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刊载的朱凤瀚先生《北大藏秦简<教女>初识》一文,[1]公布了北京大学所藏秦简《教女》中7枚竹简清晰图版,作出了《教女》全部15枚竹简的释文、注释和译文,并对这批竹简的性质、所反映的思想和价值做了探讨。朱先生文提纲挈领,对于学者跟进研究《教女》简大有裨益。我们在学习的基础上,谈谈对其中几处地方的一些看法,写在这裏,请教大家。
一、释文释读
1、西东𧈸(螽)若,色不敢昌(猖)。(034)
朱注“𧈸:字亦见《云梦睡虎地秦简》‘律二’。通‘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説文》:‘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蝗也,从䖵夂声。’《説文》亦作‘螽’。或体作‘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曰:‘或从虫,众声。’又《公羊传》文公三年‘雨螽者何’,何休注:‘螽,犹众也’。从‘冬’得声字多与‘众’字同属章母冬部字。若:及也。见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七”,译文作“不论接触四方何处来的人,其形色均不能有倡狂之象。”此注、译似可商。“若”训及,乃是助词,仅仅表达时间上、程度上的“及”,似不能像上述译文理解爲动词“接触”。[2]
所谓“𧈸”简文写作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学者或释爲“逢”。[3]无论“西东𧈸(螽)若”或“西东夆(逢)若”,皆似暂无妥帖训释可从。又,学者认爲,“西东𧈸若”与秦骃玉版“西东若憃”相近。[4]从辞例看,这是很有道理的。憃,《説文》:“憃,愚也。”秦骃玉版“余毓子氒(厥)惑,西东若憃”,乃是形容祷\病时“惑”的状态,这裏的“憃”乃自谦之辞,恐非愚蠢义。《説文》虽训“憃”作愚,亦不可简单视爲愚蠢。《淮南子·道应训》:“憃乎若新生之犊,而无求其故。”用“憃”形容初生之犊。常言“初生牛犊不怕虎”,是説人无所畏惧,不灵活、直来直往,有质朴憨直之气。王逸《九思·逢尤》:“车軏折兮马虺頽,憃怅立兮涕滂沲。”用“憃怅”形容失意之态,“憃”应与“怅”意近,类似于呆滞怅然。因此,“憃”并非单纯的贬义词,而有类似憨呆木讷、迟钝之意。《论语·子路》:“子曰:刚毅、木讷,近仁。”何晏集解引王肃曰:“木,质朴;讷,迟钝。”在先秦时观念裏,“木讷”也不失爲一种不错的品性。
再看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字形体,所谓见睡虎地秦简“律二”字,当即《秦律十八种·田律》简2“𧈸”字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此字形体清晰上夂下虫,释“𧈸”无误。而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字虽然上部形体可以看作“夂”,但下部则不太像“虫”形。秦简中“虫”单字有写作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睡乙116)、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睡甲39背)、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关简328),[5]可参看。而作爲偏旁的“虫”字,似乎也没有如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字下部之形的。[6]甲骨文中“虫”字有作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7]也都与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字下部有别。细看可见,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字下部爲两笔,似特意爲之,若确是书“虫”字可按其常见写法径沿中竖向右拐即可,不必如此。疑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不当释爲“𧈸”,或应释爲“舂”。[8]《説文》:“舂,擣粟也。从廾,持杵临臼上。午,杵省形。”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字上部疑即从又、爲“廾”之省形,中部“十”形即所谓“午(杵)”,下部爲“臼”。甲骨文“舂”有作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9]可参看。
憃,从心舂声。“西东舂若”或即“西东憃若”,也就是秦骃玉版中的“西东若憃”。简文中大意是説女子不论在哪裏都要憨厚木讷一点,形色上不要显得张狂。
2、疾作(诈)就爱,如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陛)在堂。(033)
