】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瓮/瓮)不盍(盖),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酪)不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酸),王子不知麻。王子不得君楚邦,或(又)不得【4】[45]
全篇的简序调整,即将第5简改为插入到第1简和第2简之间,从凡国栋之说。
先说「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酪)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不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酸)」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整理者误以爲即「醢」,何有祖指出:「此字当读作『酪』,指醋。《礼记·礼运》:『以亨以炙,以爲醴酪。』郑玄注:『酪,酢酨。』」[46]陈伟又补充了《楚辞·大招》「酪」字及王逸注之例(见后文引),[47]皆可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整理者读爲「爨」,单育辰改读为「酸」,亦正确可从。
马王堆三号汉墓遣策简103:「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榆华、洛羹一鼎。」[48]原释文和注释在「洛」字后括注「酪」并加问号表示不肯定,没有详细解说。[49]按读「洛」为「酪」是可信的。从用字习惯来説,马王堆汉墓帛书〈养生方〉第92行有「美洛(酪)四斗」,第93行有「并渍洛(酪)中」,皆以「洛」为「酪」。从文意来説,「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华」字下分别有句读号,可见「洛羹」可作一顿连读,「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和「榆华」分别是作羹的主料,即新鲜的某类鱼(与「枯鱼」相对)和相当于野菜的榆树花, 「酪」则是调料。马王堆一号汉墓遣策、三号汉墓遣策常见「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如三号墓简86「牛首、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一鼎」,简87「羊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一鼎」,简94「鲜鲤襍(杂)、葵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一鼎」等。朱德熙、裘锡圭读为「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解释说:「《广雅·释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菹)也。』《太平御览》八五六引《仓颉解诂》:『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酢菹也。』……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大概是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调味的一种羹。」[50]简文「酪羹」即以酪调味的一种羹,正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相类。《楚辞·大招》:「鼎臑盈望,和致芳只。内鶬鸽鹄,味豺羹只。魂乎归徕!恣所尝只。鲜蠵甘鸡,和楚酪只。」王逸注:「生洁爲鲜。蠵,大龟也。酪,酢酨也。言取鲜洁大龟,烹之作羹,调以饴蜜。复用肥鸡之肉,和以酢酪,其味清烈也。」是楚人作「羹」和以「酪」之证。因此,马王堆三号汉墓遣策的「洛(酪)羹」,正可为简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酪)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之释的佳证。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不盍」,陈伟释为「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不淹」,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即用盐腌制的菜肴,「淹」义为「腐败」。[51]按「盍」字仍应从整理者读爲「盖」,「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从「共」声从意符「皿」,当释读为「瓮」或「瓮」。两字古常通用无别,《说文》有「瓮」无「瓮」。《礼记·檀弓上》:「宋襄公葬其夫人,醯醢百瓮。」《礼记·杂记上》「瓮甒筲衡」释文:「瓮,盛醯醢之器。」醯醢酱醋等调料盛于小口大腹的容器瓮/瓮中,平常还需加以覆盖,以防止挥发。《庄子·田子方》:「孔子(见老子后,自老子处)出,以告顔回曰:『丘之 于道也,其犹醯鸡与!微夫子之发吾覆也,吾不知天地之大全也。』」此即「发覆」之出典。郭象注:「醯鸡者,瓮中之蠛蠓。」成玄英疏:「醯鸡,醋瓮中之蠛蠓。每遭物盖瓮头,故不见二仪也。」又如着名的「覆酱瓿」的典故(《汉书·扬雄传下》「吾恐后人用(扬雄《太玄》)覆酱瓿也。」),后世也说「盖酱瓿」、「盖酱」、「覆瓮」(见《北史·韩麒麟传》)。「瓮/瓮不盖,酪不酸」当指盛酪浆之瓮/瓮平常没有加以覆盖,导致其挥发而无酸味,故以之调味的「酪羹」也不酸了。正如单育辰所说,「城公认爲这是楚庄王懂得日常生活的一种表现,要比王子木强多了。」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原整理者误释读为「寞」,此从何有祖改释。[52]原字形下半从「茻」作,係「蒐」字繁体。