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秦始皇置郡考

秦始皇-秦始皇置郡考 ,对于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来说,秦始皇-秦始皇置郡考是一个非常想了解的问题,下面小编就带领大家看看这个问题。

原文标题:秦始皇置郡考


(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
秦始皇并天下,首改分封制爲郡县制,可谓中国政治一大变也,然司马迁于《秦始皇本纪》中但言“分天下爲三十六郡,郡、县守尉监”,而不言三十六郡之名,秦之册府档案又于末年战火中毁之一炬,致以千百年来无人能识秦郡县之真面目。 有关秦郡的研究综述前人多有阐述,此处不再赘述。[1]目前诸家对秦置郡情况虽众说纷纭,然多赞同始皇二十六年始分三十六郡,而有秦一代最终郡数目爲四十八[2]。
然秦之置郡并非于始皇二十六年一蹴而就,早在秦王政登基前,秦已有郡十余数,之后蚕食六国领土逐渐增置,至二十六年并天下时,此前陆续所置郡数已过三十六之数。实际上,二十六年秦分分天下,实乃对旧有郡县进行了省并析分的调整工作[3]。本文以始皇二十六年的建置作爲出发点[4],尝试通过历史文献和新出土材料寻找出秦始皇时期置郡的脉络,从而对秦始皇置郡情况作一粗浅考证,希望得到大家指正。
二十六年之三十六郡
裴注以内史当三十六郡之一,辛德勇先生《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尤主此说。对此,包括何慕博士在内的多篇文章已有精闢分析,从出土文献中所见的内史职责等看,内史不当被看作和郡守并称,如蒙恬以内史之职却驻上郡守边,如内史乃京畿地区治民官则如此安排颇爲乖张。太史公虽言“汉独有三河、东郡、颍川、南阳,自江陵以西至蜀,北自云中至陇西,与内史凡十五郡”[5],以内史与诸郡同举,然而斯只可判断司马迁时已将内史与郡视作同级别政区,不能说明始皇时代已如此爲之。《汉志》言,“本秦京师爲内史,分天下作三十六郡”,亦将内史与天下并提,则内史不预三十六郡数明矣。
以历史文献及近来出土之简帛封泥等材料察之,秦之三十六郡或当如下:
陇西郡、北地郡、上郡:陇西、北地、上郡均置于秦昭襄王年间[6],又据《史记·秦始皇本纪》云,“二十七年,始皇巡陇西、北地,出鸡头山。”则始皇二十七年,陇西郡、北地郡赫然存在,陇西郡又有出土之“始皇二十六年[陇]牺守戈”[7],爲二十六年所置三十六郡之一毋庸置疑。《史记·蒙恬列传》云,“暴师于外十余年,居上郡。”蒙恬亡于二世元年,既言十余年,当自秦并天下,使蒙恬北逐匈奴起。又 《史记·高祖本纪》称刘邦“遣诸将略定陇西、北地、上郡。”则此三郡秦末犹存,当延续于有秦一代。
蜀郡、巴郡、汉中郡:蜀郡乃秦惠文王所置[8]。出土有 “卅四年蜀守”戈、“二十六年蜀守武”戈[9],后者爲始皇二十六年所铸,亦可作爲蜀郡爲三十六郡之一之证。秦亡刘邦受封汉王,汉中、巴、蜀三郡属焉,则蜀郡确存于有秦一代。巴郡所置年限有争议,然历来巴、蜀并举,巴郡自当如蜀郡一般,确凿爲秦三十六郡之一。汉中郡置于秦惠文王十三年[10],楚汉之际,刘邦爲汉王即受封此三郡[11],则汉中亦爲三十六郡之一矣。
河东郡:《史记•范睢蔡泽列传》称,“昭王召王稽,拜爲河东守。”则河东早于昭襄王时期即已置郡,且河东郡地理位置相当重要[12],无被省并之理。当爲三十六郡之一。又《史记•魏豹彭越列传》,“乃徙魏王豹于河东,都平阳,爲西魏王。” 《史记•高祖本纪》,“遂定魏地,置三郡,曰河东、太原、上党。”则河东郡亦延续之秦末。