朱注“陛:《汉书·高帝纪下》:‘大王陛下’,颜师古注引应劭曰:‘陛者,升堂之阶。’段玉裁《説文解字注》:‘自卑而可以登高者谓之陛。’”,译文作“要憎恶欺诈而贴近仁爱,此犹如登堂之阶”。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或读作“妣”,乃指母亲。《书·尧典》:“百姓如丧考妣。”《仓颉篇》:“考妣延年。”《文选·班固〈幽通赋〉》:“妣聆呱而劾石兮,许相理而鞫条。”李善注:“应劭曰:妣,叔向母。石,叔向子。”“在堂”一词文献习见,既可指位临堂上,亦可指母亲健在。《左传》哀公二年:“君夫人在堂,三揖在下。君命祇辱。”《后汉书·胡广传》:“时年已八十,而心力克壮。继母在堂,朝夕瞻省,傍无几杖,言不称老。”晋潘岳《闲居赋》:“太夫人在堂,有羸老之疾,尚何能违膝下色养,而屑屑从斗筲之役乎?”“如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妣)在堂”或谓女子“疾作(诈)就爱”当如同在自己母亲在面前一样庄重认真,不可不当回事。
3、丑言匿之,善言是阳(扬)。(033)
阳,有外显、显露义,可与“匿”对举,不必读作“扬”。《管子·侈靡》:“阳者进谋\,几者应感。”戴望校正:“阳者谓显明其事者,欲进而爲谋\。”《庄子·达生》:“仲尼曰:无入而藏,无出而阳,柴立其中央。”成玄英疏:“阳,显也。”此处“丑言”、“善言”相对。睡虎地秦简《语书》简12:“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誈丑言麃斫以视(示)险”。岳麓秦简《爲吏治官及黔首》简35(1497)贰“【聭】(耻)言出恶”。[10]班昭《女诫·妇行第四》:“择辞而説,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皆可参看。
4、老人悲心,虽恶何伤。(027)
朱注:“恶何:《孔子家语·困誓》:‘孔子曰:善,恶何也?’王肃注:‘恶何,犹言是何也。’”,译文作“家中老人如心中悲痛,那一定是被什么事情所挫伤。”此注、译皆可商。
“老人悲心”与后文“老人唯怒”相类,指老人的一种消极态度,类似情绪低落、情思哀痛。《关尹子·极》:“人之善琴者,有悲心,则声悽悽然。”晋张载《七哀诗》之二:“哀人易感伤,触物增悲心。”“虽恶何伤”与后文“戒勿敢谤”都是阐述女子应对老人消极情绪、态度时所忌讳的,不该做的。
虽,或同“惟”,爲发语词。《左传》文公十七年:“虽敝邑之事君,何以不免?”《史记·孝文本纪》:“大王奉高帝宗庙最宜称,虽天下诸侯万民以爲宜。”王引之《经传释词》卷三:“惟,发语词也。亦作虽。”恶,忌讳义。《礼记·王制》:“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郑玄注:“恶,忌日,若子卯。”《汉书·夏侯胜传》:“在《洪範传》曰‘皇之不极,厥罚常阴,时则下人有伐上者’,恶察察言,故云臣下有谋\。”颜师古注:“恶谓忌讳也。”何伤,亦作“可伤”,意谓没有妨害。《论语·先进》:“子曰:‘何伤乎?亦各言其志也。’”《楚辞·九章》:“苟余心其端直兮,虽僻远之何伤?”汉张衡《思玄赋》:“感鸾鹥之特栖兮,悲淑人之希合。彼无合而何伤兮,患衆\僞之冒真。”又,岳麓秦简《爲吏治官及黔首》简71(1532)“可=伤=(可伤可伤),过(祸)之贵也”,可参看。“虽恶何伤”乃谓“老人悲心”时不应该认爲没有妨害、不关心,而应该“晨爲之鬻,昼爲之“羹”体贴看护。
“老人唯怒”之“唯”,当读爲“虽”,即使义。此句朱译文作“老人虽会发怒”,亦可。
5、屈身受令,旁言百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姓)。(027)
朱注“旁言:《说文》:‘旁,溥也。’‘旁言’即普遍告知”,译文作“要屈身接受丈夫之命令,将其意旨遍告给子姓”。
受令,或谓接受官家之令。睡虎地秦简《爲吏之道》简22贰“受令不偻”,岳麓秦简《爲吏治官及黔首》简37(1545)壹“受令唯若”、38(1546)叁“受令不偻”,皆可参。“屈身受令”乃对上而言。“百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即百姓,人民、民众。《论语·颜渊》:“百姓足,君孰与不足?百姓不足,君孰与足?”译文作“子姓”,不确。“百姓贤之(013)”亦可参看。“旁言百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姓)”乃对下而言,与“屈身受令”呼应。这裏的“百姓”似可指包括“亦从臣妾(027)”之“臣妾”等在内的周围人口。[11]整句或谓女子对官家法令要起到上承、下达的作用。秦重律法,女子持家应当也要知法、勿犯。“监所不逺,夫在街廷。衣彼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顔)色,不顾子姓(甥)(027)”,也侧面説明了这点。
6、男子之卢(虑),臧(藏)之心肠。茀然更志,如发几(饑)粱。莫(暮)卧蚤(早)起,人妇恒常。(013)
朱注“更志:更,变改也。《孟子·公孙丑下》:‘夫志,气之帅也。’赵岐注:‘志,心之所念虑也。’茀然:‘茀’在此似当读作‘拂’,《汉书·盖宽饶传》:‘乃欲以太古久远之事匡拂天子。’颜师古注:‘拂,读曰弼。’然,而也。又,茀然,亦可以读作‘怫然’,不悦之貌。然在此似不宜讲通,待再考”,译文作“将男子之忧虑,藏之于心肠。如能帮助他化解思愁,即如同饑荒时发下米粮。晚上卧息而早起,乃妇人之常规”。