「鼪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陈伟从整理者说认爲係地名,「当在申邑」。[53]郝士宏读「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为聚落的「聚」,指小村落。[54]按从文字学的角度来讲,「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与「宿」同从意符「宀」,「蒐」与「宿」古音又极近,因此「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应该就是「宿」字改换声符的异体。1975年河南罗山县高店村出土的春秋早期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季诸器中,器主之名中有一字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子宿车盆(16.10337)作「宿」,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子宿车鼎(5.2603、2604)作「宿」字省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季壶(15.9658)、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季盘(16.10109)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季匜(16.10234)诸器则均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所从「蒐」亦作从「茻」的繁体),[55]是其佳证。此外战国梁十九鼎(5.2746)的人名「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也应该是「宿」字异体。[56]
简文「宿」指古代官道上设立的住宿站。「鼪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宿)」即鼪地之「宿」。《周礼·地官·遗人》:「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五十里有市,市有馆,馆有积,以待朝聘之客。」郑玄注:「宿,可止宿,若今亭有室矣。」又《周礼·秋官·野庐氏》:「比国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树。」郑玄注:「宿息,庐之属,宾客所宿及昼止者也。」《周礼·秋官·司寇》「(掌讶迎接宾客,)及宿则令聚柝,及委则致积」,「宿」字意义皆同。
简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宿)」字之释还可以从以下所论得到印证。陈伟指出〈平王与王子木〉全篇与下引刘向《说苑·辨物》「所记内容吻合」:[57]
王子建出守于城父,与成公乾遇于畴中,问曰:「是何也?」成公乾曰:「畴也。」「畴也者何也?」曰:「所以为麻也。」「麻也者何也?」曰:「所以为衣也。」成公乾曰:「昔者庄王伐陈,舍于有萧氏,谓路室之人曰:『巷其不善乎!何沟之不浚也?』庄王犹知巷之不善,沟之不浚;今吾子不知畴之为麻,麻之为衣;吾子其不主社稷乎?」王子果不立。
其中巷不善的「巷」与简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音近,「善」与简文「盍」(尤其是与容易被转写为「盖」的「盖」字)形近;沟不浚的「浚」与简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酸)」音近,「沟」与简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酪)」则已经无法从字音或字形方面看出直接的联係。[58]此文后半部分显然既与简文有密切关係,同时又经过了较大的改写。据此,简文有关部分也可以仿照《说苑·辨物》改写为「…… 王曰:『瓮/瓮其不盖乎!何酪之不酸也?』庄王犹知瓮/瓮之不盖,酪之不酸……」,文意就更加明确了。又陈伟已经指出:「(简文所记)楚庄王河雍之行,就是《春秋左传》宣公十二年所记的邲之役。《说苑》记作『伐陈』,与此不同。」[59]按简文开头云「竞平王命王子木跖城父,过申」,「申」字原作金文多见的「绅」字之繁体。《说苑·辨物》所记之「庄王伐陈」显然又当与简文之「过申」有关。《上博(六)·陈公臣灵王》篇说到楚国的陈公穿封戌,称之爲「绅(陈)公子皇」、「绅(陈)公」,[60]「陈」字亦作「绅」之繁体,是其比。
《说苑·辨物》「舍于有萧氏,谓路室之人曰」,「萧」字正好与「宿」字读音很接近(宿、肃古音相同),也应与简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宿)」有关。「路室」指客舍(《楚辞·东方朔〈七谏·怨世〉》:「路室女之方桑兮,孔子过之以自侍。」王逸注:「路室,客舍也。」),也正与「宿」密切相关,前引《周礼·地官·遗人》「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可证(贾公彦疏:「路室,候迎宾客之处。」)。《国语·鲁语上》「臧文仲请赏重馆人」章、《左传》僖公三十一年均记鲁大夫臧文仲往晋,「宿于重馆,重馆人告曰」云云,《鲁语上》韦昭注:「重,鲁地。馆,候馆也。周礼,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也。」「重馆」与「鼪宿」构词方式相同,「重馆人」与《说苑·辨物》「路室之人」也应相当。凡此均可见,简文「鼪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宿)」之释确係信而有徵。