上党郡:上党郡所置年亦有争议,然以《史记•秦始皇本纪》 “北收上郡以东,有河东、太原、上党郡”,则始皇即位时必已爲秦郡,同篇又称始皇二十九年,“旋,遂之琅邪,道上党入”,则上党郡此年必存于世。
太原郡:太原郡置于秦庄襄王三年。[13]直至秦末,李良还曾奉赵王命伐之[14],可见该郡一直存在。秦封泥亦有“太原大府”[15]、“太原守印”[16],可作旁证。
九原郡:此郡所置年份向有争议,史念海、辛德勇两先生力主九原郡乃战国时赵国所置,且直至秦时从未沦丧于匈奴之手,因此,九原郡可作三十六郡之列。[17]
云中郡、雁门郡、代郡:此三郡乃赵武灵王所置[18]。《水经•河水注》,“秦始皇十三年立云中郡。”《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定雁门郡十七县,云中郡十二县。”代郡则直至始皇二十五年,赵公子嘉败后,郡方入秦。《水经·纝水注》载,“其水洞南流,逕高柳县故城北,旧代郡治。始皇二十三年,虏赵王迁,以国爲郡”有误[19]。雁门郡入秦年份无载,以《李牧传》李牧“常居代、雁门”之语,雁门入秦或在李牧逝后。
上谷郡、渔阳郡、右北平郡、潦东郡、潦西郡:《史记·匈奴列传》载,“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郡以拒胡。”斯五郡均爲战国时期燕国所置边郡,秦并天下后,与匈奴沿边之边郡仍负有防範外敌重任,无有妄加裁撤之理。又《史记·蒙恬列传》,“筑长城……起临洮,至辽东。”《史记·陈涉世家》,“赵王以爲然,因不西兵,而遣故上谷卒史韩广将兵北徇燕地。”“发闾左适戍渔阳。”《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定上穀十二县,右北平十六县,辽西、辽东二十九县,渔阳二十二县。”则此五郡亦当在三十六郡之列。
《水经注》记载秦尝于燕地置广阳郡[20],自清人全祖望后多采郦氏所说以爲广阳乃秦郡。然广阳郡存在亦唯《水经注》一孤证,且《汉志》、裴注等均不载广阳郡,疑必有因。况全说以爲,“亦无反并内地于边郡之理”,然究秦统一后疆域而言,燕地实乃边地,郡县设置亦当以防胡爲主,边郡意义恰大于不临边之广阳也。况以燕地逼仄,置六郡似嫌太多,如省并一郡,军事意义偏低之广阳反倒是首选。如郦说不误,则广阳郡当置于灭燕之时,后或併入上穀郡。
三川郡:秦灭东周后,于庄襄王元年置三川郡。[21]此郡位置重要,作爲交通要道的洛阳即属之。始皇并天下后,李斯之子李由曾爲三川守,直至在秦末战争中身死[22]。出土秦封泥有“三川尉印”[23]、“三川邸丞”[24]等,以此观之,三川郡爲三十六郡之一无疑。
南阳郡:《史记•秦本纪》系南阳郡所置年于秦昭襄王三十五年,“(三十五年)初置南阳郡。”《史记•秦始皇本纪》,“十六年九月,发卒受地南阳假守腾。”刘邦入关中之时,在南阳郡屡有战斗[25],则斯郡亦存于有秦一代。
南郡:秦昭襄王二十九年,白起取郢,遂置南郡。[26]始皇巡游天下,多次取道南郡[27]。秦封泥有“南郡司空”、“南郡侯丞”等,《里耶秦简》16-5,“今洞庭兵输内史及巴、南郡,苍梧输甲兵,当传者多。”《岳麓秦简》383,“南郡、上党□邦道当戍东故徼者,署衡山郡。”均证明了南郡的存在。
东郡:东郡置于秦始皇五年[28],直至秦末仍有“东郡坠石”的记载[29],出土秦封泥和秦简多见东郡之名[30],则东郡亦爲三十六郡之一矣。
淮阳郡:谭其骧先生据《史记》之文判断有陈郡存在,称“自陈以至平舆”,“果优足以置一大郡”[31],从出土文献看,该郡的确存在,只是郡名当作淮阳。云梦睡虎地秦木牍有“黑夫等直佐淮阳,攻反城久”,“攻反城”一事乃在始皇二十四年,即淮阳郡置于秦统天下前[32],出土秦封泥有“淮阳弩丞”[33],《奏谳书》中确凿的“淮阳郡守”之语,都明确了作爲秦三十六郡之一的淮阳郡的存在。