如朱凤瀚先生所言,“茀然更志”难解。朱先生试图读“茀”爲“拂”、训弼,训“然”爲“而”,如此“茀(拂{弼})然{而}更志”就可理解如译文之“如能帮助他化解思愁”。但是,朱先生也觉得“在此似不宜讲通,待再考”。
我们和朱先生感觉是一样的。“X然”辞例文献习见,“更志”爲动宾结构。“X然”后接动词或动宾结构,在先秦两汉文献中极爲常见,简文似乎不宜将“然”作它训。《庄子·大宗师》:“翛然而往,翛然而来而已矣。”《荀子·修身》:“见善,修然必以自存也;见不善,愀然必以自省也。”《説苑·建本》:“尘埃之外,卓然独立,超然絶世,此上圣之所游神也。”《汉书·刑法志》:“事小敌脃,则媮可用也;事钜敌坚,则涣然离矣。”皆可参看。
这裏我们有一点和朱先生不同的理解,我们将“男子之卢(虑)”到“人妇恒常”六句当作一个表意整体看。“男子之卢(虑),臧(藏)之心肠”是説男子思虑、心思多,藏在心肠裏。“茀然更志,如发几(饑)粱”中“茀然”,学者或读爲“勃然”、“忽然”,[12]“忽然”稍胜。忽然,即俄顷、一会儿。《庄子·知北游》:“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之过郤,忽然而已。”“如发几(饑)粱”,学者谓“几粱”当读爲“机梁”,“发机”表示快速之义,[13]今从其説。两句是説俄顷之间男人想法、心思就变了,像发射机梁一样快。“莫(暮)卧蚤(早)起,人妇恒常”是説人妇面对男人这种情况,晚睡早起、一起如常行事,无须烦忧。因此,前四句是説丈夫或者男子的,后两句是説女子或者人妇的。
又,“今夫威公,固有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严)刚。与妇子言,弗肎(肯)善当。今夫圣妇,自教思长(035)”也是六句整体表意的,前四句表述主体是“威公”,后两句是“圣妇”。朱释文作“现今公婆,本即尊严刚毅。他们与其妇子讲,遇事不可以多做主张。现今作为儿媳之圣妇,自当教人思虑久长”,可参看。
7、莫亲于身,莫久于敬。(027)
朱注“莫亲于身:《论语·阳货》:‘亲于其身爲不善者,君子不入也。’朱熹集注:‘亲,犹自也。’此‘莫亲于身’似即言不要亲自以其身。‘莫亲于身’一句亦见岳麓书院秦简《爲吏治官及黔首》四六正,其下一句是‘□毋劳心’(四七正)。莫久于敬:《説文》:‘敬,肃也。’《论语·乡党》:‘寝不尸,居不容。’何晏集解引孔曰:‘爲室家之敬难久。’邢昺疏:‘其居家之时,则不爲容仪,爲室家之敬难久,当和舒也。’”,译文作“不要总事必恭亲,也不要久作严肃之态”。此注、译或可商。
事必躬亲,在古人观念并非是劣迹、陋性,而是美德。《后汉书·舆服志上》:“昔者圣人兴天下之大利,除天下之大害,躬亲其事,身履其勤。”“敬”也是古时夫妻关係所倡导的状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初,臼季使,过冀,见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宾。”《后汉书·逸民传·庞公》:“居岘山之南,未尝入城府。夫妻相敬如宾。”
所谓“莫亲于身”,“亲”即爱、惜也,《孟子·滕文公上》:“夫夷子,信以爲人之亲其兄之子。”赵岐注:“亲,爱也。”“莫久于敬”之“久”,等待、期待义。银雀山汉简《孙膑兵法·五名五恭》:“轩骄之兵,则恭敬而久之。”两句当谓女子不要过于爱惜、娇贵自己,不要总盼着得到尊敬、敬爱。后文“曰:我成(诚\)好美,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最)吾邑里。泽沐长顺,疏(梳)首三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之。衣数以之□(030)”似乎都是“爱于身”、过于娇贵自己的自恋表现,可参看。又,班昭《女诫·卑弱第一》“三者茍备,而患名称之不闻,黜辱之在身,未之见也”之“患名称之不闻”,可供“莫久于敬”句参看。另外,岳麓秦简《爲吏治官及黔首》简46(1548)壹“莫亲于身”,虽然后接简47(1549)壹“毋劳心”(按:其后简48壹“毋弃亲韱”也是“毋”字起首句),但简46(1548)前之简45(1516)壹已残,暂不能确定文意上“莫亲于身”与上一简、还是下一简连读。
8、没(027)身之事,不可曰幸。(035)
我曰共(恭)敬,尚恐不定。(035)
两个所谓“曰”字分别写作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疑皆当释爲“日”。“如日朝光(027)”之“日”作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可供比对。“曰”字秦汉简常见写法,上部左右两端皆向上超出中间横笔,这两个所谓“曰”皆不类。曰,“曰:凡善女子之方(035)”作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曰: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厓)石在山(032)”作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有曰:善女子固自(017)”作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皆可参看。