「鼪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宿)」之释既定,所谓「暏食」也就好理解了。「暏食」之「暏」原整理者释爲「暑」、训为「热」,显然难通。何有祖读为「曙」,以为「曙食」指「朝食」,即在鼪蒐喫早饭。[61]沈培在看过本文初稿后曾向我指出:「(「食」前的那个字)整理者把它直接释为『暑』,是不对的。其实这个字就是见于《说文》的『暏』字,其义为『旦明』(段注改为「且明」)。这个词后来用『曙』表示,因此,何有祖读为『曙』是可以的。」按将字释爲「暏」可从。其字简1作左右结构,简3「日」旁位于「者」旁的左上角而非全字的上方,从字形看释爲「暏」确实比释爲「暑」要合理。另一方面,从用字习惯的角度来説,不少研究者都曾指出,楚文字中表示「暑」这个词的字写作从「日」、「凥」声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及其简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为「羹」在字形上如何合理解释。先来看《说文》的羹字:
《说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部》: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五味盉羹也。(小徐本「盉」作「和」。)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从羔。《诗》曰:亦有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小徐本「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作「羹」。)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或省。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或从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省。(小徐本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或省鬲。」)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小篆从羔、从美。
商周古文字中未见此类「羹」字。秦汉出土文字资料中,「羹」字衹看到「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和「羹」两类形体。例如:[63]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马王堆帛书〈养生方〉216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马王堆帛书〈胎产书〉008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睡虎地秦墓竹简〈秦律十八种·传食律〉简179,又简181、182略同
很显然,后一类「羹」形下方所从并不是「美」,而与其上半相近,也是「羔」形 。清代说文学家多已指出,《说文》「羹」和「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的中间部分之篆形,诸本多有作上下二「羔」形者;[64]《古文四声韵》平声庚韵「羹」字下引崔希裕《纂古》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尚较爲近古。不少研究者已经指出,所谓「美」或「羔」形都来源于表示烹煮的容器「鼎」或「鬲」的底部笔画加上「火」旁之形。其下方本从「火」,又多少有受到上半「羔」旁之「类化」作用的因素,遂变作「羔」形,再讹为「美」。《金文编》页1220附录下303-306号收有商末和西周金文如下诸形(又最末一例为《金文编》页339第0787号戍甬鼎「齍」字):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编》页1190-1191附录下136-141号收有春秋金文如下诸形(包括本文所论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和庚儿鼎之形);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樊君鬲)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叔夜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叔夜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陈公子原父甗)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庚儿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庚儿鼎;按上两形上半中部之形摹录都有不甚準确之处)
此外还可以补充西周晚期(下第一例)和春秋金文中的如下三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仲盘(16.10134)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子汤鼎(《文物研究》第2期页39)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甚六之妻夫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申鼎