颍川郡:“始皇十七年,内史腾攻韩,得韩王安,尽纳其地,以其地爲郡,命曰颍川。”[34]则该年韩国灭,入秦爲郡,且文献可确定直至秦末此郡仍存。[35]
砀郡:秦灭魏后所置[36]。《水经·睢水注》,“睢水又东逕睢阳县故城南……始皇二十二年,以爲砀郡。”《史记·高祖本纪》,“以沛公爲砀郡长,封武安君,将砀郡兵。”
九江郡:秦得楚淮南地后置之,《水经·淮水注》载,“又东北流逕寿春故城西,县即楚考烈王自陈徙此,秦始皇立九江郡,治此。”则此郡乃王翦克楚都后所置。秦末陈涉起义时尤“令汝阴人邓宗徇九江郡”[37],则此郡存在于整个秦朝。
衡山郡:《岳麓秦简》中有“五月甲辰州陵守绾、丞越、史获论令:癸、琐等各赎黥,癸行戍衡山郡……”,另又有“廿五年五月丁亥朔……”等语,陈松长据此以爲衡山郡设置时间不晚于始皇二十五年。[38]又岳麓秦简383号简文称,“河内署九江郡,南郡、上党口邦道当戍东故徼者,署衡山郡。”故徼乃是对原先边城未筑塞者的称谓,此处所言之东故徼自然爲秦统一过程中由于领土推进不再是边城的县,又九江、南郡、衡山并爲戍边对象,疑乃爲刚刚灭楚时之简文。衡山郡当爲三十六郡之一。
薛郡:郡名见于《汉志》[39],《水经·泗水注》曰,“鲁县……始皇二十三年以爲薛郡。”乃战国末年得之于楚,亦当爲三十六郡之一。
四川郡:即《汉志》之泗水郡。《史记》多处载此郡作泗川郡,如《史记·高祖本纪》,“项氏起吴,秦泗川监平将兵围丰,二日,出与战,破之。”《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因东定楚地泗川、东海郡,凡得二十二县。”以秦简和秦封泥证,此郡则作四川郡。[40]《水经·睢水注》载,“相县,故宋地也。秦始皇二十三年以爲泗水郡,汉高帝四年改曰沛郡,治此。”
会稽郡:《史记·秦始皇本纪》载,“王翦遂定荆江南地,降越君,置会稽郡。”系此郡所置年于始皇二十五年。《史记·蒙恬列传》,“秦始皇三十七年冬,行出游会稽,并海上,北走琅邪。”《史记·项羽本纪》,“其九月,会稽守通谓梁曰……”则会稽郡置于始皇二十五年,亦爲始皇三十六郡之一。
另,《岳麓秦简》中出现江胡郡之名,目前多以爲江胡郡乃置于三江五湖地区即太湖流域。但从《史记·项羽本纪》中会稽守治吴县[41]看,江胡郡秦末必已不复存在。《岳麓秦简》中有关江胡郡的部分出现在简0706、0194和0383中,0706简文爲“绾请许而令郡有罪罚当戍者,泰原署四川郡;东郡、三川、颍川署江胡郡;南阳、河内署九江郡”,从简文中戍边物件来看,则此简文时代乃爲四川、江胡、九江爲边郡时,则当在会稽郡未入秦且齐地未平时代。则爲始皇二十三年后二十五年前。以此推之,当在置会稽郡后,以江胡郡地併入。
邯郸郡、钜鹿郡:《汉志》以邯郸郡、钜鹿郡爲秦郡[42]。邯郸郡传世文献中未记其初置年,《水经•浊漳水注》则称,“秦始皇二十五年,灭赵以爲钜鹿郡。”出土秦封泥有“赵郡左田”[43],目前多以爲赵郡或爲秦始皇十九年“尽定赵以爲郡”[44]时所置,并不存在于统一之后。以此推之,《水经注》系钜鹿郡所置年份于始皇二十五年或确爲事实,疑秦灭赵后,由于忙于战事,年年对燕代楚等国用兵,无暇在赵原有故地划分郡县,因此草草置一赵郡,待得二十五年,方设置邯郸、巨鹿二郡。