没身,即终身,朱注引辞例似不恰。没身之事,《孟子·离娄下》:“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者也。”可参。幸,朱注“侥倖”当是。“不可日幸”乃谓“没身之事”不可有一日侥倖懈怠。“我日共(恭)敬”即谓我日日恭敬。《论语·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爲人谋\而不忠乎?’”“吾日”与“我日”可参。
9、不能清居,数之邻里。(031)
朱译文作“不能清净地居住,经常出入邻里”。我们补充一种看法。
数,有数落、责备义。“数之”,文献常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数之以其不用僖负羁,而乘轩者三百人也。”杨伯峻注:“‘数之’云云,数其罪也。”《左传》昭公二年:“郑公孙黑将作乱……(子产)使吏数之。”杜预注:“责数其罪。”“数之邻里”乃谓数落邻里,这与同简“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义(议)不已”、“口舌不审”有别。女子数落邻里,鼓弄口舌,容易引发邻里矛盾,也就“不能清居”。朱先生译“数之”作“经常出入”,或许考虑的是承接后文“抱人婴儿,嗛人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枲。餔人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将(浆),挠人淫□”等女子在邻里的若干不当行文。但这裏“不能清居”似乎就能起到提启下文的作用。
10、□(031)入门户,文奇人忌。(030)
朱译文作“擅自进入人家门户,其言语怪异而为人所忌讳”。
文,有装饰义。《礼记·玉藻》:“大夫以鱼须文竹。”孔颖达疏:“文,饰也。”《广雅·释诂二》:“文,饰也。”还可以指表现形式、外表。《礼记·乐记》:“屈伸俯仰缀兆舒疾,乐之文也……升降上下周还裼袭,礼之文也。”董仲舒《春秋繁露·考功名》:“赏罚用于实,不用于名;贤愚在于质,不在于文。”此处“文奇人忌”之“文”或爲泛指、统称,承前文意,整句谓女子在别人家(包括衣着装饰、言语、举止等)外在表现怪异而为人所忌讳、不喜。《荀子·非相》:“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奇衣妇饰。”可参看。
11、与其夫家,音越越刚气(气)。(021)
朱注“越越:原简文‘越’下爲重文符号。义当近于“愈愈”。《诗经·小雅·正月》:‘忧心愈愈。’朱熹集传:‘愈愈,益甚之意。’学者或认爲此‘越’字下之重文符号爲误衍,盖秦汉简牍文字中此种现象较常见。如是,则合乎本文以四字一句爲主的形式,其句意亦相同”,译文作“与丈夫的家人相处,言语越来越强硬”。
“越”下重文符号或非误衍。[14]越越,第一个“越”爲副词,愈发、更加义;第二个“越”,扬也,学者亦有説。《淮南子·俶真训》:“暴行越智于天下。”高诱注:“越,扬也……越扬其诈谲之智以取声名也。”王引之《经义述闻·尔雅中》“越,扬也”:“扬、越,一声之转,故发扬之转爲发越,飞扬之转爲飞越,播扬之转爲播越,激扬之转爲激越,清扬之转爲清越。”“音越越”乃谓女子言语时调子越来越高。“刚气(气)”见于“慎毋刚气,和弱心肠(013)”。“凡善女子之方,固不敢刚(034)”,故“刚气(气)”乃是女子不好的秉性,与“音越越”意义不同,两者似可断读,不应一併理解。
12、见人有客,数来数娽。(023)
朱注“娽:《说文》:‘随从也。’与‘碌’通。碌碌,平庸无能”,译文作“看见别人有客人,每次都跟着忙碌”。
娽,当如字读,随从、尾随。《説文·女部》:“娽,随从也。”段玉裁注:“《史记·平原君列传》曰‘公等録録因人成事’。王邵云‘録録借字《説文》:娽娽,随从之皃也。’”数,疾速、急速。《韩非子·説林上》“何变之数也”,王先慎集解:“数,急也。”《大戴礼记·曾子立事》“行无求数有名,事无求数有成”,卢辩注:“数,犹促速。”所谓“见人有客,数来数娽”乃言见人家有客,女子很快就会过来、相从尾随之,今言之即爱凑热闹、看热闹。
13、直(值)此人者,不幸成大。(023)
朱释文作“遇到此种人,不幸的事会越来越大”。
成,或训大。《左传》襄公十四年:“成国不过半天子之军。”杜预注:“成国,大国也。”又昭公五年:“韩赋七邑,皆成县也。”俞樾平议:“成县亦犹大县也。”“成大”或同意连文,乃突出不幸之甚。成,亦可读“诚\”,诚\然、确实义。《史记·春申君列传》:“相国诚\善楚太子乎?”杨树达《词诠》:“诚\,表态副词。《广韵》云:‘诚\,审也,信也。’按:与今语‘真’同。”“不幸成(诚\)大”谓不幸确实大。前文“我成(诚\)好美(030)”句,正可参看。
二、成书年代与性质的探讨
1、简的篇名和成书年代
本简篇名《教女》爲整理者朱凤瀚先生拟定。《文物》2012年第6期刊载的《北京大学藏秦简牍概述》曾以“善女子之方”爲这批竹简之篇名。2014年12月初在湖南长沙由北京大学出土文献研究所与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联合主办的“秦简牍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与会学者多建议更其名作“教女”(或类似篇名)。朱凤瀚先生从学者建议,更拟篇名作《教女》。从文本内容上看,《教女》简分爲“善女子之方”和“不善女子之方”两部分,“善女子之方”是不足以涵盖全文的。文首言“昔者帝降息女殷晦之野,殷人将亡,以教其女曰”以此展开全篇正文。因此拟定全文爲《教女》,是比较合适的。