从以上诸形,可以清楚地看出「鼎或鬲加火旁」之形的演变轨迹。《说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部》解释「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说「古文亦鬲字。象孰饪五味气上出也」。[65]研究者也多已指出,其上半的「弜」或「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形,实为写得比较宽阔的鼎鬲类烹煮容器两边的笔画,与烹饪之气无关。[66]上引叔夜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下方变爲「皿」形,而上方左右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形仍然保留。同类的例子如西周金文贤簋(7.4105、4106)用为「粮」之字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其声符作从「羽」从「量」之字),郭沫若已经引叔夜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来説明此字与前引写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一类形的「粮」之关係。[67]可见「鼎或鬲加火旁」之形的下半很早就可以变为「皿」。春秋金文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与〈容成氏〉和〈曹沫之陈〉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其间关係相同。「鼎或鬲加火旁」之形的下方变爲从「鬲」或从「皿」,皆并非字形的自然演变,而是将「火旁加鬲底笔画之形」替换为了另一成字的意符,上半仍保留「弜」或「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形。我们在本文开头说「姑且从通行的办法」将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和庚儿鼎之字隶定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就是因爲从以上字形关係来看,上举诸形中的大多数除去上半中间的部分之后,余下的形体严格讲实际上对应的是《说文》篆形「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除去「羔」之后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类形,而不是「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由以上所论可知,「羹」字的原始字形应係以火烹煮鼎鬲类容器中的羊羔,从「羊羹」、「肉羹」的角度来会「羹」意。弄清一般「羹」字的形体问题后,我们再来看杨树达对徐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释为「羹」的论证:[68]
铭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省,从羔,从采,其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从羔,与《说文》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三文皆相合,余谓此亦羹字也。然则何以从采也?曰:采者,菜也。夫羹有二:一曰太羹,二曰铏羹。《诗·鲁颂·閟宫》云:「毛炰胾羹。」《毛传》云:「羹,太羹铏羹也。」是其说也。太羹无菜,铏羹则有菜。……菜古谓之芼。《(仪礼·)公食大夫礼》云:「铏芼,牛,藿;羊,苦;豕,薇。」是肉羹有菜也。《礼记·昏义》云:「牲用鱼,芼之以苹藻。」是鱼羹有菜也;《内则》云「雉兔皆有芼」,是雉兔羹有菜也;此皆铏羹有菜之说也。《礼记·曲礼上篇》云:「羹之有菜者用梜,其无菜者不用梜」,《正义》谓有菜者为铏羹,无菜者为太羹,是也,此又经籍明记菜字者也。 铏羹有菜,故此羹字从采也。论其全字,从羔,示羹有肉也;从采,示有菜也;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省,所以和羹也。调羹之品物,包举无遗,视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第从羔者为备,视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从美者为切也。
很显然,杨树达误将我们上文所谓「火旁加鬲底笔画之形」的部分认作了「羔」。这一点郭沫若早已经指出。而除去关键的所谓「羔」之后再来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形,就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失去了最直接的联係;同时,如前举其它从所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旁而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无关之字又有很多,自然释「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为「羹」也就不为人所信了。但杨树达所论以「采」表「菜」义会「羹」之意之说,却不能轻易否定。
古以「采」表「菜」,前已引《说文》「菜」字段玉裁注「古多以采为菜」。《周礼·春官·大胥》:「春入学,舍采合舞。」郑玄注:「舍即释也,采读爲菜,始入学必释菜礼先师也。菜,苹蘩之属。」释文:「采音菜。」《周礼·天官·夏采》释文云「采亦作菜」。在出土文字资料中,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传食律〉三见的「采羹」,即「菜羹」;马王堆汉墓帛书〈五十二病方〉第28行有「麻洙采(菜)」;张家山M247汉简〈引书〉简4有「多食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采-菜〉」。「菜」字虽已见于上博简,但都不用其本意。《上博(三)·周易》简21的「菜」字,前文已经提到,与今本和帛书本「喜」字相当;《上博(一)·孔子诗论》简17「菜」字用于《诗经》篇名,与今本毛诗〈王风·采葛〉之「采」相当。从以上情况可以肯定,「菜」字在战国时代虽已出现但尚未通行。见于春秋金文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在其造字时,「采」旁代表「菜」意合于当时的用字情况。在图形式的表意字中,这种不以形体表意(即「形符」)而以字义表意(即「义符」)的情况,是不乏其例的。如「追」字、派遣的「遣」字中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师)」,以「两手奉玉璋」形会意表「贡献」及「赐予」意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竷—赣)」字中的「章(璋)」等。