齐郡、琅邪郡:齐乃爲六国最后入秦者,于始皇二十六年,方“灭齐以爲郡”[45],而正是这一年,秦始皇方决定分天下爲三十六郡。《汉志》中称齐郡,秦置。何慕以爲国名不当出现在郡名中,因此以爲秦未尝置过齐郡。[46]然班固之三十六秦郡虽不可作始皇二十六年之三十六郡看,但。《汉志》言之凿凿称“秦置”者,必有所据[47]。史书唯言秦灭楚名,并未言及灭其他五国之名。出土有“齐左尉印”或正因齐郡过大,不能和他郡一般一太守一郡尉治之,故方才设置左、右尉。《水经注》称琅邪郡亦置于始皇二十六[48],又多有有关琅邪郡之封泥出土[49],则秦在灭齐后置此二郡。
洞庭郡、苍梧郡:洞庭、苍梧二郡不载于传世文献,至里耶秦简出土始见其名。然依简文,两郡几确凿可定爲三十六郡之一。[50]简文中有“三十四年,苍梧爲郡九岁。”[51]此句确凿断定苍梧郡置于始皇二十五年,且至少延续至三十四年。如此,可断定苍梧郡必爲三十六郡之一,且当延续于有秦一代。又里耶秦简J1(16)5有“廿七年二月丙子朔庚寅,洞庭守礼谓县啬夫……”,洞庭郡始皇二十七年存世,当是与苍梧郡同置于二十五年。[52]
二十六年后的新置郡
如上文说言,秦一代最终郡数爲四十八郡几成共识,而这新增的十二郡建置情况并非无迹可寻。秦尚水德,“数以六爲纪”[53],分天下爲三十六郡亦是爲满足这一点[54]。而秦在并天下之后至少有过两次因开疆辟土新增郡目,则秦始皇后期当曾两度增置新郡,以让郡数由三十六而变爲四十二,再由四十二增爲四十八。
闽中郡:史书未载此郡建置年月。辛德勇引《越绝书》判断,秦并天下后与越人尚处军事对峙状态,因此闽中郡不可能设置于二十六年之前。而以“三年不解甲驰弩”看,闽中郡不会早于始皇二十八年入秦(以二十五年置会稽郡计),而从南海三郡设置时不提闽中郡看,闽中郡必然早于三十三年入秦。[55]
济北郡、即墨郡:谭其骧先生以《史记》判断,其后又置济北、胶东二郡[56]。出土秦封泥有“即墨太守”,则胶东郡名当作即墨。即墨原爲琅邪郡尉治所[57],以此地分置一郡,亦颇合情理。又楚汉之际济北王都博阳,《史记·留侯世家》言“十三年,孺子见我济北,榖城山下黄石即我也。”马非百《秦集史》指,榖城山与博阳均在济水之南,则济北必乃郡名。以《留侯世家》十年后陈涉起之语推断,《史记·留侯世家》中有“十三年孺子见我济北,榖城山下黄石即我矣。”又言“后十年陈涉等起兵”,则此所谓黄石老人授书乃发生于始皇二十八年,则济北郡的设置不会晚于二十八年。疑济北、即墨两郡均置于始皇二十八年,该年由于闽中郡入秦,故又分置五郡,以达到四十二郡之数。
清河郡、河间郡、恒山郡:《岳麓秦简》中出现了恒山、清河、河间三郡之名,且往往同时出现,盖此三郡当于同一时期存世。楚汉之际,张耳封爲常山王(恒山王),可见恒山郡名延续至秦末,则该三郡乃统一后分置。然赵地五郡同存,则似嫌置郡过密。《史记·傅靳蒯成列传》曰,“及别击破赵军,降邯郸郡六县。”则邯郸郡似秦末犹存,《岳麓秦简》有“清河假守上信都”[58]之语,则信都县当属清河郡,如秦清河郡亦以东武城爲中心,则钜鹿郡似无存在空间,故赵地于秦后期乃置邯郸、清河、河间、钜鹿四郡。
河内郡[59]:《史记·张耳陈余列传》有“愿王勿西兵,北徇燕代,南收河内以自广。”“章邯引兵至邯郸,皆徙其民河内,夷其城郭。”又《史记·项羽本纪》,“赵将司马卬定河内,数有功,故立卬爲殷王,王河内。”如此秦末当有河内郡,当是二十六年后分置。里耶秦简有封检,上文“轵以邮行河内”[60],亦可证明秦确曾置河内郡,且存在时期爲洞庭郡已入秦后,即始皇二十五年后,概率上此封检发布时间在统一后显然更大。
庐江郡:《水经注》中提及南昌爲“秦庐江南部”[61],岳麓秦简中亦有“庐江假守”之语[62],可作旁证。当爲统一后由九江郡析分而置。
南海郡、桂林郡、象郡:此三郡得自百越,《史记》明确记载于始皇三十三年入秦。