“昔者帝降息女殷晦之野,殷人将亡,以教其女曰(034)”中“帝”的身份,从简文“殷人将亡”、“教其女”来看,当如朱凤瀚先生译文所谓“上帝”,而非世间君主。上帝降息女而教之,在《教女》简所在时代人观念里并不难理解。睡虎地秦简《日书》“诘”篇:“鬼恒从人女,与居,曰:‘上帝子下游。’”也説明了这点。託于上帝教女,自然能借助神性,烘托《教女》简的价值和意义。至于何以选择“降息女殷晦(牧)之野”以及“殷人将亡”这一节点,似乎有两种可能:其一,夏殷宗周皆亡于酒色,乃是战国秦汉时人较爲典型的认识。[15]述及“牧野”、“殷亡之时”(似谓涉及牧野之战、武王伐纣),是希望借鑒这一重大历史事件所带来的惨痛教训来惊醒世人与女子,[16]重视女子之教。从而使《教女》简中内容更具可信度和説服力。其二,《教女》的撰着恐怕与秦国有密切关係(后文详述),成书年代恐在秦统一之前,[17]此时秦在名义上仍爲周天子诸侯。夏事太远,恐难稽考。言宗周因女色而亡之事,有悖于君臣之分,当不适宜置于《教女》这类教谕目的明显的题材之中。故依託“帝”、借鑒“殷亡”,对于《教女》之撰者而言最爲妥当。
关于古代文献标题语的定名原则,林清源先生归纳爲如下四类:
甲、概括篇章大义
乙、标举主述事物
丙、摘录内文首句
丁、选取第一单元[18]
从竹简全文内容看,取篇名“教女”似是“概括篇章大义”与“标举主述事物”兼而有之。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文本“依託”的性质。简文篇首以“昔者帝降息女殷晦之野,殷人将亡,以教其女曰”引出“善女子之方”,而篇中“告子不善女子之方(035)”之“告子”,也能看出“帝”之施教是贯穿全篇竹简的。我们认爲,在拟定篇时似也可适当突出全文所依託“帝”的价值和作用,较“教女”之名而言,或谓“昔帝教女”、“帝教息女”亦可。另外,若依古书常摘取内文首句之例,全篇名作“昔者帝降息女殷晦之野”或“昔者帝降息女”,也可。
“自古先人,不用往圣(035)”可与《史记·商君列传》中商鞅之言互参。所谓“先人”指代何人未知,但这句话借“帝”口言之,显得理所当然。在秦国历史上“不用往圣”,恐怕不是“自古先人”即如此。例如,秦孝公时启用商鞅主持变法,国内强烈的反对变法声音令孝公有所忌惮。爲消弭异见,商鞅与保守大臣甘龙、杜挚进行了一场针锋相对的辩论。《史记·商君列传》载:“孝公既用衞鞅,鞅欲变法,恐天下议己。衞鞅曰:‘疑行无名,疑事无功。……是以圣人苟可以彊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孝公曰:‘善。’甘龙曰:‘不然。圣人不易民而教,知者不变法而治。因民而教,不劳而成功;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衞鞅曰:‘……三代不同礼而王,五伯不同法而霸。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杜挚曰:‘利不百,不变法;功不十,不易器。法古无过,循礼无邪。’衞鞅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故汤武不循古而王,夏殷不易礼而亡。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孝公曰:‘善。’以衞鞅爲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史记》中商鞅所述,皆可与简文互参,同样从甘龙、杜挚之言也能窥探出秦深受所谓“圣人不易民而教”“法古无过,循礼无邪”理念影响。“自古先人,不用往圣”之观念的逐渐延展推广,或许是在商鞅变法时代之后。这似乎爲断定《教女》成书上限提供了一些线索。
2、简的性质、成书背景与价值
朱凤瀚先生认爲:“《教女》这篇文章,既是与《从政之经》这类修身、宜忌的文章抄在同一卷,用意应近同,也是当时用来供个人修行的话语,只是对象是妇女,其性质似近于《女诫》。而且这篇文章是韵文,多数句子四字爲一句,每两句押韵,显然也是爲了便于诵读、记忆,亦即方便流行。因而可以认爲此种文章在秦代(上可溯至战国秦)是有较宽的适用面而且具实际功用的。”这些意见都是很有道理的。但是,朱先生又认爲,“此篇简文所告诫的女子应是已出嫁的妇女。其所居夫家,其一,应是爲官吏者。这从简文中明言‘夫在官役,往来必卒(021)’以及两次言及夫家中有较多的臣、妾(033、029)可知”,“其二,是有一定量的土田,以农业爲主要经济来源的地主”。这种看法则可商榷。
“夫在官役,往来必卒(021)”前一句似乎理解爲夫在官服役或服官之役稍胜,不必视作爲官吏者。而“两次言及夫家中有较多的臣、妾(033、029)”则是有可能指爲官者。这裏涉及到一个前提:《教女》这样供个人修行的文本所针对的对象就是妇女(出嫁、未出嫁皆在其中),这应该是宽泛的概念,而不是局限于某一类女性。因爲不论是“善女子之方”部分,还是“不善女子之方”部分,两部分各条简文的陈述都不是某一类女性所能涵盖的。所谓“方”,朱凤瀚先生注“方:《诗经·大雅·皇矣》:‘万邦之方’,毛传曰:‘方,则也。’《礼记·乐记》:‘乐行而民乡方’,郑玄注:‘方犹道也。’”如此理解,“善女子之方”是能解释妥帖的,但“不善女子之方”训释则稍不恰。方,有品类、类别义。《礼记·缁衣》:“故君子之朋友有乡,其恶有方。”郑玄注:“乡、方,喻辈类也。”《淮南子·精神训》:“以死生爲一化,以万物爲一方,同精于太清之本。”高诱注:“方,类也。简文“善女子之方”“不善女子之方”之“方”,似乎可以理解爲品类、类别,两句即指善女子该有那些类(好的品行),不善女子该有哪些类(不好的品行)。《教女》两部分都带一种汇集、总结的性质。