[69]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羹)」从「采(菜)」会意的理由,上引杨树达以铏羹芼以菜爲说,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不过其立论多据礼书,故衹分羹为「有菜者为铏羹,无菜者为太羹」两类。其实,当时多为贫者所食的纯菜羹,也是「羹」类的大宗,前文所举「粝饭菜羹」、「藜藿之羹」等已经看到很多例子。可见,从以火烹煮鼎鬲类容器中的「菜」的角度来会「羹」意,确实也是很自然的。「羹」形中的「羔」与「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等字中的「采(菜)」皆为表意偏旁,而不表示读音,情况跟「鬻(粥)」字中的「米」类似。
最后,从文字异形和用字习惯的角度来说,「羹」字目前所见最早见于秦汉简帛文字,它应係承袭自西土秦系文字的写法。而作「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等形的「羹」字见于春秋徐国金文和战国楚简,应係属于六国古文的特殊写法,故不见于秦汉及后世文字。它们可以看作不同地域分头使用的从不同角度来表意的异体字。山西浑源出土的鱼颠(?)匕(3.0980)说「帛(薄)命入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于省吾考释说:「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即庚,通羹。《尔雅·释草》『蕧盗庚』释文:『庚,本又作羹,同。』」[70]「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到底相当于何字研究者有不同看法,[71]但其当释读为「羹」大家并无异议。鱼颠(?)匕文字当「归属为春秋战国之际的晋系」。[72]可见,在春秋战国秦系文字以外,确实另有其它表示「羹」之字。这样,「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等字当释为「羹」也就一点都不奇怪了。
2007年10月13日写完
2007年12月26日改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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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本文係提交2007中国简帛学国际论坛(2007年11月10~11日,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系)的会议论文。



*本文是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FANEDD)「上海博物馆藏战国竹书研究」(批凖号200311)、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上博简字词全编」(批凖号06AYY001)成果之一。
[1]下引金文凡见于《殷周金文集成》的,均径注其册数和编号,省略「《殷周金文集成》」字样。
[2]「鱼」字之释见吴振武:〈说徐王粮鼎铭文中的「鱼」字〉,中国古文字研究会、华南师範大学文学院编:《古文字研究》第二十六辑(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11月),页224-229。
[3]陈剑:〈上博简《容成氏》的竹简拼合与编连问题小议〉,「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1月9日,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chenjian02.htm。后刊于上海大学古代文明研究中心、清华大学思想文化研究所编:《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续编》(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7月),页330。
[4]陈剑:〈上博竹书《曹沫之陈》新编释文(稿)〉,「简帛研究」网站,2005年2月12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chenjian001.htm。
[5]张新俊:〈说饎〉,「简帛研究」网站,2004年4月29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html/zhangxinjun03.htm。又张新俊:〈上博楚简文字研究〉(长春: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年4月,指导教师:吴振武教授),页131-135。略有增补。下引张新俊说皆见此文。
[6]禤健聪:〈上博楚简释字三则〉,「简帛研究」网站,2005年4月15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2005/xuejiancong002.htm。按此文未引在其前的张新俊说。下引禤健聪说除另注明者外皆见此文。
[7]禤健聪:〈上博楚简(五)零札(一)〉,「简帛」网站,2006年2月24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226。
[8]高佑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曹沫之阵》研究〉(台北:台湾师範大学国文研究所硕士论文,2006年9月,指导教授:季旭昇),页125。
[9]何有祖:〈读《上博六》札记(二)〉,「简帛」网站,2007年7月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01。