东晦郡(东海郡):传世文献有东海郡,《元和郡县誌》言:“秦置三十六郡,以鲁爲薛郡,后分薛郡爲郯郡,汉改郯郡爲东海郡。”《史记》有“兵围东海守庆于郯”,出土秦封泥中有“东晦太守”,则该郡秦时当作东晦,爲二十六年后分置。以东海、南海之名看,或爲三十三年南海郡入秦时始置。
武陵郡:《里耶发掘报告》称尚未发表的简文有“武陵泰守”出现[63]。既有太守,则武陵自当爲一郡无疑。传世文献无秦置武陵郡的记载,西汉武陵郡则是于黔中故治而置[64],如秦汉武陵郡地望相近,则当分洞庭郡而置。然《里耶秦简》中屡出现迁陵、零阳、临沅、无阳等县名,似均爲洞庭郡辖县,而《汉志》中上述诸县均属武陵郡。又,新武陵之名亦多次出现在简文中,又有“新武陵别四道,以次传……上洞庭尉”[65]之语,不知此新武陵与武陵郡有无关係。或武陵郡乃于始皇三十三年方置,新武陵即爲郡治?然以目前之材料尚有疑问,唯有待全部简文公布后再视之。
综上所述,秦并天下后曾与始皇二十八年和始皇三十三年两度新增郡级政区,可以确定在二十八年新增的有闽中郡、济北郡和即墨郡,清河郡、恒山郡、河间郡似当于此年析分而置[66]。可以确定在三十三年新增的则有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东海郡、武陵郡疑似在此年置。而河内郡和庐江郡由于材料所限,仍无法判断置于何年,由于河内郡此前早有建置,兼二十八年之调整似主要在北部地方,故暂且将河内郡列入二十八年新置郡。则秦始皇时期置郡情况爲:
二十六年之三十六郡:陇西、北地、上郡、汉中、巴郡、蜀郡、河东、上党、太原、九原、云中、雁门、代郡、邯郸、钜鹿、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三川、东郡、颍川、淮阳、南阳、南郡、砀郡、四川、九江、会稽、洞庭、苍梧、衡山、齐郡、琅邪、薛郡。
二十八年,新置恒山、清河、河间、河内、闽中、济北、即墨,省并钜鹿,爲四十二郡。
三十三年,秦得南海、桂林、象郡,此年当另分置庐江、武陵、东海,爲秦最终之四十八郡。即:陇西、北地、上郡、汉中、巴郡、蜀郡、河东、太原、上党、九原、云中、雁门、代郡、上谷、渔阳、右北平、辽东、辽西、恒山、河间、清河、河内、南阳、南郡、三川、东郡、颍川、砀郡、淮阳、四川、九江、庐江、武陵、会稽、洞庭、苍梧、衡山、临菑、琅邪、泰山、济北、即墨、薛郡、东海、闽中、南海、桂林、象郡。
(编者按:[1]谭其骧先生《秦郡新考》(《长水集》上,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0页)中将历来对秦郡的研究分爲“宗《汉志》”与“宗裴注”两派,乃后对于秦郡的研究史可见于何慕博士论文《秦代政区研究》及凡国栋博士论文《秦郡新探——以出土文献爲主要切入点》两文。
[2]后晓荣《秦代政区地理》中以爲秦郡最终数目爲54,除此之外,近年来的研究结论多认爲48乃确数。查贾谊《过秦论》云,“(秦)兼併山东诸侯三十余郡”,如山东爲三十余郡,加以山西之郡,似当如此。
[3]何慕博士论文《秦代政区研究》中指出,秦郡中太行山以西和北方沿边的郡建置相当稳定,郡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此甚有见地。秦置郡县虽爲划时代之举措,但西边诸郡所置时间已久,无由突作变动,徒增事端,故秦始皇即位之前及初期所置郡大多延续于有秦一代,有争议者盖集中于东部新征服地。
[4]秦王政于登基第二十六年称始皇帝,此前历代秦王也多有置郡(如陇西郡、南郡等),秦始皇本人在这二十六内已多有置郡(如东郡、颍川郡等),甚至有部分郡爲始皇本人所置又在二十六年废除建置(如赵郡)。限于材料及个人能力,本文且将始皇二十六年所存在的三十六郡都计入秦始皇所置郡範畴,对于之前暂置又废弃的郡暂不多作讨论。