在语言风格上,与秦简《爲吏之道》、《爲治官及黔首》以及《从政之经》等程式化的语言相比,《教女》将“善”与“不善”品行明确分类,各条简文多四字一句,两句一韵,相对简洁易懂,读起来也朗朗上口;同时善用比喻,文句显得生动、形象,有趣味性,并不像是官方文书。这些特点与风格,一方面与《教女》撰者的行文风格有关;另一方面也可能撰者有意爲之,希望藉此达到推广《教女》的目的。如前所述,“昔者帝降息女殷晦之野,殷人将亡,以教其女曰(034)”疑似涉及牧野之战和武王伐纣的史事,可以看出《教女》撰者立意颇高,将女子的教化提升到关係家国存亡的高度。同时,“屈身受令,旁言百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姓)(017)”、“监所不逺,夫在街廷。衣彼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顔)色,不顾子姓(甥)(035)”、“家室户赋,日奉起挢(025)”等句反映了即使身爲居家女子也与国家机器密切相关。《教女》简位于北大藏秦简整理时所定的卷九之末,其首简与《从政之经》末简相连,[19]因此《教女》不像仅仅作爲女子修身的闺房小品,而像是有官方背景人士所撰写、所持有的推行女子教化的读本。另外,作爲这种教谕女子修身、持家的文本,应该是以女子爲默认读者,但也不排除执政爲官者以其作爲施政参考之用,爲人父母以此作爲培养女儿的材料亦有可能。毕竟首简记载的是“昔者帝降息女……以教其女曰”,也是父亲教导女儿。
检索《教女》,简文记载了19种与女子居家生活发生关联的身份。即“夫家”[20]、 “百姓”[21]、 “父母”、“臣妾”、“威公”、“妇子”[22]、 “老人”、“夫”、“妇妹”、[23]“弟兄”、“子姓(甥)”、“男子”、“邻里”、“婴儿”、“巫”、“有未赏(偿)者”、“行贾”、“客”、“官”[24]。这些身份基本上涵盖了女子居家生活所能接触的所有人群。其中与女子有直接亲缘关係的有“父母”、“威公”、“妇子”、“老人”、“夫”、“妇妹”“弟兄”、“子姓(甥)”。这裏需要讨论的是“妇妹”,朱凤瀚先生“或是‘姊妹’之讹误”説可备一説,若视作“嫁爲人妇的妹妹(或姊妹)”亦可。一般而言,家庭生活中除这些有直接亲缘关係之人外,还应提到一种身份——妯娌。妯娌,又称“娣姒”,指夫家兄弟之妻。《尔雅·释亲》:“长妇谓稚妇爲娣妇;娣妇谓长妇爲姒妇。”郭璞注:“今相呼先后,或云妯娌。”《教女》简中论及“兄弟”、“妇妹”,而无妯娌。简文若无缺漏、误书而不言妯娌,或许有一种解释:女子居家生活中,与夫家兄弟之妻并无密切联繫、关係淡薄,视妯娌与“夫家”、“妇子”、“邻里”等无异,甚至径以其代指之。从这个角度看,《教女》似乎是以一家一户的个体小家庭爲观察範本的。这在制度层面也是与战国后期经过商鞅变法的秦国政策相合。[25]“秦政府推行最小家庭政策,强令分析,把家庭单位析到骨肉之间已无可再析的地步。这是对宗法制度的彻底否定。”[26]《教女》似乎能从侧面反映秦强制分异政策贯彻推行之良好。
北大藏秦简《教女》,是否有来自战国时期别国的底本暂未可知,但是其成书以及形成现有的文本内容或许与秦国有密切关联,甚至极可能爲秦国人撰写。这裏涉及到前面论及的一个历史背景——商鞅变法。历史上,秦国在礼仪教化方面向来被中原诸国视爲夷狄。[27]秦孝公在位时期,奋起直追,重视推行教化。[28]睡虎地秦简《语书》:“南郡守腾谓县、道啬夫:古者,民各有乡俗,其所利及好恶不同,或不便于民,害于邦。是以圣王作爲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避(僻),除其恶俗。”所谓“圣王作爲法度”,[29]这裏除了法律制度外,“圣王”在礼仪教化方面的建设也是不能忽视的。前述夏商宗周以女色亡国,其实秦国在这方面也并非白壁无暇。《史记·匈奴列传》:“秦昭王时,义渠戎王与宣太后乱,有二子。宣太后诈而杀义渠戎王于甘泉,遂起兵伐残义渠。”因女肇祸,在秦国历史上可谓教训惨痛;[30]变法前,秦国男女之间两性关係较爲随便、不严肃,正所谓“父子无别,同室而居”。或许正是这样在商鞅变法推行礼仪教化大背景与秦国社会风俗的客观现实相互作用下,秦国的撰者形成了竹简《教女》之文。
总之,《教女》是一篇极爲有价值的秦国文献。正如李零先生所言:“秦朝是中国历史上承前启后划时代的转折,汉朝受益良多,但六国衔亡国之恨,儒生怀焚坑之怨,持议每失公允。……至今人多以爲,秦人以吏爲师,以法爲书,垂之竹帛,随葬墓中,全是法律文书,秦火之余,什么也没留下,事实并非如此。……北大秦简弥补了我们对秦简全貌的认识。”[31]虽然《教女》“善女子之方”对女子之要求过于完美、理想化,“不善女子之方”对下层女子的某些寻常品行也暗含讥讽,但简文中所体现的浓浓的人文情怀、美好的人性光辉还是不能忽视的。例如,“老人悲心,虽恶何伤。晨爲之鬻,昼爲之羹。老人唯怒,戒勿敢谤。……女子不作,爱爲死亡。唯爱大至,如日朝光”,其中对老人的关怀体贴入微、对夫妻之爱热切讚颂,都感人至深。可以想象,《教女》撰者应当是一个或一群心思细腻、感情丰沛的人。
附记:本文匆匆草成后,呈送何有祖、伊强二位老师审看,获得了很好的修改意见,在此一併致谢!