[10]杨树达:〈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王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鼎再跋〉,杨树达着、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辑:《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12月),页126-127。
[11]「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以「巳」为声符,读为「饎」,见陈汉平:《金文编订补》(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3年9月),页194。郭沫若释读为「蒸」,不如读为「饎」声韵密合。见郭沫若:〈释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郭沫若全集·考古编》第五卷《金文丛考》(北京:科学出版社,2002年10月),页471-474。
[12]「鹿」字旧多释为「伐」。释为「鹿」读为「娽」(当「随从」讲)或「逯」(当「行」讲)见吴振武:〈说甚六鼎铭文中的「以鹿四方,以从句吴王」句〉,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一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0月),页1-4。
[13]见前注所引郭沫若:〈释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页472。杨树达曾申论释「羹」之说,但同时又谓「或读亯如今之烹字,亦通。」见杨树达:〈叔夜鼎跋〉,《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页127。
[14]江苏省丹徒考古队:〈江苏丹徒北山顶春秋墓发掘报告〉,《东南文化》 1998年第3、4期合刊。周晓陆、张敏:〈北山四器铭考〉,《东南文化》1998年第3、4期合刊。
[15]商志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唐钰明:〈江苏丹徒背山顶春秋墓出土钟鼎铭文释证〉,《文物》1989年第4期,页55。唐钰明:〈铜器铭文释读二题〉,《第二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香港: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语言及文学系,1993年10月),页319-320。收入《着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唐钰明卷》(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2年4月),页99-100。下引唐钰明说皆见此文。
[16]董莲池:〈金文考释二篇〉之「二、释甚六之妻鼎铭中的『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字」,吉林大学古文字研究室编:《于省吾教授百年诞辰纪念文集》(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年9月),页135-136。
[17]见前注所引郭沫若:〈释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页473。
[18]杨树达:〈叔夜鼎跋〉,《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页127。又《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卷首〈新释字之由来〉之十二「古文象形会意字加声旁」,谓「从兄者,古文兄与祝同……此字以祝古文之兄为声旁耳」,页13-14。
[19]关于古文字中的这类「祝」字,最新的全面讨论可见沈培:〈说古文字裏的「祝」及相关之字〉,《中国简帛学国际论坛2006论文集》(2006年11月8日-11月10日,武汉),页22-59。后刊于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二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11月),页1-30。
[20]商志
金文-陈剑:释上博竹书和春秋金文的“羹”字异体、唐钰明:〈江苏丹徒背山顶春秋墓出土钟鼎铭文释证〉,页55。唐钰明:〈铜器铭文释读二题〉,《第二届国际中国古文字学研讨会论文集》,页319-320;《着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唐钰明卷》,页99-100。
[21]江苏省丹徒考古队:〈江苏丹徒北山顶春秋墓发掘报告〉。周晓陆、张敏:〈北山四器铭考〉。
[22]高亨纂着、董治安整理:《古字通假会典》(济南:齐鲁书社,1989年7月),页782【铸与祝】条。
[23]参见前注所引沈培:〈说古文字裏的「祝」及相关之字〉。
[24]《古字通假会典》页743【毒与笃】条、页744【笃与竺】条。《尚书·微子》:「天毒降灾荒殷邦」,《史记·宋微子世家》作「天笃下菑亡殷国」;《墨子·非命下》引《书》〈泰誓〉:「上帝不顺,祝降其丧。」「祝降」即〈微子〉的「毒降」。参见张悦:〈《尚书》「祝降时丧」新释〉,《中国语文》1998年第6期。
[25]《古字通假会典》页743【毒与孰】、【毒与熟】条、页744【竺与熟】条。
[26]杨树达:〈王鼎再跋〉,《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页127。
[27]黄金贵:《古代文化词义集类辨考》(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5年9月),页882-883。
[28]陈汉平释徐王鼎「」字云「当即今日『饭菜』之『菜』本字」,其误相同。见《金文编订补》,页194。
[29]黄金贵:《古代文化词义集类辨考》,页865、页870。又黄金贵:〈说「羹」〉,原载《语文学习》1997年第6期,收入氏着《古代文化词语考论》(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1年6月),页195-198。