[5]《史记》卷十七《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第五》
[6]《后汉书·西羌传》,“至赧王四十三年,宣太后诱杀义渠王于甘泉宫,因起兵灭之,始置陇西、北地、上郡焉。”
[7]1978年出土于陕西宝鸡,见《陕西宝鸡凤阁岭公社出土一批秦代文物》及李学勤《秦国文物的新认识》(《文物》1980年9期)。
[8]《水经•江水注》,“秦惠王二十七年,遣张仪与司马错等灭蜀,遂置蜀郡焉。”《史记•秦本纪》有,“三十年,蜀守若伐楚,取巫郡,及江南爲黔中郡。”则秦惠王三十年蜀郡已置守确凿无疑也
[9]王辉《秦出土文献编年》87、163,新文丰公司,2000年。
[10]《史记·秦本纪》,“又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
[11]《史记·高祖本纪》,“更立沛公爲汉王,王巴、蜀、汉中。”
[12]《史记·栾布列传》,文帝称“河东,吾股肱郡。”虽爲掩饰之托语,然距离事实必亦不远。且从汉时河东郡属县之户口观之,河东户口繁盛,确爲当时富足之地。
[13]《史记•秦本纪》,“(庄襄王三年)初置太原郡。”
[14]《史记•张耳陈余列传》,“李良已定常山,还报,赵王复使良略太原。”
[15]陈晓捷、周晓陆《新见秦封泥五十例论略》,西安碑林博物馆编,《碑林集刊》第十一辑,2005年
[16]周晓陆、路东之《秦封泥集》二•二•16,三秦出版社,2000
[17]详见史念海《论秦九原郡始置的年代》(《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3年第2辑)、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文史》2002年第1、2辑)及《张家山汉简所示汉初西北隅边境解析》(《历史研究》2006年第1期)。
[18]《史记•匈奴列传》,“(赵武灵王)而置云中、雁门、代郡。”
[19]谭其骧《秦郡新考》及《史记·赵世家》指出代郡入秦乃在始皇二十五年。
[20]《水经•漯水注》,“漯水又东北,逕蓟县故城南,秦始皇二十三年灭燕,以爲广阳郡。”
[21]《史记·秦本纪》,“(庄襄王元年)初置三川郡。”
[22]《史记·李斯列传》
[23]《秦封泥集》二•二•3
[24]《新见秦封泥五十例论略》
[25]《史记•高祖本纪》,“(沛公)收军中马骑,与南阳守齮战犨东,破之,略南阳郡……”
[26]《史记•秦本纪》,“二十九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爲南郡。”
[27]《史记•秦始皇本纪》,“乃西南渡淮水,之衡山、南郡。”“上自南郡由武关归。”
[28]《史记•秦始皇本纪》,“五年将军蒙敖攻魏……取二十城,初置东郡。” 《史记•魏世家》,“景湣王元年,秦拔我二十城,以爲秦东郡。”
[29]《史记•秦始皇本纪》,“有坠星下东郡,至地爲石……”
[30]《秦封泥集》二•二•5有“东郡司马”,《新见秦封泥五十例论略》中可见“东郡尉印”,《岳麓秦简》865简文亦有“其女子当迁者,东郡、三川、河内、颖川、请河……”等。
[31]谭其骧《秦郡新考》
[32]田余庆《说张楚——关于“亡秦必楚”问题的探讨》,原刊《历史研究》,1989年第2期,作者文集《秦汉魏晋史探微》页10~16。
[33]《秦封泥集》二•二•34
[34]《史记•秦始皇本纪》,
[35]《史记•留候世家》,“得数城,秦辄複取之,往来爲游兵颍川。”
[36]《史记·魏世家》,“三年,秦灌大樑,虏王假,遂灭魏以爲郡。”即爲砀郡也。