[1] 按:以下释文皆出此文,朱凤瀚先生意见分别简称“朱注”、“朱译文”,后不另注。
[2] 王宁先生认爲,《左传》“不逢不若”的“逢”和“若”,朱凤瀚先生引《经传释词》云“若,及也”是对的,就是“遇到”的意思。参见网友审良《北大秦简<善女子之方>训释小札》文后更贴,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论坛讨论区(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若”,“若”即《诗经》“其叶沃若”之“若”,若,然也。“𧈸”当爲形容词。简文文义似与秦骃玉版“西东若憃”相近。
[5] 方勇编着:《秦简牍文字编》370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12年。
[6] 参看方勇编着:《秦简牍文字编》370-374页。
[7] 刘钊、洪飏、张新俊主编:《新甲骨文编》719页,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
[8] 按:我们曾从释读字爲“𧈸(螽)”,并做了如下阐述,现在仅供参看:螽爲蝗类总名。螽斯,又名蚣蝑,即属其类。《诗·周南·螽斯》:“螽斯羽,诜诜兮。”郑玄笺:“凡物有阴阳情慾者,无不妬忌,维蚣蝑不耳。各得受气而生子,故能诜诜然衆\多。后妃之德能如是,则宜然。”古人看来“螽斯”有此性情,并以“螽斯之德”指后妃妻妾之间不妒忌的妇德,这似乎正符合《教女》简的思想要求。本简“𧈸(螽)”或即指螽斯,而不必它读。若,如也。《吕氏春秋·壅塞》:“牛之性不若羊也。”高诱注:“若,犹如也。”“西东𧈸(螽)若”乃谓女子无论在何处都如螽斯性情一般,没有猖狂之形色。
[9] 刘钊、洪飏、张新俊主编:《新甲骨文编》423页。
[10] 按:整理者释文作“丑言出恶”,今从陈剑先生改释。参看其在复旦读书会《读〈岳麓书院藏秦简(壹)〉》文后跟帖,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http://www.gwz.fudan.edu.cn/src="/article_pics/pic15/150813/01/image044.jpg"> (严)刚。与妇子言,弗肎(肯)善当( 032)”,这段文字中就是依次言及“夫”、“臣妾”、“威公”,正可供“夫之义,不敢以定。屈身受令,旁言百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姓)。威公所诏,顷耳以聼( 017)”参看。
[12] 网友lililili认爲,“茀然”当读爲“勃然”,就是突然、快速的意思。参看其着《北大秦简<善女子之方>“茀然更老,如发几粱”》,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论坛讨论区(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411&extra=page%3D4),2014年12月11日。王挺斌先生认爲,“茀然”似当读爲“忽然”比较直接。“忽”从勿声,“茀”从弗声,可以相通;另外,《管子·轻重甲》的“桓公忽然作色曰”的“忽然作色”,即古书中常説的“怫然作色”、“艴然作色”、“勃然作色”等(另有详文待发)。读爲“勃然更老”,不如直接读爲“忽然”较好,古书中“忽然”经常表示突然之义。参看氏着《读北大秦简<善女子之方>小札》,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论坛讨论区(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417&extra=page%3D4),2014年12月12日。
[13] 网友lililili认爲,“几粱”当读爲“机梁”。《墨子·备城门》“上爲发梁”孙诒让案“此即上文所谓‘悬梁’也,悬梁有机发,可设可取,故曰‘发梁’。”又有“适人遂入,引机发梁”之语。简文“机梁”爲近义连言。汉代古书中可见用“发机”表示快速之义的例子,如《汉书·叙传》“(鼂)错之琐材,智小谋\大,旤如发机,先寇受害”,颜师古注曰“发机,言其速也。吴楚未败之前,错已诛死”。简文爲求入韵,连言“梁”字。参看《北大秦简<善女子之方>“茀然更老,如发几粱”》。
[14] 网友小疋认爲,“越”下之重文符号疑爲误衍。……越,扬也。“音越{=}刚气(气)”犹云声大气粗。参看其着《北大秦简<善女子之方>识小(二)》,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网论坛讨论区(http://www.gwz.fudan.edu.cn/foru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7448&extra=page%3D4),2014年12月17日。