[30]颜世铉:〈上博楚竹书文字释读劄记五则〉之第(五)则,武汉大学简帛研究中心主办:《简帛(第一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10月),页196-197。下引颜世铉说皆见此文。
[31]颜文未引在廖名春说之前的孟蓬生之说。孟蓬生亦以爲〈容成氏〉「亵」字为「褺」字之误。虽未明言读为「袭」,但引段注:「凡古云衣一袭者,皆一褺之假借。褺读如重叠之曡。」又引:《史记·吴太伯世家》:「衣不重采,食不重味。」《汉书·高祖本纪》:「衣不兼采,食不重味。」似其意当与颜世铉略同。但他紧接着又引《梁书·周舍传》:「食不重味,身靡兼衣。」似乎又将「袭/褺」理解为「重衣」之意。见孟蓬生:〈上博竹书(二)字词劄记〉,《上博馆藏战国楚竹书研究续编》,页475-476。
颜世铉文也存在类似的问题。他引《吕氏春秋·去私》:「黄帝言曰:『声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以及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所引《吕氏春秋·顺民》:「味禁珍,衣禁袭,色禁二。」谓「『衣禁重』犹『衣禁袭』之意,指衣服不用华美多样之文彩」,实际上把两类不同意思的説法牵合到一起了。「衣禁重」和「衣禁袭」指不置备多种衣服,「重」和「袭」指向的是衣服本身,与「衣不袭美」之「袭」指衣服的文彩等不同。「衣服不用华美多样之文彩」实际正是简文「衣不袭美」之意。
又陈斯鹏说与孟蓬生略同。其说谓:「『埶』、『执』形近(实际上音亦相涉),故二系列的字或相通混。如……故此处『亵』字实际上很可能用为『褺』。『褺』,经籍通作『袭』,本指重衣,引申为凡重之称。『居不袭文』言其居处不求文饰繁複。……又上博竹书〈容成氏〉21言『衣不亵(美)』,『亵』亦可读『袭』,『袭美』与『袭文』、『重采』、『兼綵』,义并近同。」见陈斯鹏:〈战国简帛文学文献考论〉(广州:中山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曾宪通教授、陈伟武教授,2005年4月),页120。
此外邱德修亦谓「亵」为「褺」字,义为「重衣」,也引孟蓬生文所引段注爲说。谓简文「即『衣不褺美』,亦即『衣不袭美』,谓大禹的衣着,既不重衣,也不鲜美。」把「亵(褺)」和「美」分开作解,恐不妥。他所谓的「衣不袭美」的「袭」其实也跟我们的看法不是一回事。见邱德修:《上博楚简(一)(二)字词解诂(下)》(台北: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10月),页2130-2131。
[32]参看金俊秀:〈《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四)》疑难字研究〉(台北:台湾师範大学国文研究所硕士论文,2007年6月,指导教授:季旭昇),之「第五章、曹沫之陈」之「第一节、说『亵』」,页126-134。
[33]《礼记·郊特牲》「然后焫萧合羶芗」,《诗·大雅·生民》毛传引「焫」作「爇」;《汗简》卷一〈艸部〉「爇」字两形皆作「焫」;玄应《一切经音义》卷十一、慧琳《一切经音义》卷五十二:「焫,古文爇同」;二字中古同音,《广韵》同在入声薛韵如劣切爇小韵;皆可证。
[34]苏建洲:〈《容成氏》柬释(四)〉,「简帛研究」网站,2003年4月16日,http://www.bamboosilk.org/Wssf/2003/sujianzhou17.htm。又苏建洲撰写:〈《容成氏》译释〉,收入季旭昇主编:《〈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读本》(台北:万卷楼图书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7月),页156;又苏建洲:《〈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二)〉校释》(台北:花木兰文化出版社, 2006年9月),上册页183-184。
[35]邱德修:《上博楚简〈容成氏〉注译考证》(台北:台湾古籍出版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页380。
[36]邱德修:《上博楚简(一)(二)字词解诂(下)》,页2155。
[37]王念孙:《读书杂志》(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9月)七之四〈墨子第四〉「折金、山川、陶铸之」条,页602。又参看王焕镳:《墨子集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4月),下册页993-996。
[38]「擿」字大小徐本《说文·石部》「硩」字下均作「摘」,两字古常通。小徐本「巖」上多「山」字。又段玉裁《周礼汉读考》和《说文解字注》改为「析声」,不可信,王念孙已驳之。见王引之《经义述闻》(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年9月)卷九《周礼》「硩蔟氏」条下,页217-218。
[39]诸说皆参见马非百:《管子轻重篇新诠》(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12月),下册页408。
[40]参看王焕镳:《墨子集诂》,下册页813-814。
[41]「知」下有约三字位置空白。此字当上与〈平王问郑寿〉篇简6连读,係彼篇末字,见沈培:〈《上博六》中《平王问郑寿》和《平王与王子木》应是连续抄写的两篇〉,「简帛」网站,2007年7月12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11。
[42]「遇」字从陈伟释,见陈伟:〈读《上博六》条记〉,「简帛」网站,2007年7月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7。陈伟释其字为楚简用为「藕」之字而读为「遇」。但此字与陈伟举以为证的包山简签牌59-2的用为「藕」的「蓏」字,以及楚简文字裏的其它「蓏」字(看李守奎编着《楚文字编》页35)皆并不全同,其上并不从「艸」。整理者原释爲「」,字形也不完全相合。但从陈伟所举《说苑·辨物》「与成公乾遇于畴中」(详后文)的证据来看,此字确以与「」联繫释读为「遇」最合适。疑此字可看作「」字(如包山简174作)讹体,其上端的两笔画分别写得向上和向右冲出头。