[37]《史记·陈涉世家》
[38]陈松长《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郡名考略》(《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2期)文中以爲“五月甲辰”与廿五年五月的天干地支相符,且两条简文人名亦相近,当爲同一年事件,故衡山郡于始皇二十五年已经存在。
[39] 《汉书·地理志》则载,“鲁国,故秦薛郡。”
[40]《岳麓秦简》0706,“泰原署四川郡。” 封泥:“四川太守”(《秦封泥集》二·二·17)、“四□尉印”、“四川水丞”、“四川轻车”(《秦封泥集》第407页)
[41]《史记·项羽本纪》,项梁及项羽住吴中,则会稽守通亦在吴县,吴县乃爲会稽郡辖明矣。
[42]《汉志》“赵国,故秦邯郸郡”、“钜鹿郡,秦置”。
[43]《秦封泥集》二·二·10
[44]《史记·白起王翦列传》
[45]《史记·秦始皇本纪》、《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46]何慕《秦代政区研究》50-52页
[47]《汉志》中于郡名下注“秦置”有25郡,除此齐郡,其余24郡属于三十六郡之列历来从无争议,盖班固亦必当有所据也。
[48]《水经•潍水注》,“秦始皇二十六年,灭齐以爲郡,城即秦皇所筑也。”
[49]“琅邪司马”、“琅邪侯印”、“琅邪司丞”、“琅邪都水”、“琅邪水丞”、“琅邪左盐”、“琅邪发弩”(《秦封泥集》二•二•23-29)
[50]《里耶秦简牍校释》序言中称,苍梧郡置于始皇二十五年。洞庭郡虽未明确记载所置年份,而迁陵县置于二十五年,似洞庭郡亦当置于此年。
[51]《里耶秦简牍校释》第217页
[52]《里耶秦简牍校释》序言称,迁陵县据简文置于始皇二十五年,如此可推知洞庭郡亦当置于是年。
[53]《史记·秦始皇本纪》
[54]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中以爲秦实以十二爲纪,然此乃出揣测,既然《史记》已有明文,则当以史书爲准。
[55]辛德勇《秦始皇三十六郡新考》
[56]谭其骧《秦郡新考》
[57]里耶秦简有简文作,“琅邪尉徙治即墨”,见《里耶秦简牍选释》第193页,简8-657。
[58]《岳麓秦简》简文374,见陈松长《岳麓书院秦简藏秦简中的郡名考略》。
[59]河内之名屡见于战国文献,前文于江胡郡处所引秦简亦提及河内,概此郡置于始皇二十六年前,然因疆域狭小,于二十六年省并。后再度析分新郡时又重新拥有了独立建置。
[60]《里耶秦简》简文J1-169
[61]《水经·赣水注》,“即令尹子蕩师于豫章者也,秦以爲庐江南部。”
[62]《岳麓秦简》0556,“丞相上庐江假守书:庐江庄道时败绝不补”。《里耶秦简牍校释》第402页,简8-1873亦有,“以户迁庐江”,秦时不闻有县名庐江,此处亦当指郡,此条简文乃写于始皇三十五年,则庐江郡此年存世。
[63]湖南文物研究所《里耶发掘报告》第181页云,“其他简文中尚有“武陵”、“新武陵”、“武陵泰守”的记载。
[64]《水经注·沅水》载:“汉高祖二年(西元前205年),割黔中故治爲武陵郡。”
[65]《里耶秦简牍校释》第193页
[66]如后文所述,三十三年新置郡已有五郡,则仅有一郡余地。此三郡由于建置时间当作同年,则当于始皇二十八年置。 (责任编辑:admin)

原文出处:http://his.newdu.com/a/201711/05/513675.html

以上是关于秦始皇-秦始皇置郡考的介绍,希望对想了解历史故事的朋友们有所帮助。