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繫年》中一处“之”的特殊用法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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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标题:《繫年》中一处“之”的特殊用法献疑


(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

《清华简·繫年》简121—124(释文用宽氏式,下同):
晋魏文侯斯从晋师,晋师大败齐师,齐师北,晋师逐之,入于汧水,齐人且有陈[鹿/巠]子牛之祸,齐与晋成,齐侯盟于晋军。晋三子之大夫入齐,盟陈和与陈淏于溋门之外,曰:“毋修长城,毋伐廪丘。
据笔者所见,学者大致都认为“晋三子之大夫”是说入齐国与陈和和陈淏盟的是三子的大夫,亦即魏斯、韩虔、赵籍的大夫,这方面可以参看《清华二<繫年>集解》及《清华简<繫年>集释》相关部分所引学者的见解。董珊先生更进一步认为“三子之大夫”乃魏翟角、赵孔屑和韩师(见上引两书)。
整理者在解释“三子之大夫”时说:“与陈和盟的是三子的大夫,说明陈和此时地位尚不能和魏文候等三子并列”,马卫东、王政冬两位先生也认为:“三晋派其大夫与田和、田淏会盟,表明其地位与田和不对等”(见《集解》)。我们认为这样断言恐怕值得商榷,也即建立在对“三子之大夫”这句话理解之上做出的解释,并没有提供更多坚实的证据。
董珊先生在将《繫年》此章与《厂/骉羌钟》对读中认为:“由铭文称‘韩宗’,不称‘韩侯’,知此事在三家分晋之前”,并引唐兰先生的观点“三家命为诸侯之事与去年伐齐有关”[1],这种见解是很有道理的。整理者已经指出,简文前面说的“齐侯盟于晋军”指齐康公被陈(田)氏胁迫,可见田氏已经成为真正意义上的齐国执政者。再者,据《厂/骉羌钟》“厂/骉羌作艾厥辟韩宗虔帅[2]”可知,“厂/骉羌”是作为韩虔的副帅或者助手参与伐齐的军事行动,而后面与田氏盟辞曰“毋修长城,勿伐廪丘”,作为三子的副手或者下属,有没有这种军事盟约的决定权,也是值得怀疑的。以上是为了说明,从形势上和实际中考虑,与田氏盟约的未必就一定是三子下属的大夫,更不能轻率的得出三子地位“与田和不对等,已非臣子可比”这样的结论。
《左传·文公十一年》:
皇父之二子死焉,宋公于是以门赏耏班,使食其征,谓之耏门。
杨伯峻先生在解释“皇父之二子死焉”时,列举了旧有的三种意见,其说第三种意见[3]:
贾逵说:“皇父与榖甥、牛父三子皆死。”服虔云:“下言宋公以门赏耏班,班为皇父御而有赏,三子不见赏,疑皆死,贾君近之”则解“之”为“与”,谓皇父与二子皆死,二子指榖甥、牛父,因与下文独赏耏班连繫,此说是也。王引之《经义述闻》云:“之犹与也。《书·立政》‘惟有司之牧夫’,谓有司与牧夫也。《考工记·梓人》‘作其鳞之而’谓作其鳞与而也。《文十一年左传》‘皇父之二子死焉’,言皇父与此子皆死也。”
杨先生并同意这种意见,我们认为从前后文意及王引之所举书证来看,此种解释殊为有理。回到《繫年》中“晋三子之大夫”的解释,我们认为完全可以解释为晋三子与其下属大夫。
笔者对历史一窍不通,是否事实果真如此,还请诸位师长指教。
[参考文献]
李学勤主编:清华大学藏战国竹简(贰),中西书局,2011年12月。
苏建洲、吴雯雯、赖怡璇合着:清华二《繫年》集解,万卷楼出版,2013年12月。
李松儒:清华简《繫年》集释,中西书局,2015年10月。
(编者按:本文收稿时间爲2016年5月19日17:38。)
[1]董珊:清华简《繫年》与[厂/骉]羌钟对读,简帛文献考释论丛,9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1月。
[2]“艾”字的释读参白于蓝:释[厂/骉]羌钟铭文中的“乂”字,古文字研究29辑,中华书局,2012年10月。此器现藏日本泉屋博物馆及加拿大多伦多安大略博物馆,崎川隆老师在“国外古文字学论着导读”(2016年上半学期)课堂上已经向我们展示了清晰的照片,崎川老师已经指出董珊先生释“丯/戈”说有误。据笔者所观,笔者认为其字确实可以隶定为从‘乂’从‘戈’,旧有的隶定不误。
[3]杨伯峻:春秋左传注,583页,中华书局,2009年10月第3版。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28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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