[15] 可参看《国语·晋语上》:“昔夏桀伐有施,有施人以妹喜女焉,妹喜有宠,于是乎与伊尹比而亡夏。殷辛伐有苏,有苏氏以妲己女焉,妲己有宠,于是乎与胶鬲比而亡殷,周幽王伐有褒,褒人以褒姒女焉,褒姒有宠,生伯服,于是乎与虢石甫比,逐太子宜臼而立伯服。太子出奔申。申人、缯人召西戎以伐周。周于是乎亡。”《吕氏春秋·先识览》:“商王大乱,沈于酒德,辟远箕子,爰近姑与息。妲己爲政,赏罚无方,不用法式,杀三不辜,民大不服。”《史记·殷本纪》:“好酒淫乐,嬖于妇人。爱妲己,妲己之言是从。于是使师涓作新淫声,北里之舞,靡靡之乐。……慢于鬼神。大勣乐戏于沙丘,以酒爲池,县肉爲林,使男女倮相逐其间,爲长夜之饮。”《汉书·谷永传》:“臣闻三代所以陨社稷丧宗庙者,皆由妇人与羣恶沈湎于酒。书曰:‘乃用妇人之言,自绝于天。……’诗云:‘燎之方阳,宁或灭之?赫赫宗周,襃姒烕之!’”
[16] 《史记·殷本纪》:“周武王于是遂率诸侯伐纣。纣亦发兵距之牧野。甲子日,纣兵败。纣走入,登鹿台,衣其宝玉衣,赴火而死。周武王遂斩纣头,县之白旗。杀妲己。”
[17] 按:北京大学藏秦简可初步判定其抄写年代在秦始皇时期,竹简中有两组“质日”,经考证分别属于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和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参看朱凤瀚《北京大学藏秦简概述》,《文物》,2012年第6期。在未有新证据出现情况下,秦始皇三十三年似乎当是北大秦简抄写年代下限。但是,《教女》简的抄写年代恐怕在此之前。《教女》“絜身正行(013)”“善女子固自正(017)”“唯端与正(017)”之“正”,皆不避秦始皇之讳;《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更民曰黔首”,“百姓贤之(013)”“旁言百
初读北大藏秦简《教女》(姓)(013)”皆称百姓而不称黔首。综上,若《教女》简遵循严格避讳制度,其抄写年代下限不晚于秦王政元年(公元247年)。
[18] 参看林清源:《简牍帛书标题格式研究》52-56页,台北艺文印书馆,2004年。
[19] 朱凤瀚:《北京大学藏秦简牍概述》,《文物》,2012年第6期。
[20] 姑且宽泛理解爲“夫家之人”。
[21] “百姓贤之(033)”之“百姓”,朱译文译作“族人”。我们姑且宽泛理解爲“身边民众”。
[22] “与妇子言(032)”之“妇子”,朱译文仍作“妇子”。妇子,一般指妻子儿女。《诗·豳风·七月》:“嗟我妇子,曰爲改岁,入此室处。”简文爲教女子之言,颇疑“妇子”乃指“妇女”。
[23] 朱凤瀚先生注“‘妇妹’或是‘姊妹’之讹”。
[24] “夫在官役(021)”之“官”,我们姑且也当作一种身份。
[25] 《史记·商君列传》:“以衞鞅爲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
[26] 张金光:《秦制研究》45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秦分异法与推行最小家庭制度的相关论述,参看《秦制研究》458-462页。
[27] 《史记·六国年表》:“秦始小国僻远,诸夏宾之,比于戎翟。”又《魏世家》:“秦与戎翟同俗,有虎狼之心,贪戾好利无信,不识礼义德行。苟有利焉,不顾亲戚兄弟,若禽兽耳,此天下之所识也。”
[28] 《史记·秦本纪》:“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于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又《商君列传》:“于是以鞅爲大良造。……而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爲禁。……商君曰:‘始秦戎翟之教,父子无别,同室而居。今我更制其教,而爲其男女之别,大筑冀阙,营如鲁衞矣。’”
[29] 吴福助先生认爲,“圣王”语出自《商君书》、《韩非子》,意同“圣君”。此处指能採用商鞅变法制定秦律的秦孝公。参看氏着《睡虎地秦简论考》46页,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
[30] 可参看《史记·吕不韦列传》:“秦王年少,太后时时窃私通吕不韦。……始皇帝益壮,太后淫不止。吕不韦恐觉祸及己,乃私求大阴人嫪毐以爲舍人,时纵倡乐,……始皇九年,有告嫪毐实非宦者,常与太后私乱,生子二人,皆匿之。与太后谋\曰‘王郎薨,以子爲后’。”
[31] 李零:《北大藏秦简<酒令>》,《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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