[43]「跪」字从陈伟释。「跪」与下文「城公起」相呼应。见陈伟:〈读《上博六》条记〉,「简帛」网站,2007年7月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7。不过此字原形的右半似是从意符「止」而非如陈伟所认为的「从爪」。「畴」从凡国栋读,见凡国栋:〈《上博六》楚平王逸篇初读〉,「简帛」网站,2007年7月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8。下引凡国栋说皆见此文。
[44]「雍」从陈伟释,见陈伟:〈读《上博六》条记〉。凡国栋亦已指出字当释为「雍」,但其对「河雍」的理解不确。
[45]此下当还有一支缺简。参见单育辰:〈佔毕随录〉,「简帛」网站,2007年7月27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70。下引单育辰说皆见此文。
[46]何有祖:〈读《上博六》札记(二)〉,「简帛」网站,2007年 7月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01。
[47]陈伟:〈《王子木跖城父》校读〉,「简帛」网站,2007年7月20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45。
[48]「华」字原释爲「菜」,此从王贵元说改正。见王贵元:〈马王堆三号汉墓竹简遣策释读补正〉,「简帛研究」网站,2004年12月26日,http://www.jianbo.org/admin3/html/wangguiyuan01.htm。
[49]湖南省博物馆、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着:《长沙马王堆二、三号汉墓》(北京:文物出版社,2004年7月),页54。
[50]朱德熙、裘锡圭:〈马王堆一号汉墓遣策考释补正〉,收入《朱德熙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5年2月),页121-122第一则「羹」。
[51]陈伟:〈《王子木跖城父》校读〉。
[52]何有祖:〈读《上博六》札记〉,「简帛」网站,2007年7月9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596。
[53]陈伟:〈《王子木跖城父》校读〉。
[54]郝士宏:〈上博简(六)补说二则〉,「简帛」网站,2007年7月23日,http://www.bsm.org.cn/show_article.php?id=656。
[55]参见《金文编》页528第1208号「宿」字下。
[56]参看张世超、孙凌安、金国泰、马如森撰着:《金文形义通解》(京都:中文出版社,1996年3月),页1858-1859。
[57]陈伟:〈读《上博六》条记〉。又凡国栋〈《上博六》楚平王逸篇初读〉在讲简文「薵」字读作「畴」时也已经引及下引《说苑·辨物》的「畴也者何也?曰:所以为麻也」。
[58]勉强要讲的话,「酪」可以写作「洛」(如前文所说马王堆遣策和帛书之例),「洛」与「泃」字形相近,而「泃」与「沟」字音相近。似乎可以假设其间经过了一个「洛(酪)」误爲「泃」再转写爲「沟」的过程。当然,在这个变化过程中,同时要照顾到改写后的文意通顺的因素,应该也起了很大作用。
[59]陈伟:〈读《上博六》条记〉。
[60]此从陈伟说,见陈伟:〈读《上博六》条记〉。
[61]何有祖:〈读《上博六》札记(二)〉。
[62]陈伟:〈《王子木跖城父》校读〉。
[63]参看陈松长编着,郑曙斌、喻燕姣协编:《马王堆简帛文字编》(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6月),页111。张世超、张玉春撰集:《秦简文字编》(京都:中文出版社,1990年12月),页187。
[64]参见丁福保编纂:《说文解字诂林》(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4月),页3375-3377引王筠《说文繫传校录》、段玉裁《说文解字注》、邵瑛《说文解字羣经正字》之说。
[65]此「孰饪」近义连用,「孰」亦为前文讲过的动词「烹煮」义。《说文》「孰饪」又见于〈丮部〉「孰」字下引「《易》曰孰饪」,今本《周易·鼎》彖传作「(鼎,象也。以木巽火,)亨饪也。」许慎所据本「亨饪」作「孰饪」(参段注),亦可见「孰」与「亨(烹)」义近。
[66]参看季旭昇:《说文新证(上册)》(台北:艺文印书馆,2002年10月),页178。张世超等:《金文形义通解》,页591-592。
[67]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北京:科学出版社,1957年12月),页225下贤簋。
[68]杨树达:〈王鼎跋〉,《积微居金文说(增订本)》,页126-127。又《积微居金文说》卷首〈新释字之由来〉之七「据古礼俗释字」之说略同,页9。
[69]参看陈剑:〈释西周金文中的「竷」(赣)字〉,《北京大学古文献研究所集刊 1》(北京:北京燕山出版社,1999年12月),页380。收入氏着《甲骨金文考释论集》(北京:綫装书局,2007年4月),页17-18。
[70]于省吾:《双剑誃吉金文选》(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9月)上三·三十,页227。
[71]何琳仪谓「」字为「」(《说文》训爲「饥虚也」)之异体。见何琳仪:〈鱼颠匕补释——兼说昆夷〉,《中国史研究》2001年第1期,页34。《金文形义通解》页2197在上引于省吾说的基础上又明确说「」字「从欠,庚声。当即『羹』之异构」。按此说如合于事实,可以补充「歠羹」的「歠」字亦从「欠」的理由。
[72]何琳仪:〈鱼颠匕补释——兼说昆夷〉,页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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